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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2部列王的纷争-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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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白痴给我从河里钓出来。”
另一个白痴的情形比邓兰糟糕得多。黑罗伦将他拖出河面,大家当下发现此人一只手臂从肘部齐齐扭断,半边颈项不见踪影,原本是肚脐和私处的地方只剩一个黑窟窿。罗伦叉他上岸,长枪贯穿肚肠,臭气熏天。
“冰原狼的杰作,”席恩道,“两匹一起上,应该是。”他满心作呕,便走回吊桥。临冬城有两道花岗岩厚墙,一条宽阔的护城河横亘其间。外墙八十尺高,内墙高度超过百尺。由于人手不足,席恩只好放弃外层防线,仅把守卫安置在更高的内墙上。在城堡随时可能变乱的情况下,他可不敢冒险,把有限的兵力放在铲城河的另一边。
至少有两个人参加此次行动,他认定。一边由女人勾引邓兰,另一位则释放冰原狼。
席恩要根火把,领部下循阶梯登上城墙,然后放低火炬,扫视前方,寻找……就在那里,城墙内部,两个城齿之间的宽阔垛口上。“血迹,”他宣布,“没擦干净。据我推测,那女人杀了邓兰后立即放下吊桥。这时斜眼听见锁链的叮当声,走过来查看,然后送了命。接着他们把尸体从这个城垛推下护城河,以防其他哨兵发现。”
乌兹顺着城墙看。“可下一座守卫塔离得不远啊。上面的火把还在烧——”
“有火把,但没守卫,”席恩暴躁地说。“临冬城的守卫塔比我的人还多。”
“大门有四个守卫,”黑罗伦道,“巡城的加上斜眼共有六人。”
乌兹说:“他怎不吹号角——”
老天,我手下净是些白痴。“试想想,换你在这儿,会怎么做,乌兹?外面又黑又冷,而你巡逻了好几个钟头,只盼早点下哨。这时只听一声异样的响动,于是你走向城门,突然,楼梯尽头有两双眼睛,火光下闪着绿光和金光。两个阴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下来。你看见利齿的寒光,放低长矛,接着便被“砰”地撞倒。他们撕开你的肚腹,像咬棉花一样咬开皮甲。“他用力一推乌兹。“你头朝下倒在地上,内脏流得到处都是,还被一匹狼咬着脖子。”席恩勒住对方骨瘦如柴的颈项,收拢指头,冷笑道,“你倒是告诉我,像这样要怎么吹你妈的号?”他粗暴地推开乌兹,使他踉跄着绊倒在城齿上,不住揉搓咽喉。进城那天我早该把这两匹野东西除掉,他恼怒地想,我见过他们杀人,明知他们有多危险。
“必须把他们抓回来,”黑罗伦说。
“天黑时办不到。”席恩无法想像在暗夜里追逐冰原狼:自以为是猎人,却成了猎物。“我们等天亮。在此之前,我有话要对我忠顺的臣民们讲。”
他下到院子,男人、女人和儿童都被驱赶到墙边,挤成一团,惶恐不安。很多人来不及穿戴:有的仅用毛毯裹住身子,更有的裸着躯体,只胡乱披件斗篷或睡袍。十几个铁民包围他们,一手执火炬一手拿武器。狂风呼啸,忽隐忽现的橘红亮光映在钢铁的头盔、浓密的胡须和无情的眼珠上。 ‘席恩在囚徒之前走来走去,审视他们的面容。在他眼中,每个人都是叛徒。
“丢了几个?”
“六个。”臭佬踏步走到他背后,浑身散发着肥皂的味道,长发在风中飞舞。“包括两名史塔克,泽地男孩和他姐姐,马房里那个白痴,还有你的女野人。”
果然是欧莎。他看见二只杯子时就怀疑她了。我该多个心眼,不应盲目相信她。她和阿莎一样诡计多端,她们连名字也这么4g…。
马厩清点过吗?
“阿加说马一匹不少。”
“小舞也在栏里?”
