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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金裘-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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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这么容易脸红啊,逗这样的帅哥,真是太好玩儿了。’明珠的心中有一个邪恶的小魔鬼在发出窃笑。
“王公子,你要见我是有什么事情吗?”明珠一本正经的问道。
“是这样,我昨天看了金竹简上的那些诗文,心中震动不能自已,所以一心想向那位写出这些诗文的人求教”
王维说不下去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向这样的一位少女说求教是否得体。
明珠嫣然一笑:
“哦,你说的是那些诗文啊。这哪里说的上求教,王公子是有名的才子,才华定然是远远在我之上的,我的拙作能够入了公子的法眼,我已经喜不自禁了呢。”
明珠的确是很会哄人,几句话,就把气氛调剂的轻松了下来,王维的情绪也不自觉的被她带动了:
“姑娘太谦虚了,就凭金竹简上的那些诗文,还有刚才姑娘随口吟出的那一首,就足够王维受用终生了。”
说完话,王维竟然又把明珠刚才所说的李清照的那首词,又吟诵了一遍,这一下可让明珠吃惊非小,她虽然没有专门学过穿越注意事项,可是她也懂得,说什么也不能做出太扰乱历史的事情来。现在要是王维把李清照的这首词满世界的宣扬出去,那不是毁坏人家李清照的名声吗?到时候,人家不说是一个叫方明珠的现代人跑到唐代来招摇撞骗,却说是李清照剽窃古人,那自己的罪过可就太大了。
明珠想到这里,赶紧说道:
“王公子,这些词句还请不要在外面传扬,毕竟我一个女孩儿家不想过于招摇,惹人议论。”
这可真是在胡说八道,方明珠这些天以来干的所有的事情,就是在到处招摇、惹人议论。不过现在王维的心已经被珠帘上那跳动的光线团团绕住了,根本无暇去分辨明珠的话,就是明珠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现在明珠说,自己不愿意招摇,他就觉得明珠是真不爱招摇——否则,她为什么都不以真颜示人呢?足可见她是一位孤芳自赏的奇女子。
所以说,当一个男人开始为一个女人而陷落了以后,女人就不用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了,男人一早就都替他们找好了。
现在一听明珠这么说,王维就赶紧说道:
“这一点请姑娘务必放心,我不是莽撞的人,姑娘闺中的文字,自是尊贵非常,我一定不会出去乱说的。”
明珠的心这才稍稍安定了下来。又开始言归正传了:
“其实,说起那些诗文,倒也不是如何的雅致,”这是废话,元曲本来也不是以雅致而流传的,“倒是里面的意思能说到人的心里去,公子,是想说这个吗?”
明珠这一问,王维不禁连连点头:
“姑娘说的太对了,这些诗文,虽然不讲什么格式韵律,但是却字字都是真知灼见,让人叹服。”
第27章 心相许()
第29章心相许
王维真是越来越佩服明珠了,他哪里想得到,那些话根本就不是明珠总结的,而是后世那么多人替元曲总结的。
“所以我见到姑娘如此年轻,心中就更是惶恐,真是想不到,姑娘小小年纪,就已经堪透了世情。”
明珠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说服王维留下来,而她知道,能不能留下王维,就在于自己接下来要说的话了。正如王维所说的,她小小年纪竟然就堪透了世情。所以接下来,如果王维觉得她真的对世情看的够透、够明,愿意信赖她,那就会听她的话留下来。可是如果王维觉得她的话并不是很有说服力的话,那么,这一切心思就都白费了。
所以,明珠在说话之前,先悠悠的叹息了一声。这一声叹息虽然轻,但却像是拂过了王维的心一样,让他的心都不禁的哆嗦了一下,真不知道是明珠入戏太快了,还是王维已经动了情。
明珠叹息完之后,又停顿了一会儿,才缓缓的说道:
“人能不能堪透世情,其实与年龄无关,而与经历有关,有的人一辈子都轻松顺利,犹如房中的花草,无风无雨的过此一生,可是有的人却像是原野中的花木一样,一年三百六十日,霜刀雪剑严相逼,”方明珠一激动红楼梦里的词又出来了,“每天经着这重重风雪,再经历过几回生离死别,就什么都明白了”
明珠声音中那幽幽仿若飘然天外的轻灵,那淡淡的伤感,都让王维不能自已,不禁随着吟诵道:
“一年三百六十日,霜刀雪剑严相逼,姑娘果然是锦心绣口,出口成章。”
明珠这才惊觉,自己又卖弄的过头了,赶紧转移了话题,已经险些毁了人家李清照的名声了,她可不能再连累曹雪芹了。
“公子说,金竹简上的那些诗文直入人心,说到了公子的心里,你很诧异为什么我能说出这些,因为你觉得我年纪太小,又只是一个做首饰的工匠,所以不应该能看懂你这大才子的心思对吗?”
