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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老板住隔壁-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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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乔问薛雅:“雅雅,你唱歌怎么样?”

    薛雅犹豫了一下才说:“我唱歌一般吧。”

    “那你专业学习过跳舞么?”简乔又问。

    薛雅郁闷的摇头:“我家在西北小县,哪学过专业的舞蹈表演啊。”

    简乔知道结果了。

    这家娱乐公司一看就是很正规的那种大公司,单单看这些维持选秀秩序的员工阵容就可见一斑。而薛雅是唱歌跳舞都不行,那还不是一轮就被淘汰?

    “乔乔,看来我是没戏。”薛雅也有自知之明。

    “没事,就好像你说的,咱们来就当是学习经验了。下次若是选美你一定会夺得所有人眼球的。”简乔安慰薛雅。

    “嗯,我就是这么想的。”

    薛雅虽然表现的很无所谓的样子,但是心里是十分不舒服的。有这么好的机会摆在自己面前,只要自己选上,那就有可能从此一步天堂,过上人上人风光无限的日子。而机会有了,自己却没有本事抓住。都怪父母无用,给不了自己好的出身,给不了自己最好的教育和培养。

    十点一到,体育馆关门。

    这次选秀的名额一共发出去二百二十三张。大部分都是专业培训机构推选的专业学习过声乐或是跳舞的女孩。还有一些是通过熟人报上名来碰碰运气的,显然,薛雅就是后面哪一种。陆宛琪的背景不一般,同学央求帮忙报名的小事,真的是信手拈来的。

    薛雅的号码是九十八号。每个学员只有两分钟的时间,这么算下来,她也要午饭后才能轮到。

    中午有一个小时的评委休息时间,午餐是公司统一提供的盒饭。但是陪同人员是没有盒饭待遇的。

    简乔也不在意这些,中午出去买一点对付了一口。

    选秀渐渐进入**,一个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登台,她们要么有着专业的嗓音,要么有着动感活力的舞蹈。薛雅是越看越心凉,知道自己和她们相比,完全是菜鸟级别。再看那几个评委,五个评委,有四个是女人,只有一个男的,还是一个资深作曲家,七十岁的高龄,虽然精神矍铄,但是显然已经过了潜规则的年龄。

    随着午间休息结束,意味着薛雅登台的时间越来越近,简乔能清楚的感觉到薛雅的紧张。伸手抓住薛雅的手,发现她的手心里紧张的都是汗。

第三十一章 赶鸭子上架() 
“雅雅,你想好要唱什么歌了么?”简乔问。

    薛雅抿了抿唇说道:“我唱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以前在西北老家,那儿的老头老太太天天在家后面的小广场跳广场舞,就放这个歌,听久了,比较熟。”

    乔乔点头道:“比较熟的歌是好唱,但也正因为所有人都耳熟能详,才更容易在里面找毛病,算是利弊各一半。”

    薛雅小声跟乔乔说:“我现在哪还有心情管她们挑不挑毛病,我现在想的是只要上台不丢人就行了。本来以为选秀是选平面模特或是走台什么的,谁知道是唱歌。昨晚琪琪没告诉我,所以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简乔拍拍薛雅的手:“没事,就当来玩儿的。”

    随着九十六号女孩一首快炙人口的咚巴拉结束,女孩弯腰谢评委,然后回答了评委几个问题后,回到座位。评委有五个人,有两个通过就算是初选成功,进入到第二轮。

    这个女孩的音色和音准都可以,得到三个评委的亮灯,女孩高兴的过去第一轮。

    有主持人在台边用麦克喊着:“九十七号上台,九十八号准备。”

    薛雅要去台边准备了,简乔给了她加油的手势。看着薛雅踩着十公分高的红色高跟鞋,看着她挺胸抬头扭着丰饶的腰肢,看着那搭建的漂亮舞台,简乔突然羡慕薛雅。羡慕她可以站在那个聚光灯打着的舞台,唱着自己耳熟能详的歌儿。

