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蜕变-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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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一来,剩下的人当中就只有一个男人,根本无法保护其他人的安全了。

戴警官与杜瑜眉这么做究竟目的何在?难道想杀死我们所有人吗?

但老李的死,又是怎么回事?

老李和杜瑜眉铁定是一伙的,也应该和戴警官是同伙,毕竟老李一直坚称,戴警官是被他从邻近山区派出所里请来的。

或许老李根本就没死?戴警官只是撒了弥天大谎?老李又去了哪里?那些戴面具的神秘人究竟是否真实存在呢?

我猜迪克应该不会撒谎吧?神秘人应该是真实存在的,黄阿婆也给我们说过白脸人的故事。或许,戴面具的神秘人就是一个是否能让我们逃出生天的未知X因素吧。

回想迪克的死,或许也有另外的解释。

说不定他根本就不是被戴面具的神秘人杀死后开膛破肚的,而是老李在离开他与迪克合住的客房前,就杀死了他,并用金刚钻制成的特殊工具割破了窗户玻璃。难怪碎玻璃都跌落到了旅社外的地面上,而没有落到客房内。

但老李为什么要杀迪克呢?而且还将他开膛破肚?没有深仇大恨是做不出这种事的。但从迪克一路上的言行来看,并不像会招来杀身大祸的人。除了在四川市主城区的车上,迪克强令老李允许霍格也来常青谷时,发生了几句口角,看上去他俩的关系也算不错。

难道,老李、杜瑜眉、戴警官就如我最喜欢的B级血腥暴力片中的大反派,是一帮不折不扣的冷血杀人狂?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让所有进入常青谷的人全部没法活着离开这里?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不寒而栗,浑身颤抖。

推理了那么多,也只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必须找到真实证据才行。

只有确定碉楼二楼那扇窗户后的砖墙真有蹊跷,才能证明我的推理不仅仅是理论可行。

这一次,我决定亲自去证实这一点。

于是我捉住仅存的绳索,让霍格在上面拉拽着,我缓缓向下沉落。沉到二楼的窗台上,在我面前出现了一堵砌在窗台后的砖墙,灰扑扑的,看上去甚是牢靠。

我伸出手,轻轻抚摸了一下墙面。

质感坚硬,与普通砖墙别无二致。

我又捏起拳头敲了敲。

“咚、咚、咚——”

声音有点不太对劲,似乎砖墙很薄,后面有空洞存在。

我心中大喜,立刻拽住绳索双足腾空,然后悠悠荡起,双腿重重踹在了这堵墙上。

只听“砰”的一声,我的腿下腾起一团肮脏雾气,在我面前的这堵墙上顿时出现了一个破洞。

果然正如我推理的那样,堵住这扇窗户的砖墙有问题。

蹲在窗台上,我不停踹着这堵薄薄的砖墙。很快,砖墙就被我彻底踹得坍塌了。我也不敢贸然就这么进去,向上喊了几声通报了这里的状况后,霍格将玉儿吊了下来。

我先从这扇窗户钻进了碉楼中,但没有马上就进去,而是紧倚着窗户,警惕地四下打量。

这是一个很小的房间,地上积着厚厚的灰尘,似乎很久没人打扫过了,但地上依然能够看到两行清晰的足印,一大一小,这就应该是戴警官与杜瑜眉留下的脚印吧。只要有脚印,那就有办法把他们从碉楼里捉出来。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心中暗喜了起来。

我打量四周的时候,玉儿就蹲在窗台上,接着其他人。

下一个来到窗台上的,是小倩。接下来的,是黄阿婆。黄阿婆还是被捆在绳索上,慢慢放下来的。但她老人家的气色看上去还是很好,甚至还捋起了袖子,像年轻人一般情绪高涨,盯着地上的两行脚印呵呵直乐。

最后霍格也滑下绳索,与玉儿一前一后进入了这间碉楼里的小屋中。霍格与我的想法一致,只要跟着脚印,就能找到戴警官与杜瑜眉。

虽然来到碉楼之前,杜瑜眉曾经画过一张地形示意图。但真正进入碉楼之后,我们才发现碉楼里的布局与杜瑜眉绘制的地形图大相径庭。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实杜瑜眉画了一张假地形图,她肯定心中有鬼。

