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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 (i-iii)作者:周浩晖-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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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上,那串佛珠却始终摇摆不定。

女人知道自己无力改变这个男子的轨迹。她只能苦笑了一下,换了个话题问道:“阿治呢,我们要走了,他也不来送一下。”

阿华斟酌了一会,说道:“他不方便过来。邓总送他走的时候交待过,以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可以再和龙宇集团的人有任何接触。”

今天还不算是特殊情况吗?女人在心中想着,不过这话终于没有说出来。

两个小时之后,阿华把邓箭母子送上了前往美国的飞机。他肩头的一副重担终于落了下来。大扬,这个在美国的兄弟会处理好接下来的事情。他是如此的信任对方,虽然他们已有十多年未曾谋面。

而他肩头还有另一副担子,这个担子不处理好,他仍然无法放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从机场出来之后,阿华驱车直奔省人民医院。到了病房的门口,却见马亮正抱着胳膊缩在塑料椅子上打盹,睡得歪头咧嘴的。他便上前去踢了对方一脚。

马亮从睡梦中惊醒,揉揉眼睛一看是阿华,连忙跳起来:“华哥,你可来了。”一边说还一边擦着嘴角挂着的口水。

阿华道:“让你陪着明明,你怎么跑外头睡觉来了?”

“我被明明赶出来了。”马亮狼狈地挠着头发,“而且……明明一天都没吃饭?”

阿华皱起眉头:“怎么回事?”

马亮冲病房里努努嘴说:“你进去看看就明白了。”

阿华不再和对方饶舌,他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了病房内。却见明明脊背冲外躺在病床上,看样子好像再生闷气似的。床前的柜子上则放着一份病号饭。

阿华走上前在饭盒上摸了摸,已经没什么热气了。于是他便把那盒饭送到病房配备的微波炉里开始加热。

明明虽然没有转身,但已经听出了来人的举动,便开口道:“我已经说过了,除非你们把镜子拿来,否则我是不会吃饭的。”因为咽喉受到灼伤,她的声音有些嘶哑,全无以前那银铃般的悦耳动听。

“镜子?”阿华一愣,他没想到对方不吃饭原来是为了这样的要求。而明明则听出了他的声音,惊喜地翻过身来,叫道:“华哥!”

“你想要镜子?”阿华看着明明的脸。那是一张令人难以卒睹的面庞,不过这样的面庞阿华早已不是第一次见到。曾经有另外一个人的,他的面容或许比明明此刻还要恐怖,阿华每每想到那个人的时候,心中便充满了憎恨和敌意。

当然了,当阿华看着明明的时候完全是另外一种感觉。那是一种揪着心尖尖的怜惜和酸痛,这感觉如此特殊,阿华此前还从未体验过。

即便邓骅死在他眼前的时候都没有。

“我要镜子。”明明坚定地回答,“我有权力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

阿华静静地看着明明,从他的表情上你看不出任何内心的情绪,然后他回答说:“是的,你有这个权力,但是你不能把吃饭这件事情作为申请权力的筹码。你必须先吃饭——你把饭吃完了,我就会给你一面镜子。”

阿华说完这番话的同时,微波炉也停止了转动。他把热好的病号饭端出来,亲手送到了明明的床前。明明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见到了自己最敬爱的师长。她的怨气已消散无踪,只喃喃地问道:“你不会骗我吗?”

阿华认真地回答说:“我从来不会骗人。”然后他俯下身,轻轻托着明明的脖颈,把她从病床上扶坐起来。明明微闭着眼睛,残缺的面庞上竟也浮现出一丝笑意。当阿华把温热的饭盒送向她手中的时候,她立刻乖乖地接过去,同时说道:“我相信你——我把饭吃完,你一定会给我镜子的。”

阿华点点头。他看着明明把第一勺饭菜送入口中之后,便起身走到病房门口。马亮正从探头探脑地往屋里张望,阿华对他说道:“你去找一面镜子来。”

“什么?”马亮往走廊里退了一步,压低声音道,“你真给她镜子?她这副样子,一照镜子还不疯了?!”

