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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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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兴旺眼睛一瞪:“这还没提呢,你咋就知道她看不上你?你俩年岁相当,又能说到一起去,多合适啊!说不定兰丫早就相中你了呢,不然也不会帮你治伤,教你五香花生米的秘方了!”

    饶是张兴旺这么分析,张二勇还是不敢确定,“兰丫那么能耐,她真能看上我吗?别不是看着我可怜才帮我的吧?”

    张兴旺睃了儿子一眼,哼道:“瞅你那熊样,这还没等上阵呢,就自个先怯了,就你这性子,兰丫还真不见起能看上你。”

    张二勇听他爹这么一说,有点儿急了:“爹,那我该咋办啊?”

    “该咋办咋办,你是爷们,就该拿出个爷们儿的样来,别总动不动就害臊害怕的,那都是娘们儿的做派,你是男人,就该脸皮厚些、主动些。”

    “对了,我看你屋里藏了一块花布,是给她买的吧?咋没拿出来给她呢?”

    一提起这块花布,张二勇顿时露出了一副挫败的模样。

    这块花布,可不就是他俩进城那天吃饭时,他欻空给她买的?

    可是,吃过饭后,他跟她去了何记布庄,亲眼看她挑了那些素净淡雅的棉布,看出了她的眼光和喜好后,就对自己买的这块花布生出了自惭形秽的感觉来。

    她挑的布料跟他买的花布比起来,要淡雅多了,也好看多了,他买的花布乍一看是挺鲜亮、挺好看的,可细端详端详,就会发现俗气的很,花花绿绿的,跟个花母鸡似的,屯子里就那些能臭美爱臭得瑟的女人爱穿,兰丫这样有内涵的姑娘,肯定不会穿那么俗气的东西的。

    “爹,是我买错了,她不会稀罕那种花布的。”

    “你没送,又怎么知道她不喜欢?”

    张兴旺淳淳教诲,“有时候送礼不在于你送的是啥,而是你的一份心意。我看那兰丫那孩子是个大气知理的,不会因为你买的东西不合她的心意就生气,只会因为你惦记她,知道给她买东西而感动,明个,你就把那块布料送过去,兰丫指定高兴。”

    “把她哄的乐乐呵呵的,她才会愿意嫁给你,兰丫是个好样的,你要是娶了她,往后咱们老张家指定能兴旺起来。”

    一听这话,张二勇忙说:“爹,我就是喜欢兰丫才想娶她的,不是为别的。”

    “嗯,爹知道。”

    张兴旺点点头,“既是你喜欢的,又是能让咱们老张家家门兴旺的,不是两全其美吗?”

    想要家中兴旺,必须得有个好妻子,有句老话是这么说的:贤妻兴三代,老张家往后能否兴旺,就只能看二勇媳妇了。

    大勇媳妇和他那老婆子是不中用了,婆媳俩一个四六不懂,就知道抠,细细,一个奸坏奸坏的,一肚子的鬼心眼儿,老张家要是指着她俩兴旺起来,等到下辈子都不可能了。

    好在二勇运气好,让他碰上兰丫这个好闺女,他们老张家算是有希望了……

    **

    张二勇父子离开后,沈若兰父女俩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洗猪皮,煮猪皮,拔猪毛,剁肉皮……

    爷俩一边干活,一边唠嗑。

    “爹做梦都没想到这玩意儿能这么赚钱,从前爹又是种地,又是卖菜的,一年到头能攒到二两银子已经是顶天儿了,没想到现在一天就能挣来这么多……兰丫啊,你真能,爹上辈子不知积了什么德,能有你这么好个闺女……”

    沈若兰埋头拔猪毛呢,听到这话,抬头笑了笑,说:“肯定是你跟我娘的基因好呗,不然我也不可能这么优秀啊!”

