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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的逆流-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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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刚此时正心情大好,自然是很享受这种感觉的了。

  只不过,当他抽完了这根烟,突然皱了皱眉头,沉吟了一会儿后,他再去确认之前发表东西尚还没有人浏览过后,就很果断地把那几篇文章全都一股脑给删掉,半响后,他站了起来,走出阳台,望着远处出神…

  而朱刚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他又把自己发表的文章又删除的这个举动,让一些对他有着很高期望的粉丝感到失望不已,这其中则数柳晓婷最为失望,为此她还唠唠叨叨地抱怨了好一阵子。

  ……

  G省政法大学并不是为于G省的中心城市的A市,而是坐落在隶属A市的二级城市z市,而z市的经济发展尚处于上升期中。

  李骐皓他们很顺利地坐上了11路公交车,大概20分钟左右后,他们乘坐的11路公交车在z市的市中心的绿挂广场西站下车。

  一下车,四人都有点怔了怔,面面相觑,这里就是市区了?不会吧,这个市区貌似还不咋的啊!

  市中心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的繁荣,不过,此时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倒还是不少的。算了,不管了,反正只是出来买东西的而已,谁还理会它那么多呢!

  在步涝仕和高大猛的强烈要求之下,四人先去吃了顿早餐,吃完早餐后,高大猛才带李骐皓去买装备,买球鞋时,高大猛适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劝李骐皓要买就应该买一双质量好的球鞋。

  他以作为过来人的经验告知,一双好的球鞋,可以在球员刚开始打球的时候就给予他的身体提供保障,让身体少受伤害,并且能对球员的身体有一个长久健康的影响。

  而且篮球鞋对于喜欢打篮球的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现在的篮球鞋技术,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地对球员的技术产生影响了。

  一方面,现在的球鞋,即是那种高帮的比赛用鞋,对脚踝的包裹性非常到位,不但舒适,而且最为关键的是,本来应该是一次严重的崴伤,然而却因为这种保护而把伤害减半,那样可令受到的伤害在修养不长时间就可以得到恢复。

  另外,现在的球鞋鞋底的减震性能不是那些普通鞋类商品可比拟的,一双好的篮球鞋会对球员的跳起落地的震动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减轻。

  这样一来,就能对球员的膝盖以及腿骨受到非常好的保护,让球员的篮球运动生命得到延长。

  高大猛的长篇大论一说完,吴杰楠和步涝仕都立刻鼓起了掌,纷纷为他所说的这一番话叫好,同时让他们想不到鼓掌的还有路过的人,他就是鞋店的经理。

  这位看起来大概有40来岁,精明能干的经理微笑着点了点头,赞道:“小伙子分析得很到位,很全面。嗯,买篮球鞋的确应该买一双质量好的,这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爱护!至于那类打篮球不需要穿什么鞋,有好技术比什么都强,穿再好的鞋你也未必打得好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紧接着,鞋店经理走到一边,手里拿着一双球鞋,继续介绍道:“这是一双中档价位的球鞋,这款鞋极其适合崇尚技术的球员,因为它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当球员弯脚准备做假动作时,脚心会出现一个气柱来支撑球员助推和启动的感觉,这是球员们非常喜欢的感觉。

  而且这款球鞋的全掌都有气垫,穿着它走起路来也特别的舒服。更关键的是,它的脚踝保护部分做的非常贴切和合理,能把整个脚腕包住,如此一来就会极大限度地减少扭伤的可能性。”

  李骐皓接过经理推荐的球鞋,不过他却望着高大猛,用眼神咨询着高大猛的意见。

  高大猛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侧过头望着低自己一个头的鞋店经理,笑了笑问道:“那这双鞋怎么卖?对了,老板,我们都是学生来的,你可要优惠点啊!”