阿华眉头一蹙:“我让你拿你就拿!”马亮不敢多说,吐着舌头一溜烟准备去了。他的动作麻利得很,不消三两分钟就从护士值班室找来面小圆镜,忙不迭地送到阿华手中。后者拿着那镜子复又进到病房内,不过他没有立刻把镜子给明明,而是先坐在床边看着明明把饭菜吃完。

终于,明明把空荡荡的饭盆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她看着阿华,虽不说话,但用意已非常明了。

阿华问:“你确定了吗?真的要看?”

明明的嘴唇咧了咧,像是在苦笑:“难道我能永远都不看吗?”

阿华不再说什么,他把那面圆镜递了过去。明明用双手抓住那镜子,然后她慢慢地将镜面翻转过来,直看到镜子的那张扭曲可怖的面庞。

阿华本以为明明会尖叫,会痛哭。可是都没有。他只看到女孩那双如枯枝般萎缩的手慢慢地颤抖起来,然后有一个声音在呜咽着问道:“为什么还要让我活着?为什么还要让我活着?!”

那语调如寒冰一般绝望,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气。

阿华握住明明的手,他用坚定的力量制止了对方的颤抖,镜子稳定下来,更加清晰地映照出明明鬼魅般的容颜。

“你必须活着。不管是为了残害你的人,还是为了爱你的人。”阿华紧盯着明明的双眼说道,“我会为你报仇,我要让那些残害你的人遭受到更加痛苦的折磨!我要你见证他们的结局,所以你得活下去!而对于那些爱你的人,他们的爱并不会因为你的容颜而改变,为了他们,你同样得活下去!”

明明的眼波开始流动,那是她全身上下唯一不曾失却光彩的角落。阿华似乎被这流动的光彩感染了,他俯下身,嘴唇贴在了明明的眼角。随即他感到有大量的液体浸满出来,咸咸涩涩的,几乎要封塞住他的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门口有人轻轻地咳嗽了一声。阿华放开明明的身体,循声看去,却见马亮倚在门边,手里拿着个电话晃了一下。

明明自己伸手擦了擦眼角,道:“你有事情?快去处理吧。”

阿华点点头,转身走到病房,顺手把房门反带起来。马亮把手里的电话递给他,嘴唇不出声的干动了几下。

阿华辨出对方吐出的是三个字:“高老二。”他对此早已做好心理准备,接过电话便直接应道:“喂,高老板吗?”

“阿华兄弟啊!”高德森总是一副热情洋溢的劲头,“我送给你的礼物收到了吧?”

“收到了。”阿华沉默了一会,问:“我们什么时候见面?”

高德森哈哈笑了起来:“你看看。以前我是约你约不着,现在你倒比我着急了。不过我这个人最喜欢成人之美,既然你着急,那就尽快——就约在明天中午吧。”

阿华又问:“在哪里?”

高德森道:“龙宇大厦。”

阿华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龙宇大厦一度是龙宇集团的总部,邓骅死后,警方开始查办龙宇集团,龙宇大厦作为集团资产也被罚没。前不久省城法院对龙宇大厦进行了公开拍卖,高德森高调入手,现在已经成为了龙宇大厦的新主人。不过双方的物管到目前为止还未进行交接,高德森急吼吼地便要坐镇龙宇大厦会见阿华,究竟是个什么用意?

高德森猜到阿华所想,便又笑道:“阿华兄弟,我知道龙宇大厦现在还是你在管理,明天我的人会来接管大厦。不过在此之前,我算得上是你的新主人,你即便不想干下去了,也得站好最好一班岗吧?”

高德森说话的声音很大,一旁的马亮也听了个分明。他往地上啐了一口,忿忿不平地骂了句:“呸!你算个什么东西!”

阿华却不动声色,他似乎坦然接受了自己此刻的身份,只问:“那高老板明天过来,我需要准备些什么?”

