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山里汉的小农妻-第7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齐爷……”

    她叫了一声,站起身,可怜兮兮的望着他,没直接开口求助,但她相信他能领悟到她的意思。

    淳于珟默了一会儿,缓缓的伸出手,语气冷冷的,“正好爷要回城去,捎你一程吧!”

    “谢谢齐爷!多谢您了……”

    沈若兰一见他肯稍带自己,顿时心花怒放,感激不已。

    谢天谢地,终于不用担心娘急坏了,也不用怕被狼吃了……

    她向他跑去,跑的一瘸一拐的,远远的就伸出了自己的手,可见心中的迫切……

    握住他手的霎那,沈若兰只觉得这人的手好硬,掌心里竟然是一层厚厚的老茧子,比庄稼人的手都粗糙,好硌手!

    而他,一握住那个只有他掌心大小的小手儿,就像握到了一个柔若无骨的小爪子似的,那小爪子很小,软软的,捏起来舒服极了,让他很想握在手心里揉搓,不想松开……

    “齐爷……齐爷……”

    沈若兰看这位爷只管握着她的手发愣,却没有拽她上马的意思,一时间有些懵比,不是说要稍她回去吗?跟她没完没了的握手是什么意思?

    在她的提醒下,某人一下子回神,尴尬了一秒钟后,大手一提,轻轻的把她拎起来,放在了自己鞍前的马背上。

    沈若兰没骑过马,一上到那高高的马背上,就紧张的绷直了身子,艾玛,真高啊,可千万别掉下去。

    后面的人感觉到她的僵硬,忽然唇角恶劣的勾起,这东西,气了他一天,正好现在收拾她。

    一扬马鞭,‘啪’的一声:“驾——”

    马儿遭到抽打,灰灰一声,突然扬起了前蹄,身子也猛的直了起来,沈若兰猝不及防,一下子倒在了他的怀里。

    哎呀妈呀,太吓人了!

    马都立起来了,这要是掉下去,擎等得摔个半死!

    沈若兰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想都不想的一把抱住了他精壮的腰身,抱得紧紧的,整个人都嵌在了他的怀里,想分都分不开。

    浅淡的月光下,淳于珟低头看了一眼偎依在怀里的小东西,轻轻扬起嘴角,眼中流过一抹暖意。

    她若能一直这样依赖自己,一直这样柔顺乖巧,多好啊!

    马叫了一声,扬起蹄子飞奔出去,湛王的坐骑,自然是难得一见的千里驹,跑得飞快,沈若兰感到周围的景色在不断地倒退着,冷风也不断地吹打着她的身子,把她都冻僵了,她只好紧紧的抱着他,贴在他的身上,用他的体温取暖!

    感觉到她的颤抖,淳于珟把身子低些,斗篷扯了扯,将她裹在自己的怀里,一路纵马疾驰,很快就到了城门。

    城门果然已经关了,他从腰间拿出一块令牌,守城的侍卫一见到那块令牌,就跟见到了祖宗似的,忙不迭的打开城门,把他们请了进去。

    进入到城里,马的速度慢下来了。

    沈若兰紧张的心稍缓和了些,也慢慢的松开他的腰身,坐直了自己的身子,跟他保持了一点儿距离。

    怀里热乎乎的一团儿离开,胸前顿时一凉,淳于珟的整颗心都跟着凉了。

    哼,用着朝前,用不着朝后的东西!

    淳于珟心中怒骂,却没有出声,只挽着缰绳,继续向前走去。

    这会儿,街道两旁的商铺大都打烊了,只有赌场、妓院和部分酒楼依然开着,露出星星点点的灯光,偶尔,还能听到某个妓院里妓女抑扬顿挫的歌声……

    街上的行人很少,淳于珟让马放慢了速度,驮着她,跟她一起漫步在这古城的夜色里……

    马蹄哒哒的踩踏着青石板路,单调至极,两个人谁都没出声,一直沉默着走了很远。

    沈若兰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走到家,然后分开,各自回去。

    然而,走到王府街的入口时,他突然勒住马,说:“你那样想不对,身为女子,理应柔顺谦恭,温婉贤惠,怎能那般善忌呢?”

