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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女配娇宠记-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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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换间屋子罢了,是吗?”
叶楚早就做好了决定,谁都无法改变。那个婆子看到了他们手中的枪,自然一口应下。
婆子低着头:“我都听二小姐的。”
很快,婆子又补充了一句:“老爷只是让我看着三小姐,不要让她惹出乱子就行。”
识时务者为俊杰。
叶楚喜欢和聪明人说话,她满意地点了点头,让婆子一同上了车。
车子开了,在北平的路上平稳地行驶着,绕了好几条路,在一个偏僻的宅子门口停下。
叶嘉柔被押着进了宅子,这一回,再也没有哭闹。因为她知道事情已成定局,无力更改了。
这条巷子会被陆淮的人严加看守,宅子中也会有护卫。
所有必要物品都会每日准时送到这间宅子里来。
叶嘉柔的功课不会落下,他们会请一个补习老师给叶嘉柔上课。这个老师自然也是陆家的人。
每隔几天,叶嘉柔都会在监视下,给叶公馆打电话。
她不会起任何风浪。
除非,他们有一天需要她。
上海,大都会。
化妆间内,人来人往,忙前忙后。
“旗袍熨好了没?”
“这个披肩被谁弄脏了,快去找条新的来。”
“快快快,别想着偷懒,大家动作快一些。”
而这些忙碌都只是为了一个人,现在大都会里最红的歌星——夜来香。
虽说大家手忙脚乱,但是她们都接受过培训。看上去乱,可事情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
自从夜来香首次在大都会登台演唱后,来大都会的人越来越多。
全部客人都是来听夜来香唱歌的,每逢夜来香登台的那一晚,大都会永远座无虚席。
虽然夜来香的歌声和繁华的大上海大不相同,但是,所有人都被这独一无二的美吸引了。
现在夜来香的地位水涨船高,很多事情都不用亲力亲为。
丁月璇静静地坐在化妆台前,她不需要自己动手,就有人上前,帮她细细地描着眉。
“阿秀,你妆化得越来越好了。”
丁月璇的声音轻柔,像一阵清新的夜风。
帮丁月璇化妆的女人叫阿秀,她听了丁月璇的话,面露欣喜之色。
“真的吗?”阿秀说着话,手下的动作一点没停,“这都要感谢夜来香你,若不是你的提携,我哪能做到这些?”
阿秀家中贫困,在大都会只是做打杂的工作。
不过,她心灵手巧,耳濡目染下,竟学会了如何化妆,甚至比那些经验老道的人化得都好。
一次巧合,丁月璇发现了阿秀的才能,将她提到了身边,为自己化妆。
最近这段日子,丁月璇登台演出时的妆容,都是由阿秀完成的。
丁月璇笑了笑,没有说话。
一旁的歌女也搭了腔,顺着阿秀的话往下讲。
“是啊,若不是夜来香,阿秀也做不到现在的地步。”
夜来香现在是大都会最捧的歌星,虽说人人嫉妒,但是谁让她长得好看,唱歌又动听。
即便是她们去听,也会为此着迷。
夜来香这个人,是老天爷赏饭吃,她们又怎么比得过呢。
有那功夫刁难夜来香,让她出不了头,还不如想着怎么巴结夜来香为好。
另一个歌女也开口奉承:“我看外面肯定又是坐满了人,都想着听夜来香唱歌。”
“夜来香的歌声独特,在上海是独一份。”
丁月璇没搭话,只是对她们笑了一下。
这时,房门被敲响。
有人跑去开了门:“呀,又有人给夜来香送花了。”
那人咦了一声:“是叶二小姐送的。”
丁月璇赶紧回过头,阿秀有经验,她在听到叶二小姐这几个字时,就立即停下了化妆。
除了唱歌这事,每回听到叶二小姐的消息时,都是夜来香最开心的时候。
丁月璇站起身,快走几步,捧起那束花。
花束里有一张纸条,是叶楚的字迹。
丁月璇很快就看完了,嘴边的笑意愈发浓了。
虽是几句普通的话,但是丁月璇还是能够看出叶楚对她的关心。
几天前,叶楚就同丁月璇说过,她要去北平一趟,不能当面恭贺丁月璇。
丁月璇小心地将纸条折好,放到抽屉的盒子里。