    沈德俭不知道‘基因’是啥,也没在意‘基因’两个字,只是在听到女儿说起‘我娘’两个字时,心一下子被蛰了似的,脸上的笑容一下子黯淡下去。

    他低下头,没有再言语,拿起自己那块猪肉皮一声不吭的拔起毛来。

    沈若兰看到她爹这副样子,就知道自己的话戳到他的痛处来,心里有点儿过意不去,急忙找别的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

    “爹啊,你看咱们家的房子这么破,还是茅草屋,整不好一场大风一场大雨就完蛋了,要不,等你将来赚了钱,咱们盖个新的呗?”

    这个话题起的好,沈德俭的思绪很快就被拉回来了。

    “行,就算你不说,爹也是这么打算的,等爹挣了钱,就盖一座新房子,又大又宽敞的。”

    “嗯,我不要土坯屋,我要砖房子,两进的,左右带厢房的那种。”沈若兰笑着说道。那拉长的声音,听起来倒像是有点儿撒娇的味道。

    沈德俭宠溺的笑了笑,说:“你这丫头,又不是小子,在家还能呆几年?要是爹盖了那么好的房子给你住,等将来你婆家没有,你能住得惯吗?”

    沈若兰也笑了:“谁说要嫁人了?我才不想嫁人呢,就算嫁,也是招赘入门,我可不想像别的姑娘似的,嫁到人家去伺候他们一家老小去。”

    这话,不是她在开玩笑,而是她真心就这么想的。

    沈若兰从来没想过要单身一辈子,但也不想像这个时代的女孩子那样嫁到婆家去伺候公婆和丈夫的一大家子,看婆家人的脸色过生活,所以一直想招赘个丈夫,俩人一起过互敬互爱,相敬如宾得日子。

    她虽然只有十四岁,但在心理上早就过了少女怦然心动,小鹿乱撞的年纪,看待问题一直很实际。对于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她从来都不看好,那样的感情只存在于电视里和小说里,往往越是惊天动地的爱情就越不牢靠,还不如找一个品行端正,性格温和的老实后生,一起守在这风景如画的小山村,看四季风景,踏踏实实的过他们的小日子。

    平平淡淡才是真嘛,若她这辈子真能找到那么一个人,便不枉她穿越一回了。

    沈德俭听到她这句话,倒是眼前一亮。

    他这也不打算再续弦了,这辈子也就只有兰丫这一个孩子了,要是把她嫁出去,他还真舍不得,但要是她能招赘个女婿进门,一大家子乐乐呵呵的过日子,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第164章 打算() 
当晚,沈若兰跟她爹忙了半宿,又做了五盆水晶冻,忙完时都快到三更了。

    然而,才睡了两个时辰,沈德俭就起来了,因为栓子已经如约过来接他了。

    他决定今天早点儿进城,除了往各家酒楼送货外,再到集市上看看,要是集市上的行情好的话,他就在集市上弄个摊子,这样既能往各家酒楼送货,又能在这边儿零售,肯定会多卖出很多的。

    沈若兰看他爹的身子刚好,就这样起早贪黑的忙活,怕他把身子弄垮了,就主动把做水晶冻的任务揽了过来。

    她一个人每天做那么多水晶冻肯定是不成的,不过不是还有瘦丫姐妹们吗,正好,她供她们一日三餐,让她们不至于挨饿,然后她们几个帮她干活儿,两全其美。

    瘦丫几个听说沈若兰要供她们一天吃三顿饭,都高兴得快要喜极而泣了,二话不说就来干活了。

    沈若兰也不小气,早上的时候给她们几个熬了稠稠的小米粥,弄了一盘五香花生米,还热了几个饼子,把姐妹几个吃的饱饱的;中午时给她们焖了一锅白米饭,还做了个猪肉炖白菜下饭。

    在瘦丫姐妹几个心中,能吃饱肚子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儿了,早上饭吃的小米粥和五香花生米就把她们香的直砸吧嘴,没想到中午竟然还吃到了传说中的白米饭和五花肉。

    她们从来没吃过白米饭,也没吃过猪肉,只在饿极了的时候吃过耗子肉和蚂蚱肉,这红红白白的五花肉简直太好吃了,比她们那天喝的大骨头汤都香!

