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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重生之魔血沸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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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自洪荒末期,人类诞生以来,万年时光匆匆而过,时至今日,历史上不断涌现的英雄豪杰不胜枚举。发现并教会人们使用火的祝融、推广稻谷种植的伏羲、冶炼铸造之法的发明者刑天、医药之祖神农、乃至距今最近的一位神祗—圣王玲珑,每位都做出了对人类生存至关重要的伟大贡献,乃是当之无愧值得尊敬的神祗。除开这些神祗之外,其他英雄豪杰也犹如过江之鲫,统一世界建立圈那帝国的成吉斯翰、推翻已经堕落的圈那帝国建立圈腻斯帝国的李石民等等,这些人也建立了不朽的丰功伟绩,令人景仰。 我,中华国唯一也是最后一任的史诗官,对英雄豪杰毫无兴趣,他们只是我笔下的创作素材,虽然我敬佩他们的丰功伟绩,但他们不会在我心里存留。然而,只有一位在世人眼中算不上真正大英雄的英雄,只有他真正的触动了我的心灵。虽然他做过错事,曾为恶一方;虽然他有时候会情感战胜理智,使战争失败;虽然他不是个大智者,甚至有些笨;虽然他并不是武功天下第一,只是个万年老二,但在我心里,他比任何英雄都值得尊敬。他是一位争议人物,很多人认为他一生的功过相抵,然而人们并不了解他为何会做出那许多错事,而我,恰恰了解。 经过对知情者的取材求证,加以本人在佣兵王身边的亲身经历,历经十载,终于整编出这部《魔血沸腾》。 在此书中,我将陈诉佣兵王莫离真实的一生! 由于小说非我之长,乃业余之作,如有纰漏,敬请见谅! -史诗官陈寒 中华纪元二一零九年春
起 三个美女与一个男人
惨烈的人魔大战虽然早已落下帷幕,但战争的所造成的恶果依然令人类和魔族双方都永远无法忘记,那场一度令双方都差点整个种族灭绝的战争。劫后余生的人们,对和平的生活无比珍惜。 早已深刻了解战争是怎样一种东西的各个种族都放下兵戈。实力最强的中华帝国如今也放下第一任皇帝当初制定的制霸天下策略,不再以狼的姿态四处攻城略地。人类世界虽然未能统一,却已不再混乱。连魔族这样极具攻击性的种族都开始和人类和平往来,以魔界特有物产和人类做着交易,弥补魔界资源的不足。 时间如流水,大战十八年后的今天,世界已经从毁灭性战争带来的创伤中恢复过来,生机盎然。小溪清澈,花鸟虫草,珍奇异兽,这些就算是战争爆发前也难得一见。人魔大战中人类伤亡无数,现在整个中华帝国总人口也不过两千万,所以极大减轻了对坏境的破坏。这对环境保护来说是好事,只是……那代价未免太大了。 路上风景再好,一行两人此时也完全没心情欣赏,在他们心里,有着很重要的事情——远比帝国最高权位更重要的事情。 随手一掌就将突然跳出来拦路的山贼击飞到小山的另一面,娇俏的少女嬉皮笑脸对身边的小个子少年道:“陈寒,看见了吧,你要是再唧唧歪歪,刚才那个山贼就是你的榜样!” 阿弥陀佛,可怜的小山贼,少年心下为那名连自己这一众名人都不认识的山贼超度,同时心下后悔不迭,当初真不该建议她去学武功啊,搞的自己现在被压迫成为了她专属的跟班而无法翻身。 “芷卿,你走错方向了。他的气息在东南方,我能清楚地感觉到。”少女刚才说话的声音明明是明快清脆的,然而这句话忽然转为了轻柔,仿佛换了个人。 “是吗?哦,对不住,你知道我的方向感一向那个……” 两个不同的声音语调从同一个身体发出,似乎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在说话,然而少年似乎早习以为常,一点都不吃惊。 “恩,韶华你这么说我很赞同!”少年很认真地点头。 “嗯?你说什么?”