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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妖孽少年-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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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小成,要不我回家住吧,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天,我爸的仇人应该不会来了,我一个人住也可以的。”
小成半天没说话,但是他知道,回答一个好吧,自己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畜生!医院里,丁瘸子那句话言犹在耳:
“你个臭小子,怎么对我都没关系,以后我老了,也不指望你养,不过你可得对得起娜娜……她这么小就跟了你……”
她这么小就跟了你——让一个死心塌地跟着你的女孩躲出去,这得多不是人?
“不用。”这么不是人的事,小成还做不出来。
“我不想让你为难,我知道你心里喜欢的是她。”
小CD要哭了,这句实在没法接,怎么接都是畜生。
是,我喜欢她——禽兽,不,没有的事,我喜欢的是你——说谎的禽兽。
不说话,还是禽兽。
“你踏踏实实在这住着,等你爸出院之后再说别的,娜娜,你放心,我不是那种始乱终弃的人。”
对面发过来一个笑脸:“我知道你舍不得弃我的,白天陪她吧,没关系,晚上来陪我。”
隐藏在小成大脑深处的文小刀轻叹一声:白天的丁丝娜好对付,晚上那个才要命啊!
——————
你们谁知道文中的小CD是什么意思?我刚刚弄明白,是小CD城市的名字也不允许出现,我也是醉了。
第253章 离婚案()
《风俗演义》里曾经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户女儿当龄,两户前来求亲,东家的少年英俊潇洒但家贫,而西家少年家境殷实但人丑,父母在二人之间犹豫不决,于是问女孩,你要想嫁东家,就把左手胳膊露出来,想嫁西家,就露出右手。女孩脱了个光膀子,道:“老娘想在西家吃,晚上和东家的帅哥睡!”
于是留下了个成语,叫东食西宿。
类似的同义词有朝秦暮楚、朝三暮四、见异思迁、喜新厌旧、三心二意、反复无常等等,总之没有一个是好词。
而现在,终于找到了带褒义的形容——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可是小成,仍然觉得这样做是个人渣。
白天杨柳珊,晚上丁丝娜,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
多么欠抽的美好生活?
“娜娜,我不是那种人。”
那边丁丝娜又发过来一个捂嘴笑的表情,“得了吧,我不光知道你喜欢杨柳珊,也知道她也喜欢你,现在人家正是最低潮的时候,多陪陪她吧,我不会吃醋的。”
“知道了,我自有分寸。”
所谓有自有分寸,完全是胡扯。当杨柳珊一脸憔悴的从火车下来,一阵风一样扑到怀里的时候,小成什么分寸都没了。
“我妈怎么样了?”
“没事,其实都不应该告诉你,住院都是小题大做,在家睡一觉就好的事,我这就带你去看她。”
杨柳珊毫不避讳的偎在小成怀里,喃喃道:“小成,我好害怕,我爸不要我们了,现在妈妈也病倒了,我……”
遇上这种事,彷徨无助的心情很容易理解,小成有过类似的心情,父亲入狱,母亲不辞而别,那时候不仅是害怕了,甚至是绝望。
“没事的,我这就带你去见她。”
杨妈妈的病当然算不上什么病,如果不是小成的深度催眠的话,根本无需医院走一遭。见到自己母亲并无大碍,杨柳珊这才算把心放了下来,很多事情,到现在也瞒不住了,母女俩抱头痛哭——珊珊,你爸爸不要我们了。
“妈,我们也不要他!”
病房里,小成的奶奶和父亲都在,仿佛这才是一家人。
……
杨妈妈身体本无大碍,当天也就出院了。夏天三十来度的气温,放在家里的羊肉馅包子一天就已经有了馊味,不过两家之间的关系,是越来越近了。
有困难要帮,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帮。
制造困难,其实未必没有意义,至少让杨妈妈知道,身边有好人,什么事情,并不需要自己一个人硬撑。
杨柳珊毫无悬念的搬进了老井村,和以前饭来张口的日子不同了,一向娇生惯养的杨柳珊也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好在女孩也不是那种骄纵的大小姐脾气,虽然生得细皮嫩肉,但要说吃起苦来也不含糊。杨家母女要强,没两天的功夫,自家已经开火做饭了,两口人纵容忙碌了些,不过炊烟升起,总多了几分人气。
这才是过日子的样子。
人家自己开火做饭,没事再送包子饺子什么的就有点不合适了。文心武不方便出面,没事总打发小成往前面跑——去,看看你周阿姨家里还缺什么不缺?
