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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穿越红楼之懒女晴雯-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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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静王正为晴雯拉住秦枫的衣袖恼怒,听见她说出那样的话,不由心底一松,该啊!谁让你闲着没事儿教授什么诗文,有了师徒之谊,你努力的方向就有了偏差,一路走下去,谁知道能走到哪儿?
  这样一想,北静王乐得看秦枫的应变。
  “好吧,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一定会照顾你的。”
  秦枫很爽快地答应了,没半分为难做作。
  “晴雯姑娘,和咱家走吧。”
  前来接她的是一个长方脸尖下巴的中年太监,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挥起拂尘的手修长白皙,看上去还真不像是个干过活儿的。
  晴雯用一种无辜纯净的眸子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北静王,她希望自己的话都没白说,这人别忘了她,能记得把她弄出来。
  皇宫啊!太惊悚了。
  “洒家姓罗,以后见面叫声罗公公就好。”
  罗公公不怎么爱说话,不过在把她送到地方之后,还是打了声招呼才离开。
  皇宫很大,她们一起进来参选五公主伺读的不过七八个人,毕竟不是正规的大规模选拔,不过是补充一个位置而已。她们被安置一个大院子里,院子看上去整齐干净,可一看就是没什么人住的,分完房间就是给时间自己打扫,因为院子足够大,她们每个人都是单独的房间。
  如果是住一天,晴雯绝对选择现在就去睡觉,可要住好几天,晴雯看了一眼,规划好需要动手的地方,快速高效的收拾了一遍。在来人叫她们之前,还补了一小觉。
  没敢多睡,晴雯在被叫之后,快速起床画了个淡妆,没办法,她要跟风就俗,绝对不能特立独行。
  “你这样不行,你是打算着入宫伴驾啊!”
  秦枫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看着眉如远山,略施粉黛让本就绝美的模样变得多了妩媚婉约的风情的小丫头,皱紧了自己的眉头。自己和她说的白说了,不是说要低调一些不引起宫中人的注意吗?
  晴雯看了下镜子,自己也吓了一条,这效果和自己预期的南辕北辙,还真不行。
  有了!晴雯拿起帕子搽干净脸上的妆容,用眉笔把一双细细弯弯的眉画的粗了几分,然后用白粉混合了一些额黄,在手背上试好了浅淡,在自己脸上轻轻拍打,蜜粉色的唇涂上艳红的唇膏。再看看镜子里的效果,还算凑合,没有了刚才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惊艳之感,就是个容色还算可以的美人。
  “这样还差不多,既不出彩也不出丑。”
  秦枫中肯地给了评价,临走之前再次提醒:“不要和其他的人交恶,融入人群,和人和睦相处。”
  “懂,泯然众人。”
  晴雯快速领受,给了秦枫一个灿烂的如花笑颜。
  可这世上的事儿就是那么让人措手不及,意外很快就来拜访了。
  

  ☆、第四十一章意外算计

  晴雯觉得自己很低调,事实上她也确实很低调,一个出众些的丫头比不过正统的大家小姐,这样的情形还是在大家的容忍范围之内的。皇帝听了内侍的禀告,对晴雯这件事儿已经失去了最初的兴趣。秦枫也觉得自己不宜关注晴雯太多,以免给她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公主已经选好了东平王府的一个嫡出二小姐,据说诗文俱佳,极为温柔秀美的一个女孩子。为什么据说呢,就是因为晴雯除了必要和大家在一起的时间,都自己用来睡觉了。在屋子里不用在意是否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她不过是一个丫头,那些自持身份的贵女们除非必要也不愿意和她结交,免得拉低了自己的尊贵身份。人们都在刻意地遗忘这个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混进来的丫头,加上晴雯的配合,宫中半个月的时间还是很容易混过去的。
  过了今晚就能出去了,晴雯早早就躺下了,睡到一半,突然醒来,觉得心里隐隐有些难受。她之所以没怎么抗争就来了,也是因为自己心中没有半分警示。可现在心里如此不舒服,难道是几个时辰还能有意外?
