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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坏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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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凯超是个好姑娘,内心善良,待人接物表现出女孩子惯有的矜持和腼腆,一旦熟络起来,却好似换了个人一样,愿意把自己的一切和你分享。这样的好姑娘放在任何人眼中都是求之不得,可当时我的心被张倩伤害的千疮百孔,甚至产生了活该单身一辈子的念头。
或许我的内心深处是个和尚,或许少林寺才是我的唯一归宿。
她帮我把所有的东西搬到出租车上,我们两个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任各路行人从我们身边走走停停。
她送了我一支黑色中性笔留作纪念,这支笔伴随她在高考考场上答过题,如今辗转到我的手中。正是因为这支笔,让我日后卷入了江湖的纷争,从此江湖之路一旦踏上,就再没有抽身的机会。
出院以后,我们就没怎么见过面,不过每天还会在QQ和手机上联系,不过每次都是她打给我的。她已经爱上我了,已经离不开我了,我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我可没有心思和一个女孩联络感情,我妈为了给我看病借的钱如同一座大山,压在我们这个脆弱的家庭之上。
我在我们当地唯一的一座五星级酒店里打工,成为了一名人尽可欺的服务员。
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出现了上班和下班的概念,当然还有许多第一次,包括第一次被上级骂,第一次发现我和所有同事都格格不入,或许是和整个社会格格不入。第一次发觉原来我们这个四线城市有钱人这么多。
他们吃一桌酒席动辄上万,让我不禁怀疑菜里面是撒了金粉还是怎么着,怎么就那么贵。而我却因为还债每天要在酒店里站8个小时,一个月的工资却只有1200,估计连一张桌布都买不起。
下班以后,我会用韩凯超送我的那支笔在本上写一些东西。我的想法是写一部长篇小说,然后在网上发表。 对于此我还是有点信心的,因为我的作文当初在“校园创作大赛”上入过围,奖品是一个三元钱的笔记本。
起初,我构思了一个穿越的故事,一个少年莫名其妙穿越到了异界,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召唤兽,拥有宝典的持有者就能契约各种召唤兽,收入到宝典的空间世界里。需要的时候只要把宝典打开,就能召唤出来。
我想的是召唤兽不能是凶猛的异兽,得化身萝莉才有看头,这样才符合读者的胃口。
主人公不但契约美女召唤兽,还取了许多美女当老婆,这样的情节设定,想想都觉得带感。
当我小说写到一万字的时候,阴差阳错的看了本叫《召唤万岁》的书。发现妈的,跟老子的设定一模一样,就连人名也如出一辙,别人一定以为我是红果果的抄袭。最后只能忍痛割爱,把笔记本收了起来,又买了一个新的。
接下来,我决定写黑·道。一个高中少男虽然功课第一,却经常受别人的欺负,一次班里的同学殴打了他,使他下定决心从此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以站着挨打,但绝不跪下求饶。后来他的坚强和勇敢感染了周围的一帮混混,他们都愿意跟随他左右,认他当老大。他的势力就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最终成为全球最大的黑社会组织。
我把自己的构思说给郑大钱听,他听完往地上啐了一口,说:“你他妈抄袭《坏蛋》有意思么?”
我后来才知道有《坏蛋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心想,妈的,好肉都让狗啃了。
但我并未气馁,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三天后,我又想了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玄幻类的小说,情节的设定是这样的:
一个少年的村子遭遇不幸,所有人都死了除了他。他被某仙门所救,成为门下一名弟子。他喜欢自己的师姐,但他师姐却另有所好。
直到他遇到了魔教教主的女儿,这女娃为了挽救他,甘愿用自己的魂魄替他挡下致命一击。少年为了挽救此女,遁入魔教,寻找聚魂之道。经过千辛万苦,跌宕起伏以及各种大起大落,少女终于魂魄归一,复活苏醒,二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把大概的故事说给郑大钱听,完了他拍手叫好,说这个可以写。
有他的肯定我信心倍增,于是着手开始动笔,一口气写了三万字。我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信心,想着点击率会不会一日破万,好评会不会如潮涌来。
结果隔天我去看评论,发现他们都在骂我,50多条评论几乎可以汇聚成一个意思,是说我照搬了一个叫《诛仙》的小说。
在网上搜了这小说一看,果然和我的构思别无二致,我当时就气愤了,差点徒手把键盘砸坏。
“妈的,还让不让人写了?!”