“小舞?”臭佬皱眉,“阿加只说所有的马都还在。惟有那个白痴丢了。”
那么,他们是徒步前进。这是他醒来之后最好的消息。无疑,布兰被装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欧莎得去背瑞肯——仅靠他幼小的腿脚可走不了多远。这下席恩确信他们还在掌中。“布兰和瑞肯逃跑了,”他对城里的人大声宣布,扫视他们的眼睛。“有谁知道他们去了哪儿?”无人应答。“他们不可能独立逃走,”席恩续道,“没食物,没衣服,没武器,他们是逃不了的。”他早已搜光临冬城里的每一把剑、每一只斧,但肯定有人藏匿武器。“我会查出谁帮助过他们。我也会查出睁只眼闭只眼的人。”只有风声。“当晨光初露,我就出发把他们抓回来。”他的拇指勾住剑柄。“我需要猎手。谁想要块上好的狼皮过冬?盖奇?”每次他打猎归来,大厨总是兴高采烈欢迎他,瞧瞧他有没有带什么野味猎获,然而现在却一言不发。席恩回头继续踱步,一边想从人们脸庞巡视出一点蛛丝马迹。“荒山野岭那不是跛子待的地方。想想瑞肯,半大小孩,怎么能撑下去?奶妈,你说他现在该有多害怕。”老妇人在他耳边唠唠叨叨了十年,给他讲过无数的故事,但而今她只朝他打呵欠,似乎根本不认得他。“我本可以把你们这些男人全杀光,然后把你们女人送给我的土兵享用,但我没有,我反而极力保护你们。你们就这样来感谢我么?”从前教他骑马的乔赛斯,教他驯狗的法兰,成为他第一次的芭丝——酿酒师傅的老婆……人人都避开他的目光。他们十艮我,他终于意识到。
臭佬靠过来。“剥了他们的皮,”他力促,厚厚的嘴唇闪着寒光。“波顿老爷常说:
裸体的人少有秘密,但被剥皮的人没有秘密。”
席恩知道,剥皮人是波顿家族的纹章;远古时代,他们家族的族长们甚至拿敌人的皮来作披风。无数的史塔克以这样的方式惨死。暴行大概在千年之前得以终止,那个时候波顿家族最终臣服于临冬城。话虽如此,但古道不死,我的人民不也一样。
“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道。在你们和他的怪癖之间,我是惟一的屏障啊,他直想大叫。他无法炫耀,只希望有人够聪明,赶快汲取教训,明白事理。
城墙边缘,天空渐渐变成灰色。黎明不远了。“乔赛斯,给笑星上鞍,为你自己也准备一匹马。穆齐,加斯,麻脸提姆,你们也一同出发。”穆齐和加斯是城堡里最好的猎人,而提姆则精于箭术。“阿加,红鼻,葛马,臭佬,威克斯,他们也来。”他需要自己的人担任后卫。“法兰,我需要猎狗,你来指挥它们。”
头发灰白的驯兽长抱起手臂。“凭什么要我去追捕我真正的主人,凭什么要我去抓几个孩子?”