“不不,”王维赶紧说道,“姑娘不要误会,我没有一点儿轻视姑娘的意思,只是觉得姑娘的确是年轻了一些”王维一紧张,竟然连着说了三个姑娘。
明珠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真是越来越感觉到,这个王维实在是太忠厚了,让她一不留神就想逗他。唉,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让你在面对着他的时候,总是还得提醒自己:
‘不要戏弄他,不要捉弄他,好好跟他说话。天啊,忍得好辛苦。’
明珠在心中抱怨,当然,可能也只有她才会有这种辛苦。
明珠收起了心中的魔鬼恶念,又摆出了那副善解人意的态势:
“公子不用这么紧张的,就算你真的是这样想的,我也不会介意。因为这的确是事实,公子腹内才学,我比不了,论起诗和画我更比不了”
王维刚要谦虚,明珠不容他说话,就继续说道:
“你听我把话说完,我不是一个习惯于谦虚的人”嗯,这倒是实话,“但是我会承认事实,才学上,我的确是不如你的,但是,做首饰也是一门专门的学问。”
明珠的声音忽然清亮了起来,因为她回忆起了她的妈妈——在现代名满世界的珠宝设计师方芊华!明珠早就决定了,要用妈妈的理念去说服王维,她相信,一定行的,因为妈妈是那样的坚强,她经历了那么多挫折和失败都坚持了下来,终于获得了最后的成功,所以,她是最有资格去说服王维的人!
“就像公子您用纸笔写诗作画,然后通过诗画来传达出自己心中的理想,并且执着的去追求去实现一样,做首饰的人,也是这样的,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把那些不成形的原材料打造成最精美的首饰和工艺品流传世间,化腐朽为神奇,化庸俗为精雅,把自己的全部梦想和生命都溶于其中!”
明珠的态度忽然激动了起来,而王维也已经听得悚然动容,他真没想到,原来首饰工匠们也有如此丰富的内心世界,
有着如此炙热的追求,真的就像明珠所说的那样,就这一点来说,他们和王维都是一样的。
明珠稍微平稳了一下情绪,继续说道:
“一个好的首饰工匠为了成功,所付出的努力和心血是外人无法想象的,”明珠的眼前一幕幕的闪过妈妈在现代工作时的情景,“他们没日没夜的画图,制造,因为首饰过去精致小巧,所以他们的图都有着严格的比列,稍微错一点,首饰打出来之后就会不成样子,”明珠仿佛看见了妈妈的工作台边那堆积如山的图纸,“他们还会亲手去打磨每一颗宝石,去焊接每一个焊点,他们追求着至善至美,他们宁可今夜就让自己的生命走到尽头,也不让自己正在制作着的这件首饰变得粗糙!他们很累,尤其是还没有成名,刚刚起步的时候,他们的作品都会被人百般挑剔,甚至嘲讽,有的时候,她真的想放弃,”明珠已经不自觉的把‘他们’换成了‘她’,现在她的心中已经被妈妈填满了,“为了能够真正做到永远都不再制造首饰,不再为了制造首饰而受那些平白的屈辱了,她有好多次都恨不得砍掉自己的双手!”
王维被明珠说的话深深地吸引了,更被明珠流露出的那刻骨的悲伤打动了,他都已经说不出来话来了。明珠继续说道:
“但是,她最后还是坚持下来了。她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人活在世上,最伤害的,肯定是你最爱的,而你如果爱它就得做好了为它受伤害的准备,不管这个它究竟是人还是某一样事物。她是真的爱制作首饰,所以不管经受多少折磨和伤害,她都会坚持。
公子,我今天,把她的这一番话也送给你,如果你真的爱你的诗,你的画,真的爱你心中的梦想的话,你就留下来,坚持住,总有一天,你会收到回报的,真的。”说到最后,明珠已经泣不成声。
王维现在已经忘了自己的事情,他望着珠帘问道:
“姑娘一直说的这个‘她’,是”
“是我母亲,现在生死未卜!”明珠嚎啕大哭了出来。
刚才,在听明珠那一番痛彻心肺的讲述,已经深深的打动了王维,而明珠话语中夹杂着的那隐隐的啜泣声,更是像一条带着锯齿的绳索一圈圈的缠到了他的心上,而且越缠越紧,越绕越密,几乎让王维都透不过气来了,他觉得自己的心从来就没有这么疼过!
