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潋滟天下:冥王的绝世宠妃-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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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静静地看着他,仿佛要用尽一生的力气,将他的模样印刻进脑海之中。
任务失败了,这次分离之后,他们应该就不会再相见了吧
心里好不甘,可是她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至此一别,就是永恒,愿你能在这个世界平安快乐。
保重,九川
就在她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刹那,裴九川伸手握住她的脖子,稍一用力,咔嚓一声闷响,她的脖子就这么被轻易地拧断了!
裴九川紧紧抱着她的尸体,仿佛溺水之人抱着救命的浮木般,死也不肯撒手。他眼角含泪,咬牙低吼:“你说过的,你一定会回来的!你要是敢骗我,就算上穷碧落下黄泉,我也不会放过你!”
像是为了回应他的悲伤,原本晴空万里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伴随几声轰隆隆的雷鸣,豆大的雨水一颗颗从天而降,狠狠砸在这片土地上,瓢泼似的大雨浇灭了这场大火。
当卓茂意带着人马找到裴九川时,就见到他像个被人抛弃的孩子般,孤寂地坐在泥地中,怀里紧紧抱着一具已经僵硬了的尸体。冥夜和墨云默默地守在旁边,无声无息,唯有雨水在发出哗啦啦的哭音。
无论别人怎么恳求劝说,裴九川都不为所动,僵硬得像座石像,几乎看不出生命迹象。
卓茂意用尽全力,也没能将裴九川和那具尸体分开,无奈之下,他只能命人将裴九川连同那具尸体一起抬上马车,送到附近一个临时搭建的军营里,进行救治。
碰巧的是,灭灯大师正好途径此地,他得知裴九川的事情,立即赶来军营,为裴九川疗伤治病。
整整三天两夜,裴九川仍旧保持着抱尸体的动作,不吃不喝,不言不语,甚至连动也不肯动一下。
卓茂意急得嘴上起泡,他问灭灯大师:“王爷还能好起来吗?”
“王爷的身体没有问题,他得的是心病,这心病还须心药医,”灭灯大师无奈地叹了口气,眼中满是惋惜之情。
卓茂意说:“王爷的心药就是孟姑娘,可是孟姑娘如今已经死了,还能上哪儿去找心药?”
灭灯大师双手合十,念了一声阿弥陀佛:“人死如灯灭,只能期望王爷能自己看开了。”
“上回韶嵘公主死了,王爷难受了一段时间,倒是又恢复了,但那是在遇见孟姑娘之后,难道我们现在又要去找个跟孟姑娘很像的女人,来哄王爷开心?”卓茂意的表情很认真,仿佛只要灭灯大师一点头,他立刻就捋起衣袖去外面为王爷找女人。
灭灯大师立刻说道:“你别乱来,你这样做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没有用的。”
卓茂意连忙追问:“那依大师高见,此事该如何办?”
“贫僧这里有一副药,喝下之后,可以随即忘却一段记忆。如果能让王爷忘记这段感情,或许可以减缓情爱对他带来的伤痛,这样一来,他就能自己从封闭的世界里走出来,再次开始新的生活。”
卓茂意有点迟疑:“如果王爷没有忘记孟姑娘,反倒把其他事情给忘记了,可怎么办?”
灭灯大师一脸慈悲:“这就要看佛祖的旨意了。”
虽然这药有一定的风险,但眼下也只剩下这条路可以走,裴九川已经饿了三天,若是再不进食,就真要活活饿死了!卓茂意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把心一横,说道:“那就试试看吧,反正王爷已经成这样了,不会再有更坏的结果了!”
于是,灭灯大师将药粉混入水里,强行灌入裴九川的嘴里。
当天夜里,药起作用了。
裴九川感觉到头痛欲裂,他不由自主地松开手,怀里早已腐坏的尸体顺势滚到了地上,一直守在旁边寸步不离的卓茂意赶紧上前将尸体抱起来,交给一个副官,让他赶紧去把这具尸体火化。
副官不敢耽误,抱起尸体就跑了出去。
裴九川抱住脑袋,发出痛苦的低吼,脸上的青筋一根根暴起,表情扭曲得近乎恐怖!
卓茂意非常担忧,但灭灯大师却说这是正常现象,让他别太焦虑。
他们耐心等待了一整宿,直到第二天早上,裴九川才渐渐平静下来,他陷入深深的昏睡。待他醒来之时,已经日落时分,一天的时间又这么过去了。
裴九川掀开被子坐起来,他揉着隐隐作痛的额角,问:“这是哪里?”