席恩走近他。“因为现在我才是你真正的主人,也只有我能保护帕拉。”
法兰眼中的挑衅逐渐消散。“是的,大人。”
席恩踱回去,一边仔细盘算。“鲁温师傅,”他宣布。
“我对捕猎之道一窍不通。”
没错,但我不放心把你留在城里。“你早该学学。”
“也带我去。我想要那张狼皮斗篷。”一个男孩走上前,他年纪比布兰还小。席恩想了半天才忆起他是谁。“以前我常打猎,”瓦德·佛雷说,“我打过红鹿和麇鹿,甚至猎过野猪呢。”
他表哥嘲笑道:“他是和他爸爸一起去的,他们甚至连野猪的面也没让他见着。”
席恩怀疑地看着男孩。“想来就来,但要是跟不上,别以为我会过来哄你。”他转向黑罗伦。“我不在时,临冬城由你负责。假如我们没有返回,你可以机动行事。”你们这些操他妈的混蛋就祈祷我得胜归来吧。
当第一缕苍白曙光掠过钟楼顶时,人们在猎人门前集合完毕,呼吸在清晨的寒气中结霜。葛马装备一柄长斧,长柄足以使他在狼近身前加以打击,而沉重的斧刃能将狼一击毙命。阿加戴上扩胫铁甲。臭佬提着一杆猎猪矛以及一口装得满满的洗衣妇用的袋子,天知道里面是什么。席恩则带上了他的长弓——别的他不需要。曾经,他用一只飞箭救过布兰的命,他不希望用另一只箭做相反的事,然而真到情非得已的关头,他另U无选择。
十一个男人,二个小孩和十二只狗一同越过护城河。外墙之外,软泥地上的踪迹清晰可辨:狼的爪印,阿多沉重的步履,还有两个黎德留下的较浅足迹。及至走到林边,碎石和沉积的落叶使追踪变得困难,这时便轮到法兰的红母狗用鼻子上场了,它果然没有令他失望。其他猎狗紧跟在后,又嗅又吠,一对庞大的獒犬则担任后卫。他们的体型和凶猛在对付冰原狼时可以派用场。
他起初猜想欧莎会带他们南下去找罗德利克爵土,然而眼前的踪迹却是向着西北,一直深入狼林。席恩对此深感忧惧。假如史塔克们径直投向深林堡,真不啻于莫大的讽刺——他们会正好落入阿莎手中。与其那样,我宁可让他们死,他苦涩地想,被当成暴君总比被看作蠢蛋好。
缕缕苍白的迷雾在林木间穿梭。这里的哨兵树和士卒松比城里的粗厚,四季常青的森林是世上最黑最暗的地方。地面崎岖不平,散落的松针遮住柔软的草皮,使得行马变得危机四伏,他们不得不放慢速度。但再怎么说,不会比肩驮残废的男子走得慢,比个瘦骨嶙峋、背负四岁小孩的泼妇也要快。他告诉自己千万耐心,日落之前,一定能追上。
他们追到一条峡谷的边缘,鲁温师傅策马跑近。“迄今为止,这场猎捕和林间放马没两样,大人。”
席恩微笑道:“的确很相似。但不同在于,猎捕要以鲜血来划上句号。”
“非得如此吗?他们逃跑是件蠢事,但您就不能发发慈悲?我们追踪的可都是您的养兄弟呀。”
“除了罗柏,没有史塔克以兄弟之礼待我。只是对我而言,布兰和瑞肯活着比死了有用。”
“黎德们不也如此?卡林湾就在泽地边缘,霍兰大人如果有心,满可以奇袭您叔叔,但只要您握有他的继承人,他只能按兵不动。”
席恩没想到这一点。事实上,除了瞄过梅拉一两眼,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处女以外,他根本没把泥人们当回事。“也许你说得对。如果事态允许,我就饶过他们。”
“我希望您也饶过阿多吧。这孩子是个老实人,您也知道,他只是照着别人的命令行事。想想他为您喂过多少次马,洗过多少次鞍,擦过多少次甲吧!”
阿多对他而言无足轻重。“他肯束手就擒,就让他活命。”席恩抬起一根指头。
“别为那野人求情,否则我让你和她一起死。她对我发过誓,却弃如草芥。”
学土低下头颅。“我不会为背誓者辩解。您看着办吧。我很感激您的慈悲。”
慈悲,看着鲁温走回队列,席恩静静地想:这是个无情的陷阱,给得太多他们说你软弱无能,给得太少你便成了残暴野兽。不过他心里也明白,学士刚才的谏言确是忠告。父亲满脑子只想打仗征服,但如果守不住,打下一片江山又有什么意义呢?而单凭武力和恐怖是做不到这点的。可惜奈德·史塔克把他的女儿都带去了南方——否则席恩任娶一个,便足以把自己和临冬城牢牢拴在一起。珊莎是个可爱的小东西,现在也该成熟到能上床了吧。但她偏偏在千里之外,身处兰尼斯特掌中。真遗憾哪。
越往深处,森林愈加浓密。松树和哨兵树让位给庞然而黑暗的橡木。纠结的山楂丛隐蔽了危险的沟渠和小溪。多石起伏的小丘一座连着一座。他们经过一间佃农的茅屋,荒废已久,杂草丛生,围绕着一条满满的水沟,静止的水流像钢铁一般放出灰光。此时狗们突然狂吠起来,席恩确信亡命者们已近在咫尺。他一踢笑星,快马加鞭,但走近之后发现的却是一只幼鹿的尸骸……业已支离破碎。
他下马细看。鹿刚死不久,明显看出是狼干的。猎狗们急切地在它四周嗅闻,一只獒犬则把头直接埋进死鹿尸首,大快朵颐,直到法兰吼着把它赶走。这动物根本没被切割,席恩寻思,狼吃过,但人没有。就算欧莎不敢冒险生火,也该割走几块肉啊,没道理把上好的食物扔在这里腐烂。“法兰,你确定我们跟对了?”他询问,“有没可能你的狗追逐的是别的狼?”