而此时明珠那突然爆发出的哭声,更像是一块从天而降的巨石,一下子就砸到了他的心上,把他的矜持、骄傲,还有那些应该恪守的礼教都砸的粉碎!现在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到明珠的身边去,去安慰她!
王维再也顾不得那道低垂着的珠帘,他一步就跨到了帘边,一挑珠帘就闯了进去。而栗子也被明珠刚才的讲述打动了,由于他知道明珠一心救母的事情,所以听起来就觉得分外伤感,竟然忘了去阻止王维,等他猛醒过来的时候,王维已经进入了珠帘!
只见珠帘内的陈设非常简单,后面靠墙的地方是一张软榻,前面靠近珠帘的地方,是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放着纸笔,平时明珠就坐在这里,一边和客人交流,一边随手就画出图样来。
而此时,明珠正伏在软榻上,失声痛哭着。
此时,面对着明珠的背影,王维反倒踌躇了,虽然他也曾经在花街柳巷逢场作戏过,刚成年时,家里就给他置办了侍妾,所以,他也算是有过些女人的,可是现在,他却觉得心慌的厉害,都不知道该先迈哪条腿了,更别说开口说劝慰的话了。
明珠哭得太入神了,并没有察觉王维已经走到了身旁。王维望着明珠的身影,从背后看,她的身材很修长,但是显得有些淡薄,她的身上穿着一件少女们惯常穿的那种长裙,腰间系着一条宽宽的刺绣围腰,明珠从陈老板家搬出来之后,非常下功夫的保养了自己的头发,她真的是很下功夫了,以至于她每次保养头发都得躲着栗子,因为栗子实在是不能容忍那么多好吃的东西都给头发‘吃’了。
所以现在明珠的头发看上去已经柔顺了不少,也泛起了淡淡的光泽,只是她那一头长发并没有像唐朝的少女们那样,梳成发髻,而是梳起了一个高高的马尾辫,此时长长的辫子披散在了她的背上。
第28章 今生最重的誓言()
第30章今生最重的誓言
王维是站在明珠的侧后方的,所以能看见她完整的背影和侧影,而随着明珠的哭泣,她的身体也轻微的抖动着。这轻微的动作看在王维的眼里,就好似早春凉风中随风轻摇的柳条,让人心中莫名的就会涌起无边的怜爱。
说实话,如果按照唐朝的审美而言,明珠的身材并不算是好,可是王维现在看着她,就是觉得她的身姿美妙无比。也不知道是明珠刚才所展露出的灵气和才华彻底的倾倒了王维,以至于都影响王维的审美观,还是王维的心中其实一直都是喜欢这种比较苗条的女子的。反正,王维就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比明珠更美的身影。
王维终于鼓起了勇气,柔声说道:
“方姑娘,你不要伤心了,都是我不好,惹你想起这些伤心的事情来”
王维的声音犹如春风中的细雨,细细柔柔就浸入了人的心田。明珠乍一听到这么动情的安慰,更是悲从心来,一下子所有的委屈都涌了上来,哭声更大了。
是啊,她也不过才是一个还没满二十岁的女孩子,别的女孩儿这个年纪还正在父母跟前撒娇,得意洋洋受着男孩子的追求和娇宠,可是她却已经冒死闯入了命运的轮回,承担起了救母的重任。她所承受着的实在是太多了。
王维见自己的安慰不仅没有起到作用,反倒让明珠更伤心了,不禁心中惶恐:
“方姑娘,对不起,我不会说话,你别伤心了,都是我不对”
正在哭着的明珠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王维的声音竟然近在咫尺!
明珠来不及多想,猛地一下就抬起头转过身来!她正好和王维撞了个正着,这一下子,两个人都呆住了
明珠是没有想到王维竟然会来到自己身旁,急切间她只顾得上想一件事——他看见了自己的真容了,怎么办?