小成一撇嘴:“不用去我也知道!缺个能拿主意的人呗!”
文心武是亲身经历过官司的,知道法庭上每句话都马虎不得。小成的法律水平更是超出了普通律师的水准,如果不是年龄不够的话,上庭独挡一面一点问题也没有。也正是因为如此,爷俩才暗暗替杨妈妈着急——眼看就要开庭了,人家还跟没事的人一样。
可是有的话,实在没办法直说,本来就是挑词架讼的事,而且涉及到个人隐私,文心武这身份特殊,掺合深了更不好。小成一个晚辈,就更别提了,明里暗里在杨妈妈面前提了几次自己认识律师的事情,可是人家都没往下接这个茬。
离婚案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不过因为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要兼顾未成年子女自身的意愿,所以杨柳珊也要跟着出庭。按照正常流程,前面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为未成年的子女是不允许旁听的,这也算是避免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杨柳珊需要在法庭外等着,什么时候有法警叫到自己,才进去表达自己的意愿。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小成跟着进来了,这时候最需要个人在身边,法庭外的长凳上,两人并排坐着,等待里面的传唤。
县人民法院不大,政府没钱,也不给拨款,三十来年,年久失修,大门的隔音效果十分有限,里面说话的声音稍微大一点,外面就能清清楚楚的听见。小成和杨柳珊就坐在法庭的大门旁边,心无旁骛的话,几乎可以一字不漏。
“双方是否同意离婚——原告?”
“同意。”
“被告?”
“同意。”
小成坐在外面心中冷笑,这一场景,似乎和婚礼上的“我愿意”如出一辙。结婚时那句我愿意说的信誓旦旦,庄严无比,而离婚的时候,这个同意同样如此斩钉截铁,义无反顾。
很显然,杨柳珊也听见了,小成明显感觉到抓着自己的那只小手抖了一下。
“对于婚内财产的分割问题,双方可达成了一致意见?”
“没有。”
“没有。”
“先由原告方表述自己的意见,并陈述理由。”
“目前我家中有位于东风镇的住房一套,现在市场价值约34万元,是我婚前全款购得,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参与分割,之前已经向法庭申请了财产保全。”
里面静了一会,然后就听法官道:“经本院查实,房屋购买时间早于双方结婚时间,且房屋所有权人只有原告杨爱国一人的名字,该房产确属男方婚前财产,本庭予以确认。”
“另查,原被告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有存款13万元,电器、家具以及珠宝等财产,约价值5万元,婚内财产合计18万元,双方看可有遗漏?”
“没有。”
“没有。”
外面杨柳珊闭着眼睛,眼泪顺着腮边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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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门外法庭()
其实大多数人对《婚姻法》的认识都有个误区,以为在分割财产时,过错方会少分或者不分,其实这并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当事一方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才可能导致少分或不分的后果。否则,一般情况下都会平均分割。
18万元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是9万元。双方都没有异议。
接下来就是子女监护权、探视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了。
一般在监护权争夺的问题上,子女在十岁以下,如果女方有抚养意愿,大都会把孩子判给母亲,而未成年子女在十岁以上,那么孩子的意愿则会作为重要的参考意见,一般在父母条件对等的情况下,法庭都会尊重子女的意见。
当然,也会遇到一些混蛋父母,双方都不愿抚养子女的,也着实让法院头疼。
现在里面谈到自己的问题了,门口坐着的杨柳珊身体都在微微发抖。
“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你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女,今年十五岁,你们原被告双方是否都有抚养子女的意愿?”
