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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鬼-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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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美娜母亲这才回到现实,擤了一大摊鼻涕,擦在鞋背上,“我们出去吧。”回头又问了问伊玲,“你没把那孩子吓出什么病吧?其实她对我家美娜挺好的。”
    “没事了,她似乎有男朋友在保护她。”走到灵堂,吴美娜母亲对伊玲道,“得把蒲团上的针卸下来,万一别人来拜扎到了可不好。”
    伊玲照着做了,对吴美娜父亲道,“哥,我跟嫂子先出去了,你在这等着。”
    吴美娜父亲一阵咳嗽,看来住院在即。
    伊玲想起曼丽那天洗澡的事心里有些内疚。实际上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只是因为父亲的过错,却要承担惊吓,还好脸上那道疤痕未伤到筋骨。
    那次曼丽带吴美娜最后一次去药店时,徐伟良单独跟吴美娜谈话,并未发现伊玲正在里屋后面的茅厕里,他只道是没人在,岂料伊玲一字不漏全都听到了。
    伊玲刚想抽时间去劝劝吴美娜,却没想到自己晚了一步。见徐伟良装作没事一般,心里自是气愤。伊玲轻易地配了曼丽屋子的钥匙,又找了一模一样的蓝色旗袍到曼丽家里吓了她好几次。最后一次是在半夜,从窗子里看过去,君初守护在她床边,轻轻哼着类似摇篮曲的调。伊玲不忍打扰。再说男人通常不相信鬼神,万一抓个正着,岂不是害了吴美娜一家人。索性在窗沿的草丛中蹲着等曼丽睡着了再进去。
    她看见君初走的时候吻了曼丽的额头。
    她看见君初关门的时候轻得不能再轻。
    她看见灯下曼丽像婴儿一样满足的表情。
    伊玲等到半夜偷偷进去,在茶壶里放了致幻液。她知道曼丽起来口渴一定要烧水喝,又担心她换一壶水,就在壶的边缘还有碗的边缘又放了些。
    一切只为了报恩,没有哥哥嫂子,她早已经被人把脊梁骨戳碎,或者淹死在众人口水里。一个寡妇,怀着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孩子,够村里的人嚼舌根了。哥哥嫂子在村里是好人,挺身而出,叫她搬了过来住。嫂子是最累的,要照顾两个人,伊玲坐月子时嫂子起早贪黑无怨无悔地伺候着,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吃,嫂子去邻村偷了一只母鸡,被抓住打了个半死,还不忘记磕头求人家把鸡拿回来。
    现在一切都已经过去,伊玲想等哥哥治好病,米雯生下孩子就回家带自己的小孩。繁华上海,终究不是自己的安身之所,吃多少穿多少,被谁爱被谁害都是注定的。
    曼丽没有想到在上班的路上会撞车,还好开车的司机刹车踩得快,否则自己非得从车窗里飞出去,曼丽吓出了一身汗。
    对面是一辆黑色的轿车,从里面走出一个年轻男人,约莫二十二三岁左右,穿着美式军大衣,皮靴踩着残雪,留着时兴的背头,显得略老气,对司机大吼,“你他妈的不长眼睛啊,我的车你也撞!”
    司机已经吓得面无人色,其实曼丽坐的这辆车伤得更为严重,那辆黑轿车只是车灯破了。本来是个岔路,那辆车大概是想抄近路,突然从巷子里拐出来,司机来不及反应就撞上了。这条公路是郊外,平时车很少。
    那人看了看曼丽,语气似乎缓和了些,但仍然带着霸道的凶气,“下来,你看我的车撞成什么样子了!”
    司机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留着老式的西装头,赶紧下车,“对不起,对不起,我赔您的钱。”
    “赔钱?”那男人叫嚣道,“你知道不知道我的车值多少钱?老子有的是钱!”
    “对不起,因为送那位小姐急着去奥斯曼电台,所以开快了些,求军爷高抬贵手,车我负责修。”司机瞥了瞥牌照,是法租界的,看那打扮肯定是军官无疑。
    “奥斯曼电台?”那年轻男子眉毛扬了一下,问那司机,“她是?”
