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潋滟天下:冥王的绝世宠妃-第4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负责赶车的柔儿开口问道:“公子,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去夜狼城。”
大玉国距离夜狼城非常遥远,在他们之间,隔着一条连绵起伏的山脉。她们乘着马车翻山越岭,一路走走停停,花费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总算翻过了这条山脉。
在山脉的后面,是一大片辽阔的大草原,抬眼望去,绿色的草被延绵数千里,直到视线的尽头,与天空相连接,形成一整片天地相接的壮观景色。
从小就生活在深宅之中的柔儿几乎被这景色给惊呆了,她发自内心地感慨道:“真美啊!”
孟花朝也是很震撼,她说:“走吧,天色不早了,咱们得尽快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
第146章土豪,我们来做朋友吧()
她们驾着马车继续赶路,草地凹凸不平,马车跑得摇摇晃晃,几次都差点翻车。坐在车里的孟花朝被颠得五脏六腑几乎都移位了,等马车再次停下来时,她立即滚下马车,蹲在草地里埋头呕吐不止,几乎把胆汁都吐出来了。
柔儿连忙递水给她,紧张地看着她:“您怎么样了?还能撑得住吗?”
孟花朝吐完了能吐的所有东西,接过水囊仰头喝了一大口,用衣袖擦了擦嘴巴,有气无力地说道:“没事儿,我休息一下就行了。”
她们停靠的地方靠近一个小湖泊,湖水很清澈,深度似乎也很浅,低头就能看到湖底的卵石与水草,还有很多游来游去的鱼儿。
柔儿点起火堆,为大小姐盖上毛毯,然后就捋起衣袖和裤腿,举着一根自制树枝,到湖边去叉鱼。
孟花朝缩在火堆边,冲柔儿喊道:“你小心点儿,别摔倒了。”
“嗯!”
清风将柔儿的答应声送到孟花朝的耳朵里,孟花朝休息了一下,感觉体力恢复得差不多了,起身从马车里翻出锅碗干粮,开始做晚饭。
她将肉干放进水里煮软,撒了些调料进去,再把馒头放到火上烤得焦香金黄,再裹上一层粘稠香甜的蜂蜜,光是色泽就能诱得人口水直流。
那头柔儿总算叉到鱼了,蹲在湖边将鱼开膛破肚洗干净,拎回到火堆边烤熟。
赶了一天的路,两人又累又饿,当即敞开肚皮大吃起来。
吃饱喝足了,她们用湖水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然后就钻进马车里睡觉去了。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孟花朝忽然感觉到身下的马车动了一下,她睁开惺忪的睡眼,透过朦胧的月光,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一个人
人?孟花朝顿时就是一个激灵,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
她张嘴就想喊,话还没出口,就被对方一把捂住,她心中大骇,还没等她看清这人是谁,就被那人一掌拍在后脑勺上,当场昏死过去。
再次醒来,天色已经大亮,孟花朝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帐篷里面,她的四肢都被绳索绑住了,与她一起被绑了的,还有柔儿。
柔儿早就已经醒了,看到大小姐睁开眼,连忙问道:“您怎么样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孟花朝动了动身体,除了后脑勺有点疼以外,身上似乎没有其他的伤。她说:“我没事儿,你呢?”
“我也没事儿,”柔儿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都是我没用,没能保护好公子,是我的错,嘤嘤嘤嘤!”
孟花朝挣扎着坐起来,说:“别哭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想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
柔儿抹了抹眼睛,一边抽泣一边说道:“刚才在您还没醒来的时候,那群绑架我们的人进来过一次,他们都穿得好奇怪,说话做事都很粗鲁,说的话我也听不懂,我觉得他们不像是汉人。”
不是汉人?孟花朝心里咯噔一跳,难道他们碰上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了?
在这片大草原上生活了许多的游牧民族,他们世代依靠放牧而生,生活条件艰苦,有些部落甚至还处在未开化的程度,他们野蛮凶残,杀人不眨眼,饿极了甚至还会以人肉为食。
如果她们真是沦落到了这群野蛮人手里,就死定了!