正在打瞌睡的卓茂意立刻就被惊醒了,他见到王爷醒来,心中一喜,连忙说道:“王爷,您可算是醒了!”
裴九川看向他:“你怎么会在这里?还有灭灯大师?这是怎么回事?”
卓茂意和灭灯大师互望一眼,最后还是卓茂意上前半步,试探性地问道:“您还记得自己做过些什么吗?”
“本王不是刚攻破长乐王城,正在追剿残余的孟氏余孽吗?”裴九川目露疑惑,很显然,他察觉到了情况有些不对劲,心中升起一股淡淡的不安。
卓茂意立刻说道:“您在打完仗之后,就回到了夜狼城,然后先帝去世,新帝登基,但是国师白镜离妖言惑众,谎称您是巫族之后,唆使紫英国、大玉国和雄鹰部落一起来围攻您。幸好您福大命大,没能让他们的奸计得逞,但您却在过程中被他们下了毒,是灭灯大师出手救了您,您体内的毒已经被解,却留下了一点后遗症,就是失忆症。从您现在的表现来看,您应该是忘记了从攻破长乐王城之后到现在的全部记忆,您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吗?”
听完他的叙述,裴九川总觉得有点什么地方不对劲,好像缺少了某个极其重要的部分。
但他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他揉了揉额角,皱眉说道:“那些围攻本王的人呢?”
卓茂意开始为他讲述目前的局势,巧妙地岔开了话题。
而所有人都以为事情就此尘埃落定了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突然找上门来
第211章给她一个名分()
裴九川斜靠在铺有皮毛的座位上,挑眉看着面前的女人,似笑非笑地问道:“你说,这个孩子是本王的儿子?”
柔儿抱着孩子跪在地上,哭得泪流满面:“千真万确,这孩子就是您和小姐的儿子!”
裴九川瞥了站在旁边的卓茂意一眼,问:“她说的是真的?”
卓茂意犹豫了好久,方才迟疑地说道:“这个,属下也不知道”
一听这话,柔儿顿时就愤怒了,她瞪着卓茂意叫道:“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小姐怀胎九个月,你是亲眼看到的,还有元帅府里那么多人,他们全都看到了,你怎么能睁眼说瞎话?”
卓茂意一时无言以对。
裴九川见到柔儿说得言之凿凿,而卓茂意却明显有些心虚,心中立刻就有了判断,但仍需要确实的证据才能做出决定。
他看着柔儿说道:“虽然本王不记得自己有个儿子,但你既然能说得这么肯定,那咱们就来滴血认亲,试试你说的到底是真是假,如何?”
柔儿毫不犹豫地点头应道:“好!”
裴九川侧头吩咐人去准备一碗清水,裴九川随手抽出一把匕首,划破手指,将血液滴入水中,然后看向柔儿,说:“该你们了。”
柔儿接过匕首,看着怀里懵懂的娇嫩幼儿,有点不忍心对他下手,但现在情况特殊,她也是迫于无奈只能出此下策。她一狠心,用匕首在孩子的小手指头上轻轻划了一下,孩子疼得哭了起来,眼泪水吧嗒吧嗒地往下流,模样好不可怜。
柔儿心疼得不行,将鲜血滴入水中之后,立刻用手帕保住孩子的手指。她一边抚摸孩子的脊背,一边不停地哄他开心,可是孩子却怎么也不肯平静下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此时,大家都在静静关注碗里的清水,他们见到,两滴血液在片刻的停滞之后,一点点地接受吸纳,最终完全地融为一体。
见到这一幕,哪怕是早已有了预感的裴九川,此时也不禁露出微微诧异的神情。
这个孩子,居然真是他的亲生骨肉!
裴九川看着柔儿怀里的孩子,犹豫了好久,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想要去抱孩子。
柔儿不放心将孩子交给他,但想到离开之前小姐的叮嘱,柔儿犹豫片刻,最终还是不甘不愿地将孩子送进了裴九川的怀里。
这是裴九川第一次报孩子,这种感觉着实有些奇妙。
或许是因为血脉相连的缘故,孩子被裴九川抱过去之后,哭泣声就渐渐平息了。裴九川低头看着怀里孩子,四目相对,一种名为亲情的默契在父子之间流淌开来。
孩子的眼睛又黑又亮,像两颗圆溜溜的黑曜石,镶嵌在瓷白细嫩的肌肤上,越发招人喜欢。
鬼使神差之下,裴九川忍不住凑过去,准备亲一亲这个小家伙。
就在这时,孩子忽然抬起白乎乎的小胖爪子,一爪子呼到他脸上,随即咧开嘴,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裴九川微微一愣,他看着孩子笑起来的可爱模样,忍不住也跟着轻笑出声:“小东西,真顽皮!”
