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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2部列王的纷争-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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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风掀起绯红披风,抽打到裸露的脸上,但他不想避开。他隐约意识到堡楼里的金袍卫士在欢呼,却无法出声加入。胜利只到手了一半。还不够。
又一艘塞满伊里斯国王的烂熟水果的驳轮被饥渴的火焰所吞没。一股翡翠色的喷泉从河面陡然升起,足有三四十尺高,爆炸的亮光使他不得不遮住眼睛。火焰在水面舞动,噼里啪啦,咝咝作响,盖过所有惨叫。河里成百上千满是人,要么被淹,要么着火,要么两者皆有。
你听见他们的惨叫吗,史坦尼斯?你看见他们在燃烧吗?这不仅出自我的计谋,更是由于你的愚蠢。提利昂知道,黑水河南岸沸腾的人群中,史坦尼斯正在观望。他没有哥哥劳勃对战斗的渴望,却有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之风,习惯坐镇后方,指挥预备队。此刻他可能正在马背上,穿着明亮的甲胄,头戴王冠。那是顶赤金王冠,瓦里斯说过,边缘弄成火焰形状。
“我的船!”乔佛里在城墙过道上嘶哑地叫喊,他跟护卫们一齐挤在城垛后面,战盔上戴了一个代表国王身份的金环。“我的君临号烧起来了!还有瑟曦王后号和忠臣号。看,海花号也在燃烧,在那儿!”他用新剑戳指,绿焰舔食着海花号金色的船体,爬上船桨。船长紧急调头逆流规避,却逃不过野火的毒手。
她注定难逃一劫,提利昂心知肚明。别无他法。若不主动邀战,史坦尼斯就不会上钩。箭可以瞄准,矛可以挪移,甚至投石机也可以调校,但野火有自己的意愿,一旦出手,非人力所能控制。“没办法,”他告诉外甥,“无论如何,我们的舰队总会完蛋。”
即便在城垛上——他身体太矮,看不到外面,因此让人把他托上去——也只能看见浓烟烈火和一片混战,无法分辨确实的状况,但他脑海里早已操练过千百遍。当史坦尼斯的旗舰一经过红堡下方,他便发出信号,敦促波隆抽打牛群,驱赶它们行动。铁索极其沉重,所以巨大的绞盘转动很慢,同时吱吱嘎嘎发出轰鸣。当闪光的金属透过水面时,叛军的整个舰队应该都过去了。巨链将一环接一环冒出,滴滴答答淌水,有些还沾有亮晶晶的烂泥,直到整个绷紧。史坦尼斯将他的舰队驶进黑水河,却别想再出去。
但是,有些船得以逃脱。水流难以捉摸,野火不如他希望的那么散布均匀。确实,主河道化为一片火海,但不少密尔舰艇逃向南岸,有希望全身而退,还有至少八艘船已在城下登陆。不管顺利登陆还是失事搁浅,结果都一样,她们把人弄到了岸上。更糟的是,在废船起火前,敌军最前两个战列的左翼已突破防御,到达上游。这样估算,史坦尼斯大概还剩三四十艘战舰,一旦他们重拾勇气,足以将整个军团运过河。
那恐怕得花上一点时间——就算再勇敢的人,看到数以千计的袍泽被野火吞噬,也会感到恐慌。哈林说这种物质烧起来非常炽热,血肉将像油脂一样融化。即便女口止匕一一一 .提利昂对自己的人不存幻想。只要势头不妙,他们将即刻崩溃,逃之天天,杰斯林·拜瓦特警告过,因此获胜的惟一办法就是确保战斗从头至尾一直占上风。
他看见焦黑的码头废墟中一片黑压压的人影。是再度突击的时候了,他想。军队踉跄上岸时最为脆弱,不能给敌人在北岸集结的时间。
他翻下城垛。“告诉杰斯林大人,河边有敌情,”他对拜瓦特派来的其中一位传令兵说,然后转向另一个,“替我向亚耐德爵士致意,并让他将‘君临三妓’西转三十度。”虽不足封锁河面,至少能投得更远。
“母亲答应让我指挥‘君临三妓’,”乔佛里说。提利昂恼火地发现国王又将面甲掀了起来。这孩子无疑在厚重的钢甲里闷得够呛……但此刻他最不愿看到的就是一支流矢戳进外甥的眼睛。
他“咣”一声拉下面甲。“另U掀起来,陛下,您的安全对大家弥足珍贵。”你不想毁掉这张漂亮脸蛋吧。“如您所愿,‘君临三妓’就由您指挥。”暂时还不要紧,往燃烧的舰船上扔东西没什么意义。先前,小乔已叫人把“鹿角民”们扒光衣服绑在下方广场,一个个头钉鹿角。当初御前审判,他发誓要把他们送还史坦尼斯。人没有巨石或沥青桶那么重,肯定投得更远,金袍子们还为此下注,争论那些叛徒会不会直接飞越黑水河。“速战速决,陛下,”他告诉乔佛里,“很快我们又需要投石机来扔石头。野火也有燃尽之时。”
乔佛里高高兴兴地快步离开,马林爵士随侍在旁,奥斯蒙爵士准备跟进时,提利昂扣住他手腕。“无论发生什么,保护他的安全,并q…~4~待在那儿,明白?”
