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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少是杀手-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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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立花罂市知道我失踪的事后,很是苦恼了很久,我和她有过一场约定,谁解决了自身的麻烦,就会全力帮助对方,可我们谁也没能解决,反而我现在的情况让她感觉……命运就是命运,无法对抗,也无法违逆。
“弟弟啊,我现在该怎么办?”立花罂市苦涩道,可惜我无法回答了,但小萝莉却一脸娇憨的回答了她。
我一直觉得,我身边最聪明的就是小萝莉,虽然这货因为年纪小,经常呆的让人发指,但也经常冒出很多让人不敢想象的鬼点子。
“没人不敢招惹的姐姐对吧?军火界会一直保护姐姐的对吧?另外……姐姐你很有钱对吧?”小萝莉一口气问了n多个对吧,突然挽着立花罂市的手臂娇笑道:“那姐姐为何不秘密成立个杀手组织,专门对抗自己和哥哥的敌人?”
“成功了固然好,可以帮哥哥解决麻烦,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姐姐安全,同时就算失败了,反正也没人敢招惹姐姐嘛。”
说出这番话的小萝莉其实私心很重,甚至都涉嫌诱骗立花罂市去全力对抗炎黄之血了,女人也知道这丫头是在冒坏水,但这个点子还是让她心中一动,成立个杀手组织?
立花罂市真的很有钱,而且她的钱基本属于花不掉状态,没事买个菜都能打赏个几百几千美金的,无聊起来更是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里胡乱挥洒。
杀手组织……或许真是个不错的点子,就像小萝莉说的,她没有后顾之忧,反正就算她把天蹦塌了,也很少有人会招惹她报复她,这种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上哪去找?
立花罂市动心了,或许这是她唯一能帮我的办法,甚至就像小萝莉说的,帮我之余,她也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甚至如果这步棋走到了极致,也是她改变自己这傀儡身份的办法之一。
“小丫头真聪明,来,姐姐亲一个。”立花罂市眉飞色舞道,抱着小萝莉啃了许久,啃得女孩满脸湿答答的。
当然,成立秘密杀手组织,这种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就算有钱,也最起码得花上几年去计划和打基础,但立花罂市有的是时间,只要确定了,她完全可以用这一生去经营这个计划。
第一卷 第三百四十七章 :防守还是反击
距离某人失踪,已经过去一个月了,炎黄之血的间谍倾巢而出的在寻找某人,另一方面慕家的密探们亦如是。
这两边势力几乎把全国大小城市翻了个底朝天,可惜,某个人就像完全启动了绝,就像突然穿越到古代去了,又像被外星人抓走了似得,无声无息。
轩皓霆和慕长空最近很苦恼,他们不明白为何找不到,一个大活人硬是消失不见了?
可惜,他们和锋殇都有一个误区,他们都不知道某人此刻的状态,他们的搜寻都是往重点去搜,却没想到某人因为意识混乱,此刻已经不能用正常人来度量了。
慕长空几乎把我的照片发放到了全国所有的酒店旅馆,只要发现我入住,汇报及时的奖金报酬堪比天文数字,可他不知道某人根本没有入住酒店,身无分文的在街上溜达着,还时不时的钻进小树林里迷糊一晚上。
锋殇更是把炎黄之血的间谍散布到了各个角落,他其实感觉某人应该很好找,毕竟那么帅气的小家伙,又实力非凡,一旦出现在什么地方,一定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老实说,某人现在确实有些引人注目,但却不是因为帅气……
距离上海百十来公里有一座小城市叫海宁,海宁市有一条纵贯南北的海昌路,海昌路南侧靠近市郊,有一家生意挺火爆的刘胖子卤味店,而我,就呆呆的坐在卤味店门口,吞口水。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到这里来的,从那夜之后,我就顺着公路胡乱溜达着,一直往西南方向走,走了特么足足一个月,就像二万五千里长征似得。
本就浑浑噩噩的意识,加上血天使后遗症那几天的苦逼,现在我整个人都显得很憔悴,加上经常吃不饱肚子,整个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头发也乱蓬蓬的。
从被炎黄之血囚禁开始,我就没有修理过头发了,再加上这一个月的流浪,现在我头发长的都快披在肩膀上了,流海更是遮住了脸。
“去去,光看不买的小乞丐,滚蛋!”