似乎有一股杀气从少女身上散发出来。 陈寒立马闭嘴,唉,咱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快要见到他了,心情好激动啊。你这冰山有没有这种感觉?” “什么冰山啊,不要胡乱给人起绰号。我的心情和你一样,只是不知道转世的他见到我们还记不记得我们呢?唉,伤脑筋。” 原本应该在皇宫里的现任女皇陛下和大丞相不带一个护卫,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若是让人看见,又将为中华帝国皇室厚厚的不可思议事件记录薄增加新的一页。 ——————————————————————————— 昆仑山一个山谷中的茅屋前,持剑的美丽少女已经守卫了一个昼夜,疲惫不堪,但心情却激动不已,这一天已经等了十八年,终于到来了。 “乾坤镜显示他身处中华帝国东南一个小村庄,你只要往东南去,凭借身上的玄灵玉你便能找到他。莫陌,你去吧,为师要离开此界,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到人间界。”茅屋中传来的声音中有一丝疲惫,没有任何感应,光凭神力推测一个人的转生位置和觉醒世界,强者如她也有些吃力。 世界上有神的存在吗?在十八年前,莫陌坚信,绝对没有。然而现在,茅屋里却惊世骇俗地住着一位神明。若不是她偶然到人间界游历,世界上就不会再有莫陌这个人的存在。 相处了十八年,莫陌当然了解师父决定一件事情就无法改变的性格,虽然不舍,却只能道:“师傅,那弟子去了,您要早点回到人间界来看我啊。” “为师有句话要交待你,你既然决定去找他,就不要妄自菲薄,幸福要靠你自己争取。呵呵,那个小子,为师也很喜欢。面对那两个情敌,可不要轻易认输啊。” “恩,明白的,弟子拜别!” 如果人生能够再来一次的话,不管发生什么,我也不会离开他。 ——————————————————————————— 夜深了,某个不知名的小村庄里,一名少年在山坡上呆坐着,看着夜幕上的繁星,心乱如麻。寂静的坏境,优美的夜景,并不能平定他的心绪。 为什么今晚心里总觉得会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发生呢,明天还有考试呢,睡不着可怎么办?曾经有个道士给自己算命,说是自己在十八岁这年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难道就在今天吗? 少年为自己心底那莫名其妙的感觉苦恼不已。 嗯?什么东西飞过来了?仙……仙女?少年下巴都快掉地上了,好漂亮。可是为什么明明没见过,心里却觉得好像非常非常熟悉呢?那种温馨却又热血沸腾的感觉! “你……你是谁?别过来?妖怪啊!”没见过世面的少年发出惊慌的声音。 娇俏的少女,说着柔和的话,向等待了十八年的人缓步走过去:“呵呵,莫离,你快醒醒吧,快想起我们,想起以前……” “什么?又来一个!”一个持剑的美丽少女突然从天而降,少年顿时大惊失色,难怪觉得有不得了的事情要发生,原来今晚注定要撞妖!只是这些妖怪……真是美丽可爱。 “哥,我来了!”即使强行令自己声音显得平淡,众人也能从莫陌的微微发颤的语音中了解到她情绪的激动。 莫离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打通了,一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画面纷至沓来…… 他回复了前世的记忆,会选择谁呢?徐芷卿(韶华)、莫陌看着发呆并且浑身冒着紫色火焰的莫离,心中紧张的程度并不亚于当年与魔族最后一场战争时的紧张。 人魔大战,关系到人类的存亡;而莫离的选择,关系到自己的幸福。两件事,在美女们心中并没有轻重之分。 ——————————————————————————— 远远看着这些的陈寒抬头看着夜幕繁星,不由想起了往事。 那些关于佣兵王柔情万种却又热血沸腾的往事!
