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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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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花了一天的时间,用刀子和木头削制了一个大型的牙签弩,是正常牙签弩的两倍大,牙签也被她换成铅笔大小的短箭了。
只是,她的弩是木头做的,弓弦也是普通的绳子,没有太大的弹力,杀伤力还不及真正的牙签弩的三分之一,所以今儿才特意把这个大型的牙签弩带来,打算找一家铁匠铺子,按照她提供的样子重新制造一把。
只是万万没想到,还没等她去找铁匠呢,她的弩就派上用场了。
“嗖——”
短箭射出的一刹那,刚追到胡同口的那道黑影儿灵敏的一闪,毫不费力的躲过了一箭,沈若兰迅速装上弩,又射出一箭,箭发后,她快速得掏出刚买的端砚,猛地掷了出去。
牙签弩安装便利,几乎是上一支箭刚发出去,后面的一支就跟着射过来,两支箭发射间隔的时间不超过一秒,黑衣人刚刚灵巧的躲过第一箭,不成想又一支短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来,他急忙闪身,堪堪的躲过了第二次袭击,只是行动不如第一次伶俐了。
刚躲过短箭,他还未等站稳身子,一方砚台猛地劈头砸来,他急忙抬掌,运内力将砚台打飞,正待站直身子时,又有一个砂锅迎面飞来,他被打得措手不及,遭袭的速度太频太快,让他已经来不及躲闪,只好挥手又是一掌,将砂锅劈得粉碎。
“哗啦——”
砂锅被掌风劈得粉碎,碎裂的刹那,里面有大量的白色粉末飞洒出来,黑衣人所在的是北边儿,北方的冬天又都是北风,所以粉末一现的刹那,呼啦一下全都呼到了黑衣人的脸上,躲都来不及了。
黑衣人一滞,暗道一声不好,趁着自己还清醒着,赶紧纵身跃上了胡同的墙头,转瞬间消失不见了。
啧啧,还会轻功呢!
沈若兰不屑地撇撇嘴。
看来,这厮不是一般的小偷小摸,武力值应该属于盗侠盗圣级别的吧,可惜了这身本事了,要是留着干正事儿的话,想必也能干出点儿啥名堂,能有个好前途吧!
哎,误入歧途了,真是可惜啊!
沈若兰替他惋惜了一会儿,很快就不再那么想了。
哎呀,这天杀的,把她新买的砂锅都给打破了,一百多文钱呢,就这么‘砰’的一声就没了,真是暴殄天物啊!
她心痛了极了,心里把那个‘黑衣毛贼’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儿,才稍微好些!
……
此时
桃花村老张家的炕上,五十多岁的崔氏停下手中的活计,难以置信的看着大儿媳妇。
“啥?老大媳妇,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呐,娘,我兄弟亲耳听沈家老三说的,他可是整日家跟沈老三在一块堆儿念书的,那还能有假吗?”
张大勇的媳妇李氏刚刚带回个不好的消息:据说靠山屯沈老大家要把沈老二家的闺女过继过去,替他们家的闺女嫁到老张家来,李氏一听到这信儿,吓得她赶紧从娘家跑回婆家,噼里啪啦的把这消息告诉了婆婆。
别误会,她这么着急回来告状,可不是因为她关心小叔子,也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在担心她自己呢!
听说沈家二房的姑娘是个瘦得像个干巴猴子似的毛丫头,还整天病歪歪的,这样的体格儿过了门儿,能干动老张家家里家外的一大摊子的活吗?她盼星星盼月亮的盼着小叔子快点儿娶媳妇,不就是为了找个人替她当牛做马吗?要是娶个痨病鬼进门儿,非但不能替她分担啥?要是那痨病鬼再病倒了,还倒得让她伺候呢!