王维也呆住了,他浑然忘记了礼节,就那么直愣愣的盯着明珠,他被明珠的那双眼睛震慑住了,诚然,这个女孩子皮肤不是很白,眼睛不是很大,脸颊也不是丰腴,可是她的那双眼睛,却是那样的与众不同!竟然那么美!那一双漆黑的瞳仁饱满润泽,充满着智慧的光辉,闪动着无比的倔强。尤其是此刻,她的眸子里饱含着泪水,可是泪水的深处,却好像是有两把火在疯狂的燃烧,那样的火辣,那样的热烈,从她的眸子中,王维感到了明珠那无与伦比的勇气和坚强!
脆弱与顽强,无助与力量,悲伤与希望,水与火,就这样完美的结合在了一双明眸之中!
有了这一双光芒灼人的眼睛,明珠的整个脸庞都被映亮了,一层明亮的光辉笼罩在她的脸颊上,让她整个人看上去焕发出了摄人吸魂的光彩!
王维看的痴了。
明珠看着他那痴痴的眼神,反倒不觉得惊慌了,她竟然笑了,可看在王维的眼里,她这带泪的一笑,就好像划破了黑夜的第一道曙光,直直的就照进了他的心里。
明珠拭了拭脸颊上的泪水,笑望着王维:
“我突然哭起来,吓到你了吧?”
“没有,是我不好,惹你伤心了,”王维仍旧紧紧的盯着明珠,脱口而出,“你真美”
恐怕现在就是西施在世,昭君重生,听到一个如此级别的大帅哥如此高级别的夸赞自己,也会含羞带笑的谦让几句。
可是人家方大小姐只是很淡然的笑了一下:
“这你就觉得美了?你还没见过我更美的时候呢,那时,所有男人看见我都会丢了魂魄。”
“我相信,肯定会的。”
这倒好,一个超级自恋加上一个超级忠厚,配在一起,实在是经典。
这还真是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经过了这一场意外的风波,反倒是突然就拉近了明珠和王维的关系。现在,王维就正和明珠在花园中漫步。明珠已经洗去了脸上的泪痕,重新梳了头发。明珠站在花荫深处回眸相望,王维的心不禁又是重重的一跳。
此时明珠正站在一堵花墙的前面,花墙上是密密匝匝的藤萝,组成了一道碧绿的风景,头上的阳光照在叶子上的露水上,再反射到了明珠的身上,让她的绸缎衣服上多了很多炫目的光斑,看的人眼花缭乱。
王维看到,明珠的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一粒珠宝,连最起码的簪子和耳环都没有,脸上也没有那些脂粉的痕迹,整个人都是那么的清爽自然,像绿叶、像露珠、像阳光,是人世间一切纯净不染杂质的东西!
“你看什么呢?”明珠问道。
“我在想,你每天都制作出那么多精美的饰物,为什么就没有想到要给自己戴上一件呢?”
明珠咯咯一笑:
“因为我已经足够漂亮了啊,所以不需要那些多余的妆饰!”
“那倒是。”王维由衷的说道。
‘唉,’明珠在心底哀叹了一声,‘这个帅哥也太厚道了,这多不好玩儿啊。’
没办法,明珠只好又说道:
“其实也不是那个原因啦,我是觉得,首饰这种东西呢,是戴起来给别人看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价的,我现在还不需要给别人看,所以就不去操那个心。等有朝一日,我真正走到众人之前的时候,我一定要精心为我自己打造全部的首饰,好好打扮好自己,让他们所有人的都为我倾倒!”说话间,明珠的眼中又焕发出了那种最让王维着迷的梦幻般的神采。
王维觉得,自己最缺乏的,也是他一直以来最渴望的,就是明珠身上随时都会展现出来的那种倔强和顽强,还有自信,和对未来的热切期望。在王维看来,明珠就是完美的化身,说句不敬的话,这样一个女孩子是应该像则天女皇那样去君临天下的,自己是何等的幸运,竟然有机会认识了她,还能和她成为朋友,一起漫步在这暮春的花园之中!
王维只觉得好像明珠身上的光明和火热也辐射到了他的身上,让他也不自觉地对未来,对生命自信了起来。
王维望着明珠:
“对了,我还没有问你呢,你母亲到底出什么事了,我能帮助你吗?”
明珠忘了王维一眼,感激的微笑了一下,但是却摇了摇头:
“那件事太复杂,你至少现在还帮不了我。”明珠说的是实话,现在王维自己都还只是一介白衣,又怎么能来帮助她呢?