卤味店老板的呵斥声传出,完美形容出了我此刻的状况,慕长空怎么找?锋殇怎么查?他们做梦也想不到,曾经的周羽或苍狼,会沦落到蹲在街头当个小乞丐吧?
甚至我比乞丐更惨,至少乞丐还会要饭,我只是呆呆的蹲在那,然后……
老板骂完就回去了,因为还不到晚饭时间,所以客人不多,他百无聊赖之余就躺在店里的沙发上迷糊着,而我,就在这时候动了。
猫着腰,整个人的存在感压制到极低,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绝,应该没有用出绝的真正技巧吧,但还算隐匿的不错,所以老板根本没有发现我悄悄溜到了橱窗口,一只脏兮兮的小爪子伸了进去,速度极快的抓住了一大块肥美的叉烧肉。
嗖,我从店门口消失了,瞬闪?鬼知道什么狗屁瞬闪,反正仅一秒,我就冲到了卤味店旁的小巷里,满脸得意的捧着那块叉烧撕咬了起来。
咯吱吱的嚼了半块,肚子总算填饱了,我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把另外半块塞进了油腻腻的口袋,又眯缝着眼睛去找露宿的地方了。
酒店?旅馆?现在的我连那些地方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公园里的长椅是我最舒适的床,虽然偶尔要和一些没羞没臊的情侣抢夺,抢不到就只有去混天桥,或是翻围墙跑进附近的一所小学,把课桌椅拼凑在一起迷糊一宿。
身上的那件阿迪达斯t恤,已经被我穿成了脏不垃圾,甚至还破破烂烂,天凉了,我就胡乱找个小区,进去扯几件自己能穿上的衣服裹着。
只是有些衣服我实在不明白怎么穿,比如胸罩……干脆就拿来擦鼻涕了。
别说慕长空和锋殇不知道我在哪里,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每天呆呆的坐在公园里思考人生,饿了就去找卤味店老板,困了就随便找个地方歇着。
这样的生活很苦逼,但我却感觉很享受,因为这是我这辈子最清闲最悠哉的时光,无忧无虑,无哀无愁。
慕长空却很愁,他怎也找不到我,轩皓霆也很愁,他甚至怀疑我是被锋殇再次绑架囚禁了,可锋殇居然主动找他解释了。
“我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不关我事哦。”锋殇笑眯眯道,他还在进行某个计划,在这之前,他是绝对不会招惹三大家族的,准确的说是其中两大……
不关炎黄之血的事?轩皓霆信才有鬼了,慕长空也查出了那晚我失踪的原因,从各种迹象看来,我被绑架囚禁的几率真心很大,甚至可能已经被杀掉了。
轩皓霆是气的两眼通红,慕长空也咬牙切齿,两个老头一合计,干脆开战吧!反正三大家族和炎黄之血早就不共戴天了。
这个局面,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料到了,我逃出生天后唯一联系的人就是赵鹏,告诉他一旦某些老头想不开,一定要坚决阻止。
赵鹏把我的意思转达给了轩皓霆,老头闷了许久都没说话,我让赵鹏劝说的话很简单,只有一句:“看看轩泷……”
轩泷这些天瘦了足足一圈,整整一个月都没有露出过笑脸,再次恢复到了我初见他时的面瘫脸模样,轩凛也和他差不多,冷冷的。
学校已经开学了,两人都没有再回去的意思,还回去做什么?我已经不在了……
这让轩皓霆从骨子里感觉难受,他知道孙子快压抑的疯掉了,最好的朋友失踪了,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同时,轩皓霆也明白我让他看轩泷的原因。
轩家,已经退出杀手界了,轩皓霆曾几何时只想让轩泷做个普通富二代,好好的守着家业过日子,练就实力只是为了自保罢了。
开战?这个决定做起来简单,可之后呢?轩皓霆很难保证家族不会在接下来的大战中毁于一旦,轩泷和轩凛怎么办?两个孩子一旦彻底卷入那种血腥,这一生怕是都要毁掉了。