第一章 站住,劫色劫财
历史的转轮从未停止过,让我们谨记吧,居安思危!-《史记&;#8226;;佣兵王传》 外面北风冷冽如刀,但悬浮在上海城上空的天空之城在结界的笼罩下却是风和日丽,法术创造出来的小太阳发出金灿灿的光芒,照耀在站立于一座高塔塔顶的六个人身上。 尽管不为大部分人所知,但这六个人绝对具有主宰脚下这一亿多生命的力量。 “看看地面上蚂蚁般密密麻麻的普通人类,你觉得,他们能活下来的,会有多少?” 说话的是中间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全身隐藏在白色斗篷下,散发着一股阴沉萧杀的味道。 “大概会有五成左右吧,会不会太多?” 斗篷男子道:“差不多了,死得太多的话也会很烦恼啊,人手不足谁来种田。我们还不是神,不吃饭也是不行的。想到那种大场面,我就禁不住地兴奋。有几百年没有这种感觉了,我快记不清了,哈哈哈哈……” “呵呵,我们都有同感。要不然,也不会跟你一起……发疯了。” ——————————————————————————— 被形容为蚂蚁的普通人类大部分依然过着平凡而忙碌的生活,几千年来,只有极少数处于人类顶层的精英人类才知道,在这平静的世界里,有超凡的力量存在。 打扫完教室,丢下扫把,莫离看看外面漆黑的夜幕道:“我送你回家吧,最近出了很多事,晚上不安全。”他倒不是找借口,最近抚州城有一伙劫匪专门在晚上打劫路人,砍死了三个人,闹得人心惶惶。 想起最近发生的事,郑璐眼中明显有些恐惧,点了点头道:“恩,谢谢你。” 晚自习结束时已经是十点半,二人被罚打扫教室卫生,任务完成已经到了十一点多,路上完全看不到行人。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寒风萧萧,冻得人直想往火里跳。 “很晚了,要不你先回去吧。”郑璐不好意思的道,“我家也不远了。” 莫离家在她家相反方向,要送她回家势必会将路程拉长三倍,但他全然不在乎,甚至都感觉不到寒冷,他小声而又坚决地道:“没关系,反正没多少路了。” 听出他话里的坚持,郑璐低着头道:“那好吧,谢谢你。” 莫离笑笑道:“你太客气了,同学两年,这点小事何足挂齿。你的手,现在还疼得厉害吗?” 同窗两年了,尽管双方心里互相有着好感,但以莫离平日寡言且有些自卑的性子,要不是今天偶然的机会,估计到毕业了他们也不可能这么走在一起。 按照二中的惯例星期一必须升国旗,每个学生都要按时到达操场。而校长的严厉路人皆知,就是学校里的混混也不敢缺席升国旗仪式。今早莫离和郑璐在校门口碰上,一同急冲冲地赶往操场上本班的阵营。但不知是幸运还是倒霉,由于地面积雪成冰的缘故,郑璐滑倒并伤到了手。莫离果断地拉着她去了校医室,把校长的严厉和随后要来的惩罚放在了脑后。不过仅仅是罚打扫教室一个星期,这真是很轻的处罚呢—相对以前的例子来说。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改变需要一个契机,这个契机,可能将两人之间的关系由陌生人变为朋友甚至恋人,却也可能将一对爱人顷刻化玉帛为干戈。而很多时候,这种契机并非人为能掌握的,因此,未来才充满了不可预见性,有些人对此充满希望,而有些人对此充满了不安。 郑璐摇摇头,有些调皮地笑着道:“没事,已经不疼了。呵呵,以前没发现你这么体贴人啊。” 莫离尴尬地笑笑道:“没有机会表现嘛。” 说着二人已经走进了一个小巷子。由于在这片地区已经是属于老城区的边缘,连个路灯都没,巷子在夜色中一眼看不到头,令人深觉恐怖。巷子两边都是堆放货物的仓库,因此到晚上除了路过的几乎没人会出现在这。 