从此我金盆洗手不写了。韩凯超送我的那支笔用的差不多快完了,要是我能早点知道那笔芯的妙处,绝不会傻到用它来写东西。这都是后来的事了。
偶尔我会想起来那些留在网上的残篇断章,心生沉思。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觉得无比滑稽和悲伤,觉得很多事情就像我苦思冥想的文章,花去你无数的经历,最后你终于把它完成,而它却不是属于你的。
这么一放下我颇有不舍,只好自我安慰说:你看,在网上写小说的那么多人,能签约的作品不到10%。就算签约了,能挣大钱的也不过10%,稿费百万的就更加屈指可数了。大部分写手都是靠吃全勤奖勉强维持生计的,能成为这10%中的10%,没点实力和运气,除非你和网编是亲戚。
我没有亲戚是网编,只有一个叫郑大钱的朋友,仅此而已。
第5章 亲吻马晓晨 '本章字数:2704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6 23:45:55。0'
那时我们“东城五霸”有三个上了大学,只有我和郑大钱因为分数不够,仍然留在从出生就一直呆到现在的地方。从此我们五霸分道扬镳,天各一方。
马晓晨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京传媒大学,攻读表演专业。虽然我及其舍不得她离开,但这么漂亮的女孩今后不当演员简直天理难容。为了广大观众着想,她也应该去。
她的对象王俊超也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我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说王的大学和自己的分隔两地,要穿越大半个城市才得以相见,坐地铁要两个多小时。
虽然我还不知道地铁是什么玩意,但觉得它的速度势必不会低多少,要两个小时才能见面,可见北京是个很大的地方。我于是对那片广阔的土地充满了好奇,想要一探究竟。
我说:“马晓晨,等有时间了,我去北京找你玩。”
马晓晨很大方的说:“行啊,到时候食宿我来解决,你人来就行了。”
后来我去北京的第一天就吓了一跳,马晓晨跟高中比起来完全像变了个人:虽然清纯依旧,但更多的透出一种妩媚。以前她很少化妆,现在的眼睫毛却莫名的变长许多,眼睛也在衬托之下更加的大了,眨眼的时候忽闪忽闪的,从里面射出无形的电流,刺激地我心跳频频加速,不敢多和她对视。
这还是那个打起架来不要命的母夜叉吗?
我向她问过这个问题,她当时的回答是:“要不咱俩练练?”
我说:“不了吧,周围这么多人看着呢,你还穿着一尺高的高跟鞋,走路都晃晃悠悠的。”
结果当我们来到一条无人且黑洞洞的小巷的时候,我毫无征兆的把拳头甩了过去。她早有戒备,柔若无骨的蛮腰往后一弯,就闪避了过去。
我借着前倾的身体,旋转了180度,一脚后旋踢飞出。
也不知是大学真正让她蜕变成为一个大家闺秀,还是今天她的状态不佳,这一脚她竟来不及躲避,重重踹在了后腰之上,她不由自主的往前趔趄了三步才停下来。
马晓晨弯下腰,一动也不动。长发从背上披散下来,让我看不清此刻她是何表情。
我远远地站着,却不敢上前:“晓晨,你…你没事吧?”
她摇了摇头,我惴惴不安地走上前去,紧张道:“你怎么样?”
她努力挤出一丝微笑:“欺负一个女孩子,很有意思吗?”
“……是你说要练练的。”
“好吧,你赢了。”
若放在之前,就算马晓晨受伤再重,也会咬牙反击。可这一次她却甘愿低头认输,大学这个东西真可怕,能将一个人的性格彻底改变。
我搀扶着马晓晨,替她理了理耳边凌乱的长发。那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里隐约噙着些泪花,估计是被我的一脚给踹疼了。
巴掌大的小脸就在我的眼前,我的心跳越来越快,从下盘升起一股热流来,激荡着我的大脑,让我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
我突兀把她搂在怀里,气喘吁吁道:“晓晨,从小学我就一直喜欢你,我已经喜欢你好久了!”