    司机赶紧道,“是奥斯曼电台的播音员曼丽小姐,就是主持‘爵士风情’的那位。您平时也听收音机吧。”
    年轻男子走到曼丽跟前问道,“您真的是曼丽小姐?”
    曼丽看了看时间,马上要迟到了,求情道,“先生,这位司机既然答应赔钱了,请您放过他好吗?我有要紧的事,有点赶时间。”
    司机被那青年男人拉到一边嘀咕了几句,回到车上。曼丽舒了一口气,以为可以走了,岂料发动机却打不着了,一边道,“小姐您下车吧,我看这车得拖去修。”
    曼丽急了,“这怎么成,我在这里怎么等得到车?”
    司机无奈地摊开双手,“对不起曼丽小姐,我也很想这车开动起来,这样,车费我就不要了,请下车。”接着打开车门做了个下车的手势。
    曼丽拿起手袋,站在路边,正看见那个年轻男人,其实相貌也算英武,只是眉宇之间有些霸气。曼丽还是喜欢温和斯文的男人,比如君初。
    “曼丽小姐,我送你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年轻男人打开车门,“今天是我的错,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
    曼丽摇摇头,素不相识,怎能随便上车?
    见她犹豫,那男人抓了抓头发,“你不相信我是吗,可以叫这位司机记下我的车牌,然后到附近的警察局留底就是,万一你失踪了,也有个目击证人不是吗?”
    曼丽觉得也有几分道理。
    那年轻男人自己上了车,对曼丽道,“不是快迟到了吗?上车吧。”
    曼丽最后犹豫了一下,从包里拿出纸笔,飞快地抄下车牌号,给到原来那个司机手里,司机点点头拿住了。
    车开动时,曼丽看见那年轻人一边开车一边对着驾驶室的镜子作孤芳自赏状,只听他自言自语,“难道我长得就不像个好人?”
    曼丽忍着没笑。
    “曼丽小姐,我可是你的忠实听众啊。”他的车速开得慢了些,大概是因为车里坐着一个美女的缘故,说话口气比起刚才斯文不少。
    曼丽没有发现,她身后的那辆车已经朝相反的方向开去——发动机是好的,司机听那男人说如果不想赔钱就让那女孩下车。
    “怎么称呼你呢,先生。”曼丽的实际声音比播音室里播放出来的声音要更悦耳,尤其是在小空间里。
    “哦,我姓张,叫张少廷,曼丽小姐贵姓呢?”张少廷的确是知道这个节目的,有时候是放音乐,有时候是播音员读一些广播剧或者风花雪月的文章,女听众更多些,女人总是需要浪漫。张少廷有一次听“爵士风情”是因为唱片机坏了,女朋友来了又没什么情调,无意打开收音机,刚好到一首蓝调歌曲,抱着就在客厅里跳开了。
    曼丽心里泛起一丝甜蜜,看来自己也是小有名气了。
    “曼丽小姐本人比声音更美丽。”张少廷不等曼丽回答贵姓的问题又夸奖了一句。
    曼丽觉得话很受用,“张先生,我姓徐,双人旁加个余。”
    张少廷一边看着前方,一边侧头对曼丽说,“我记住了,两个人,如果再来一个就显得多余。”
    这下曼丽笑出声音来了,这位张先生很逗趣呢。
    接下去聊着就愉快多了,张少廷平时接触女人不少,自然深深了解女人的心思,她们最喜欢的话题莫过于自己。他在现实生活中的女伴没有一个是播音员,这是对曼丽最初产生兴趣的原因之一了。
    好好百货公司到了,曼丽向张少廷道别,“耽误你的时间了,今天感谢你的帮忙,我现在要上去了,谢谢。”
    张少廷倒是十分随意,“你在这里上班,不错不错。别太客气,希望下次能再有荣幸载曼丽小姐这样的美女。”
    曼丽挥手告别,一转身,疯了似的往电梯那边跑,还有五分钟了,迟到要扣钱的,一分钟一百块,天,一百块,够买多少个烤地瓜了。
    后视镜里,张少廷笑着,“徐曼丽,你跑不了的。”
正文 《心中有鬼》十六
    曼丽后来回想起撞车那一幕,心中渐渐起了疑问,却也不去想太多——要想的事情多得很。
    比如,什么时候能再见到君初;自己住的是租的房,一时也申请不了电话,只能自己给他打;又觉得过于主动。
    君初只盼着等她早早下班去接她。想跟她谈话,同她吃饭,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互相看着也好。
    廖金兰看君初一下班就魂不守舍的样子,问道,“君初,你怎么了?”