孟花朝怕得浑身冒冷汗,两个身材高大的汉子突然冲进帐篷,他们穿着厚实的粗布袄袍,外面裹有不同动物的兽皮,露出一条粗壮的大长胳膊,胳膊上面还纹有青黑色的图案,看起来像是一只展翅飞翔的老鹰。
他们一进来,孟花朝就被吓了一大跳,柔儿也被吓到了,但她还是努力往前面挪了挪,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大小姐,不让他们伤害大小姐,但这丝毫没有阻挡两个汉子的动作。
他们一人揪住一个女人,强行将她们拖拽出去,动作极其粗鲁野蛮,弄得孟花朝和柔儿吃痛不已。
出了帐篷,她们被扔进一个栅栏旁边。
孟花朝挣扎着爬起身,抬头来看了四周一眼,发现这里是个非常大的牧场,场地里生活了许多头大小不一的牛羊。
把她们弄到这里来做什么?孟花朝扭头看向身后的两个汉子,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一个汉子叽里呱啦地回答了一大堆话。
孟花朝表示一个字都没听懂。
这时,一群牧民簇拥着一个年轻男人走了过来。
年轻男人走在最前面,他看起来是这群人中地位最高的,穿着藏蓝色的袄袍,领口大大地敞开,露出古铜色的精壮胸肌。在袍子的外面,裹有白底黑纹的虎皮,脖子上挂着一串由许多种不同野兽牙齿穿成的项链,腰间左右两边分别挂了两把造型独特的古刀。
他走到孟花朝的面前,右手握拳,用力砸在左胸前,微微躬身,用非常流利的汉语说道:“你好,来自中原的朋友。”
孟花朝上下打量他,发现这男人长得非常高大,个头接近一米九,黑色的头发有些微卷,五官立体得犹如希腊雕像,双眼锐利似老鹰。在他的耳朵上、衣摆和腰间还挂了许多用彩色宝石制成的饰品,造型夸张粗犷,极具个性。
这么多宝石得值多少钱啊,他该不会是把全部家当都穿到身上了吧?
对于这种奢侈到令人发指的暴发户行为,孟花朝只想说一句话
土豪,我们来做朋友吧!
她动了动被捆住的手脚,嘲讽一笑:“你们交朋友都喜欢把人捆起来?不要告诉我,你们草原人的爱好就是绑架朋友,这个玩笑听起来真是一点都不好笑。”
土豪男立刻会意,抽出腰间的古刀,亲自上前帮他们割断绳子。他将古刀插回到鞘内,说:“对不起,是我们失礼了,请你多多海涵。”
现在小命还在人家手里,孟花朝就算心里窝火,也只能咬牙忍了。
她扯动嘴角笑笑:“你太客气了。”
土豪男自我介绍道:“我叫呼延瀚漠,你们可以直接叫我瀚漠,这里是雄鹰部落,我是这个部落的首领,欢迎你们来到雄鹰部落做客。”
孟花朝与他虚与委蛇了一番,等到双方都非常明显地表示出了彼此的善意之后,孟花朝终于从呼延瀚漠的口中知道了自己之所以会被突然放出来的原因。
原来是他们部落里饲养的牛羊生病了,已经有死了两头羊和一头牛,这些牛羊是牧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它们都死了,那么这些牧民就全得喝西北风过日子。
牧民们急得要死,四处求医问药,但草原上懂医术的人本来就少,更何况是懂得为动物治病得兽医,几乎是没有的。
就在他们无计可施之时,意外从某个族人带回来的马车里找到了一些医药器具,有医药器具就代表着有人懂得使用它们,那么使用它们的这个人必定懂得医术!
这是个非常大的发现,走位雄鹰部落的土豪啊,是首领,呼延瀚漠立即派人彻查马车的主人,很快就查到了被他们随手绑回来的两个汉人身上。
无需多说,这两个倒霉催的汉人就是孟花朝和柔儿。
呼延瀚漠说:“只要你们能治好我们的牛羊,你们就是我们的贵宾,我们一定用最高的礼仪接待你们!”
