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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转金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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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圣文,极道九转。    玄门八卦,晓地通天。能者,可上至青冥,下达九幽,一手荡乾坤,只手碎星河。登天之路,仅有一条,欲通过者,唯有杀杀杀!且看一普通少年如何林立星空之巅。九九世界,欲登极天!



第一章 太古诸天皆疯狂
  太古天界,三清天上天。

  此境之内,瑞光点点,春寒料峭,虎斑霞绮,山不知高几千丈,水不知深几千尺。其中各地山川均云墨缭绕,烟光骤起,浮岚暖翠,赪霞四溢;各地水势俱以苍烟懵夕,琪花玉树,云霞蒸腾,菁华流延,风月无边。

  延伸不知几许,有一宫阙横立高天,一眼望去,九天十月,无不失色,荣德瑞彩,无不低头。细细一看,不知宫阙几千万。周围祥云千朵,霞瑞四射,如同无穷无尽。

  “此次围剿他,也不知道能否成功。如果不能拿下此人,我们手持的神物,也就变味了,形同鸡肋。不仅不会给自己带来力量,反倒是会给自己带来无数觊觎与麻烦。”

  “成与不成,你我现在也难算尽。要想算出他的踪迹,几乎难于破青天,我等自豪的法力在这一道上,相差太远。只要他蒙蔽天机,通玄化日,即便是重伤之身,也难以被我们擒住。可知天界之大,无人知晓,千万法界,各有奇能,要藏起来实在是太容易了。”

  这两道黑影默默对视,片刻后终于有人开口道:“要开启至尊之地,非此人神通不可,我两此次联手突袭,等于是背叛了当年的宏愿,道心残缺将会越来越大,到时候是不是会覆水难收?”

  另外一人气息一滞,顿了顿,生硬地说道:“当年之事,你我皆已经知晓。师尊的选择,并不是我们,所以至今我俩才被那人压过了万万年。可如今,时过境迁,时间过了如此之久,师尊也没有能从至尊之地中回来,难道我们就要一直等下去,任那人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

  “可是……师尊当年……”

  “没有这么多可是了,做都已经做了,难道还要怕一个不知道回不回得来的人不成?如今天界,妖族势大,两大领袖杀伐果断,攻势凶猛,光凭我们能抵挡吗?反观我方各自为战,相互顾忌,敝帚自珍,如此又怎能攻无不克?”

  一人犹豫了,他有些踟蹰地开口道:“可我们这样做,且不说师尊一旦回来会不会放过我们。即便是我们三人也不能相互攻伐,难道你忘了当年师尊给我们三人服下的丹药吗?即便我们有心,也是无力。”

  另外那人听后高大的身子微微一震,仿佛遭受雷击。半晌后,他才回过神来,煞时有些凶狠地说道:“就是此丹,困了我们万万年,让我们万万年来都屈于他的脚下,否则我早就想领教一番那人的神功。师尊也当真是神机妙算,似乎早已经料到今日一般,不过他肯定没有想到,要击杀那人,根本不用我们自己动手。”

  “不用我们动手,你是说让……”

  “没错,想要打开至尊之地,必须要两门合一,如今他们只有一门,想要进入,必须听我们的要求做事。不然,谁也别想进入。”

  “什么?你想把此物给他们,这万万不可,这万世罪人谁当担得起?再说此物乃我们三人共用,没有那人的同意,我们如何能单独拿出来?”

  那人嗤笑了一声,笑容变得阴沉起来,森然道:“他当然不会同意,但是只要擒杀了他,他也没有办法反对了。到时候我们再趁势把对方的神物强取过来,他们一旦开战,定然两败俱伤,我们只要坐收渔翁之利就好。”

  “原来如此,善!那么先等天皇落网的消息吧,重伤的他,只要被发现,定然不是我们两人一合之力。”

  天界,羽山之中,一腹虫聚居地。

  大雨滂沱之际,夜幕之中,一道黑影从天际化身而来,速度虽快,但身形却有些不稳,摇摇晃晃,仿佛下一刻就要从高天之上掉落下来一样。

  羽山之中没有草木,地势急剧恶劣,只有一些荒泽恶兽生长在其中,夜晚时时能见一颗颗幽暗的眼睛在贪婪的俯视天极。

  “呼……”