  鞋店经理闻言,推了推鼻梁的眼镜,微笑着答道:“这双球鞋以前是卖920元的,不过现在打折扣,只要600元或者680元就可以买到一双中帮或者高帮的球鞋,这作为中档鞋来说,它的性价比无疑是最高的。之前包括纳什,皮尔斯等一批球星,都有穿过这款球鞋,这也足以证明它的号召力了。”

  随着经理的话音一落下,高大猛立刻就摆出一副表示很为难的样子,他摸了摸后脑勺,尴尬地道:“这个,经理,您能卖便宜一点么?我们…那个,我们有点困难呢。”

  “呵呵,这样吧,嗯,看在你也是个识鞋之人的份上,我就自作主张一次,400块买给你们好了,也当作是和你们交个朋友。对了,我叫袁达!”

  “哈哈,原来是袁大哥啊…”

  紧接着,四个人都开始和袁达进行了一番寒暄和亲切的问候。

  最后,不单单是李骐皓买了一双球鞋,其他三个人都纷纷掏出钱包,一人来了一双。

  四个人买好球鞋,挥挥手,大声地对袁达道了声别,便转身离去了。

  袁达定定地望着那四个人远去的背影,眼镜的下面闪过一丝精光,嘴角扬起一抹微笑,自顾自地道:“呵呵,这四个小家伙真有趣啊,果然是年轻真好。嗯,刚刚最高的那个小伙子应该就是五大天才球员之一的防御之盾了。那另外一个又是谁?总感觉到好像是在哪有看见过一样的,但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了。哎,老了,不中用喽…”

  
 第七十一章  认识了位大爷 '本章字数:3996 最新更新时间:2014…01…09 17:30:44。0'
  买到篮球鞋后,李骐皓四人因为对z市的市中心的环境尚未熟悉,因此他们只好随意地到处闲逛,顺便熟悉一下环境。

  在他们的闲逛中,时间也很快来到了中午十二点。

  这时李骐皓把要买的东西都买齐了,他手里提着两个大袋子,一个袋子里面装的是一对球鞋,另外一个袋子则是两套球服还有其他的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至于另外三人,收获也是不少,除了每个人都挑了一双篮球鞋外,他们还顺便捡了一些看得上眼的东西,有吃的或穿的等,所以他们手里也是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等众人都买好了东西,李骐皓,高大猛,步涝仕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停留在吴杰楠身上,他们这是准备开始打土豪了。

  而土豪吴老板也的确说话算话,他很豪爽,没有让自己的小伙伴们失望,大手一挥,领着另外三人又去胡吃海喝了一顿。

  当他们吃饱喝足了,吴杰楠便去结账,四人组就准备撤退,也是时候回学校了,下午还有活动等着他们的呢,一想到下午就要见到班上的女同学,他们就有点心痒痒了,开始满脸放光憧憬起来。

  不过走的时候,高大猛和步涝仕的行为动作就有点不自然了,因为这两个货是抱着一种“不吃白不吃”的心态,在方才吃饭时完全不节制,加上他们吃中午饭的时间离吃早餐的时间的间隔较短,所以吃完这顿饭后,他们悲剧了,撑着了!

  步涝仕一手捂着肚子,微微弯着腰在慢慢地走,高大猛也弯着腰,他的一只手靠在步涝仕的肩膀上,因为深受高大猛的重压,步涝仕的腰弯的更低了,差点连站也站不稳了。

  而吴杰楠和李骐皓对此却表现得很有耐心,都放慢了脚步等着那两个互相搀扶着的人一起走。

  其实说不上是互相搀扶的,搀扶的人只有步涝仕而已,此时高大猛的整个身体几乎都压在了步涝仕的身上,而步涝仕的脚则在不停地颤抖着,他走路的样子像是喝醉酒的人,踉踉跄跄的。

  也因为这样,步涝仕的形象在作为旁观者吴杰楠和李骐皓的心中瞬间变的高大了起来,他们都为步涝仕这种高尚的舍己为人精神默默地鼓起了掌。

  步涝仕转化为高大猛很忠实的依靠,一路上都搀扶着高大猛往前走,他的此举也令另外两个旁观者都连呼惊奇不已,而且每当步涝仕就要站不稳,想要趴下去时,步涝仕却迸发出了新能量,他以一种极其顽强的精神抗拒着悲剧的发生。