再者,痨病鬼一旦病了,总不能让她挺死吧,不是得拿银子治病吗?家里现在还没分家,那拿的钱就有一半是拿了她的,她可舍不得掏银子给别人治病去,有钱她还得给儿子攒着,留着他长大娶媳妇花呢。
“娘,娘你听听,我就说他们老沈家反悔了,你还不信呢!”老张家的小女儿张金凤,把手里搓了一半儿的玉米棒子扔进面前的大笸箩里,气愤的叫起来。
前段时间,她就听说老沈家那个沈若梅在家里寻死觅活的,说啥也不肯嫁他们老张家,这事儿在各个村子里都传开了,她听说后回家跟她娘说了,她娘还不信她呢,今儿听到这些,她总该相信了吧!
崔氏确实是信了,一张老脸阴得都快滴出水儿来了,“好哇,好你个沈老大,想当初看我们老张家日子好候,你就上赶子把闺女许给我们家,现在瞅着我们家不行了,你就想翻脸不认账了?你这个黑心烂肺子的老瘪独子……”
第36章 缺心眼子的妹子()
“娘,不能让老沈家那家子犊子人家得逞了,我这就去找我爹和我哥他们,咱们上老沈家讨个说法去。”张金凤针尖儿火燎的叫了起来,下了地穿上鞋就往外走。
“哎,你爹去老杨头家了,你大哥去井边打水了,你二哥在后院劈柴呢……”崔氏冲着闺女的背影喊了一句。
李金凤嘴里答应了一声,一道烟的去了。
李氏歇得差不多了,脱了鞋上了炕,坐在了崔氏的对面。
“娘,我听人说老沈家二房那两口子都不是啥好东西,沈老二是个酒鬼,他媳妇是个破鞋,当年还是他进城卖菜时捡回来的呢,不明不白的女人,谁知道是不是逃妾婊子啥的,这样的女人能生出啥好闺女来?”
“再说了,我听说二房那个丫头身子很不好,常年病着,总得吃药还不能干活,你说娶这么个媳妇进来,不是把老二给坑了吗?”
李氏就怕出现点儿啥意外,不停的给沈家二房的丫头上眼药儿,反正如论如何,她是不会让那个死丫头跟她做妯娌的。
老崔婆子瞪了老大媳妇一眼,没好气道:“你说那些没用的干啥?她们二房的丫头关咱们家屁事儿?难不成你以为咱们家真能让她进门儿咋地?咱们老张家是不赶从前了,但也不是好欺负的。”
李氏急忙点头:“对对对,娘说的对,是我太紧张了。”
……
后院,张二勇正挥着斧子劈柴火呢,就见他妹子火烧火燎的跑过来,一看见他就咋咋呼呼的喊起来:“二哥呀,你还有闲心在这儿劈柴火呢,他们老沈家都要把你媳妇给换了,娘让你快点儿回屋商量去呢。”
张二勇擦了把脑门儿上的汗,对缺心眼儿的妹子冷斥道:“瞎吵吵啥呢?我还没成亲呢,哪来的媳妇?”
张金凤大声道:“就是老沈家那个沈若梅啊?你们俩不是从小就订婚了吗?她不是你媳妇谁是你媳妇?哎呦二哥呀,沈若梅现在不想嫁你了,你那个老丈人要把他二弟家的闺女过继到他们家,替沈若梅出嫁呢……”
张二勇的动作一滞,沈老大二弟家的闺女,不就是那个瘦弱不堪的小丫头吗?
那小丫头才多大啊,怎么嫁人啊?
这沈老大家真是太缺德了,自己家闺女不想嫁,就跟他退了婚不就完事儿了吗?他又不是非娶沈若梅不可?为啥非要把那个没娘的小丫头扯进来呢?那孩子才多大?哪适合给人家当媳妇啊?