孟花朝心想:如果我治不好你们的牛羊,你们是不是就要把我们变成待宰的羔羊?
真是一群现实的人类!
她说:“算你们运气好,我的确是个兽医,给动物看病是我的老本行。”
闻言,呼延瀚漠目光一亮,英俊的脸上浮现出欣喜的笑容:“那就拜托给你们了!”
他们挪到安置病牛羊的栅栏附近,整整三十几头牛羊,其中已经有一半的牛羊都趴在草地上奄奄一息了。呼延瀚漠心疼地说道:“从一个月前开始,就陆陆续续地发现有牛羊生病,我们发现这病有传染性,立刻采取措施将病了的牛羊隔离开来,并用以前的老法子一一试过,但都没用,它们病得越来越厉害,现在基本已经快不行了。”
孟花朝推开栅栏的门,靠近其中一头趴着不动的绵羊身边,她伸手摸摸它的毛发,发现掉毛很严重,毛发干枯粗糙,再掰开它的嘴仔细查看,牙齿上有些大小不一的黑斑,嘴角还挂着些许白色唾沫。
呼延瀚漠跟在身边观看,见她站起身,便开口问道:“怎么样了?还有救吗?”
“拖了一个月,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但也不是没有救,只不过治起来会有点麻烦。”
一听有救,呼延瀚漠心中一喜,一拳敲在胸膛前,大声说道:“只要能治好它们,任何麻烦都不是问题!”
孟花朝想了一下,说:“你们去找点艾草和竹竿过来,再给我打盆温水。”
很快,她要的东西就都备齐了。
孟花朝将艾草点燃,塞进竹竿的里面,放到牛羊的鼻子面前,青白色的烟雾顺着竹竿冒出来,训得牛羊们直打喷嚏。伴随它们的剧烈反应,一些浮在口腔牙齿上的寄生虫全部吐了出来,这些东西很恶心,许多人光是看了一眼就觉得作呕。
第147章胡服姑娘()
伴随寄生虫的排出,原本奄奄一息的牛羊们居然奇迹般地站了起来,它们缓缓地走到水槽旁边,水槽里面早已换上事先准备好的温水,非常适合它们现在虚弱的身体状况。
所有雄鹰部落的族人们都露出了惊喜的欢呼,他们不断地说些什么,神情很激动,但孟花朝仍旧一个字都听不懂。呼延瀚漠好心帮忙翻译了几句,都是夸赞她妙手回春的医术。
孟花朝摆了摆手,表示这没什么,她又对呼延瀚漠说道:“这些病了的牛羊基本都没什么问题了,以后只要再仔细休养些时日就能痊愈了。”
她又问:“那几具死了的牛羊尸体呢?”
呼延瀚漠说:“都被埋了。”
“这种生了病的动物尸体极具传染性,如果不慎被其他野兽误食,很容易引发大规模的动物疫病,那将是整片草原的灾难,所以一定要埋得够深才行,”孟花朝的神情无比凝重和认真。
听她这么一说,呼延瀚漠当即也重视起来这件事,为了安全起见,他决定再带人去把尸体挖出来,再埋得更深点儿。
孟花朝知道后,递给他一个小药瓶,说:“把尸体埋掉之后,把这个瓶子里的药粉撒到地面上,它可以驱赶蛇蚁,免得让地底下的蛇蚁钻了空子。”
“多谢,”呼延瀚漠双手接过小药瓶,珍而重之地放入怀中,随即就带上人马前去掩埋牛羊尸体。
呼延瀚漠的办事效率很高,一下子就将事情办妥当了,孟花朝因为救治动物有功,从阶下囚一跃成为座上宾,受到整个雄鹰部落的热情对待。
夜晚的草原上,篝火熊熊燃烧,烤肉的香味在风中飘扬,雄鹰部落的姑娘们身穿彩色长裙,围着篝火翩翩起舞,舞姿欢快豪迈,看得人心潮澎湃。
孟花朝与呼延瀚漠并肩坐在主座上,柔儿就坐在孟花朝右边稍稍靠后一些的位置,以他们为中心,旁边还坐了许多雄鹰部落的族人。
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草原人都很豪迈,他们喝酒都是用大海碗,有些人甚至直接对着酒坛子狂饮。
伴随着音乐与舞蹈,现场气氛非常热闹,几乎所有人都在喝酒谈笑。
呼延瀚漠举起倒满酒的大海碗,对孟花朝笑道:“孟大夫,这碗酒敬你,算是我为族人对你们失礼的赔礼道歉,我先干为敬,你随意!”