郑璐握着莫离的手此时不由紧了一紧,人本身对黑暗有着天生的畏惧,她还从来没这么晚回家过呢。莫离呵呵笑着,自然的搂住她的纤腰,说:“不要怕,最近抢劫的那伙家伙从来没在这片地区活动过,他们都在新城区活动的。” 长这么大到今天才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现在就作如此亲密状,莫离心跳频率一路飙升,郑璐也是羞的不说话。两个人的发展实在太快了,让莫离感觉好似乘着火箭升空,脑袋都晕乎乎的。 二人准备就这么无言的一直走下去,静静地想着今天的事,莫离不由暗叹世事难料,昨天两个人还没说过几句话呢。 “哎呦,还是对小情侣呢。”一个讨厌的声音从前面一个角落的阴影处传来,接着一伙人跟着笑起来,明显的不怀好意。 莫离顿时脸色大变,只是却看不出什么恐惧,只是有些慌乱。 五个高大的身影慢悠悠的从暗处走了出来,每个人手中都是一把片刀。这种刀是小混混们械斗的利器,十分锋利,一刀下去往往带下大片皮肉。 此时莫离身体不由得微微发抖,最近极为猖狂的抢劫杀人团伙正好是五个手持片刀身材高大的歹徒,眼前这五人…… 郑璐早已躲到莫离身后,身体都在剧烈的颤抖,莫离能感觉到她的心跳频率飙升,握着他的手手心全是汗水。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一个带着绒布帽子的歹徒靠着围墙,点了支烟,猥琐的笑着道:“老大,在这鸟不拉屎的巷子守了大半个晚上一点油水都没捞到,想不到刚要走,却有只小肥羊送上门来。晚上兄弟们性福了,哈哈。” 莫离呼吸顿时急促起来,右手剧烈颤抖,也不知道是出于气愤还是害怕。 前面的三个歹徒让开位置,让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家伙走到前面,看他们恭谨的样子,应该是他们团伙的老大。那人阴笑道:“哦,让老子看看长得怎么样。” 当看清楚此人的脸时,正在害怕的小情侣下巴都掉到了地上。 “是你!”歹徒老大和小情侣三人异口同声地惊呼。 这个混蛋老大不是他们班的王彬么!这个整天逃课的打架王什么时候成了牛哄哄的抢劫杀人团伙老大了,不会是冒牌货吓人的吧?这个想法顿时将莫离郑璐二人的恐惧冲淡了不少。 站在王彬右侧的歹徒迟疑的道:“老大认识他们啊,那怎么做?”放了?风险太大,万一这两个家伙跟条子报案就完了。 “灭口!”王彬毅然向莫离走过去,手中的片刀闪着寒光。如果莫离二人没有看见他的相貌的话,他会放过二人,毕竟同窗两年多,就算之间没说过几句话,也不能说没有感情。然而此时权衡利弊,王彬立刻下了决定,能在一个月内连杀三人的自然不会是良善之辈。 没想到王彬这么心狠手辣,莫离怒了:“想不到你竟然成了杀人犯,连同学都不放过。”郑璐刚想说什么,只听莫离轻声道:“你快跑,躲起来报警,千万不要让他们找到。我拖住他们。” 眼前的情况想都不用想,跑不了唯有死,郑璐几乎都要哭了出来,带着哭腔道:“不行,我们一起跑。” 情况紧急,哪容得他们两个拖拉,寒光闪过,王彬手中的刀已经砍了下来,目标是莫离的脖子。解决了男的,那女的能跑哪去,因此其他人并没有急着冲上来,而是等着看血花飞溅的那一刻。 莫离一个侧身,右手搭在郑璐左肩。那一刀落在莫离肩头,鲜血四溅。没有惨呼,但是郑璐感觉到他握着自己肩头的手猛然一紧。莫离几乎咬碎钢牙,忍守着剧烈的疼痛厉声对郑璐道:“快跑,快点!” 郑璐秀目中泪光盈盈,转身就跑,她自然不傻,就算留下也不会改变什么,不如拼命逃跑,找机会报警。 黑暗中莫离似乎看到一道泪光在空中飘过,心里百感交集。 “雷子豹子追人,这里交给我和黑子麻子。”王彬恶狠狠的扬起手中的刀,砍了下去。 正在抽烟的歹徒正想冲出去追人,看到眼前的景象却不由止住了脚步,张大了嘴。