    还有那白米饭,暄暄软软的,还带着丝丝的甜,就算没有菜,她们也能香香甜甜的吃进去好几碗。

    这种吃得饱饱的,在热乎乎的屋子里干活儿的感觉可真好啊,简直跟做梦似的,她们几个只希望这梦能一直继续下去,千万别醒了!

    吃饱喝足后,她们的干劲儿更足了,晌午刚过,就把活儿都干完了,怕她们家里找,也是怕家里疑心,她们几个没敢多逗留,赶紧着回家去了。

    她们是带着饱肚子回去的,就算家里不给她们晚饭吃,她们也饿不到了,便是给她们晚饭吃,就那些臭烘烘的野菜干子汤,兑点苞米面子,跟猪食似的,她们也不惜哒吃了……

    傍晚,沈德俭回来了。

    一眼就看到了那十几斤处理过的猪肉皮,这些肉皮都已洗净煮烂,毛拔完了,剁得粉碎,要是家里盆子够用的话,五六盆的水晶冻肯定已经做完了。

    因为没有盆子,只好做到了剁碎肉皮这一步,就不得不暂停了。

    沈德俭看到女儿如此体贴懂事,心里更暖和了。

    “兰丫,好孩子,辛苦你了……”

    沈若兰呵呵一笑,“不辛苦,其实这些都是瘦丫她们过来帮我干的,我就给她们打打下手,做做饭,一点儿都不累。”她把让瘦丫姐妹帮她干活,她供她们饭吃的事儿说了一遍。

    沈德俭听后,立刻表示赞同:“嗯,让她们干正好,多给她们点吃的喝的,也算是成全她们了。”当然,也成全了他那颗别累到他闺女的心了。

    赚到钱的沈德俭不再小气了,只要不累到他闺女,供那几个丫头吃点儿喝点儿他也不在意了。

    “爹,你明天去县城的时候多买回几个盆子,再买几个镊子,要是家里盆子够用的话,我早就把冻子都做完了。”给沈德俭端晚饭的时候,沈若兰提醒了一句。

    沈德俭答应了,又问家里还缺啥,他明天一并买回来。

    沈若兰想了想,说:“要是有卖鸡的,就买回几只母**,公鸡也买回一只,等开春了,我想孵点儿小鸡崽儿养。”

    上辈子,她们派出所附近就有一家养鸡场,她耳濡目染的,也学会了点儿养鸡的知识,所以想在这边试一试,她也不是要建厂大规模的饲养,就是打算孵些小鸡,散养在家中的后园子里,既不费力,也不费神,平时吃个鸡蛋鸡肉的也方便。

    至于鸡饲料嘛,当然不会喂粮食,喂粮食的话就赔了,她想学养鸡场的法子,用蚯蚓来喂鸡。

    蚯蚓很好饲养,繁殖又快,更不需要喂粮食,只要弄点儿牛粪,找个阴凉地地方放着,等下雨天时,翻开牛粪,底下肯定缕缕行行的一大堆,都能麻应死人!

    就算不下雨,往牛粪上临水,底下也会生出蚯蚓的。

    用蚯蚓喂鸡,既有营养又能长膘,是绝佳的养殖方式。而且蚯蚓不仅能喂鸡,还能喂猪呢,要是蚯蚓的养殖规模够大,再弄两头猪来养活,也是完全可以的。

    “行,明天爹给你多买几只回来!”沈德俭一口答应下来。

    沈若兰又说,“要是有卖大鹅子的话,再买几只大鹅子吧。”

    家里靠着山,养鸡的话怕有黄皮子钻进来偷鸡吃,大鹅子利害,一有动静就嘎嘎叫,能把人给召唤出来了。还有大鹅子那张大嘴夹人可疼了,要是有黄皮子敢钻进家里偷鸡,大鹅子一大嘴上去,就能拧掉它一嘬毛儿,管保它下回不敢来了。

