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家有猫仙-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品相关
正文
家有老猫
清晨,睁开眼睛。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老木床,熟悉的小房间,杜尘熟练地打开电脑,然后查询了下福布斯富豪排行榜。很好,依旧没有自己的名字,收拾下仪容,开始去上班。小人物的一天一般都是很匆忙的,没有时间感慨命运不公,有那个时间不如去工地多搬两块砖头。
麻利地洗脸刷牙穿衣煮早餐后,杜尘看了看时钟,七点二十分,应该赶得及公交车。“老白,我上班了,早餐在桌子上,记得去吃啊。”朝着房间里面喊了一声后,杜尘急急忙忙地出门了。而空无一人的房间里此时安静得诡异,杜尘刚才的一番话让这个有些却好阳光的小房间增添了几分阴气。
曾几何时,哥也羡慕过那些个身价上亿的大老板们,鲜衣怒马,挥金如土。住着豪宅,开着豪车,摸着豪乳,动不动就把卡甩给身边的女伴,来上一句,随便刷,尽管买。然后就享受着身边黑木耳和女神崇拜的眼神和豪乳的挤压。最后在众多围观屌丝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朝着宾馆方向大步迈去,只留下世间又少了一个贞洁少女的哀叹声。
但是现在,哥身份不一样了,成为了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现在无论是多有身家的大老板都要主动跟哥打招呼,如果哥不理他,他还跟哥急。这就是身份的象征,内涵的体现,气质的表率。做人混到哥这个地步,夫复何求呢?
想是这样想的,但残酷的现实就是,“服务员!点菜!”一声大喊就让杜尘从超脱的意境中跌落凡尘,脸上堆砌起孙子般的笑容,屁颠屁颠地凑了过去。哥!痛恨自己这么敬业!
“老板,点菜啊,要不要我给你们介绍下我们饭馆的招牌菜。”拿着一个小本子的杜尘一脸职业性质的笑容朝着几个大腹便便的西装大汉笑道:“我们这里的麻辣小龙虾不错,用来下酒是第一流,还有石斑鱼也很新鲜,还有不能不尝尝我们老板的拿手菜,凉拌肚丝。味道绝对不比那些大酒店差”
“刚才说的,每样都来一道,还有拿三打冰冻的啤酒过来。”为首的一个光头大汉光着膀子露出肩膀上的青龙纹身很有大哥气势地坐着。不过此时左顾右盼的,不知道在寻找着什么,就连点菜的功夫也没有。
杜尘也没有废话,麻利地收拾了菜单,然后拿出几幅碗筷和被子,转身回厨房下单去了。
今儿天气热,就连到傍晚的时候空气中都不带一丝湿气的,街道上陆陆续续地开始有人摆摊,烧烤的,小炒的,烧饼的,什么都有,随着天色开始渐渐昏暗,街道上的行人也开始多起来了。除了附近大学的青春男女外,上班族们也喜欢在忙碌了一天后来到这里来喝上一杯冰啤酒,叫上几串烤羊肉,慢慢品味和休息。这也是地方特色,所以在这里开个小饭馆什么的,有时候可是比在外面做白领还来钱。
行人一多,饭馆里面就热闹了,杜尘也开始忙碌起来了。其实这个小饭馆里面的服务员并不多,满打满算的就四个,老板兼厨师的宋哥,老板娘兼收银员的姚姐,还有老板千金偶尔客串服务员的宋瑶,以及新进加盟的大堂经理兼领班和保洁主任的杜尘。
今天的生意非常不错,老板宋哥手中的锅一直没有离开过手,老板娘光是收钱就忙得脑门处布满了细小的汗珠。放学回家的老板千金宋瑶也非常懂事地出来帮忙招呼客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杜尘就是想要偷懒也没有那个本事。忙得片刻不得闲。一直到将近深夜,送走了最后一名客人,才开始收拾店面。