是了,一定是他们不想掏退亲的银子,又不想担上言而无信的名声,所以才把那个小丫头推出来当替罪羊的。
想想那小丫头的穿戴,在想想她瘦的那副可怜的小模样,就知道她在老沈家的日子一定不好过。
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沈若兰长的比同龄的女孩儿要瘦小很多,张二勇一直以为她就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子呢,乍听到让她嫁给他,他的心里有点儿难受。
不为别的,就是挺同情那个小姑娘的。
“喂,二哥,你寻思啥呢?倒是说话呀,现在该咋整?要我看,他们就是欺负咱们家穷了想算计咱们呢,咱们就该上他们家使劲儿作一顿去,最好把他们家砸了,看他们还敢不敢狗眼看人低了!”
张二勇冷冷的看了他妹子一眼,问:“人家跟咱们明说要把那小姑娘嫁咱们家来?还是那个小姑娘已经嫁进来了?你就要去人家耍横?”
张金凤撅了撅嘴:“没有,不过他们已经那么打算了,就是还没那么干而已。这个信儿可是大嫂她兄弟亲耳听沈老三说的,绝对假不了。”
“不管真假,人家没那么做呢,咱们就不能去人家作,万一人家来个死不承认,咱们不就没理了吗?”
“还有,你一个姑娘家,性子最好柔和点儿,别动不动就横踢马槽的,就你这样的,往后谁家敢要你?”
张二勇说的一点儿都不客气,谁让他这个妹子这么没脑子了,一个姑娘家,动不动就打滚撒泼,撸胳膊挽袖子的,想让人疼她都难。
张金凤被训了,气得一跺脚,“这咋还扯上我了呢?我也是好心替你着急,你倒来埋汰我了,真是不识好人心,哼,我不管你了。”
说完,气冲冲的走了。
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了,憋了半天才扭扭捏捏的说:“反正不管咋地,你都不能娶老沈家二房那个破落户,你要是娶了她,咱们家就更让人瞧不起了,我……我还没找婆家呢!”
她红着脸跑了。
张二勇的脸一黑,总算明白张金凤为啥比他这个当事人都激动和气愤了!
……
老张头在知道这码事儿后,态度倒是跟张二勇挺像的。
人家不是还没咋地吗?咱们也不能听风就是雨不是?要是真上人家闹事儿去,没准儿人家正好借这个机会退婚呢,那时他们家不占理,搞不好就真人财两空了,他可不能干这赔本儿的买卖。
再说,他对沈老大的为人还是挺认可的,觉得沈老大做不出那种背信弃义的事儿来,至于那些没影儿的传说,就先甭去理会得了,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绝不会让别人算计他们老张家就是了。
这件事儿,就在张二勇和老张头的主张下,没有继续发酵下去,甚至连一点儿涟漪都没激起来,就风平浪静的结束了。
老张家的态度让沈德贵大失所望,他还指着靠老张家出面粉碎大嫂的阴谋诡计呢,现在倒好,人家明明知道他们的打算了,愣是不肯出声,像没那么回事儿似的,把他憋屈得不像样,也无可奈何。
第37章 馋火锅了【一更求收】()
从胡同里出来后,沈若兰去何记布庄把自己寄存在那里的背篓、被褥、枕头等物取了回来,借着背篓作掩护,将那些东西都丢进空间,自个儿背着个空背篓,悠哉游哉的走了。
原本她是想先去铁匠铺打一把牙签弩的,但是在找铁匠铺的路上,看见了一家新开的杂货铺,铺子门口站着个笑容可掬的年青伙计,正口若悬河的招呼往来的行人,说他家铺子今天开张,所有货物都本钱卖,明天就恢复原价了。
沈若兰件机会难得,正好她还有一大堆东西要买呢,就跟着伙计进去了。
果然,这家杂货铺的东西十分便宜的,之前她花一百八十文买的浴桶,这家只卖一百六十文,五文钱一包的皂粉,这家也只卖三文钱,不仅便宜,货也全乎,差不多的东西这儿都有,简直就是个小型的百货铺儿。
沈若兰把家里所缺的调料和日用品一下子都买齐了,各种东西加一起,统共花了二百六十七文。
掌柜的见沈若兰是个大主顾,有意扳她做个回头客儿,算账时特意把那七文钱的零头给抹去了,还热情的提出要用马车送她回家。
沈若兰礼貌而又客气的拒绝了,她把将那堆零零散散的东西装进背篓,轻松的背了起来。
掌柜的不知其中的玄机,见她这么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居然能毫不费力的把一大花篓的东西都背起来了,还道她是个力大无穷的女力士呢,看着沈若兰的眼光都敬畏起来了。
沈若兰在掌柜的惊愕而又敬畏的目光中,得意洋洋的走了。
没走多久,终于找到了一家铁匠铺,进去时,刚好看见一个身材魁梧的铁匠正拿着一对儿打制好的铜门环抛光呢。
没想到铁匠铺居然还能接铜活儿,这倒让沈若兰感到挺意外的,意外之余又多了一阵惊喜。
冬天到了,她正琢磨着上哪定制个铜火锅呢,想想在滴水成冰的冬天,她坐在热乎乎的炕头儿上,一边儿听着外面呼啸的寒风,一边儿热火朝天的吃着火锅,吃得挥汗如雨,大汗淋漓的。
啧啧,那感觉,简直神仙都比不了了!