“有。”这是杨妈妈的声音,坚定而有力。
“没有。”杨爸爸的声音同样坚定。
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杨柳珊出庭了,单方面愿意抚养,所以杨柳珊只能跟着母亲。
官司打到这,已经接近尾声,最后只剩下一个抚养费的问题了,这方面基本上不会有争议,法律上有实施标准,一般都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薪金收入,按照一方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支付。杨国光有固定工作,每月收入是有据可查的,法庭判决双方应该都无异议。
“我拒绝支付抚养费,并要求被告周雨彤女士赔偿精神损失费十万元整。”
突然一个转折,就连门外的杨柳珊都睁大了眼睛。
竟然反咬一口?
“理由是什么?”法官的声音不喜不悲。
“因为杨柳珊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我有亲子鉴定为证!”
门外,杨柳珊几乎晕了过去,挣扎这起身就要往里面冲,小成在旁边赶紧一把拉住。这时就听里面杨妈妈歇斯底里的一声绝望的嘶喊:“杨爱国!你禽兽不如!”
“审判长,两位审判员,我是AB型血,被告周雨彤是O型血,而我的女儿也是O型血,之前我这方面知识缺乏,以为孩子的血型随母亲,并没有在意。可是后来我才知道,O型血和AB型血结合是不可能生出O型血的子女的,子女的血型只可能是A或者B!所以我带着孩子的头发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是,我与杨柳珊并没有亲子关系!这个孩子,只可能是她跟别人生的!”
那边杨爱国还没说完,就听杨妈妈疯了一样的大喊:“杨爱国!你不是人!我为了给你生孩子,差点一尸两命!你没良心!不要脸!”
“冷静!被告,请你冷静!”
里面只听得一阵杂乱,外面,小成紧紧的抱着杨柳珊。
“法官,他污蔑我!杨爱国!你太无耻了!你就不配有女儿!”
“被告,请你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原告,你出具的亲子鉴定是私自作出,本庭无法确认被检测者的身份,所以对你这份证据的法律效力不予认定,你明白吗?”
似乎听法官这样说,杨妈妈才稍微冷静了一些,但呜呜的哭声再也止不住了,在门外都能听见。
“明白,这份鉴定报告只是证实了我的猜测而已,现在我正式向法庭提出申请做司法亲子鉴定,以证明我和杨柳珊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被告,现在原告提出做亲子鉴定,你有义务配合,否则按照相关法律,本庭会支持原告,作出不利于你的判决,推定亲子关系不成立,你明白吗?”
“明白。”
“被告,那你是否同意做亲子鉴定,由于鉴定请求由原告提出,所以先由原告垫付鉴定费用,最后由败诉方承担,你同意吗?”
“同意!”
“由于原告当庭增加了诉讼请求,在离婚案的基础上,诉请确认非亲子关系,该判决结果直接关系到本案抚养费以及赔偿的判定,故此休庭,待双方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择日再审!”
正这时,一个娇弱的身影冲进了法庭,满脸热泪,指着杨爱国道:“我没有你这个爸爸!你不配!妈!我们走!”
……
一个门里,一个门外,门里国徽庄严,法律神圣而不可侵犯,而门外,则是法律无法顾及到的悲哀。一个女孩,生无可恋的哭泣法律并不懂。
法不容情。
那份亲子鉴定是真是假小成并不能判断,在民事诉讼中即便提供了伪造的证据也不构成伪证罪,最严重无非是行政拘留处罚而已,并不能排除杨爱国用这一招来打击这对可怜的母女。
但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如果父母的血型是AB和O型,那子女的血型只可能是A或者B,绝不可能是O型。
如果三个人的血型都没错的话,杨柳珊的确不可能是杨爱国的女儿,甚至都无需亲子鉴定。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只存在两种可能,第一,杨柳珊是杨妈妈和别的男人生的,男方是A型血、B型血或者O型血,第二,杨柳珊和杨妈妈之间也不存在亲子关系——医院给抱错了!
15年前,准确地说是1991年7月13日,当时杨柳珊和文小成很有可能在一个育婴室里,而那个育婴室里有五名女婴,难道真的抱错了?
而且,那天晚上,发生了一件吊诡的事情,会不会和那件事有关?