  而没能看到好戏的吴杰楠和李骐皓都只好摇头叹气,暗呼失望。

  等四人组慢悠悠地去到公交站后,前面又已经有不少人在排着队了,不过还好,没有早上出来时的人龙那么长。

  好吧,作为有素质的大学生,四个人都老老实实都站在最后面候车。

  没多久,前面的人就发现步涝仕正很吃力地搀扶着高大猛,而因为高大猛是低着头,群众们就没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因此他们就以为高大猛是身体不适者,而步涝仕则是做着好人好事的活雷锋,于是他们都纷纷自我要求让位,让步涝仕和高大猛妥妥地排在了最前头。

  其实,众人的猜想都还是对的,高大猛的确是有点不舒服,不过那是因为吃多了撑着才感到不舒服的而已。

  至于步涝仕,好吧,这小子的确是做了一回活雷锋了,也不知道他是否感觉到自己胸前飘扬着的红领巾有没有变的更加鲜艳了。

  依旧站在最后面的吴杰楠和李骐皓,他们看着步涝仕以一种很慢却又很坚定地步伐走到队伍的最前面的那一幕,都目瞪口呆了,嘴巴张大得可以塞进一个拳头了。

  半响后,两人相视了一眼,都苦笑着摇了摇头,虽说是苦笑,不过他们还是感到了一点欣慰,毕竟前面的人都肯让位,这小小的举动也是能说明了很多的东西。

  在回学校的路上,高大猛和步涝仕如同出来时一样,是很舒服地坐着回去,而吴杰楠和李骐皓受到的待遇和他们相比起来,就像是天与地一般,差距甚大!

  因为人多,吴杰楠和李骐皓只好艰难地挤在人堆里勉强站着,几乎是无立足之地了。

  早上是步涝仕倒霉,现在或者也是该轮到吴杰楠倒霉的时候了。

  一个浑身充满着男人味的男生就和吴杰楠相对而立,这个男生身上散发的那股雄性气息,差点把吴杰楠给直接熏倒在地。

  对了,这个男生也算是挺有礼貌的,他冲着紧皱着眉头的吴杰楠来了一个很灿烂的,可以颠倒众生的…微笑。

  这辆回去的11路车因为在绿挂广场的公交站就满载了,因此在途中的站就没有再做停留,很快,15分钟后,这辆车就开到了G省政法大学门口的公交站。

  车子一停下,吴杰楠随着人流走出车门,而在此期间他像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一般,神情甚是扭曲。

  一走出车门,他也不管另外三个小伙伴了,撒开腿就狂奔了起来。

  比吴杰楠晚一点下车的李骐皓看着吴杰楠那狂奔的背影,甚是不解地大声问道:“杰楠,你怎么了,跑那么快去哪里啊?”

  “靠,我就先走了,我要赶快回宿舍进行消毒!”吴杰楠头也不回,说完后,他立刻捂住嘴巴,即时进入了极速奔跑的状态。

  依旧站在公交站等着身体不适者和活雷锋的李骐皓看着吴杰楠那渐走渐远的背影,摸了摸鼻子,不自言自语道:“消毒?他这是想搞什么玩意啊?”

  “李骐皓,吴杰楠呢?”高大猛一走出车门,就问起了李骐皓。

  这时,高大猛感到自己的肚子好点了,虽然还是撑着,不过总算是不需要活雷锋的帮助了。

  “是啊,我们很豪爽的吴老板去哪了?”步涝仕也追问道,他在说“很豪爽”这三个字时,还稍微加重了语气,表示强调着些什么。

  李骐皓耸耸肩,随意地道:“他先回宿舍了,说是要赶着回去进行消毒!”

  下一刻,李骐皓看到步涝仕和高大猛正要张嘴问话时,飞快地又补充了一句:“至于他是怎么了,我也不知道,你们别问我!”