“我的母狗很清楚夏天和毛毛的味道。”
“希望如此。姑且信你。”
快一个小时之后,追踪者们跟随痕迹下到一个斜坡,朝一条因最近的雨水而泛滥泥泞的小溪奔去。就在溪边,猎狗失去了线索。法兰和威克斯带它们涉过溪流,无功而返,狗们则在对岸茫然无措地上下游荡,嗅来闻去。“他们到过这里,大人,但我不知道他们接下来去了哪儿,”驯兽长说。
席恩下马,跪在溪边,伸出手沾了点水。溪流冰凉。“他们不可能长久地待在里面,”他说。“带一半的狗去下游,我去上——”
威克斯突然响亮地拍掌。
“怎么了?”席恩道。
哑巴男孩伸手指点。
水边的土地湿润而泥泞。狼的足迹清晰可辨。“爪印,是的。所以?”
威克斯把脚陷进泥土,左右扭转靴子,挖出一个深沟。
乔赛斯明白过来。“阿多是个大块头,在泥地里定会留下深深的脚印,”他说。
“尤其他还负着孩子。但这里所有脚印都是我们自己的。您瞧瞧。”
席恩大吃一惊,旋即发现对方所言非虚。两匹狼是独自走进了褐色的泛滥溪流。“欧莎一定老远便调转了方向,很有可能,在那匹鹿之前便与狼分道扬镳。她让狼照原路前进,好诱我们继续追赶。”他在他的猎人面前踱步。“假若你两个胆敢骗我——”
“一路上没有别的踪迹,大人,我发誓,”加斯辩解。“况且冰原狼决不可能离开孩子,至少不会离开太久。”
这倒不假,席恩想,夏天和毛毛狗应是出去捕猎,饱餐之后便会回到布兰和瑞肯身边。“加斯,穆齐,你们带四条狗折回原路。阿加,你盯住他们,以防他们耍花样。法兰和我继续追踪冰原狼。大家有所发现便吹一声号。倘若直接见到那两只野兽,就吹两声。只需盯住他俩,定能找到他们的主人。”
他带上威克斯、佛雷家的小孩及“红鼻”加尼往上游搜查。他和威克斯在一边,红鼻和瓦德·佛雷在对岸,双方各带一对猎狗,因为狼在两岸都可能出没。席恩刻意搜寻足印、痕迹,断裂枝条等等,企图通过线索来揭示狼从何处离水上岸。他轻易发现公鹿、麇鹿和獾的足迹。威克斯吓跑一只饮水的狐狸,瓦德追逐草丛中三只奔逃的兔子,努力想射一只。他们看见大熊在一棵高大白桦的树皮上留下的爪印。偏偏冰原狼的痕迹半点也无。
继续前进,席恩鼓励自己,过了这棵橡树,爬上那道缓坡,通过前面溪流的弯道,我们一定能发现些什么。他一直这么克制自己,走了许久,终于明白是该回头的时候了。不断加剧的焦虑在腹中噬啃。日近中午,他扭转笑星的马头,恋恋不舍地转了几圈,旋即放弃追踪。
欧莎和那两个小坏蛋不知想出什么法子,始终能在他面前躲来躲去。可是,这不可能啊,他们是步行,何况还有残废和幼童。然而他每多浪费一个钟头,对方逃脱的机率就越大。若是给他们找到村庄……北方人不会拒绝奈德·史塔克的儿子,罗柏的兄弟。他们会送马,送食物,更有人会为保护少主这样的荣誉而战。甚至整个该死的北地都会团结在他们周围,重整旗鼓。
够了,狼只是去了下游,他紧抓这个念头不放。红母狗会嗅出他们离水登陆的地点,我们《艮陕便能找到4;&4ti。
但当他们与法兰的团队重新会合,席恩只消看驯兽长一眼,便知他的希望已彻底粉碎。“这些臭狗该拿去喂熊,”他恼怒地说,“如果我有熊的话。”
“不是它们的错。”法兰在一只獒犬和他心爱的红母狗之间跪下,手放在他们身上。“流水无法留存气息,大人。”
“狼总得在什么地:3…_k岸吧。”
“这当然。要么在上游要么在下游。我们只要继续搜,一定能发现,现在的问题是,走哪边?”