见到这一幕,在场的众人心情各不相一。
柔儿非常欣慰,孩子能跟父亲相处融洽,这对孩子未来的生活很有帮助。
卓茂意的心情则复杂多了,王爷能后继有人,他很高兴。但这个孩子的出现,直接表示出,他之前编造的话中出现了漏洞,并且这个漏洞还不小。依照王爷的精明,不可能不明白这其中的蹊跷,回头王爷若是兴师问罪,他肯定没法交差。
灭灯大师双手合十,平静地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裴九川很喜欢这个孩子,从第一次抱上手开始,他就没有再撒开手,一直抱着孩子到处转,寻些稀奇古怪的小东西哄孩子笑。
直到柔儿提醒孩子饿了,裴九川这才依依不舍地松开手,将孩子交给柔儿,柔儿则抱着孩子去找奶娘。
待孩子吃饱了之后,就得休息了,裴九川坚持要抱着孩子一起睡。柔儿虽然有些担心这个大男人照顾不好孩子,但她只是个丫鬟,没有立场去质疑王爷的决定,只能再三叮嘱注意事项,希望王爷在睡觉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不要压到孩子。
当天晚上,裴九川抱着孩子躺在床上,他默默注视着怀里的孩子,真是越看越喜欢,心中漾起暖暖的感觉。
这是他的儿子。
他忍不住亲了亲儿子的额头,没想到我这种恶煞也能有孩子,看来老天待我还不算太薄。
第二天早上,裴九川正式宣布,他有了儿子,起名为景渊。
由于孩子长得白白胖胖,像个软绵绵的白面馒头,于是大家在私底下又给孩子取了个小名,馒头。
在取名之后的第二天,裴九川就将馒头定为世子,由于他已经跟天岚国恩断义绝,世子之名无需圣上恩准,由他一句话,就正式定下了馒头的世子身份。
一时之间,所有人都知道了王爷对这个小世子的宠爱程度,当真是捧在手里怕冻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但凡有人对小世子稍微有点不敬,下场无不凄惨。
见到小馒头深受王爷宠爱,柔儿心中非常高兴,但在高兴之余,心中仍有几分深埋的担忧。
找了个没人注意的机会,柔儿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问道:“王爷,小姐她怎么样了?”
自从她抱着小馒头找到王爷之后,就一直没见到小姐的身影,暗地里跟人打探小姐的消息,那些人要么摇头,要么就找借口避开,没有一个人愿意跟她说句实话。
越是如此,她心里的不安就越深。
她非常担心小姐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正在逗弄小馒头的裴九川手下一顿,他抬头瞥了柔儿一眼,问:“什么小姐?”
柔儿微微一怔,随即有些急切地问道:“我家小姐就是谢楹朝,她是小世子的亲娘,您不记得她了吗?”