接着摁住她后脑,在她做出反应之前,对着她抹了唇彩的小嘴亲了下去。
马晓晨在我的怀里极力挣扎,拼命的摇摆自己的脑袋,但我的嘴就像一块磁铁,她摇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我的双掌贴在她后背的曲线上,来回摩挲,那种触觉叫我今生难忘。
猝然,脚面传来锐利的痛觉,让我忍不住高呼出来。低头一看,马晓晨一尺多高的高跟鞋像一枚铁钉,正扎在我的脚面上。
我忙不迭抽回自己受伤的脚,她因此得以挣脱我的束缚。
抹了一把嘴巴,马晓晨说:“王小明,你放尊重点,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我不知为何,无比的气愤,“操,老子喜欢了你那么多年,那个王俊超算个屁啊!老子跟你眉来眼去的时候,那傻逼还不知道在哪调戏小姑娘呢!”
“小明,你喜欢我,我其实是知道的。”马晓晨见我这样,语气却软了下来,“但你为什么没有对我表白过,却和那个张倩在一起了?你知道吗,当时你要是跟我说你喜欢我,我绝对会答应的!我从初中到高中都没谈恋爱,你以为我在等谁?就是为了等你,你这个傻瓜!现在我有男朋友了你却倒来追求我了,当初干嘛和那个骚货在一起?你知道吗,你和她每天出双入对的时候我有多难过?见了之后还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毕业以后我终于放弃了,我接受了王俊超,他对我也很好。现在,你再来追我已经来不及了。你要是真的喜欢我就不要再做出伤害我的事情!”
她一口气说完了上述这段话,语气显得急促,因此脸憋得有些涨红。
原来是这样,原来在我心中一直奉为女神的马晓晨,喜欢的人居然是我这个信徒。
此时远处的一个小店不合时宜地响起了神曲的音乐: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这是我最为讨厌的一首歌,那个大妈像打了鸡血也似的嚎啕大叫,根本不考虑别人能否接受。
更加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经过了这么多年,这首歌始终经久不衰,依旧活跃在各种店铺和广场之间,让人听了为之作呕。
我们在这喧嚣的音乐背景声里站了好久,双方都沉默不语。寂静之中我能听到马晓晨隐约的呼吸声,她疯狂发育的胸口一起一伏,涤荡着我的心灵。
“那你把王俊超甩了,我们重新在一起。”末了我说了这么一句。
马晓晨不怒反笑:“也只有你能想出这么损的东西!感情的事情不是儿戏。今天我就当做什么也没发生,在明天到来以后希望你不要再提及此事!”
这就是我第一天达到北京去看马晓晨所发生的事情,隔天我们真的像什么都没发生似得。她请了假,陪我到各种地方尽兴玩耍了一番。
我的足迹踏遍了北京各处,马晓晨仗义疏财,走到哪里就买许多当地的东西给我,导致我回去的时候行李箱装不下,扔了好多。
那天我亲吻她的触觉始终挥之不去地残留在自己的意识当中,有许多次,我都想干脆把她强·奸了算了,让生米煮成熟饭。
回头想想还是算了,别人的女朋友就是一双破鞋,强奸一双破鞋未免太过丧心病狂。但马晓晨说我才是她的原本的菜,这正是我为何蠢蠢欲动的缘由。
到了第三天,我不得不赶回去,因为我只请了三天的假。火车上的床铺睡起来一点也不舒服,让我联想到存放尸体的太平间。整整齐齐,一具一具地码放在那里。
我临行前没有告诉郑大钱自己要去北京,回来以后自然也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去过北京。
所以我把马晓晨买给我的一行李箱东西私藏起来,绝口不提这三天去了哪里。
郑大钱的家里是开小饭馆的,相比我而言他家就是小康家庭。一次我去他家店里混饭吃,他告诉我说要去太原打工,问我去不去。
我说:“我觉得吧,去太原还要交房租交水电费,也没人给自己做饭吃。所以还是不去了。”
他说房租的钱我来出,我们合租一间房,将来就职创业,不用多久就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整来的这些一套一套的说辞,想着该怎么婉拒才不会让他失望。
临走的时候他说:“你再好好想想,难道你想在这破地方呆一辈子吗?”
过了一天我迫不及待找到郑大钱,表态说要跟他去太原。
事情的转机是这样的:早上我一如往常的去酒店上班,再一次见到了领班那张肥肉横生的脸。
我们这个部的服务员一共有13个,那领班却很喜欢点我的名,让我额外干许多事情。好像上辈子抢了这厮的女人似的。
第6章 说走就走的打工 '本章字数:2937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8 11:23:20。0'
我心说要是老子不是为了五斗米,早他妈弄死你丫了!