不少歌女知道夜来香和叶二小姐交好,丁月璇对叶二小姐这个朋友,很是珍惜。
“马上登台了。”门口有人来提醒。
丁月璇最后看了一眼镜子,走出了化妆间。
前段时间,电影公司的人主动找上丁月璇,让她演唱电影西厢记里面的歌曲,月圆花好。
西厢记是近期来最热门的电影,这首歌被丁月璇一唱,那电影更是火热。
今晚,丁月璇演唱的正是这首歌。
台下的客人都是为夜来香来的,大都会像往常那样,坐满了人。
开场的时间快到了,大家都在期待夜来香的出场。
一束光打在舞台的中央,舞台其他地方都是暗的,话筒立在中间。
丁月璇从黑暗中缓缓走出,纤长细白的手握住话筒。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这园风儿,向着好花吹。柔情蜜意,满人间。”
夜来香安静地在夜晚绽放,她并不是那种具有侵略性的美,她的美是淡淡的,清雅至极。
但是当她开口唱歌的时候,总会让人不舍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一曲毕,夜来香轻轻地笑了一下,退下舞台。
掌声比以往更加热烈,不少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拍手叫好。
夜来香的歌声轻盈干净,配上这首歌,最能打动人心。
丁月璇到了后台时,外面的掌声都还没歇。
这时,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男人看到了丁月璇,他的眼睛一亮,迎了上来。
“夜来香,我是国泰大剧院的主事人,姓李。”
丁月璇朝他点了点头:“你好。”
“我刚才听了你唱歌,像传闻中那样好听。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剧院唱一首,我们会给你丰厚的报酬。”
那男子相信,丁月璇若是能在国泰大剧院唱歌,反响一定好极了。
丁月璇没开口,她的旁边跟着几个丫鬟,她们帮丁月璇回了话。
丫鬟先是礼貌地笑了笑,接着说道:“这件事我们做不了主,你应该去找大都会的一个负责人,他专门安排演出这些事。”
丫鬟将具体事项告诉了这个男子。
男子一脸遗憾,和她们告了辞,赶紧去找丫鬟口中的那个人。
丁月璇唱完歌,准备回家。之前叶楚的那张纸条,被她小心地放在自己的随身小包中。
丁月璇从大都会的后门离开,门口有个男人已经在那等了一会了。
已是深冬,今日比往常的温度都要低,到了晚上,更是冷得让人受不了。
那男人忍不住搓了搓手,身后传来声音,那人赶紧回头。
他看到丁月璇,惊喜万分,立即带上了微笑,向丁月璇走了过去。
他放轻了声音:“夜来香。”
那头,曹安走向沈九的房间。
“九爷,那个喜欢夜来香的人又来了。”曹安向沈九禀告。
曹安看沈九没说话,问道:“需要派人帮夜来香解决这件事吗?”
前些日子,沈九托人从英国带了几件好玩的东西。
他懒懒地靠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件西洋玩意,颇有兴致地把玩着。
“之前大都会又不是没发生过,那些歌女不是经常被富家子弟追求,次数还算少吗?”沈九一脸不在意。
曹安点了点头,其实这些事时有发生,有些歌女忍不住动心,以为走了捷径,能直接踏上富贵之路,可是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但是夜来香不同,如今她是大都会最受欢迎的歌星,若是她离开了大都会,是他们的一大损失。
曹安忍不住开口:“之前我们还和乔六立下赌约,要将夜来香捧成全上海最红的歌星,要是她”
沈九抬起头,拒绝了曹安的提议:“不用白费那些功夫,大都会不是派了人保护夜来香吗?其他的事情就由她自己应付。”
“只要夜来香没有受到伤害,别的事情怎么处理,是夜来香的自由。”
有些歌女不想辛苦唱歌,想直接攀上那些富贵人家,省去那些努力的过程。
那些人离开大都会,沈九不觉得可惜。
就算他将她们留下来,但是她们终究还是会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而夜来香和其他歌女又有所不同,她比别人多了一份坚持。