“谢楹朝”裴九川将这三个字细细地咀嚼了一遍,感觉这个名字很陌生,在他的记忆中,完全没有这个女人存在过的痕迹。
他漫不经心地说道:“本王忘记了一些事,可能是真的不记得她了吧,不过,既然是她生下了小馒头,本王就不会亏待她,回头本王会追封她为侧妃,给她一个名分。”
听到这话,柔儿的心顿时就凉了半截,她喃喃说道:“您明明说过,要娶小姐为正妃,您发誓说此生非小姐不娶。”
“胡说八道,本王身为王爷,怎么可能娶个普通女人为正妃?还非她不娶?更是荒唐!”裴九川一点都不相信柔儿说的话,他虽然没有想过佳丽三千,但只娶一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因为他想不出,是什么样的女人,可以值得他放弃世间所有女子,独独娶她一个。
柔儿百口莫辩,委屈地想哭:“我没有说谎,您的确对小姐情根深种”
“若本王真如你所说的那么爱她,那本王又为什么会忘记她?甚至连听到她的名字,都一点触动都没有?”裴九川的表情非常淡漠,“既然能被忘记,本身就说明这个女人对本王而言,并不是那么重要。”
柔儿还想再说些什么,裴九川却没心情再跟她多说废话,他抱着小馒头站起身,一边往外走去,一边淡淡地说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本王不想再被过去的琐事缠住,至于的那位谢家小姐,本王真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如果你愿意留下来,本王会为了小馒头好好善待你,如果你不愿意留下来,本王也会送给你一笔钱,让你下半生都能过得衣食无忧。”
说完这些,裴九川没有再给柔儿开口的机会,他抱着小馒头走了,只留下柔儿独自站在原地,不知道将来该怎么办。
柔儿说的话,对裴九川没有造成任何影响,他照旧过着自己的日子,每天除了处理军中事务,就是逗弄小馒头。
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会忽然疑惑,自己失去的那段记忆到底是什么样的。
但,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任他如何琢磨,也无法找到正确答案。
幸运的是,他有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儿子。
这就足够了。
柔儿很想弄清楚小姐的去向,她去找灭灯大师,但是灭灯大师早已经悄然离开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无奈之下,她只得去找卓茂意,希望能从他口中知道实情。
卓茂意的口风非常紧,一个字都不肯透露给她。
最后,柔儿辗转找到了西瓜,她跪在地上,哭着求他告诉她实情。
西瓜见她哭得悲惨,心有不忍,犹豫再三,还是对她说出了真相:“你家小姐已经不在了,王爷痛不欲生,失去了有关你家小姐的所有记忆。此事事关重大,希望你能保密,若有泄漏,只怕对你和小世子都有危险。”
说完这些,他就闭嘴了,之后无论柔儿如何追问,他都不肯再多说一个字。
柔儿没想到小姐竟然死了!
为了消化这个噩耗,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两天没出来过。直到第三天,西瓜犹豫着要不要踹门进去看看情况的时候,柔儿自个儿从屋里出来了。
她用这两天时间,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她要留下来。
小姐已经不在了,她感到无比的哀伤,但人死不能复生,她现在唯一能为小姐做的,就是将悲伤隐藏起来,好好照顾小馒头,看着他健康长大。
当初是小姐将小馒头交给了她,她就必须要竭尽全力,完成小姐的愿望。
她绝对不能让小姐失望!
第212章恭喜,汝又死了一次()
这是哪里?
孟花朝茫然四顾。
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四周都是黑乎乎的墙壁,屋子里什么都没有。她独自站在屋中央,过了好久,才缓缓回过神来,她记得自己好像是死了
她下意识摸了摸脖子,那里依旧完好无损,低头一看,手上、身上也都干干净净,没有半点血迹。
难道她又死而复生了?
像是为了回应她的疑惑,在她面前,忽然凭空出现三根白色蜡烛。
其中两根蜡烛已经熄灭,只剩下最后一根蜡烛还在静静地燃烧着,散发出惨淡的幽白光芒。
看到这三根蜡烛,孟花朝顿时就想起来了,上次她死后也被弄到这里来了。她立刻大声喊道:“喂,是不是你把我弄到这里来的?别不做声,我知道你在这里!”
明明是很小的房间,但声音传出去之后,回声却一圈接一圈,听起来似乎特别空旷。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神秘男人的声音自黑暗深处传来。
“恭喜,汝又死了一次。”
孟花朝:“”
这句话的槽点太多,以至于她都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开始吐槽。
隔了一会儿,她才硬邦邦地挤出一句话:“这真是我有生以来听过最特别的恭喜。”
神秘男人发出一声非常清幽的轻笑。
孟花朝说:“我现在又死了,可以准备第三次复活了吗?”
神秘男人说:“汝无需着急,在复活之前,吾得告诉汝一件事情。”
孟花朝本能地察觉到他要说的话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她警惕地问道:“什么事?”
“汝之所以能完成第二次死亡,其实是作弊了。”
孟花朝一脸无辜:“什么作弊?死了就是死了,这种事情还能作弊吗?”
“汝不必跟吾装傻,汝在阳世所做的一切,吾都看在眼里。汝这次本该死于非命,但汝在临终之前,将复活只是透露给那人,让他杀了你,助你完成第二次死亡。此乃作弊,按照规则,汝本该魂飞魄散,但吾今日跟人打麻将赢了,现在心情不错,暂且饶你不死。”
神仙也搓麻将?这个世界好玄幻哟!孟花朝连忙笑得一脸谄媚:“大仙真是好人!祝您以后天天搓麻都能自摸天糊大杀四方!”
