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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棺有喜:冥夫求放过-第1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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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打开她房间的门,看到的却是空空如也的房间。
她留了一张纸条给我,说她不能接受这样的我,所以离开了我们的洞府,让我不要再找她。
我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绝望。我唯一的族人,我唯一的亲人,抛弃了我。
我疯狂地杀戮,从一座城池杀到另一座城池,死在我手下的人类和妖魔鬼怪不计其数,如果让我再这样杀下去,恐怕整个世界的生物都会死在我的手上。
这个世界的天道终于看不下去了,他亲自出手,折断我的独角,将我压在血海之下,连同那些和我一起来到这个世界的鬼物们。
当时我想,我的琳也被镇压了吧,一想到她和我躺在同一片海洋之中,我的嘴角,竟然挑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漫长的沉睡,我已经不记得到底睡了多少年了,等我醒来的时候,两界的平衡已经被打破。天道的寿命已经到了尽头。
我在血海之中发了疯似的寻找,想要找到琳,但找遍了也没有找到她的身影。
我极度愤怒,难道天道已经彻底杀死了她?还是她离开了这个世界。
因为太生气,当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居然没有认出她来。
她的容貌变化很大,身体里也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气息,因此我三番四次想要杀了她。
当得知她就是我的琳之后。我极度懊悔,也极度愤怒。
懊悔的是,我居然好几次都差点杀了她,愤怒的是,她居然爱上了一个奴隶出身的鬼物,还和他生了一个小杂种。
她怎么敢!他怎么配!
我费尽了心机,想要让她恢复记忆,我天真地以为。这一切都是天道的阴谋,只要她能够恢复记忆,就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
然而,在那座山崖边,她恢复了全部的记忆,最终,还是选择了周禹浩。
在她的心中,我早已是一段过去式了。
其实,从千百万年前,我将自己的名字告诉她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的,我迟早有一天会死在她的手上。
所以,当那根红炎木穿透我的心脏时,我一点都不惊讶,我甚至在想,这一天终于来了。
琳,让我看你一眼,看你最后一眼,把你的音容笑貌全都深深烙印在我的心里,然后,让我带着这份刻骨铭心的爱与恨,彻底烟消云散。
黑暗之中,有温热的水滴在我的脸上,我睁开眼睛,满心的惶惑。
我居然没有死吗?
我坐起身来,看到一个女人手中拿着湿毛巾,正惊恐地望着我。
她刚才在帮我擦拭脸颊,不小心将水滴在了我的脸上。
我环视四周,这是一座装饰豪华的房子。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啊!”那女人尖叫了一声,发了疯似的冲了出去,大声喊道:“少爷醒过来啦,少爷终于醒过来啦!”
接下来的几天,我开始接受这具身体的记忆,他叫安以宁,是安氏家族的嫡子,光系异能者,不到三十岁,就拥有着别人难以望其项背的权势。
但天妒英才,他在探索一处秘境的时候,为了得到一件宝物,被十几个s级异能者围攻,身受重伤,虽然勉强击杀了那些人,逃了回来,却陷入了昏迷。
这一昏迷,就是整整两年,那些之前被他镇压住的人们,开始蠢蠢欲动。妄图侵吞他的权势与财产。
他的管家对他忠心耿耿,万般无赖之下,只得司马当成活马医,将他带回来的那一颗据说是上古至宝的珠子,让他吞了下去。
我无语了,这一刻,我开始相信,在冥冥之中。有一种能够主宰一切的东西,名叫命运。
这个世界,就是我的故乡,我和琳曾逃离的那个平行世界。
当年我离开的时候,曾将体内一部分精魄炼制成了一颗珠子,藏在我的某个洞府之中。