可是明珠没有想到,她这一抹清风似的滑过脸颊的笑容,和那个礼貌的谢绝,却刺痛了王维作为男人的那根最敏感的神经!
在那一瞬间,他感到了一种深深地无力感,对于男人来说,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在乎的女人受苦却无能为力,是最残酷的折磨!
王维的眼中射出了一道仿若岩浆般的光芒,这光芒好像给眼前的整个花园都镀上了一层血红色,让王维感到自己已经置身于了战场!
没错,就是战场,从现在起,他就是要把长安当成战场,而他则要凭借自己的才华和智慧,去功成名就,然后好帮助明珠,保护明珠!
‘放心吧,明珠,我一定会成功的,我一定能接下你肩头上所有的负重,我一定要亲手为你缔造一个只有幸福没有悲伤的乐园,让你今生都不会再流泪,不会再伤心!永远无忧,快乐!’
后来名震千古的大诗人王维,就在这个花园中许下了自己今生最重的一个誓言!
明珠哪里知道,才一个早上的功夫,王维的心思已经发生了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她现在仍旧在念念不忘碧鸾交给她的使命:
“王公子,你还走吗?”
“不走了,我留下来,留在长安,等待新的机会。”王维加重着语气,希望明珠可以从这些话语中听出他心中此时的激荡和坚决。
只可惜,明珠并没有朝着那个方向想,她在想另外一件事情:
“你如果决定了,就赶紧去告诉碧鸾姐姐一声吧,她为这件事可牵挂了。”
“去告诉她?”王维有些茫然,他不知道这件事和碧鸾有什么关系,他是为了明珠和自己的未来才留下来的啊。
“当然要去告诉她了,”明珠觉得王维有时候真的很木头,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想不明白呢?
第29章 人妖难辨()
第31章人妖难辨
“是碧鸾姐姐费尽心思,才把你留下来的,要不是她来找我,我怎么会知道有你这件事情,又怎么会认识你呢?现在,你既然决定留下来了,当然应该去告诉她一声啊。让她也高兴高兴。”
“好吧,我去。”王维觉得明珠说的也有道理。可是一转念间,他又想起了一件很关键的事情,因为他突然想起来,碧鸾对自己有情,而且她又住在平康里那种地方,现在自己公然出入平康里,去见一个对自己有情意的女人,这是不是不太对呢?
想到这些,王维有些心虚,他偷偷看了看明珠,见明珠倒是很平静,没有显出介意的样子。于是试探着问道:
“明珠,你知不知道碧鸾住在什么地方?”
“平康里啊?你不知道吗?不会啊?”明珠忽然睁大了眼睛,“啊,我明白了,你是看不起碧鸾姐姐对不对!”明珠忽然义愤填膺了起来,“你怎么能这样呢?碧鸾姐姐虽然出身于娼家,可是对你却是一往情深,你说什么也不能辜负了她对你的这一番情意啊!”
明珠说的振振有词,而王维的心却像是一下子就从盛夏的骄阳中跌到了寒冷的冬夜了一样,充满了一种又冷又疼又酸楚的感觉:
‘她竟然不让我辜负了别的女人?难道,她的心中就一点儿都没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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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的心在向下沉,沉,还是沉,此时,王维觉得自己彻彻底底的明白了一个词——沉沦!是啊,沉沦,如果只是沉,那就一定还有重新漂浮起来的那一刻,可是,如果沉沦了,那是不是就再也不会得到救赎?
王维少年成名、恃才傲物,又正是心高气盛的年纪,再加上自从初解情事以来,一直都是各色出众的女子脉脉含情的环绕在他的身旁,期待着能得到他的一次青睐。可他却真的还没有过于关注过任何一个女子。
而这一次,他那颗从不肯为凡俗女子而悸动的心,终于融化了,他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心、自己的情、还有自己这一生一世都交托给她,可是她竟然对自己的情意浑然不觉!
王维的心中被无边的挫败和凄凉填满了:
‘罢了,既然她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我,我又何必这么自作多情!权当是一场梦吧。’
王维掩盖起了心中的万千惨淡,脸上绽出了一抹洒脱的笑容:
“好,我听你的,这就去找碧鸾,告诉她我留下来的事情。”
“好啊。”明珠依旧那么明媚,丝毫也不知道,她那快乐的笑容所意味着的毫不在意的态度,就好像是一大缸子又酸又苦的醋,硬生生的就灌进了王维的嘴里,一直就酸到了他心深处。想想也真是可笑,明明是自己要去见别的女人,可是醋意勃发的却是自己。看来,在爱情中,不在于谁干了什么,而在于谁是更在乎的那一个!