坐在椅子上,杜尘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这工作还真是很累人,忙起来可不必再工地上搬砖轻松多少。老板宋哥拎着几瓶冰好的啤酒和几个冷菜坐了下来。
“小杜,辛苦啦,幸好有你在,不然今个儿可忙不过来。”一边说,一边开了啤酒,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再给杜尘也倒了一杯,笑道:“来,跟叔好好喝一杯。平时就我一个,喝起来不过瘾。”
杜尘也不客气,拿去杯子和宋哥碰了下,一口闷掉。冰凉的啤酒从喉间滑过,带着气泡儿冲刷着胃袋,杜尘满意地打了个酒嗝。怪不得很多人在辛苦地干了一天的活后喜欢喝上一两瓶冰啤酒,这感觉仿佛一整天的疲劳都被消除了大半。
宋哥笑着给杜尘再满上一杯,两大老爷们一喝酒,这话就多起来了。不一会儿就称兄道弟起来了,这酒确实是感情的催化剂。男人和男人喝,会惺惺相惜,男人和女人喝,会发生故事。不过最近听说男人和男人喝也会发生故事了……
“小老弟啊,看你这年龄,估计也就是刚读完大学出来的吧?”宋哥拍拍杜尘的肩膀大笑着说道:“现在啊,就业困难咯,大学生没以前那么金贵,不过书读多总是好啊,比起我们这些没读过书的,总是多那么一点文气。”
“宋哥,这话说的,现在大学生可不值钱啊,还不如宋哥这样白手起家的,照我说啊,你这店可比在外头当白领好啊,自己当老板。”
“果然,大学生就是会说话啊,哈哈哈哈。”宋哥笑得越发地开心了,好几瓶啤酒就在两人一来一往中消耗光了,宋哥的脸色发红,不过眼神还是很清明,大老爷们的,几瓶啤酒都不当回事的。
“老爹,我也要喝。”收拾完东西的宋瑶凑了过来,撒娇着要酒喝。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处处散发着青春的气息,相貌也长得颇为甜美,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一个十足的美人胚子,再过几年肯定迷死不少男人。
“好好好,小丫头片子就要学会喝酒,这样将来才不会被男人灌醉哈。”宋哥笑着给自己女儿开了一瓶。不过这话听着咋好像是经验之谈来着。
看着虽然穿着粗衣麻布但依旧掩盖不了风情的老板娘姚姐,再看看宋瑶喝了两口小酒后,脸色红润如同苹果般的俏脸,最后再对比了下满脸油光发亮,如同一个包子一般的宋哥,一股浓郁的喜当爹的味道迎面而来。老板,当初你一定很喜欢小孩吧……
摇了摇头,努力将这个似乎合情合理的推断驱之脑外,杜尘看着老板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弄的宋哥都有点摸不着头脑了。看了看时钟,已经深夜一点了,和老板一家道别后,杜尘起身离开了饭馆。慢慢地朝着自家走去。
月光下,朝着自家方向走去的杜尘丝毫没有发现到,一个黑影开始慢慢地朝自身的背后靠拢了过来,在昏暗的路灯下,影子被不断地拉长,寂静的夜里,那隐藏于黑暗中的邪恶似乎开始展现出自己的爪牙了。悄无声息地靠近了杜尘的背后,然后纵身一跃!轻灵的身躯一下子就飞跃在空中,尖锐的爪子在黑暗中闪烁着寒光,目标是杜尘的脖子!
“我勒个去!好疼!”火辣辣的刺痛一下子从脖子处传来,“老白!你想找死么?不是告诉过你不要伸出爪子爬到我身上!”
月光下,一头黑色的大猫正挂在杜尘的背后,浑身的毛发乌黑发亮,两只眼睛在黑夜中闪耀着翡翠般的绿色,唯有四只猫爪是雪白的。此时猫脸上浮现出很人性化的表情,不屑,非常不屑。一头猫脸上表现出不屑。愚蠢的地球人哟!