我来到酒店后,意外地没有见到领班,估计他今天有事请假,心下松了口气,这一天终于不用再看到那张厌恶的脸了。
结果过了一个多小时,这厮行色匆匆来到酒店,找到我问:“昨天529房间是不是我打扫的?”
我说是。
他又问我有没有看到客人遗失的钱包。
我说没有,但他却十分肯定的认为是我偷拿了客人的钱包。在争吵的过程中他说:你知道昨天的客人是谁吗?他的钱包你也敢偷?
我自然不知道昨晚住529房间的客人是谁,即便是县长的儿子或者他爹姓李都跟我没半毛钱关系,我只知道我没有看到过什么钱包。
对于这样黑白不分,混淆是非的败类,我只用了两拳就把他撂倒在床上,接着把房门锁住,没有人知道房间里发生了些什么。这一招我是跟教语文的老赵学的。
看着就在几秒钟前还嚣张挑眉的死胖子在我的拳脚之下颤抖**,直呼饶命,当时我的心情是很爽的。他的一副名贵眼镜也被我踩在脚下,变成粉末。
不戴眼镜的胖子看起来眼睛小的不行,加上一张地包天的嘴,那样子看起来更加的丑陋不已。
酒店里有不少健身器材,我经常趁没人注意的时候过去练两把,肌肉比在医院之前的状态还要好。
我拳拳到肉,把这些日子以来受到的怨气统统化为力量发泄在他猪一般的身体上。
他喊得越大声,我打的越起劲。最后我把他的嘴给打破了,直让他疼的失去了喊叫的能力。
终于,我打累了。拳头上沾满了血迹。我往白色的床布上抹了一把,对那领班道:“这活老子不干了,老子辞职!”
“王小明,你丫给老子等着!我知道你家在哪,老子非把你家端平不可!”
郑大钱得知那厮要来报复之后,一拍桌子道:“操,什么人敢找我们东城五霸的麻烦,弄死他丫的!”
他打电话给了黄继锋,还要打给杨彬的时候我拦住了他,他还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
我说,让黄来就行了。
黄继锋的大学就在临汾。郑大钱一个电话过去,不消两小时,他便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当中。东城五霸有我们三人,足可以无视任何当地的势力。
我指的是学校的势力,跟社会上的人比,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还是太嫩了。
所以为了以防万一,郑大钱把黑虎会的哥们也叫来了。郑大钱从小学就在此帮派里混,虽然年纪比较小,但资历却很老,现在已经坐上了第五把交椅的位置。
这帮人在我家中汇聚,我妈去上班还没有回来。于是我们挤在狭小的客厅里打起了扑克,坐等任何意外事故的发生。
客厅的面积原本不小,但容纳了如此多的人后就相对显得拥挤。
这群人都喊郑大钱叫五哥,有个年纪都能当他爹的人也这么叫。我不禁暗中感叹,果然是江湖帮派,规矩就是严明。
而郑大钱这厮也摆出一副老江湖的手脚说:“在我兄弟家别乱来,都给我老老实实的打扑克。”
我们分成了三桌,两桌在斗地主,另一桌玩七王五。而我坐到了七王五这一桌上。
气氛很快活跃起来,那个自称要让别人老老实实的郑大钱第一个呼喊起来:“操,老子的五十分啊!就这么没了!”
在他的带动下,人们的喊叫声此起彼伏,聒噪地如一堆被阉割的鸭子。电视里在放黑白抗战片,指挥员说:“同志们,为了胜利,冲啊!”
这声响亮的口令让我们精神焕发,如临战场。
游戏的过程并不是那么值得叙说,只有撂牌、收分、扔钱三个简单的过程。有两个狠角色奉行一直存分不出的政策,当然,这样在最后收分的时候可以博一回。我的运气不好,一直接不到分,每一把完了分都不是最多的,身上的76块钱很快输完。
这时候,那个指挥员被子弹射中,像一切抗战片一样,他并没有立刻死掉,而是用颤抖的一只手从胸口的衣兜里摸出一张褶皱的纸币说:“政委,这是我这个月的党……费……”
相比指挥员,我的钱却送给了一群流氓。他们离开我家后,会用这些钱去喝酒,扥迪,把漂亮的妹子。我宁愿把它献给党,然而我并非党员。
时间就像一只什么什么的小马驹,一个下午的时间转眼过去一大半。一切风平浪静,那个号称要掀了我家房子的肥领班不知道龟缩到哪儿去了。
就在我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逞逞口舌之利的时候,窗户外面的街角处,一彪人浩浩荡荡闪进来。他们手抄铁棍、木棒等物,面色狰狞。
为首的两人一个正是那肥物,另一个,另一个居然是李哥!