“遵命。”奥斯蒙爵士和蔼地微笑。
提利昂早警告过特兰和凯特布莱克,若国王有个万一,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下场。除了他俩,还有十二名资深金袍子在阶梯下准备护送乔佛里。我尽全力保护你肮脏的杂种,瑟曦,他苦涩地想,你能同样对待爱拉雅雅吗?
小乔离开不久,一个传令兵气喘吁吁地登上阶梯。“大人,快!”他单膝跪地,“他们在比武场登陆了数百人!带着攻城锤往国王门去了。”
提利昂一边咒骂,一边高低不稳、摇摇晃晃地爬下阶梯。波德瑞克·派恩牵马等在下面。上马后,他二话不说,沿着临河道疾驰,波德和曼登·穆尔爵土拼力跟上。家家门户紧闭,房屋被绿影笼罩,路上人马皆无,提利昂早巳下令清空街道,以便守军在各城门间快速调度。即使如此,赶到国王门时,已能听见木头受撞的轰鸣,无疑攻城锤投入了战斗。巨大的铰链吱嘎作响,好似垂死巨人的呻吟。门前广场布满伤兵,但马匹排了几列,其中不少并未带伤,幸存的佣兵和金袍子足以组成一支强大的队伍。“全体整队!”他大喊着跳下马。城门在又一波冲击下摇晃。“这里谁负责?他妈的给我冲出去!”
“不行,”城墙的阴影里冒出一个阴影。身穿烟灰色盔甲的大个子桑铎·克里冈双手扯下头盔,扔到地上。狰狞的狗头盔焦黑变形,右耳已被削掉。猎狗一只眼睛上方正在淌血,流过他旧时的灼伤疤痕,遮住半边脸。
“必须去!”提利昂直视对方。
克里冈呼吸粗浊,“去你妈的。”
一名佣兵走上前。“我们出击过,大人。一共打了三次,伤亡了一半。四处是席卷的野火,马嘶得像人,人叫得像马——”
“你以为我雇你们来参加比武大会?想来杯可口的冰牛奶,外加一碗果莓?啊哈?他妈的快给我上马!你也一样,猎狗。”
克里冈脸上的鲜血闪着红光,眼睛却是惨白。他缓缓拔出长剑。
他在害怕,提利昂震惊地意识到,猎狗在害怕!他转而解释紧迫的形势:“你竖起耳朵听一听,他们把攻城锤抬到了城门口,必须阻止他们一一”
“把门打开,让他们进来,然后围起来杀掉。”猎狗将长剑插入地面,倚在剑柄上,身体摇摇晃晃。“我已经损失了一半部下,马匹也所剩不多,不能把整队人都葬送在烈火里。”
身穿釉彩白甲的曼登·穆尔爵士走到提利昂身边,打扮得洁白无瑕。“你必须执行御前首相的命令。”
“去你妈的御前首相,”猎狗半边脸黏乎乎地全是血,另外一半却比牛奶还苍白,“给我拿点喝的!”一名金袍子的军官递上一个杯子。克里冈喝了一口便即吐掉,反手把杯子摔出去。“水?操你妈的水!拿酒来!”