  来人找了一处低洼之处停了下来,是一男子,长发披肩,长着一张俊美而英气的面容,只不过此时此刻,他全身都是血污,染红了浑身每一处地方,看起来有些诡异。

  他四处观望了一番,随后轻轻把左手按灾荒地上,立刻有霞光升起,看起来颇是玄妙。一个巴掌大的六十四卦浮现在了地面上,并且开始缓缓地旋转起来。

  这人一看卦象,整张脸立刻沉了下去,苦笑道:“六十四卦,卦卦呈现凶相,条条断绝生机,俱呈阴爻。至阴无阳,阴盛阳衰,转机已绝,说明我气运已经丧尽,上天没有生路留给我了。”

  他看着浑身流血不止的伤口,也不去治疗,这是道伤,寻常手段难以治疗,可现在的他哪里还有时间去寻找秘药,寻地静养?

  罢了,罢了。

  此人叹了一口气,说道:“没想到地皇与人皇居然会袖手旁观,看来他们也被蒙蔽了,怕是我一身死,接下来要对付的就是他们。没想到我方之中居然会出现如此叛逆,实乃千算万算不如天算,自己拼着受大伤害的代价,竟是算来如此一劫。若真让他们赠出我方神物,或许妖族气焰就会到达圆满,那时天界之大,怕也再无人能敌。”

  一念至此,他有自嘲地笑了笑,喃喃道:“自己都要身死道消了,还想这些干吗。只是我死后,我族人定然也会被其屠尽,那时我之一道,就真正的消散了。”

  他抬头仰望天极,灰蒙蒙一片,羽山之中,几乎每天都是大雨连连,少有中断之日,数年之中或许都难见一晴。

  忽而,他又大力地咳了数声,精血不断从嘴里洒落,每一次都能让他的脸色苍白一分。

  “唉,人之将亡,大道循环,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本就是注定之事,既然气数已尽,那么也就强求不得,不必执念了……嗯?”

  骤然间,他猛地睁大的眼眸,不顾一切,立刻把手重新按在地上,定睛一看,霍然开口大笑道:“果然如此,果然如此,天机不绝,天机不绝!刚刚看还没有一线生机,可一念至此,再复看,却已然卦象转变,绝处逢生。”

  他突然仰天长啸,眼中带着莫名的希望与狂热,如同在沙漠之中看见水源的旅人。

  “希望,这就是希望。幸好我早已经把它的分为两块,一块已经让龙马带走,一块留在自己身上。我想,你们一定会想不到,我会把此物天凡相隔,唯有我血脉之中可以保留。你们知道吗,此乃定数,你们费尽心机,仍是没能改变。”

  这时,不远方顿时有破空之声传来,咧咧之声在夜空之中格外响亮。

  那人看着远方的天际,自言自语道:“来得真快,这其中肯定有卦祖作梗,当年传他秘术,实乃一个大错误。不过……”他随后又笑了笑,脸上丝毫没有惧色,而是轻声说道:“可惜我已经先一步想到了对策,就比你们早一步。哈哈哈哈哈,此乃乾坤天数,就算你们紊乱天机,也难以撼动。”

  随后他的身躯开始发亮,整个天地之间,仿佛都受到了牵引,一同共鸣了起来,四周尽是金玉之音,菁华之光。

  只听这时远方天际有人立刻焦急地大声喝道:“不好,速速撤离,天皇要与我们玉石俱灭,陨石俱焚。”

  感到远方杀机大乱,如潮水一般一泄千里,这人就心中大快。

  “想要夺得我的躯体,换了他们来也没有用。天皇之威,触犯者死。”

  崩!

  天极地面瞬间光华大放,菁华,道纹,血气冲天而起,整个天地间神芒剧放,霞光遮天,过境之处,寸草不生,寸瓦不留。

  整个羽山仿佛都化为了一片光海,远处看去,尽是一片璀璨霞辉,汹涌而澎湃。

  伴随着华光之威,还有一句淡淡地言语不散,细细听去,如谶如偈:

  极道天数,亿万之力不可偏;定数之子,弹指一挥乾坤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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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觉醒来,星空已换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一个少年男子静静地看着苍天,默默地念叨着这一句千古名句。

  他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身材很是消瘦,看起来甚至有些病态,仿佛给人一种弱柳扶风的感觉。