    “嗯,大鹅子也买,还有呢?你还想买点啥?”沈德俭对女儿开启了有求必应的模式。

    “再有的话,买个浴桶吧。”

    沈若兰是个爱干净的人,光自己干净不行,跟她常接触的人也必须得是干净的,不然她心里膈应。

    她回来这么多天了,她爹还一次都没洗过澡呢,一想到这儿她就不舒服,很想让她爹也洗个澡,好好讲讲卫生。

    不过,用她的浴桶可不行,浴桶这种东西她不想跟人通用,就算是她亲爹也不行,还是让他自己买一个,自己用自己的好。

    “成,明天爹给你买一个,好让我闺女干干净净的”沈德俭还以为是沈若兰自己要呢,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他现在有钱了,可以豪爽的给女儿买买买了,这种感觉真好啊,不仅让他很有做合格老爹的成就感,还能让他减轻心里的愧疚感,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兰丫,你还想要啥,爹都给你买。”

    沈若兰莞尔一笑,这个爹啊,对她还真不错呢,不过,她不想再要啥了,过几天她就要进城去取被子衣裳了,缺啥的话,自己买就成了。

第165章 张三勇() 
老张头本来打算一直陪着沈德俭到县城去卖水晶冻,一直陪到他去吉州为止,好拉近两人之间的感情,增强沈若兰对他们的好感。

    然而,就在他陪他去县城的第一天,家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把他的计划给搁浅了。

    事情是这样,老张头的小儿子张三勇回来了。

    老张头本有三个儿子,张大勇、张二勇和张三勇,只是在四年前,张三勇过继给了他的弟弟张兴盛,成了张兴盛的儿子。

    张兴盛跟张兴旺一奶同胞,都是农安县里有名的木匠,且日子过得都不错,只是张兴盛成亲多年无所出,后来又娶了房妾室也是如此,再后来,心有不甘的张兴盛又买了个丫头,家里三个女人,张兴盛日夜耕种,忙碌了十几年,依旧是蛋也没下出一个。

    眼看着四十岁了,张兴盛才渐渐的死了心,想从大哥的三个儿子中过继一个来,一来为自己延续血脉;二来也是为了将来能有个人给自己养老送终,死后能有个扛幡的,清明时能有个烧纸上香的……

    张兴旺虽然挺同情弟弟的,但自己的三个儿子他一个都舍不得,老大老二都是孝顺听话的,又都是干活的好把式,老三虽然不大会干活儿,但自幼就聪明过人,书读的极好,夫子说过,这孩子早晚必能高中,有这样三个好儿子,他哪舍得让他们叫别人爹啊?于是就婉言拒绝了。

    后来,家里好死不死的着了那把火,把个诺大的家业烧了个磬空,他因想着老三还要读书,家里现在穷了,也没法给他支付束脩,就咬着牙同意把老三过继给弟弟了。

    在所有的孩子中,老婆子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嘴巴甜,书读得又好的小儿子了,一听说要把小儿子过继给小叔子,她说啥也不同意,非要把老二过继过去。

    为啥?

    因为老大已经成家,无法过继,只有老二老三合适,她舍不得老三,又舍不得放弃小叔子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所以极力主张让张二勇过继。

    后来,还是小儿子主动说,他想过继到叔叔家去,他想继续念书,老婆子没办法,这才大哭一场同意了,还因此大病一场,好几年没缓过来劲儿。

    现在,家里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却不想小儿子又被小叔子给送回来了,理由是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嫡亲儿子,不需要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去年年初的时候,张兴盛结识了一个风流俏丽的小寡妇,两人勾搭在一起没多久,小寡妇就怀孕了,把张兴盛喜得屁滚尿流,大张旗鼓的把小寡妇娶回家了。年底,小寡妇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张兴盛晚年得子,更是喜得不知咋地才好了,后来干脆休了那个多年下不出蛋的婆娘,扶了小寡妇做了正妻,这样她的宝贝儿子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嫡子,他的心肝儿小寡妇也成了他的正妻。

    小妾和丫头也叫他给卖了,那个小妾和丫头的姿色跟他的小寡妇都不能比,加上小寡妇又给他生个儿子,他自然不想再在别的女人身上花费心思,只想带着小寡妇和儿子好好过活。

    这时,张继祖(也就是张三勇,过继后改的名字)的存在也就成了一种尴尬了,当初之所以把他过继过来,是因为张兴盛没有儿子,想叫他继承这一支的香火,现在张兴盛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又哪能忍受自己的家业给别人呢?