他不行了,提利昂只能面对现实,这伤,这火……他不行了,我得找别人带队。谁上?曼登爵士?他扫视众人,知道这行不通。克里冈的恐惧动摇了军心,若无人出面,人人都会怯阵,可曼登爵士……诚如詹姆所言,是个危险角色,却不能赢得人心。
远处又传来一声巨大的撞击。城墙上方,黑暗的天空泛着翡翠和橙色的光晕。城门能坚持多久?
真是疯了,他想,但发疯总比失败,好。失败意味着死亡和耻辱。“很好,我来带领突击。”
若他以为如此便能令猎狗知耻而后勇,那就错了。克里冈只是哈哈大笑:“你严提利昂看到众人脸上的怀疑。“是的,我。曼登爵士,由你执掌国王的旗帜。波德,我的头盔。”男孩跑去执行命令。猎狗靠在那柄满是豁口、血迹斑斑的长剑上,睁大苍白的眼睛望着他。曼登爵士扶提利昂重新上马。‘‘全体整队!,’他高喊。
他的大红马戴着颈甲和护面,绯红丝幔罩住后半身,底衬一袭锁甲,高高的马鞍镀了金。波德瑞克·派恩递上头盔和盾牌,盾牌由橡木制成,以红色为底,装饰着金狮环绕金手的图案。他策马兜圈,看着场子里的人马。只有少数人响应,未过二十,他们坐在马上,苍白的眼睛与猎狗无异。他轻蔑地看着其他人,那些克里冈麾下的骑士和佣兵。“你们说我是个半人,”他道,“那你们这些‘完人’比我多出了什么?”
这话大大羞辱了他们。有位骑士不戴头盔便上马加入,两个佣兵一声不吭地跟进。人越来越多。其间国王门又抖了一下。不一会儿,提利昂的队伍翻了一番。他用言语套住了他们。我上战场,你们就得跟上,否则就是自认不如侏儒。
“我不会高呼乔佛里万岁,”他告诉他们,“也不会高呼凯岩城万岁。史坦尼斯要洗劫的是你们的城市,要撞开的是你们的城门。跟我一起来,宰了这狗杂种!!”提利昂拔出战斧,拨转马头,朝突击口冲去。他认为他们跟了过来,却始终不敢回头。
珊莎托架后的镜子反射着明亮的火炬为太后的舞厅注满银色的光辉,然而厅中仍有阴影。珊莎从伊林·派恩爵士的眼里看得到——他如磐石一样杵在后门,不吃不喝——从盖尔斯伯爵痛苦的咳嗽和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的低语中听得出。奥斯尼不时溜进来向瑟曦报告消息。
他头一次从后门进来时,珊莎刚喝完汤。她瞥见他先和弟弟奥斯佛利说了些什么,接着才登上高台,跪在太后的高位边。他浑身马味,脸上有四条结痂的细长抓痕,头发披散,越过颈项,遮住双眼。尽管他话音很轻,珊莎还是忍不住去听。“我军已缠住敌舰队,有些弓箭手上了岸,但猎狗把他们冲得七零八落。太后陛下,您的弟弟正升起锁链,我听到他发出信号。有些跳蚤窝的醉汉想乘机打家劫舍,拜瓦特大人已派金袍卫士去处理。贝勒大圣堂挤满了人,大家都在祈祷。”
“我儿子呢?”
“国王陛下也去过大圣堂,以接受总主教的祝福。眼下他跟首相一起在城墙上,安抚守军,激励士气。”
瑟曦要侍童再拿一杯酒。这是青亭岛的上等金色葡萄酒,带果味的醇酿。太后喝了许多,愈喝愈是美丽。她脸颊绯红,俯视大厅的眼睛里有一种明亮而狂热的神色。一双燃烧着野火的眼睛,珊莎心想。
乐师们在演奏,杂耍艺人变戏法,月童踩着高跷在厅里摇摆走动,嘲笑在场每个人,而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追逐年轻女仆。宾客们大声欢笑,却显得言不由衷,仿佛随时都能化为抽泣。他们人在这里,思绪和心灵却在城墙上。
肉汤之后上了苹果、坚果和葡萄干拌的沙拉。其他任何时候,这都是一道美味,但在今晚,所有食物都添加了名叫恐惧的调料。厅里没胃口的远不止珊莎一人。盖尔斯伯爵咳嗽的时间比吃的时间多,洛丽丝·史铎克渥斯驼背坐着发抖,蓝赛尔爵士手下一名骑士的新娘不可遏抑地哭泣起来。太后命法兰肯学士给她一杯安眠酒,安排她上床睡觉。“眼泪,”女子被带离大厅后,她不屑地对珊莎说,“正如我母亲大人常说的刀口样,是女人的武器。刀剑则属于男人。这说明了一切,不是吗?”