  没错,就是弱柳扶风。

  虽然看起来用在一个男子身上不太合适,但此时却也找不出更合适的一个词来描述。

  他身高一米八出头,短碎的头发遮住了眉梢,看起来有些忧郁,不似同年人的开朗。

  此人五官很是清秀,给人一种极为干净整洁之感,目光之中清澈明亮,不过此时却带着一点疑惑。

  少年人的名字叫做伏君,感觉很老气,完全没有一点都市气息,反倒是更像古代的名词。

  他是孤儿,父母葬身在五年前的一次车祸之中,除了一份赔偿金之外,他仅有的就只剩下了父母留下来的房子。

  原本三人居住在八十五平米的房子中还稍显拥挤,可真正只剩下一个人之后,却仅剩下孤单。

  今天,是伏君与女朋友分手的日子,这是她第一个女朋友,青梅竹马长大,却还是离开了他。

  原本以为可以相守一生的人啊,就这样甩头离去,坚定决绝,没有一丝留恋。

  伏君只是一个普通孩子,现在一个人生活实属不易,除了周末在一家饭店做事打杂,几乎全部的时间都拿来陪女朋友。

  因为他知道,自己能给她的,不多,因此在他能力范围之内,他想做到最好。

  感情,每个人的第一次都是全情投入的,都妄想能走到最后,却中途才发现双方已经迷了路,再也找不到碰面的方向。

  在现代都市之中,浮躁与金钱占据了上风,喜欢就电,腻了就飞,游戏情场,变成了一种时尚。

  刚进大学,女朋友就变了,不再那么温柔,不再那么体贴。

  从前会为了伏君一颗棒棒糖微笑;现在却只会盯着时装美鞋。

  从前伏君只要一加班她就会心疼不已,嘘寒问暖;现在却只会不停地抱怨,催促他尽快赚钱。

  有时候伏君觉得,不读大学说不定就不会如此。

  大学,社会,会慢慢改变一个人,大城市的环境会让普通人也跟着躁动,内心不再安宁。

  伏君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年人,哪里能比得过身价千万的中年人,又哪里能胜得过天生有钱的贵公子?

  普通人,就是普通人,成功人士,上流社会永远只属于少数人。

  伏君拿出自己今年写给女朋友的情书,突然眼睛模糊了起来,泪水有些难以抑制:

  虽然我知道我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你也或许会碰到比我更加优秀的人。

  虽然你知道你不是世界上最好的,我也或许会碰上比你更加优秀的人。

  ……

  但,爱就是不离不弃,矢志不渝,虽然你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你在我眼中却是最好;虽然我不是最好的,但我在你眼中却是最好。

  这种凌驾于一切的感情,就叫做爱情。

  要知道对于爱情,忠贞下去很难,需要勇气;很多人在半路累了,倦了,乏了,因此抛弃了爱情,从此再也难以明白爱情的真谛,只能在最安静,最孤独的时候陷入迷惘和思索之中。

  最无助的时候,或许才会想起,曾经有一个人是自己说过要抱着一辈子的人;曾经有一个人是自己说过要保护一辈的人;曾经有一个人是自己能为她放弃一切的人。

  能为了她流泪,挨饿,疲惫,生气,开心,愤怒

  曾经有个人,自己曾经对她说过要相守到老,永远等待。

  若是你失去了,或许你日后的生活依然会幸福美满,但你心中对于爱情,却只有遗憾。

  誓言不可随意发,承诺也不可随意给。

  若是你曾经给予了一个人,你是否会觉得那的瞬间很美好,细心想想,或许那就是世人追求的爱情。

  人们有时候都很愚蠢,明明知道自己最想要的,可当真正的爱情来临之时,却仿若不觉,诸多顾虑。

  爱,就是你想一辈子和一个人在一起。

  但谁能坚持到最后?

  这条道路上太多困难,太多诱惑,太多无奈,太多不确定。

  可,正是如此,才显得爱情的难得,爱情的珍贵。

  相爱其实很难,需要在一起包容一辈子,需要忍耐很多无法忍受的事情。

  但,若是你真的想爱,渴望爱,就要付出全部。

  虽然世人常常说:在爱情的游戏之中,谁付出的越多,谁就跌落的越惨,伤的越深。

  可仔细想想,把爱情比喻成游戏的人,他们谁能真正的懂得爱情?

  扪心自问,谁看见了千古绝恋,心中不会产生一丝丝羡慕,哪怕你当时嗤之以鼻,但你的内心难道就没有产生过一丝悸动吗。

  因为我爱你,所以要付出我百分之百,两百,三百的力量。

  它能让我勇敢,做到从前做不到的事情

  伏君二月十四日

  唉,心中神圣的爱情,现在只能烟消云散,既然她已经不愿回头,自己又如何还能再去挽留?