呃……火锅。
想到火锅,她的肚子不争气的叫起来,现在都下午了,她还没吃晌午饭呢。
自从穿来到现在,她很少有不吃午饭的时候,通常生活都是很规律的,毕竟她很在意自己的身体,而且不吃饭也饿呀。
今儿来城里属于特殊情况,难得来一次,时间又是有限的,她得紧着把该做的事儿做完了才能吃饭,总不能为了一顿饭把正事儿耽搁了吧。
嗯,等会儿忙完了就去大吃一顿,她这样想着。
“姑娘,请问您有何见教?”
正在给门环儿抛光得铁匠,看沈若兰穿得还算得体,就停下手里的活儿,客气的起来招呼她。
沈若兰上前,拿出那把木制的牙签弩,说:“我要照着这个做一把铜的,箭也要铜的,弓弦要驴筋破股的,你这儿能做吗?”
铁匠接过沈若兰手中的牙签弩,眼中闪过一抹惊愕:“姑娘,你要做这个?”
沈若兰反问:“怎么?不行吗?”
“哦,不是不行,姑娘别误会,在下只是一时好奇罢了。”铁匠见沈若兰面露不悦,急忙解释。
他只是好奇一个小姑娘家做一把弩干什么?通常他们铺子接的活儿,不是钉马掌的就是做农具的,偶尔有做兵器的,也多半以刀剑为主,做弩的少之又少,像她这样的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姑娘,老实说,您这把弩的样式挺奇怪的,在下从来没做过,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好,不如这样,让在下拿进去问问我师傅,要是他老人家能做,那您的这个活儿我们就接了。”
沈若兰不疑有他,点头道:“有劳师傅了。”
铁匠拿了牙签弩进里间去了,不久,他小心翼翼的扶着个身形瘦小的老头走出来,显然,这个瘦老头就是他的师傅了。
沈若兰一愣,按理说,铁匠这个活儿是个十足的力气活儿,至少应该有这个铁匠这样膀大腰圆的身板儿才能做了,可这个老头儿瘦得干巴巴的,一双手也跟干枯的鸡爪子似的,怎么看也不像能出力的人啊?
她眯了眯眸子,心思一动,忽然想明白了。
这个老头不简单,虽然打铁是个力气活儿,但真正好手艺的铁匠未必就是靠着出力吃饭的。这个老头看起来如此不起眼儿,却还是个铁匠,那就应该是个铁匠中的高手了。
因而,沈若兰对他也多出了几分恭敬来,等他们师徒走近后,沈若兰还欠了欠身,礼貌地向老头儿问了声好。
老头儿手里拿着那把牙签弩,和颜悦色的问沈若兰道:“小姑娘,这弩可是你要打的?”
“是的!”
沈若兰道:“不知老人家能不能接这个活儿?”
