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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天机档案-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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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
“我设计的这个游戏,一环扣着一环,如果当中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那么游戏进行下去就会有很大的难度。”李富生摊摊手,道:“我没有想到,她自私到了这个地步,甚至已经偏执了,在走一个极端,她这一环出现了问题,有些为难。”
“不要玩什么游戏了行么?”我真的搞不懂李富生究竟想干什么,我不想玩游戏,没有时间可玩了:“你要我做什么事情,直接了当的说,然后告诉我解除诅咒的办法,剩下的时间你想怎么玩都可以。”
“那不行。”李富生抬头看着我,他的目光就像一片风平浪静的大海,宽广且让人看不到尽头,那种标志性的镇定仿佛有异样的感染力,我心里的烦躁无形中就减轻了点,他接着道:“解除诅咒,是个比较麻烦的事,但并非没有可能,你有没有想过,你解除了诅咒之后,该怎么继续往下走?”
“我,不知道。”
“对于一个生活在层层圈套和迷雾里的人来说,不知道这三个字意味着你的灵魂都可能沦丧,我不想看到那样的结局。”
我一下子就愕然了,在这次约见玉姨之前,我一直暗中猜测,李富生不可能安什么好心,对他这种动不动就会杀人的极端分子来说,做善事是很难的。但此时此刻的李富生对我仿佛充满了同情和担忧,我突然觉得,是不是应该跟他好好的谈谈了。
我拿了一包烟,自己抽了一支,李富生也抽了一支,他估计不会抽烟,但学的很认真。等一支烟抽完,我也大致想好了说辞,对他道:“我有两个问题,你能不能解答一下?”
“我只能酌情。”李富生摁灭了烟头,道:“这个世界上的事不能一概而论,其实有时候,知道不如不知道,早知道不如晚知道。”
“那我先谢谢你了。”我笑了笑,道:“第一个问题,你好像不受自然法则的约束,拥有那么漫长的生命,一直都在东北西走,你为了什么?或者说,你的目的是什么?”
李富生低头想了想,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如果你有兴趣听的话。”
“洗耳恭听。”我心里有点小激动,李富生不会有雅兴在这里跟我闲扯,他既然开口了,肯定要说出一些事情。
“很久很久之前,具体多久,我说不出来,总之是很久了。”李富生又拿了支烟,点燃了之后不抽,夹在指缝中燃烧着,道:“有一个人,他家境贫寒,但天资聪慧,他少年时连饭都吃不饱,住在最简陋的草庐里,却有雄心壮志,他不甘做一个碌碌无为的普通人。”
故事里的这个人在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具体的目标,他有大志,但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奋斗的目标到底是将军还是宰相,反正他不肯让自己的一辈子都陷在凡俗的劳作与奔波中。李富生没有说明故事的时代背景,但通过讲述,那应该是一个混乱但同时精彩纷呈的时代。中国历史上很多的人物都诞生在那个波澜壮阔的时代中。
这个人很聪明,无论什么东西,几乎都是一学就会,在少年时候就有神童的美誉。但当时知道他的人都说,他唯一的缺点是没有耐性,今天对这个东西兴致盎然,可是转天仿佛就感觉乏味了。
但只有这个人自己知道,那并非是没有耐性,只不过他觉得他之前所学的东西不是自己想要的,他不想读书,也不想习武,所以他在等,也在追索,追索一个能让自己甘心奋斗一生的职业。
一直到某一天,他遇到另一个人的时候,他的生活彻底的被改变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一个故事(二)()
这个人所遇到的,是一个方士,准确来说是个冒牌的方士,就像今天我们所说的招摇撞骗的神棍一样,没有多少真本事,全靠忽悠人过日子的。这个冒牌方士游走四方,恰好经过了这个人的家乡。