“但男人必须勇敢,”珊莎道,“要骑马出去面对刀斧,每个人都来杀你……”
“詹姆曾对我说,只有在战场和床上,他才能感觉自己的生命。”她举起酒杯,喝下一大口,面前的沙拉一点没碰。“我宁可面对亿万刀剑,也胜过无助地坐在这里,假装乐意跟这群受惊的母鸡为伴。”
“陛下,是您邀请她们来的。”
“这是当然,身为太后,就得做这种事。将来,你若跟乔佛里结婚,迟早也会明白这个道理。趁现在好好学一学吧。”太后打量坐满长凳的妻子、女儿和母亲们。“这些母鸡本身一钱不值,但和她们同群的公鸡是当下的关键,其中有些还会从战斗中生还,所以我必须为他们的女人提供保护。若我那可恶的侏儒弟弟侥幸成功,她们就会回到丈夫和父亲身边,宣传各种故事,说我如何勇敢,如何坚强,如何激励她们的士气。说我如何坚定不移,从无片刻疑虑。”
“要城堡陷落吗?”
“你就希望那样,对不对?”瑟曦不等她否认,续道,“如果不被卫兵出卖,我或能在此坚守一时,等待史坦尼斯公爵到来,以登城向他请降,避免最糟的情形。但若他抵达之前,梅葛楼就告陷落,那样的话,我敢说在座诸位都得忍受一点强暴。非常时刻,虐待、奸淫和拷打是谁也管不了的。”
珊莎吓坏了。“这些都是女人啊!手无寸铁,出身高贵。”
“出身会提供保护,”瑟曦承认,“但没你想象的那么多。虽然她们每个都值一大笔赎金,但经过疯狂的战斗后,士兵们对血肉娇躯往往比钱财更感兴趣。其实她们应该庆幸,有金子当盾牌总比什么都没有好。街上那些女人会受到更粗暴的对待,我们的女仆们也一样,像坦妲小姐的侍女这样的漂亮妞会被玩上一整夜。对了,亲爱的,千万不要以为年老色衰或天生丑陋的就会被放过,灌下几杯烈酒,瞎眼的洗衣妇和臭烘烘的猪圈小妹就跟你一样标致。”
“我?”
“另U像只老鼠一样咋咋唬唬,珊莎。你已经是女人了,明白吗?你还是我长子的未婚妻。”太后啜一口酒。“城下换作别人,我还能试试去哄他,但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我不如去哄他的马!”她注意到珊莎的表情,轻笑失声。“我吓到你了,亲爱的小姐?”她倾身靠近。“你这小傻瓜,眼泪并不是女人惟一的武器,你两腿之间还有一件,最好学会用它。一旦学成,自有男人主动为你使剑。两种剑都免费。”
珊莎正不知如何回答,两个凯特布莱克又走进厅里。这两个弟弟和奥斯蒙爵士一样,在城堡很得人缘,他们总是面带微笑,俏皮话信手拈来,不论跟骑士、侍从还是马夫、猎人都很合拍,而且最得女仆们的青睐。如今奥斯蒙爵士取代了桑铎·克里冈在乔佛里身边的位置,井边的洗衣妇们聊天时说他跟猎狗一样强壮,但更年轻,反应更快。要真这样,为什么在奥斯蒙爵士当上御林铁卫之前,她从没听过凯特布莱克这个姓呢? ·奥斯尼满脸堆笑地跪在太后身边,“火船出动了,太后陛下,整条黑水河沐浴在野火中。一百艘船起火燃烧,或许还不止。”
“我儿子呢?”