    “没什么,等蓉妈做饭呢。肚子有点饿了。”他撒谎道,男人对妈妈跟老婆撒谎的频率相当,都是相当的高。
    “哦,那叫蓉妈快点,冬天容易饿着。”廖金兰在上海没什么熟人,一般在家做做针线活,偶尔叫蓉妈跟自己扯扯字牌,打发时间。
    廖金兰在绣花,她表哥在长沙就是开绣房的,以前年轻的时候学过织几针,木头绷子紧紧的,压着一块红色的丝绸,针是倒钩子,一扎下去,回抽上来。其实她会绣花,不过是湘绣,现在对着花样,学的是苏绣,活到老,学到老嘛。
    “妈你在绣什么?”君初凑过去看。
    “葡萄。妈学着玩,不好看。”廖金兰的眼睛不大好使。
    “挺像葡萄的。”君初恭维道,一边把收音机打开,曼丽的节目马上开始播了。不一会儿儿,传来曼丽的声音,君初坐在沙发上听。吃饭的时候也听,伴着那些音乐,脸上浮现不易察觉的笑容。
    蓉妈劝菜,“少爷你吃啊。”说着夹了一筷子粉丝肉末到他碗里,“这个没放辣椒,还特意加了一勺子糖,你试试。”
    君初一边听收音机一边把碗放在嘴边吃饭,好像被那声音勾了魂魄去。
    蓉妈见状,又夹了一片辣椒在君初碗里,君初也未反应过来,张口就吃。廖金兰觉得奇怪,这小子见到辣椒就跟见鬼样,怎么这么乖地吃下去。
    收音机里的女子声音的确好听,用缓缓的略带磁性的声音说道,“各位听众,日落西山,黄昏时分,现在华灯初上,在这寒冷的夜晚,曼丽在节目的最后送您一首歌。在歌者的低吟浅唱中,如果您是晚归的路人,请您放松心情,如果您此时已经坐在家中餐桌前,愿您有个好胃口……”
    君初突然哇的一声,青椒吐在碗里,赶紧去找水喝,对蓉妈道,“刚才谁夹了辣椒在我碗里?我一不留神竟然吃下去了。”
    看他咕嘟咕嘟喝水的样子,蓉妈使劲笑,廖金兰也忍不住笑。
    君初回到桌前,三下两下吃完饭,拿起雨伞准备出门,“妈,蓉妈,我出去有点事,你们慢慢吃,今天晚上可能晚点回,你们自己早点睡吧。”
    雨加上雪让天气格外的冷。君初叫了辆黄包车,心里还在想着,同样是人,为什么湖南人这么能吃辣。
    廖金兰跟蓉妈也在讨论这个话题,同样是人,为什么君初一点辣的也不沾,看他刚才那狼狈相也就忍俊不禁起来。
    廖金兰一边帮忙蓉妈收拾碗筷,“你说他去哪了,这么晚,这么冷,跟长了个野狗子腿一样。”
    “应该是去曼丽小姐那里了。”蓉妈说道。
    “曼丽小姐?”
    蓉妈对着收音机努了努嘴,“就是先前在播音的那个。”
    廖金兰道,“君初在谈恋爱?”
    蓉妈道,“不知道,这个要问他自己。”
    这个时候君初也在问自己,算不算谈恋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像闪电一样被她击中,之前的种种骄傲在她面前功亏一篑。她笑起来的样子总是让自己愉快,害羞的时候更是如此,还有俏皮的短发,思索的眼神,她柔嫩的手指,光洁的额头。
    想着想着,好好百货公司已经到了。
    曼丽从播音室里走出来,到化妆台照了照镜子,脸颊两边是朱红色,耳朵也是红。今天并没有抹胭脂,难道有人在思念?