李哥是马晓晨家跆拳道馆里的教练,我曾经在那里玩耍之时,和他建立了深厚的交情。他还辅导过我动作,手把手训练过我的体能。
李哥是道馆的首席教练,除了马晓晨她爹,下来就数他最厉害,早早腰上就缠上了黑带。而且他长得一表人才,年纪也不到三十,一头长发在他甩腿挥拳的时候飘逸摇摆,很是潇洒。
县里的所有帮派,包括黑虎帮在内,成员都是些社会上流窜的小混混,这些人善于打群架,用气势唬人。只有像李哥这样武行出身的人,才是真正的打架好手。
我很少崇拜过谁,李哥是我目前为止的唯一崇拜者。
要女人爱慕男人很容易,因为爱慕和虚荣本来就是女人最喜欢的两件事,但男人崇拜男人是挺难的一件事情。而我就是这么的崇拜着李哥。
郑大钱顺着我的目光向外看去,瞬间热血沸腾起来:“兄弟们,人来了,抄家伙!”
大家把事先准备好的各种凶器吵起来,以潇洒的姿势迈门而去。
这时对面那帮人也迎了过来。
李哥一见是我,凶狠的表情瞬间解冻,他冲我笑了笑,我知道,今天这架是不用打了。
这样也好,在自己家门前打架,我是不想的。我妈也快下班回来,若是让她撞见,影响也是不好的。
“李哥,就是他,害我在医院打了半天吊针!”领班指着我,凶狠的狂吠道。
李哥啥也没说,直接以豹的速度,熊的力量抽了领班一个耳光,把他新配的眼镜打掉在地上。
身后的那帮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一群人,以及我周围的黑虎会成员都是为之一愣。
他们肯定都在想,怎么自己人打起自己人了?只有我知道是怎么回事,顿时生出举世皆睡我独醒的豪情来。
“妈的,他是我兄弟!你让我来打我的兄弟,你他妈胆挺肥啊!”李哥指着肥领班的鼻子臭骂道,接着在他身上一顿拳打脚踢。
李哥动起手来,不是我这样的货色能媲美的,而且他下手更狠,力道更足。肥领班看来又要在医院躺上几天了。
李哥身后的一伙人都不敢肆意乱动,无一例外眼睁睁看着,呈袖手旁观状。
“告诉你,以后再敢打我兄弟的主意,我踏平你全家!”李哥俯视着在地上打滚哀嚎的肥领班说。继而他整了整有些褶皱的风衣,向我们这边走来。
抽出一包烟,李哥对我们道:“误会,一场误会。不知道打的人是小明。”然后他给我们每人敬了一支烟。
但他没有给我,因为他知道我不会抽烟。然后拍拍我肩膀,和我寒暄了两句。
最终这场威胁以肥领班一个人的受伤而告终。所有人都散了以后,我把李哥请到家中,沏了一壶茶。
我找他谈话是有目的的。因为他和马晓晨的关系形同兄妹,马晓晨很听李哥的话。要不是李哥年纪的关系,估计马晓晨早就是他小情人了。
我就寻思着让他给马晓晨多说几句我的好话,让马晓晨放弃王俊超,和我交往。
李哥端起茶杯放在鼻子前闻了一闻,道:“好茶!”接着一饮而尽,完了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小明,我早看出来你对晓晨有意思。放心,这件事情交给我了。肥水不流外人田,晓晨那么好的孩子,我也舍不得让外人抢走了。”
这话说的我心里暖洋洋的,心中对李哥的崇拜之情不免又增添了几分。
晚上我收拾起了行李,马晓晨买给我的那个行李箱正好再一次派上用场。这个行李箱的空间很足,事实上我的行李只填了一半,若不放点棉被什么的厚重之物,根本就填不满。
我把韩凯超送我的那支笔也一并带走,作为和那个小妞曾经共同相处过一段时间的纪念,然后和郑大钱踏上了一段说走就走的打工。
第7章 瘦猴,狗,张凡 '本章字数:2781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21 18:18:34。0'
如果我没有去过北京,那么下了太原火车站之后的反应估计会是:“哇哦,这里的楼房好高哦!”