确实,轩皓霆实力非凡,他可以护着孙子孙女,可他一旦不在了呢?和炎黄之血开战,就算是轩皓霆,也等于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出这个决定的,毕竟对手是锋殇,是胡夏,是这世上实力最强的杀手组织。
“那小家伙说的没错,为了小泷,为了凛凛,不能打啊!”轩皓霆苦涩道,他两个儿子,一个死了一个不认他了,甚至还失踪了,他现在唯一可以守着的就是这孙子孙女了,绝不能为此涉险。
其实,按照轩皓霆的脾气,一旦火爆起来很难顾及到这么多,但这偏偏是我的意思,是我让赵鹏阻止老头的,对他来说,这就等于是儿子为了家族着想的意愿,甚至可能是遗愿……
轩皓霆真的很疼爱我,为了我,也为了轩泷轩凛,他不得不忍下这口气,只是不断的派人找我。
“愚昧啊!”这是慕长空的评价,对我的评价,也是对轩皓霆的评价,说完就扭头走了,他没办法仅凭慕家的力量开战,何况这本就不关慕家的事。
“为何愚昧?我觉得老大说的没错,老大是真正为大家在考虑的,他不想大家为了他而涉险,为了他而和炎黄之血死拼。”赵鹏红着眼睛道。
“为了他?确实,这小家伙的事是一个契机,但绝不仅仅是为了他,而是为了三大家族自己的活路!”慕长空阴冷道:“想想吧,就算我们忍气吞声,炎黄之血会放过三大家族吗?有些事,时机未到罢了,但终归要解决,终归要面对的!”
慕长空始终是最精明的一个,也是唯一看透了这件事本质的人,锋殇的目标是让炎黄之血称霸整个杀手界,灭掉了天网,搞定了东华集团的财产,接下来,很快就会轮到三大家族。
就算此刻他们不动手,炎黄之血也一定会动手的,而等敌人准备好再开战的话,这简直是最愚蠢的一件事。
可惜,当时我的没有想到这一步,轩皓霆也没有,而慕长空则另有个小算盘,三大的实力还是很雄厚的,就算让锋殇有所准备,但他慕长空也可以乘机扩展家族势力嘛,最终这一战的胜负依旧会很难说的,所以他也就没再强求了。
然而有件事,连慕长空都没有算计到,就在他离开轩家后,云远岚也离开了云家,老胖子神情凄然的去找了锋殇。
“条件开出来吧,需要老头子做些什么。”云远岚如是说。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锋殇的计划已经将三大家族针对到死了,一旦开启,这一战的胜负就已经很明显,还说明了一味的忍让,一味的隐居避世,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黎军的战斗方式是防守反击,其中反击才是真正的关键,没有反击光是防守的话,终归有一天会被敌人击溃的。
这个道理,当轩皓霆明白时已经有些晚了,当我明白时则……幸好有小萝莉的鬼点子,这丫头向立花罂市的建议,为我打下了坚实的防守反击基础。
第一卷 第三百四十八章 :颓废
呆呆的坐在旷野上,血狐的神情很沮丧,他刚得知我从炎黄之血逃出来时,激动的差点跳起来,立刻和秋山信商量着,随时会把我接过来避难。
可惜,我根本没有联系他就发生了意外,而那次之后,距今已经过了两个月,无论他让何依怎么查,都再没有找到我。
血狐其实明白我不通知他的原因,是为了让他别太难做吧,毕竟他的杀手身份和我冲突极大,继续护着我的话,锋殇迟早会和他翻脸。
甚至此刻血狐已经发觉锋殇的刻意架空了,他在炎黄之血的地位是一落千丈,两个月了,不断有部下被锋殇抽调走,现在他身边几乎只剩下了一个何依。
其实血狐并不在意这些,曾几何时他有梦想过在杀手界争出一片天地,但之后因为我的重生,使得他把理想彻底改变了,只想护着我,只想陪着我。
可他连这么点事都做不到,看着我离去,却无能为力,却不知道去哪里找我。
现在的小苍很颓废,因为被人毁掉了自信,可现在的血狐比他更颓废,因为被人剥夺了希望,剥夺了依靠。
我曾问过血狐,这小子有段时间像个跟屁虫似得跟着我,我当然不会嫌烦,只是奇怪他难道没自己想做的事吗?