当时,这个人所在的村子里发生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村里最大的一个地主得了重病,病来的非常快,一下子就病倒了,而且越来越严重,请好几个大夫看了,但是没用。冒牌方士经过这里知道了事情后,觉得有油水可捞,主动上门去毛遂自荐,那个时候,科技非常落后,人也相应的愚昧无知,对巫婆神汉还有方士之类的人很敬畏,事实上,这个冒牌方士根本不会治病,只是想骗点钱财就悄悄离开的。为了证明自己有真才实学,他当众表演了一些术法,那些都是雕虫小技,但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就觉得很不可思议,一来二去的到处传扬,说家乡来了个有本事的高人。
这个事情继而引起了故事主人公的注意,他对方士这种职业产生了兴趣,自然而然的就开始关注后面的事态发展。
病人的家属并不知道这是个冒牌货,看到他展露的“神迹”之后,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冒牌方士身上。这个冒牌方士装模作样的给病人看了看,骗了一笔钱,然后丢下一些炉药(就是香灰之类的东西),借着病人家属前后忙活的时候,冒牌方士半夜就悄悄溜走了。
但无比的凑巧,这些连冒牌方士自己都信不过的炉药竟然产生了奇效,那个病人头天吃了药,到第二天清晨的时候大有好转,在床上躺了差不多三个月,竟然一夜间就能下床走动。村子里的人知道了这个事,都说那方士是神仙转世的。真真切切发生在身边的这件事情,让故事的主人公大为感叹,他仿佛一下子就寻找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立即借了一匹马,跑去追赶连夜溜走的冒牌方士。
最后,这个人追上了冒牌方士,对方开始吓了一跳,不过三说两不说的,就套出了这个人嘴里的实话。冒牌方士借这个事情就吹开了,一副神叨叨的样子,跟这个人天南海北的讲了很多若有若无的东西。
他虽然是在信口胡诌,却给这个人展示出了一个虚幻的且神秘的新世界,这个人在听完这些的一刹那间,就下定了决心,他要做一个方士。
他想拜冒牌方士为师,但冒牌方士自己知道自己有几把刷子,当面骗骗人还可以,要跟着他学习,时间长了肯定会露馅。所以他拒绝了这个人的拜师请求,骗走了对方身上仅有的一点点钱还有借来的马匹,然后指引他,朝东走,会有一番神奇的机遇。
“这个人当时很年轻,听了冒牌方士的话,深信不疑,马上徒步走回村子,跟家里人说了一下,自己要到东方去,去寻找机缘。”李富生笑了笑,道:“他傻不傻?”
这个人的家境不好,父亲早逝,剩下母亲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妹妹,家里只有他一个男丁,以后的生计都要依靠他,所以强烈反对他离家的决定。但他的年纪虽然小,却很坚毅固执,认准了的路,不管怎么样都要走下去。他临走的时候,一家人都在流泪,他安慰自己的母亲还有妹妹,说以后会让她们过上好日子。
就这样,这个人上路了,冒牌方士只是随口跟他胡说了一句朝东走,并没有具体的目的地,所以这个人一直朝东,他没有钱,一路靠挖野菜吃树叶糊口,脚上没有鞋子,绑着树皮走路,总之,在追寻机缘的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
“那个时候,他只有十六岁。”李富生道:“如果放到别的人在这个年纪上,早已经退缩了,但他没有,他坚信,东方会有机缘,改变自己命运的机缘。”
就这样不停的走,不停的找,他走过了诸国,从十六岁走到十八岁,整整两年时间,他走到了海边。当他看到茫茫无尽的大海时,顿时茫然了,已经走到了陆路的尽头,他仍然没有寻找到所谓的“机缘”。一直到这个时候,他还是丝毫都不怀疑冒牌方士的话,只是觉得自己没有走到真正的目的地,所以,他要继续向东。
他在海边呆了一段时间,捕鱼晒干,然后寻找材料去扎筏子,他从来没有见过大海,也不知道蓝色的大海有多么可怕,他天真的认为,只要扎了筏子,储备足够的食物,他就能继续朝东找去。
为了节省时间,他除了睡觉之外,所有的时间都在为储备食物做准备,一天深夜里,他在海边捕捉那些退潮后留在海滩上的虾子和贝壳,猛然间,他好像看到从远处的海面上,漂来了什么东西。
海面上的东西越来越近,直到完全进入他的视野中时,他惊呆了。
一只很大的乌龟在海面上飘向海岸,乌龟背上,坐着一个老头儿。那老头儿不知道活了多大年纪,头发胡子白的和雪一样。这个人呆呆的看了很久,猛然意识到,这就是自己一直朝东而来,所寻找的机缘吗?坐着乌龟从海外归来的白胡子老头儿,是仙人?