说完,他就仰头将碗中美酒一饮而尽,几滴酒水顺着嘴角溢出,滑入衣襟之中,在古铜色的胸膛上留下一条淡淡的水痕。
孟花朝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算是接受了他的道歉,之前的恩怨就此一笔勾销。
呼延瀚漠又将碗倒满:“这碗酒是谢你出手救了我们的牛羊,你是雄鹰部落的大恩人,你的恩情雄鹰部落永远铭记于心!”
他仰起头,再次一饮而尽,非常的豪爽潇洒!
孟花朝用酒杯碰了碰他的大海碗,然后一口将杯中残留的酒全都喝尽。
两人相视一笑,顿时都有种相见恨晚的同感。
呼延瀚漠顺手摘下一只耳环,放进她的手里,说:“这是我送给你的谢礼,以后你只要戴着它,无论你将来遇到什么困难,雄鹰部落都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你!”
孟花朝接过耳环看了看,红色的宝石在火光的映照下闪闪发光,隐约能看到宝石表面雕有一只雄鹰的图案,雕工及其精细,说是鬼斧神工也不为过。
一看便知道这只红宝石耳环价值不菲!
她将耳环戴到左耳上,轻轻一动,耳环被晃得颤动不已,红宝石的光芒越发璀璨夺目。
白玉般的圆润耳垂在红宝石的映照下,越发玲珑剔透,犹如夜里的明珠般精巧。
呼延瀚漠看得竟然有些呆了。
但很快他就回过神来,心里万分诧异,自己居然会对一个男人产生类似心动的感觉?这太不对劲了!他心里很慌乱,连忙抓起一直烤羊腿大口地啃,以此掩饰自己刚才的失态。
孟花朝没有察觉到他的异样,她扭头去看柔儿,柔儿不会喝酒,但她很喜欢吃烤肉,三两下就已经干掉小半只烤羊,如此惊人的食量惊呆了旁边的几个草原汉子。
草原汉子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柔儿乃真汉子纯爷儿们!
更多的食物被送到柔儿面前,在草原汉子们的热情夸赞之下,柔儿吃得越发起劲!孟花朝越看越心惊,生怕她会吃得撑死,连忙为她拿开一部分食物。
这时,一个身穿红色胡服的美丽姑娘一边舞蹈,一边靠近呼延瀚漠,她伸手在他脸上摸了一把,露出极具挑逗性的媚笑。
顿时就有一群人笑着起哄,嘴里不断大喊着什么,只可惜孟花朝全都听不懂。
她看到那位胡服姑娘一个漂亮的翻身,坐入呼延瀚漠的怀中,火辣的身材紧紧贴着他,葱白纤细的指尖在他胸前来回打转儿,看得在场不少男人都嗷嗷直叫。
这群草原人真是奔放,大庭广众之下就敢调情,孟花朝看得兴致勃勃,很好奇这姑娘会不会当场压倒呼延瀚漠,来个现场版的活春宫表演。
呼延瀚漠伸手推开胡服姑娘,用草原话对她说了句什么,胡服姑娘像是受到了什么打击,脸色一变,水灵灵的大眼睛瞬间就氲满了水雾,似是要哭出来般。
她还想说些什么,但呼延瀚漠却没给她这个机会,站起身冲在场的人说了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你们继续我还有事先走一步”,然后便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了。
他走得非常潇洒利落,孟花朝看得目瞪口呆,这算什么神转折?美女投怀送抱他居然不接受?他这是心理有问题还是生理有问题?