“从没听说狼能逆流跑几里路的。”臭佬道。“人还行,当走投无路时,或许能行。狼怎么成?”
话虽这么说,席恩还是怀疑。这两只野兽决不等同一般的狼。当初就该剥下这挨千刀的怪物的皮。
同样的故事在他们与加斯、穆齐和阿加会合时再度上演。两个猎人把到临冬城的路折回了一半,却丝毫没有发现史塔克们离开冰原狼独自行动的迹象。法兰的狗变得和主人一样深感挫折,孤注一掷地在树林和岩石间闻嗅,不时还暴躁地互相撕咬。
席恩不能接受失败。“我们回溪边,再搜一次,这一次尽可能扩大搜索范围。”
“找不到的啦,”佛雷家的男孩突然开口。“只要吃青蛙的还跟着他们就找不到。泥人都鬼鬼祟祟,他们不像正派人一样光明正大的打,而是躲在暗处,施放涂毒的箭矢。你看不到他,可他看得到你。追他们进沼泽的人没一个回来过。他们的房子会动,就连他们的城堡灰水望也会动。”他紧张兮兮地瞥瞥四周密密匝匝的林木草丛。“搞不好他们正在附近,听我们说话呢。”
法兰以大笑来表示他的感受。“只要是这片林里的东西,我的狗没有嗅不出来的,连你刚才放的屁也不例外,臭小子。”
“吃青蛙的身上的体味和人不一样,”佛雷坚持。“他们带着沼泽的臭气,就像青蛙一样,混合了树木和泥水的味道。他们腋下长的不是毛,是青苔,饿的时候,可以不吃东西,只吞泥巴过活,甚至能在泥水底下呼吸呢!”
按捺不住的席恩刚想痛斥对方这堆奶妈讲的鬼话,鲁温学士却插进来:“历史上,绿先知们曾作过巨大努力来引水入颈泽,从此以后,泽地人和森林之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或许他们确然从中获得秘密的知识。”
刹那间,整个树林似乎突然黯淡了几分,就如浮云遮日。不懂事的孩子乱讲一通是一回事,但知识渊博的学士说的话分量不同。“我只关心奈德之子布兰与瑞肯,,,席恩说。“回溪边去。立即出发。”
——开始谁也没动,他以为人们会抗命,但北方人的责任感最后占了上风。虽然勉强,大家还是沉闷地跟上。佛雷家的小孩变得和他刚才追逐的兔子一般神经质。席恩把人员分散到两岸,顺流而’厂。他们骑行无数里,放慢速度,仔细搜查,每遇危险地段便下来牵马过去,然后继续搜寻,每个树丛都让那群“该拿去喂熊”的猎狗嗅闻探察。有个地方,倒塌的大树堵塞流水,追猎的人们不得不绕过一泓极深的绿池塘,可如果说冰原狼也做了同样的事,他们却没有留下任何脚印或痕迹。看来,这俩野东西——直在游泳。等抓到他们,我让他们游个够,非把他们一起献给淹神不可!