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依靠那些男人,来达成自己的成就。她能自己独立面对。
夜来香必须自己成长起来,只要她在受到诱惑时,还能保持本心,这样他捧她出来,才是有价值的。
沈九挑了挑眉:“我们就等着看,夜来香会怎么应对,这件事就当做是给她的一个历练。”
第98章()
此时;丁月璇正在大都会后门遇见了那个男人。
这男人是穆氏企业的大公子;家境极好。自从在大都会听到夜来香唱歌;他就喜欢上了夜来香。
夜来香歌声纯净;长得也美;他深深迷恋上了她;每天晚上都会在大都会门口等夜来香。
穆公子眼睛一亮:“夜来香;我等你好久了。”
丁月璇看见他,眉头隐隐皱起。
穆公子已经给她送了好几次花,但她对他没有半点心思。
丁月璇心里的目标很明确;她来到上海,就是为了唱歌,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
现在她在大都会登台没多久;根基还不稳;许多事情都还在摸索的阶段,她万万不能掉以轻心。
其他事情她暂时都不会去考虑;她也没有这个念头。
之前丁月璇一直都没有搭理穆公子;但他没有放弃;还是锲而不舍地来大都会门口等她。
“穆公子;我现在要回家了。”丁月璇又说:“你也回去吧。”
然后;丁月璇转过身;就要离开。
穆公子见丁月璇要走,连忙走到她面前:“夜来香,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会待你好的。”
他又开口:“过几天;我带你去看电影吧,那部电影很好看的”
“你不喜欢的话,我也可以带你去骑马”
丁月璇止住脚步,看了过去。
照理说,穆公子对目前的她来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
若她同意当穆公子的女朋友,她可以成为一个富家太太,不用再像现在这样努力打拼。
但是,丁月璇不情愿,她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改变自己的生活。
丁月璇面色平静:“穆公子,我和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和你没有缘分,你不要再来找我。”
穆公子有些不解,他家里有钱,为什么夜来香要一直拒绝他。
“夜来香,如果你嫁给我,也不用每天都来大都会唱歌,这样多累。”
还有一句话,穆公子没有说出口,他不想再让夜来香当歌女,毕竟,说出去面上也不太风光。
丁月璇自然清楚穆公子的想法,她声音淡然:“穆公子,你有没有追求过什么东西?”
穆公子怔住了,他家里条件好,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丁月璇继续说:“每天早上,我很早就会起来练声。要演出的时候,晚上就来大都会唱歌,然后,再顶着寒风回家。”
“一天又一天,周而复始。”
“这一切很苦,但我乐在其中。”
丁月璇看了穆公子一眼:“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同,很明显,穆公子你和我走的是不同的道路。”
“请你尊重我的选择,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这句话,丁月璇不再看他,径直离开了。
穆公子在原地站着,心情有些复杂。
他默默地看着丁月璇离开的背影,过了好一会,他才离开。
因为石五爷不在上海,所以由乔云笙出面,举办黑市比武。
乔云笙坐在书房里,手下将黑市比武的细节安排,一一汇报。
“黑市比武的事情差不多都已经准备好了,报名尚且没有结束,这些是已经签好的死契。”
手下将一叠死契放在乔云笙的桌子上。
等手下说完后,乔云笙挥了挥手:“你下去吧。”
房门合上,乔云笙靠在椅背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他看着桌上别人签订的死契,走了神。
那时,他还不在上海。他和初恋情人告别,承诺自己会在上海出人头地后,回来找她。
之后,乔云笙只身一人来到了上海。