    从小到大,简乔的家里没有一张cd,电视里从来不会出现唱歌的频道。简爸爸简枫讨厌唱歌讨厌到深恶痛绝的地步。简乔小时候不懂事,从学校学了歌儿,回家给简枫唱,都被简枫严厉何止:“乔乔,你在学校唱爸爸不管,但是在家,不准唱。”

    小时候的简乔非常委屈,不明白爸爸为什么这么法西斯。别的孩子都被父母送去专门的艺术学习弹钢琴,弹古筝,自己的爸爸倒好,不送自己去学就算了,居然连自己瞎唱都不准。到了十五岁吧,简乔的姑妈回去看爸爸,简乔将委屈跟姑妈说了。姑妈那时候摸着简乔的头发叹着气说道:“乔乔,不要怪你爸爸,你爸爸心里苦啊。你已经十五岁了,应该明白你爸爸是真的爱你。更应该明白,人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去讨厌一样东西。”

    当时在简乔的一再追问下,姑妈才将事情原委说了。

    原来简乔的妈妈叫夏曼,从小和简爸爸青梅竹马。夏曼从小喜欢唱歌,简枫也一直支持。后来,简枫上大学,学的是枯燥的历史考古,夏曼没考上大学,去了专科,专业是音乐。那些年,夏曼的歌儿只有简枫一个人听。两人结婚的时候,简爸爸在婚礼上拿出了一枚钻石戒指,戴在夏曼的手上。那个年代,带金戒指的都奢侈,别说是钻戒了。夏曼感动的泣不成声,说一辈子都只爱简枫一人。

    婚后是甜蜜的,随着爱的结晶,女儿乔乔出生了。简枫兴奋之余,给老婆和女儿写了一首歌。也就是这首充满亲情和温暖的歌居然让夏曼一下成名。但这成名来的太突然,各种报道,闪光灯,杂志,采访,通告让夏曼一下子飘起来。没时间管孩子,觉得简枫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她出去应酬的一顿饭。

    然后矛盾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开始,最后随着夏曼另嫁一个有钱老板而结束。

    二十年的青梅竹马,三年的婚姻。解体的时候,简枫只有怀里一岁多,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儿。从此,简枫再没有找过女人,就一个人带着女儿过日子。为了女儿,不再跟着考古队出去工作,而是辞掉工作,开了一家小小的店铺卖古董。

    简乔听姑妈说出当年事情,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那么厌恶自己听歌,厌恶自己唱歌。歌是爸爸心底的痛,只要听见,就会想起妈妈的无情和背叛。

    虽然,自己可能遗传了妈妈的音乐天分,从小就喜欢听歌,什么歌儿听过三遍就能唱出来。但是她从此以后懂事的从不在爸爸跟前唱,哪怕是哼哼一句。

    一阵哄笑,将简乔飘远的思绪拉回来。她不知道大家为什么笑,等去看台上,才知道薛雅拿着麦克,站在台上不知所措,好像是忘词了。

    唱歌选秀,选手台上居然忘词,是够尴尬的。在一阵哄笑中,评委直接给五个反对,让其下台。

    简乔过去拉着脸没处放的薛雅安慰:“没事没事,大明星台上还忘词呢。这只是一次意外。”

    朋友的安慰,周围的哄笑,评委鄙视的眼神,让薛雅心头极度的不平衡。

    “雅雅,我们走吧,我请你吃冷饮。”

    薛雅是要走的,不走留在这儿被人嗤笑么?只是转头看看那聚光灯的舞台,特别不甘心。她站在那上面的一瞬间,看着下面的黑压压的人,特别享受那种被人瞩目的感觉。所以,一个晃神,忘了词。

    “第九十九号,九十九号夏思雨呢?夏思雨请上台。”主持人在台上一遍一遍的喊着。可是那夏思雨就是不知道去哪儿了,迟迟不上台。

    “九十九号选手请上台,再给你一分钟的时间,到时不上台,算是自动放弃资格。”主持人再一次喊着。

    薛雅听主持人这么一喊,又看周围所有人都面面相视,好似都在议论着九十九号是怎么回事,这么重要的机会都不积极点。她眼珠一转,突然起了坏心眼。

    “雅雅,你在想什么?怎么不走了?”简乔问站住的薛雅。

    薛雅将目光锁定在简乔身上:“乔乔,想不想上去试一试?”