  留住人,留不住心,又有什么意思?

  伏君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但沉静的内心之中拥有一颗谁也不知道的狂野。

  生为男子,就当顶天立地。

  这一直是伏君的人生信条,他看着天空,湛蓝的天空之中偶尔有白云飘过,像是一团软软的棉絮。

  一抹迷茫出现在了伏君的眼眸之中,他不知道他今后能干什么?

  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可他拥有什么才华,他自己也不知道。

  难道真的如小玲所说,我就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吗?

  和我在一起就看不见未来吗?

  普通的未来,她不喜欢,所以投入了不普通的怀抱,哪怕只是暂时的满足,也足矣。

  也许,真的就如她所说的一般,女孩子的青春等不起。

  但又有几个男人在三十岁之前能有小成呢?

  二十多岁,正是一个男人最没有钱最迷茫最看不见未来的时候,在这种时候又怎么能要求他们一掷千金?

  年少多金的人只是极少数,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都是普通人,只有百分之五的人才是有钱人。

  因此,妙龄少女们只能选择大叔投怀送抱,很简单,因为他们已经成功。

  伏君心想,如果两个人的条件相等,那么一定没有人愿意和比自己大十多岁的人在一起,这不仅仅是代沟,还有自尊。

  微不足道的自尊。

  漫步在人工河边,伏君开始思索起自己的未来,多少人怀抱梦想来到这个世界,又有多少人能在这个世界实现自己的梦?

  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

  白领?上班族?

  难道自己的未来,就只能如此了吗?

  伏君拿出一个乌龟壳,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看起来晦涩难懂,但他却拿着此物久久不语,静静地发呆。

  这是他们家中一直流传下来的古物,不知道有多少年的历史了,伏君的父亲曾经还开玩笑说:

  好歹家中也有一个古董。

  从小伏君就对古学特别感兴趣,在双亲仍在的日子里,他经常自己研究一些古代文字,奇闻异事,而且一弄就是一整天,乐此不疲。

  其中他对于八卦最为喜爱,翻来覆去的研究了无数遍,依然乐在其中。

  自己倒是能写得一手极好的毛笔字,不知道这算不算能力。

  他自嘲的笑了笑,用指腹摸了摸乌龟壳,仿佛在仔细的研究着什么。

  乾坤巽兑艮震离坎,这八个字究竟代表着中古多少的辛秘?

  没有人知道,因为历史早已经失传,现在人也没有几个人会喜欢捣鼓这些个玩意儿。

  这算是伏君的一个特殊癖好吧?不知道为什么,从小看见这些中国古国粹就让他着迷,不可自拔。

  仿佛天生吸引一般。

  夜晚,伏君静静地躺在床上,照例摸了摸玄黑龟壳,遁入了梦乡。

  然而,他不知道,这一夜之后,星空已变。

  ……

  乌绍国,偏远的一处山脉下,有一座小村庄,名为伏家庄。村庄不大,但显得很祥和,高大的栅栏围绕着村庄的边缘,以便于防护野兽的袭击。

  现在是冬季,风雪连天接幕,看起来一望无垠,远处山川银装素裹,分外妖娆。连栅栏之上都悬挂着冰珠,凝结着冰柱,看起来晶莹透亮,宛如冰箭。

  伏家庄之中却显得很是热闹,锣鼓喧天,爆竹乱鸣,杀鸡宰羊,热闹非凡,与寒酷的天气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今日是每年的年祭之时,所有人伏家庄的人都要出来候命,协助族长完成年祭的事务。因此大人们都忙来忙去,小孩子却显得分外的活泼,追逐嬉戏,你来我往,好不欢乐。

  但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之中,却有人没有出门,里面生着炭火,烧的通红透亮,不时之中还散发着“噼啪”的轻响。

  “温度够了吗?还觉得冷不冷,若是冷我就去再拿点柴火。”

  这是一个中年男性的声音,但此刻却听起来有些恐慌。

  “不用的,屋子里已经够暖了。”回答的是一个温婉女子的声音,她的话音很轻,就像是三月飞雨,飘飘柔柔,让人舒适。

  “那可不行,现在你可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还有孩子在肚子里呢,怎么说也不能凉着。”