老头儿捋了捋山羊胡子,呵呵一笑,道:“接倒是能接,不过——”
他盯着沈若兰的眼睛,慢条斯理道:“老朽想冒昧的问一下,姑娘的这把弩是谁做出来的?”
沈若兰说:“是我做的,有问题吗?”
“你?”
老头眼中精一闪,显然是不信沈若兰说的话,“你一个小姑娘家?如何能想出如此奇巧的玩意儿呢?何况,这东西是件兵器,原不该是你一个女儿家该想的啊?”
这是被怀疑了!
沈若兰赶紧找补,她一本正经的说:“老人家有所不知,我家就住在山脚下,平时总有黄皮子下山进我家祸害家禽啥的,我也是没办法,就琢磨出这么个玩意儿来射杀它们,雕虫小技,让您老人家见笑了。”
闻言,老头儿目光如炬的审视了沈若兰一会儿,像是要看穿她说的是真是假似的,但沈若兰始终是一副神态自若,坦坦荡荡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话,才相信了她。
他才收回视线,呵呵笑道:“姑娘好灵巧的心思啊,可惜姑娘是个女儿家,若是个男儿,都能到前线湛王麾下当个军师了。”
不过是做了把牙签弩,就能到王爷的麾下当军师了,这老头儿也太能悬乎了。
何况,湛王是什么人?人家是王,那可是皇室贵胄,他一个打铁的糟老头子说得言之凿凿的,像他很了解湛王似的,着实可笑。
沈若兰还道他实在胡说,也跟着打哈哈说:“那可太可惜了,我就是个女儿家,没有大展身手的机会了,也就只好拿这个玩意儿射射黄皮子,打打野耗子啥的了。”
第38章 钱咋这不抗花呢【二更求收】()
从铁匠铺出来后,沈若兰的心情不咋美丽了。
没想到订两样铜器会这么贵,不过是定了一把弩和二十支短箭,加上一个铜火锅,竟要她三两银子。
三两啊,折合成人民币都有三千块了,太贵了!
不过,贵虽贵,这个钱她还是必须得花的。
就拿弩来说,铁质的弩特别容易生锈,一旦箭槽儿生锈了,会严重的影响到箭发的力度和准确度,攻击力也会由此而大大降低,要是跟人动手的时候出现那种状况,那她可就亏大了,小打小闹的还好,万一哪天她跟人拼命时,败在了那把铁弩上,她可不得屈死了?
所以,这个钱不能省。
铜火锅也是,在她的潜意识里,烧炭的火锅应该是铜的,她还没看见过谁用铁锅涮火锅吃呢,要是她图便宜,订一个铁火锅,万一到时候不好用或者刷出来的味道不对劲儿,她的钱不就白花了吗?
何况,赚钱的门路都找到了,往后她就会有源源不断得银子滚进腰包儿,这几两银子算什么?九牛一毛而已,花也就花了,没啥大不了的。
她咬咬牙,一狠心掏钱把银子付了。
还好订货只需先交一半儿的价钱,另一半儿留着取货时再交,不然,她手头儿剩下那点儿银子都不够了。
之前在醉花阴赚的五两银子,买笔墨纸砚花了一两三钱,买药和砂锅以及诊费花了一两,买调料杂货花了二百六十文,还得留出九钱银子还给张二勇,加上刚才预付的一两五钱定金,她也就剩下四十文钱了。
就这四十文钱,还得留出十天后再来时的五文钱车费,所以,准确的说,她现在就剩三十五文钱了。
哎,刚才还说光秃秃的一锭大银子呢,转眼的功夫就剩几十个铜钱了,这钱咋这么不抗花呢!