    沈若兰无语,这是在为她早上那番话教训她呢吗?这人也太爱管闲事了吧?怎么想那是她的事儿,关他屁事啊?

    虽然不喜欢听他满嘴封建卫道士的大道理,但是人家刚刚帮了她这么大的忙,而且也是好声好气的劝她,所以,她也好声好气得回了过去。

    “我不认为我有错,错的是那些把女人禁锢在《三从四德》思想中的男人,我们女人和你们男人一样,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当看着你们男人左拥右抱三妻四妾时,就如你们亲眼看着自己的女人偷人一样,那一刻,你们的心有多痛我们的心就有多痛,你们男人可以仗剑杀死背叛你们的女人,以泄心头之愤,还会被世人拍手称赞,叫一声好,赞一句有血性的汉子;而我们女人,却要被逼着笑着看你们宠幸别的女人,如若不然就会被扣上一顶善忌和不贤的帽子,遭你们的辱骂、唾骂,这本来就是不公平的,这样的不公平,我不能接受。”

    沈若兰这一翻话,简直是颠覆淳于珟的世界观,他无法接受,但却也觉得很有道理。久久才道:“即便你觉得不公,可千百年来规距就是如此,你一个小小的弱女子,又怎能违背得了?”

    沈若兰笑了,自信的昂起头,“我当然违背得了,我有手有脚,可以独立,我不必依附于任何人就能生活的很好,为什么非要去找虐嫁个妻妾成群的男人?跟一帮女人争夺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大好人生交到一个种马的手中呢?”

    ‘种马’二字,怼得某人心里一阵发堵,瞪着她,想发火又不知该从何发起,许久才说,“你确定要这样吗?就因为容不下人,宁愿嫁个山野村夫埋没自己,也不愿嫁一个与自己般配的男子,荣耀一生?”

    “荣耀?”

    沈若兰冷哼,“那只不过是给别人看的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有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才会放在心上,在我眼里狗屁不是、一文不值!”

    “而且,我也从不觉得嫁给一个山野村夫就是埋没了自己,只要他对我好,能跟我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携手一生,就是最大的幸福了,于我而言,富贵名利都是浮云,平平淡淡、踏踏实实的生活,才是获得幸福的真谛!”

    淳于珟终于闭嘴了,脸色差得出奇,他一碰脚跟,马又继续向前走去。

    快到家门口儿时,他稍滞了一下,沉沉的说:“倘有权贵看中你,以强权强迫你,你会屈服吗?”

    “不会!”

    沈若兰回答的斩钉截铁,毫不犹豫:“我不会屈服,谁要是想欺负我,我就杀了他,要是杀不了他就鱼死网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

    淳于珟闭了闭眼,“你……下去吧,你爹娘来接你来……”

    说完,轻轻一提,又把她拎下了马去。

    果然

    “兰儿、兰儿——”

    没等回头,就听见爹娘一叠声的呼唤。

    三月的夜晚,春寒料峭,爹娘顶着春寒在门外苦等着自己,这份温情瞬间融化了她的心。

    这会儿,她也格外感激这个带她回来的人,要不是他,可怜的爹娘大抵就要在这寒冷的春夜冻上一宿了,且他们久等女儿不归,该是多么焦急,多担心啊?

    “爹,娘,我回来了——”

    喊完又回过头,扬起脸,对马上那个人轻声道:“齐爷,今晚谢谢您了!”

    她睁着清澈的大眼睛,感激的看着他,脸上满是真诚。

    淳于珟亦低头看着她,声音低沉:“嗯,回去吧!”

    说完,不再留恋,策马离去…。

    爹娘奔了过来,娘一把抱住她,又担心又责备的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跑哪去了?娘都担心死了你知不知道?”

    沈若兰卖乖的一笑,讨好的说:“人家这不是回来了嘛!”