循着足迹,我们从一扇小门走出了这间小屋。

霍格和小倩走在最前面,玉儿搀着黄阿婆,我则走在最后。

从我的视角看来,黄阿婆真是老当益壮,腿脚挺利索的,哪里需要玉儿来扶?倒是小倩,走着走着,就挽住了霍格的胳膊,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我们沿着一条盘旋而下的石台阶向碉楼一楼下行。积满灰尘的台阶很狭窄,两人很难并肩而行。霍格很绅士地微微侧身,想先行走到前面开路,但小倩却不想走在后面,下意识朝前挤了挤。这下可就糟了,只见小倩的身体晃了晃,竟失去平衡,歪倒在一边,眼看就要沿着台阶骨碌骨碌滚下去。

小倩原本挽着霍格的手,身体歪倒时候,手便松开了,害得霍格也顿时身形不稳。好在霍格反应机敏,说时迟那时快,他立刻以手点地,身体如风车一般调转了方向,一把抓住小倩的脚脖子,才让小倩没有滚落下去。

“怎么这么不小心?”我责备地对小倩说道。

小倩却愣住了,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回过头愣愣地望着霍格,神情很是古怪。

“你怎么了?受伤了?”霍格立刻露出关切之情,他蹲下身体,手握着小倩的脚踝,轻轻按摩着,然后又将嘴凑过去,吹了几口气,然后问,“好一点了吗?”

我不禁暗笑,又不是小孩子了,吹几口气就能让受伤的脚踝好起来吗?

但令我没想到的,却是小倩突然站了起来,狠狠瞪着霍格,大声叫道:“你不是霍格!你是薛骏纬!”

霍格是薛骏纬?这怎么可能?

一个人难道能够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吗?就算化妆易容,也不可能不在朝夕相处的女友面前露出破绽吧?

应该是小倩认错人了吧?但看她的表情,却如此坚决。再看霍格,他已神情大变,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你一定就是薛骏纬!你为什么要瞒着我?还扮成另一个人的模样?”小倩发疯似的揪住霍格的头发,撕扯着他的脸皮。她一定以为眼前的男人戴着一张传说中的人皮面具,将自己装扮成了另一个人的模样。

可是,不管她怎么撕扯,除了留下几道鲜红的指印之外,根本没扯下什么人皮面具。

我也不由得上前摸了摸霍格的脸,那就是一张货真价实的脸,除了稍显白皙一点,哪有什么化妆的痕迹?人皮面具就更不可能有了。

呵,人皮面具本来就是恐怖电影里杜撰的玩意儿,现实生活里又怎么可能存在?

我转过脸,看到玉儿和黄阿婆都在苦笑,似乎搞不懂小倩为什么会把霍格错认成了她的前任男友。

唉,这也错得太离谱了吧,我不禁气冲冲地朝小倩吼道:“你发疯了?你怎么会把霍先生认成薛骏纬?”

“哥,我不会认错的!”小倩带着哭腔叫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他肯定就是薛骏纬!他刚才做的动作,就与两个月前我们去登山时,所做出的动作一模一样!”

小倩告诉我,她与薛骏纬热恋的时候,常常趁着闲暇去市郊登山踏青。两个月前的一个傍晚,他俩吃过晚饭突发奇想,心血来潮打车来到市郊,去爬一座陡峭的山峰。那天没做好准备,小倩穿了一双高跟鞋,上山的时候小心翼翼,总算攀登上了顶峰。

在山巅,小倩兴奋得放声大叫,还调皮地学着狼嚎,没想到却脚底一滑,差点沿着陡峭的山路摔下去。当时薛骏纬就是及时一手点地,身形状如风车一般,一把捉住了小倩的手,才让小倩没有摔下去。然后薛骏纬蹲下身体,轻轻按摩着小倩的脚踝,还将嘴凑过去,吹了几口气。

当时薛骏纬的举动,就与霍格刚才所做的动作一模一样。

“表妹,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刚才你说的,应该只是巧合吧!”我撇撇嘴,说道。

小倩却如歇斯底里般大叫了起来:“决不可能是巧合!就算动作是巧合也就罢了,但他按摩脚踝的轻重,吹气的大小,都与薛骏纬完全一致。不可能巧合得那么多的!”