杜尘小时候养过很多的动物,从乌龟、蜥蜴、鱼,到独角仙和蚕,每一种都养到它们大,然后放生掉。这也是杜尘小时候的乐趣之一,这头小猫也是在小时候养的,不过却一直跟到杜尘长大。小男孩长成了大人,小猫也变成了大猫。在杜尘的生活里,老白跟他的家人一般,甚至有些时候,杜尘都认为老白是不是成精了。比起一般的家猫,老白更聪明,能听得懂一些话,时不时也会做出一些人性化的表情,比如说不屑……
回到家里,老白很自然地跳了下来,然后慢悠悠地回到自己的窝里面躺着,时不时地伸出爪子来挠痒。然后打个哈欠,继续睡觉。杜尘也是疲惫到了几点,稍微洗漱一下后,躺在床上呼呼大睡。黑暗中,老白那碧绿的眼睛显得很深邃。一丝若有若无的呼吸声在宁静的夜里渐渐地悠长。



碰瓷?
时值秋高气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早晨,早晨的阳光照晒在人的身上,带来了一股温暖的感觉。如果不是地上躺着的那个气若游丝的老头败坏了风景的话,想必此时哥的心情应该是一片阳光才是。清晨、阳光、躺地上的老头、街上行人们匆匆退开的身影、街坊们指指点点的模样,一切的一切都完美地展现出了一副大城市的风情诗,就连标题杜尘都已经想好了《小伙丧心病狂,大爷街头暴毙》。
不对呀!不关哥的事!哥是冤枉的啊!哥完全没有碰到这老头半根头发,或者说,这老头怎么倒地上的哥完全不清楚啊!碰瓷!妥妥的!太丧心病狂了!现在社会道德已经低下到这种地步了么?这让哥这种正人君子怎么活?不行!必须做点什么,刚才已经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报警了,这要是条子叔叔赶到,后果可不堪设想啊!
有些颤抖地靠近了还躺在地上挣扎着一口气的老头,杜尘艰难地吞了吞口水,冷静点,不要颤抖,只要用力几下就可以了,这老头的脖子那么细,要扭断他……不对不对,要唤醒他不用那么大力。摇了摇躺地上的老头的肩膀,老头动了一下,有反应就好,就怕你死赖在地上不起来。
“老伯,老伯,听得见我说话么?你还好么?”
“呃……呜呜……”
躺地上的老头发出一些呓语,然后慢慢抬起头来。从外表来看,没啥外伤,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十几级的内伤和残废,脑部严重缺氧啥的。黑心点的搞不好还说有心脏病来着。
“小伙子……”
“在,在呢。”
“……你…你……”老头说话很艰难,有些断断续续的,不过眼神倒是开始有些焦距了,应该是慢慢反应过来了“你听……说过……”
“没有,安利什么的我不知道!”杜尘面部表情一僵,死老头!讹诈不成想传销啊?真当人民警察不存在啊,妈蛋,关于这件事情我已经准备报警了!
“不是……你听说…过……僵…尸么……”
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完全说完的时候,老头脑袋一歪,晕过去了。僵尸?拍电影么?还是整人节目?摄像机在哪?看了看四周,依旧是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还有指指点点的街坊。一咬牙,把老头送医院去,哪怕被讹上了也比见死不救强。再说了,要钱没有!你要能讹得出来哥拜你做师傅!杜尘横身抱起昏迷的老头,转身朝着医院方向跑去。这次还好,总算是没有不知姓名的雷锋同志站出来说要保留现场环境。
医院,站在急救病房外面的杜尘有些沮丧,看着医生护士们忙里忙外的身影和时不时脱口而出的西药药名,杜尘感觉到钱包里面的钱开始长翅膀,正欲振翅翱翔。手术灯灭了后,推门而出的白大褂医生和护士交代了几句,杜尘就凑了上来,问道:“医生,那老先生怎么样了?”
做手术的医生姓赵,很年轻,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相貌有些像某部电视剧里面那个妙手仁心的大夫,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很儒雅。说话的语气也很斯文,“病人轻微的脑震荡,现在已经没事了,你是他什么人?”