在场其他人似乎也很诧异,互相望了望,都是一脸的茫然。
原本热闹的气氛瞬间变得尴尬起来。
站在最中央的胡服姑娘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有几个草原汉子上前劝慰她,叽里呱啦地说了许多话,孟花朝仍旧什么都没听懂。
她坐了一会儿,吃了些烤肉,和草原特有的马奶酒之后,就带着吃得肚子都鼓起来的柔儿走了。
她们作为雄鹰部落的贵宾,受到了非常好的接待,呼延瀚漠特意将部落中最宽敞的一座帐篷分给这两位客人居住。帐篷里面的设施一应俱全,孟花朝和柔儿走进去,放下厚厚的毛毡,被夜风吹得冰凉的身子立刻就被温暖包裹住。
孟花朝捧着酥油茶,坐在火炉边烤火,柔儿一边整理床铺,一边好奇地问答:“大小姐,您什么时候学会了医术?奴婢都不知道呢!”
早就料到她会有此疑问,孟花朝不慌不忙地答道:“以前看书学会的,从没实际用过,今天是第一回。”
“哦,”柔儿笑得很高兴,“大小姐真厉害,看书就能懂得这么多!”
她一直都是大小姐的头号忠犬,无论大小姐说什么,她都会毫无疑问地全盘相信,哪怕大小姐说太阳会从西边升起来,相信她也会对此坚信不疑!
不得不说,柔儿真的是一个极其好忽悠的妹纸。
孟花朝喝完杯子里酥油茶,跟柔儿打了声招呼:“水喝多了,我去外面解手。”
刚一走出帐篷,冰冷的空气立刻就扑面而来,孟花朝被冻得打了个哆嗦,她缩了缩脖子,双手插在衣袖里,低头朝旁边的草丛走去。
她脱掉裤子,蹲了下去,片刻后放完水,她正准备站起身,忽然就看到有两个人朝这边走过来。
是一男一女,男的是呼延瀚漠,女的是那位美艳娇俏的胡服姑娘。
胡服姑娘拽着呼延瀚漠的衣袖,似乎是在说些什么,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满是羞涩与期盼。
一看就知道这姑娘很喜欢呼延瀚漠。
难道是撞上了八点档的狗血言情剧直播了吗?孟花朝的八卦之魂瞬间就燃烧了,她当即压低身子不动,决定偷偷看完这场真人版的狗血大戏。
胡服姑娘越说越激动,香臂一伸,主动勾住呼延瀚漠的脖子,贴上他高大的身躯,踮起脚尖将自己的樱桃小嘴贴到他的唇上!
孟花朝:嗷嗷嗷!这是要上肉戏了吗?
呼延瀚漠没有动,任由胡服姑娘贴着自己的嘴唇研磨,胡服姑娘吻得很缠绵,双颊绯红,漂亮得像朵杜鹃花儿。
然而,呼延瀚漠却像尊石头雕像般,丝毫不为所动,他就那么直挺挺地站在原地,面无表情,眼神冷静,没有丝毫的情绪波动。
很明显,胡服姑娘的亲吻根本就打动不了他。
胡服姑娘察觉到这一点,心里很着急,亲吻得愈发卖力,她努力想要挑开他的嘴唇,但无论她怎么做,他就是不为所动,没有给她半点入侵的机会。
终于,胡服姑娘停止了亲吻,她缓缓垂下手臂,摇摇晃晃地后退两步,杏眼含泪,伤心得似乎要当场晕厥。
呼延瀚漠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淡淡地说了几句话,胡服姑娘听完之后,脸色一白,捂住挂满泪痕的脸扭头就跑掉了。
孟花朝:这就完了?卧槽,姐裤子都脱了,就让姐看这个?