我转过头来,不好意思地对霍格说:“真是对不起,霍先生,请你不要见怪,有时候我表妹就是那么疯疯癫癫的……”

—文—现在非常时期,我可不想让咱们这支临时团队出现意外情形。

—人—但我却看到,霍格脸上出现难以捉摸的神情,眼中似乎也闪烁着迷离的光芒。

—书—“怎么了?难道你真是薛骏纬?别开玩笑了。”我哈哈笑道。

—屋—霍格没有理会我言不由衷的打趣,他只是抬起头,望了望玉儿与黄阿婆。

我吃了一惊,霍格为什么会望向玉儿与黄阿婆?难道他们以前就认识?可霍格明明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来到了常青谷,他与玉儿黄阿婆也是才认识的啊!

循着霍格的目光,我也望向了玉儿与黄阿婆,只见她俩同时向霍格点了点头。

然后我听到霍格以古怪的语气幽幽说道:“小倩,对不起,我骗了你。我确实就是薛骏纬。但是我并非存心想骗你,并非故意想从你身边消失。对不起,我也有说不出口的苦衷……”

霍格真是薛骏纬?一个人真能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他整了容吗?

我搞不清到底出了什么事,却只见表妹捉住了霍格的手臂,朝他又踢又打,但踢打时又不忍心使出全力。不知道她此刻究竟是愤怒多一点呢,还是惊喜多一点。

“我们别在这狭窄的阶梯上说话,还是到一楼去吧。”说话的,是玉儿。她搀扶着黄阿婆,但语气一点也不像陌生人,反而有点像深知内情的局内人。

我越来越搞不懂状况了,但也知道玉儿说得不错,我们还是应该找个宽敞点的地方安安心心地谈话。

于是我拽住小倩的胳膊,很吃力地带着她沿阶梯来到了碉楼一楼。

碉楼一楼,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除了楼梯之外,什么都没有,连窗户都没有,完全就是个半圆型的大厅。

一楼的地板相对来说就比较干净了,或许不久前还清扫过的,戴警官与杜瑜眉的脚印到了一楼就全消失了。

堵住一楼大门的砖墙,这次不再是伪装的薄墙了,而是厚度达到五十公分的厚墙。也没有其他出口,天知道戴警官和杜瑜眉跑到哪里去了。我们敲打着墙壁,也没发现有空洞的回音,墙壁中应该没有暗道。在半圆型大厅的圆轴中点处,摆着一口落地式鱼缸。鱼缸约有两米高,里面空空如也,这也是大厅中摆着的唯一物什。这口鱼缸的底部,被铆钉焊死在地上,根本无法移动,所以只有鱼缸后的墙壁我们没有敲打过。不过,既然我们都无法移动,戴警官与杜瑜眉自然也不可能移动的。所以我们也没再管了。

暂且将戴警官与杜瑜眉的下落放在一边,我们各自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席地坐下,然后霍格———不,现在应该叫他薛骏纬——开始述说他的故事。