只见王彬的片刀一半没入莫离的左肩,他脖子却在一刹那间落入了莫离的右手中。一个不到一米七的人捏住一个身高一米九的人的脖子,看起来有点滑稽。但黑子却一点都没感觉滑稽,莫离挨了那么重的一刀,居然还能出手。 “谁都别想过去!”莫离怒吼,捏住王彬脖子的右手猛然收紧,王彬脖子顿时发出骨骼快要折断的声音。 王彬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愤怒和杀意,从嗓子里挤出一句话:“先杀了这王八蛋!”同时使劲想拔出莫离肩头的刀,但在刀却纹丝不动,好像嵌在骨头里了。 拉扯之下,莫离痛得几欲昏厥,但他知道此刻他不能倒下,眼中隐隐似乎有血色红光冒出,咬牙切齿的看着王彬,一字一顿的道:“你非要逼我不可?” 郑璐一边哭一边拼命的跑,忍不住回头向莫离看去,隐约看到几条人影手持利刃向前面一个人影砍下。
第二章 发泄了变态欲望
每个人都梦想拥有的,给佣兵王带来无限好处,却也带来莫大痛苦与不幸的能力。-《资治通鉴·佣兵王本纪》 次日,阳光明媚,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是个冬天里难得的好天气。 郑璐从房间里走出来,心里全是问号和担心,刚才那个警察说的是什么意思,莫离不见了,五个歹徒全部死得惨不忍睹?这怎么可能!莫离伤得那么重又到哪里去了…… 见女儿出来了,郑璐的父母急忙上前抱住女儿,问有没有受伤,她母亲更是哽咽起来。从昨晚接到通知,他们就一直守在派出所里,只是因案情重大,郑璐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不允许和外人见面。 看到父母憔悴的脸色,郑璐分外能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回到家,坐在被窝里看着电视,郑璐满脑子想的都是莫离。他到底哪去了,她已经给派出所打了五个电话,得到的却仍然是没有找到莫离的踪迹的消息。 “现在是午间新闻时间。本市110于昨晚十一点四十八分接到报警称最近罪行累累的抢劫杀人团伙正在老城区罗家巷行凶,XXX派出所立即出动三十名干警,”抚州城午间新闻主持人面无表情的念道,“干警们赶到现场,五名歹徒已经死亡,经确认五名歹徒确是最近猖獗的抢劫杀人团伙。现场并未发现其他人的踪迹。经证实,五名歹徒以二中高三(3)班学生王彬为首……” 莫离,你到底在哪?千万不要出事啊! ——————————————————————————— 派出所内,一个小个子警察脸色苍白的对一个胖胖的警察道:“你是没看到当时的情况,你要是看到了保准你三天吃不下饭。我么,嘿嘿,自然比你要强多了。”说着,夹起一块刚买来的卤猪肉放进嘴里。 “切!死人我又不是没看过。有什么。说得那么吓人。”胖胖的警察昨晚留守派出所没随队出动,不屑的道,“现场到底是怎么个情况,说说看。” 小个子警察想了想,突然冲进厕所,哇哇吐了起来。 “哈哈哈哈,这小子明明胆子这么小,还充好汉。”胖警察大笑起来。 旁边一个高个子也是脸色苍白,道:“胖子,你别说,要是你去了保准你比他还惨。” 胖警察仍然满不在乎:“那你说说。” “我们接到报警之后立刻出动,不到十五分钟就已经感到罗家巷。现场……现场到处是血肉块,周围的雪全部被血给化了。五个歹徒全部被拆成了一个个部位,扔得遍地。连脑浆都被掏了出来,流得到处都是。内脏全部被扯出体腔,屎尿横流。我当时看到低头就要吐,手电照在地上,正好看见一颗人头……”说到这,高个子警察有些发抖,“那颗人头,眼睛被人挖了出来,吊在眼眶外,脸上的肉似乎被人用手揉搓过,血肉模糊,连鼻子嘴巴都分不清了。