可惜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顺利,他到处找工作,四处碰壁。
但是乔云笙的身上有一股韧劲,越是做不到的事情,他越不会放弃。
乔云笙初到上海,一个新人,对什么都不熟,自然会惹上一些人。
那天,乔云笙被人围堵在小巷子,他们一同打他。可是乔云笙向来不怕死。
他生性狠辣,就算是之前的他,也绝不会对人手下留情。
那些人的拳头落在乔云笙的身上,他一点也没有惧怕,拿起墙边的石头,就往别人身上砸去。
一下又一下,专挑要害打,丝毫不手软。
那些人都被乔云笙不要命的样子吓坏了,个个后退,但是乔云笙没有放过他们。
等到人人身上都受了伤,躺在地上时,乔云笙居高临下地瞧着他们,眼神狠厉。
当时的鸿门老大是罗二爷,他坐在自己的汽车里,看完了全程,他对乔云笙很感兴趣。
罗二爷自己没下车,而是交代了手下几句。
那些人被乔云笙打怕了,一个个都逃了。巷子里只站着乔云笙。
罗二爷的手下按照吩咐,找了乔云笙说话:“若是你不怕死,就去参加鸿门举办的黑市比武。”
“罗二爷说了,要是你能在黑市比武中拿到第一,他就让你进鸿门做事。”
说完之后,他就离开了。
罗二爷看中的就是乔云笙的性子,他坚韧不催,不服输,这样才能成事。
这么大的利益放在乔云笙面前,他自然动心了。
乔云笙从没听过黑市比武,但是经此一事,他立即去做了调查。
想要出人头地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黑市比武这条路来的最快。
其他的事情,乔云笙不管,只要能成功,他会不惜一切代价。
乔云笙立即去报了名,毫不犹豫地签下了死契。
黑市比武的那段日子,对乔云笙来说,永生难忘。
他每天一睁眼,就要经历新一轮的生死搏斗。
所有参加黑市比武的人,都签订了死契,只有让对方死,自己才能活下来。
所以他必须拼尽全力,努力让自己成为最出色的那个。
越到后面,他越心狠。有人死在他的面前,他也面不改色。
到了最后,他真的战胜了所有人,成为黑市比武的第一名。
他如愿所偿,进入了鸿门。
乔云笙将思绪抽回,他慢条斯理地拿起桌上的死契,动作优雅极了。
死契上的这些人,注定会有不少人去送死,但是他的心里没有半点波澜。
这都是那些人选择的路,就算是头破血流,也要他们自己走下去,怨不得人。
夜色深沉,寒风凛冽,温度低得厉害。
偌大的房间里,一个男人的身形隐在重重的黑暗中,压抑万分。
房里的光线晦暗不明,他脸上的轮廓看上去有些模糊。
这样一个人,就好似这沉沉的黑夜,令人心生忌惮。
这个男人气质阴寒至极。
正是莫清寒。
这时,一个手下走进来,低头禀告:“主子,我收到消息,过些天鸿门要举行黑市比武。”
莫清寒的声音带着几分阴冷:“继续说。”
手下开口:“比武获得第一名的人可以拿到一百块大洋。”
“而且若受到了鸿门的赏识,之后还可以留在鸿门做事。”
莫清寒没有说话,房间陷入一片沉寂。
手下又说:“不过,参加黑市比武的人要先签死契。”
莫清寒神色微动,仿佛有了一丝兴趣:“死契?”
手下回答:“是的,不签死契,就不能参加黑市比武。”
莫清寒忽的问了一句:“你觉得陆淮会去吗?”
提到陆淮时,房里的气温瞬间低了下来,仿佛比夜风还要冰冷。
手下细细思索:“黑市比武视人命如草芥,极不公平,就算丢了性命,也只能自认倒霉。”
“属下认为,陆淮为了维持上海滩的和平,他一定会出现在黑市比武的现场。”
莫清寒眉头隐隐皱起,他为了爬上现在的位置,做了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情。
他的眼神蓦地沉了下来。
莫清寒语气极其阴冷:“呵,人命算什么?没有用处的人,他们的性命根本就一文不值,他们注定要为别人铺路。”
他的声音极低,但却透着一丝冰冷的气息,在房间里缓缓蔓延开来,让人如坠冰窖。
莫清寒嗓音阴沉:“只要能把人踩在脚底,只要能爬上去,多死几个人又何妨?”
“反正那些死掉的人,不过是一群废物。”
话音刚落,手下想起,其他人没有完成任务时,主子对他们的惩治手段。
思及此,他不由得心头一颤,身子一下子僵硬了起来。
但手下立即收拾好情绪,不敢显露半分,低声说:“主子,您说的是。”
手下轻声道:“主子,那您要去看黑市比武吗?”