“呃,不认识的,就是在路上看见他倒地上了,就送他来医院了。”
赵医生看了一眼杜尘,眼睛里有一丝诧异和赞赏,微笑着说道:“是么,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了,大家都怕被讹诈,搞的现在做好事的人都怕了,再这样下去,社会的风气可就坏了。”
年轻人大多都有些血气,对于看不惯的事情很多都会仗义执言,赵医生也很年轻,对于那些新闻上看到的做好事被讹诈的新闻也非常愤怒。对于现在敢冒着被讹诈的危险来救一个不认识的老人的杜尘也多了一点好感。不过医院的规矩不能坏,虽然欣赏,但也出声提醒了下“待会记得去把住院费交了吧。还有记得要联系他的家人啊。”
看着转身离去的赵医生,杜尘嘴角抽搐,我去!刚才一瞬间还以为你欣赏哥能帮哥免单来着,怎么一转眼就扯到钱的问题上来了,这可不好,太庸俗。作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高尚的职业,你应该更高风亮节一点,最好是一句话就帮哥把住院费免了才是。联系他家里人还用得着你提醒,要是不联系他家里人哥怎么找回我的损失。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但雷锋不能做好事还亏本啊。
走进病房里面,老头躺在床上,呼吸已经变得悠长而平稳,看起来是没事了。既然没事,那就该哥出手了。杜尘近老头的身边,伸出手在老头的身上乱摸,不要误会,只是想找找看有没有手机或者钱包什么的,方便联系一下老头的家里人。
刚摸完左边,想伸长一点到右边的裤带里摸的时候,一只枯瘦的手抓住了杜尘的手臂。“小子!你还摸上瘾了是不?敢来大爷身上救急?想被废掉这爪子么?”
杜尘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下了一大跳,想要抽身,但这枯瘦的手却如同一把铁钳一般死死地夹住了自己,哪怕杜尘咬牙使劲,却根本动不得分毫。抬头一看,刚才还昏迷不醒的老头正瞪着大眼睛死盯着自己。那枯瘦的手正是老头的。
“说!是哪一路的?手法这么拙劣你师门长辈竟然敢放你出来?”老头此时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并没有大病初愈的人那种虚弱,双目如电般地扫了杜尘一眼。
坏了!老家伙撞坏脑子了!这是杜尘此时心里面的想法,什么师门什么手法?当这是武侠电影么?还有,身为一个病人,还是一个年老的病人竟然比哥这个年轻人还有力气,你敢说你刚刚出现过脑震荡?世风日下!道德沦亡!最过分的是竟然用谴责的口气来跟哥说话,尼玛!
“混蛋!老头,你脑子撞傻了么?要不是我送你来医院,你早死马路上了,现在是被夺舍了还是重生了?”杜尘火冒三丈:“我警告你立刻放手,不然我就大声叫救命了!到时候医生来了我就赖地上不起来,硬说自己十级残废,要你丫赔偿!”
老头面目一滞,然后好像想起什么来了,脸色顿时一变,从怒目圆睁变得慈眉善目。手也立刻松开来,“哎呀,失礼失礼,原来是小兄弟救了老夫,竟然还对救命恩人发怒,惭愧惭愧。不过刚才小兄弟在老夫身上……呃…也怪不得我,呵呵。”
卧槽!老东西还会倒打一耙!人老精鬼老灵,古人诚不欺我。不过这是人说的话么?什么叫在你身上,还呵呵的,老猴子!杜尘揉了揉有些青红的手臂,死盯着老头:“老头!我是想找一找你有没有手机或是钱包,看一下你家在哪,找一找你家人的联系方式!免得被你讹诈了还找不到人!〃
老头听说寻找家人的时候,面色黯然,苦笑了下:“如此的话,那小兄弟还是不用找了,就连老夫自己都不知道我亲人在何处,更何况萍水相逢的你呢。不过你放心,冯某做事向来光明正大,绝不会讹诈你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
嗯?还是孤寡老人来着,后面那句倒是挺中听的,算了,哥也不欺负孤寡老人,只要把本钱还回来就算了,至于救命之恩什么的,看你老人家也还不起,就当为自己积德好了。杜尘刚想开口就被老头止住,:“小兄弟,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冯某虽然身无分文,但也有几分骨气,就算是砸锅卖铁也会回报你的。”
呃,当我没说,老人家砸锅卖铁都要拿钱还哥,这么仗义,哥还能说什么呢?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面已经很少能找得到这么较真的老大爷了,尤其是经常看见碰瓷啊讹诈啊这些新闻的人,对于现在那些已经变老了的坏人更是咬牙切齿。这位老大爷用自身的骨气告诉哥,这个社会还是有希望的,老人都没有变坏,只是坏人变老了而已。眼角有些发红,努力忍住想要抹泪冲动的杜尘很想告诉老头,其实不用砸锅卖铁的,去前面捐精室里面打两转估计就可以了……



僵尸?