    爹没有责怪她,只小声说:“兰儿,那个人是谁?你怎么跟他在一起。”

    沈若兰回头,看着那道消失在月色中的背影,说:“一个旧相识而已,我脚崴了一下,正好遇见他,他把我送回来了……”

    爹娘一听她的脚崴了,都紧张不已,扶着她絮絮叨叨的回去了,又是擦药,又是按摩的,不提……

    第二天,沈若兰早早起来了,梳洗,吃早饭,等着罗城来接自己。

    罗城是来了,但不是来接自己的,而是来送人的,送聂恒来给她娘看病,还带来了齐爷的口信儿——爷有事儿,不用她再去画像了!

    画到一半儿的像不用继续了,而聂恒也给派来了,沈若兰欣喜之余又很是感激,热情的把聂恒请进屋里,让他给娘把脉。

    穆氏回来这两天,沈德俭也查觉出她精神不振,气短胸闷的毛病了,正打算这两天去寻个好大夫来给她瞧瞧,可巧闺女就把大夫给找来了,沈德俭感动女儿体贴的同时,也格外热情的招呼起人来。

    聂恒虽为名医,但是医德很好,为人谦逊有礼,搭着穆氏的脉搏诊了一会儿后,又翻看了她的眼皮和舌苔,查完后,说道:“我们外边坐罢。”

    沈德俭和沈若兰于是同聂恒到外边堂屋坐下,菊儿端了茶来。

    沈若兰说:“聂大夫请喝茶。”

    看着聂恒喝了茶,才问道:“大夫看我娘这脉息,可有大碍?”

    聂恒说:“看夫人这脉息:左寸沉数,左关沉伏,右寸细而无力,右关需而无神。其左寸沉数者,乃心气虚而生火;左关沉伏者,乃肝家气滞血亏;右寸细而无力者,乃肺经气分太虚;右关需而无神者,乃脾土被肝木尅制。心气虚而生火者,应现经期不调,夜间不寐;肝家血亏气滞者,必然胁下疼胀,月信过期,心中发热;肺经气分太虚者,头目不时眩晕,寅卯间必然自汗;脾土被肝木尅制者,必然不思饮***神倦怠,四肢酸软。据我看这脉息,应当有这些症候才对。或以这个脉为喜脉,则在下不敢从其教也。”

    沈德俭脸皮一抽,斩钉截铁的说:“不是喜脉,绝不是喜脉!”他们夫妻才团聚几日,哪会这么快就有喜?

    聂恒道:“若不是喜脉,夫人这个病可就难治了,府上若非家财万贯,恐怕也吃不起这救命的药材了。”

    沈若兰一听这话有门儿,喜出望外的说:“那就请大夫帮我娘开了药方吧,不管多少钱的药,我们都买。”

    沈德俭不晓得妻子以病入膏肓,只听说要话很多钱才能治病,就毫不犹豫的说:“大夫您尽管开药,我们就是砸锅卖铁也治!”

    竹儿拿了笔墨纸砚过来,聂恒提笔,洋洋洒洒的写了一个方子:

    熟地(四钱),归身(二钱酒炒),白芍(二钱炒),白术(二钱土炒),云苓(三钱),川芎(一钱五分),黄芪(三钱),香附米(二钱制),土龙(八分),旁风(二钱炒),真阿胶(二钱蛤粉炒),延胡索(一钱五分酒炒),炙甘草(八分)

    这些药倒不是什么金贵难寻的药,跟在青州时那位大夫开的差不多,只是药引子完全不同。

    居然是幽灵草(三钱),百年野山参参花(一钱五分)

    谁都知道,人参最贵重的部分就是参花了,含有二十种皂甙活性物质、十七种氨基酸、十一种微量元素、三种抗癌活性硒及粗蛋白等,不过参花很难找,因为人参不是年年都开花,通常3年开一花,花期5—6月,夏季开放,伞形花序单一顶生叶丛中,每花序有4—40余花,量少且难以保存,故而大多数人都只认人参,不认参花,寻常的药铺也根本就买不到。