    这事他没纠结多久,很快就下了决定。

    年初十,就叫张继祖收拾收拾,雇一辆马车把他给送回来了,并表示过继的事情作废,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无需再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崔氏跟最心爱的小儿子分别四年,就是为了让小儿子能继承张兴盛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的,没成想忍受了四年的母子离别之苦,到头来啥也没捞着,把个崔氏气个倒仰,当时就跳着脚儿的作起来了。

    先是骂张兴盛出尔反尔,言而无信,亏待了她的小儿子;又骂老头子当年糊涂,不该把小儿子过继出去;还骂大儿媳妇懒惰,当年要是她能勤快些,看住厨房的火,家里就不会有那场祸事,小儿子也就不用给人家送走,害得他们母子分离……

    反正,把想到的凡事能跟小儿子过继一事有关的人都骂遍了,就是忘了骂她自己,忘了她当初也是贪图张兴盛家的财产,才答应小儿子过继,也忘了小儿子在人家这三年,人家好吃好喝的供着他,还供他继续读念书。

    在崔氏的眼中,从来只有别人对不起她,就没有她对不起别人的时候,有错的时候,也从来都是别人的错,她永远都不会犯错误的。

    张兴盛也知道崔氏的脾气,也没跟她一般见识,见大哥不在家,把事情交代完就一道烟的回去了,至于崔氏骂他那些话,他只当是狗腚放个屁了。

    崔氏自认为吃了大亏,一直又哭又骂的,一直作到张兴旺和张二勇从靠山屯回来才算结束。

    老张头了解到事情的始末后,觉得儿子回来就回来吧,也不是啥大事儿,家里现在日子比从前好过了,供他念书还是供得起的。

    可崔氏却不那样想,在她的心里,早就把张兴盛家的产业看成是她小儿子的了,现在鸡飞蛋打,几百两银子说没就没了,她哪会甘休啊?一会嚷嚷着让老张头找他兄弟说的说的去,一会儿又指天画地的说张兴盛那个小寡妇媳妇生的孩子绝不是张兴盛的种,明天就把这事儿告诉那个糊涂肠子去。

    老张头看她这么激动,连他的打骂吆喝都镇不住了,怕她真个找他兄弟作去,第二天就没敢出门,守在家里看着这个疯老婆子了。

    这一守,就是四五天,直到过了正月十四,看看老婆子也差不多消停了,才松了口气。

    这几天,张二勇也没闲着,趁着有空又上山去了。

    兰儿那么出色,他必须也得努力才能配上她。

    这次上山,他猎到一只狍子和一只红毛狐狸,狍子和狐狸肉他打算过两天拿县城去卖了,狐狸皮留了下来,硝好后给她做个坎肩穿。

    她怕冷,从前一起去县城的时候她总披着个破被子,瑟瑟发抖的,要是有个毛坎肩穿的话,一定能帮她抵不少风寒吧……

第166章 狗眼看人低() 
很快,又到了沈若兰去县城的日子,这天早上,她五更就起来了,简单的洗漱后,跟她爹一起把五盆子水晶冻搬到车上,自己则披上那条破被子,也跟着上了车。

    现在已经是正月中旬,天不像腊月时那么冷了,但一早一晚的还是很冷,沈若兰回来这半个月,受用惯了,冷不丁挨了这份冻,颇感不适。

    沈德俭看到女儿这份哆哆嗦嗦的样子,心疼的很,心里暗下决心,等将来赚了钱,一定买辆带厢的车子,不叫女儿再挨冻了。。。。。。

    马车咯吱咯吱的压着雪路,赶到了桃花村时,张二勇也上来了,身上还背着个大袋子。

    看到沈若兰,张二勇的耳朵微微红了一下,又转向沈德俭,招呼一声:“二叔。”

    沈德俭急忙把自家的盆子往里让了让,好给他腾个地方坐,“二勇啊,这是又出山打猎去了?”