高德森说:“在金龙厅准备一桌酒宴吧。等我的人过来之后,你就不再负责大厦的物管了,到时候你是我的客人,我们就在大厦十八层的金龙宴厅,边喝边聊。”

“宴会上的酒菜呢?”阿华接着问道,“高老板有什么要求?”

高德森“嘿”了一声,说:“我想尝尝邓总养的那条金龙鱼。”

阿华一怔,然后默然挂断了电话。一旁的马亮早已瞪圆了眼睛:“操他妈的,这姓高的也太嚣张了吧?”

阿华伫立原地,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之后他的思绪才回复过来,对马亮道:“走,和我去龙宇大厦!”

半小时后,两人驱车来到了龙宇大厦前的广场。作为省城昔日最繁华的权势中心,这座大厦早已不复往日的辉煌。除了一些负责日常维护的物业人员之外,曾经在大厦内叱咤风云的集团精英均已作鸟兽而散。整幢大厦冷冷清清,在这个华光纷繁的夜晚也找不出几扇亮着灯火的暖窗。

阿华身为大厦主管,此刻却没有心情自怨自艾,他带着马亮直奔十八楼——这里正是整幢大厦最为核心的区域。

狭长的走廊尽头是邓骅生前所用的办公室。办公室的左手边是一个宽敞的会议室,右手边则是一个宴会厅。

能得到邓骅宴请的都不是一般人,所以这个宴会厅自然也极尽奢华之能事。光是宴会厅的装修就花费了近百万元,其中那条产自伊朗的真丝地毯据说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铺在地面上比镀一层黄金的代价都要昂贵;厅内的桌椅橱柜都是昂贵的红木制品,任何一件放到拍卖品市场上都会让收藏家们趋之若骛;在宴厅门口出陈列的那个酒柜看起来并不起眼,但柜中存放的各类美酒却能让最苛刻的品酒师为之咂舌;当客人们享用佳肴的时候,他们可能不会想到,这里所用的餐具均出自明宋官窑,任何一件的价值都不会低于脚下那条名贵的异国地毯。

有幸光顾过这个宴会厅的客人无不惊叹于遍布在厅内的豪华陈设,但只有极少数人才懂得,整个宴会厅中真正的宝物并不是这些地毯、红木、美酒、瓷器,而是在水族箱里养着的一条鱼。

那是一个硕大的水族箱,大到布满了整整一面墙。水族箱朝向宴会厅内的一面是全封闭的,浑然一体地嵌在墙内,而这面墙又正对着宴会厅的入口,让甫一进屋的客人常常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是来到了金壁辉煌的海底龙宫。

不过这硕大的水族箱里却只养了一条鱼,一条半米多长的金龙鱼。这条鱼浑身上下金光闪闪,没有一丝杂色,当它在水里游动的时候,真的就像是一条金龙在墙面上往来飞舞。

没有人知道这条品相纯正的金龙鱼到底价值几何,只是坊间传闻:十多年前邓骅的势力刚刚兴起,有一次和东南亚的老板做毒品生意,结果那老板的手下有一个是云南公安的内线,整个交易现场被警方一锅给端了。邓骅损失了大量资金和两个得力的手下干将,他一怒之下带人杀到云南边境,直接把前来谈判的东南亚老板给绑架了。按邓骅当年的行事风格,那老板难逃一死,不过最终此人却得以生还,救他性命的就是这条金龙鱼。据说这条鱼经过印度高僧开光,能保佑主人一世富贵,并且有逢凶化吉的奇效。东南亚老板将这条鱼献给邓骅,算是抵偿了后者的损失。

不知是否是受到东南亚老板绝境逢生的心理暗示,邓骅对这条鱼极为钟爱,此后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伴在身旁,而他的“事业”从此之后也果然是蒸蒸日上。龙宇大厦建成之后,邓骅专门在宴会厅内修葺了这面“水族墙”,让此鱼也能安享世间的富贵荣光。