  晴雯毫无预兆的倒下,她的身后出现了一个裹在黑布里的人影。
  那人二话没说,直接扛起晴雯就走。
  黑衣人对宫中的环境似乎极为熟悉,很快扛着人进了一处院子。
  “办妥了?”
  “嗯,属下复命。”
  “放进去吧,不要让人看出破绽。”
  那人打开房门把人扔进去,正要出来,外面的人笑笑:“不用避嫌吧,不过是用来转移人视线的,过了今晚必定是没命的,你自己动手就行了。”
  那人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折回身进了门,把人扔在床上,很粗鲁的把晴雯身上的衣服拉散,露出细润白皙的锁骨,和半截雪白的臂膀。一股隐隐的淡淡的幽香传入鼻端,那人明显犹豫了一下,没再下手,直接拉过一边的被子,把人连头带脸盖了进去。
  “等一下,还得用上药,半分破绽都不能有的。”
  一直等在外面的人仿佛守礼君子一般一直不肯进来,黑衣人拿了一瓶东西进来,胡乱往被子里快速一伸就拿了回去,屋中很快就有一股甜香的气味散开。黑衣人皱了下眉,脚步没停的走了。
  等到外面完全没了动静,晴雯撩开被子探头看了一眼,外门没人,不管怎么样,她得马上离开才行。
  好在那人没有做的很过分,衣服都还在身上,不过拉扯的狼狈了些,晴雯拢好衣服系好腰带,轻手轻脚地往外走,开门正撞上一个人,晴雯急忙捂好自己的嘴,否则一声尖叫嚷出来,半点逃生的机会都没了。
  来人伸手把晴雯推了回去,月光朦朦胧胧地,又是背着光,晴雯根本看不出来人的样子,不过刚才触及到来人的衣衫,晴雯也能猜到来人的身份绝对不低。一身连云锦的衣衫,绝对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连云锦是陈国的特产,因为原料稀缺织法不易,宫中进贡的也很少,市面上更是万金难求,寻常的大户人家有块帕子就是值得炫耀的了。晴雯还是在老太太那儿见到一块压箱子底的,因为对这个东西感兴趣,在加上连云锦的手感极好,让人很难忘怀,所以一直记忆犹新。
  “很奇怪啊,我是中了毒那药起不了作用,你一个小丫头怎么也没事儿?”
  这人说话听上去慢悠悠的极为好听,晴雯愣了一下,收起自己的胡思乱想,傻傻地问了一句:“什么没事儿?”
  那人突然凑近了在晴雯身上嗅了嗅,呆了一会儿,突然轻笑出声。那笑声低低的,让人心旷神怡,如果不是在如此诡异的场景之下,相信晴雯会欣赏的。
  “来吧,我愿意配合这场戏了。”
  来人很温柔地伸手抱住近在咫尺的晴雯,距离如此之近,身上的药香淡淡的萦绕而来,半点都不强势,却给人一种难以抗拒的感觉。
  在来人的手碰上晴雯腰带的瞬间,晴雯急忙伸手大力推开,什么跟什么啊,她全完听不懂这人在说什么。
  “你不知道我是谁?”
  被推倒坐在地上的男人似乎也很诧异,他还真不相信有人能抵挡得住这副皮囊的吸引力。伸手在怀中拿出一颗夜明珠,屋子里一下子亮了起来。
  晴雯的眼睫毛急速的连眨几下,夜明珠下,绝美的素颜被镀上一层微光,出尘脱俗。
  对面的男人很年轻,怎么也不会超过二十岁,一身连云锦的衣袍极为得体舒适,长了一张极为俊美的脸,五官柔和明媚却不太带半分女气,修眉凤目,长长的眼睫毛,黑黝黝宛如深潭般的眼,不经意流转间,就是难以言说的魅力。就算现在坐在地上,也看不出半点狼狈的样子,宛如君临宝座的帝王一般尊贵优雅。
  “你也看见了,不算吃亏吧?刚才摔疼我了,还不拉我起来。”
  我勒个去,晴雯原本看惯了宝玉在女孩子中间腻腻歪歪的撒娇耍赖的,可就算贾宝玉也没有这样巨厚无比的脸,你长的美女孩子就得投怀送抱啊?说的自己多好心施舍一般。
  “你们在恶作剧?你让手下随便找个女孩子玩游戏的?说真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就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丫头,你放我离开行不?”