    “额?”简乔不懂薛雅在说什么:“我试什么?”

    薛雅却不回答简乔的不懂,直接冲着台上喊一句:“来了来了,九十九号来了。”

    薛雅说着话就将简乔往台上推。简乔一见薛雅这动作,直接蒙登了:“雅雅,你干什么?你疯啦!”

    薛雅对简乔眨着眼睛:“九十九号,你现在是夏思雨。快去台上,享受一下聚光灯照射的滋味。”

    简乔一脸被雷劈的惊恐:“不行不行,我什么都不会,我……”

    然而,已经被推到台上的简乔还有下去的可能么?

    主持人更是不想浪费时间,直接过来问:“请问九十九号,你想给大家表演的是什么节目?”

    “我……”

    简乔站在台上,身边是美女主持,面前是五个眼神各异的评委,身后是很多参赛的学员,工作人员,还有几家媒体。被赶鸭子上架的她完全是蒙的,脑子也是一片空白。

第三十二章 请留步() 
台下又响起哄笑声。

    更有鄙夷传来:“刚才那个唱着唱着忘词,这个倒好,居然上去吓得一句话都不敢说。就这样的也来才加选秀,真的是奇葩天天有,今天特别多。”

    “下去吧,别浪费时间!”

    不和谐的声音此起彼伏,让简乔的空白的脑子瞬间变的不甘起来。她很要面子,将尊严看的很重,被人这样当面羞辱,真的是平生第一次。

    心头的火气窜上来,简乔是堵着一口气道:“我想给大家唱一首歌。”

    主持人点头:“那九十九号想给大家唱什么歌呢?”

    简乔略一思索:“我给大家唱一首邓丽君的夜来香吧。”

    主持人似乎没有想到简乔这小小年纪的女孩,敢唱邓丽君的歌儿。“那你准备伴奏带了么?”

    简乔摇头:“我清唱几句。”

    此话一出,不只是主持人愣了一下,就是那五位评委都皱眉了。

    邓丽君的歌看似简单,却最是难唱。尤其还是在没有伴奏带清唱的情况下,一点的小瑕疵都会被无限扩大。这个小丫头,看着岁数不大,却着实狂妄的很。居然想用几句清唱就征服她们。

    “好,两分钟属于你自己的时间。灯光,起。”主持人将一只话筒交给简乔,退到台边,将整个舞台都留给简乔一个人。

    五色的聚光灯忽的打在简乔头顶,一瞬间,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恍惚,好像这个世界只有她自己。这是一个很神奇的感觉,在自己的心底,好似十八年的岁月蛰伏,就是在等这一刻的到来让自己苏醒。

    轻轻闭上眼,脑中居然是无比的清明简单,只有那夜来香的曲子在反复回绕。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齐唱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只有那夜来香

    吐露着芬芳

    我爱这夜色茫茫

    也爱这夜莺歌唱

    更爱那花一般的梦……

    两分钟结束,灯光收起。简乔睁开眼,所有的世界回到现实。她忽然慌乱,刚才自己竟然开口唱歌了。而且是在一个绚丽的舞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前,还是在三家摄像机面前。若是被爸爸知道,不知道该怎么伤心。

    将话筒交给主持人,简乔急忙大步的走下舞台。她这一动作,才让沉醉在那空灵歌声中的评委和其他人走出来。评委们都意外,一个小小的女孩声音可以如此干净,可以如此简单的将一首经典唱的让人深陷其中。

    “九十九号,请留步!”