曾经如日中天的邓骅肯定没有想到,当他被刺杀身亡之后,这条金龙鱼的命运也会走到一个转折的关口。

阿华进了宴会厅,他站在那面水族墙前驻足凝望,像是在凝望一个逝去的时代。那金龙鱼兀自在水中疏忽往来,浑身金光闪耀,霸气十足。

阿华这一站足足有半个小时,最终他对马亮说道:“去把鱼捞出来吧。”

马亮讶然地咧着嘴:“华哥,你真的要……”

“邓总都已经去了,这鱼想必也孤独了很久。”阿华悠悠地叹道,“一切都该结束了,你想留也留不住的。”

第二天,阿华早早便来到了宴会厅。他在餐桌的客位上坐好——从这个中午开始,他便不再是龙宇大厦的主人了。在没人打搅的一个多小时里,他一直在看着桌子对面的水族墙发呆——现在那块玻璃后面只有一片澄清的液体,金龙鱼已然不见踪迹。

十点来钟的时候,马亮端进来一个大盘子。盘子配着硕大的纯银圆盖,盖子不揭开便看不到里面盛放的东西。马亮把盘子放下,欲走还留地磨蹭了一会,终于问道:“华哥,要不要安排几个兄弟……”

阿华摇了摇手:“没意义的,你们都走吧。”

马亮无奈,只好转身离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又听见阿华叫了一声:“等等。”他连忙停下脚步,回头期待地看着阿华。

阿华却只是一扬手,将某件东西抛了过来,口中说道:“接着。”

马亮翻手接了个正着,定睛看时,原来是一串暗红色的佛珠。

“把这串珠子捎给明明,让她以后戴在手腕上,能保她的平安。”阿华认真地说道。

马亮倒笑了:“华哥,你什么时候也信这些婆婆妈妈的东西了?”见阿华瞪起了眼睛,他忙又吐了吐舌头,改口道:“行行行,你放心吧,我这就过去让明明戴上。”

阿华便没什么废话了,挥挥手说:“你走吧。”

马亮离去之后约半个小时,又有人来到了宴会厅,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陌生小伙子,衣着得体,仪表堂堂。

“您是华哥吗?”小伙子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问道。

阿华点点头。

小伙子鞠了个躬:“华哥好。我是天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我姓赵。高总指派我今天过来,接收这幢大厦的管理权。”

阿华打量了对方两眼,说:“让你的人进来吧,我的人一早就已经撤完了。所有的钥匙和档案文件都在一层的物业办公室,我留了个兄弟等在哪里。你直接派个人过去交接就行。”

“好勒,谢谢华哥。”赵经理退出了门外。七八分钟之后,却听楼层中脚步声响,却是新的管理力量已经进入。不过这些人并没有闯入宴会厅,只是在走廊两侧分道而立。

阿华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浅浅地啜饮起来。又过了片刻,忽听得走廊里众人齐声高呼:“彬哥好!”

被称为“彬哥”之人并无回应,只是快步走向宴会厅。在他进门的瞬间,阿华抬起头看着对方,哑然失笑。

来人身宽体健,一头暗黄色的卷发。此人说起来阿华和他也是老相识了,不过在阿华面前他一直都被称作“豹头”。

豹头回视着阿华,神色有些尴尬,片刻的迟疑之后,他终于还是叫了声:“华哥。”

“行啊。”阿华带着三分调侃说道,“你现在又是‘钱总’,又是‘彬哥’的,我都不敢认你了。”

“华哥说笑了。”豹头这时恢复了镇定,不卑不亢地说,“不管叫什么,都只是混碗饭吃。”

阿华轻轻转着手中的茶杯盖子,蔑然一笑:“赏你饭吃的高老板呢?我已经等他很久了。”

“华哥,不好意思了。现在这幢大厦是高总的产业,有些规矩还得请您客随主便。”豹头一边说一边向阿华走过来,手里则亮出一个黑色的长匣子。

阿华认得那东西是个便携式的安检仪。以前他负责大厦安保的时候,也经常用这样的仪器检查来客是否携带危险物品。没想到时过境迁,现在却是他自己要接受别人的检查了。他倒也配合得很,二话不说站起身,平举起双手等待着豹头。

豹头手中的仪器在阿华周身上下过了一遍,没发现什么状况。他往后撤了一步,道:“华哥,您请坐吧。”

阿华坐下说:“现在你们的高老板可以安心赴宴了吧?”