  高大猛和步涝仕看到李骐皓都这样说了,他们也就不多问了。

  当三人回到宿舍的门口时,看到宿舍的门是打开的,而宿舍里却没有人。

  率先走进宿舍的步涝仕伸长着脖子,来来回回把宿舍看了两遍,才狐疑地问道:“咦,吴老板他人呢?”

  高大猛和李骐皓相视一眼,也表示出相同的疑问。

  不过没等他们的疑问持续多久,正主就从厕所里走出了。

  此时的吴杰楠面如菜色,双脚发软,还微微地在不停地颤抖着,他看了另外三个人一眼后,拉聋着脑袋,有气无力地道:“不用找了,我在这呢,哎呀,我的妈啊,快要吐死我了。”

  李骐皓看到之前还活蹦乱跳飞跑回宿舍的吴杰楠突然间就变成了犹如一只病恹恹的猫咪一样,他不由得愣了愣,不过他发愣的时间很短,也就一秒钟,紧接着他就走上去扶着吴杰楠,很关心地问道:“杰楠,你这是怎么了?”

  高大猛和步涝仕也一同走了过去,围着吴杰楠,因为李骐皓问的也是他们想知道的,所以他们就不多再开口问了。

  “涝仕,你不要站在那了,快去搬张凳子给杰楠坐下先啊!”

  “呃,为什么要叫我搬凳子,而不叫大猛搬呢?”

  步涝仕有点不满了,就是啊,他们三个人只会把自己当作下人使唤,慢慢地,说不定自己就被使唤得顺手了,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啊!

  “你之前不是搀扶着大猛走了很长的一段路,还被称为活雷锋的吗?因此这种事当然得叫你做了,好人好事来的啊!快去吧。”

  “就是,涝仕让你去你就去吧,就当作是为自己积点阴德好了。”高大猛一改之前很大声对步涝仕说话的语气了,他现在是挺温柔的,虽然嘴巴还是有点…毒。

  好吧,看到两个恶汉都发话了,步涝仕也只能继续发挥着做好人好事的优良传统,去搬凳子。

  坐下来后的吴杰楠,先是缓缓地呼吸两下,他等胃里那股强烈翻滚的胃酸平复了一点,才缓缓开口解释。

  听完了吴老板的解释,另外三个人也不得不感叹,这大千世界,还真的是强人无数啊!

  感叹完,他们都在第一时间之内对于吴杰楠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和送去了深切的慰问。

  本来三人想笑的了,不过一看到吴杰楠那还苍白的脸色,他们就不好落井下石兼幸灾乐祸了,于是他们都只能强忍着不笑出来。

  正当高大猛,李骐皓和步涝仕三个人强忍着不笑出声,都忍得脸红脖子粗的时候,一道很狂野的声音便从对面405宿舍传了过来。

  “哈哈,尼玛,你这贱人,总算是被我骂得无话可说了吧!哼哼,就凭你那小样就想跟大爷我梁瑞杰斗?说出去也不怕被人笑掉了大牙!”

  梁瑞杰?

  456宿舍四人组都心感疑惑并一同抬头看向了对面,而此时,对面自称为“梁瑞杰”的那位大爷也正在伸着懒腰扭头随意地往456宿舍这边瞥了一眼。

  “呃,怎么是他?”

  四人组很快就认出来了,这位梁瑞杰正是昨晚进行激烈的男女竞跑比赛中的那位男选手。

  同样,梁瑞杰也认出来对面的那四个货,正是昨晚在天梯底下挡道的强人,看到这,他顿时忍不住惊呼出声:“咦,原来是你们?”

  四人组面面相觑,同时在心底里默默地哀叹着,唉,原来他就是昨晚污蔑自己是坏人的那个小妞的男朋友啊!不过,靠,这两人也太不配了吧,那个小妞怎么说也是颇有姿色,要身材也是有身材的,而对面宿舍的那个货,就这副模样,这对情侣也差太远了吧!