“他在烂泥门,跟首相及御林铁卫们一起。陛下,他刚与堡楼上的士兵交谈,并教授他们一些操作十字弓的小技巧,这是真的,大家都认为他是个勇敢的男孩。”
“他要做的是当个活着的男孩。”瑟曦转向他的兄弟奥斯佛利,这一位比较高,也比较严肃,留着一圈耷拉的小黑胡子。“你呢?”
奥斯佛利长长的黑发上戴了一顶钢制半盔,表情阴郁,“陛下,”他平静地说,“小伙子们逮到一个马夫和两个女仆,他们偷了三匹国王的马,想溜出边门。”
“今晚的第一批叛徒,”太后说,“但不是最后一批。交给伊林爵士处置,把头插在枪上,挂在马厩外以儆效尤。”他们走后,她转向珊莎。“你想坐在我儿子身边的话,这又是一课。今晚这种时刻,倘若心慈手软,叛徒就会如雨后蘑菇一样冒出来。让臣民保持忠诚的惟一办法就是确保他们害怕你更胜敌人。”
“我会记住的,陛下,”珊莎说。她向来只听说,要让人民忠诚,爱比恐惧可靠。我要当上王后,会让他们爱我。
沙拉之后是蟹爪派,接着是装在空心面包盘里的韭菜胡萝卜烤羊肉。洛丽丝吃得太快,结果吐了出来,洒自己和姐姐一身。盖尔斯伯爵咳嗽了喝酒,喝酒了咳嗽,最后昏睡过去,脸趴进餐盘,手泡在一滩葡萄酒中。太后厌恶地瞪着他。“诸神一定是疯了才让男人的器官长在他这种人身上!我也一定是疯了才会把他救出来。”
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突然快步返回,红袍飘飘。“陛下,不少百姓在门外广场聚集,请求到城堡避难。他们不是暴民,而是富商匠人之流。”
“叫他们回家,”太后说,“若是不走,就用十字弓射杀几个。不许出击,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开门。”
“遵命。”他鞠躬离去。
太后变得阴沉恼怒,“我真恨不得拿剑上战场!”她的声音开始含糊,“小时候,詹姆和我长得太像,连父亲大人也常分不清。有时为了恶作剧,我们会互换衣服,假扮对方一整天。可当詹姆得到他的第一把剑时,我却没有份。‘那我呢?气己得当时自己问。我们如此相像,我永远无法理解为何彼此会受到迥异的对待。詹姆练习长剑、枪矛和钉头锤,我却学会微笑、唱歌和讨人欢喜。他成了凯岩城的继承人,我则像马一样被卖给陌生人。新主人想骑就骑,想打就打,若有了新的母马,就把我扔到一边。詹姆抽到一支荣耀和力量的上签,我抽到的则是生育和月经。”
“可您是七大王国的太后呀,”珊莎说。
“在刀剑面前,太后也不过是个女子而已。”
瑟曦一饮而尽,侍童忙过来舔酒,但她将玻璃杯翻转,摇摇头。“够了,今晚我得保持清醒。”
最后一道菜是山羊奶酪加烤苹果,肉桂的香气满溢大厅。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又一次匆忙进来跪在她们之间。“陛下,”他嗫嚅地说,“史坦尼斯的部队在比武场登陆,更多敌人正在渡河。烂泥门遭到攻击,他们还抬了一根攻城锤到国王门。小恶魔已带兵出击。”
“嗯,不错,这招会吓死他们,”太后淡淡地道,“他没带小乔去吧?”
“没有,陛下,国王由我哥保护,正在监督‘君临三妓’把‘鹿角民’往河里抛。”
“烂泥门不正遭到攻击?神经病,告诉奥斯蒙爵士,这太危险了,立刻撤离,护送国王回城!”
“小恶魔命令——”
“我的话才算数。”瑟曦眯起眼睛,“你老哥要么照办,要么就率下一拨突击队出击,连你也一起去。”
食物清走之后,众宾客纷纷请求去圣堂祈祷,瑟曦慈蔼地一一批准。坦妲伯爵夫人和她的女儿们也在其中。一个歌手被带进来,为留下的人弹奏古竖琴,甜蜜的乐声填满大厅。他歌颂琼琪和佛罗理安,歌颂龙骑士伊蒙王子和他对兄嫂之爱,歌颂娜梅莉亚的万船横渡。歌谣虽然美丽,却又充满悲伤,让在场的女人忍不住落泪,珊莎的眼睛也渐渐湿润。
“很好,亲爱的,”太后再度倾身靠近,“抓紧时间练习流泪,会派上用场的,史坦尼斯国王就要到了。”
珊莎不安地动了动。“陛下?”