不远处的呼延瀚漠并未当即离开,他侧头看向草丛,开口问了一句话,这次他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汉语:“她走了,你出来吧。”
孟花朝:“”
第148章兄妹之情()
偷窥被当场抓包,你们以为姐会尴尬窘迫不知所措吗?
不,姐早就已经习惯了好么!
反正在你们这群有武功的高手面前,姐无论躲在哪里都肯定会被发现,所以姐在偷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随时被抓包的觉悟!
孟花朝淡定地提上裤子,站起身走出草丛,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只是出来打个酱油,没想到会碰到你们,你们刚才说什么我全都听不懂,所以你大可以放心,我其实什么都不知道。”
呼延瀚漠笑了一下:“我知道,你听不懂的。”
孟花朝说:“那我先回去睡觉了,你早点休息,明天见。”
说完,她扭头就要走,呼延瀚漠开口叫住她。他看着她的眼睛,忽然有点不太自在,他犹豫了一下,才慢慢地解释道:“我和雪娜从小一起长大,我一直都把她当妹妹看待,我们之间只有兄妹之情,你别误会了。”
说完这些,他的耳根微微泛红,但因为夜色浓重,孟花朝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她说:“嗯嗯,我知道的,你放心吧,我不会把今晚的事情说出去的。”
见她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呼延瀚漠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
孟花朝冲他摆摆手,说了声晚安,就走掉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孟花朝每天都会去看看牛羊们的情况,在她的悉心照顾之下,疫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牛羊们也都陆陆续续地恢复了健康。
整个雄鹰部落都非常感激孟花朝,很希望能将孟花朝永远留在部落中,所以每个人都对她万分热情,每次打猎回来,都会从中挑出最好的嫩肉和皮毛送给她。
草原物资贫乏,缺钱少茶,但这里的皮草绝对管够,除此之外,像是鹿茸人参之类的珍惜药材,这里也有很多。孟花朝收集了很多,用它们研制出了一种之血效果很好的药膏,她将这种药膏取名凝血膏。
今天孟花朝照例去查看牛羊们,它们的病已经彻底痊愈,无需再治疗。她让人将这些牛羊从隔离区里放出去,它们回到同伴们的身边,并教给牧民们一些预防牲畜疾病的简单办法。
午饭过后,孟花朝让柔儿收拾好东西,两人拎着包袱找到呼延瀚漠。
呼延瀚漠看到她们手里拎着的包袱,立即问道:“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孟花朝说:“我们是来向你辞行的的。”
呼延瀚漠皱起眉毛:“为什么要走?你们在这里生活得不好吗?”
孟花朝摇摇头,说:“这里很好,但我们还有自己的事情需要去办,不能再做久留。这些日子多谢你们的款待,这瓶药是我送给你们的临别赠礼,以后有缘再见。”
她拿出一个淡蓝色的小瓷罐,呼延瀚漠接过瓷罐,揭开盖子看了看,里面装着淡黄色的膏药,有股淡淡的中药气息。
她说:“这是我自制的凝血膏,涂抹在伤口上,对止血有很好的效果。”
草原人在打猎的时候,时常会受些皮外伤,这种凝血膏对他们而言非常合用。
呼延瀚漠将瓷罐轻轻放在旁边,眼睛一直盯着孟花朝,问:“你们要去什么事情?如果你们信得过我的话,我愿意帮助你们。”
“谢谢,这是我的私事,我自己能够独自解决,”孟花朝微微一笑,礼貌且客气。
见她去意已决,呼延瀚漠无可奈何,只得妥协:“你们要去哪里?我可以送你们一程。”
孟花朝想了一下,没有再次拒绝他的好意。
她说:“我们要去夜狼城。”
呼延瀚漠目光微愣,显得很诧异:“现在夜狼城的情况很复杂,如果不是极其重要的事情,我建议你们不要随便靠近那里。”
孟花朝自从重生在谢家大小姐的身体里之后,就一直忙于逃婚的事情,完全没有机会去打听有关夜狼城的消息。她连忙追问:“夜狼城发生什么事情了?”