  唉,老天爷真没长眼啊,居然能看着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这四个坑货昨晚没事就到处挡道,差点让自己就被那变态女给追上了,虽说最后自己成功逃过了一劫,还把那个变态女戏耍了一番,不过经过昨晚那件事之后,那个变态女肯定要把自己列为追杀的对象了,唉,以后说不定看见她就要绕路走了,好汉不能跟女斗,还真的是头疼啊!

  尼玛,昨晚他们在超市横行霸道时却没人管,而我就因为一点小事就被追杀,我和他们之间的待遇也差太多了吧,靠,凭什么啊!

  这就是此时梁瑞杰那很忿忿不平的心声。

  就这样,四人组和大爷梁瑞杰各自心怀鬼胎,有着自己的想法,互相大眼瞪着对方,不过很快梁瑞杰就有点受不了了,没一会儿就败下阵来。

  因为四人组这次难得不起内讧,一起齐心对外,他们联合起来的这股力量还真的不容小觑!至少,那气场还是挺有看头的,否则他们昨晚在超市那里就不会横行霸道了。

  此时他们四个人对上梁瑞杰一个人,4:1,由于实力上相差过于悬殊,所以从幽州涿郡来的梁瑞杰他想不服输也不行了。

  暂时输了一阵的梁瑞杰却丝毫没有感到什么不快,加上他本身也是一个豪爽喜欢结交天下各路英雄好汉的主,现在看到了被群众们声讨的四人组,他当然是想好好结识一番了。

  梁瑞杰站了起来,走进456宿舍,对着四人组拱手抱拳,大声笑道:“哈哈,本人幽州涿郡梁瑞杰,见过疯狂的四人组!”

  我们是四人组这的确没错啊,不过,这“疯狂”二字又从何来?难道是史上最强的宿舍已经被上天知晓,并且已经将其传了出去,现在名声在外,因此被冠以“疯狂”二字?

  一时间,四人组都怔了怔,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第七十二章  较量一番? '本章字数:4059 最新更新时间:2014…01…10 14:09:31。0'
  很快,步涝仕回过了神,他用手轻轻地捅了捅吴杰楠,弱弱地问道:“吴老板,这幽州涿郡是在哪里的啊?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个地方的。”

  吴杰楠正为得眼前这个膀宽腰圆的大汉说的话感到奇怪,他低着头在苦思冥想,一时间,也就没有搭理步涝仕的问话。

  不过步涝仕却不以为意,因为他还有其他的办法。

  也是,步涝仕还是挺厉害的,不然他怎么在江湖中行骗呢!哦,不是行骗,是行走。他凭的即是自身那三寸不烂之舌和一种死缠烂打的精神。

  从吴杰楠处得不到答案,他又转过头来低声问高大猛:“猛哥,你知道这个憨大个口中所说的幽州涿郡是在哪的吗?”

  高大猛闻言,一阵语塞,翻了翻白眼,靠,这小子还真的把哥当作神了,以为哥天文地理什么都懂啊!

  被步涝仕问倒了,高大猛唯有张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李骐皓看了一眼梁瑞杰,又看了看步涝仕,笑了笑,道:“呵,这幽州涿郡是古时的说法,如果按照现在的说法是指河北省涿州市。”

  得到了答案的步涝仕,瞬时就用一种很崇拜的目光看着李骐皓,赞道:“哇,李骐皓,哦,不,应该是骐皓哥,你好厉害啊,知道的还真多!”

  李骐皓微微一笑,摆摆手很淡然地道:“我也只是多看了两本书而已,知道些许罢了,不值一提!”说罢,他瞟了一眼高大猛,那眼神,想要表达的意思已不言而喻。

  靠,李骐皓这小子是又在装了,他这样说,不正是暗指我高大猛看的书少,不学无术嘛,还有,他那什么眼神啊,哼!