“噢,饶了我吧,省省这套装模作样的鬼把戏。战况若非绝望,是轮不到侏儒出战的。好了,你也摘下面具,我对你在神木林里那些小小的叛国行径可是了若指掌。”
“神木林?”别看唐托斯爵士,别看,别看,珊莎告诉自己,她不知道,没人知道,唐托斯向我保证过,我的佛罗理安不会让我失望。“我没有叛国,只是去祈祷。”
“哼,为史坦尼斯,还是为你哥哥?够了,你去找你父亲的神还有什么好事?无非就是祈祷我们失败。这不是叛国是什么?”
“我为乔佛里祈祷,”她紧张地坚持。
“为什么?为他对你的爱?”太后从经过的女侍手中拿过一壶甜李子酒,倒满珊莎的杯子。“喝,”她冷冷地下令,“但愿它给你勇气,迎接即将到来的事实。”
珊莎把杯子举到唇边,啜了一小口。酒甜得发腻,非常烈。
“你能做得更好,”瑟曦道,“干了它,珊莎,这是太后的命令。”珊莎差点噎着,但勉强喝完一杯,黏稠甜腻的酒下肚,脑袋开始晕眩。
“再来?”瑟曦问。
“我不行了。求求您。”
太后有些不悦,“好吧……我告诉你,之前你问到伊林爵士时,我撒了谎。想不想听实话,珊莎?想不想知道我叫他来的真正原因?”
她不敢回答,但无所谓,太后根本没理她,便举手招呼。先前珊莎没见伊林爵土回来,但他就那么突然出现了,大步从高台后的阴影里跨出飞口猫一样安静,手提出鞘的寒冰。记得父亲每次取人性命后,都会去神木林里将这把剑洗干净,但伊林爵士没那么讲究,泛着涟漪的瓦雷利亚钢剑上沾有逐渐凝固的鲜血,红色蜕为褐色。“告诉珊莎小姐,我为何让你留在这里,”瑟曦命令。
伊林爵士张开嘴,发出一连串梗住的咯咯声,麻子脸上毫无表情。
“他说,他为我们而来,”太后道,“史坦尼斯也许能攻进都城,夺取王位,但我决不会接受他的审判。我不会让他擒住我们。”
“我们?”
“没错。所以我奉劝你更换祷词,珊莎,祈求另一个结局。我向你保证,兰尼斯特家族若是倒台,史塔克家也不会高兴。”她伸出手,轻轻地将珊莎的头发从脖子上拨开。
提利昂头盔的眼缝限制了视线,提利昂只能看到正前方,但当他扭头,只见三艘战舰已靠在比武场,还有一艘大船,正在岸边用投石机抛射沥青火桶,以为掩护。
提利昂的人从突击口鱼贯而出。“楔形队列,”他指示。突击队组成矛头,由他担任矛尖。曼登·穆尔爵士在他右手,一身釉彩白甲映着火光,木讷的双眼依旧无神。他跨下战马炭黑,披一身扩体白甲,御林铁卫的纯白盾牌绑在手臂。而在左手,提利昂吃惊地发现波德瑞克·派恩提剑跟随。“你太小,”他立即喝道,“回去i”
“我是您的侍从,大人。”
提利昂没时间争论。“那就跟着我,跟紧了!”语毕踢马出发。
大家骑得很近,膝盖抵膝盖,循高墙而行。曼登爵士高举乔佛里的旗帜,红金相间的战旗在风中飘荡,雄鹿与猛狮共舞。队伍绕过堡楼基部,行进速度逐步加快。箭矢从城上疾射而出,石块在头顶旋转翻飞,盲目地撞向地面和河流,粉碎钢铁与血肉。国王门就在前方,敌军蜂拥而上,奋力推动一根巨大的铁头黑橡木攻城锤。船上下来的弓箭手围在他们四周,只要城门楼边有人露面,即刻放箭去射。“长枪准备,”提利昂命令,同时开始冲刺。
地面潮湿滑溜,半是烂泥,半是血水。他的马在一具尸体上绊了一下,蹄子打滑,搅动烂泥,差一点令他在冲到敌人队伍之前便滚落马鞍,幸亏最后人马维持了平衡。城门下的敌军转过身来,匆忙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提利昂举起战斧,呐喊道:“君临万岁!”众人高声应和。矛头阵形飞射而出,发出钢铁与丝绸的绵长尖啸,滚滚马蹄与犀利剑刃融汇火光。