薛骏纬出生在距离常青谷三华里的一个小村庄里,那个不知名的村庄,也是玉儿和黄阿婆住的地方。在那里,所有村民都住在倚山壁而建的半圆型碉楼中。

那里的村民,都有着古老的血统。

他们把自己祖先,称为蜕族。

蜕族人有着相同的特征,肤色都特别地白皙,他们就是传说中的白脸人。

蜕族人有着共同的图腾对象,而且他们崇拜的神,有两个。

一个是蛇神,一个是蛾神。

蜕族人常在族人聚会的时候,戴着金属制成的面具,伴随音乐跳着姿态古怪的舞蹈。金属面具上,绘着古怪的图纹,是那两种图腾经过变形后的曲线。

蛇神经过变形后,成为弯曲的线条。蛾神经过变形后,成为两个叠合的圆圈。如果咋一看上去,倒有几分神似两只眼睛,一只睁开着,一只紧闭着。

之所以蜕族人会对这两种神祗进行崇拜,也与他们的血统有关,他们认为蛇和蛾,是他们共有的祖先。

蛇,每年都会蜕皮。据说蛇蜕皮的原因,是因为蛇的表皮是一层角质化的鳞片。蛇生长的时候,角质鳞片不会跟着生长,所以蛇会感觉自己的表皮像一层太小的衣服一般,总是禁锢着自己的行动。另外,蛇长年在地上爬行,表皮磨损也很大,所以蛇每年春天都会在原有的皮肤下,长出一层新的皮肤,两层皮肤之间还会分泌出润滑的体液。当蛇的新表皮生长完毕后,蛇就会找到一个不被打扰的地方,不断晃动头部,将嘴边的旧皮肤撕裂,将头先脱出来,然后再慢慢地从旧皮肤中将整个身体脱出来的,完成蜕皮的过程。

蜕族人也一样。他们的皮肤虽然不是角质般的鳞片,但却一样不会随着蜕族人的生长,也跟着生长,反而像一层禁锢一般,紧紧套在身体之外 。而每年,蜕族人都会在原有的皮肤下,生出一层新的皮肤。当新皮肤生长完全后,原有的皮肤就会慢慢脱落,形成一层人蜕。

新皮肤呈白皙的颜色,蜕族人每年都会蜕皮一到两次,多为初冬之季。因为担心被外人知晓蜕族人的这个秘密,被旁人当做怪物看待,所以蜕族人都会选择躲在无人打扰的地方,静静地蜕皮。只有蜕皮完成之后,才会出现在外人面前,所以旁人看到他们的时候,都会觉得他们的肤色显得特别白皙。

蛾,也有特性,那就是由毛虫变成飞蛾的破茧过程。

蛾的前生,是丑陋不堪的毛虫,当毛虫生长到一定时候,便会吐丝造茧,把自己包裹在茧内慢慢重生。当它重生的时候,便生出翅膀,变作了五彩斑斓的飞蛾,咬破茧子,破茧重生。它破茧前后,体态截然不同,完全成了另一种形式的生物体。

蜕族人也一样。他们没蜕一次皮,相貌也会发现极大的改变,完全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甚至,除了性别与记忆不变之外,连嗓音与指纹都会发生彻底改变。

关于这些特性,蜕族人也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些人会觉得开心,在蜕皮前不管做出什么不道德的事情,只要蜕完皮,就不会有人知道。而有些人则会觉得伤心难过,特别是那些爱上了外族人的蜕族人,他们最担心的就是蜕完皮之后,心上人再也认不出自己来,更没法接受爱人每年都会改变容貌的事实。

为了不让心上人难过,痴情的蜕族人只好在蜕皮之前,摸摸离开自己深爱着的人,如果实在放不下,也只能以另外的容貌出现在心上人的面前,期待能够与心上人重新获取一段恋情。

这就是为什么薛骏纬会突然不辞而别离开小倩,然后又以霍格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小倩的身边。他一直都对小倩念念不忘,不愿意就此失去这个心爱的女孩。

事实上,就连两年前,小倩另外一个离奇失踪的男友,也是薛骏纬。当然,那时他又叫另外一个名字,有着另外的身份,在民间金融机构,也就是所谓的地下钱庄做工作。他之所以会在失踪时偷偷盗走地下钱庄洗的黑钱,就是断定了蜕皮之后,没人会认出他是谁。而那笔钱,他可以让小倩过上幸福的生活。

以前蜕族人不管在外面怎么奔波,都会在蜕皮的时候赶回常青谷旁边的那座村庄里。为了保证蜕皮时的营养,在蜕皮前,他们都会打量进食动物内脏,所以我才会在薛骏纬租住的旧楼中,在冰箱里找到那么多冷藏的动物内脏。

蜕族人一直固执地认为,只有在那里,他们才不会在蜕皮的过程中遭遇任何人打扰。尽管最近几年,也有不少蜕族人不再回到村庄中蜕皮,但他们依旧将这座村庄当作圣地,永远的家园。