    一个评委起身想要留住简乔的脚步;然而简乔头都没回,下了台拉着薛雅就疾步的走。一直都走出体育馆了,简乔的心还是“砰砰”跳的厉害。她伸手捂着胸口,大口喘气,根本就不知道薛雅在一边是用什么眼神在看她。

    薛雅此时的眼神是羡慕,是嫉妒,是……恨。

    她在里面出了糗,被众人耻笑,心里不平衡才想着给简乔推上去,也出糗,丢个大人,那自己的心里就平衡了。可是她却万万想不到,说自己五音不全,说自己曲谱不会的人,居然一张口,会是那样的声音,能唱出那么好听的歌。甚至就连后面,评委都起身招呼。

    “简乔,你扮猪吃老虎的本事真高。”薛雅不阴不阳的说道。

    简乔不解的抬头看着薛雅:“雅雅,你为什么这么说我啊。”

    薛雅本就狭长的桃花眼轻眯,暗暗磨牙:“你就是这一副总是很无辜的模样最会骗人。之前怎么都不愿意加入文艺社,还说自己唱歌五音不全。结果,你竟然是一张口就震惊四座,让评委都站起身挽留。”

    简乔抽抽着小脸:“雅雅,若不是你捉弄我推我上台,我又怎么会被逼无奈的开口。”

    薛雅冷笑:“怪我喽?”

    简乔摇摇头:“不怪。”

    简乔是真的不怪薛雅的恶作剧。她虽然是不想上台,不想唱歌,更不知道自己的歌声是不是真的被人接受。但是却没有怪徐薛雅的意思。如果不是薛雅,她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在一个真正的舞台,真正的唱一首歌吧。

    “虚伪!你一定在心里怪我。可是嘴上偏偏说不怪我,让我愧疚,让我觉得对不起你。”薛雅火大的很,说完转身扭着水蛇腰走了。

    简乔完全不懂的傻在原地,不懂薛雅为什么要这么说自己。她恶作剧的推自己上台自己都不怪她,都没生气,她怎么还生气了?

    简乔怎么想都想不明白,脑袋里乱极了。一夜没睡,一天在熙熙攘攘的体育馆,惊恐上台之后,又遭到朋友的误会。现在真的是头疼欲裂,只想快点回家好好睡一觉。

    路边伸手打车,好几个车都从眼前过去,就是不停。简乔正觉得今天特别倒霉的时候,一辆私家车突然停在简乔的身边。简乔忙后退两步,给那车让路。

    吴以琛从车上下来,身着白衬衫站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特别干净帅气:“简乔,真的是你。老远看见好似你在打车,我还以为是看错了。”

    简乔努力将不好的心情收起,扬起浅笑:“学长,你怎么会来这儿?”

    “我刚才送一个朋友去机场,路过这儿。这个时间,这儿不好打车,上车吧,去哪儿我送你。”吴以琛很绅士的说道。

    简乔犹豫:“学长,这不会耽误你的时间么?”

    吴以琛摇摇头,沐春风的笑着:“双休日,我的时间很充足。”

    简乔在那样温暖的笑容和真诚的邀请中,没有理由拒绝的上了车:“我回家,新世界大厦。”

    吴以琛系好安全带,车子重新上路。看一眼简乔,很是疲惫的模样:“你来体育馆做什么运动,累成这样。”

    简乔摇摇头,还一不小心打了个哈气。

    “我不是来做运动,我陪朋友来……那个来玩一玩。”简乔支吾一句。

    吴以琛见简乔并不是很想说话的样子,便专心开车,没有再说什么。

    车子开的很稳,车厢里缓缓流淌着贝多芬的钢琴曲,音乐有静心的功效,再加上简乔又太疲惫,居然不小心睡了过去。

    吴以琛见简乔低着头睡着,就好像困极的孩子,不由的勾唇笑笑,将车速减慢,也将座位调成休息的角度。

    车子到新世纪大厦,简乔还睡得很沉。吴以琛不舍得叫醒她,又不知道她住几楼,只好自己也坐车里,寻思等她睡醒了再说。

第三十三章 两难对峙() 
今晚家里有饭局,可是吴以琛却并不着急;甚至还想时间慢慢的过,享受难得和这女孩同处一室的温馨。

    简乔的睡相很好,很乖巧的蜷缩在座位上,就好像一只惹人疼惜的小猫,让人忍不住会想去摸摸。

    然后吴以琛就真的忍不住摸了。摸了摸头发,很软。还想摸摸小脸蛋的,又怕弄醒了她,就没敢。

    也是巧,被小沙皮弄的烦不胜烦的陆修宸出来买狗粮。回来大厦,见有个别克车停在大厦的门口。他平时遇见这样的事,一般都是视而不见的直接过去。但是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就吃错药的,鬼使神差的转头看了眼车里。