    至于幽灵草,就更难找了,幽灵草是一种十分罕见的植物,叶茎全白,生活在海拔800米——3200米的密林中,多为数株聚生,或者少数独出,全株高10厘米——15厘米,在万千年的进化中,幽灵草的叶子进化成了白色半透明鳞片,如一层薄如蝉翼的纱包裹在洁白的茎上,晶莹剔透的多重花瓣像一朵盛开的玫瑰,因为此花罕有怪异,故而又被称之为冥界之花,据传说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聂恒所说的这两种药引,都是千金难求之物,便是有钱也未必有地方买去,故而他才说‘府上若非家财万贯,恐怕也吃不起这救命的药材’。

第250章 张金凤去吉州() 
“聂大夫,这两种药引子在哪儿能买到?得多少钱?”一看完药方,沈若兰马上发问。

    叶恒摇头道,“沈姑娘,实不相瞒,这两种药世间的药店很少有卖的,据老夫所知,也就只有宫里的太医院细料库里有,且都是干货,如今令堂的病势沉重,最好用鲜的,效果能更好些。”

    这么说来,就是没地方买也没地方弄,只能自己去采了!

    沈若兰想了想,又问,“您看这咱这卧龙山里能有幽灵草吗?得几月份去采能采到幽灵草?”

    聂恒说:“这卧龙山里就有幽灵草,每年七八月份即可采摘了,只是这幽灵草很少,鲜少有人能采到,沈姑娘若想亲自采摘,不如雇一批人放在山里,多几个人寻找,总比独自一人找到的可能性大些!”

    沈若兰觉得很有道理,就诚挚的向他道了谢,感激不尽的把他送走了。

    终于找到了娘救命的药方了,沈若兰高兴的不得了,虽然里面的药引子难找,但并不是找不到,娘现在的身子撑到七八月份完全没问题,等到七八月份,她就亲自进山,在找一批放山的进去一起找,肯定能能找到的!

    只要娘的命保住了,家也就圆满了!

    穆氏看到聂恒给开来的药方,眼前也是一亮,她自由饱读诗书,杂书医书也看过不少,见到这药方,晓得自己有希望了,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

    只是,这药引子太难找,也不晓得能不能找到,虽有希望,可心里更多的是担心,但愿苍天保佑,能心想事成才好……

    沈若兰的脚脖子崴了,暂时没法出门,就留在家里开始研究印刷厂第一本书出版什么的好。

    开始的时候她想出四大名著来着,可想了一下,又嫌字数太多,这个时代又没有电脑,写的话只能拿着毛笔一个字儿一个字儿的写,四大名著随便拿出哪本儿,都够她写一年的,她可不想把那么多大好的时间浪费在码字上……

    写字数少的,又怕不够吸引人,《三言两拍》那类的书倒是够吸引人的,可是那都是禁书,怕写出来勾坏了那些莘莘学子,万一再误人子弟了的话罪过就大了。

    思来想去,她忽然想到铁嘴刘说书时的盛况,不觉灵光一闪、福灵心至!

    这里是吉州,百姓们和受乌孙侵扰百余年,大家都对乌孙痛恨不已,也都对打仗和军事方面的事儿很感兴趣,不如就写一本有关打仗的兵书,比如——《三十六计》。

    然后再大力宣产、连载发行,效果肯定好!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她努力的回想着三十六计里的内容,有些想不起来的地方就杜撰,当然,里面的时代背景,特意注明是架空,免得有人起疑。

    于是,她从第一计‘瞒天过海’开始写,笔耕不辍,奋笔疾书,从早上写到晚上,一直写道掌灯的时候,却连一篇的一半儿还没有写完!

    沈若兰深深的怀念起上辈子的电脑来,这毛笔软绵绵的,写几笔还得沾点墨水,不然就写不出来,哪比得上上辈子在键盘前噼里啪啦随打出来的方便快捷啊?这要是有一台电脑,她三天就能全部写完。

    现在,现在就只能一笔一笔的磨洋工了,哎……

    **

    此时,靠山屯沈大春家里。

    沈大春瞪着眼睛看着他媳妇,一脸的狂喜和难以置信:“彩霞,好彩霞,你没骗我?你有了?”