从杨妈妈法庭上悲愤的反应来看,应该是心怀坦荡。
虽然杨柳珊很漂亮,杨妈妈也是风韵犹存的年纪,但细细观察,似乎两人的美丽并不是一个风格,难道说真的在十五年前的那个晚上发生了什么?
那几天,镇妇产医院出生的孩子都装在小成的脑子里,排除自己,只剩下四个,陈雨茗、吴萌萌、王子怡和姜雅。
如果真的是抱错了,会是和谁?
——————
我说这件事上没有坑,你们信吗?
第255章 DNA亲情()
(感谢致命葱姜蒜同学的打赏,加更)
妇人弱也,而为母则强。
婚变引起夫妻双方完全撕下面皮对薄公堂,这打击已经足够大了,谁想到在法庭上,对方又抛出这样一记重击。杨妈妈摇摇欲坠,也多亏女儿搀扶才没有倒下。
这时候什么房子、财产都已经微不足道了,最后这一刀砍下来,完全可以说是致命一击。
出了法院,招手打车,这时候小成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可以感受得到,现在母女俩的精神都在即将崩溃的边缘,这次的打击远比捉奸的那天晚上还要大的多。
杨柳珊也不是小孩子了,有的话不说,但不代表女孩不懂。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这对男人来说,是奇耻大辱,如果不是证据确凿的话,谁也不会无的放矢,可是此刻女孩不敢问,抬头看看母亲的脸,满脸泪痕。
在后视镜里,小成可以看见,杨妈妈眼睛看着窗外,眼泪默默的流。
“珊珊,以后就咱娘俩过日子了,把你那个绝情的爹忘了吧。”
女孩没说话,把头靠进了母亲怀里。
亲子鉴定如果做加急的话,几个小时就可以出结果,虽然走了一个司法程序,手续繁杂了许多,但结果还是三天之后出来了,随之而来的是法院的判决。
“根据孟德尔遗传规律,孩子全部遗传基因来源于其亲生父母双方。用D19S433、D5S818、D21S11、D18S51、D6S1043、Amel。、D3S1358、D13S317、D7S820、D16S539、CSF1PO、PentaD、D2S441、vWA、D8S1179、TPOX、PentaE、TH01、D12S391、D2S1338、FGA基因座扩增产物检测,得到父与女21个基因座的基因分型,被检父不能提供给孩子D21S11、D6S1043、D16S539、CSF1PO、D2S441、D8S1179、PentaE、TH01、D2S1338九个基因座必需的等位基因,不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
虽然很多专业名词看不懂,不过最后那句“被检父不能提供给孩子九个基因座必须的等位基因,不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还是很容易理解的。
庭审已经全部完成,就等这个鉴定报告了,所以法院没有再次开庭,直接宣判: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1989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15岁,由于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特诉请离婚。被告周雨彤同意离婚。
双方就子女监护权、婚后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以女儿不是亲生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并当庭增加诉讼请求,请求本院判定原告与女儿杨柳珊不存在亲子关系,并要求被告周雨彤赔偿精神损失费十万元,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做司法亲子鉴定,鉴定费由原告垫付。
根据向阳市同仁医院医学检验中心作出的《基因鉴定所DNA检验报告书》得出的结论,原告与杨柳珊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婚姻破裂,双方自愿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本院予以准许;双方就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上基本达成一致,本院予以支持。另,根据医学检验中心所作出的基因鉴定结论,原告杨爱国于杨柳珊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原告诉请确认双方不存在亲子关系的诉求本院予以支持,故此原告对被告之女杨柳珊并无抚养义务。另,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告隐瞒了女儿并非原告亲生的事实,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原告诉请赔偿,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本院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杨爱国与被告周雨彤离婚;
二、确认原告杨爱国与被告之女杨柳珊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三、杨柳珊随被告周雨彤生活。
四、个人衣物及私人用品归个人所有;二人共同财产折合人民币18万元,原告同意向被告一次性支付9万元,其余财产归原告所有。
五、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万元整。
六、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共计1858元,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经过简化,专业人士勿纠。)
这份判决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杨妈妈就晕了过去,是文奶奶掐了半天人中才给叫醒了。倒是杨柳珊此刻表现的很坚强,流着泪劝妈妈道:“妈,不是他女儿,我太高兴了!”