    也就是这一眼,让他心头的火蹭的蹿起来。

    副驾驶躺着的那个不是臭丫头么!还有主驾位置上的男人又是谁?

    臭丫头,是猪脑子么!昨天刚傻乎乎的被司徒骗,今天又在男人的车里睡觉。知不知道现在的男人没有几个正人君子,有机会摆在面前,哪个敢说一点坏心眼没有?

    陆修宸气炸了肺子,直接就去敲车玻璃,并且敲的很大声。

    简乔的好眠被惊扰,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吴以琛眉头紧蹙,开门下车:“这位先生,你为什么敲我的车玻璃?”

    陆修宸也不回话,直接将副驾驶门打开,伸手将刚迷糊坐起来的简乔粗鲁的拉下车。简乔完全没防备,还被拉的一个踉跄,差一点摔倒在地上。

    “你松开她。”吴以琛被陆修宸的动作给激怒了,伸手就要去将简乔从陆修宸的手上解救出来。

    而陆修宸却直接身子往前一站,遮挡住简乔:“你是谁?为什么会和她在一起?”

    “我是谁,你为什么要知道?你又是谁,松开她。”吴以琛雯月的书生气质下,居然也有男人的刚性。

    两个男人四目对峙中,被大力打拉扯的简乔彻底清醒了。她伸手去抠被陆修宸攥的很疼的手腕:“你撒开我!你发什么疯,抓着我干嘛!”

    陆修宸都要被气死了,回头黑脸一句:“臭丫头,你瞎啊!这个男人对于图谋不轨,我在拯救你!”

    简乔更火大,大力甩开陆修宸的手怒道:“陆修宸,你才瞎!这是我的学长,送我回家的,才没有要对我图谋不轨。而且,他就算要对我图谋不轨,我也不需要你的拯救!”

    “你……”陆修宸恨得牙根痒痒,就没见过这么不识好歹的人。

    “我什么我?你不是跟我说过,再管我的事,就倒着走么。我没有兴趣看你倒着走,所以,以后离我远一点!”简乔同样切齿说道,说完拉着吴以琛就走。

    吴以琛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觉得这个时候跟着简乔走,没错。

    那两人手拉手走了,留下陆修宸一个人在太阳下冷成一块寒冰。臭丫头刚才说什么?即使那男人要对她图谋不轨,她都不需要自己拯救?

    自己好心帮她,她居然疯狗一样咬自己。好好好,今天是我犯贱多管你的事!你自己想被骗,活该被人卖了才好!

    2202,简乔开开门请吴以琛进去。

    简乔随后一脚进去客厅,才后知后觉,自己早上没有收拾屋子,屋子里此时是一团糟。懊恼的一巴掌捂眼睛上,真想手拿开,那些垃圾就统统不见了。

    吴以琛瞧着满客厅的狼藉一片,嘴角忍不住勾了勾,原来是个不爱收拾的小邋遢鬼。

    “那个……我早上出门挺急的。”简乔很小声的试图要解释。小脸红扑扑的,别提多可爱。

    “嗯,我看出来了。”吴以琛笑意浅浅,没有恶意的调侃一句。

    “呵呵……呵呵……”简乔只能用傻笑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你家真大,阳台很漂亮。”吴以琛说着话绕过一片垃圾灾区往阳台走。

    简乔笑眯眯的跟着吴以琛的脚步:“阳台是很漂亮,我也喜欢呆在这儿。”

