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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心似刀-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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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法院开庭的时候,媒体记者和闲着没事看热闹的群众,立即蜂拥而入。

    这是我第一次进法庭这种地方,觉得很庄重大气,整个气氛显得非常严肃。只是坐在观众席上的媒体记者和围观群众,显得过于嘈杂和激动。

    特么的,搞得像是他们把谁告上了法庭一样

    我以前对这种场面一直不理解,就是这种场合下,为什么还能准许这么多人围观。

    昨天恶补了一下知识我才知道,原来是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性,并且充分发挥开庭审理的教育作用,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说实话,我还是觉得蛮感慨的。只有亲身体验,才会感受到这种国家制度带来的感受,有种老子只要不犯事,就被国家法律保护着的觉悟。

    当我被带到自诉人席位站着的时候,看到密密麻麻投来的目光和相机镜头,真心觉得很不适应。

    而看到被告席那边,一群社会青年后,现场更是爆发出一片巨大的嘘声。

    这也是正常的,毕竟刑事案件上法庭的不常见,而且被告人竟然这么多的就更为少见了。

    我没有想到的是,坐在最中间的法官,竟然是一个成熟的中年女性。

    她穿着黑色的旗袍样式法官袍,胸前门襟有着浓烈的中国红,立领上绣着麦穗图案。

    如果没有查过资料,我可能还会觉得诧异。以前我都认为,法官头上是要戴那种灰白色的卷毛假发。

    昨晚看了资料才知道,原来我们国家的法官袍样式是不同的。男穿长袍、女穿旗袍,都显得非常知性而优雅,透着我们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底蕴。

    那个显得知性而成熟的中年女法官推了推黑框眼镜,拿过了一旁的小锤子。

    “砰!”

    法槌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伴随着女法官严肃的声音:“肃静!”

    这样代表着国家法律制度的声音响起后,全场突然极度安静,近乎落针可闻,让我感觉有点不能适应。

    女法官坐得庄重而严肃,用沉稳的声音,要求道:“请自诉人和被告,各自递上身份证。”

    检查身份证的时候,女法官将我们一一对照,确认是不是本人。

    当然,最重要的心思还是放在了被告席那边,着重确认了一下这一窝蜂的被告,是不是已经来齐了。

    特么的,被告实在太多了。

第四百一十四章 唇枪舌剑() 
和我的预料一样,被告全员到齐,没有一个缺席。

    一般来讲,没有正当原因在法庭上缺席,基本就是想跑路。毕竟法庭可以给他缺席判决,并且照常审理案件。

    可惜的是,他们在局子里一不能跑路,二就是不到反而没法为自己辩护,得不偿失。

    女法官很快开始宣读法庭审理规则,包含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抽烟、进食、接打电话等等。

    还有对旁听人员的要求,诸如准备提出专门知识的法人不得旁听、未经批准的未成年人不得旁听、醉酒或精神异常的人不得旁听等等。

    最关键的一点,是不允许“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我下意识看向旁听席上的那些媒体,发现来的媒体都还在拍摄,感到很诧异。

    而下一句就是“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传播庭审活动,但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我这才心中了然,难怪来的都是一些市级甚至省级的公众媒体,原来自媒体连沾边的资格都没有

    宣读完一系列的审理规则后,女法官开口问道:“自诉和被告双方,请问是否有特殊情况,需要法庭方面的人进行回避?”

    “不需回避。”我做足了功课,立即对着身前的麦克风说道。

    法官冲我点头,而后看向一边的被告方。

    这一伙社会青年显然是翻水类型的,大多都慌乱得一匹,你看我我看你的,还特么交谈起来了。

    “不需回避!”最终,还是他们的辩护律师先一步开口。

    但他的双手都按在了桌面上,显得还是有些紧张。

    “实习律师?!”我看到他的表现顿时心头一喜,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法官立即说她已经看过起诉内容,并询问我是否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

    我想了一下,摇头说道:“没有。”

    “请问被告方,对于自诉人的起诉内容是否有异议?”女法官措辞严谨,吐字清晰而缓慢,让人听得极为清楚。

    那个辩护律师立即要求发言,在得到法官准许后,代替一众被告人说道:“我要对自诉人的观点进行反驳!”