半晌,莫清寒没说话。过了一会,他抬了抬手。
手下会意,立即退了下去,关上了房门。
房间再次归于寂静。
他坐在黑暗里,眸光深浅不明。
另一头,叶嘉柔在北平的那间宅子住着。她已经认命,安安分分。
叶楚观察了几天,她晓得,叶嘉柔的坏心思仍旧不会改变,但是住在这里,插翅难飞。
在北平待了几天后,严曼曼准备回上海了。
叶楚到了火车站,她和严曼曼约好,会乘坐上午十点的火车回北平。
警察署长严震和他的夫人都是态度极好的人。
严曼曼没有什么朋友,难得会带叶楚来见他们。
严曼曼挽着叶楚的手,两人一同上了火车。
叶楚知道陆淮也会坐这班火车,上车前,她装作不经意地扫视着站台,却没有发现他的身影。
这举动被严曼曼看到了,她问:“看什么?”
叶楚摇了摇头:“没什么。”
严曼曼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叶楚,也没有再问。
等到两个人进了卧铺车厢,严曼曼才靠了过来。这几天,她心里一直有疑惑,找不到机会问叶楚。
严曼曼的声音放得很轻:“你和三少是什么关系?”
仿佛担心被谁听到似的。
叶楚笑了笑,她的样子真是可爱得紧。
“笑什么呀。”严曼曼认真地盯着叶楚,“在六国饭店被我抓个正着,现在必须好好解释。”
三少不是不近女色,性子冷漠吗?
她才不信,他和叶楚没什么关系。
严曼曼一本正经地说:“我谁都不会讲的,够不够义气?”
叶楚看着严曼曼,忽的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够。”
严曼曼表情故意严肃起来:“叶楚,别想糊弄过去。”
叶楚点了点头:“我说。”
叶楚知道,不说清楚,严曼曼绝对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倒不如直截了当地告诉她。
毕竟,叶楚和陆淮合作一事并不能讲,只能按照上回给叶家人的那个借口说。
严曼曼一直注视着叶楚,生怕听漏了些什么。她可不想错过这样的绯闻,说不定旁人还都没有听过。
叶楚说:“我无意间救过三少一命。”
“这次,我送叶嘉柔来北平,三少担心我的安危,所以派了人送我过来。”
“这节车厢就有两个三少的手下。”
叶楚看了一眼,严曼曼循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确实发现了那两个人的存在。
严曼曼好奇道:“你们怎么会在六国饭店约会?”
叶楚忽视了约会那两个字:“他也恰巧在北平,就见了一面。”
严曼曼点了点头,也不晓得有没有相信。
她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叶嘉柔做了什么事,要送她去北平?”
叶楚想了想,没有做解释,只说:“她会留在北平补习,以后不会再回信礼中学了。”
这时候,严曼曼倒是立即不问了。
虽说先前她同叶嘉柔不和,但是家丑不可外扬这个道理,她还是十分清楚的。
严曼曼:“最后一个问题,别的同学是不是没人知道你和三少的事情?”
叶楚不假思索:“是。”
严曼曼眼睛一亮,她没有再说什么,嘴角却浮起了笑意。
两个人相视一笑,她们已经共同拥有了一个秘密。
这时,有熟悉的声音从卧铺车厢外面传来,仿佛有两个男人在走廊上讲话。
严曼曼一愣:“这是我父亲的声音。”
叶楚怔了一怔:“这是三少的声音。”
没有等叶楚阻止,严曼曼立即拉开了门,抬眼看了过去。
陆淮在同严震讲话,他们站在走道上,似乎是因为在这班火车上偶遇,所以才聊了起来。
听到了拉门的声响,陆淮不经意地看了过来,轻轻掠过叶楚的那张脸。
严震察觉到了陆淮的视线,他转身看去,两个女生坐在卧铺上看着他们。
严震给陆淮介绍了一下:“小女严曼曼,这是她的同学叶楚。”
严曼曼和叶楚立即站起了身,很有礼貌地点了点头。
陆淮的语气淡淡:“严小姐,叶小姐。”
陆淮的态度冷淡,好似对叶楚完全不熟悉。
严曼曼下意识看了眼叶楚,她的表情极为镇定,仿佛是第一次见到陆淮那样。
严曼曼:
若不是她先前见过了六国饭店那一幕,她就要被这两个人的好演技给骗到了。
认识却又装作不认识,分明心里有鬼。
不过,看来她似乎是唯一一个知情人士。