如果我死在时空穿越之中,只要这部分精魄能够找到合适的身体,我就能借尸还魂。
这个几率很低,我本来已不抱任何希望,没想到却真的让我得偿所愿。
只不过,借尸还魂之后,我就不再是红鬼了,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
虽然这具身体是一个s级异能者,在这个世界算得上是一方豪强,但和曾经的我比起来,却犹如蝼蚁一般。
这个世界又没有灵气。无法修炼,我恐怕永远也无法恢复红鬼的力量,再也无法穿越时空,再也无法见到??她。
我穿着一身银灰色的薄麻西装,坐在阴暗的房间里,轻轻地依靠着沙发,双腿交叠,双眼微闭,心中萦绕着的,是那道挥之不去的身影。
“少爷。”管家敲了敲门,在外面毕恭毕敬地说,“家族之中的各位族老都已经到了,正等待着您出席。”
我骤然睁开眼睛,眼底闪过一抹凛冽的光。
不管有多么难,只要不放弃,就有希望。
那么,就让我以安以宁的身份,好好地活这一遭吧。
拼命提升自己的实力,扩张自己的势力,当我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端之时,我就能够利用手中的力量,寻找变得更强的办法。
整肃家族,就是我的第一步。
我猛然起身,朝着那扇门,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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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 莫非凡:追妻三千年()
我叫莫非凡,别看我这个样子,其实我是个大妖,三千年前曾化为大名鼎鼎的妲己,成就了一代妖名。
其实,当时我是不得已。
那个时候,我刚刚修成大妖,自以为无敌了,行事特别嚣张,在青丘秘境之中无法无天,族长和那群老家伙怕我怕得要死,决定要给我找个老婆来管管我。
正好乘黄一族派了人来我们青丘,说要跟我们联姻,族长便把我打包送去乘黄族相亲去了。
我本来是拒绝的,可是一看到小傲,我就疯魔了。
她是个很漂亮很可爱的女孩,有一头长及脚踝的青丝长发,皮肤白皙,如同凝脂,一笑起来,脸颊上就有两个可爱的酒窝。
她看我一眼,我就觉得浑身的热血倒流,眼睛再也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可是,她似乎不太喜欢我。
但我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追到她。
于是,我开始了没羞没皮的追妻之旅。
有一次,我找到了一种名叫桃花酿的美酒,然后约她一起喝酒,打定了主意,等她喝醉了,就和她生米煮成熟饭。
谁知道她醉倒是醉了,我正要扑上去那啥那啥。她却立刻化为了原形。
乘黄一族形状如狐狸,背上有角,她笑嘻嘻地问我:“少年,要坐上来试试吗?”
我顿时觉得菊花一紧,顿时没了那啥那啥的心思。
就这么磕磕绊绊地过了一百多年,我突然听说,小傲她喜欢上了一个凡人。
我勃然大怒,我追了她这么久,她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却对一个凡人青眼有加。
我悄悄地来到凡间,看到小傲和一个高大壮美的年轻男人走得很近,我看着他们相亲相爱,赏花逗鸟,游山玩水,气得脑袋都冒烟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那个男人,就是后代赫赫有名的暴君纣王。
我化身成了绝世美女妲己,接近纣王。这个纣王本来就是个好色之徒,又出身王族,毫无节操,我没费什么工夫,就将他勾上手了。
小傲大怒,她来找我打了一架,但我可是堂堂大妖,她根本打不赢我。这也就罢了,我还装作一副娇滴滴的样子,向纣王撒娇,纣王此时早已移情别恋,眼里心里都只有我,哪里再看得上小傲,便帮着我欺负她,还找来巫师,要杀了她。
小傲伤心欲绝,回到族中,再也不来凡间了。我却不想就此放过纣王,敢跟我抢女人,不弄得他国破家亡我就不姓莫。
后面的事情,看过封神榜的人都知道了。
什么?你问我有没有菊花不保?
废话,当然没有!
没听说过吗?我有两个部下,一个雏鸡精,一个石琵琶精,刚开始的时候,轮到我侍寝的时候,我就让她们上,后来我就直接把她们引荐给了纣王。
什么?你们说我诱惑纣王堕落,坏透了?
别搞笑了好吗?纣王自己要是不好色,不愚蠢,不暴虐,我能够诱惑得了?