而他的答案让我很是哭笑不得,他说两个人一起,做一辈子朋友,就是他唯一想做的事,当然,这也让我很感动啦。
可如今血狐却失去了这个理想,他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秋山信问他要不要以后都留在非洲,陪他一起打仗,其实也不是什么打仗,秋山信在非洲做的事是什么呢?就是和那些整天混战的军阀捣乱,又或是剿灭某个黑帮,刺杀下某个恐怖组织的老大。
“跟着你有个毛线意思,你一点都不像杀手。”血狐是这么评价他的。
“是啊,我根本没把自己当杀手。”秋山信干笑道,其实他觉得自己做的事只是一种守护,守护他认为最美好的事物。
秋山信是个无国籍的流浪者,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整个世界,而他最喜欢的就是非洲大陆,这里最落后,但民风也最淳朴,所以他留在了这里定居。
可惜,就是因为这份落后这份淳朴,这里的人们经常被一些贪得无厌的家伙利用,这里盛产钻石,黄金,各种高价资源和矿物,所以这里也是世界各国的贪婪者争夺最凶残的地方,甚至还有一些当地类似土皇帝的军阀,为了利益,做出的某些事比最残忍的杀手更加恶心。
为了一块钻石,秋山信曾看到过一个非洲小部落被人一夜之间灭绝了,为了无数的黄金,为了建造一座金色宫殿,秋山信曾亲眼见过无数孩子饿死在草原上。
非洲有些地区,是世上最落后最淳朴的地方,也是最混乱不堪最惨无人道的地方,秋山信想做的就是改变这些混乱,当然他一个人的力量有限,无法去面对整个世界的贪婪,但至少他能尽一份力去守护心中重要的东西。
秋山信的信念让血狐很佩服,这家伙其实应该做保镖的,甚至他做保镖的话,比黎军,比席德洛夫更称职,因为他守护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整个非洲大陆。
不过佩服,不代表血狐也想像他这样,血狐是个很简单的人,他所想守护的只是心中那份简单的友情,仅此而已。
“我没有那么崇高的理想,我只想保护最好的朋友罢了。”血狐喃喃道。
秋山信叹了口气,其实他也知道人各有志不可强求,不能说自己在做一些认为对的事,就让全世界和他一样,可这样一来秋山信也不知道怎么劝说血狐了。
有人可以劝,崔妍,她特地来非洲找了血狐,姐弟俩在草原上对坐着聊了一整天。
“是姐姐的错,抱歉。”崔妍第一句话就是道歉,毕竟我落到今天这地步,完全是因为她和胡夏的绑架。
其实就算她道了歉,血狐也很难原谅,不过毕竟是姐弟,血狐愤怒的同时,也不好多说什么,他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不论是我的感情,还是他和崔妍的。
他从小就以为自己是孤儿,当发现崔妍是他亲姐姐的时候,那份激动……这和我遇到轩皓霆是完全的两回事,因为血狐没有被崔妍抛弃,而是幼时失散了。
崔妍有办法劝血狐,首先,她知道我没有死,一定是隐藏在了某个角落不敢出来,躲避炎黄之血的追杀,前一点她猜对了,后一点则是因为她不知道我的状态诡异而猜错了。