豹头却不搭腔,手里拿着安检仪又在宴会厅里前前后后转了一圈,直到确信屋内不会藏有任何危险物品之后,他这才掏出个对讲机来,打开频段说了句:“干净了。”

豹头走前走后的当儿,阿华只顾自己饮茶。这会见对方忙完了,便笑着说了句:“真没看出来,你在这方面也是个人才。”

豹头露出一丝苦笑:“华哥以前认为我只会打架?其实我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阿华“哦”了一声,说:“那确实是我走眼了,没能人尽其用。”话虽这么说,他心中却并无任何惋惜之意。在他看来,一个属下最重要的是“忠心”二字,若没有这两个字,再大的才华又有什么用?你越是给他重权高位,反倒越是危险。

三五分钟之后,走廊中又有脚步声响起,门外的小弟人人肃立,不敢喧哗。豹头则走到门口,摆出恭迎的架势。阿华精神一凝,料想这次该是高德森来了。

果然,一行五人很快出现在阿华眼前。中间的那个男子鹰鼻枭目,正是高德森,在他身体周围则侍立着四个健硕的黑衣保镖。

阿华回忆第一次和高德森见面的时候,对方只是一人一狗,绝无这么大的排场,现在仅仅过了半年,变化竟如此之大。不过再深入一想,却又释然。

这么大的排场并非刻意招摇显摆,其实也是迫不得已。半年之前,高德森偏安于省城一隅,并无太多的树敌,半年之后的局势却大不相同:他的势力在省城风声水起,威名显赫的同时也招惹了众多仇家。如果他还像以前那般低调随意,只怕随时都会有性命之忧。

这般历程阿华以前在邓骅身边的时候早已感同身受。道上的人都说龙宇大厦象征着省城最高的权势,并且内部的防御系统密不透风,哪一个不想占之而后快?可是又有几人能理解:当你进入这大厦之后,其实也就进了一座禁锢自由的监狱。

高德森一见到阿华便满脸堆笑:“阿华兄弟,让你久等啦!”一边说一边在阿华对面坐下来。那里摆着一把华贵宽敞的太师椅,正是席间的主座,以前邓骅便常坐镇于此招待重要的访客。座椅背后就是那面硕大的水族墙,昔日水波中金光闪动,映着邓骅宽健的身躯,隐然有霸王之气。今天高德森倒是占了这个位置,无奈他身形偏于瘦弱,与宽大巍峨的座椅似乎有些不配,而他身后的水墙中也是空空如也,金龙难觅。

四个黑衣保镖分散而立,两个守在了门口,另两个负手站于高德森身后两侧。高德森又冲豹头招招手:“阿彬,你和阿华兄弟一场。今天不要见外,坐下来陪你华哥喝两杯吧。”

豹头应了一声,坐在阿华身边。阿华暗自冷笑,心知陪酒只是面上的说法,豹头真正的作用却是要贴身看着自己罢了。

高德森抱着双臂,目光在宴会厅扫了一圈,颇有踌躇满志之意。最后他盯住了摆放在圆桌中间的那个银质餐盘,笑问:“阿华,这就是你准备好的美味吧?”

阿华默然点了点头,好像没什么心情说话。

高德森冲身后招了招手说:“打开。”一个保镖上前半步,弯腰揭开了盖在菜肴上的银盘。待氲在盘子里的热气蒸腾散尽之后,一条硕大的鱼儿便露了出来。只见那鱼扁身阔体,颚边两条长长的龙须,虽然已被蒸熟,但浑身上下鱼鳞尚在,金光闪闪,令人过目难忘。

“好一条金龙鱼!”高德森由衷赞道。他看着那鱼欣赏了一会,转目问阿华,“你知不知道这条鱼最喜欢吃什么?”

