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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明珠不识君-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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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匪响马有两千多号人,由十多个小匪帮联合起来的。他们进入了绿松城后,就在沙尘暴来袭的混乱里,提刀纵马,抢劫城民,到处杀人放火。绿松城的王头人父子忙指挥着乡勇抵挡他们。绿松城陷入了危机中。
北疆和荒漠里有很多匪帮,为了金银人口常常抢劫屠城。手段很毒辣残忍。各地城镇才组织了乡勇队伍自保。绿松城乡勇队也奋力反抗。两拨人马在绿松城的街头巷尾展开了混战。
此时,没人在意被关押的崔悯了。崔悯冷眼看着冲进小街砍杀的劫匪们越来越多,南城一片哭嚎声。当看守们身死,沙匪丢火把烧房子时,崔悯拿好了主意。他飘然出屋,正遇到了来守卫的王芸子。王芸子大吃一惊,却见崔悯伸手索要兵器。要帮忙抵御匪徒。
芸子又惊又疑。绿松城是荒漠里少有的富裕绿洲,沙匪们合起来袭击,就是打算血洗了此城。如果让他们得手,这座城池全完了。事态紧急,其他的恩怨先放在一旁。芸子想明白了厉害关系,便解开了崔悯的铁链锁扣,给了他一把刀。
灰尘遮天,黄烟滚滚,绿松城不再是荒漠里的碧绿宝石了,变成了一片血海。崔悯没有耽误时间,直奔向城镇中的沙匪大队,出其不意、兔起鹘落地杀了两名领头的匪首,震住了大队匪徒。又与王家父子的乡勇队伍合作,挡住了冲击。说来简单,过程凶险,最后在绿松城数千乡勇的反击下,在风度翩翩的美少年指挥使的助阵下,绿松城击退了沙匪保住了城镇。
人们收拾了残局,对这位俘虏来的锦衣卫指挥使有些踌躇了。北方男子汉素来恩怨分明。这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崔悯了。这人放不得,又承了他的人情,成了个大麻烦。崔悯望着面色为难的王头人,和周围百名操刀严阵以待的乡勇,微微一笑,主动扔了兵器。人们都暗中松了口气。
绿松城的头人王通、王谨父子和王芸子都有些歉意,王通命令孙女放宽了些对崔悯的监管,只要他不逃,便不再关押他,把他当做了客人般招待,任由他随意闲逛。
崔悯的伤势未好,也无法同强势的绿松城王家翻脸,便没有再逃走。而且他本人对绿松城也充满了好奇。便在绿松城里抓紧时间养伤并到处闲逛,观察着此城。越了解便越心惊,越放不下这块奇特的土地。
与其说这儿是片绿洲,不如说是一个国中之国,一个临时据点。由北疆边民王通父子做头人,聚集了数万居民,组织起了五千人的乡勇队伍的大城池。
北疆地大荒凉,藩王的管辖不到位,大荒漠里有很多自成一派的小城镇寨子。自已组织着乡勇军队保护自已。他们要抵抗沙漠匪帮、草原来的蒙古鞑靼流寇,甚至是北疆藩王的北方军的侵略镇压。但是组织成这样的乡勇队伍也太厉害了。人员多而复杂,有内陆跑来的土匪、不服藩镇管辖的边民,还有少量的鞑靼军逃兵们。但都遵守城主王氏父子的号令。地势险要,占据着蒙古草原连接北疆的大漠通道。练兵还练得很有章法,作战勇猛。还有马群、军械库、粮草库等等
像一只军事力量,一个人为设置的军事据点。
崔悯暗自吃惊。太奇怪了,这是谁创造的,他们为什么遵从萧五的安排监押他,他们与萧五什么关系?萧五到底是干什么的?
崔悯坐在校军场上的土墩子上,遥望着满城绿树,黄泥房屋的风景,训练中的乡勇队伍,和绿松城背后隐隐出现的人口、财富和军队力量。一时间想得远了。
“崔大哥,你在想什么?”背后传来了声音,穿着绣小草花青裙的王芸子笑盈盈地爬上土墩,跟他坐在一起。
第一百四十一章荒漠据点(下)()
崔悯回头笑道:“没想什么。只是看多了大漠风景,觉得这里有一番美丽动人之处。快要喜欢上这个地方了。沙匪退走了吗?”