    我皱紧了眉头,凝神以待,几乎已经能猜到他的切入点了。

    果不其然,辩护律师立即陈述道:“自诉人认为被告方有杀人动机,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听到这句话,我竟然不怒反笑了。

    就和我想的一样,这样都被逮到现行拖进局子的案件,铁定是翻不了身说是无罪的。

    他所要反驳的点,也就只有这一个。如果能混淆概念,将故意杀人罪改为故意伤害罪,那他就算是取得了巨大成功。

    辩护律师先是说没有杀人动机,又扯到什么没有杀人事实,再扯到构不成故意杀人罪。

    “按照我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医院检查,自诉人未受到重伤,结合实情,我建议按照前者处理!”

    他的话音落下,现场已经是哗然一片。

    我长长吐出一口气,看向这个为了钱财不顾道德法律的人,心中也是有了恨意。

    简短的一番话,就想将故意杀人罪拉到故意伤害罪,而且还想要以轻伤论处,中间的差别实在太大了!

    棘手啊,特么的。

    哪怕是个实习律师,也是有专业性的,我一个临时抱佛脚的法盲,压力太大了。

    “请遵守法庭纪律,保持肃静!”法官重重敲了下法槌,让在场又一次安静下来。

    随后她看向辩护律师,依旧古井无波道:“请出示证据。”

    辩护律师显然早已有准备,拿出了文件。女法官看后点头,宣布道:“按照医院检查证明来看,自诉方所受到的伤害鉴定,不算重伤。”

    随后,便进入了“质证”环节。我强行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开始和这个实习期律师交锋。

    他主要抓住的要点是既定事实,那就是我并没有受到致使死亡的伤害这个事实,一口咬紧了还真的让我很难受。

    而我经过预想,也是抓住了要害,就说如果不是我有一定的正当防卫,就会构成死亡的事实。

    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

    这就是一个很令人头痛的过程了,开始和我辩护律师的言谈都还算克制,到后来几乎发展到互怼,就差没有扯着脖子开骂:“干死尼玛的煞笔!”

    这个环节就很尴尬了,像这种概念性的东西,其实是很难有定论的。

    法官都开始和身边的人交流起来,似乎在探讨着我们的互相辩驳。

    随后她询问起当时的详细情况,以便于定性案件。

    我皱着眉头,尽量按照当时的情况,悉数还原告知法官。

    但被告人那边却炸开锅了,他们比辩护律师更了解当时的情况,立即开始争先恐后地替自己发言。

    很令人反感的是,他们都在尽力抹去自己的杀人想法,甚至还巨不要脸地给我泼脏水。

    “我本来只想收拾他一顿,直到觉得他可能要打死我,才拿出刀正当防卫!”

    这句话一出,全场气氛那叫一个嘘声一片,法官不得不再次平定下这场骚乱。

    毕竟这逼也太不要脸了,这种话都说得出口,简直当人煞笔。

    “对对对,”有个社会青年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我就轻轻砍了他的背后一下,不痛不痒的,怎么可能是杀人?”

    “对啊,我就是用钢棍甩了他的手一下,这不可能是杀人吧?还有,我可是被他打得吐血了啊,要告杀人也该我告啊!”

    我是真的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阴沉着脸说道:“法官大人,他们一群人拿着凶器围着我又打又砍。”

    “在这样的情况下,说我要杀了他们这群煞这一群人,真的有人信吗?”

第四百一十五章 有用的脏话() 
其实我这个问题是不需要回答的,毕竟答案太明显了。

    严肃的法庭中,因为我这番话,再次响起一片哄笑声。

    这个案件太具有戏剧性了,这么多社会青年跑过去对我喊打喊杀,然后被我一个人全部打懵逼了。

    反过来说我一个人,要杀他们这么多人,只能说不要脸到了一定境界。

    “肃静!我之前讲过法庭审理规则,全都忘了吗?”女法官的脸色很不好看,一连敲了三下法槌,才把场面再次镇住。

    我亲眼看到,那个辩护律师狠狠地瞪了那群社会青年一眼,一副想弄死他们的模样。

    想来也是,他本来抓住了一个点不放,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但这帮完全不懂法的猪队友,都还没得寸就想进尺了,一把就拖住了他的后腿。