所以,人穷不要怪屋脊修得不好。
后来殷商灭亡,我留下一具假的肉身,回到了青丘,族长对我更头疼了,以我为祸人间的借口,将我赶出了青丘。
切,这群老家伙。他们年轻的时候,坏事可没有少干,特别是族长,当年为了和一个人类女子抢男人,还毁灭了好几个诸侯国呢。
反正我在人间也乐得逍遥,继续没脸没皮地追小傲,不过小傲再也不理我了,我追了好几百年。都没有什么起色。
直到那一年,小傲交了个人类朋友,那个女孩长得也非常的美,她住在越国,姓施。
没错,她就是后代大名鼎鼎的西施。
不过,我见到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个浣纱女,穿一袭布衣,洁白如玉的纤纤素手将一卷卷轻纱放入水中,柔柔地一舞,再拎起来拧干,挂在竹竿之上。
轻纱铺成了一道朦胧的屏障,将她曼妙的身姿衬托得如梦似幻。
小傲化成了一个面容普通的少女,时常与她在山林之中游玩嬉戏,我能够看得出来,小傲把她当成了知己。
我仍然没有放弃追求小傲,我拿着从雪山山巅上采来的雪莲,双手捧到她的面前,小傲却别过头去不看我,而西施却看我看得痴了。
我原本的面容,是非常俊美的,九尾狐一族,就没有长得平凡的狐狸。
西施长于山林之间。恐怕从来没有见过像我这般美貌的男人吧。
但我是小傲名义上的未婚夫,西施只能将这份感情深藏在心底。
西施长得太美,美貌而没有权势的女人,日子会过得很悲惨。
她被选中,当作礼物送到吴王夫差的宫中,注定要成为一代祸国妖姬。
小傲一定是疯了,才会将她偷偷藏起来,然后自己幻化成西施的模样。前往吴宫。
我找到了她,告诉她,我愿意代替她。
小傲看我的眼神晦暗不明,仿佛有些我不知道的东西在流淌,许久,她点了点头,说:“好。”
于是,我以西施的名义,进入了吴宫,那个越国大夫,叫什么范蠡的,在我即将到达吴宫的时候,忽然握住了我的手,深情款款地说,只要我能够帮助越国打败吴国,他会将我救出吴宫,带着我离开,和我过神仙眷侣的日子。
傻子才会相信他的话,我可是活了上千年的大妖,你以为还是那个什么都不懂,任由你欺骗的山野丫头?
我也含情脉脉地望着他,对他直诉衷肠,求他不要忘记今天的诺言。
他感动了,流泪了,我却在心中叹息,没想到,我自认为演技已经够好了,他的演技比我还要好。
入了吴宫之后,我故技重施,找来一大群小妖,轮着番儿地去代替我伺候吴王。
时间过得很快,越国的军队冲进吴国王宫,见人就杀。我本来想和上次一样,留个假的尸体就走,没想到有一队越国士兵专为我而来,他们是奉了越国国后的命令,要来杀了我这个亡国妖姬。
于是我被他们装进皮袋子里,扔进了河中。
呵呵,你们都这么对我了,我如果放过你们。我还对得起我大妖的名头吗?
那些士兵划着船往岸上走的时候,我在水底下掀起了滔天的巨浪,先将他们戏弄一番,看他们垂死挣扎,然后在他们即将游上岸的时候,将他们彻底地拉进了深水之中,成为鱼类的饵食。
至于那个越国国后,她不是害怕西施回去会威胁她的地位吗?我就找了十个八个比西施还美百倍的妖精。送去越国后宫之中,夺走了她全部的宠爱,让越国国君对她厌弃已极,最终郁郁而终。
而真正的西施,嫁给了范蠡,和他一起离开了越国,行走四方,经商去了。
这件事情过后,小傲对我好了不少,也愿意和我说话了,我本来以为有戏,哪里想到我却遇到了鬼谷子那个变态,他将为封印了起来。
整整封印了一千多年,还跟我约定,要我去做她心上人后人的灵宠。
奇耻大辱啊!