头盖骨也被人硬生生的掀了开来,简直……简直……” 高个子警察说不下去了,胖警察已经冲进厕所吐了开来。 外面阳光明媚,高个子警察却觉得周身冰冷,到底是谁手段这么残忍。那个女孩的同学?不可能。不过那人又到哪去了,怎么现场发现不了他的踪迹,那女孩不是说他受了重伤么。 ——————————————————————————— 好暖和,莫离拨开眼前的稻草,缓缓睁开眼睛,用手挡住刺眼的阳光。 此时他正躺在自家的厨房后的院子里,身上盖着厚厚的稻草,若不掀开稻草,绝对发现不了下面还躺了个人。他家在离学校很近的农村,房子还是老式的院落,家里有稻草并不稀奇。因此警察来过这里,没有太仔细地搜索,并未找到莫离。 莫离爬起来,检视了下自己的身体。除了衣服已经破破烂烂之外,他的身体半点伤痕都没有,全身干干净净,一点血迹都没有。见此状况,他不由苦笑一声,心道,早知道会这样。 妹妹应该吃过午饭上学去了吧,莫离心中想着,走进厨房,打开柜子,果然发现一碗炒米粉和一张纸条。 “哥,怎么彻夜不归啊,害我担心死了。米粉自己热一下。” 呵呵,莫离傻笑着。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除了早餐,每天的饭菜都是他妹妹做的。对这个体贴乖巧的妹妹,莫离真是疼得不得了。有次知道她被一个高年级的女生扇了一巴掌,他立刻跑到初中部,违背一向遵守的不打女人的原则,狠狠的扇了那个初三女生十个巴掌。而因此他落了个非常差的名声,毕竟打女人的男人是很受人鄙视的。这也是莫离唯一主动惹别人的一次。 吃过米粉后,莫离感觉舒服多了,休息了片刻后,走进自己的房间,换下衣服。收拾完之后,莫离把换下的破破烂烂的衣服拿到后院,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再在灰烬上烧了基本没有用处的书,故意些留下残章败页。 警察肯定要问自己昨晚发生的事,莫离已经打定主意耍赖,烧掉衣服以免被他们发现蛛丝马迹而穷追不舍,烧书是为了掩饰地面火烧的痕迹是烧衣服烧出来的。小心驶得万年船,谨慎点总是没错的。 一股沉沉的睡意传来,身体立刻变得疲惫不堪,莫离苦笑,这种状况又得持续半个月左右了。唉,每次出这种事,身体总会有段时间很虚弱。 虽然当时自己已经失去意识,没能看到那血腥的场面,但根据对自身的了解,莫离依然能想象出昨晚的情况。 王彬那五个人急于追杀逃走的郑璐,齐齐举起刀狠狠砍在自己的脖子上,莫离顿时失去意识。但五人丢下莫离追向郑璐时,莫离却提着自己掉落在地的头颅拦在了他们身前,在他们目瞪口呆的表情中,把头颅安在脖子上,向他们说出四个字母的组合:“FUCK!” 然后原本应该死透的人,扬手以灵力气势压得他们动弹不得,将他们一个个残忍撕裂…… 难得有一次发泄的机会,它怎么会轻易放弃,绝对会以最残忍的方式满足它压抑已久的变态欲望。 想起自己身体里的东西,莫离为那五个人默哀,你们受苦了。 实在困得不行了,莫离身子一歪,倒在床上,刚一沾到枕头,眼睛就睁不开了。 ——————————————————————————— 夕阳西下,红霞漫天。 莫离睁开眼睛时,一张娇嫩清秀无比的脸庞映入眼帘,精致的五官,粉雕玉琢。这张脸,在初中高中校花联合榜排在第一,比郑璐有过之而无不及,正是他妹妹莫陌。 莫陌一个星期前刚过十四岁生日,身体已经发育完好,该凸的地方凸,该细的地方细,玲珑有致。此时她穿着白色睡衣,和莫离面对面躺在一个被窝里,迷人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莫离。白色睡衣更衬得她肌肤白若几乎透明,令莫离一阵目眩。 