“昊王造反,太后派人率兵前去夜狼城兴师问罪,却落了个全军覆灭的惨败结局。昊王雄勇善战,手握十万兵权,太后拿他毫无办法,再加上宣都王城中诸位皇子为争夺皇位互相碾压,不断有皇子在争斗中牺牲,太后自顾不暇,只能暂时不去管昊王。如今夜狼城被昊王布置得犹如铁桶般坚固,四道城门全部由重兵把守后,普通人就算插上翅膀也别想飞进去,你们两人若想进城,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孟花朝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砸得不敢置信,她一脸错愕地反问道:“造反?这怎么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的,先帝去世,新帝要登基,无论这位新帝是谁,手握重兵的昊王对他而言都是很大的威胁,昊王唯有先下手为强,才能保证自己可以全身而退,”说到这里,呼延瀚漠的眼中流露出一丝赞赏,“昊王是一代枭雄,有勇有谋,有生之年若能得见一面,我倒是很想与他过过招。”
孟花朝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消化了这个惊人的消息,她皱眉思考片刻,坚定地说道:“就算这样,我也必须要去一趟夜狼城,哪怕不能进去,我在外面看看也成。”
呼延瀚漠点点头:“你稍等一下,我去收拾些东西,等下就跟你们一起走。”
他的效率很快,不一会儿就把东西收拾好了,他跟部落里的人交代了几句话,然后就带着孟花朝和柔儿骑马离开了雄鹰部落。
可没等他们跑出去多远,就听到后面传来一阵呼唤声,当即勒紧缰绳,扭头往后望去。
一身橘红胡服的雪娜骑马跑到他们面前,她冲呼延瀚漠说了几句话,孟花朝听不到,只见呼延瀚漠当即毫不留情地回了一句话,像是在拒绝些什么。
雪娜不依不挠,拽着呼延瀚漠的衣袖不肯撒手,看她那架势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呼延瀚漠被纠缠得头如斗大,无奈之下只得点点头,看样子似乎是答应了。
他扭头对孟花朝说道:“雪娜跟我们一起走,可以吗?”
人家妹纸已经背着包袱骑着马奔过来了,难道还能将她赶走吗?答案显然是不行的。
孟花朝对雪娜并没有什么恶感,看到雪娜可怜巴巴的眼神,心一软,就点头答应了。
雪娜一声欢呼,抱住呼延瀚漠的胳膊,笑得娇媚明艳。
呼延瀚漠连忙将胳膊从她手里抽出来,眼睛不由自主地瞥了孟花朝一眼,见到孟花朝依旧是依旧是笑盈盈的,心里既庆幸,又有些淡淡的失落。
一行四人,呼延瀚漠和雪娜并肩骑马走在前面,孟花朝和柔儿乘坐马车跟在后面。
柔儿负责驱赶马车,孟花朝坐在她旁边,低头研究几片刚从路边摘来的药草。
落日的余晖洒在呼延瀚漠与雪娜的身上,泛起温柔的金光,让人感觉暖洋洋的。柔儿看着他们的背影,忍不住小声对孟花朝说道:“我觉得呼延公子和雪娜姑娘挺般配的。”
孟花朝抬起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到前面的那对璧人,点点头:“是挺配的。”
她随手摘掉一片草药叶子,放进嘴里嚼了嚼。
柔儿像是找到了知音般,兴奋地附和道:“对啊对啊,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肯定很深厚,所以我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呼延公子要再三拒绝雪娜姑娘?”
孟花朝吐掉嘴里的药草叶子,漫不经心地说道:“对于男人而言,只有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或许只有等雪娜真的离开了,呼延大哥才会知道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
柔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哦。”
孟花朝将刚才尝过的那株药草整个都扔掉了,这玩意儿味道又苦又涩,药性微弱,几乎跟路边的野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