    彩霞瞪了他一眼:“瞅你那德性,我月月啥时候来葵水你比我记得都准,这儿都过五天了还没来了,你忘了?还有,我最近还总想着吃酸的,总觉得困倦,你说是咋回事儿吧?”

    沈大春一听,急忙跑到炕头拿起阳黄历,翻开一看,果然,彩霞的月信确实过去五天了。

    彩霞的体格很好,月信一向很准的,一天不差,这回都过去五天了,肯定有问题。

    “彩霞,我的好媳妇喂——”

    沈大春激动的叫起来,伸手就想去抱她,想把她抱起来在地上转几圈儿,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兴奋和激动。

    可是,手刚一搭到她身上,猛的想起她现在刚怀上,怕抻,就急忙缩回手,咧着大嘴傻呵呵的笑起来:“我的姑奶奶,你可是咱们家的大功臣了,你说,你想吃啥?你想要啥?我这去给你买去……”

    彩霞垂眸,笑得不动声色:“你这段时间拉脚挣那些钱,不都让尤嫂子借去镶牙了吗?哪还有钱给我们娘俩买吃的喝得啊?”

    大春不傻,一下子听出了媳妇的弦外之音,不觉脸上一红,愧疚的说:“媳妇儿,我也是看她都给我跪下了,又哭得可怜,才一时心软把钱借给她的,我保证,往后再不借她钱了,真的,我发誓,往后挣的钱全都一文不少的交到你手里,要是少交一文,就叫我天打雷劈……”

    这是跟媳妇发毒誓,表决心了!

    彩霞听他这么一说,温柔的斥了一声:“你说啥呢?别瞎说,你要是遭天打雷劈了,是想你儿子管别人叫爹去吗?”

    “不是不是,这可是我儿子,哪能管别人叫爹呢?”

    大春自悔失言,急忙弯下腰身,把耳朵贴在彩霞的肚子上,喃喃道:“儿子,爹说错了,爹得好好活着,使劲儿挣钱,好好养活你们娘俩,爹保证往后叫你们娘俩吃香的喝辣的,过好日子……”

    彩霞低下头,抚摸着自己男人的脑袋,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意。

    此刻,她倒是相信他说的是真心的,可惜,他的真心一遇到尤氏得眼泪、哭诉,就变成烂好心了,往后挣的钱也指定还得被那个破鞋哄去。

    她可不甘心自己拿钱给他买马买车,最后赚的钱都叫那个不要脸的糊弄去,既然那个不要脸的破鞋一再来挑衅,那也就怪不得她心狠手辣了。

    彩霞怀孕了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全村,大伙儿知道彩霞怀了身子,都笑嘻嘻的跟大春道了声“恭喜”,大春也喜得咧着嘴丫子,到处跟人宣传他要当爹的事儿,乐得嘴都闭不上了,这几天没少往肚子里灌风。

    这事儿,也很快就传到了尤氏的耳朵里,她听说大春儿媳妇怀孕了,既高兴又嫉妒。

    高兴的是,她的机会终于来了,大春啥性子她知道,那就是个驴托生的,一天都离不开女人,她媳妇现在有了身子,不能干了,他憋一天两天的行,要是叫他憋久了,肯定受不了,受不了的时候,一准儿得来找她来……

    当然,也有嫉妒,自己喜欢了好几年的男人,跟别的女人有了孩子,换做是谁都不会高兴的!