所以当他们得知有人正准备开发常青谷,将其打造成为旅游胜地后,便开始担心会有外人走入他们的秘密家园,族人经过一番讨论,决定让头脑最灵活的薛骏纬,对常青谷的开发者进行调查。薛骏纬查到了杜瑜眉与老李的身份,并跟踪牢里西川市。当老李载着我和小倩、迪克回常青谷时,薛骏纬便想方设法混入了我们乘坐的那辆四排面包车里。

当时在那个红绿灯旁的停车场,假扮追赶薛骏纬的黑衣人,不用说,也是蜕族人假扮的。

当薛骏纬上车后,发现小倩就坐在车里,实在是吓了一跳,激动地不由得浑身颤抖,而在当时,我却只以为他是因为有黑帮追杀,才吓得直打哆嗦。

我忽然想到薛骏纬在犹豫是否讲出这个故事的时候,曾经蛮有深意地望了望玉儿与黄阿婆。

难道——她们两人也是蜕族人?

她们是在常青谷里为杜瑜眉打工,难道也是替蜕族人做卧底,对常青谷里的开发者进行监视?

玉儿显然看出了我的疑惑。

她微笑着,朝我点了点头,说:“我和黄阿婆都是蜕族人,想不到吧?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个,而把我们当成怪物。这一切,都是我们血统传承下来的特征,我们无法改变,也无力改变。如果我们能够活着离开这里,我们希望你们能保守这个秘密——我们可不希望像小白鼠一般,成为医学研究所里的研究对象。”

真是一番难以令人置信的叙述,我实在无法相信身边竟然会有这样一群神秘人物的存在,更没想到自己还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他们。[517z小说网·。517z。]

蜕族人一直世世代代保守着自己的秘密,不让旁人知晓。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本来就不应该成为科学家用来研究撰写论文的小白鼠,所以我也有义务替他们保守秘密。

但是,如果蜕族人当中,有心术不正之人,那么这种体质上的特性,将会使这些人变得极端危险。

我不禁想到了前段时间在西川市闹得沸沸扬扬的商场抢劫案。那个劫匪赤手空拳击破玻璃橱窗,丝毫不顾忌监控摄像头,露出自己的面容大摇大摆在商场中抢走金银首饰。难道他也是蜕族人的一员吗?

如果真是这样,他反正蜕皮后会改变容貌与指纹,那么他在作案时露出面容,并在现场留下足迹和指纹,反而会将警方的调查引入歧途。

真是太可怕了。

当我向薛骏纬提出这个问题时,他却微微一笑,答道:“蜕族人向来嫉恶如仇,不会做坏事的。”

“呃,你第一次从小倩身边失踪的时候,不也盗走了地下钱庄的一大笔钱吗?”我熙怀叵测地反驳道。

“呵呵,地下钱庄本来就是一帮放高利贷的坏人,干的是伤天害理的事。盗走他们的钱,只能算是劫富济贫。”

嘘,歪理还一套一套的。

薛骏纬又微笑着说道:“那家被抢劫的商场,其母后老板也是一个穷凶极恶的黑帮老大,商场是他用来洗钱的。我相信这词抢劫案发生之后,警方一定会对商场进行一番调查,说不定能找出一些新问题出来。”

“呃,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诧异地问道。

他却将食指竖在了嘴唇上,做出一个“不可说,不可说”的手势。

我明白了,一切尽在不言中。

好了,不谈这个了,还是考虑一下我们现在的处境吧。

戴警官和杜瑜眉究竟躲到哪里去了?老李又在哪里?他们为什么要费尽心思把我们骗入这幢废弃的碉楼中?碉楼里藏着什么秘密?

不过,既然这里有蜕族人,碉楼外很可能也有蜕族人,未知的X因素已经确定是倾向于我们的,那么我们也算拥有强有力的后援。

想到这里,我的心也稍稍安了一点。

可是我们进入碉楼的时候,似乎附近并没有看到其他蜕族人的身影。戴警官说老李死于戴面具的神秘人之手,只怕完全是瞎说的。那么蜕族人知道我们在这里吗?