    “你喜欢看漫画?”吴以琛见阳台的躺椅上放着一本漫画书,随手拿起来。吓得简乔笑容瞬间狰狞,一身冷汗的伸手从吴以琛的手上抢过漫画书背在身后:笑的比哭都难看:“呵呵……呵呵……小孩子的玩意儿,见笑了。”

    呜呜……以后看漫画一定不能随手放了。

    吴以琛瞧着简乔那不自然的笑,还以为她怕自己嫌弃她幼稚,温和着说道:“现在,有很多成年人都喜欢看动漫的。再说,你本来也不大。”

    简乔听吴以琛这么说,顿时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可是另一只还死死的抓着黑猫男友,蹭蹭的蹭出阳台,然后快速的将漫画藏到自己的卧室。

    看动漫是正常,但是看bl的就是很多人都不能接受了。万一被学长知道自己是资深腐女,不定会用什么样的眼神看自己呢。

    但是,自己为什么会在意学长看自己的眼神呢?

    简乔出来卧室,见吴以琛居然在给自己收拾客厅。身着白衬衫,弯着腰,那一副画面让简乔差一点以为是在自己家,那个动作娴熟,一丝不苟整理茶几和斗柜的是自己的爸爸。

    三秒钟,简乔才恢复大脑运转,忙脸红的上前,声音蚊子一样哼哼:“学长,那个……那个你是客人,你还是去沙发坐着,我去给你倒水。”

    吴以琛笑笑:“你跟我客气什么,我可不是什么客人。而且,我天天在家都做这些,我妈妈超级不喜欢做家务,我爸爸又忙,所以,我在家就是不花钱的保姆。”

    简乔一听学长这么说,鬼使神差的脱口一句:“所以,你是条件反射,看见房间很乱,就会忍不住去收拾么?”

    吴以琛看着简乔忽闪的大眼睛,有些哭笑不得。自己是有点强迫症,见不得自己呆着的地方乱糟糟的。但是自己也不至于看见那儿乱,就会条件反射去收拾吧。

    “是,我有强迫症。我就喜欢收拾屋子,这是我的乐趣所在。”吴以琛在简乔的目光注视下,只能点头,遂了她的意思。希望这样她不至于尴尬。

    果然,简乔挠着小脑袋笑了:“学长,你这个强迫症真是好,经济实用,将来成家立业,和嫂子也不会因为家务活而发生矛盾。”

    吴以琛:“……”

第三十四章 俏俏,乔乔() 
简乔嘿嘿偷笑着,果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自己是个小邋遢,而学长有强迫症。这下谁也不会笑话谁了,打平。

    吴以琛用了二十分钟将客厅收拾的干净明亮,然后不见外的自己倒水喝。简乔在厨房一边洗菜一边道:“谢谢学长帮我收拾屋子,我要做顿饭犒劳一下学长的辛苦劳动。”

    吴以琛端着水站在开放式的厨房边上,颇感意外:“你会做饭?”

    简乔白吴以琛一眼:“学长,不要门缝看人好不好?我虽然是有一些小缺点,但是也有很多优点的好么?”

    吴以琛笑的如月初雯:“好吧,那我今晚就尝尝你的手艺。”

    “应该不会很坏。”简乔嘚瑟一句。

    “用不用我帮忙?”吴以琛放下水杯,挽起袖子。

    “不用不用,说了是尝尝我的手艺,你帮忙算怎么回事。”简乔推着吴以琛去客厅,接着抓抓头发又道:“之前不好意思啊,好端端送我回家,还遇到我邻居那个混蛋,弄得一肚子火气。”

    吴以琛皱眉:“你是说,那个拉着你的男人是你的邻居?”