  虽有点不爽,不过高大猛只是撇撇嘴,不予置否。

  既然人家梁瑞杰都主动上门结交了,那就不应该无视和冷落人家太久,不然就有失456宿舍的礼数了。

  高大猛依瓢画葫芦,他也如同梁瑞杰那般,拱手抱拳,哈哈大笑道:“本人山东省青海人士高大猛,见过猛人兄!”

  “哦,对了,猛人兄,这是李骐皓,那是吴杰楠,至于剩下的则是步涝仕。”高大猛顺便向梁瑞杰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的三个舍友。

  力气好?无劫难?不老实?呃,这几个人的名字也太过于有才了吧,大爷梁瑞杰有点稀里糊涂了。

  也没等梁瑞杰寻思琢磨多久,李骐皓就走到梁瑞杰的跟前,他看着眼前和自己一般高的大个子,冲梁瑞杰友好地一笑,伸出右手,道:“呵,猛人兄好,很高兴认识你!”

  梁瑞杰也笑呵呵地伸出手和李骐皓握了握,他握手的同时还顺便慢慢地加大了些许劲,想要试探一下对方是否真的人如其名,力气好?

  随着梁瑞杰慢慢地加大手上的力气,李骐皓皱了皱眉头,他原本是打算和梁瑞杰轻握个手,这只是一种出于礼貌性的握手而已。

  不过,等他想把手拿回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手竟然被对方牢牢钳住了,并且对方的大手还在慢慢地使劲。

  刚开始时李骐皓猜不到梁瑞杰这是什么意思,一会儿后,当他感到自己的手被握得得有些许疼痛了,于是他想挣脱掉梁瑞杰的手,但是依旧徒劳无功。

  也在这时李骐皓也大概能猜到梁瑞杰的那一点心思了,哈哈,好个猛人兄,想和我比力气么?好吧,既然你来者是客,那我也不能让你失望而归啊!

  想通了这点,李骐皓用另外一只手摸了摸鼻子,嘴角露出一丝玩味地微笑,悄然间他的手也紧握着梁瑞杰的手,并和梁瑞杰那样,开始在手上发力。

  梁瑞杰感觉到李骐皓的动作,他也看到对方眼中的那一丝玩味,他虽然看起来像是个三大五粗,不过心思却是很细腻的,他能读懂到李骐皓那抹笑容中所要表达出来的意思。

  他旋即笑了笑,好小子,你是想要和我较量一番吗?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得不舍命陪君子和你好好地玩一玩了,紧接着梁瑞杰手上使出的劲更大了。

  不过,慢慢地他感到一阵阵的疼痛感从自己那被握住的手传来,还越来越疼,此时他终于证实到了对方还真的是人如其名,力气果然是很好!

  手上虽然感到疼痛,但是梁瑞杰却不想在此事上服输。

  因为梁瑞杰也不止一次和人比拼过力气,而他的战绩彪彪,从来就没输过,所以他一直以来都没有怕过谁,如果现在连握个手却要认输,这是他无法承受之重。

  再说了,万一此事被传了出去,那自己必定会因此而被江湖上的朋友嘲笑的,在江湖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梁瑞杰,他实在是有点丢不起这个面子。

  强忍着手上的疼痛,梁瑞杰咬咬牙,他下狠心要堆上最后一根能压死骆驼的稻草,于是他作出自己最强硬的回应,使出了吃奶的劲,逼出了自己还尚余的那一点儿力气。

  想法是挺美好的,不过现实却往往是很残酷的,最终谁压死谁还是个未知数。

  梁瑞杰使出的劲越大,受到的反作用力也就越大,没多久,他就很悲哀的明白到原来自己的力气还真的是比不上对方,而且自己变成了一头被最后那一根稻草压死的骆驼,更悲哀的还是这根稻草是自己放上去的。

  梁瑞杰疼得头上飙出了冷汗,气在喘,脖子也变粗了,牙根几乎都快要被咬碎了。

  另外三个观众看到猛人兄和李骐皓握手的时间比正常的情况下长了很多,刚开始时他们还以为这两个人是惺惺相惜,一见如故。因此这两个吃饱没事做,闲得蛋疼的家伙想要学上世纪七十年代那个被称之为20世纪最伟大的握手一样,想要来个超长时间的握手,故此时间虽然长了一点,他们仍不觉为奇。