  “手下?我越来越好奇了,你难道一开始就没被控制住?三儿手底下这帮人越来越没用了。一个身上没有半点功夫的人也会失了手,真是太让人失望了。本来三儿隔三差五的那我试药也没什么,你不愿意就算了,门在那边,你可以走了。”
  晴雯屈膝行礼告退,手还没碰到门,就听背后有些无奈的提醒声:“小心一点啊,如果你出去再次被人抓住,说不定对象就不是我这样的儒雅君子了,你到时候逃不了,别怪我没提醒你。”
  晴雯仿佛没听见那人温和的话语里透出的绝对冷意,极速奔出,她想,她知道这人是谁了。
  

  ☆、第四十二章惊险出宫

  出宫回到熟悉的北静王府,晴雯才知道怕了,昨儿后半夜极为精彩,好在秦枫及时赶到把她弄了出来。秦枫告诉晴雯自己会摆平这件事让她不用担心,好好在王府待着暂时不要出来就好。
  那夜的人八成是大皇子沐权,深宫果然不足为外人道,没人和她说正好,能混过去自然就混过去,她傻了才会和人说劫掠走她的人与大皇子有关,她就当成这趟深宫算是体验人生了。
  秦枫没有猜到晴雯已经知道了那人是谁,因为大皇子如今并不得宠,他的母亲是陈国的公主,陈国是富庶的附属小国。让一个小国公主当皇后已经是极限了,皇帝不太可能立一个有着异族血统的皇子为继承人。别人不知道内幕他知道,皇后当年就是因为皇宫中有人给大皇子下了毒,才和皇帝闹翻的,后来在深宫中病故,那就太正常了。
  他感知到晴雯出了事儿就急忙赶了过去,晴雯一出院子他就把人接走了。晴雯住的屋子比邻一个容貌不错的小姐,不过出身不够好,诗文一道也不算精通,如果是给皇子选的话也许会被选上,可这是给公主选伺读,落选是很自然的事儿。更改隐卫一小段记忆不是难事,秦枫做的毫无压力。他不知道大皇子已经见过晴雯的模样了,如果知道一定会洗去他那晚的记忆的。
  一大早晴雯混在要出宫的这次没被选上的人中间出去,除了那个已经被五公主选上的,还有两个走了别的门路留在了皇宫,关注着晴雯顺利出宫,眼看着她被北静郡王接走,秦枫才松了口气。
  三皇子一直在和大皇子玩儿一个游戏,就是是不是的给他弄个美人进去,大皇子如果烦了,会不声不响的把人弄死,过后三皇子依然不定时的弄美人戏弄大皇子,他还真不怕他生气。他很怀念那个温和亲近会教训他的大哥,不是这个看似三月暖阳却心硬如铁带着温和笑容的大皇兄。
  每次戏弄都是一个结果,三皇子都有些失望了,听说大皇子前来找他,他还真有些没反应过来。
  “只管进来就好,我这里你又不陌生。”
  三皇子躺在摇椅上舒服的晃悠,看着走进来气定神闲淡然温和的俊美男子。
  “小三儿你可是把昨夜的丫头处理了?”
  沐权的声音依然的温润如风,给人一种悠然忘我的感觉。
  “大哥,你能不能别用这口气和我说话,就算你恨我骂我也比这强。”
  三皇子有些恼了,那个时候他还小好不好,谁知道那个楚楚可怜的萧贵人给他的盒子是有毒的,借着他的手激发了下在皇兄体内的毒。
  “看来小三儿一直以来是希望皇兄的毒能解了,那我也不兜圈子了,你昨晚弄来的小丫头身上有一种奇香,昨夜我把人赶走之后,回去才发现那奇香有克制葬心的作用,你希望大哥能活过二十五岁,就把小丫头送给我好了。”
  三皇子一下子跳了起来,探手抓向大皇子的手腕,果然平日里跳的极快的脉搏缓慢了很多。
  “你等着,我马上去。”
  沐权看着风风火火出去的沐睿,眼底一片深邃。
  结果很自然,黑衣人不过随手抓了一个美人,循着记忆去找,早已经人去屋空。一查之下,留在宫里的不是,出了宫的就不好查了。等查到那个五品官的女儿,已经在出宫之后的第二天就嫁人了!