眼见莫离醒来,莫陌高兴得抱住了他,钻进他怀里,骂道:“死大哥,昨晚干什么去了,现在才醒来。” “快去自己床上睡,这样像什么样子。矜持,矜持懂不。”莫离嘴上说着,轻轻的摸着妹妹的长发。 莫陌抬头盯着莫离的脸,不依不饶的问:“哥,你昨晚到底干什么去了啊,今天好多警察来我们家找你。你不会是做什么坏事了吧?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他们也来了,我骗他们你还没回来。” 在莫陌脸上看出担忧,莫离捧住她的脸搓了搓,笑着道:“你觉得我可能做什么坏事么。估计是那些警察要我协助调查什么案件吧,不过我还真不知道什么案件还要我去协助。” 印象中大哥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甚至别人欺负到头上来也基本忍气吞声,反倒是有时候自己替他出头骂人,因此莫陌对莫离的话深信不疑。 “那么多警察来我们家,真吓人。”莫陌拍拍胸口,一脸怕怕的样子,向莫离吐了吐舌头,可爱极了。 闻着莫陌身上清新的幽香,莫离心中充满了温馨的感觉,笑着道:“丫头,快去睡吧。已经十点,再不睡明天上课该瞌睡了。” “不嘛,我今天就要跟哥一起睡!”莫陌固执的说,一边死死抱住莫离。这个妹妹,有时乖巧,有时却固执得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莫离看她神色,也就不再多说。但身体上传来的感觉,令他有些不自在,只好闭目想着心事,转移注意力。 片刻之后,莫陌便已睡着,细细的呼吸令莫离胸膛一片温暖。 轻轻的抚摸着莫陌柔顺的长发,莫离不由想起往事。 莫离家世代务农,就在两年前,他家还是一贫如洗,后来父母思想活络了,和村里其他人去了浙江打工,家境才好了起来。莫离中考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入省重点高中二中,虽然学校减免了部分学费,但当时家里连五百块都拿不出来。四处借钱无果的情况下,眼看莫离就要因此辍学,莫陌却拿出了三百块,凑齐了学费。莫离父母为人老实厚道,用了各种手段追问钱的来历,但就算挨打,莫陌也不松口,只说是路上捡到的。后来她才私下里跟莫离说起,原来那些钱是在一个亲戚家偷的。当时她无意中看见那个亲戚将几千元钱放到抽屉里就出门了,心里很是气愤,明明有这么多钱,却连区区几百都不肯借。莫家家教很严格,莫陌从来没有随便碰过别人的东西,在道德和大哥的前途之间,在天人交战之后,她选择了大哥的前途,于是就偷了三百,刚好凑够莫离的学费。对于其余的钱她根本没有动它们的念头。就算如此,莫陌也因此愧疚了很久。 对于这个妹妹,虽然莫离口头上没有发誓,但是心下却已下定决心要照顾她一辈子,就算她未来的丈夫胆敢欺负她,莫离也会打得他变猪头。 不知道郑璐现在在做什么,应该睡觉了吧。想着郑璐,莫离马上沉沉睡去,仿佛永远睡不够似的。
第三章 梦与女人般的少年
异人总会有奇妙的际遇。-《中华史·佣兵王》 无边的黑暗中,莫离手握一柄蓝色巨剑,神色茫然。巨剑发出强烈的蓝色光芒,却也只能照亮方寸之地,在黑暗中,像一个蓝色小太阳。 仔细看这柄蓝色巨剑,似乎通体是以某种蓝色水晶打造,造型古朴。剑身刻着一条神龙,龙首直达剑尖,剑身两侧龙的双目处镶嵌着两颗红色宝石,发出一点诡异的红光。巨剑直立在地上足有莫离肩膀高,比莫离巴掌的还宽。 这个梦,自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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