林间逐渐黑暗,席恩·葛雷乔伊明白自己被打败了。不管是泽地人使用了森林之子的魔法,还是欧莎施展出某种野人的伎俩,总之他是失败·了。他逼迫人们在暮色里继续前进,当最后一丝阳光也消逝无踪后,乔赛斯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这不会有结果,大人。我们只会扭到马,摔断腿。”
“乔赛斯说得没错,”鲁温学士道。“仅凭几根火把在森林里搜寻犹如大海捞针,毫无意义。”
席恩觉出喉头胆汁的苦味,胃里则仿佛有一窝毒蛇在缠绕扭打。就这么两手空空地折回临冬城,那他以后干脆换身小丑服和尖帽子得了——整个北境都会把他当成笑柄。如果父亲知道了,如果阿莎……“王子殿下。”臭佬催马靠近。“或许史塔克根本就没走这条路。换作我的话,不用说,会往东北,去投靠安伯家。大家都知道,他们对史塔克是很卖命的。然而他们的领地离此很远,这些孩子会先就近避避风头。或许我知道他们在哪儿。”
席恩怀疑地看着他,“说。”
“您知道那座老磨坊吗,就是孤零零地立在橡树河边的那座?当我身为俘虏被带回临冬城的途中,曾在那里稍事停留。磨坊主的老婆卖干草给我们喂马,押解我的老骑士还逗她的小孩呢。说不定史塔克就藏在那儿。”
席恩知道那磨坊,甚至还和磨坊主的老婆做过一两次。那里没什么特别,她也无甚特长。“为什么在那里?这磨坊周围有十几个村子和庄园。”
那双淡色的眼睛里闪动着几分揶揄。“您问为什么?这并不重要。他们就是在哪儿。我有预感。”
席恩受够了对方兜圈子式的回答。他这双唇还真像两条火热交配的蠕虫。“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敢瞒着我的——”
“王子殿下?”臭佬翻身下马,并示意席恩也照办。两人都下马后,他打开从临冬城背来的布口袋。“您看看。”
天色已暗,什么也看不清。席恩不耐烦地把手伸进口袋,在柔软的兽皮和粗糙的羊毛之间摸索。一根尖刺戳痛了他,他合拢指头,手中之物冰凉又坚硬。原来是一枚狼头胸针,由白银和黑玉制成。他忽然明白过来,不禁握紧拳头。“葛马,”他叫道,一边揣测谁可信赖。一个都不行。“阿加,红鼻,跟我们走。其他人带上猎狗自行返回临冬城。用不着你们了,我已知道布兰和瑞肯的所在。”
“席恩王子,”鲁温学士恳求,“您可还记得您的承诺?发发慈悲,您答应过。”
“慈悲是早上的事。”席恩说。被惧怕总比受嘲笑好。“现在他们惹怒了我。”
琼恩夜色中的篝火,在彼端的山坡放光,犹如坠落的星星。其实它比群星更加明亮,但不曾闪烁,只是有的时候膨胀舒展,有的时候堕落阴郁,犹如遥远的花火,微弱而暗淡。
它就在前方一里远、两千尺高的地方,琼恩估算,居高临下,峡口动静一览无余。
“风声峡的守望者,”他们之中最年长的人开口。此人年轻时当过国王的侍从,所以黑衣兄弟们至今仍叫他“侍从”戴里吉。“如此明目张胆,曼斯·雷德到底在怕什么?”