  男子焦急的表情让女子心中一暖,十几年如一日,这个男子一直一如既往的待自己,做尽丈夫的责任。今日即将生产,也总算是了了他们多年的一个心愿。

  中年男子今年都三十好几了,本以为终生得子无望,谁能想到竟是晚年得子,让他如何不心情紧张。

  不多会后,一个老妈子走了进来,抖了抖身上带着的雪花,哆嗦了一下,说道:“外面真是太冷了,好些年没见着这般的大雪了,今年收成一定会很不错。对了,伏项,你就先出去吧,你一个男人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去外屋等候吧。”

  唤作伏项的中年男子点了点头,刚准备出去,又赶忙折了回来,想要和老妈子叮嘱些什么。但老妈子活这么大有哪里还能不知道他心中所想?

  “伏项,你不要太心急了,我接生了一辈子,不会错什么差错的,放心出去等着吧。”

  伏项有些憨厚的挠了挠头,就仿佛心思都被猜透了一般,讪笑了一声后便老老实实地退了出去。

  男子在屋外等候,看着窗外不断飘落的雪花,心中有些激动。

  第一次做父亲的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让一向稳重的他也禁不住内心的激荡。

  内屋开始渐渐传出惨叫声,伏项却只能焦急的在外屋来回踱步,额上大汗淋淋。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就在伏项几乎快忍不住的时候,突然从内屋之中传出来了一个脆亮的婴儿蹄声。

  老妈子把布帘拨开,抱着刚刚出生的小生命走了出来,微笑道:“母子平安,恭喜了,伏项,是一个男孩,你们这一门香火有后了。”

  中年男子听后释怀的一笑,说道:“快给我看看孩子。”

  老妈子把小婴儿缓缓地递给了中年男子,同时说道:“伏项,这小子长得真好呢,白白胖胖,将来一定健壮。”

  中年男子脸上绽放出笑容,目不转睛的盯着孩子说道:“瞧这孩子,长得真像他妈妈,眼睛乌溜溜的,多有神采啊。”

  那刚刚出生的婴儿,仿佛有神智一般,明亮的眼睛直直地盯着眼前这个中年大汉,眼睛眨也不眨,似乎陷入了迷茫之中。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为什么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这么大,笑容又那么灿烂,如若充满了关爱。

  不对,不是他变大了,而是自己变小了。

  自己成了一个婴儿?

  伏君发现这件事后如同遭到了雷击,脑海中顿时陷入了空白。

  这……这算什么?

  一觉醒来,物是人非?

  想到此,那抱着自己的大汉突然仰天长啸道:“我伏项终于有儿子了,我终于做父亲了。”

  中年男子的嗓门很大,在伏君听来就像是炸雷一般,在耳边嗡嗡作响。

  中年男子抱着他快步走入内屋,对着一个正躺在床上,面容还有些虚弱的妇女说道:“你看,这是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

  妇女因为刚刚分娩完,所以精神还很虚弱,勉强地笑了笑,说道:“项哥,我们的孩子该叫什么名字呢?”

  中年男子这一下像是被问住了一样,脸上有些红潮,他并没有读过太多的书,肚子里文墨有限,因此只能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兰妹,还是你来取吧,我就是一个大老粗,也没有读过什么书,让我取名字岂不是让公鸡下蛋母鸡打鸣吗?”

  妇女左手轻掩着嘴唇笑了笑,说道:“我看,不如就叫伏君吧,项哥觉得如何?”

  伏项一愣,有些傻傻地说道:“夫君?这关夫君什么事,兰妹,这个名字不妥,不妥。”

  妇女的的看着一脸认真的伏项,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项哥,是伏君,不是夫君,平常让你多读点书你不愿意,现在闹笑话了吧。”

  伏项老脸有些发红,只能嘿嘿笑道:“兰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看见书就头疼,不到一时三刻立马就能睡过去。”他摸了摸婴儿的小脸,爽朗地说道:“既然如此,那么就依兰妹所言,叫伏君吧。”

  说完,他把伏君高高举起,大声说道:“从今天起,我的儿子就叫做伏君,我伏项的儿子叫伏君!”