“他们退到远方了。”王芸子眉开眼笑:“都是崔大哥的功劳。趁其不备就杀了两名头目,震住了那帮人。他们才胆怯退走的。”
“这是本地乡勇奋勇杀敌和王头人指挥得当的功劳,与我无关。不过,我发现了他们中有鞑靼流兵,这些人也攻击绿松城?”崔悯有点起疑。
“嗯,有鞑靼流兵很正常,他们经常进北疆扫荡。我们的绿松城固若金汤,不怕他们。”
崔悯眼光略沉。奇怪,萧五本身就是鞑靼人大将军,还有鞑靼流兵来抢劫他的寨子?奇怪了。难道鞑靼军不知道这是萧五的城坝。
王芸子仰头傲然地说:“绿松城的乡勇有很多从蒙古逃过来的鞑靼人,也有大明边民。不论他是哪儿边人,大家都是为过安稳日子才聚到一处的。所以不管敌人是鞑靼流兵,还是北方军,和沙匪们,想抢劫我们的就是敌人。萧大叔和祖父会领着我们打败他们的。”
原来他们是三不管地带。崔悯恍然,这个聚集了五千军卒力量的绿松城,有年产万担的军粮,有刀械马匹的配套武器,还有神秘的王氏家族代管,受那名“鞑靼人百户”留汉人发髻穿汉服的萧五萧君吾的管辖。却谁的帐也不买。看来绿松城萧五对鞑靼军和北方军都有些敌对姿态。
这个人有点意思。崔悯的嘴角微翘。
王芸子脸上含笑,她知道崔悯没有放弃暗中调查绿松城,却不在意。他想试探他们,他们还想试探他呢。
她仔细地瞧着他的脸,问出了心中的疑惑:“那时候,我以为你会趁着混乱逃走的!后来你没有逃,还拿着兵器帮我们打沙匪。大家都很惊讶。你可不像穷凶极恶的锦衣卫啊。”
崔悯也坦荡地说:“任何人看到了匪徒抢劫屠城残杀平民的行为,都会伸手帮忙的。与锦衣卫没关系。”
保护平民、制止屠城、保护人们正当的财富与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芸子脸露钦佩之色。
其实崔悯的话半真半假,他确实是为了平民着想,但以他的重伤,想逃出绿松城也不太可能。要先杀掉数名看守,再杀掉一帮沙匪,抢回赤辉宝马,再千里迢迢地横渡过雁北大荒漠,回到北疆的州县。这条路太难走了。干脆就大方些,帮助绿松城百姓共战土匪。王头人父子是豪爽直率的西北汉子,恩怨分明,不会放他走,也不会再把他当囚徒了,会放松对他的监禁。
青裙少女扬着娇俏的面颊,笑容如小草花般璀璨,嫣然一笑:“崔大哥,你根本不像是南边朝廷来的贵族大官,倒是像我们北方人,有一股刚猛侠气。你家祖上是北方人吗?嗯,我跟祖父说过你是个好人,果然没看错你。”
“抱歉,我从未到过北方。你怎么分辨出我是好人?”
少女脱口而出:“你长得这般好看,可不就是好人了?我很喜欢你啊。”
白衣美少年哑然失笑了。这位绿松城姑娘天真烂漫,性情爽利。跟她说话比跟另一位姑娘省心省劲多了。这世上怎么能光凭长像就确定人的好坏?就能喜欢上人呢。她已经前后两次称赞他长相好看了,明显对他有好感。崔悯半开玩笑地说:“如果说长相,那位北疆之王小梁王朱原显的长相要更好看些。姿容瑞丽,气宇轩昂,出身于北方贵族,更有男子汉气概更有人君气相。你该更喜欢他才对啊。”
芸子一句话脱口说出,脸颊涨红,心砰砰乱跳。她也没想到自己会脱口说出大实话。见崔悯没在意,才放下心,摇头娇笑着:“才不呢,他是个大坏人!他们的北方军多次想攻下这片绿洲。被我们又推诿又抵抗的,才没得逞。你这般赞扬他,他是你的朋友吗?”