    毋庸置疑,那帮社会青年地胡诌乱侃,已经在女法官和审判人员心里留下了极差的印象,很可能直接影响到判决结果。

    “鉴于自诉人和被告方各执一词,我和审判人员需要进一步的鉴定,以判断双方所言是否属实。”

    “我提议,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女法官一锤定音,阻止了我和辩护律师互不松口的辩论。

    毕竟谁都看出来了,这个实习律师想打一场轰动的胜仗,让自己扬名挣钱,不可能放弃。

    而我作为自诉人和受害人,都特么遇到这么恶劣的生命危险了,也不可能会放过这群被告人。

    司法鉴定程序,也就是对我们双方的阐述进行调查,根据证据判断出真实情况。

    主要的证据,就是当时调出来街道红绿灯那边的监控录像,基本把事件全部还原了。

    但那个问题还是存在:到底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到了这一步还没能得出结论,眼看事件就要向着我最不愿接受的一幕发展,我不能淡定下去了。

    “法官大人,”我重重吐出一口浊气,“证据不止这些,我有被告人方面接受委托,要杀害我的证据。”

    “这是一起买凶杀人案。”

    现场再次重复了一遍,哗然一片,随后女法官敲下法槌的局面。

    但这一次女法官是真的生气了,直接质问旁听席上的人,目中有没有法庭纪律,有没有做人的基本素质和修养。

    这一下过后,全场真的是鸦雀无声了。

    只是那些长枪大炮的摄影器材,镜头疯狂地打向我这边。

    有点像网上的一个梗:“摄像师,给我拍这边!灯光师,给我往死里打!”

    “请递交证据。”女法官看向了我。

    “在公安机关有备份,我可以联系他们送过来吗?”我当时确实忘了备份,毕竟没想到过会派上用场。

    “稍等。”

    女法官这样说了一声,而后离开麦克风的位置,小声和身边的审判人员交谈起来。

    没过多久,她便再次对着麦克风说道:“可以,等到证据送到后再开庭。”

    “大概需要多少时间?”

    我想了想,算了下于恒赶过来需要消耗的时间,直接回答道:“最多一个半小时。”

    法官看了下时间,现在是十点半,而后说道:“我宣布法庭审理程序暂停,复庭时间为十二点!”

    “休庭!”

    “砰”的一声法槌响声过后,一种审判人员陆续拿着文件起身。

    一众记者立即冲我围了上来,问这问那的。

    我真心没有见识过这种场面,觉得恨不能适应。

    “请问周国鹏先生,您认为这些被告应该被处以什么判决呢?”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也相信的法院的评审能力,我无权认为他们应该被怎么处罚。”我小心翼翼地应付着,生害怕自己说错一个字,被断章取义改成了什么新闻。

    踏马的,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媒体干这种缺德的事还少了?

    面对更多的问题,我真的是疲于应付,不得不全部推辞,而后躲到一个清静的角落,给于恒打过去了电话。

    他听到现在焦灼的场面,也很义愤填膺地说道:“我马上派人给你送过来,不能轻饶了这群王八蛋!”

    在于恒挂断电话后,我心里终于轻松了许多。

    我没有想到的是,中场休息的时候,那个辩护律师竟然主动过来找我了。

    “周国鹏先生是吧?”他职业性地笑了笑,我坐着他站着,居高临下地冲我伸出一只手。

    我对他只有厌恶,这种为了名利连犯罪份子都愿意开脱的家伙,跟他握手我都嫌脏。

    我没有和他握手,而是冷冷地问了一句:“什么事?”

    辩护律师愣了一下,若无其事地将手揣进了裤兜,笑着说道:“遇到这种事情,相信每一个人心里都很难受,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你理解个屁!”不等他说完,我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踏马的,站着说话果然是不会腰疼的。

    被完全破坏了生活,出个门都要担心被砍死,动辄就是一群人带着凶器冲上来,一不小心命就没了。

    我爸妈辛辛苦苦把我养大,老子好不容易要出人头地了,就是给这些败类砍死的吗?

    啊?被砍的人是你吗?