  不过,慢慢地他们看到眼前的情况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不然为何猛人兄会如此这般…貌似承受着某种痛苦,不得不表现出一副很惨烈的样子。

  而再看看李骐皓,他依然像平时一样,神情自若,很淡然。哦,不对,他和平时还是有点区别的,他此刻的手臂变粗了,手臂上的肌肉高高地隆起,看起来异常地结实和有力。

  步涝仕看到李骐皓那强壮的臂弯,一股强烈的安全感在他的心头油然而生。

  到了这时,这三个人精哪里还看不出来眼前是什么状况啊,靠,原来这两个人是在玩比一比谁的蛮力更大的游戏。

  不过根据照眼前的情形来看,不用问其中的当事人,他们也知道是谁在游戏中占上风了,得到一个较为肯定的结论后,他们心里也不禁暗暗惊奇,原来李骐皓的力气竟然是那么大的,一个看起来比他强壮很多的对手,居然会制服不了他!

  难得有好戏看,他们当然是不容错过的了,于是他们都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两只紧紧地握在一起的大手。

  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紧紧地扣住了他们的内心的某一根不知其名的弦。

  三人都在心底里无声的呐喊着,默默地在加油打气,不过他们不是为自己的舍友李骐皓打气,而是为猛人兄打气助威,他们甚至在暗地里小小的鄙视了一下李骐皓,这小子,怎么说对方也来者是客嘛,居然不懂得放水,让一下对方的。

  唉,这家伙还是像昨晚在“一家人餐馆”吃饭时那么失败,太不会做人了!

  还好,李骐皓的目光都是紧盯着猛人兄的,视线没有从猛人兄身上移开过,故此他就没有察觉到站在一旁看戏的那三个货的心思,不然的话,也不知道他会有何感想。

  李骐皓看到猛人兄的脸色变幻得越来越快,他自然明白到目前是什么情况了。好吧,见好就收,也不能太为难对方。

  李骐皓微微一笑,感叹道:“猛人兄果然够猛,小弟也算是见识到了猛人兄的天生神力了!好了,我们就不用继续比下去了,猛人兄放过小弟吧,我数三声过后,咱俩一起松手可好?”

  头上冒出了黄豆般的汗珠的梁瑞杰艰难地点了点头,他肯定是赞成的了,因为他已经快要忍耐到极限了。

  一旁看戏的步涝仕则开始数数了,“一”,不过还没等他继续数“二”的时候。

  李骐皓却跳过了喊“一”和“二”,嘴里直接蹦出了个:“三!”然后只见他飞快地把手缩了回来,他的动作很快,真的很快,高大猛三人都只看见像是一道残影般一掠而过。

  想要打酱油,不过只打了三分之一的步涝仕,只好无奈地给了李骐皓两颗很大白眼球,靠,这货耍赖了,居然说话不算话!哼,既然李骐皓骗人,那他就是小狗了!

  感到很没劲的步涝仕很好地自我安慰了一番。

  而猛人兄只觉得自己这次丢人真的丢到姥姥家去了,虽然对方说了一些好听的场面话,不过自己知自己事,唉,是自己惨败了!

  再说了,在场的那三个看热闹的群众,他们可不是什么外行人,没那么容易就能蒙混过关的,看看他们的眼神,全都贼亮的很呢!

  能怪对方吗?不能!

  梁瑞杰心知肚明,这是自己一时手痒,非要去试探对方的力气,结果呢,想不到对方表明上看似很温和,实际上却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凶猛的很呢。

  还有,这货居然还叫自己猛人兄,擦,你才是猛人兄啊,你全家都是猛人兄!

  梁瑞杰这次算是输得心服口服了,他也不想继续呆在这里丢人现眼,其实更多的是他还一时间接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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