我被封了这么多年,在唐朝的时候,终于重新得见天日,可惜,那个女人的后人们都不符合条件,我也乐得逍遥,不去做那个什么丢人的灵宠。
我到处寻找小傲,小傲却一直躲着我,在我被封印的这些年中,她曾经爱上过一个男人。那男人是个修道者,但他的目的,却是为了乘黄一族的圣物,为了圣物不被他偷走,小傲亲手杀死了他。
从那以后,他对男人就厌恶已极,其中当然也包括我。
又是追逐与被追逐的游戏,又玩了一千多年。
我突然感觉累了。不想再继续玩下去了。
所以,我开始游走于花丛中,在一个又一个的女人身边走过,却从来不为谁而停留。
本来我是不愿意做姜琳的灵宠的,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后来他救了我,我也就认命了。
直到出现了小曦,那个可爱的女孩。和她在一起,我总是很快乐,我会因为她高兴而高兴,因为她伤心而伤心。
当然,我可不是恋童癖。
我只是把她当成了亲妹妹一样疼爱。
其实,我曾经有过一个妹妹的,但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一个修道者抓住带走了,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把对她全部的思念和爱都倾注在了小曦的身上。
小曦化为天道的时候,我的痛苦一点都不比姜琳他们少,我消沉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
只要小曦能够回来,我愿意做任何事情。
因此,我一直守着那只白玉盘,看着里面静静躺着的生命之树种子,等待着它能够生根发芽。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岁月如梭,时光荏苒。
我这天早上刚刚给种子换了水,突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回头一看,小傲趴在门后面,将脑袋伸出来,偷偷看着我。
我冲她淡淡一笑,说:“既然来了,怎么不进来?我正好做了你喜欢吃的桂花糕,来一起吃吧。”
她扭扭捏捏地走进来,眼神有些飘忽:“我,我是来找姜琳的,才不是担心你呢。”
我嘴角抽搐了两下,谁也没说你什么啊。
她咬了咬下唇,扭捏着拿出一只盒子递给我:“这个给你。”
我接过来一看,那盒子包装得非常漂亮,上面还用金色的丝带打了个花儿。
“这是……送给我的礼物?”我不敢相信,一直都不给我好脸色的小傲,居然会送我礼物?
小傲似乎有些紧张,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那个……今天……不是我们认识三千六百七十八年的纪念日吗?”
我愣了一下,她居然记得那么清楚?
我拆开礼物,里面是一只白玉瓶子,瓶子里是满满一瓶的清澈液体。
“这……这是……”我不敢置信地说,“这是白民之国的圣泉水?”
白民之国是小傲的家乡,是一处秘境,其中有一处圣泉,据说圣泉水能让人延年益寿。
“圣泉水能让生命树的种子长得更快,还能滋养它的根,让它长得更好。”她细心的解释,突然又觉得太热情了,别扭地说:“我是看在姜琳的面子才送你生泉水的,你,你可不要会错了意。”
不知为何,我的心口暖暖的。仿佛这几千年的爱恨纠缠,都有了一个完美的结果。
“小傲!”我一跃而起,扑过去紧紧抱住了她,她吓了一跳,拼命挣扎,说:“你,你快放开我,你这个混蛋!”
“不放。”我抱得更紧了,“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放开了。”
小傲漂亮的小脸蛋红成了番茄,傲娇地哼了一声,说:“傻瓜。”
窗外阳光明媚,三千多年的风风雨雨,在这一刻全都化为了和熙的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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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3 宋宋的桃花劫()
我叫宋宋,前世的名字,叫紫萱。
我这伤,养了一年才完全养好,小曦化为天道的时候,我在洞府里养伤,没能见她最后一面,一直到现在,我想起来就心酸。
其实我这伤,就算有灵丹妙药,也不可能好得这么快,毕竟当初红帝把我的内脏都震碎了。我之所以能这么快好,想必是小曦保佑的吧。
主人小琳的儿子出生了,他们一家过得很幸福,我就没有去继续当电灯泡,如今世界和平了,我也想出去到处走走,见见世面。
我前世的时候,因为封建礼教,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死后去到地狱,跟在主人的身边,虽然也见过不少世面,但毕竟那是地狱,我还没在凡间好好地玩儿过呢。
我背上一个背包,开始了我的穷游之旅。
我用一年的时间,走遍了华夏的山河大川,当然,也遇到过不少心怀不轨的人。上次进藏的时候。在无人区遇到了一辆运货路过的卡车,车子停在我的身边,司机伸出脑袋来,问我要不要搭车。
既然有免费的车,为什么不搭?