“不算是。我们一见面就想杀死对方,却偏偏都有顾忌,都不好下手。大家心里都很郁闷。”看少女明朗可爱,崔悯不知不觉的话也多了。
“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但是像你这样的人,为什么要跟那些混蛋的北疆藩王和皇帝老头儿混到一起呢。要不然你别做锦衣卫了,来我们绿松城吧。又轻松,又自由,还没有烦心职务。以你的本事可以在北疆做个自由自在的城主。”少女的眼光满是倾慕和肯定。
崔悯微笑了。他眺望着远方的城外荒漠,又看看脸颊如苹果般艳红的少女:“我也不想理这些职务政事,可是不能这样简单的想或做事的。你不懂,唉,他也不是很坏的皇帝,只是有些身不由已。有很多事他想做主,却做不了主。有些事他不想做主,却偏偏逼得他做主他也很难为”
土墩子上一阵沉默。
芸子姑娘也意识到自己太天真了。竟然想劝一位朝廷的锦衣卫指挥使丢下官职,跟他们这些荒漠平民混在一起。太可笑了。可能他出手相助感动了她。
少女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转变了话题。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粉红荷包:“这是你的吗?”
一串珍珠项链。
崔悯大喜:“多谢你,我还以为丢失在大漠里了。它对我很重要。”
“你把它压得很紧,为你治伤时我们很费劲地从你身上取出来。它是很重要的信物吗?就还给你吧。”
“多谢。这是我家祖传之物,白玉牌是后来加上去的。”崔悯盯着这串珍珠和白玉牌,心情喜悦,手指在上面轻轻划动着,脸上流落出了复杂的感情:“是我出生时母亲为我刻的。后来我不小心输给了一个人,他又转送了一个人,经过了很多人的手。没想到最后又兜兜转转地回到了我手里。真是一个惊喜。”
芸子仔细观察着他的神情,心中一动:“最后得到珍珠珠链的,一定是个姑娘。”
“你怎么会知道?”
芸子笑了:“果然如此。”她的心里突然有些不舒服,脸上却带着笑:“你说话时脸含微笑,眼神也很温柔,那么最后拿到珍珠链的一定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
崔悯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她:“还行吧。她长相秀气,性格却比长相更突出些。”
也许是身在荒漠,也许是大难后死里逃生,又与一位满怀善意的陌生姑娘相坐谈天。崔悯的心情很放松,紧锁的心扉也敞开了一条缝。他看着粉色珍珠,手指依恋的一颗颗地拨动着珠子,口气平和悠长,实话实说:“她的性格也不算好。心机重,性情多变,办事很莽撞。有时候精明无比,有时候尽办蠢事,却汇聚成了一股奇异的魅力,让人挺感动的。嗯,她其实是个心地善良,讲义气的好姑娘。”
芸子瞧着他的浅笑,心里有些酸意。她明白他们定是相识很久渊源极深,才会这般了解地诉说她。她的性格直爽,立刻就放下了这念头。银铃般地笑了:“我真想见见她。”
“以后有机会,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王芸子慎重地点点头。站起来,与崔悯一同下台阶回去了:“走吧,崔大哥,这几天绿松城附近很不太平,你不要乱走。现在,城外面有沙匪,有鞑靼流兵,好像还有北方军在搜寻清剿着城镇。我们得抵防住三拨人马。北方军不会屠城,他们也会经常来收税,找事,爷爷怕他们会趁机抢占了我们的城池去。现在他们那儿出大事了,北方军才到处清剿着不安全地方。听说北疆小藩王要成亲了。”
“什么?”崔悯猛然间抬起眼,面色煞白,诧异地瞪着她,被这个消息震住了:“他要成亲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待嫁()