阿华没有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只说:“高老板对这条鱼倒是感兴趣得很。”

高德森忽地一叹:“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宴会厅,这条金龙鱼,我也早就见识过。唉,那段记忆,已经陪我渡过了十一年。”

十一年前阿华还不在邓骅身边,不知道当时曾发生过什么。他看出对方有怀古慨今的意思,于是也不追问,只等对方继续往下说。而高德森把身体靠在宽大的太师椅上,果然要开始侃侃而言。

“那时候,龙宇集团的势力还没到后来如日中天的地步,我也不是什么高老板,只是跟着一个大哥混江湖。我那个大哥雄心很大,一度想要和邓骅争夺对省城的控制权。只可惜他并不是邓骅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已经一败涂地。后来我便向那大哥提议,与其继续以卵击石,还不如暂时委曲求全,先给兄弟们留条后路再说。我大哥再三斟酌之后,终于接受了我的建议。他托了中间人向邓骅求情,希望双方能够握手言和。没多久,中间人就带回了邓骅的回复——邓骅邀我大哥到龙宇大厦赴宴。”

阿华听到这里“哦”了一声,道:“你大哥倒也算个人物。”

高德森明白阿华的语义:“那当然。能被邓骅邀到龙宇大厦赴宴的人,不管是朋友还是对头,至少都是邓骅能看得上眼的人物。我大哥也感觉邓骅很给面子,便答应赴约。到了约定的那天,我陪着大哥来到龙宇大厦,来到了这间宴会厅。”

高德森再次举目四顾,似乎在寻找往昔的回忆:“——那天接到邓骅邀请的一共是三个人,个个都是省城道上成名已久的人物。大家见面之后寒暄了一番,神色间却有些尴尬。我陪在大哥身后,多少听出一些眉目:原来这三人都是邓骅最近两年来击溃的对手,大家此行的目的也都一样:希望胜局在握的邓骅能放自己一条生路。这三人聊了一会,各自落座。邓骅却是最后才来的。他一进屋就坐在了这个位置上,背后的金龙鱼往来游动,那番气势我至今都难以忘记。”

高德森一边说一边轻抚着太师椅的把手,品味着某种美妙的感觉。片刻之后他继续说道:“那天的宴席很丰盛,菜好,酒也好——可惜我身为小弟,只能在大哥身后站着,没机会一饱口福。邓骅频频举杯,热情得很,那样子好像已经忘掉了以前的恩怨。不过他再怎么热情和气,容颜中却总有一副掩盖不住的威严,令人不敢正视。在座的几位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陪着,惴惴不安。后来我大哥见邓骅始终不提正事,就主动端了酒敬对方,并且表达了赔罪的意思。邓骅痛快得很,端起杯子一口干了,说: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你们几个能来这里喝酒,就是给了我面子,喝了这顿酒,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他这么一说,几位大哥才放宽了心。大家你来我往,有吃有喝的,不亦乐乎。不过我却有些担心。别人且不说,我大哥那两年和邓骅拼得你死我活,这事能这么轻松就过去了?邓骅越是不动声色,这里面积攒着的能量就越可怕!而后来发生的事情也印证了我的担忧。”

这故事说到这里,已足够吊起听者的胃口。便是阿华也忍不住要问道:“后来怎样?”

高德森的目光转回来,又盯住了桌上的那条金龙鱼,然后他幽幽说道,“当几位大哥酒足饭饱之后,邓骅忽然放下筷子起身,他指着身后的那个鱼缸,请大家赏鱼。在座的当然极力奉承,直夸这条鱼好。邓骅看起来很高兴,讲了一通这鱼的妙处。最后他又想起什么似的,叹道:唉,我们倒是吃饱了,可这么好的一条鱼,它还饿着呢!于是大家纷纷建议赶紧给鱼儿喂食。邓骅这时便提出了一个问题……他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条金龙鱼最喜欢吃什么?”