    你跟我理解个锤子!

    辩护律师的脸上闪过极其不悦地神色,而后收敛起来,再度露出一个微笑:“您看事情都发生了,再纠结也挽回不了。”

    “这是我第一次上法庭做辩护律师,关系着我以后的职业道路,希望您能”

    “能你麻痹!”我直接冷笑一声,给他怼了回去。

    你当天下人人是你爹,都要惯着你吗?

    辩护律师深深地呼吸了几次,有种要发飙的前兆。但最后他还是忍了下去,跟我讲狗屁道理,什么被告人受到故意杀害罪的惩罚就已经够了,又扯到什么好处之类的。

    我看向他,张口就四个字:“草你麻痹。”

    “你怎么骂人呢?”辩护律师的脸色像吃了死苍蝇一样。

    “草你麻痹。”我再次重复。

    “你骂人就有什么用了吗?”他脸色阴沉道。

    “老子不管,就是要草你麻的血痹!”我坚定而粗鄙地再次骂道。

    “老子特么——”辩护律师气得跳脚。

    “看吧,谁说没用?”

    “我就想看到你想弄死我,又把我无可奈何的感觉。”

第四百一十六章 有温度的法() 
看到这个辩护律师扬起了手,我干脆地低下了头,用手指着自己的头说道:“来!”

    “用力,朝这里打!不打我你是龟儿子!”

    只要他打了这一下,我就有十足的信心配合一旁的媒体,让这个辩护律师永世不得翻身。

    可惜的是,辩护律师终究没有中我的激将法,强行克制了下来。

    不过看他那个样子,应该心里憋得很难受,都快要抓狂了。

    能够看到敌人不开心,那就是我最开心的事情了。

    我甚至哼了个小曲,从容镇定地去到一旁的苍蝇馆子,要了一荤一素两个菜,就着白米饭不慌帮地吃了起来。

    十二点继续开庭,不知道会打持久战到什么时候,还是吃饱再说比较好。

    不少人都是这种想法,基本上这一带都坐满了人。只是像那些被告,哪怕出来吃饭,后面都还跟着司法人员,避免他们直接跑路。

    我细嚼慢咽的,食量又大,还没吃完的时候于恒就赶到了。这个时候,他连公安的制服都没有换下,看起来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于老哥,谢了。”

    “把证据给我把,我来对付那群王八蛋,改天有空请你吃个饭什么的。”我这样说道。

    “不走了,干踏马的这群狗日的!”于恒直接将公安帽往桌面上一扣。

    “啥意思?”我懵了,他还能不走的吗?

    “我来做人证,顺便带着物证,非要他们翻不了身!”他大刀阔斧地往板凳上一坐,问我还有多久开庭。

    我看了一下时间,说道:“还有三十八分钟。”

    “来份鱼香肉丝,鱼香茄子。动作麻利点!”于恒对服务员喊道。

    服务员看到他那身制服,连忙答应,飞速进了厨房。

    看那个架势,指不定还以为是食品检察机关来“检察”,或者说免费吃喝了。

    “公安的职责是抓捕犯人吧?没道理这个时候也让你来啊。”我有点无奈,觉得蛮过意不去的,毕竟这纯粹是我的事情了。

    于恒重重笑了一声,拉开自己的警服,露出了胸膛。

    我赫然看到两道长长的刀疤,其中一道甚至从右肩拉到了腰部。

    触目惊心,让我很难想象当时到底是怎样的场景。

    “就是这种人渣搞的。”于恒给自己倒了杯茶,一饮而尽,“知道蓉城前几年有个壮烈牺牲的公安吗?”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确实没印象。

    “你肯定也不知道,”他冷笑了一声,“缉毒警察,人民烈士,我的顶头上司!”

    “他死了我才坐上这个位置的,不过要我说,老子宁愿干那个小公安。”

    于恒长长吐了一口浊气,情绪波动有点大,说要喝两瓶歪嘴。我急忙拦住他,告诉他说法庭审理规定,酗酒的人不能进场,更别说当证人了。

    他愣了一下,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才告诉我说:“当时他跟我一起打击独品犯罪,我吃了这两刀,他死了。”

    于恒说得特别简单,这种一想就很惊心动魄的事情,在岁月的流逝下已经显得很淡然了。

    可那种隐藏的愤怒,我还是能感觉得到。

    “你就说这种人,该不该有烈士纪念碑,该不该让人们记住他的名字?”于恒点燃一根烟,吞云吐雾地说道。

    我重重点了点头,不解地问道:“为什么没有?”