杨妈妈身边也没个亲近的人,知道下判决,文家祖孙三代都来了,五个人挤在一间小屋里,说话也不方便。老太太给小成使眼色,小成心领神会,把杨柳珊拉进了另一个屋子。一出门就听身后奶奶声音:“武子,出去买个西瓜,再卖两个柚子回来,去去心火!”
“唉,我去去就来。”
有些话,女人只能说给女人听。
“大姨,我委屈……”屋里只剩下两人,周雨彤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
事关隐私,文奶奶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是安慰道:“闺女,哭吧,有什么委屈,哭出来就好了。”
“大姨,我这辈子就他一个男人,从来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不用说了,老太太我眼里不揉沙子,看一眼我就知道,你是好孩子,不过……”说到这,文奶奶一咬牙,“现在这报告说的明明白白,莫非是……抱错了?”
杨妈妈明显打了个冷战,那事情,做没做自己心里最清楚,亲子鉴定上说的明明白白,杨柳珊和杨爱国根本没关系,难道自己养了十几年的闺女,真的是别人家的?
那自己生的那个亲生女儿又在哪?
女儿和父亲没有亲子关系,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孩子抱错了,第二种是孩子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的——然而周雨彤心里最清楚,根本不可能是第二种!
平房的隔音并没有那么好,小成在另一个房间里听得一清二楚,按理说,杨柳珊也应该听到了。
即便听不到,有的事情也能猜得到。
“小成,能不能陪我出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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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父母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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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山清水秀才能人杰地灵,老井村这种地方,村里坑坑洼洼的土路,一下雨就是满脚泥,不下雨更是暴土扬尘,杨柳珊白袜小皮鞋,没几步就一层土色。
“老井村你还不熟吧,我在这住了五年了,其实很多好玩的地方。”小成拉着杨柳珊,嘴里不停的说话,根本不给女孩多余的思考机会,胡同间好好的路不走,他竟然拉着女孩上了砖垛。
“这些砖是七老爷捡回来要垒猪圈的,七老爷你不认识,其实我家也是外来户,不知道这个七老爷是从哪论的,不过当时全村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叫他七老爷,猪圈的砖积攒了这么多,还没等垒,猪就给宰了!那天七老爷也给我家送了二斤猪肉,后来直到他死,办白事咱家随了个份子才算把这人情还上。”
砖垛是贴着院墙码的,小成拉着女孩,踩着砖垛一直走到院墙上,一块横砖宽窄的地方,仿佛独木桥一样,小成走的四平八稳,扶着女孩,倒也有惊无险。
“小时候,爬墙上树的事我没少干,这条路是我七岁那年发现的,沿着砖垛能一直走到侯老庆家的房上,他家的房顶高,能看见那边小康城的水塔。”
所谓侯老庆家,也早就空了下来,不少野猫野狗把院子占据,小成和杨柳珊在房顶上一走,下面鸡飞狗跳。
拉着女孩就在房顶上坐了下来,这时候已经下午五六点了,太阳偏西,人的影子在地上拉的老长。
“有时候我就喜欢躺在这,农村就这点好,晚上能看见星星,都说天上的星星数不清,其实是扯淡,能看见的并不多,细心点的话很轻易就能数的过来。”
“小成,我爸已经肯定不是我爸了,你说,我妈是我妈吗?”
文小成有的没的说了这么半天,可是女孩仍把这句话问了出来。或许她认为智商300以上的男孩会给她一个标准答案。
“你爸是什么时候开始不是你爸的?”小成反问道,“是鉴定结论出来的时候还是从他把你们母女赶出家门的那一刻开始?”
鉴定报告只是做出生物学上的结论,可是父女亲情早在他把房子查封的那一刻起就早就断了。
女孩没说话,但是明显心里有了答案。
“如果说鉴定报告上说他是你的父亲,你认他吗?”