我上了车,天色渐渐暗下来,司机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对,还不停地讲黄段子,我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后来,他把车停在路边,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四周全是荒野,司机阴邪地望着我,也不说话,也不开车,伸手就来摸我的大腿。
呵呵。
这个司机肯定经常干这事儿,不过,今天遇到我,算你衰了。
半个小时之后,司机的脸肿成了猪头,把车开到了最近的小镇,就屁滚尿流地跑了,连车都不要了。
这样的事儿,我还遇到不少,我一路揍过来,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华夏玩腻了,我打算出国去玩玩,我坐上了开往南美洲的船,这艘船经过太平洋一座小岛的时候,本想下去转转,正换衣服呢,忽然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冲了进来。
那是一个华夏人,身材颀长,长相俊美,他长得太好看了。我忍不住愣了一下,他猛地扑了上来,将我抵在墙上,死死地捂住了我的嘴。
“我被人追杀,帮我逃出去,我可以给你很多钱。”他声音沙哑。充满了磁性,撩拨得我的心有些发痒。
“好。”我话一出口,他就晕倒了,我将他扶到床上躺下,很快追兵就到了,他们把门敲得震天响,我打开门,将一个幻术扔出去,那些五大三粗外国人将屋子搜了个遍,也没看见就躺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的俊美男人。
男人伤得很重,身上中了三枪,有一枪还差点打中心脏,我给他喂了两颗疗伤的丹药,又输入了一些灵气,才堪堪保住了他的性命。
我望着他的睡颜,当即就决定了,我要追他!
他醒来的时候,我正洗完澡出来。身上只裹着一条白色毛巾,她望着我的修长双腿,我平静地擦脸护肤,他似笑非笑地问我:“你经常在男人面前穿成这样?”
我微微一笑:“不,我只在你面前这样。”
他一呆,我继续道:“你的这条命是我救的。你要怎么报答我?”
“你想我怎么报答?”他问。
“当然是以身相许。”我叉着腰说。
他又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好。”
没想到追他这么容易,看来我魅力无限啊。
独自旅行变成了二人游,这个男人叫秦逸,是美籍华侨,据说是搞金融的,当然我是不信的,不过他是什么身份,又有什么关系,我要的只是这个人而已。
船停在了南美洲,我们一起在南美洲各个国家游历,他经常会在半夜失踪,然后天还没亮的时候回来,若无其事地给我准备早饭。
然后我就听说哪里哪里的毒贩昨晚被人袭击,工厂被人一把火烧了,哪里哪里的军火贩子又被人点了军火库,哪里哪里的臭名昭著的大佬又被人给一枪崩了。
有时候他也会带着伤回来,但他只说自己是遇到了打劫,我也没有多问。
这天半夜,他又出去了,可是没多久,我忽然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一群人踢开旅馆的门冲了进来。
这些人全都是身高将近两米的壮汉,他们把我提溜起来。捆得结结实实,嘴里还塞了布团,然后扔进了汽车后备箱,疾驰而去。
第一次被人绑架,感觉还挺新奇。
我被带进了一座南美风格的别墅,蒙在脸上的布条被取下,我看见一个粗壮大肚子的大佬坐在沙发上,身后站着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壮汉。
“她就是‘收割者’的女人?”大佬抽了口雪茄,说。
收割者?这名字起得真low。
“是的,先生。”
大佬吐了口烟圈:“把她给我吊起来。”
于是,我被一根绳索吊在了天花板上,想当年,我刚刚到地狱的时候,一个鬼将想要将我收为小妾,我不愿意,他也是这样把我吊起来折磨的,时隔千年,想想还挺怀念。
没过多久,秦逸就来了,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长款风衣,蹬着一双皮靴,俊美的脸上沾满了血迹。
他面色阴冷地望着那个粗壮大佬,说:“放开她。”
粗壮大佬也是个狠人,一挥手:“割她一刀。”
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用匕首在我小腿上割了一刀。我有些纠结,要不要惨叫一下?可是我演技不好啊。
我这纠结的表情看在秦逸的眼中,就成了隐忍,他怒吼道:“不要伤她,有什么冲我来!”
粗壮大佬冷笑道:“好,你只要在自己身上割三十六刀。我就放她走,如何?”
“好!”秦逸毫不犹豫地说道,“你要是敢食言,我一定会砍下你的脑袋。”
说完,他抽出一把匕首,刺向自己的腰部。
血肉模糊的声音响起。我的心跟着抖了一下,胸腔里生出一股浓烈的怒意。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我抓住了秦逸刺向自己胸口的第二刀,他愣了一下,不敢置信地望着我,我气急败坏地说:“你脑子有病啊,他让你刺你就刺啊?”