岂料神秘男人又道:“作弊之事暂且揭过不论,但汝超时完成任务,必须要接受惩罚。”
孟花朝问:“我什么时候超时了?”
“当初吾给你半年时间完成任务,但汝却将吾的劝告丢到脑后,拖延到今日方才勉强完成任务。汝超出规定时间,汝若想不让阳世的身体彻底死亡,就必须拿出一件最珍贵的东西来做交换。”
孟花朝腆着老脸笑道:“我就是个穷逼,身上一穷二白,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给您,您就大发慈悲,放我一马嘛!”
“不行,此事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汝要么选择死,要么选择交出一件东西。”
见他态度如此强硬,孟花朝登时就怒了:“你丫逼迫我做这个狗屁任务也就算了,如今我死了,你丫还找我一个鬼魂索要贿赂?你丫的人性都被你自己吃掉了吗?”
“不应该是被狗吃掉了吗?”
孟花朝啐了一口:“别侮辱狗,你丫还不如狗老实可靠!”
神秘男人:“”
沉默许久,才听到他挤出一句话:“有没有人说过,汝说话太刻薄了?”
“我这叫坦率直白,说实话的人总是不太讨人喜欢,我能理解的。”
神秘男人又沉默了一会儿,方才缓缓说道:“汝的废话太多了”
话音还未完全落地,就见一道红光忽然出现,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冲向孟花朝!
孟花朝闪躲不及,被红光撞了个结结实实!
红光犹如实质般,一下子就穿透了她的胸口,不等孟花朝挣扎反抗,红光又猛地一缩,从她身体里收了回去,转眼之间又消失在了黑暗深处。
孟花朝本能地捂住胸口,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似乎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挖走了,心脏某处缺了一块,空落落的。
她问:“你刚才对我做了什么?”
神秘男人不疾不徐地说道:“吾拿走了汝身上最为珍贵的东西。”
孟花朝一边在心里琢磨自己有什么器官是最值钱的,一边紧张地追问:“是什么?”
“汝的爱情。”
“啥玩意儿?”孟花朝觉得莫名其妙,爱情这种既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东西,还能被拿得走?尼玛确定不是在逗我呢!
神秘男人说:“人与生俱来就有七情六欲,爱情为其中一情,而这一情,是汝身上最为干净纯洁的一样东西。作为再次复活汝的交换,吾拿走汝的爱情,从今往后,汝不会再感受到情爱。”
说到这里,神秘男人的语气中透出几分得意:“其实汝该感谢吾,吾拿走汝的爱情,将来汝就不必再被情爱之事所挠,对汝专心完成任务很有帮助。”
孟花朝觉得这男人其实是个蛇精病,爱情是人的本能,它怎么可能被人拿得走?这绝逼不科学!
不过话说回来,她能来来回回地死上好几遍,本身就已经超出科学可以解释的范围了。
她一方面觉得爱情被拿走了也没关系,反正她已经有了心爱的人,这玩意儿在不在都对她没影响,另一方面她又觉得不能这么轻易地把爱情送出去,七情六欲是人之本能,她少了其中之一,谁知道会不会对她的身体有什么影响?万一她将来也变成一个蛇精病肿么破?
咦,为什么她要说“也”?
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不知道该怎么抉择。
似乎是察觉到她心底的犹豫不安,神秘男人主动说道:“只要汝能完成三个任务,在汝重返人世之前,吾会将爱情还给汝。”
孟花朝问:“我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没有。”男人回答得干脆利落。
孟花朝有点恼怒,但东西都已经被拿走了,她就算不甘愿,又能怎么样?难道再扑上去跟他打一架吗?别说打不打得过,能不能找到他的真身都是个大难题!
哼,别让姐找到你,否则姐一定揍得你丫满地找牙!
孟花朝一边在心里暗错错地吐槽,一边说道:“贿赂被你收走了,这次复活我能得到一点优惠不?”
神秘男人显得很错愕:“这种事情你还想要价还价?”
“你拿走了我最宝贵的东西,作为交换,我从你这里要点儿回扣,不算什么过分的事情吧?”孟花朝说得理所当然。
神秘男人显然是没碰到过像她这么不要脸的货色,一下子竟失去了言语的能力。
孟花朝:“其实我要的并不多,只要你能给我一点点自保的能力就行,比如说让我学会一套独步天下的绝世武功,或者送给我一件可以杀人于无形的极品暗器,实在不行,你送我几只厉害点儿的神兽萌宠也行啊!我对动物很有亲和力的,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会照顾不好它们!”