    君初一上电梯就被电梯小姐认出来了,对君初道,“来接曼丽小姐下班啊?”
    “嗯,谢谢,十八楼。”君初愉快地对着电梯小姐笑笑。
    警卫照例放行。
    曼丽在镜子里看见君初的脸,想曹操,曹操到,一时间脸更红了,赶紧站起来打招呼,“你来了。”
    老张笑道,“男朋友来接下班了?”
    君初点头,“您好!”
    他没有否认。
    曼丽拿上手套戴上,见君初手里拿着雨伞,问道,“外面下雨了?”
    君初道,“小小的,特别冷。你是不是还没吃饭?”
    “看见你,我就有饭吃了。”曼丽心情特别好,因为吴美娜的事件终于有了个了结,父亲答应给重金做一场法事平息她的怨气。
    君初喜欢这样愉快的气氛。大约是已经吻过她,抱过她一次的缘故,觉得好像她已经是自己女朋友一般。
    一同走在路上,君初问曼丽,“想吃点什么?”
    曼丽道,“你决定,这样的大事我可伤脑筋。”
    君初见她一边走身体一边哆嗦,想着她可能是因为没吃饭就特别怕冷的原因,把自己外套脱下披在曼丽身上,自己是一件浅蓝色的厚棉衬衣,衬衣的领子翻出来,格子羊毛衫是V领。曼丽看呆了,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是这样的,优雅,体贴,风趣,斯文。
    君初见曼丽看着自己发呆,赶紧提醒道,“穿上,我不冷的。”
    曼丽的身体伸进君初的大衣,他的体温包裹着自己,侧头的时候能闻得见那些挺好闻的味道。
    “很香。”君初的衣服袖子很长。
    “哦,是吗,我从来都不知道。”君初举着雨伞突然打了个喷嚏。
    曼丽要把衣服脱下来还给他,君初执意不肯要,“我看我们还是叫个车吧,本来还想陪你散步走一阵。”
    邓亮终于等到了曼丽,上次的车钱没给,这次不能忘记了。
    曼丽一眼就认出了邓亮,而且牢牢记住了他的名字。君初觉得讶异,她记性那么好,不由得又多看了曼丽一眼。
    “上次我从家里出来,幸好遇见邓亮。”曼丽坐在上面说,车后座有条毯子,拿来盖在君初膝盖上,“没关系的,这位车夫先生每天都会洗。”
    邓亮回头,“谢谢你还记得我。”
    君初很想握着曼丽的手坐车,都怪自己把外套大衣脱给人家穿,曼丽的手指藏在袖子里,根本找不到了。
    “我们去吃什么?”曼丽问道,话音刚落,一阵叽叽咕咕的声音从腹部发出。
    君初对邓亮道,“你知道果记馄饨店吗?”
    “不知道。”邓亮老老实实回答。他从来没听说过。
    “好吧,你到锦绣西餐厅去,我自然会告诉你怎么走。”君初道。
    曼丽听到锦绣西餐厅,突然想到那天他们的约定,她等了一个多小时,随口就说道,“沈先生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在锦绣约定的事情吗?我等了很久呢。”
    君初道,“怎么不记得,当时我冲进去找你,没找到。那时候堵车,我都要急疯了去。后来失魂落魄地在街头狂奔,到的时候你已经走了,我又饿又冷又累,吃了碗馄饨,才恢复体力继续走的。”
    “哦,难怪今天你要带我去吃馄饨,原来如此呢。”曼丽笑,“沈先生是想让我体验你当时的心情对不对?”
    曼丽的嘴笑起来有些调皮的意味,她的头发短短的拢在脑后,更显得五官清丽,说刚才那番话时跟播音时是两个徐曼丽。
    君初觉得恍惚,眼前的曼丽,像个天使一样,穿着自己的衣服。君初轻轻搂住她的肩膀,“以后别叫我沈先生好吗?”