先前高德森正是用这个问题为引子揭开了那段十一年前的往事,而他此刻语调极为森然,显然是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同寻常。在场众人全都竖起了耳朵,等待着他的下文。

高德森继续说道:“那三个大哥各自胡乱猜了一通,却没有一个猜对的。后来邓骅摇摇手说:‘你们恐怕猜不到。因为这鱼最喜欢吃什么,连它原先的主人都不知道,而我也是偶然才发现的——这条鱼的主人原先是个东南亚的老板,这个人得罪了我,被我抓住。他就献了这条金龙鱼出来,想求一条生路。我一见这鱼就非常喜欢,不过又不甘心轻易饶了对方。于是我就让那家伙拿一只眼睛来喂鱼,如果鱼儿爱吃,我就放了他。那家伙为了活命,真的剜了自己一只眼睛扔进鱼缸里,结果鱼儿吃得欢快无比——嘿嘿,我后来又养了这鱼多年,再也没见它吃食吃得那么香。所以这鱼最爱吃的东西,原来却是人的眼睛!’”

高德森模仿着当年邓骅说话时的语气:不急不缓,悠然自若,就像在宠物市场中的闲聊一般。但深藏在那番话语中的寒流却令人不寒而栗。听者几乎难以想象那个东南亚人的惨景:剜出自己的一只眼睛,然后却要用剩下的一只眼睛巴巴的看着,企盼鱼儿将自己漂浮在水中的眼球一口吞下,这肉体上的痛楚已然骇人,而精神上的摧残更要残酷十倍!

豹头等人看着桌面上那条已被蒸熟的鱼,只觉得胃腹间一阵翻涌,勉力压了压才止住了呕吐的欲望。

唯有阿华不动声色。他跟随邓骅多年,早已熟知主人的行事风格——对于敌人,如果不能在肉体上消灭,那就要从精神上彻底地摧毁对方。当一个人亲眼看见自己的一只眼球被吃掉,他在恐惧和绝望之余,一定会对自己的另一只眼球极为珍惜,这种情感将使他再也不可能重聚斗志。

话到此处,众人已然明白当年邓骅宴请三个对头的真正用意:要想求和可以,但必须留下自己的一只眼睛。见高德森好像不愿再多说什么,阿华便带着丝嘲讽的语气追问道:“你们那三位大哥,都用自己的眼睛喂鱼了吗?”

“有一个喂了,我跟的大哥和另外一个人却没有。”高德森说话的同时眼角抽动了一下,很显然那段血腥的回忆不会令人愉快。

“你大哥做了一个愚蠢的选择。”阿华耸耸肩,好像有些遗憾,“那只眼睛可以保他后半辈子的平安。”

高德森仰头看着天花板,喟然一叹:“你说得不错。在当时的局面下,这其实是邓骅留给他们唯一的机会。可惜我大哥却不能当机立断。当时我甚至主动请缨,想要献出自己的一只眼睛。”

“哦?”阿华看着高德森,目光中略显敬意,“你对大哥倒还忠心得很!”

高德森“嘿嘿”一笑:“阿华兄弟啊,你夸我,我当然高兴。不过我当时的想法却并不那么简单——我只是在寻求最大的利益。我大哥如果和邓骅谈崩了,我作为他的心腹,肯定也没什么善终。所以我冒险一搏,更多还是为自己考虑。如果邓骅要了我的眼睛,我们兄弟不仅可以落个平安,我在道上还能博个美名——至少压过我那大哥是不用说了。以后不管自立山头还是投靠邓骅,我都有了响当当的资本——这样计较起来倒也不亏。”

阿华一愣,苦笑道:“原来我是用君子之心,度了小人之腹。不过你能自己说出这番话,也算个真小人,比伪君子还是要好不少。”

高德森不羞不臊,面不改色地拱手说:“过奖过奖。只可惜邓骅却没给我这个机会,他当时瞪了我一眼,呵斥我说:‘我又没请你喝酒,你有什么资格帮我喂鱼?’”

阿华“哼”了一声:“以邓总的眼力,你这种小把戏又怎能骗得过他?”

高德森作出苦恼的样子:“我在邓骅面前碰了一鼻子灰,我老大也对我非常不满——我是两头不是人啊。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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