第三章       玉灵儿
  十六年后,距离伏家庄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坡上,一个黑色长发的少年半坐在地上仰望无垠星空。

  天上的星辰何其多,颗颗璀璨夺目,光华照人,可这并掩饰不了黑夜带给人的孤独感。

  少年目不转睛的盯着满天星辰,心中感慨万千。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六年了,自己也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只不过,在他心灵深处,另有一份记忆依然深埋在脑海之中,时隐时现。

  地球,看来我是回不去了,也许根本就不处于同一个空间。

  那一切,或许才是一个梦。

  带着记忆出生的伏君天生有些沉默,从小就显出了比同龄人高一筹的成熟稳重。

  毕竟在另一片星空之下,自己曾经生活了十九年,他的心理不可能回到童年之中,即便是他很享受这种家庭的温暖。

  所以他从小就极为懂事,深得父母喜爱,只是那沉默寡言的性子,让他们有些担忧。

  人总之还是群居动物,不可能完全的背离群体生活,若是不善于与人交流,对于今后会是一个很大的障碍。但是无论他们怎么努力,也无法完成对于伏君的改变,只能作罢,任其自然了。

  想着,孩子太过于成熟,或许才是根源吧,可作为父母,谁有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比同龄孩子要成熟一些呢?

  因此,这个问题,本来就没有答案。

  这片星空下的父母也很好,很疼爱自己,让伏君再一次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他多么想就这样平淡的生活下去。

  可,老天似乎总是爱和他作对,六年前的一个晚上,父母紧急被族长调走,说是要去完成一件秘密的任务,但从那一天起,自己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那晚上母亲给自己做的一碗面,就是最后的记忆。

  “君儿,等天一亮娘就回来了,你乖乖的把面吃完后就去洗洗歇息吧。”

  ……

  想到这,伏君总是感到鼻子有些不舒服,这个承诺六年了,却一直没有实现。

  没有想到,自己在异界也还是如此,最终成为了孤儿。

  甚至伏君想到,是不是自己命中犯克,所以是个灾星呢?

  在另一边的星空下自己失去了父母,在这一边也亦是如此,何其相同,何其可笑。

  自己如不是被旁屋玉生叔一家照顾至今,或许就要沦为乞丐,要依靠乞讨为生了。

  对于自己父母这件事,他数次登过族长的家门,却每每只得到含糊其辞的答复,让伏君不仅仅心生恼怒,更有着无尽的怨气。

  自己父母在整个伏家庄都是出了名的木匠,母亲心思缜密,想法繁多,父亲功底扎实,做工精细,是整个方圆数十里中最杰出的,因此也有很多外村人过来订货,父母出去办事也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可一走就是六年,叫伏君如何能够接受?

  至此之后,他对于伏家庄的族长就极为不待见,爱理不理,即便他们家也隶属伏家一系,照道理说,族长还是他的爷爷辈。

  忽而,一声清脆的声音打断了伏君的思考。

  “伏君哥哥,你果然又在这里,爹娘叫你回去吃晚饭了,马上就有熏肘子吃咯。”

  来人是一个极为可爱乖巧的小姑娘,看起来似乎与伏君一般大小,身穿着素衣,亭亭玉立,脸蛋上还有着淡淡地红潮,看起来刚刚应该是一路小跑到此。

  虽然她年纪还不大,但是却已经有了含苞待放的趋势,致力清雅,大眼睛中不时散发出一丝灵气,明净清澈,晶莹透亮。

  伏君对其微微地笑了笑,说道:“灵儿,你果然每次都可以找到我,不管我在那里,也不知道是不是你长了对猫耳朵,好使得很呢。”

  这看起来清丽可人的少女就是隔壁玉生叔的独女,唤作玉灵儿,她与伏君几乎一般大小,仅仅比他晚生了七天。

  两家人从前就一直极好,相顾照应有加,自从伏君家中发生变故之后,他们家就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对待。

  由此,伏君心中很是感激,毕竟习惯了那一片星空下的人情冷漠,这种温暖的关怀让他无法不感动。

  玉灵儿得意地耸了耸自己的小瑶鼻,双手叉腰说道:“哼,那是当然,伏君哥哥你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

  伏君对此微微摇头,拭了拭身上的尘土,对玉灵儿说道:“行了,瞧把你给得意的,快些下山吧,不然饭菜都凉了,当时候吃不上熏肘子可不要怪我。”

  听了伏君的话,玉灵儿顿时秀眉微蹙,一副很焦急的模样,用小手推着的他的后背说道:“那还不快走,不然吃不上熏肘子,我不会放过伏君哥哥你的。”

  伏君莞尔一笑,对于这个少女他有着特殊的感情。

  自从父母失踪之后,伏君的性子就变得更加冷漠了,伏家村之中几乎没有几个人愿意与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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