  当天三皇子就砸了一地的贵重东西,每一个人敢劝。
  秦枫得到确切消息,乐呵呵跑去北静王府和给晴雯一个定心丸。
  “终于没事儿了,吓死我了。”
  晴雯双手握在胸口,祈祷一切步入正轨,还她一个安定平稳的人生。
  秦枫眸子含着笑意,皇权之下,只要北静王还在这个位置坐着,他就好些事情都不能做,完全和自己没法比。
  晴雯外事全然不管,足不出户,只是留心布置整理王爷的院子,虽然依旧的花园亭台,流水盆景,可也让她打理的怡然舒畅,一步一景。北静王不肯娶妻,没有侍妾,杂事儿格外的少。除了老王妃有时把她找过去抱怨几句,她只要含笑听就好了。
  日子一晃过到了八月,贾府的一张请柬到了北静王府。
  “晴雯姐姐亲启:前夕月色如洗,清景难逢,风亭月榭,帘杏溪桃。大观园结成诗社,偶得白海棠两株,特邀前来雅会,若蒙不弃前来,诗社姐妹定扫花以待。”
  虽然别人未必知道晴雯曾经参选过五公主的伺读,不过贤德妃贾元春是知道的,她特意让小太监出宫和家里说了别拿晴雯当个普通的丫头待着,走动的勤谨一些。这话说给王熙凤,自然是妥当的。王熙凤思谋了一下,还是把这事儿交代给了探春。这家里如今出众拔尖儿的一个丫头,就是她了。
  探春倒是试探着问过林黛玉的意思,林黛玉因为当日这事是话说的重了,自己也有几分不好意思,就没说半句别的,这请柬就顺利发出来了。
  贾政被点了学差出门去了,大家都随意多了。
  晴雯还记得结成诗社之后很是出了几首好诗,她还真想去看看,毕竟近距离观赏真人版的,不是有太多的人有机会,有机会的也不一定有她这样的爱才之心。
  北静王看她一脸的向往,也觉得风声早过了,安排兰伽送她过去,早去早回。毕竟一些大家闺秀的聚会特意请了一个丫鬟,也算是一份敬重了。
  走到半路,猛然想起海棠诗社的第一次史湘云没有参加,想起那个爽朗的女孩子落得青春守寡的结果,和林黛玉一样的无父无母,却努力适应着生存,决定一会儿到了贾府顺嘴提一句,自己这个不会作诗的能来,她一个锦心绣口皆文章的自然也能来,能让她轻省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第四十二章

  史湘云的事儿晴雯在拜访老夫人时问了句,尽了心就好。晴雯到探春的秋爽斋的时候,东道主探春,宝玉,宝钗,黛玉,迎春,惜春,还有一直管着这群孩子的李纨都已经到了,大家正在商量着起个雅致的别号。看见晴雯进来,大家都是一停。薛宝钗为人一向是大方得体的,笑着迎了上来:“可算是人来全了,李纨嫂子是掌坛,别号稻香老农;探春最爱芭蕉,就以蕉下客为名;林妹妹住着潇湘馆,探春送了她一个极美的号,潇湘妃子;宝玉就叫富贵闲人;迎春是以菱洲为号;惜春藕榭;李纨嫂子送我一个蘅芜君;你可是有喜欢的?”