在这碉楼里,一刻不查清杜瑜眉他们的阴谋,我们仍旧身处于危险之中。毕竟是他们刻意将我们引入了碉楼之中,只怕这里已经被他们设计成了死亡地狱一般的杀人工厂。

而在这时,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

一种古怪的声音从墙壁中传出,似乎是有人正破口大骂着,用尽了最恶毒的词汇,隐隐约约的,好像是从那口鱼缸后的墙壁里传来的。

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望向那口空荡荡的鱼缸,那面墙看上去平平整整的,不像有人暗藏了机关。

薛骏纬和玉儿同时上前一步,一人捉住了鱼缸下的一只脚,然后猛一使劲,鱼缸竟活生生被他们抬了起来。

鱼缸不是被柳钉焊死在地板上了吗?这两人的力气竟如此之大?

鱼缸被抬走后,我也上前一步,拍了拍裸露在眼前的墙壁,是货真价实的墙壁呀,也听不到有空洞的回响。

薛骏纬却微微一笑,抡起了拳头,一拳砸在了墙壁上。只听“砰”的一声,石灰扑簌簌地落下,而墙上则出现了一个浅浅的小坑。

玉儿则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若海先生,不知道你前段时间是否注意到了报纸上关于商场抢劫案的报导?传说那个劫匪是赤手空拳击碎了的商场的橱窗玻璃。商场橱窗玻璃通常用的都是强化玻璃,和墙壁的强度差不多的。刚才薛哥哥忘记告诉你一件事了,除了蜕皮和改变容貌之外,蜕族人的体质还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拳头非常硬,硬的可以砸碎玻璃!”

说完后,她与薛骏纬并肩站在了墙壁前,站直腰身,平伸拳头,砸向了墙壁。

“咚、咚、咚……咚、咚、咚……”

第十二章 一加一等于几

我和小倩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三人用拳头击打着那块鱼缸后的墙壁。

石灰扑簌簌地掉落,墙壁也渐渐被他们砸出了一个碗口大的小洞。当他们砸墙的时候,墙那边的咒骂声也突然消失,或许墙后的人正在静观其变吧。

墙上的小洞里,有依稀的灯光,是那种带有冷色调的灯光,就如夜晚电梯里的光线一般。

我将眼睛凑到洞边,朝内望去。

然后我看到了一只眼睛,也从洞内朝外望来。

我后退一小步,那人也后退一小步,我终于看清了那个人的模样,然后我不由自主发出一声惊呼。

没想到,我竟然能在这里透过一个墙壁上的小洞,看到一个自己认识的人。

是周渊易!

西川市刑警大队副队长,周渊易!

我曾在一个月前,在西川市人民医院的住院部里,与他同住在一间病房里。

周渊易穿了一件毛衣,没穿警服,也没穿外套,在他身后的狭小空间的地板上,还躺着一个人,是个只有一条腿的女人,蓬头垢面,身穿一件极不合身的女士外套。他俩的衣物上,都沾染着明显的血迹,触目惊心。

墙壁后是一间小得离奇的房间,长宽最多只有一米五,没有家具,除了我们所在的这堵墙之外,另外三面墙都是钢板,就如电梯轿厢一般。里面没有任何出口,难道他们是被强行关入了这牢笼一般的小屋里,唯一出口又被砌上了一堵墙?如果真是这样,那周渊易也太没用了吧?堂堂刑警大队副队长,居然会被囚禁在这么小的一间屋里?

可是,还是有点不对劲。这堵墙看上去并不像是才砌成的啊,封面上到处都是灰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正诧异为什么会在这里见到周渊易时,他也认出了我,立刻露出古怪的表情,叫道:“蓝若海?真是你吗?你怎么会在这幢别墅里?”