沈若兰无可奈何的眺望着远处的大酒楼,心说,今儿去大酒楼吃一顿的愿望肯定是不成了,就她这点钱儿,到大酒楼点一个好菜都不一定能够呢,还是找家干净的小饭馆,对付着吃一口吧。
她溜达了一会儿,选了一家门脸儿整齐的面馆儿,进去后点了一碗混沌,一盘儿韭菜炒鸡蛋,这两样加起来才十六文钱,经济又实惠,虽然不如大鱼大肉的好吃,但有肉有蛋的,也算是不错的伙食了。
此时已过饭点儿,吃饭的顾客只有沈若兰一个,后厨很快就把她的馄饨和韭菜鸡蛋做好端了上来,沈若兰抄起筷子,埋头秃噜秃噜的吃起来。
因为太饿了,她吃了很多,把一碗肉馅儿的大混沌不一会儿就全吃光了,连汤儿都喝没了,那盘韭菜炒鸡蛋被她吃得溜溜空,盘底儿干净的跟刷了似的。
吃完,她打着饱嗝付了钱,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背着背篓回到了泗水街。
回去时,车上已经有两个乘客回来了,他们看到焕然一新的沈若兰,眼中都露出了惊讶地神色。想必是看她早上来时还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回去就换成一身体面的棉布衣裳而感到惊奇了。
棉布衣裳对有钱人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但对于土里刨食的乡下人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品了。
因为乡下人要下地活儿,整天不是山上就是地里的,他们平日里穿的都是粗布衣裳,粗布衣裳虽然粗糙不好看,但便宜又耐磨,刮一下蹭一下都没事儿,不像这种棉布的,虽然柔软好看,穿着也够气派的,但这种布料娇气着呢,一刮就是一个口子,还不耐磨,穿几天儿就磨破了。
最主要的,是棉布都贵得吓人,做一套棉布衣裳的钱,都过做四五套粗布衣裳了,乡下人都没钱,所以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穿粗布衣裳,这种金贵的棉布,根本不适合乡下人穿。
沈若兰这一身,着实是把所有人的目光都给吸引过去了,连赶车的栓子也多看了她几眼,不过他倒是没说什么,等那几个人回来了,就直接吆喝着赶车往回走了。
回去的路上,车里的几个人都暗暗的拿眼睛偷偷的溜着沈若兰,偶尔还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的,沈若兰知道是因为她的新衣服引起的,也不在意,她披着被子靠在背篓上,闭着眼睛假寐。
马车哒哒哒哒的走着,一会儿小跑儿,一会儿转弯儿的,走到一半儿的时候,天忽然下雪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飘洒下来,很快把天地间都染上了白色,因为骤然降雪,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慢很多,免得万一失足滑倒,就谁都走不成了。
沈若兰坐在车里,望着突如其来的大雪,愁的眉头都皱起来了。
这可咋整?
突然下了这么大的雪,待会儿她可咋回家啊?
桃花村离她们屯子五六里地呢,就是天气好时,那条坑坑洼洼的道都不好走,这会子再覆上一层大雪,等到家时天又黑了,可不是得要她爬着回去吗?
艾玛,愁死个人了!
纠结了一会儿,她犹犹兮兮的拿出二十文钱,用商量的口气跟栓子说:“大叔,我家是靠山屯儿的,你看这天都快黑了,还大雪刨天的,从你们桃花村到我们靠山屯儿的这轱辘道儿也不好走,要不,您把我送回去得了,这二十文钱算是我给您的车费了。”
栓子并没有接她的钱,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就不咸不淡的说:“姑娘,不是我不帮你,你大概也听说了,我们一家老小都指着这匹马养活呢,我可不能为了几文钱让我的马大雪刨天的跑山路啊,别说是山路,就这这样光溜的官道,下雪天我都舍不得让它走,老实跟你说吧,我就是不知道今儿会下雪,要是早知道会下雪,我今儿说啥也不能出车。”
得,赶车的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了,沈若兰觉得自己再说啥都是多余的了。
她失望的收回手,重新陷入了忧愁中了,看起来,她今儿个真得爬回去了!