  晴雯笑了笑,简单地给在座的几位姑娘问了好,才笑着说:“我虽然在姑娘们教授下认识了几个字,作诗可是不会的。,不过心慕姑娘们的雅情雅趣,来长长学问的。这号起了也没用,倒不如不起,以后诗社有了新作,给我看看就好。”
  惜春迎春本来诗词上也不擅长,也起来说话,李纨笑着圆场:“这样好了,咱们不管怎么着,都是一起起的诗社,序齿我最大,还是都依着我的主意好了。我和二姑娘四姑娘都不太会作诗,晴雯身在王府也不可能每次都来,不如分些差事,菱洲,藕榭出题限韵,晴雯誊录监场,如果她来不了,那就腾出一个人誊录。我那里地方最大,以后的诗社就在我那里。如果是容易的题目,我们能做一首就做,都是不可限定的。你们四个却是要限定,大家看这样可妥当?”
  林黛玉捂嘴一笑,轻飘飘扫了晴雯一眼:“入乡就得随俗,即是来了,我也送你一个号,叫芙蓉卿可好?”
  薛宝钗心底诧异,颦儿这人一向是清高自诩的,如今居然也知道放下身段了。
  她当然不知道,林黛玉是觉得当日的话说的硬了,而晴雯也确实准守了她的承诺,没有把自己写的东西漏出去。心里认定晴雯是个有担当的女子,这才轻易认可了她加入进来。
  “名字真好,那我就厚颜用了,今儿第一次起社,我虽然没有诗词之能,可也得了几首她人的,这就借花献佛,抛砖引玉了。还别说,这手字还有几分能见人。”
  桌子上有现成的纸笔,晴雯提笔一挥而就。几个人都是胸有真才实学的,不由都凑近来看。晴雯因为在王府写字的机会很多,前世一手张扬秀逸的字儿更是精进了几分。薛宝钗真心叹服了句:“还真不错,这手字极有风骨,倒是比一般男子写的都好几分。”
  宝玉也凑近看了看,还别说,勾勒之间,还真有铁画银钩的笔力,还真不想一个女子写的。
  “嘿嘿,这字是王爷教的,难免随了几分,大家见笑了。”
  晴雯谦虚了几句,示意大家看诗。
  薛宝钗看了看,几首诗风格迥然,有的别致风流,有的出尘飘逸,都是闺阁之作的佳作。
  “我白问一句,这可是宫中的?”
  按理来说薛宝钗是不会说这样犯忌的话的,可眼看着诗文笔力都不如她,这心里就有几分不服气。
  “是啊,这是五公主选伺读的几首,当时说了喜欢的可以抄了去,诗文中都是咏风弄柳,没什么关碍的。”
  惜春也凑了前来,好奇地看看,扭头问晴雯:“那你写了什么?”
  这话一说,把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话也说破了,都是知道晴雯入宫候选了公主伺读的。
  “这事儿还得说到潇湘妃子身上,本来是个极有才学的,我在王爷跟前说了推荐一个高手去的,结果被潇湘推了,我也只要自己进去混了一圈,好在大家都没把一个小丫头放在心上,我也算进去开开眼了。”
  这话说的大家都去看林黛玉,林黛玉本来就是个心重的,那件事儿也是搁在心上不舒服了很久的,如今说开了,倒觉得轻松了几分,不由自嘲地笑笑:“你还说?就算我的诗文比这几首略强些,可我这身子一年有半年病着,能去伺候人吗?你不说你做了王爷的丫头性子高了,分明说了去宝姐姐那儿坐坐的,她倒是去没问题,不也没接借上你的光。”
  晴雯叹了口气,摇摇头,很是有口难开的样子。林黛玉满心想着解开自从晴雯离去之后薛宝钗的淡淡疏远之意,不由追问了一句:“怎么了?宝姐姐的诗不好?”