曼登爵士在最后关头放平长枪,用乔佛里的旗帜刺穿了一个穿镶钉皮甲的敌人胸膛,并将来人提离地面,枪杆随即断裂。提利昂面前是个骑士,外衣上有只花环中的狐狸。他首先想到的是“佛罗伦”,第二个念头是“他没有头盔”。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加上马的惯性,抡起斧子劈向对方的脸,将他脑袋一分为二。碰撞的冲击令他肩膀麻痹。夏嘎若看见,一定会笑我,他边想边继续前进。
一支矛砰然击中他的盾牌。波德在身边飞驰,砍向每一个经过的敌人。他隐约听见城墙上的人们在欢呼。攻城锤已被遗忘在烂泥地上,簇拥它的人要么逃走,要么转身战斗。提利昂策马撞倒一个弓箭手,从肩头到腋窝齐齐砍下一个长矛兵的胳膊,随后又在一顶剑鱼头盔上擦过一击。奔到攻城锤前,他的大红马人立起来,但曼登爵士的黑马却从身边一跃而过,爵土本人活如包裹白袍的死亡使者,剑到之处,手折头断,盾牌粉碎——不过,能带着完整无损的盾牌过河的敌人甚少就是了。
提利昂最终还是催马越过了攻城锤。敌军正在溃逃。他左顾右盼,就是不见波德瑞克·派恩的踪影。猛然间,一支箭“咔哒”一声撞上面甲,离眼缝仅差一寸。他吃了一惊,险些落马。不能像个木3J3_…t~的待在原地,这好比胸甲上画靶子!
他策马在四散的尸体间游行。黑水河下游塞满燃烧的战舰躯壳,片片野火仍在水面漂浮,炽烈的绿焰旋转上升,直至二十尺之高。他们虽驱散了操作攻城锤的敌人,但河岸边处处都有厮杀。敌人从燃烧的舰船中蜂拥上岸,巴隆·史文和蓝赛尔的人正竭力抵抗。“去烂泥门!”他下令。
曼登爵士喊道:“烂泥门!”于是他们再次出发。“君临万岁!”途中他的人此起彼伏地叫嚷,还有人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真不知是谁教他们的。透过加衬垫的厚重钢盔,传来痛苦的嘶叫,火焰饥渴的劈啪声,颤抖的战号,嘹亮的铜喇叭。到处都是火。诸神慈悲,难怪猎狗吓坏了。他怕的是火……一声巨响回荡在黑水河上,有艘船被一块马大的石头扎扎实实地截为两段。这是我军还是敌军?烟雾弥漫,无法分辨。楔形队列已经散乱,每个人都各自为战。
我该回去了,他一边这么想,一边继续往前骑。
手中的战斧越来越沉,身边只剩几个人,其余的要么死去要么逃散。他使劲拽马,迫使它始终向东。这匹大红马跟桑铎·克里冈一样不喜欢火,但好歹容易驾驭。
许多敌人狼狈不堪地从河里爬出,身带烧伤,通体浴血,一边不住呛水,多数都快死去。他带着他的小队伍在他们中间穿行,给那些还能站起来的人一个利落的死亡。
战争局限于眼缝之前,比他高出一倍的骑士若不拔腿逃窜,就得死于非命。他们变得如此渺小,如此惊恐。“兰尼斯特万岁!”他纵声高呼,大开杀戒,手臂一直到肘成了红色,在河面的光线照耀下泛着血光。他勒马直立,向着天上的群星一振战斧,只听众人狂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提利昂醉了。
这就是战斗狂热吧。詹姆从前经常描述,但他从未想过会亲身体验。时间变得含糊,变得缓慢,终至停顿,过去和将来一齐消失,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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