“我看他若知道这些杂种生火,非扒了他们的皮不可。”伊班道,他虽矮胖秃顶,却肌肉壮硕,活像一堆岩石。
“高山上,火是生命之源,”断掌科林说,“也是取死之道。”奉他指示,自深入山区后,队伍便不再弄出明火。大家以生冷的腌牛肉、硬面包和更硬的奶酪为食,睡觉时则挤在斗篷和毛皮下合衣而卧,彼此取暖。这段经历让琼恩不由得忆起很久以前在临冬城度过的寒夜,那时他和兄弟们同床而眠。如今这些人也是他的兄弟,只是共享的床铺换成了岩石和土地。
“他们一定配有号角。”石蛇道。
断掌说:“一个他们永远吹不了的号。”
“好高的山,晚上爬真是既漫长又要命。”伊班道,一边透过掩护大家的岩石中的裂缝观察遥远的火焰。天空无云,锯齿状的山峰黑压压地拔高爬升,直到极顶,围绕顶峰的极度冰雪在月光下发出苍白的辉芒。
“如果不慎,也是一段漫长的坠落。”断掌科林说,“依我看,两个人就行。那边也该是两人看守,轮流值班。”
“我来。”绰号石蛇的游骑兵率先报名,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琼恩已知他是队中最佳的登山手,此次任务自然非他莫属。
“我也去,”琼恩说。
断掌科林望向他。狂风穿过头顶高高的峡口,发出哭嚎——风声峡正因此而得名。某人的坐骑嘶鸣开来,扬腿踢打他们藏身的山洞中多石的薄泥。“狼留下,”科林道,“白毛在月光下太显眼。”他转向石蛇。“事成之后,扔下火把。我们立刻跟上。”
“开始吧。”石蛇说。
两人各拿一大卷绳索。石蛇还带了一袋铁钉,一个顶端包裹厚毛毡的小锤。他们把马、头盔、铠甲和白灵一块儿留下。临出发时,琼恩跪在冰原狼面前,任狼用鼻子拱他。“留下来,”他命令,“我会回来找你。”
石蛇带头。他是个矮瘦男子,将近五十,胡子灰白,但身体比外表看上去要结实得多,也是琼恩所认识的人中夜视能力最佳的一位——今晚正好派上用场。白天,群山一片蓝灰,覆盖冰雪,当太阳消失在参差的峰峦后,一切又成了黑色。而今,明月高挂,将它们染成银白。
这一对黑衣兄弟走在漆黑岩石中的漆黑阴影里,朝峭壁行去,留下弯曲的轨迹,呼吸在漆黑的空气中结霜。没穿盔甲的琼恩觉得自己赤裸无依,所聿行动更加便利。一路艰苦又缓慢,只因若是匆忙,就得冒摔断膝盖甚至更大的危险。石蛇似乎本能地知道如何下脚,但在这破碎不平的大地上,琼恩只能步步为营』口倍小心。
风声峡是一长串名副其实的峡谷,漫长而曲折,时而环绕连绵起伏的风雪群山,时而成为不见天日的隐蔽峡道。自从离开森林上山以来,除了自己的伙伴,琼恩未见其他活人。霜雪之牙是诸神所造最为残酷无情之处,对人类饱含敌意。这里风如剃刀,在寒夜中发出尖啸,仿佛母亲在痛悼孩儿;这里的树寥寥无几,且短小猥琐,狼狈地挤在岩缝和裂沟中,小径上方常悬层层岩片,边沿挂着冰柱,远远观之,好似雪白的獠牙。
即便如此,琼恩并不后悔走这一遭,因为这里也是奇迹之地。他们走过陡峭的石壁边缘,见识了阳光在覆着薄冰的瀑布上闪耀的美景;他们游历长满秋日野花的山间草坪,有蓝色的冰心花、猩红明亮的冷霜火,还有人立起来、赤褐金黄的笛手草;深邃漆黑的洞穴,他简直以为其直通地狱;他还骑马穿越历经风蚀的天然石桥,两边除了无尽长空,什么也没有。老鹰在绝壁上筑巢,到峡沟中捕猎,不知疲倦地张开雄健的蓝灰翅膀,盘桓飞扬,几乎和天空融为一体。有一回他甚至目睹影子山猫猎袭公羊,它如山腹中缓缓溢出的流动烟雾,等待,然后扑杀。
现在轮到我们扑杀。他希望自己能像影子山猫一样坚定而沉寂,毙敌干净利落。长爪背在后背,但他担心使用的空间,于是也准备好小刀和匕首。对方会有武器,而我没穿护甲。他不禁怀疑今晚谁是影子山猫,谁又来扮演公羊的角色。
他们沿着小径走了许久,在山的侧面蛇行、婉蜒、转折,不断向上、向上。某些时候,群山相互包庇,无从窥见远方的篝火,但只要走下去,它必在前方重复出现。石蛇挑选的道路根本不容马行,有的地方连琼恩也不得不将背脊贴上冰冷的石头,如螃蟹般拖着脚一寸一寸地钻过去。路径变宽往往不是好事:那将出现大得能吞噬人脚的深洞,无数绊人的碎石以及白天流动、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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