    简乔点头:“嗯,2201的住户。是一个非常自大自私还有特殊嗜好的混蛋。住进来第一天,我们就闹得相当不愉快,谁知道他今天发什么癔症,居然对着学长大小声,真的是莫名其妙。”

    吴以琛眉头纾解,轻笑一声:“我看你邻居今天可不是发癔症,似乎是看你在陌生人的车里,怕你出危险的关心你。”

    简乔闻听吴以琛这话,真是哭笑不得:“学长,你不了解我和陆修宸之间的恩怨。说我和他有深仇大恨都不为过。这辈子不会有‘关心’这样的字样出现在我们之间的。”

    尽管简乔说的话很肯定,但是吴以琛却不这么认为。他是男人,能从那男人的眼中看出对简乔的在意。只是这丫头对男女之事不甚了解,或许那男人的关心又表现的太过强势,所以她才会这么认为吧。

    只是,陆修宸,这个名字怎么会这么熟悉呢?

    简乔又去厨房切菜,吴以琛就一个人在房子里四处溜达。除了简乔的卧室是上锁的,其他都是畅通无阻。

    “你一个人住?”吴以琛看了一圈之后问。

    “嗯,这是我姑妈的房子。她移民澳洲了,叫我过来给看房子,顺便照顾一下她的藏书。”

    吴以琛点了点头道:“那个藏书室我刚才已经看见了。里面好多书都是绝版,有非常高的收藏价值。看来你姑妈是一个有很深文学造诣的文豪大家。你姑妈怎么称呼,不知道我是不是听说过大名。”

    简乔见吴以琛对自己的姑妈挺好奇,就笑着道:我姑妈叫简清,可不是什么文豪大家,就是一个大龄文艺女青年,很喜欢收藏各种书罢了。”

    吴以琛“哦”了一声,还挺失望的的样子:“那可能是我想多了。就是不知道我以后是不是可以经常来这儿看书,里面有几本书是我一直想看的。”

    简乔想起师大传的,吴以琛是文学世家出身,往上三代,都是舞文弄墨的名人。那吴以琛喜欢书,也一定是从小受了周围环境和家庭氛围的影响。以至于他浑身上下都流淌着一股子浓浓的书卷味道。

    简乔歪头想了想,自己若是不答应人家来看书,似乎有些小气。而且,吴以琛也不是讨厌的人。

    “当然可以啊,书在那儿放着,也不能体现他的价值。而且,看一看也不会弄坏。”

    吴以琛特别高兴:“谢谢,那以后可少不了上门叨扰。”

    简乔特大方一句:“没事,反正学长还帮我收拾屋子呢。”

    吴以琛笑了,这个小丫头时而傻乎乎,时而精明着呢。那眼睛里的闪亮很明显就是在算计自己以后来这儿,还会给她收拾屋子。

    吴以琛直到坐下来开始吃饭的时候,才想起,今天晚上自己还有饭局!

    但是,他很快就将那饭局再次放下。那个饭局想来就不是很愉快的,而且,简乔的手艺超级好,做的菜都特别好吃,即使想起饭局又如何?

    想到以后自己能常常来看书,也有很多的时间和她接触,吴以琛的心头就隐隐兴奋着。

    时间日久,日久生情。

    吴以琛觉得这个丫头一定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礼物。她的一颦一笑,她的迷糊和简单都是自己的喜欢的。有些缘分就是这样,之前不是不想找,也不是那些女孩不够好。只是因为一个人还没有出现,心弦总是沉静的不能被拨动。然后某一日,那女孩突然就出现了。自己才知道,一直等的就是她。

    陆修宸今天晚上特别火大,特别烦躁。打电话送的牛排和蘑菇汤一点都不好吃,就连曾经觉得还可以的黄金饼,今天也是油腻腻的没有一点胃口。

    索性将东西一推,从饭厅出来。不知不觉居然来到阳台。两家的阳台只相隔两米,虽然隔壁挂了白纱,看不见里面,但是一些声音还是能隐约的传来。

    听到那个男人还在臭丫头家,陆修宸不觉得抬起手腕看看。都晚上八点半了,那个男人怎么还不走!难道要在臭丫头家过夜?臭丫头是傻瓜么!一看那男人就是斯文败类,就好像司徒一样的表里不一。

    烦人的小沙皮不时的在陆修宸的腿边转来转去,故意用毛蹭着陆修宸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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