说来很巧,就在崔妍劝说血狐的同时,锋殇下达了针对整个炎黄之血的追杀令,全力追杀苍狼,这个追杀令锋殇原本是瞒着血狐的,崔妍却告诉了他。
血狐恨得牙根都痒痒,他真有想过彻底反叛了,和锋殇不共戴天了,可他不能,同时崔妍也不让。
“你和锋殇翻脸也没用,现在的你根本威胁不到他,只有继续我们之前的计划,只有当你成长到可以对他构成威胁,我们才能彻底的解决一切麻烦。”
“你不是想护着周羽吗?或许这是唯一的办法,姐姐向你保证,只要这次成功了,绝不会再找他麻烦,也绝不再逼你做些什么了。”崔妍诚恳道。
血狐答应了,但他还是觉得很奇怪,为何非要他成长到锋殇那个级别,才能进行某个计划呢?他加上胡夏,难道还不够?
那天,崔妍说出了一个很大的秘密,整个炎黄之血,只有她和胡夏知道的秘密!
“你和苍狼密不可分对吗?曾经的杀手界总是称呼你们为狼和狐狸,两人不管做什么事都在一起对吗?不管敌人想要对付你们中的谁,都等于同时对付两个人,而锋殇……就和你们的情况一样!”崔妍叹息道。
血狐愣了很久,突然瞪大了眼睛,难怪胡夏一心捧起他,因为只有两个同级的高手,才有资格向锋殇挑战,但……这可能吗?这秘密为何从未有人发现过?
血狐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杀手界的某个传说,no1锋殇是这世上最神奇的杀手,他可以与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地点,刺杀两个完全不同的任务目标。
或许……血狐明白了什么,这也就是那晚锋殇和我在公园谈话时,几乎还能同时在炎黄之血的基地里会见血狐的原因,可这点谁也没有发现过,因为太不可思议了。
杀手界真是个匪夷所思的世界啊,从我的重生之谜,到锋殇隐藏了多年的秘密……
“明白了就跟我回去吧,等你的实力达到锋殇,或是你姐夫的水准之后,就是我们计划的真正开启!”崔妍柔声道,血狐点了点头。
那天,秋山信一直看着血狐和崔妍的聊天,临走时,他告诉血狐一句话:“你是个很值得一交的朋友,因为你很重感情,但就是因为你太重感情了,所以你很容易被人利用,一切小心,如果有什么麻烦,就来非洲找我。”
那天,也是崔妍第一次知道秋山信和血狐做了朋友,然后女人满脸惊喜的想要邀请秋山信一同加入他们的计划,不过……
秋山信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崔妍,表情非常之阴冷,让女人连打了好几个寒颤。
医院的病床上,周俊杰呆呆的坐着,表情萎靡,他怀中抱着两张照片,一张是夏小希,一张是我,这是他最重要的两个人,如今却都失去了。
夏小希死了,这是周俊杰最爱的女人,曾几何时,周俊杰的生活很**,甚至有些和林天义类似,所以他们才会成为酒肉朋友,可遇到夏小希之后,他彻彻底底的改变了。
他爱极了这个女孩,为了她,他可以放弃这世上所有的美女,只求她一生相伴,可她却离开了他。
这世上最残忍的事是什么?不是一对情侣双双殉情,而是一个死去了,另一个留下了,因为留下的那人将生无可恋。
其实周俊杰还有一个精神寄托,就是我这个他最最疼爱最最珍惜的弟弟,可连我都消失了,两个多月了,毫无音讯。