    “叫你什么?”
    “君初。”
    “是的,沈先生。”曼丽笑得起劲。车外的行人稀疏,谁也想象不到一辆黄包车里满载着爱意。
    这次君初把上次欠的车费也一起给了,而且零头也没有要,说是感谢他上次载曼丽的事。邓亮觉得今天简直是他的幸运日,既没有被警察抓,还赚到了意外的钱,开心道,“慷慨的先生。”
    话音刚落,曼丽笑道,“看来你是有了名气的。”
    果记馄饨店是通宵营业的,除了馄饨还有其他的小食,曼丽叫了一大堆吃的,一边称赞道,“好吃,好吃。”
    食物热气腾腾,君初的眼光也是热气腾腾,看她吃东西特别香。
    “君初。”曼丽吃饱了,喝下一口茶,试探地叫道。
    “嗯,什么事?”君初递了纸给她擦嘴。
    “没什么事,就是看看这样叫好不好听。”曼丽低头道。
    在上海市所有的馄饨店里,果记并不是最有名的,在君初与曼丽心里,却是最美味的地方,恋爱中的男人女人,吃的是心情。
    到了曼丽的小屋,君初捉她的手,吻她,仍然是额头,叫她赶紧睡,照例是等她睡着了才走。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君初在心中默念古训。
    曼丽红色的睡衣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角,足以让君初把所有的古训抛之脑后。
    “我睡不着,君初,我今天的心里很放松,君初,你说吴美娜还会来找我吗?”曼丽问。
    “不会了,有我保护你。”君初看着她,卸妆后的曼丽宛如清水芙蓉般,“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这轻轻的一句,曼丽的头赶紧缩到被子里,不敢伸出来。怎么办?怎么办?答应还是不答应,如果轻易答应,他不会觉得可贵;如果不答应,他会觉得她不喜欢他。当女人真是麻烦,单身想被人爱,被人爱了又想只爱她一人。
    “曼丽。”君初推了推她,“我是认真的,这几天晚上我都在失眠。我喜欢你的鼻子你的眼睛你的一切的一切,我想我是不是疯了。你觉得呢?”
    “我想你是疯了。”曼丽觉得被子里的空气让人窒息,心脏在扑通狂跳,“你不觉得我们开始得太快了?”
    “太快?”君初道,“我恨不得马上把你带回家,见我的母亲,告诉她你就是我的女朋友。我想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找到了可爱的你。”
    “你还真是肉麻。”曼丽抖了抖被子,“凡事开始得快,结束得也快。”
    君初锲而不舍,“哪条法律规定不许一见钟情?哪条法律又规定爱情必须是要慢慢地发现,不能一触即发?你一定要答应我,徐曼丽小姐,否则……”
    曼丽睁大眼睛,“否则你会怎样?”
    “否则我今天晚上就赖到你答应为止。”君初有点坏坏的笑。
    “天气这么冷,你就在这坐一个晚上吧,我睡了。”曼丽转过身去,背对着君初,露出白皙的脖子。她没有想到君初会把她的身体扳过来吻她,这次不是教堂式的圣洁的吻,这个吻是充满欲望的,直奔她的唇和颈。
    曼丽推开他,却又无力。
    君初充满了力量,那些吻是温柔的,却有着霸道的气息。他的陌生的柔软的舌伸进了曼丽的嘴,然后是脖子,呼吸有些急促。
    曼丽急了,脚从被子里伸出来,膝盖一蹬,不知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君初也是始料未及,咚的一声坐在地上,屁股生疼。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君初从地上爬起来,屁股上并没沾太多灰尘,曼丽很注意地板清洁。
    “冲动是魔鬼,你走吧。”曼丽拿被子蒙住头,他咬了她的脖子,虽然很轻,仍然有点痛。
    “请你原谅我。”君初根本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平时彬彬有礼的家伙现在却像个色狼,也觉得留在这里有点尴尬,走到门口道,“不管怎样,我是真心喜欢你,你的身体和你的灵魂。”
    屋子里静静的,曼丽的眼角流下一滴眼泪,她想君初真的很可恨,竟然没有经过她允许就吻她,OH;MYGOD!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
    想起他这么高大却被踹在地上的样子,又觉得好笑了。曼丽忘记了吴美娜的冤魂还会不会来索命,也许之前那次被鬼吓得夺门而逃,潜意识里只是希望依靠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导火索,点燃自己跟君初之间的火花。
    而现在反而不怕了,女人,真是有情饮水饱,恋爱大过天。
    所以,不但没有做噩梦,反而做了春梦。梦见被个男人抱得紧紧的,再看那个男人的脸,似曾相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君初。
    曼丽早上回味的时候心里还是怪怪的。
    张少廷心里也是怪怪的,怎么电台播音员生得这般别致。以前也认识一个,年纪大,皮肤也是黑黄黑黄的,可惜了一把好嗓子。
    早上对父亲张定邦道,“我要你给我警察局户籍科长的电话。”
    “你这次又要调谁的资料?”