    “嗯,在家呆着也没事儿,就往山上溜溜。”张二勇把袋子放了下来,坐在了沈若兰的一边。

    沈德俭看了看那鼓囊囊的袋子,起了好奇的心思:“打着啥了?装这么一大袋子?”

    张二勇憨憨一笑,如实说,“一只狍子和一只狐狸。”

    一听这个,沈若兰的眼中又流露出向往的神色来,开始跟张二勇谈论打猎的一些事儿。

    比如,从哪儿进山好走,哪个山头儿的猎物多,哪个山头有危险的野兽等,问得很详细,也把他回答的都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张二勇见沈若兰的眼睛亮亮的,问得那么详细,眼里也充满了期待和向往的神色,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说,“你要是真想去,等过几个月天暖和了,我就带你去,这几个月天太冷,在山上又吃又住的,你受不了!”

    见他同意带自己去了,沈若兰顿时心花怒放,鸡啄米似的点着头,“成,成,正好我趁着这几个月的时间好好锻炼锻炼身体,把身子锻炼得棒棒哒,到时候跟你一起探险去!”

    看到她笑面如花的样子,张二勇的心情也好起来,他扯着嘴角,低声说:“行,我一定带你去。。。。。。”

    他俩说话的时候,沈德俭基本上都是在一边儿看着,不插嘴也不出声,怕打扰他们。

    看到他俩很能说到一块儿去,张二勇又处处为自己女儿着想,沈德俭的心里很是愉快。

    这两孩子,郎才女貌的,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就是不知道老张家能不能同意二勇入赘,要是能同意的话,他立马就把他们的事儿定下来。。。。。。

    。。。。。。

    到了县城,天已经大亮,沈若兰提议几个人兵分三路行动,沈德俭去酒楼送水晶冻去了,张二勇去卖他的猎物,她自己去何记布庄取她的棉被棉衣。

    这么多人,这么多事儿,要是一起做的话时间还不及,不如自己做自己的,省时又省事儿。

    沈德俭和张二勇也同意了,正好张二勇打算卖完猎物,偷偷找家皮货子给她做坎肩呢,要是他们一起走的话,她要是不要多尴尬啊,还不如等他把坎肩做好了,直接送给她,到时候东西都做成了,她就不能不收了。

    分开时,张二勇忽然说:“二叔,若兰,你们等我一会儿。”

    他跳下车子,抬脚朝路边的一家早餐铺走去,很快,他回来了,手里拿着几个用油纸包着的热腾腾的包子。

    “二叔,若兰,栓子,你们还都没吃早饭吧,来,趁热吃。”

    他给自己留了两个,剩下的六个给沈若兰等每人分了两个。

    他们可不都没吃早饭咋地,一大早的那么忙,谁还顾得上吃早饭啊?这会子有热腾腾的包子,大伙儿顿时都来了食欲了。

    “谢谢二勇哥!”

    沈若兰接过包子,‘啊呜’咬了一口,冻了一早上,这热乎乎的包子下肚,身上都暖和了。

    沈德俭和栓子也接过包子,低头开吃,把包子吃完,才各自分开。

    沈若兰去了何记布庄,老板娘早就把那两床被子和几套衣裳做好了,就等着她来取来。

    这次她做的被褥跟上次的一样,都是粉红色的,布料也跟上次的一样,只是这次用的布料没有被染花,是均匀的颜色,见过她从前那套被褥的人,要是不细看的话,指定认不出这套是新做的,肯定还以为是她之前的那床哩。

    他爹的被褥是湖蓝色的,棉袄和棉裤是褐色的,棉鞋是黑的。

    这些,都是用的最上等的棉花,最好的棉布,做工精细,摸起来厚厚的,软软的,既暖和又舒适。

    那两套亵衣亵裤是天青色的,她特意选择的又薄又软的棉布,贴身穿着一定舒服,而且还不容易脏,她爹这辈子肯定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哩!