那天我离开的时候,其实神色非常的古怪,可惜因为情况紧急,周俊杰并没有发现不妥,他始终觉得我只是太伤心了,所以表情有些呆滞。
其实他现在又何尝不是?两个月了,他都没有踏出病房,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去哪里,还应该去找谁,这世上对他最重要的人都不在了。
我消失了,夏小希死了,原本还应该有个父亲周国强的,但……
周俊杰可以勉强原谅周国强侵吞周国豪对财产,虽然痛恨这父亲的所作所为,甚至厌恶,但好歹是父亲,可当他下令朝自己开枪,为了杀掉周羽不惜任何代价,哪怕是周俊杰的死……那一刻,周俊杰真的死心了。
周国强在之后,曾找过他好几次,哀求他的原谅,无微不至的照顾了他许久,毕竟失去了安妮后,他就这么一个传宗接代的儿子了,着实很怕周俊杰真的和他脱离父子关系。
可周俊杰的回答却很坚决:“你杀了我两个最重要的人,你让我怎么还能叫你一声父亲?放弃吧……”
这句话,我曾对轩皓霆说过,只是周俊杰的语气比我更坚决,表情更是咬牙切齿,恨意更深,但也从那天之后,周俊杰就彻底颓废了。
甚至他让刘恒宇都不要再跟着他了,因为他没有目标,生无可恋,还有什么可保护的?
刘恒宇伤的很重,就像我说的,他身手几乎废了,一只手从今以后再不能负重,一只脚永远是一瘸一拐的,周俊杰给了他一大笔钱回乡休养,这虽然无法弥补刘恒宇的创伤,却也让他无比的感动。
“杰少,我知道你现在心情很不好,我是跟粗人,也不懂得怎么劝你,但我今天把这话放在这,不管何时你需要我了,只要你不嫌弃我是个废人,刘恒宇随时回来跟你!”
因为提携,所以报答,这种事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值一提,比如周国强,但对刘恒宇来说却无比重要,他永远记得自己倒在血泊中,陷入泥潭里,是周俊杰一手把他拎出来的,所以这份报答,他也会持续永久。
刘恒宇并没有回家,而是去找黎军了,有些事他劝不了,但他知道黎军一定可以,因为棋……还没下完呢。
第一卷 第三百四十九章 :卤味店外
浑浑噩噩的人日子过的特别快,就像我,记得刚到这里时还穿着短袖t恤,一转眼街上的人就都穿线衫了,再一转眼……
“哪个王八蛋偷老子刚买的新羽绒服?小心穿了长虱子!”一声怒吼传遍了整个小区。
由于我根本想不明白为什么偷衣服就会长虱子,所以根本没有理睬他,笑眯眯的坐在马路边上,没羞没臊的将那羽绒服裹的严严实实,真暖和呀。
我并不是很介意新旧,准确的说是不太明白有什么区别,但总觉得这件深紫色的羽绒服穿在身上很舒服,而且很漂亮,所以整整一天我的心情都很好。
不知道为何,今天街上的人特别多,似乎在庆祝些什么,我小心翼翼的穿梭在人群中,尽量不和任何人有接触,我始终有些怕生。
其实他们也不乐意接近我,可能因为我脸上实在很脏,头发也很杂乱,几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露出了嫌恶的表情,其中一个还捏着鼻子骂了几句。
我皱了皱眉,总觉得她这样不好,让我很不喜欢,而且我并不明白自己何时招惹她了,走在同一条马路上罢了,有必要出口成脏吗?