    尤氏又开始打扮起来,在大春家房前屋后儿的转,有时候故意提拉个水桶道井边儿等着,就等着大春儿来打水,她好搭讪。

    但是彩霞看大春儿看得严,每次大春儿出来,她都跟着,形影不离的,就是出车,也让她公公婆婆跟着,尤氏根本没地方下手,转悠了几天,不但没跟大春搭上讪,还叫大春娘儿指桑卖槐的骂了一顿,差点儿挨顿胖揍。

    大春儿三十来岁了,好容易有了孩子,自然格外看重,从前尤氏要是哭哭啼啼的上门求助,他一准儿心软心动,也不管原则不原则就去帮忙,可自打知道彩霞有了身孕后,怕彩霞心里不痛快,就主动跟尤氏划清了界限,尤氏登过门儿几次,都叫大春儿毫不留情的给拒绝了。

    彩霞看着大春的改变,心中挺高兴,但也知道这不过是暂时的,大春现在刚知道她怀了孩子,正在兴头上呢,所以事事都依着她,想着她,可等过了这个兴奋劲儿,慢慢的心态趋于平常了,加上又想炕上那事儿,肯定又得着了那个破鞋的道。

    所以,她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

    靠山屯这段时间挺太平的,大家的日子都过得不错,自打沈老二家盖房子,差不多家家都跟着挣着钱了,今年比往年这时候松泛多了,不管好赖,家家户户都能吃饱饭,还有两人家用那笔工钱抓了小猪崽子呢!

    沈若兰家现在也挺好的,前园子的大棚长得郁郁葱葱,后园子里又有一只老母鸡趴窝了,两只老母鸡趴窝,家里的炕头儿上还孵着二十多个大鹅蛋,三四十个鸡蛋。

    瘦丫一个人忙里忙外,忙进忙出的,脚都快不沾地儿了。

    不过,瘦丫并不觉得累,反而却过得很快活、很知足。现在,她每天能吃得饱,穿得暖,也不用像从前那样挣命似的干活儿了,这里没人打她也没人骂她,因为兰丫的缘故,村里人对她还格外高看一眼呢!

    她这辈子,就从来没过得像现在这么舒坦过!

    大庆每天都来给兰丫的大棚浇水,闲暇时还拉拉了点儿土,把兰丫家门口的道给垫平了。他现在依然赚着兰丫的每天五十文钱,总觉得自己拿的太多了,不好意思,就总是想方设法的帮着兰丫家干活儿。

    因为有兰丫预付的那笔钱,家里的日子好过多了,儿子天天都能吃上白面,他们这些大人也隔三差五的吃上一顿大白馍馍,头两天老娘做寿,家里还买了一斤猪肉吃呢!

    这日子,是越过越好了!

    沈大爷家也挺好的,金存和福存都出去干活儿了,家里少了两张嘴,这下子能省了不少粮食,而且俩大小伙子出去干活,还是在老二那干,肯定不能少挣了。

    沈德宝都打算好了,等这俩孩子把工钱拿回来了,加上家里那几两银子,再跟老二借点儿,就能把老丁家给他们家垫的那十两银子聘礼钱还上了,到时候不该不欠他们的,底气也就足了,那是他一定跟他们家彻底划清界限,姓丁的小白脸儿想娶他闺女当妾,哼!做梦去吧!

    沈若梅这几天挺消停的,没再闹,但也坚决拒绝她爹娘给她找婆家,只说要么就嫁丁公子,要么就终身不嫁了!

    沈大娘就一直苦苦劝和着,也没往前赶,但是跟老头子统一战线了,虽然没逼她随便家人,但是也坚决不允许她在跟小丁公子有啥瓜葛了!

    至于桃花村那边儿,也有好事儿传出,那就是终于有人给张金凤保媒了。

    对方是岫水村的一个童生,今年十八岁,家里就一个寡妇母亲,虽然日子过得清贫,但那后生的书念得很好,将来极有可能中秀才。

    张金凤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个好婆家,脱离农门,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一听说男方书念的好,将来极有可能考中秀才,还有希望再考个举人谢元啥的,顿时乐了。

    这个男的是念书的,本就别乡下种田的泥腿子高一等,再加上还有个大好的前途,她能不动心吗?