神秘男人沉默了好久,才从震惊之中找回自己的声音,他说:“武功暗器神兽全都不可能,至于萌宠倒是勉强可以帮你一把。”
孟花朝欣喜地问道:“是什么样的萌宠?无论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我统统都可以接受!”
“呵呵,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孟花朝:“我怎么觉得你那一声呵呵听起来很有古怪?”
“废话少说,你是时候该走了。”神秘男人已经快被这个女人给折磨疯了,他不想再跟她有一秒钟的纠缠,直接就将她抓起来,扔进了重生的通道里面。
孟花朝还没来得及做好心理准备,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吸进某个神秘的空间,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感官全部失去作用。
再然后,脑子里轰的一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般,她顿时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她发现自己还是什么都看不到。
四周全都是黑乎乎,她试着伸手去摸索,感觉自己像是躺在一个密封四方形盒子里,左右两边都是软软的,像是绸缎之类的布料,上面则是硬邦邦的,从触感来看,有点像是木板。
一个四方形的盒子,四周是绸缎,上面是木板这玩意儿怎么想越像是棺材?
卧槽刚一复活就躺在棺材里,尼玛还能更晦气一点吗?
孟花朝瞬间就斯巴达了!
她连忙用力推开头顶的木头盖子,挣扎着坐了起来,抬头四顾,她果然是躺在一口棺材里面!
孟花朝手忙脚乱地爬出棺材,她发现这口棺材摆放的位置很奇怪,它竟然不是被埋在地下陵墓,而是被放在了一个冰窖之中!
从冰层的厚度来看,这个冰窖起码也有一百年的历史了!
孟花朝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这地方可真够冷的!她低头看了看身上穿着的衣服,里面是黑底暗纹的宽袖长裙,外面披着白纱绣银丝兰花的罩衣,腰间还挂着半块双鱼玉佩。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装饰,简洁素雅到了极致的装扮,却隐隐又透出一股子低调的华丽。
她拿起玉佩看了看,确定自己不认识这块玉佩,便顺手摘下来放进衣袖里,心想回头万一没钱吃饭了,还能用这块玉佩典当些钱。
冰窖里除了一具棺材外,就是厚厚的冰层,再没有别的东西。
孟花朝不想在这个能冻死人的鬼地方久待,她抱着胳膊哆哆嗦嗦地往外走去。
在经过一块光滑的巨大冰块时,她的余光瞥了一眼冰面,看清楚冰面上倒映出来的人像,登时就愣在了原地。
这这这这这张祸国殃民的漂亮脸蛋看起来好眼熟啊有木有?
嗨!
韶嵘公主你好!
韶嵘公主债贱!
第213章从前,有颗蛋()
孟花朝不记得自己是什么离开冰洞的了,等她回过神来之后,发现自己已经蹲在了小河边。
她捋起衣袖,掬起一捧清水,泼到脸上,狠狠错了一把。
在冷水的刺激下,她的意识彻底恢复清醒。
她低头看着河水里的倒映,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哪怕已经死过一次,这张脸蛋仍旧漂亮得不像话。可如果选择,她宁愿不要这张脸!
现在没有人皮面具,她绝对不能顶着这张脸出去见人,否则肯定会惹来一堆麻烦事儿。她左右看看,随手从河边挖出一把泥土,抹到自己脸上,再把头发抓得乱七八糟。
低头再看水面,很好,女神秒变女蛇精病!
孟花朝满意地咧嘴笑了笑,她洗干净手,站起身环顾四周。
这里是一片深山老林,青山绿水,景色很漂亮,但孟花朝现在没有赏景的心情,她必须得赶在天黑之前离开这个地方。
山中树木茂密,人烟罕至,几乎没有可以行走的道路。孟花朝捡了根树枝做登山杖,一边拨开郁郁葱葱的灌木丛,一边寻找可以下山的路。
太阳渐渐落入西山,眼看天色一点点变黑,她还在山中来回打转。
看来今晚只能在山里凑合着过一夜了。
孟花朝沮丧地叹了口气,她找了个狭小的山洞,躬身钻进去,在洞口点了一堆火。她将路上顺手摘来的野果子拿出来,用衣袖中擦干净,塞进嘴里,咬得咔嚓直响。
十几个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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