严曼曼对此十分满意。
他们只打了声招呼后,陆淮便说自己有事,要回去了。
临走之前,陆淮的目光在叶楚身上停了几秒,仿佛在给她什么暗示。
叶楚察觉到了他的视线,微微点头。
待到陆淮离开了,严震也交待了几句,就回了自己的车厢。
叶楚同严曼曼说:“我很快就回来。”
严曼曼笑了:“不用那么急。”
她知道叶楚要去哪里。好人做到底,总不能耽误别人谈恋爱。
叶楚离开了这里,迈起步子来。
她不知道陆淮在哪一节车厢里,只能循着他方才离开的方向,沿着走廊一直走。
叶楚一边走着一边看,车厢里有旅客,但是,那些人都不是他。
她尚且没有找到他,脚步变得急了些。
车厢里寂静极了,火车碾过铁轨的声音在外头响着。
窗外是安静的山水,从外面掠了过去,好似冬日里一抹带着暖意的绿色。
叶楚焦急地走着,奇怪,这些车厢里,怎么都找不到他呢。
叶楚走到了一节车厢,这里没有人,她下意识提高了警惕。
她小心地迈着步子,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有一扇门忽的从里面被人拉开,叶楚察觉到她的手臂被握紧,她心下一紧。
叶楚毫无防备,里面那人稍一用力,她被拉了进去。
他的动作不重,仿佛怕伤到了她。
这扇门重新被拉了回去,隔绝了里面的车厢和外面的走道。
车厢里极为安静,只有他们两个人在这里,呼吸声轻微地起伏着。
有一道低沉的声线在身后响了起来。
“你在找我?”
是陆淮。
叶楚的心跳漏了半拍。
第99章(感谢营养液加更)()
叶楚转过身去;陆淮站在身后。
他的身影冷峻又高大;脸上像是覆了一层冰霜;却又在看见她的瞬间;化了开来。
陆淮站在那里看着叶楚;视线直直地落进她的眼睛。
她的眼神一凝;注视着他。
火车疾驰而去;虽有铁轨摩擦的声音在外响着,但这里变得寂静了起来。
叶楚耳根热了,却又没有移开眼睛。过了一会;她才回过神来,不自觉地微微低下头。
叶楚开了口:“陆淮,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节车厢没有人;叶楚方才认为这边或许有危险;谨慎了许多。
陆淮忽的一笑,他往后退去;坐了下来。
他告诉叶楚:“前后两节车厢都是我们的人。”
这节车厢空了出来;他们正好可以在这里讲话;又不用担心被旁人听见。
陆淮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叶楚立即明白了过来;她走了过去;在他对面落座。
既然陆淮刚才让叶楚过来找他,应该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同她讲。
严曼曼还在那边车厢等她,叶楚要尽快离开才是。
她开门见山:“有什么事吗?”
陆淮问:“你还记得黑市比武吗?”
叶楚顿了一下;她记起上次去酒馆的时候;听见有人在议论此事。这是一个极为不公正的比赛,由鸿门举办。
叶楚点头:“陆淮,你想做什么?”
陆淮丝毫没有隐瞒:“我想取缔这个比赛。”
第一次听到黑市比武时,陆淮就已经有了这个念头。那时,他接管和平饭店没有多久,根基不稳。
现在看来,时机已到。这个比赛以重赏诱惑,却让许多人将自己的性命拱手奉上。
有些权贵,喜欢看这种刺激的厮杀。他们往往会下很大的赌注,押不同的选手赢。
一些人为了公报私仇,送自己的仇人参加黑市比武,并借机杀死他们。
陆淮绝不能放任鸿门的人在上海滩这样做。
叶楚明白陆淮的意思:“有什么办法吗?”
陆淮看着叶楚,一字一句地说:“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打破规则的人。”
黑市比武无视他人生死,这样的事情,已是约定俗成。
只有一个勇于打破规则的人,才能建立起新的秩序。
回去车厢的路上,叶楚一直在想黑市比武的事,有些恍惚。
她上一世在陆淮身边,并没有听说过黑市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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