第39章 喊破喉咙也没用【一更求收】()
马车慢悠悠的走着,直到戌时末,才晃荡回桃花村,比往常足足晚了半个时辰之久。
这个点儿,村里的人早就睡了,整个桃花村都笼罩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中,沈若兰一边观察着影影绰绰的村落,一边焦急的在心里打算着。
这种天气,她要是回靠山屯的话,累不累先不说,就是这漫山大雪的,天又黑,她又不大熟悉地形,能不能迷路,能不能找到家还不好说呢。
若是在桃花村找户人家投宿,谁知道会遇到什么人家啊。
她一个小姑娘家,三更半夜的去敲人家的门去借宿,万一运气不好遇到个变态的光棍儿或者饥渴的鳏夫可咋整?以她现在的体力,要是真有人想对她做点什么,她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就只有引颈待戮的份了!
与其那样,还不如让她冻死在荒郊野外呢。
哎!真是进退两难啊!
要是张二勇能等着她拿银子就好了,张二勇看起来是个老实厚道的人,说不定能帮她想想法子呢。
不过,这个假设也是不可能的。
这死冷寒天的,马车又晚了这么久,他脑子长泡了才会傻傻的站这儿等呢。人家又不是不认得她,还能怕她不还银子赖账吗?
咋想都不行,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啊,可愁死她了!
这边儿沈若兰正犯愁呢,那边儿马车已经停下来了。
“到了到了!”
没等马站稳了,栓子就迫不及待的吆喝起来,那急吼吼的样子,像是恨不得把车上的人全都一脚踹下去,他好能早点回家似的。
车上的几个人一见车停了,都手脚麻利的跳下车,一溜小跑儿的地往自己家的方向去了。
这一路上可把他们给冻坏了,各个都搓手跺脚的,这会子都只想回自己家的热炕头儿暖和暖和去。
沈若兰独自站在晒谷场上,眼看着大家一哄而散,连唯一的光亮——马车上那盏鬼火儿似的气死风灯都越来越远了,不由得一阵心慌。
咋办啊?
人都走了,就剩她自己了,她是回去,还是找一户人家借宿呢?
无论怎么做,都有很大的危险性,可就算是这样,她也必须得选择一样。
正愁肠百转的寻思着,一个身材瘦小的汉子忽然转回来,语气和善的说:“小姑娘,你刚才说你是靠山屯的吧,呵呵,瞧我这记性,走了半天才想起来,我家是孙傲屯的,正好咱们俩顺路,就搭个伴儿走吧。”
沈若兰抬头看了看那人,早上去和晚上回来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注意车上那几个人的长相,这会子有人来搭她的讪了,她才想起认真的去看来人。
因为天阴着,没有月亮,又是现在大晚上的,所以即便是她睁大眼睛,也看不清那人的长相。
不过,看他又瘦又小的样子,即便是想当坏人,也没那个资本吧!
沈若兰决定赌一把,有个人跟她做伴儿回去总比她一个人回去好,孙傲屯跟靠山屯挨着,俩人一起走,就相当于他把自己送回去了,这可是求之不得的。
退一步讲,就算他是坏人,他那副小体格儿也厉害不到哪去,正好她今天白天在杂货铺的时候买了一把剔骨尖刀,要是他是坏人的话,那把刀对付他就绰绰有余了!
考虑了一番后,她答应了:“好吧,有个人作伴儿总是比一个人好。”
“可不是咋滴,我也是这么寻思地。”
汉子见沈若兰答应了,高兴得‘嘿嘿’笑了两声,说:“那咱们这就走吧,瞅瞅这大雪刨天的,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走到家呢!”
沈若兰点点头,跟着汉子一前一后地往靠山屯儿的方向去了。
雪还在下着,只是比之前小了,饶是如此,几个时辰的大雪,足够把山路上掩埋起来了,厚厚的积雪,每走一步都能踏出一个没了脚脖儿的脚印儿来,走路所花费的力气,也比平常多上两三倍之多。
刚走出桃花村不就,沈若兰就有点儿力不从心了,然而不管怎样,路还是得走的,她咬着牙,艰难地把脚从雪壳子里拔出来,再踏进去……
山路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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