“别墅?别开玩笑了?这也算别墅?”我苦笑了起来。

周渊易居然会把废弃的碉楼错认为一幢别墅?他的眼力也太差劲了吧。

不过,没过多久,我就知道他的眼力并不差,只是受了别人的蒙蔽罢了。

薛骏纬、玉儿和黄阿婆还在击打着墙壁,很快就在墙壁上击出一个可供一人进出的洞口。在他们忙碌的时候,我也从周渊易口中知道了他身后那个独腿女人的身份。她叫粉笔,是个在街头流浪的残疾女艺术家,在广场上用粉笔在地面上作画,倚靠博取路人施舍为生。

我也向周渊易介绍了表妹小倩后,又介绍了薛骏纬、玉儿、黄阿婆的身份,当然,我并没说出蜕族人的秘密,只说他们以前练过武,所以拳头才这么有力,能击穿厚厚的墙壁。

以前我也看过不少功夫片,知道最注重手上功夫的拳术是咏春拳,所以我干脆说,这三位以前都是练咏春拳的。我注意到,当我说出“咏春拳”这三个字后,周渊易的眉头紧蹙,似乎正思索着什么。

当我向薛骏纬他们介绍周渊易时,他们听说这里有一位真正的警察后,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

随着洞口越来越大,周渊易看到墙外布满灰尘的碉楼底层大厅,不禁眼露狐疑之色。

“咦,这不是我们曾经来过的地方呀!”他张望四周后,开口说道。

“什么?你说什么?”我搞不明白他究竟在说什么。

他扶着粉笔穿过墙壁上的洞口,来到我们身边后,犹犹豫豫地说道:“我们进入了一桩装修豪华的三层别墅中,自一楼乘坐电梯上了二楼。后来在楼上发生了很恐怖的事件,我们重新乘坐电梯回到一楼,就发现电梯门外被一堵墙堵死了。”

周渊易以极快的语速向我们述说了他的遭遇。

经他之口,我才知道他们一行人乘坐一辆救护车,在机缘巧合的状况下,来到了一桩乡间别墅中。那幢别墅的主人,是个叫赵连蒲的作家。他们在这里所住的第一晚,也就是前天夜里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那一夜,一个叫林云儿的护士在客房里离奇失踪,在二楼的电梯门外发现了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女尸,女尸身上与林云儿有着相同的“武”字纹身。

说到这里的时候,小倩突然打断了周渊易的述说,她说道:“女尸的身上,真的有‘武’字纹身吗?我知道另一个人的手腕上也有这样的纹身呢!”

我诧异地转过头,问:“你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纹身?”

“电视上!”小倩答道,“昨天吃完晚饭,我们就在旅社一楼的会客厅里看电视。后来你和老李、戴警官出去检查门窗,我和玉儿就呆在会客厅里看西川卫视的本地新闻节目,看到了滚动播出的警方通缉令。”

“警方通缉令?”

“嗯,就是通缉两个 逃犯,孙洪伟与董佳,电视上播出了孙洪伟的照片,就是那个死在玉米田里的男人,而董佳,虽然我们以前没见过,但通缉令里说到了她的体貌特征,就提到在她手腕上,有一处‘武’字纹身。”

“对!我也看到了,很有印象!”玉儿也不住点头。

周渊易不禁拍了拍脑门,叫道:“果然,宝叔没分析错。我当时认为女尸很有可能并非林云儿,还仔细检查了女尸手腕上的纹身是否是伪造的,当我证实纹身属实时,宝叔就说过,很有可能林云儿当众露给我们看的纹身,有可能是假冒的。”

我也明白了。既然女尸手腕上的“武”字纹身是真的,那么死的肯定就是董佳了。林云儿应该是赵连蒲的同伙。他们事前知道了董佳手腕上有这个纹身,为了让其他人相信死者是林云儿,所以在林云儿手腕上伪造了假纹身,并刻意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到。

不过,既然董佳已经死了,那么杀孙洪伟的人又是谁呢?

或许,正如戴警官推理的那样,孙洪伟自杀后,让董佳剖走了他的内脏。随后董佳又误打误幢闯入了周渊易所说的那幢别墅,遭了赵连蒲的毒手?

但是,周渊易所说的别墅又是怎么回事?这里明明是一幢半圆型的碉楼呀!

我们也去过二楼,哪有周渊易所说的豪华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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