  

  ☆、第四十三章危机临近

  晴雯还是真觉得这话没法说,正好这时史湘云进了门,先是谢了晴雯。再和几个姐妹嘻嘻哈哈的说话,气氛一时热闹起来,原本的话题却是说不下去了。
  白海棠送了进来,晴雯知道那是贾芸送来讨好的,虽然大家都见过白海棠,这两盆却是开的格外清雅妩媚,冰肌玉骨。
  迎春站起来限韵,果然是和红楼之中一样,依然是门,魂,痕,昏四个字。晴雯乐呵呵地收录整理了,没等众人品评,就见小丫头进来说话,说是王府那边要叫人回去了。
  晴雯告辞:“如果以后不能来,你们做了好诗也记得送给我收藏一下。”
  薛宝钗几个笑着答应,知道她现在是北静王府得意的大丫头,也不客气留她。
  林黛玉有心提醒一下别让别人看了去,又觉得大家都不说自己一个人显得矫情,就迟疑了一下没开口。
  回到北静王府拿出来给北静王看了看,不妨北静王冷笑一声,随手扔到了一旁。
  “怎么了?”
  “就算诗文写得再好也没用,以后你别去贾家了,贤德妃做了一件蠢事儿,今上十分不喜。”
  晴雯愣了一下,脱口问了句:“很快吗?”
  北静王想了一下:“你可知道贾政在任上干了什么吗?”
  晴雯皱皱眉,贾政不是多能干的臣子,不过也是要脸面的,怎么也不会贪赃枉法吧?
  “他倒是没有贪污,可他手下的人借着他的名义四处敛财,一个治下不严的罪是最轻的了。”
  晴雯一句话都没有说,上位者讲究的是家族的责任,贵族子弟平日享受了权势带来的富贵安逸,到了该牺牲的时候,别说别人,就是他们的至亲骨肉,都觉得是应该的。
  贾元春做了什么蠢事儿晴雯不知道,她也不能去问,好在秦枫知道她一直关心贾府的几个女孩儿,告诉她就算获罪,最后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难,如果她有心,赶紧赚几个钱,把人买出来就行了。
  晴雯也只好放下心,就像是你知道了有一场危难来临,可在没来之前什么都做不了,只好煎熬的等着。
  秦枫看了宝黛钗和探春史湘云的诗文,加上贾府那边新送过来的菊花诗,自己也不得不说一声怪不得晴雯会觉得很可惜,还真是难得一见的才女。尤其是名叫林黛玉的姑娘,文风风流,别致精巧,隐隐透着孤高傲世的清贵风仪。
  “好吧,林姑娘的爹可是一榜探花,家传渊源的。”
  晴雯听见秦枫念叨着的是林黛玉的两句诗,孤傲傲世皆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
  “好是好,可那姑娘字里行间,可是有了心上人的。只是那心上人不能给她安全,所以好端端的都是满纸的忧伤自怜。”
  晴雯看了一会儿,不得不服气秦枫的诗文造诣比自己强,一时又觉得死在贾府被查抄之前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心下有些怅然。
  “你在想什么?”
  秦枫凑近了问,离得近了晴雯身上那股淡淡的香气直接萦绕而来,让人神清气爽。这丫头自己越长越美也不自知,这么近的距离看上去肌肤几乎半透明了,白皙盈润,不见一丝毛孔,长长的密密的睫毛盖住了一双大多数时间都慵懒的眼眸,粉红的唇形极为完美,像是……
  晴雯神游半天,猛然一抬头,砰地一声撞上了秦枫低下来的脸,揉揉自己被磕疼了的额头,有些愤怒的瞪了秦枫一眼,怎么离得这样近,疼死她了。那张脸是铁板做的?
  秦枫看见她敢怒不敢言时黑白分明的纯澈眼眸中露出的丝丝妩媚,又是遗憾又是松了口气,还不到时候,自己不能着急。
  “你就不好奇能写出那样句子的女子吗?”