“从早上一出门来看,今天实在不是一个上班的好日子,莫名其妙地碰上一个老神经病,莫名其妙地来了医院,莫名其妙地帮人家给了医药费,然后又莫名其妙地被忽悠出来了。前前后后不止损失了好几百块的医药费,还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对于这样的社会我除了悲哀之外还有一种莫名的迷茫,我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了?为什么道德低下到了这种程度?再这样我们还能实现那个美好的共产主义之梦么?想着想着,我开始了对社会未来的深思……”
“这就是你早上上班迟到还有今天想请一天假的理由?”老板的脸色很不好看,已经渐渐地有点发青的趋势了。这个可以理解,不管是多么淳朴的人,一旦换位成资本家剥削者的身份的话,那他都会对一名不合格的被剥削者感到恼怒,尤其是这名被剥削者刚来上班还不到一个星期就要请假。
虽然很不妥,但为了几百块钱不至于打水漂,就算是硬着头皮也要上了,杜尘的日子其实并不怎么富裕,每个月扣除掉房租、水电煤气和伙食还有猫粮后,剩下的钱都不多,几百块钱也算得上是一笔小财了。除了在这个小饭馆打工之外,周末偶尔还要去外面打打临时工,例如客串一下酒吧的看场、有钱人的园丁,搬家公司的员工之类的,赚的最多的一次就是通过某个在娱乐圈里面打滚多年的学长介绍的临时演员的工作。在一部恐怖片里面饰演一具看不到脸的尸体,一天有两百块钱的酬劳,还免费赚到了一个饭盒。不过很可惜这种机会很难得,不然杜尘都有一种想去当职业尸体的冲动了。
虽然脸色不好看,但老板宋哥总算是同意了杜尘请假的要求。资本主义脸厚心黑的精髓到底还是没有完全腐蚀掉淳朴劳动人民的心灵,宋哥刚刚出道没多久,还没有完成理解资本家的心得,做不到黑心包工头那样纯粹。
在道了一声谢后,杜尘家都没回地朝着医院方向跑去,不得不防啊,这要是一回头,老头就消失了可怎么办?不稀奇,这年头有的是人逃院不给钱。医患关系紧张绝对不仅仅是医院单方面的问题,患者的素质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现在老头的医药费已经有杜尘垫付了,换句话说,他可以光明正大地办出院手续,要是他溜了,杜尘的钱就真的打水漂了。
不好,这样恶意地揣摩人心实在不是哥这样一个正人君子应该干的事情,要往好的方面去想,老头自己都说得慷慨激昂的,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报恩,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应该不会那么无下限地开溜吧?但这年头的人心实在是让人放心不下啊……
到了医院病房门口,推开房门,床还是那张床,人还是那个人。老头没跑!感谢上帝!哥对这个社会又恢复了一点信心,道德还是存在的,人心还不是完全肮脏的,扶老人不一定都会被讹诈的。感动!上次有这样感动的心情还要追溯到中国男足世界杯出线的那一年……
“呵呵,小兄弟不用心急,老夫说过会报恩就一定会报恩,言出必行是吾辈本色,又怎会做出出尔反尔的事情呢?”老头很有风度地捻了捻胡须,颇有几分德高望重的感觉。