“不认!”这次杨柳珊一点都没犹豫。
“现在,刚才你问的那个问题应该有了答案吧?你爸是不是你爸,不是那个鉴定报告决定的,那么,你妈还是不是你妈?你自己觉得呢?”
女孩不笨,听懂了小成的意思,可是明白这个道理容易,但要自己真正接受,实在是太难了。
“小成,我很矛盾,我希望自己是妈妈的女儿,可是,这样的话,就说明我妈她……”子不言母,不贞二字,杨柳珊还是没能说出来。
“如果我妈是被冤枉的话,那就一定是在医院抱错了——我的生母另有其人,而妈妈,就不再是我的妈妈了!”
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来说,这个伦理命题实在有些严酷。
“我和你提过我妈妈吗?”小成转移话题道。
女孩一愣,她只是听说小成的母亲和人跑了,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不过每学期的家长会都是文奶奶来给开的。
“我家出事那年,我爸入狱后不久,我妈就走了,什么都没和我说就走了。我只记得她走之前的那一天带我去饭店吃了一顿好的,给我点了我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和菠萝咕咾肉,之后好久,我都没再吃过……”
杨柳珊握着小成的手,感觉小成的手心冰凉。
“那时候我刚十岁,十岁的孩子想妈妈啊,我问我奶,我妈呢?我奶奶说妈妈她去了很远的地方,我几次想离家出走去找她,可是不知道去哪里找……”
“你的事情,我略微知道一些。”女孩道。
现在,不知不觉中,安慰者和被安慰者互换了一个位置。
“我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了,晚上我偷偷跑出来,就躺在这条房脊上,看着星星,自己一个人哭,眼泪会顺着房顶上的瓦往下流,可是没等流到下面就干了。然后我就想使劲哭,要让眼泪从房顶上落下去,可是一使劲反而哭不出来了,哭不出来,于是擦擦眼泪,回去睡觉。”
十来岁孩子的世界很简单。
“就在我爸的案子开庭的那天,我妈回来了,你遇到的这个问题,我也想过,我妈还是我妈吗?”
“想要回答这个问题,那得看母亲的定义是什么,如果说生身之母,只是生物学上的母亲的话,只要她把我生出来,那么永远都是,不过……”小成说到这停了下来,“如果,母亲的含义是书上所说,那个关心你胜过关心自己,无时无刻不在爱你的那个人,或许,她就不是了。”
“从十岁到十五岁,提到母爱这个词,我最先想到的,会是我奶奶。”
“珊珊,你现在有答案了吗?妈妈还是不是妈妈,这个问题的答案要问你自己,看你自己对母亲这个词的定义是什么。”
或许,她不是生物概念上的母亲,但她无时无刻不在关心你,爱你胜过爱她自己,不愿你受一点委屈,哪怕自己受再多的苦,也要把最好的给你——那她就是母亲。
“其实在伦理学上有过这样的观点:叫做‘父母于子女无恩论’,大意是说父母结合生下孩子是情动所致,并非孩子本意要来到这个世界,所以生育并不能算是恩情。最初这个观点好像是东汉名士孔融提出来的,近代的著名学者、大师胡适也比较赞同,他在《我的儿子》中写道:‘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为人父母,不应居功挟恩,大致是这个意思吧。”
杨柳珊并没有听说过无恩论,所以瞪大了眼睛。
“以前我和我爸吵架,他拍着胸脯和我说:老子生了你,如何如何,我一句话就给顶了回去——谁愿意来了?那时候你是知道的,我是真的不愿意他们把我生出来。”
那是小成生不如死的两年。
“不过,我并不完全赞同这个无恩论,父母生我,是他们想要一个孩子,并不算恩情,养育我,教育我,是他们为父母者的基本责任,也不能算恩情,但是,我认为父母于子女是有恩的,这恩情就在于他们给予的爱永远是超过责任的限度,哪怕牺牲自己也要顾全孩子——超出责任的那部分爱,就是父母的恩情。”
——————
感谢各位衣食父母。
第257章 喜当爹()
屋子里,杨妈妈也在面临着痛苦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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