王维走出了方家,朱雀大街上熙攘热闹的繁华街景,在他的眼中却都像是无声的、黑白的,因为他的人虽然出来了,可是他的心却留在了方家、留在了明珠的身旁!
的确,感情真的是不能勉强的,他不能勉强明珠爱自己,可是也无法勉强自己不爱明珠!
明珠解决了王维的问题,又顺带着认识了这么一个大帅哥,心情大好。她一边哼着歌儿,一边蹦蹦跳跳的满院子乱跑着——唐栗子把她这种行为称为乱跑。其实明珠是在做运动,她一直就有每天运动的习惯,她总觉得,运动可以让她保持活力、保持青春、保持体形
明珠忽然停了下来:
‘坏了,自己怎么忘了?现在自己不需要减肥了,而是需要增肥,按照唐朝的审美观,非得是那种丰腴饱满的女人才是美的。’
明珠估算了一下,要是按照自己现在的身高和年龄,怎么也得长到一百二三十斤才能显得漂亮。
‘我的妈呀!’明珠惊呼了出来,‘一百二三十斤!那得多壮观啊!’
明珠想象了一下,自己长成那副身材后走在朱雀大街上的情形,倒是也挺神气的。
所以说什么都有一个习惯,明珠回到大唐还没几天呢,就已经看那些丰满的女人很顺眼了,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忘了骨感美人是怎么回事了。
好了,现在减肥是不用了,增肥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那就护理护理皮肤吧——总之,她就是闲不住。
明珠在现代的时候,并没有太关注过保养皮肤这种事情,可是最近保养头发的效果太明显了,所以,她决定尝试一下皮肤保养,亲身试验一下,现代美容杂志上写的那些护肤方法,是不是真有让人脱胎换骨的的作用。反正这里有满院子的鲜花还都是无污染的,不用也太浪费了。
明珠又忙碌了起来。
红歌正在自己的住处检点着行装。她已经决定了今晚就去摸一摸那个方明珠的底细!
虽然对临淄王动了情,可是红歌毕竟是武将之女,而且从小就接受了成为一个女武士的训练,所以她的性格中自有她强硬的一面。她可以为情所困、所伤,可是却不会整天都沉迷于哀怨之中,至少,她能够把自己的哀伤深深的隐藏起来。
就像现在,她的面容分外的平静,眼神分外的安详,任谁都看不出来,她心底的情潮,也看不出她很快就要去干飞檐走壁的勾当。
红歌本来已经安排了一个手下,以打首饰的名义去了一趟方家了,可是一无所获。所以,她就决定不再侧面试探了,干脆正面出击。昨晚,她已经探了一回方宅了,摸清了方明珠睡觉的地方。而且她很惊异的发现,偌大一个方宅,竟然只住着方明珠和唐栗子两个人!这就显得比较与众不同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就敢就这么着守着一座如此的豪宅,连个看门守院的都不雇!
‘难道,这一双少年男女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以至于艺高人胆大的到了如此程度?’
红歌想到这种可能性,也就不敢大意了,所以她为今晚的行动做了充分的准备,兵器、暗器、迷香全都带上了,至少得保证自己全身而退才行。
其实红歌哪里想到,明珠并不是什么艺高人大胆,她就是不想让闲杂的人泄露了她的底细,所以才不雇人。至于说到安全问题,她方大小姐是从现代回去的,是西西里黑手党总部长大的,所以在她看来,长安城的治安真是太好了——没有持枪抢劫、没有聚众火拼,那还有什么需要防范的呢?
再说了,她家现在既没有大额现金,也没有大量珠宝(就一点儿客人的金银,那也不值得偷啊),没有债券,说白了,就这个院子和这些家具值钱,那个贼脑子秀逗了会来偷家具呢?
当然,还有采花大盗劫色的可能,可是明珠虽然对容貌很是自负,可是也还是认为,就目前而言,采花大盗暂时还是不会来骚扰她的。
明珠是这样理解安全防御问题的,而栗子更是天生的天不怕地不怕。所以他们就两个人坦坦然然的住下来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他们这一坦然,却给红歌造成了一种心理负担——红歌就认定了,她今晚在方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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