一直到了此时,杜尘方才有机会仔细地看看老头的样子。有许多人说过,眼睛是灵魂的窗口,透过眼睛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性和修养。虽然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但光从表象上来看,老头的眼睛明亮有神,确实能给人一种德高望重的长辈的感觉,再加上修剪得体的胡须和时不时脱口而出的半古半白的话,电视上演的得道高人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对了,说了这么久了,还没请教小兄弟名字。”老头脸色红润,中气十足,不看外表光听声音的话,说他是四十多岁都有人信。“哦,对了,老夫冯冼,湘西人士。”
“呃,小子名叫杜尘,冯老先生多多指教。”可能是被冯老头的气度所迷惑,杜尘说话时竟然不知不觉间带上了一点敬意。有些人能在举手投足间就让人感觉到他的与众不同,或许是天生带着威严,或许是天生让人尊重,又或许是天生看着就像二逼……
“小兄弟请随老夫回家,老夫自有厚礼相报。”冯冼对于报恩的事情显得很有自信,看来这厚礼一定是不简单的东西。当然,也不排除人家真的拿出锅和铁,来一个礼轻情意重之类的废话。真要是这么干的话,杜尘感觉可能真的会发生一些血腥的事件。
出院的手续很简单,只要钱给足了,医院是巴不得你们赶紧滚粗,给后来者留床位,最起码杜尘是这么认为的。一路上冯冼老头的话语就没停过,从天南到地北,侃大山一般地侃了个遍,从地方风俗到饮食文化再到时事轶闻,冯老头的阅历简直如同一本百科全书一样,就算是不完全清楚的也能说出个一二出来。光是这点就值得杜尘尊敬了,人对于知识总是应该保有一点尊重的。
“哇噢!原来古时候真的有赶尸人这种职业啊?”杜尘不知不觉间就被冯老头的故事给带过去了。两人在大街上漫步,朝着冯老头的家方向走去。
“当然,赶尸这种事情从古至今其实一直都没有断过,不过现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这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了,科学无法解释的一切就尽皆斥驳为迷信,殊不知这才是最愚昧最不科学的。”冯冼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神色有些寂寞和黯淡,似乎是在为中华文化逐渐没落的担忧。但杜尘却依旧认为这句话可以翻译为“现在傻子越来越少了,人们开始学精了,一切值得怀疑的东西全部都选择不信,这让骗子们可怎么活啊?”
从心里面阴暗地诽谤了一遍后,杜尘再次细心聆听冯冼的故事。还别说,冯老头说的挺有意思的,有些地方上的趣闻和古时候的秘闻都信手拈来,尤其是在说到赶尸人这个事情的时候,更是那种专家级别的知识。对于从小就痴迷于怪力乱神之类东西的杜尘,这种故事可比电视上教授们的解说更吸引人。嗯,最起码冯老头经得起质疑,不会用一句因为我们是专家来回答观众的问题。
“古早时候,赶尸其实是很讲究的,时辰气候,路线规划,赶尸人的生辰八字都要配合好,行业里面还有“三大讲究、五大禁忌”的说法。明清时期更是有南派高人整理出了《五行驱尸书》。是五种秘传的驱使行尸的道术,这时候可以说是赶尸人最巅峰的时刻。”
虽然不懂,但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杜尘听得都有些入迷了,这冯老头讲得像真的一样,什么南北派高人,还有什么五行驱尸书?比武侠还要武侠,这老头到底是干嘛的?说书的?还是玄幻小说的编辑?
“你不信?”
“别说我信不信了,你到街上随便找个人问一下,看他们信不信?”
“你看!就是这种态度所以现在古老华夏的文明才会被视如糟粕一样。没见过就当不存在,愚昧!〃
“僵尸我真心没见过,神经病我就一直都见过,我要是出去外面说我见过僵尸,立马就被人当成神经病了!神经病!真要有的话你弄只僵尸过来给我看看我就信了!”