芙叶城和周边城镇经过了紧急地清理,变得焕然一新。城外驻守着严阵以待的北方军,城里的每条街道都打扫干净,每座房屋都张灯结彩,充满了喜庆气氛。太守府颁发了喜讯,给每户居民发放了一两纹银的喜钱,百姓们均欢天喜地的。连城中乞丐也被招待着饱餐一顿,施舍给铜钱,赶出了城。免得影响观瞻。太守要求全城以最喜庆的面貌迎接小梁王的成亲典礼。
梁王的喜讯传出来了。要求不繁琐,不劳民伤财,尽快地在芙叶城成婚。使所有人感到很意外。不久,小藩王为了范小姐不遵从亲王藩令,执意在芙叶城娶亲的谣言就传遍了全城。谣言虽盛,人们也只能遵从梁王命令,两日后成婚。
婚期是朱原显随意定的两日后,一个微凉干燥的秋日。官大一级压死人,小藩王定下日期,没有人敢说那不是吉日。从甘兰寺请来的高僧和本地道观的道长们齐心协力,查阅经书道典,把“诸日不宜”的日子解读成“宜婚嫁宜重逢大喜大乐的”良辰吉日。他一句话,他们就要为他查遗补漏,收拾好残局。
剩下的就是结婚典礼了。
古时结婚,要遵守着礼记里记载得“三书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迎亲等成亲程序。一国藩王的成婚仪式更是隆重,只比大明皇帝娶皇后的典礼低一级,要经过送聘金黄金千斤,纳采雁、璧、乘马、束帛无数。多次祭祀天地,上敬天地下告黎民,才能完成繁琐奢华的成婚大典。
而北疆藩王的婚礼,一方面是他个人的事,一方面也是北疆朝野的大事。梁王命令简单行事,但是再怎么简单也得像样子。必须在极简和极奢间找一条平衡之道。
婚事在凤景仪和许规的安排下,把最开始的提亲、定聘纳采纳吉等过程去掉了。请媒人说合定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批八字推生肖;定聘写“婚书”整理好礼金礼单;送礼金布帛绸缎纱罗等物;以及女方家备好礼金嫁妆等也去掉了。
只留下了最重要的迎亲、行礼的两项大典。派出人马鸣炮奏乐地发轿迎亲,叩拜成亲,致敬天、地、祖宗和朝野万民。准备洞房,把充当藩王洞房的太守府弄出奢华喜气。遍地裹满红锦,金银箔贴壁,备好古玩珍宝等物,把成婚大堂和洞房布置得富丽堂皇。
婚礼要简洁,又要隆重,还要在两日内完成。很考验凤景仪和许规的本事了。他们也尽力地办差。至于二人心里是满心喜悦地办差,还是满腹怨恨地敷衍,就没人知道了。小梁王只要求尽快成婚。
***
外面诸事由凤景仪和许规等人安排,里面有芙叶太守李夫人、益阳公主和养娘李氏等人打理。明前呆在豪宅里用心听着太守夫人向她讲述着婚礼过程,牢牢记住,准备照本行事就行了。
益阳公主也来探望明前。端庄的面容带着笑,轻声细气地说:“没想到你这么快地要成亲了,真让人羡慕啊。”
她的态度也很复杂。对这婚事既不待见,也不想从中做梗了。“烂锅自有烂盖配”,暴戾的皇堂弟和奸诈的范明前是天生一对,他们结婚后是不会有好下场的!肯定不是一步登天,是掉进了地狱。她有些兴灾乐祸地想着。但是看到明前这么顺利地嫁给小梁王,还是有点羡慕。还有一丝隐隐的喜悦。
她嫁了人,就不会与崔悯有瓜葛了。不管崔悯是死是活,她都永远不想看到范明前与崔悯有一丝牵连。于是在自己被迫和亲的凶险里,她半真半假地替明前“高兴”了一回。
公主和太守夫人走后,李氏还在屋里整理着银箱、首饰和衣物。她忧心忡忡地说:“没有嫁妆,没进西京,也没在梁亲王和杨妃面前行大礼。就这样成婚。太委屈你了。”
明前坐在窗前,身形稳当,脸色如常地道:“进西京祭祀天地行大典,和在这里拜天地举办小仪式,都是一样的,都是嫁人。我没受委屈。”
李氏有些焦虑。这孩子总是一幅冷静淡薄的神态,不知道这事多么仓促古怪。她就像漠然地站在山顶看风景,站在城外观火,没有一丝新嫁娘的娇羞担忧和嫁入藩王家的欣喜或忐忑。只有一派冷静。
这一趟北行,所有人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明前变得最多,她不再是一个对未来有点天真、有点憧憬、有点忐忑的少女了。
李氏的心揪起来了。她坐在养女身边,仔细地看她的脸,握住了她的手:“明前,你真的想嫁给小藩王吗?”