    “一个播音员的。”
    张定邦讽刺道,“怎么,不捧电影明星,改了兴趣了?”
    “你要想我乖乖上那鬼军校步你的后尘,麻烦你帮我这个忙。”张少廷看了父亲一眼,在上海,张定邦也算是个风云人物,市长见了他也得客客气气,在家里,在老婆面前,偏偏是只绵羊。张定邦连姨太太都不敢娶,对外面的野花,也是过花丛不折花一朵,只能远远地欣赏,远远地感叹。
    戴碧珠看了看张定邦,插了句话,“儿子要什么就给,别说话绵里藏针的,身上哪里不舒服跟我说,给你修理修理。”
    戴碧珠是极其溺爱这独子张少廷的,但凡他开口,尽量满足他。
    “少廷,这次是怎样的一个女孩?”戴碧珠喝着咖啡,透着大窗户看着窗外的太阳,袍子是兔毛,戴碧珠并不喜欢紫貂皮,觉得俗。衣柜里不少衣服是张定邦去法国带回来的,还有那些花花绿绿的帽子,各式各样的都有,所以出席各项宴会时,总是焦点人物。
    “妈咪,等我追到手了再带给你看不迟。”张少廷胸有成竹道,把面包中间涂抹了花生酱递到母亲手里,算是对她刚才那番话的回报。
    “妈咪相信在上海没有你追不到的女孩子。不过儿子啊,要小心点,人心难测,要穿好雨衣呢。”戴碧珠用暗语提醒张少廷。
    “今天学校不是有军训吗,这么晚了小心迟到。”张定邦的声音明显比刚才小了很多。
    “张定邦,儿子一个星期回来一次陪我吃个早餐你话那么多干什么?你吃完了你自己去忙你那摊子事去!”戴碧珠说话清脆有力,其实倒是有去电台播时事新闻的天分,举手投足之间就是一个字,酷。
    其实一个女人混到戴碧珠这个地步也算是成功了,要什么有什么,老公长得标致又听话,事业一帆风顺,儿子上了军校,模样继承了父母的全部优点,除了有点霸道有点花心有点爱骂人有点爱耍赖有点爱撒谎外,其他都是完美的。尤其是眼睛,简直让戴碧珠最喜欢,简直跟自己的一模一样。戴碧珠的父亲是上海斧头帮的老大戴士魁,虽然年事已高,却是德高望重。下一任斧头帮帮主已经内定了,是戴碧珠的哥哥戴玉龙,是个混世魔王的坯子,无恶不作,危害四方——但这八个字却是黑社会的标志。
    戴碧珠小时候很霸道,这是遗传。
    张定邦走到门口,张少廷突然想起了什么,放下手中喝了一半的牛奶,对父亲道,“爸,咱们今天换个车开,你开轿车,我开军车。”
    “为什么?”张定邦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没什么,就是开车的时候被个傻司机给撞了一下,车灯有点破。”张少廷说这话的时候明显底气不足,明明是他自己的错,全部推到了司机身上。
    “啊,你这个混小子,我的新车啊!”张定邦心里发毛,真后悔把车借给了这个家伙。
    “换嘛,我觉得开军车让我感到自己有种军人的自豪感,这不正是你要求我的吗?”张少廷把钥匙塞到父亲手里。
    “你这个败家子啊!”张定邦大吼一声,实在忍不住了,“车是随便乱开的吗?出了事情怎么办?”