算了,这些天我发现,有的人就是很喜欢爆粗口骂人,总觉得这世上的人都对不起他,一点小事就破口大骂,似乎想要发泄什么。
我就不喜欢这样,我比较喜欢坐在马路边看着这些人,看他们骂的起劲,我也会笑的很开心,是笑他们很愚蠢吗?其实我也不明白。
当然,也有人和他们不同,很温柔,很体贴,还很善良,比如前几天就有个卖葱的大婶,因为我经常在菜市场门口陪她蹲着,所以请我吃了几个大肉包子,还送了我一盒饼干。
那饼干好漂亮,我舍不得吃,那大婶不算漂亮,但人很好,我很喜欢她,可惜她不是经常来卖葱,因为说很忙,要码字,虽然我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了,挤来挤去的很不舒服,我郁闷之余就朝回走去,朝那所小学。
我已经不住在公园了,因为天气太冷,而且我在这待久了之后发现那小学里有一件旧教室是空着没有人的,干脆就搬了进去,又从小区里摸了一条棉被当床铺,可惜没有枕头,幸好隔壁街上有卖毛绒玩具的店铺,我悄悄进去拿了个很大的泰迪熊抱着睡,倒也舒坦。
肚子又有些饿了,我又溜达到了那家经常光顾的卤味店,可惜,大门关着,看看日头都快中午了,不明白老板大叔为何没起床。
等待的时间总是最难熬的,让人很不喜欢,不过只要想着那美味的叉烧肉和烤鸡翅,我心中就一阵美美的,脸上也始终挂着微笑。
不知道何时,天空开始飘散雪花了,我想着一会能吃的饱饱,然后就能回去好好的睡上一觉了,最近学校里的孩子都不见了,似乎因为放假,虽然这让我有些寂寞,但也算安静,再不用每天六点就起床悄悄离开了。
今天真的很奇怪,我蹲在路边一直等到太阳偏西,卤味店的大门都没有打开,对面的点心铺也是一样,体会着那肚子里咕噜噜的难受感,我着实很想把那锁撬开溜进去,但……
上次我饿极了,撬过一回,那什么防盗锁在我手中似乎很容易打开,虽然不知道为何,然而那次,我却被老板大叔足足骂了好几天都不敢再去,从此以后就再不敢撬了。
老板大叔似乎知道我经常去拿他的卤味,曾想过要抓住我,但我跑的太快,他就只得作罢,而且天长日久了之后,我发现他最近总喜欢把一些卤味放在靠窗口的地方,有时还有几个馒头和包子,还有时是一些煎饼卷着很好吃的酸辣菜。
可能他是怕我走进去会弄脏地板吧,也可能是……他人其实挺好的。
“咦?今天老板没开门吗?”一声疑惑响起,我愣愣的扭过头,路灯下站着个很好看的女人,是我来到这里后见过最好看的,她是在问我?
“唔……”我点了点头,却缩着身子后退了一步,这是我的习惯,我知道美女大多不喜欢我靠近她们,会挨骂的。
“可惜。”女人皱着脸叹了口气,我抿着唇发了会呆,她叹息的模样好美,而且给我一种很特殊的感觉,虽然不明白特殊在何处,是因为她肚子是高高鼓起的么?
可惜,我的头发遮住了脸,她没有看清我的样子,也可惜,我不太敢跟生人多说话,她都没有听出我的声音,更可惜,我今晚始终要饿肚子了,她也是吧?
女人扭过头晃晃悠悠的走了,扶着腰,她肚子真的好大,似乎很累的模样,我想去帮她却又不敢,我知道这是怀孕了,肚子里有小宝宝才会变大的。
女人走了几步突然停下了,扭过头疑惑的看了看我,忽的俨然一笑,从包包里摸出了一个小袋子朝我挥了挥手,然后挂在了路边栏杆上。
我不知道她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不过却很好奇那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她走远后就立刻跑了过去,打开了看了看。
那里面……装着好多可爱的小蛋糕,满是奶油,还镶嵌着红彤彤的樱桃,我只看了一眼就流口水了,肚子里也咕噜噜的叫的更加厉害。
这是给我的吗?我不明所以的瞄了瞄她的背影,突然觉得鼻子有些算算的,眼睛也有些发痒,我鼓足勇气朝她呼喊了一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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