明前的脸上露出惊讶:“当然想嫁了。养娘为什么这么问?”
李氏的情绪有些不佳:“因为你的样子不像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啊。傻孩子,我能看出来,天底下的女人盼望成亲时不是这样子。女人们确实想嫁给有权势的夫婿,但是也有人喜欢平淡、自在的生活。日子是要一点点熬的,金钱富贵撑不起婚后三、五十年的漫长时光。必须要自愿开心地过下去。成亲,必须得心甘情愿才行。”
“我觉得你有些委屈了。”她世故又精明地看着她,伸手抚摸她的脸颊。忽然笑了:“小时候,我爹也曾经逼着我嫁给邻镇土财主的三儿子,我还不是跟着长工的儿子跑了。虽然后来的日子过得很艰难,还惹出了那么样的滔天大祸。但是跟他成亲我不后悔,我过得心甘情愿,我只后悔没有拦住他做蠢事。”
她深深地看着明前,一脸疼爱:“成亲的理由千万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心甘情愿。这样才能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怨不悔地过下去。不行就算了吧,别硬撑着。我受不了你难受。”
明前有些惊讶,也有些感动,望着李氏心热热的。她停顿了下温柔如水地对养娘说:“我不委屈。真的,我已经做好成亲的准备了。我也是心甘情愿的。我知道人能走的道路分两种。一种是自己争取的,像娘亲这样跟喜欢的人走天涯。一种是随波逐流,由天意牵红线。像益阳公主那样的远行千里嫁鞑靼人。我也曾认真考虑过,选择了一条竭尽全力地去抗争,又顺应了天意的路。”她目中有些晶莹:“我已经明白了自己能做的和想要的一切。我无怨无悔。”
——万事蹉跎,人生如车轮般地滚滚前行。一个人在人世间的力量太渺小了。她范明前靠着一个多月时间,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才跃过了一道道坎坷,得到了现在的局面。已经算得上大圆满了!
得到了未婚夫的郑重承诺;得到了小藩王违抗父命的明媒正娶;使身处险境的父亲得到强有力的支撑;再加上有四百万两银子去贿赂收买此时此地此景,已经是她这个十八岁少女所能谋划的最好结局了。远超过她的付出。比起那种最坏的家破人亡,玉石俱焚,被追杀抄家流落江湖的日子好多了。
明前的眼里晶莹璀璨,声音哽咽,望着养娘真诚地说:“谢谢养娘。我已经得到太多了。人不能不惜福。小梁王对我不薄,我成亲后会好好待他的,支持他所做的一切。即使是前途凶险结局难测,我也心甘情愿,此生不悔。”
与小梁王成亲是把两刃剑,也是一场惊险的赌博。也许会得到权势救出父亲,也许会造反失败死于非命。都必须先赌上一把。这是小梁王与她成亲的原因。他们都必须在一场还未开盘的赌局先下了注,才有资格享受到将来的结局。
小梁王看重的是她讲道义的人品。她看重的是小梁王能救她父女出火海的权势。这不比那些无聊的情爱更牢靠吗?说起来心酸,却是血泪般的事实。
——爱情,终不过是利益捆绑、相互支援的同盟军的附属品。得到了是惊喜,没有也是正理。又何必满天下地苦苦追寻。太悲哀了。
人活世上,得到的与付出的是正比。现在她压下了婚事、人生和性命,才有资格得到将来的成功或失败,大喜或大悲的局面。这是一条充满了未知坎坷的荆棘路。她已经阴差阳错地踏上了征途,不能回头了。
明前黯然地想,现在这个充满势利算计的少女距离她心底那个纯朴光明的少女越来越远了。那个想要远离纷争,想与清高父亲、泼辣的养娘养妹一同养花种田的平静生活的小女孩。越去越远了。
她已经下定了决心做好了选择,心里却始终残留着一片莫名的惆怅。
是的,一丝小惆怅,一丝小遗憾,一丝对不起一个人的微小歉意。
自古情义难两全。
***
她猛然收拢了心事,不多想了。看着养娘镇定地道:“我成亲后,养娘就带着雨前离开这儿回南方吧。”
李氏大吃一惊:“这怎么能行?你一个人嫁入藩王家,有很多家事藩镇的事要打理。身边没有信得过的人怎么办?”