  等额头好些了,晴雯直接问了出来。
  “你想让我横刀夺爱?可惜我心里有人了。”
  秦枫甩袖子就走,不想和这个没心没肺的丫头谈论别的女子。
  晴雯只好罢手,就算真的把别人卷进去,也不一定就对林黛玉好了,依着她的性子,没准儿会自己选了绝路。只好等着好了,如今她和贾府的关系不远不近,虽然除了第一次再没去过诗社,可每次起社的诗文,都有人给自己送个来,这段时间贾府的日子过的比较平静,晴雯也就不多事儿了。
  贾府的消息也陆陆续续能传进来,听到王熙凤要过生日了,晴雯还特意添了一份钱。将来贾府的事儿大小没准儿,她不能把东西落在贾府给北静王找麻烦。如今皇子们的势力都在暗处,晴雯一次听北静王偶然说起大皇子的病似乎好了,可见是陈国那边出了大力的。
  晴雯还记得那人说是中了毒的,不过她和那人见过面的事儿越少人知道越好,没人问她自然不会节外生枝。
  大皇子沐权在自己宫中摸着一匹七彩霞影纱,想起那个见过一次面的丫头,闭上眼睛,仿佛那个绝色美人穿上这艳色夺人目的衣衫,不知会是何等的风韵。
  “主子,那人的画像弄来了。”
  “拿来!”
  沐权的不知道自己伸出的手微微有些发抖,不过接过来一看,顿时就平稳了,不见半分烟火气儿。
  撕拉一声把那张纸撕成两半,他身边一直有一个陈国那边送来的神医,明确告诉他不是幻觉是真实的,那个女孩子身上确实有能缓解他体内之毒的作用,也正是因为那点作用,神医才能配合药物,把他体内的毒素清理了一个七七八八。不过也告诉了他,体内余毒未清,再次衍生到全身,他就没办法了。最好的就是弄来那个女子,他才能研究出解药,把他体内之毒清理干净。
  沐权也是为了小心起见,派人先去弄来了那女子的画像。画像到手,沐权知道自己被耍了。
  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不过目标很容易锁定,左右不过是那几个前来参选五公主伺读的人。沐权挥手让人去查,一时又觉得心里有几分舒爽,不是她也好,那日见了分明还没成年的样子,也许没嫁人呢?
  

  ☆、第四十四章鸳鸯之觞

  看到贾府那边传来的消息,晴雯有些傻了。她记得很清楚,鸳鸯是一直坚持到最后了,怎么突然之间就没了?
  “我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儿,都说是大老爷看上了鸳鸯让邢夫人去和琏二奶奶说说,鸳鸯不同意,再加上老太太也离不了,那件事儿本来是丢开手的。可有一天邢夫人身边的妈妈来找鸳鸯,说是看个针线活儿。谁知道怎么的,大老爷就给得手了。
  鸳鸯被送回来的时候还好好的,大老爷说老太太身边的人一定要摆了酒过了明路给个脸面的。老太太也是狠狠骂了一顿大老爷,说他上了年纪不知道保养,弄那些个小老婆不是耽误人。大老爷听了也是和老太太保证了的,说是那日喝了酒人错了人,以为是自己屋子里的,得了鸳鸯一定不胡闹了,以后好好做官,好好过日子。
  老太太终究是疼儿子的,骂也骂了,已经成了事儿,就答应摆席正式给了鸳鸯身份就抬过去,可当天晚上,鸳鸯就吞了这么大一块金子。”
  小丫头看了看晴雯,想着鸳鸯姐姐当日种种的好,不由眼里就留下了泪,就算再得脸的大丫鬟,也是奴才下人,死了也就白死了,老太太的脸色也很不好看,她背地里听老妈妈骂鸳鸯不识抬举,说是让她嫂子领了去,随便埋了完了。
  鸳鸯是家生子,爹娘都在南京旧宅看房子没过来,可他哥哥嫂子是在的。来报信的小丫头是一直跟着鸳鸯的,她还记得那晚鸳鸯切切地看着她,拉着她的手请她自己如果出了事儿,一定要告诉晴雯一声。
  小丫头叫铃铛,也是贾府的家生子,老子娘的都在外院当差,她出来还容易些。这会儿报了信,一边哭着一边等晴雯说话。
  晴雯只觉得手足冰凉,她一直觉得顺着形势就好,自己尽量不改变什么,可现在呢?鸳鸯死了,还是被贾赦毁了之后死的,怎么会这样?
  想起鸳鸯的温言软语,想起她的回护,想起约定好的如果有事儿就来投奔她,怎么就会死了?她记得秦可卿死的时候她还有感应的,怎么鸳鸯死了她会无知无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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