    “以后我会小心的,我以委员长的名义发誓。”张少廷举起右手,眼神却无助地看着母亲,对他无限溺爱的母亲。
    戴碧珠噗哧笑了,哪里有这样的发誓!随口说道,“唉,我说张军统,我看你也不是小器的人。”
    “好吧,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月内不准逃课,开车要慢速。”张定邦把钥匙拿出来,郁闷不已,今天要开重要会议,听说是有机密事件宣布,开个破了车灯的车出席,实在是一件没面子的事情。
    张定邦对这母子俩,只是无奈,只得乖乖就范。
    张定邦一走,张少廷高兴得跟猴子似的,跳到戴碧珠面前鞠躬,“谢谢年轻貌美高贵大方雍容华贵贤良淑德艳惊四方青春永驻的戴碧珠小姐!”
    正说得开心,一个爆栗磕上了他的脑袋,张少廷躲闪不及,哎哟了一声,戴碧珠道,“以后开车再这样鲁莽,仔细我扒了你的皮!你要是出了什么事,你爷爷会拿我问罪的。”
    “明白了,我会小心。我该走了,姆妈保重。”张少廷吻了吻戴碧珠的额头,一出门就看见停在大院子里积雪旁边的军车,心里别提有多舒服了,打开门跳进去开走了。
    黄埔军校里都是些意气风发年轻气盛的家伙,可别小看任何人,也许随便一个军官将来都是抗日战场上的精英。
    一个星期,曼丽都没打电话给君初,君初也未到电台来找过她。曼丽心里觉得有点失望,是不是那一脚踹得太重了,伤了他的自尊心?一看见那束马蹄莲,花茎很短了,花蔫着,说不出的丧气,顺手拿出来扔在垃圾桶里。曼丽心里有点难过,他难道就这样放弃了吗?
    其实自己心里是喜欢君初的,只是恨他太着急。没有性经历的女子总是以为是君子的男人就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忍耐着。果子没熟就急着摘,吃到嘴里的不高兴,果子自己也不高兴,迟早是你的,急什么!
    其实忍耐对于君初来说有些困难,那截人肉香肠根本不听自己大脑的指挥,非但不听,还经常妄图反过来指挥大脑。那天晚上强吻的过程就是肉体战胜意志的过程,那东西谁的话都不听,想起来就起来。谁解男人苦,右手最清楚。当然,左撇子是例外。君初那天晚上回家洗澡的时间特别长,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有点像便秘的叫喊,其实是在呻吟。喷薄而出的那一瞬间,思维定格在曼丽与自己交欢的瞬间,姿势是传统式,可见君初是传统的男人。
    君初这个星期深刻反省,也给曼丽点时间考虑。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偶尔会约老杜喝酒,也仅是喝个半醉。君初请教老杜,“女人是不是只有在寒冷寂寞恐惧的情况下才需要男人?”
    老杜做无可奈何状,用越来越熟练的汉语回答君初,“我的女人跟你的女人是不同类型的书,我的女人是一本教科书,你的女人是一本小说。”
    〃WHATDOESTHATMEAN?〃(此话怎讲?)君初将酒杯里的威士忌晃来晃去,并不好喝,但这间酒吧不卖老白干与花雕,只能选择这个。
    老杜解释道,“哲学家说过,每个女人都是一本书。我的妻子比我大,经常教育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以及怎样才能彻底地把包皮里的污垢清洗干净,所以我认为她是教科书。”老杜喝一口威士忌又接下去说,“你的女人是一本小说,小说自然是跌宕起伏情节曲折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了结局,谁还愿意读下去?好的小说就是让你一口气想看到底,却又猜不到下一页是什么的小说。”
    君初瘪瘪嘴,“我不知道,也不明白。”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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