或者是:“哇哦,这里的马路好宽广哦!”之类的赞美。
事实上,当一个人开惯了宝马,回头再开夏利的时候,会忍不住骂道:“操,这也叫车?!”
和郑大钱站在车站外的广场上,我举目四望,忍不住骂道:“操,这就是太原?!”
来来往往的人流很多,形形**,从我们身边穿梭而过。不远处有人推着小车在卖小吃,看到他们我感到腹中饥饿,拉着行李箱走过去,买了一个煎饼之类的东西。
妈的,真难吃!一时间我对这里的印象又降低了几分。
郑大钱说:“妹子,你着急什么?走,我们去吃德克士。”
“妹子”是郑大钱对我的昵称,我也是这么称呼他的。
如果我真的有一个妹子,而她长相也很乖巧的话,我愿意用全部的爱去呵护她。这足可见我和郑大钱之间的感情是多么的深厚。
而我也很迫切的希望拥有一个真正的妹子,在没有得到之前,只能暂且这么叫郑大钱,画饼充饥。
我们拖着沉重地行李进了那家叫德克士的快餐店,点了很多东西。当然,钱是郑大钱付的。他答应过来太原后要包养我的,一直到我挣到钱为止。
坐了好几个小时的火车,又饱食了一顿,头脑自然有些犯困。趴在那里眯着眼睛打起盹来。郑大钱的德行跟我一样,他的脑袋很大也很圆,倒在桌面上就像一枚大西瓜。哦对了,他是个秃子。
在我浑浑噩噩似睡非醒之际,隐隐然感觉有人在翻我的裤兜。我立马警觉的直起腰,看到一个无比干瘦的混小子正伸出一只比筷子还细的手指,猫腰翻动我的口袋,而我的手机就装在那只口袋里面。
妈的,小爷的手机你也敢偷!
我揪小鸡也似的一把将他揪了起来,他的身体很轻很瘦,直接被我拎起悬在半空。
我一拳砸在他的眼窝上,这一举动惹来了周围许多目光的注视,也把郑大钱闹醒了。
“怎么回事?”他揉着自己的胖脸问。
“这货偷我手机!”我愤愤然道。
“操,最见不得这种小毛贼了!”郑大钱显得比我还要气愤,抡起手掌作势欲扇。
毛贼这时开口求饶道:“大哥,我两天没吃饭了,不然也不会偷你们东西。”
我一听是东北口音,更加激愤异常,“没吃饭怎么了,没吃饭就能偷人东西了?”说话的时候我不住的用手掌往他脸上拍。
“哎,你怎么打人啊?”隔壁桌一个中年妇女看不过去了,指责我道。
“算了,一个毛贼而已。”郑大钱怕惹是生非,尤其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于是说:“让他滚吧。”
我只好松开了手,指着他脑袋说:“下回注意点啊!别再让老子逮到你!”
他点头哈腰灰溜溜迅速逃出门外,郑大钱坐了回去,拿起没喝完的可乐吸了起来,感慨道:“现在的人啊……”,与此同时另一手往自己装钱包的口袋摸去,一摸空空如也:“……太他妈不是东西了!”
“操,我钱包被偷了,一定是那小子干的!”他拉起行李箱就往出赶,我紧跟其后而出。
“站住!”郑大钱用犀利的眼光紧紧锁定那瘦小子的背影,风风火火地紧追不舍。行李箱与地面摩擦发出“哗啦哗啦”刺耳的的声音。
他像一条狗似得追了三条街,终于将那个不知好歹的小子拿下。别说,这小子瘦的跟猴一样,但跑起来时速绝对上30了。
要知道郑大钱可是有名的奔袭好手,这本领归功于曾经他无数次的与人殴斗,本着打不过就跑的原则,他的这项本领练就的可谓炉火纯青。可能是拖着行李很不方便的原因,也可能是瘦猴的体型瘦,面积窄,风阻低,所以三条街才将他拿下。
“妈的,老子钱包呢?”郑大钱先是用自己蛮横的身体把那个倒霉蛋压了一阵,接着掐住他的脖子又前后左右摇摆了一通。
我手搭在行李箱的拉杆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对瘦猴的遭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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