明前眼光调转,手抚摸着床上放着的凤冠霞帔,语调平和:“我长大了,成亲后就是大人了。所有事情都得学着自己处理。这些年来,养娘为我操了很多心,也该为自己打算了。我打算给你们一笔钱,让梁王给你们一个新的身份和路引,你们拿着就返回内地或南方,改头换面地好好生活。这些年,养娘对我的大恩我无以为报,只盼望着养娘养妹能后半生过得平安喜乐,我就心满意足了。这就是我最大心愿,这也是娘对我最好的支援。”
“多年后,如果有缘,我与养娘自然会再见面。如果无缘,就自管自地好好生活吧。”她淡然说。小梁王有反意,父亲即将伐宦,她不能再牵连了她们娘俩。
李氏面色苍白地盯着她,眼里跳动着不明意味的光芒。她郑重地想了想:“好!这样也好。等你成亲后我们就走。”她爽快地答应下来。
明前暗暗吃了惊。没想到这样轻易地说服了李氏。她还以为要费很大劲才能说服她。她望着她半晌:“娘,最后还有什么对我要交待的吗?”
“没有了。”李氏坚决地摇头。
明前蹙起了长眉,洁净面容浮上阴云,忍不住压低声音说:“那个在落石峡伏击我们的鞑靼人呢?你还记得他的模样吗?”
李氏大吃一惊。
明前的话语轻飘飘的,又沉重无比:“我那天看见了。他和你都好像受到了严重的惊吓。我很担心,一直也没时间与你谈这个。眼下我就要嫁人了,你也答应返回内地,以后我们可能不会彻夜谈心了。母亲,你有什么放不下的心事要告诉我吗?我会解决的。”
她漆黑的眼睛盯着李氏,面容倔强又顽强,等着李氏的回答。
李氏浑身微微打颤,一时间沉默了。半晌后,她抬起了脸,神色郑重,眼神凌厉,缓缓地摇头说:“我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心事,娘是受到了惊吓。那个鞑靼兵杀人时太可怕了。他与我们家没有关系,也与你和雨前毫不相干。你要相信娘,我从未欺骗过你!你是个好孩子,我不会欺骗你。”话语又慎重又坚决,仿佛对天发誓。
明前足足看了她半响,心情沉甸甸的。面上却展颜笑了:“好,这样也罢。我相信娘的话。”
第一百四十三章回不去()
绿松城外。深夜。
夜空中浮动着一轮/大而明亮的月亮。照耀着起伏如海的大荒漠。巍峨的绿松城城池外,两拨人马在荒漠里疾驰着。前方是孤独的单人匹马,后方是一群百余人的马队。两拨人一前一后地在荒漠里狂奔追击着,一会儿就奔出了数十里。
后方的追赶队伍里,一匹淡金色的骏马遥遥领先,马背上端坐着一位身姿窈窕的少女。黑夜里,少女脆声喊道:“崔大哥,你不能逃走啊。我们敬你帮助过绿松城,以礼相待。如果你想逃走,我们就不客气了。”
数百只箭如飞煌般的射向了前方骑士。前方马背的白衣少年转身挥刀,隔开了箭矢。但马速也慢下来,乡勇马队趁机追上来。
骑金马的少女最快,转瞬间已冲到了骑士身后。白衣少年突然拉住缰绳,勒住了马,飞身纵过去,在空中出刀劈向了少女。少女立刻躲闪着跳下了马背,两个人落到了一处便要动手搏斗。白衣少年又猛然后退了,转身呼哨了声,招唤回金马翻身骑上。他抢回了金马。乡勇们懊恼地齐声大叫。
金马一声长嘶,白衣少年崔悯驾马绕过了少女,冲上了沙坡,回首喊道:“别追了!萧五已经离开了绿松城,我也不会再停留了。跟王城主说我告辞了!”