    两床被褥,加上一套棉袄棉裤,两套亵衣亵裤和一双棉鞋,捆起来足足有一大包,大包袱都快赶上沈若兰高了。

    沈若兰没法背着这些东西去逛街,怕累死,也不想收进空间里,免得生出意外,就背着摇摇晃晃的去找他们的车子。

    好在她爹之前说过他要去哪些酒楼,沈若兰找起来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很快就找到了栓子,她把被子和衣裳都放到了车上,让栓子照看着,她自己又轻手利脚的出去逛了。

    栓子自从被沈德俭雇佣,就把沈若兰当成自己的半个东家了,见到时总是点头哈腰,伏低做小,她吩咐他的事儿也莫有不从的,再不是从前那个鼻孔看人的车老板儿了。

    当然,沈若兰也不是那个拿着把菜刀央求他当车费的小可怜儿了。。。。。。

    走在大街上,沈若兰遥哪寻摸着,她打算找一家皮货铺子,把她那件貂皮大氅补一补,上回在乌孙被秃子和他同伙追杀时,大氅被划出了一个大口子,这么贵重的东西,自己用针线缝缝肯定是不成的,得拿到专门的铺子找专业的师傅给修补。

    找来找去,最后找到了农安县城最大的铺货行——段记皮草行。

    进门后,沈若兰跟小伙计打听了一下,找到了专门修补皮货的老师傅,把她那件大氅递过去求修补。

    老师傅看了看那道口子,瓮声瓮气的说:“这口子补好了得一两银子。”

    沈若兰的心疼了一下。

    补个口子就要一两银子?

    太贵了吧!

    一两银子都够她买一身绸缎的棉衣,够一个穷苦之家一年的花销了这么可以这么漫天要价呢!

    “老师傅,能便宜一点吗?您看,这口子是直的,只需对着缝合即可,哪用得了一两银子啊?”她商量着,就算她有钱,也不想这么大头。

    谁知,一句商量的话,竟惹得那老师傅不满起来。

    “姑娘,咱们这儿修的是貂皮,不是狗皮袄子,修补的时候是用绣的,不是缝的,姑娘要是觉着贵,就再寻别家,或者自己去缝吧,反正姑娘自己会缝,不是只需对着缝合就可以的吗!”

    听着老头子阴阳怪气的调调,沈若兰有点生气了,“师傅,我不过是跟您商量商量,您不同意就算了,何必说这些不着调的话呢?”

    老头子抬起头,皱巴巴的老脸上一脸的怨气,“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着调了?是你先唧唧歪歪的讲价的好不好?我在这皮草行干了这么多年,还头一次见着补个大氅还跟人讲价的呢。”

    “姑娘,不是我说你,这貂皮是有钱人穿的玩意儿,没钱的话,就规规矩矩的穿你的棉袄棉裤算了,硬是穿着这好东西撑着,也是穿了龙袍不像太子,不小心弄坏了,还连个修补的钱也拿不起,何苦来哉呢?倒不如把这大氅卖了,买点粮米度安分日呢!”

    老头子大概是看沈若兰穿着普通,浑身上下没一件首饰,身边儿也没个丫头服侍,所以心里有些瞧不起她,说话也十分不客气。

    饶是沈若兰不爱惹事,但依旧被这老家伙的态度给惹怒了,她直视着老头,冷笑起来:“呵呵,今儿个总算见识到什么是狗眼看人低了。

第167章 感动() 
“诶,你怎么说话呢?”

    老头子一听到‘狗眼看人低’几个字,立刻恼羞成怒,老脸通红的乍了,“这县城里官家太太富家小姐我见的多了,还没一个人这么说我呢,马桶也有两只耳朵吧,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这是什么地方?就敢跑这儿撒野?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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