    带着官太太的美梦,她还特意去了一趟岫水村舅舅家,偷看了那个后生一眼。

    结果,看见那个后生长得白白净净的,很干净、很斯文,就一下子小鹿乱撞,芳心暗许了。

    她羞答答的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了舅舅(媒人),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谁知男方是个挑剔的,不肯盲娶盲嫁,非要见见女方才肯定亲。

    张金凤一听那书生要见她,顿时紧张起来,在家寻死觅活、上吊跳井的在家作了一整天,终于逼得她老娘松了口,给她买了一盒最便宜的胭脂。

    然后,那书生来拜见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脸擦得跳白跳白的,跟掉面缸里了似的女人,穿一身儿紧箍在身上的碎花衣裳,扭扭捏捏的坐在炕沿上含羞带臊呢。

    你说你要是长得娇小可人,整这样一副表情或许能打动男人,引起男人的兴趣,偏偏张金凤长得跟个大母汉子似的,身材和长相都偏男性,如今把那张四方大脸擦得白渣渣的,跟黑漆漆的脖子在不经意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加上她那一身儿扒皮鬼似的小碎花衣裳,顿时就让这个书生望而却步了。

    开口说话时,更是让人无语,一张嘴就是‘你啥时候能考上秀才啊?你将来当上秀才老爷能不能娶小老婆啊?’

    把那个书生雷得不要不要的,坐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匆匆地起身告辞了。

    随后,舅舅家就传来信儿,说那个书生没看中张金凤,这门亲事做不成了。

    张金凤都十七了,一直恨嫁恨得不行,如今好容易有个相中的,人家还没看中她,张金凤又是伤心又是丢脸的,躺在家哭了两天,第三天的时候起来了,疯了似的决定,要去吉州,找她爹和她哥哥们去。

    张金凤觉得,吉州那么大,好男人一定比这边儿多的多,她就是要到那边儿去找个好女婿去,气死那个死书生!

    崔氏不同意她去,怕花销路费,因为她一个姑娘家去那么远的地方肯定是不成的,少不得得托她娘家弟弟去送,就她弟弟那雁过拔毛儿的性子,要是送她去一趟,指定不能少贪他们家的路费钱。

    但是,张金凤铁了心的要去,寻思觅活的作了几回,但是都没成功。

    崔氏打定主意不给她出路费,本以为这样她就消停了,没想到某天张金凤去了趟镇上,把她那身儿心爱的花衣裳送进了当铺,拿回了一百文钱,吵吵把火的说自己去。

    看这架势实在拦不住了,崔氏没办法,只好托了她弟弟,让她弟弟把张金凤送吉州去。

    路费她没给拿,只说张金凤那一百文就够他们爷俩再路上花销了,让她弟弟回来时,再管老张头要回来的路费就行。

    崔氏的弟弟跟他姐姐的性子一样一样的,虽然不满意姐姐不给他拿钱,但是晓得姐夫是个讲究仗义的,不可能让他吃了亏,就答应了。

    正好他也能借机会去一趟吉州,到大城市开开眼界!

第251章 福子() 
这些天,沈若兰一直在家一边养脚脖子一边儿写她的《三十六计》,写的很用心,因为不大习惯使毛笔,写作的进程很慢,七八天的时间才写出一章,这让她感到挺苦恼的,要是按照这个创作进度的话,这三十六计还不得写个大半年啊!

    后来,突然想起书坊里有专门儿抄书的人,就决定去找个代笔,由她来口述,让代笔的把她叙述的内容写出来,这样就省事多了。

    打定主意后,她特意去了一趟“天下知之”,请掌柜的帮她介绍一个代笔来,掌柜的倒是个热心的,听到沈若兰的请求后,当即满口答应下来,还跟她约好了,明天这个时辰就把人找来。

    沈若兰谢过了掌柜的,离开了‘天下知之’,又去了玉奴所在的那家银楼里,想看看玉奴怎么样了。

    去时,玉奴正在那儿给顾客介绍首饰呢,沈若兰没有打搅她,就在一边儿一边看首饰一边等她,那两个顾客挑选了半天,最后也没买一件东西。

    人走后,掌事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