两人一路走一路说,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冯冼的小房子处了。看得出来,冯冼手头也不宽裕,在阴暗的小巷子里面一处大概只有五十多立方的小平房,这就是冯冼的房子。周围阴冷的湿气让这房子的墙角处都长满了青苔,如果不是门口处还有一小盏吊灯,只怕杜尘都要以为这里是待拆的危楼了。
喵!一声尖锐的猫叫在巷子顶上响起,让原本就有些诡异的气氛,更显得阴沉。
“进来吧,别老站在门口啊。”冯冼随手开了门,招呼道。
杜尘连忙走进去,这小巷子多站两下都觉得心寒,好像有什么湿冷的东西一直黏在身上一样。进到屋里面就明显好多了,毕竟有人生活过的地方就有人气,那湿寒的气息也没有那么明显了。不过一走进门杜尘就被眼前的环境吓呆了。
只见屋子里面只有简单的几件家具,连灯都是那种在山区里面都不多见了的老式吊灯,昏黄的灯光下,全部的家具都用白布覆盖着,上面厚厚的一层灰尘,表示这里已经很久都没有人居住了。冯冼一扯白布,上面的灰尘飞扬开来,立刻就让人无法透气。
在昏暗的灯光下,冯冼的笑容变得有些诡异,看起来有点寒心,“小兄弟,刚才你说过的吧,要弄只僵尸给你看看你就相信啦?现在你不信可不行咯。”
说完,一扯在墙边的白布,露出了碜人的一幕。墙边的白布下并不是什么家具,而是几个站立着的“人”。浑身上下全无血色,苍白的面孔中都透露着不详气息,让人一望就难以忘记。
僵尸?不是吧?开什么玩笑!这老头不会是什么变态杀人犯吧?我日,我想我有麻烦了!这是杜尘看着满墙尸体后唯一一个反应。



赶尸人?
“不用怕不用怕,这些都是我的顾客。嘿嘿,刚才不是说让你看看僵尸你就相信么?现在你相信了么?”冯冼的笑容很猥琐,就像偷到了鸡的黄鼠狼一样。
杜尘的脸色很苍白,手指也有一丝丝颤抖,这不是怕,而是在模拟快速拨打报警电话的动作。很正常,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的人类看见一个猥琐的老头指着一大堆的尸体说这是他的僵尸,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一切还是交给警察叔叔来办吧……
“且慢!先别报警!”冯冼极速抓住杜尘准备拨打电话的左手。好家伙,这老头不是一般的神经病,是经过无数考验,身经百战的神经病。左手好像被铁箍住了一样,这老头的手劲好大!
“先看看再说,年轻人就是性子急。”冯冼抓住杜尘来到尸体堆的面前,“看清楚,这些尸体胸前都有死亡证的,就是说这些都是有备过案的。”
那又怎么样?偷尸的罪名也足够你这死老头在牢里面度过余生了。更何况里面还有女性尸首,随时可以加控你一条猥亵尸体的罪名,到时候你看看法官相不相信你是赶尸人这种屁话。
“看你的样子似乎还是不相信呐,那就露一手给你看看。”冯冼松开杜尘的左手,从放在桌子上的包袱里面拿出一个金黄色的铃铛,接着吹熄放在尸体面前的油灯。只见油灯吹熄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尸体同时眼睛一睁,吓了杜尘一大跳。
“看好啦,这就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冯冼铃铛一晃,尸体堆们随着铃声的响起开始散发出一些冰冷的气息,两眼一直死死地盯着铃铛看,冯冼左手持铃铛,右手拿出一张黄纸符,做出了一个僵尸电影里面经典的动作,反手一旋,黄纸符就自动燃烧起来,“天清地明,阴浊阳清,行尸有灵,听我号令。捉住他!”铃铛一震,将烧起来的黄符盖住,尸体们就像接到了命令一样,动了起来,虽然没有正常人类那般灵活,但也相差不远,并不是好像僵尸电影里面那样只能一跳一跳地卖萌。
卧了个槽!这特么的不会是临时演员吧?摄影机在哪?哥要投诉你们这些整人节目!杜尘左闪右躲,狼狈不堪,这五六个脸色苍白的男女虽然动作僵硬,但冯老头地方就这么大,几个人凑过来路都给封死了,就差往桌子底下钻了。
“呐呐,我警告你们哈,再这样我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