黑夜的荒漠上,少年骑着宝马堪堪欲走。犹如一道金色的阳光照亮了众人。
崔悯是趁夜发难,抢夺了一匹普通战马赶开了守城门的乡勇,大模大样地闯出了城。王城主反应迅速,派了芸子带领着一只乡勇马队追出了城。王芸子知道崔悯骑来的赤辉宝马最神骏非凡,就骑着他的宝马追他。赤辉宝马速度极快,一马当先地跟上了锦衣卫指挥使。谁知道这人是故意引着追兵到了荒漠,就返身夺回宝马。这也是众人心怀感激,不愿意射伤曾经帮过绿松城的少年人,给了他险中求胜的机会。
青裙少女王芸子扬手止住了后面要射箭和抢回宝马的乡勇们。她满脸惊慌,大声喊道:“等等,即使你抢回了宝马,也奔不出沙漠了。”
崔悯冷冰冰地望她一眼,催马前行。
少女急得追出了两步,在月光如洗的沙海上脱口大喊:“你是听说了小梁王成婚才急着逃出绿松城回去吗?可是,太晚了,太远了,雁北大荒漠的绿松城距芙叶城有一千多里,地势险恶不好走。你就算是骑着宝马,日夜赶路,也得用两三天时间赶回芙叶。你赶不回去的。已经来不及了!”
她的言下之意是,你无论如何是赶不回去了,不论是参加他的婚礼还是
话语一下子击中了崔悯的心。他身体微晃地转身望着少女,精致秀美的脸在月光下苍白没血色。
“来不及了!”王芸子心一颤,还是追着他跑出了十多步,站在沙漠里勇敢无畏地对他说:“你来不及了。”
崔悯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调转马头策马远去了。
明月如盘,沙漠如海,月夜下一骑如飞,驰骋进了苍茫的荒漠。所有人盯着他的骏马越变越小,回过头望向领队王芸子。还追不追?
王芸子紧咬着嘴唇,眼眶里莫名的酸酸热热的。她颓唐地站在沙漠里,眺望着一骑如尘地飞驰而去,带起了一溜淡淡的烟尘越去越远了。她盯着烟尘骏马,百感交集,觉得胸口和头脑里都堵得满满的。
一句话,这个人就放下一切,骑马走了。他想回车队。人们明明知道他已经赶不及回车队了。还是义无反顾地冲进了茫茫的荒漠。马队队长王家堂兄和乡勇们都催促着她回城,祖父也说过能追就追,追不上就算了。这个人是庙堂上的大官,和他们不是一路人。没有相互交集的缘份。可是月光下,她久久地眺望着烟尘飘渺的远处,和那个记忆深刻的路人,长久地失语了。
少女咬咬牙一挥手:“走!回去。”返身跳上了伙伴们的马匹,带领着乡勇们回绿松城了。
忽然,乡勇们齐声喊叫着,芸子猛然转头。
视线与荒漠的尽头,一道反射着金光的骏马快捷无比地奔驰过草甸子和沼泽地,又奔向了这群人。芸子眼前一亮。
金马上的少年白衣飘飘,如旗如虹,驾马奔回了绿松城的乡勇队伍旁。向她伸出了手:“你的远望镜呢?”
芸子忙把单筒远望镜抛给了他。白衣少年策马奔上了最高的沙丘上,举着远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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