    于恒自嘲地一笑,弹了弹烟灰:“我们这种人啊,没机会的。你得罪了手段狠辣的独品贩子,怕不怕他们报复你家人?”

    我瞬间明悟了,叹了口气,不知道说什么好。

    “什么都好,这些败类就不该被放过,不然能对得起谁?你,我,还是我死去的领导?”他说到这里,鱼香肉丝就已经端了上来。

    在于恒狼吞虎咽地吃过饭后,我和他伸出手,重重地击了个掌。

    “好好发挥。”

    “哥俩让他们翻不了身。”

    通过法庭检查的时候,于恒无奈地把配枪交了,甚至还郁闷地出示了一下警察的电子证明、以及配备枪支的许可证电子档。

    我甚至怀疑他要是没准备这两样东西,就因为那支手枪,哪怕穿着警服都能被扣下来

    看到我带了个穿警察制服的人进来,现场的气愤才叫一个激烈。

    所幸很快便到了十二点,法院再次开庭。

    一番交涉过后,于恒的证人身份被得到了认可,而后递交上了证据。

    都是从这些社会青年地手机通讯记录,找到和那个“李哥”的买凶杀人犯罪交易证据。

    “法官大人!”辩护律师立即急眼了,“这说明不了什么,只是一段交谈而已,谁知道这个李哥是不是一个虚构的人物?”

    “都没有发现这个所谓的李哥,连买凶的犯罪嫌疑人都没有,哪来的买凶杀人!”

    “我操——”于恒果然也和我一样,看到这个辩护律师的举动,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冷静,冷静啊!”我赶紧冲着他喊道。

    一时间这个法院乱作一团,眼看女法官又要生气了,我急忙先她一步,猛地一拍桌子。

    “肃静!”我直接吼出了这句话。

    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用震惊和懵逼的目光看着我。

    包括那个简直像死了妈的辩护律师、原本气势汹汹的于恒,还有一脸懵逼错愕的女法官。

    自诉人猛地一拍桌子,让整个法庭安静下来,这是什么操作?

    “对不起对不起,”我看到女法官的模样,顿时有些尴尬,“一时激动,没有忍住。”

    简短的道歉过后,我直接和那个辩护律师针锋相对:“请问辩护律师,这些社会青年和这个李哥的交谈是不是真正的证据?”

    他立即说道:“虽然是,但是——”

    “你只要回答我,是或者不是!”我前倾着身子,步步紧逼。

    辩护律师愣了一瞬,而后无奈道:“是。”

    毕竟这是不争的事实,那些证据是否认不了的。

    “那么,”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组织了一下语言,“被告人在这些证据里面,就表现出了杀人意愿。”

    “杀人预备阶段,同样也算故意杀人罪,法官大人,我说得对吗?”

    女法官看向了我,严肃道:“法庭辩论时,审判人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

    “所以,我现在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

    但我却明显地看到,这个法官的眉梢带着笑意,微不可查地轻轻点了下头。

第四百一十七章 尘埃落定() 
看到这一幕的瞬间,我真心感受到了人心和法律的温度。

    于恒在岗位上如此老练油滑,面对恶劣犯罪拿出的态度,却让我刮目相看,真切感受到了那种对社会败类恨之入骨的浩然正气。

    而这个女法官一直表现得公正严肃,对罪犯也没有低看一眼,公事公办的态度,却在容许范围内透出了一丝温暖。

    以及对犯罪份子的痛恨。

    “稳了!”我心里就这样一个念头,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法官大人,我不服!”那个实习辩护律师,显然已经慌了,连这种丢人的话都说了出来,表面上的镇定都无法维持了。

    “既然没有买凶嫌疑人,那哪里来的行凶嫌疑人?”他像是落水的人一样,紧紧抱着这根救命稻草,不愿意撒手。

    我立即冷笑一声,驳斥道:“买凶嫌疑人逃不掉,行凶嫌疑人更要受到惩罚!”