粗壮大佬骤然站起,左右看了看,怒道:“你们怎么做事的?被她跑了都不知道,赶快全都给我杀了!”
话音未落,四周冲出数十个全副武装的佣兵,手中拿着各种重武器,不停地朝我们扫射。
秦逸本能地将我拉到身后,替我挡去子弹,我去按住了他的肩膀,手一伸,那些子弹全都生生停在了半空之中,停滞了两秒。我手一挥,那些子弹又全都射了回去,佣兵们接连惨叫,一倒就是一大片。
粗壮大佬吓得脸色发白,双腿发抖,指着我说:“你,你是异能者?”
我问秦逸:“这人渣是你去杀,还是我去杀?”
秦逸:“……”
“还是我去吧。”我活动了一下手腕,径直朝粗壮大佬走了过去。他拔出手枪,对着我一连打完了一弹匣的子弹,但那些子弹打在我的身上全都弹了出去,粗壮大佬吓得浑身瑟瑟发抖。满脸惊恐,最后精神崩溃,将手枪一扔,蹲在地上抱住自己的脑袋,大叫道:“不要杀我,我给你钱。我有很多很多钱……”
他的话没有说完,也永远不可能说完了,我手指在他脖子上一划,便砍下了他的脑袋。
秦逸用看鬼的眼神看着我,良久才说:“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收割者’?”
“不知道。”我摇头,“我只知道你每晚都出去做了什么。”
秦逸恼羞成怒:“所以你把我当傻子耍了很久了。”
我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说:“你不是也把我当挡箭牌吗?”
秦逸无话可说,沉默良久,他才苦笑说:“原来,我们之间一直都在互相欺骗,好吧,我错了,宋宋,我不会再利用你,我们分道扬镳。”
我冲过去抓住他,说:“混蛋,你想始乱终弃吗?”
秦逸:“……”
我抓着他的衣领,怒道:“我不在乎被你欺骗,只要你能欺骗我一辈子。”
秦逸沉默了,我咬了咬牙,深吸一口气,说:“好,你说,你是不是对我没用半点的感情?如果你说是,我立刻就走,永远都不会再纠缠你,如果你说不是,我就绝对不会放手。”
“我……”他看向我,“和我在一起,会经常遇到这种事情,你真的愿意抛弃和平安宁的生活,陪我过朝不保夕的日子吗?”
我笑了:“就为了这个,你觉得我会怕吗?我还嫌不够刺激呢,不如以后我们弄个夫妻档组合?”
秦逸:“……”
他沉默了很久,才说:“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我顿时就乐了,挽住他的胳膊:“我们下一站去哪儿?去里约打黑帮,还是去智利宰毒贩?”
“……还是先旅游吧,别的以后再说。”秦逸满头黑线。
“那我们去拉斯维加斯。”我兴奋地说,“听说那里很好玩,咱们去赢个百八十万的当路费吧。”
“……说得你好像一定能赢似的。”
“是啊。”我理所当然地说。
秦逸更加无语了,我嘴角带笑,至少,今后的日子不会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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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章节_番外4 云麒的归宿(1)()
我叫云麒,今天是我的生日。
一千七百多年前,我诞生于一座古老的战场,上百万死去生灵的怨气滋养了我,我生来就有着强大的天赋,只要给我足够的时间,我能成长得非常强大。
但那是个妖魔横行的时代,人间常年兵荒马乱,我差一点就要凄惨死去,还好有她,救我于水火。
但我并没有想到,她居然是我一生的情劫。
如今回想起来,一千七百多年,就如同梦一般短暂。
我站在一座高楼之上,俯瞰着脚下这座城市,这里是我和小琳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那个时候她一身白衣如雪,美得如同梦幻。
一千多年前,这里是一片小树林,而现在,这里却成了一片钢铁水泥浇筑的森林,漫长的岁月中,沧海变成了桑田。
我却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在这里等待着心上人的到来。
“云麒。”清脆的嗓音,无论什么时候听到都能让我心中生出几分柔软。
我回过头,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笑容:“小琳,你来了。”
姜琳手中提着一盒生日蛋糕,嘴角带着一抹浅笑,走过来坐在我的身侧,她将蛋糕拆开,纯白的奶油,上面缀满了各种各样的水果,还插了四块巧克力做的字:生日快乐。
“这是我亲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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