    “不管电话后面那个人是所谓的李哥,还是那个行将就木的老奶奶,被告方和电话号码的主人达成杀人协议,是既定的证据!”

    “警察局的笔录也说明了这一点,我求求你用你的诡辩才能,跟我说警察局做假证?”

    “还是准备说这个号码的主人,只是和所有被告开开玩笑,被告也调侃他一下,假装答应他杀人?”

    “然后假装答应之后,就拿着钢棍和片刀,给我开个玩笑说不是要杀我,而是闹着玩玩?”

    “你特——”我情绪是真的有些激动,差点下意识爆了粗口。

    想到这里是严肃的法庭,那个女法官还用古怪的目光注视着我,我硬生生把粗话憋了回去:“你当全天下人除了你,都是煞”

    草泥马,怎么控制不住自己的啊,兄dei!

    “都是脑子不好用吗?”我强行改了措辞,简直堪称一波三折。

    但这毫不影响我的情绪,简直是神采飞扬。

    就像是绝世高手掌握了无上利器,瞬间秒杀不可一世的大魔头。

    不过是不见血的方式,充满了脑力和证据信息量等众多因素的博弈。

    辩护律师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直接喊道:“法官,我要求——”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下去,就被“砰”的一声法槌打断。

    简直像是这段时间,网络上很火的“实锤”,直接能把人捶死永不翻身那种。

    “请保持肃静,我将和审判人员进行事件的最后探讨。”听到女法官这句话,一众社会青年都慌了,手足无措地看向辩护律师。

    但后者只是脸色苍白,都没有看向这些对他寄予厚望的眼神。

    短暂的探讨过后,女法官开口说道:

    “我宣布,审判人员已经了解具体案件事实。”

    “依照最终认定,事件清晰明了。被告方确有故意杀人罪,存在预备阶段。”

    “只是因为自诉人自保能力过强,且警方及时赶到,才转化为未遂阶段。”

    “综上所述,法庭判定——被告方所有人员,皆有故意杀人罪。”

    她的声音不急不缓,逻辑清晰而充满书面的严肃感,却让现场的人全部都激动起来。

    只是碍于先前多次破坏纪律,写在了脸上,没有发作出来而已。

    被告方那一边,当场就有个人晕倒了。

    “活该!”我看到这一幕,只有这样的想法。

    踏马的,解气啊,爽啊!

    老子生平第一次勇敢地站到这个位置,用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尊严,惩处了这群瓜麻批。

    要不是顾忌到这是法庭,我还能吼几句脏话,比如“弄死踏马的象拔蚌”啥的助助兴。

    毕竟如果不这样,根本没法表达我的激动心情。

    “法官,我请求暂时休庭,查看被告人身体情况!”辩护律师额头都渗出了冷汗,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请求无效。”女法官回答得断然决绝,都没有和任何人商议。

    草,这女人怎么就能这么帅呢!原来知识和规章浓浓地凝聚在一个人身上,也可以让她如同披上黄金甲胄,如同黄金圣斗士一样牛逼。

    她的话音刚落下没多久,那个晕倒的被告就被掐人中扇耳光,司法人员用简单粗暴的手段让他醒了过来。

    给力啊,对,就是这样搞!

    我兴奋之余,觉得多少还是有点遗憾。毕竟他下手太轻了,换作我的话肯定要再带劲一点。

    没有人质疑司法人员会不会过于暴力,毕竟这是大多数人想做的事情,并且人家腰杆还站得直——我在紧急抢救。

    刑事案件有别于民事,在判定为对社会和法律极大程度的挑战后,根本就没有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这一环节。

    都特么挑战法制社会的根基了,我大华夏还给你调解个屁!

    就这么拽,就这么酷炫!

    “我宣布暂时休庭,合议庭将到后台进行评议,得出最终判决。”女法官说完这句话之后,非常庄重地站了起来。

    她向所有旁听席的人鞠了一躬:“感谢你们对法庭的监督。”

    随后又转身看向我:“感谢你用自己的行为,告诉了大家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也感谢这位叫于恒的警察,为法庭提供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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