很快,这个人心里所有的迟疑和惊慌都消失的干干净净,他只剩下了强烈的渴望。他丢下手里的东西,飞快的跑向大海,去迎接那个白胡子老头儿。
“机遇,其实很奇妙的。”李富生道:“你找它,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但真找到它的时候,它瞬间就出现了。”
这个人跟白胡子老头儿说明了自己的来意,他当时很落魄,整整两年多都没有正经的吃过一顿饭,穿过一件完整的衣服,衣衫褴褛,鬓发蓬松,但白胡子老头儿没有因为这些就轻视他,很认真的听他讲完。
白胡子老头儿不承认自己是个方士,说自己只是个老头儿而已。但这个人不断的恳求,表明心意。最后,白胡子老头儿收下了他。
“老头儿不当他是弟子,只当是个忘年交的朋友。”
之后接触的时间久了,这个人渐渐知道了白胡子老头儿的一些事情,老头儿活了三百多岁,在百十年前就离开了陆路,去大海中寻觅自己想要的东西,但一百年的时间里,他什么都没有找到,这次回来,是因为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不愿意葬身在海外的孤岛上。不过白胡子老头儿的来历,这个人从始至终都没有搞清楚。
老头儿教他了一些东西,讲述一些海外的见闻。这个人彻底的相信了冒牌方士的话,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如此众多神妙的所在,老头儿的讲述颠覆了这个人的思想,他很用心,伺候老头儿无微不至,学习的时候非常刻苦,老头儿也很喜欢他。
这个人最初的时候打算至少用十年或者二十年的时间,去跟老头儿学习,但那不可能,老头儿的生命将要走到终点,他一共教了这个人三年,把所有自己能教的东西倾囊而授。在老头儿临死的时候,犹豫再三,对这个人吐露了一件事情。
“老头儿说这些,可能是不想让一件事情彻底失传,在当时,他估计是唯一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
老头儿告诉这个人,世间有一个最大的秘密,从无法追溯的历史前就已经存在了。这个秘密将会是一切的终结,而且这个秘密让知道它的人无比的矛盾,如果任由这个秘密继续存在下去,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它将会带来毁灭,但主动的去挖掘这个秘密,可能也会触碰到禁区。
这也是深埋在老头儿内心深处的秘密,说完之后,老头儿死去了。这个人很难过,三年的时间里,他学到了很多,把老头儿当做自己的亲人。在埋葬了老头儿之后,这个人开始思考,他不仅仅在总结整理这三年之间自己学到的所有东西,更是在思考老头儿所说的那个秘密。
他在海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三天三夜,他很聪明,完全领会了老头儿的意思,所以他也相当矛盾,这个秘密,就好像扎在身体里的一根刺,拔掉会痛的要死,但不拔掉,始终是个隐患。
“到这时为止,他一直都是天真的。”李富生放下手里已经燃尽的烟,道:“他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他觉得自己可以独自面对一切,他想到了远在家乡的母亲还有妹妹,他不愿意看到那个秘密最终爆发的一幕,所以,他决定了,既然这个秘密会在未知的时间里爆发,那么就镇压它,彻底的镇压它,让它永远都没有爆发的机会。”
事实上,白胡子老头儿对他讲的,并不算完整,因为只告诉他有一个秘密,告诉他一些相关的事情,但这个秘密究竟是什么?又是以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存在的,他完全不知道,要靠自己摸索。
时间一晃,十年过去了,但他仍然像少年时那么的坚毅,固执,他决定要镇压住这个秘密,就一直在奋斗,他根据老头儿留下的一些线索,寻找了十年。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一个故事(三)()
这十年的功夫没有白费,这个人有了很大的收获,尽管暂时还没有彻底搞清楚老头儿所说的秘密,但他相信,如果手段得当,绝对可以将这个秘密无限期的镇压下去。不过十年间,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个白胡子老头儿是个有本事的人,而这个人当年学习的又非常刻苦,十年历练,他拥有了常人不能企及的一些东西,然而一个人的力量显然是渺小的,他觉得单凭自己,可能达不到目的。
但他的心意从来没有变过,十年间,为了寻找,他接触了太多神秘的东西,正是这些发现,给了他更大的信心。
他以一个方士自居,开始周游诸国,不论到了什么地方,只要一身手段展示出来,马上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从者如云,很多人不辞劳苦从千百里外赶来,只为了见他一面,拜他为师。他变成了当时一颗最耀眼的明星,跟诸国的国君平起平坐,不管在哪个国家,国君都以非常礼待他,奉为座上宾。
“幼年时的梦想,好像实现了,他拥有财富,名气,地位,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过上比国君更奢华和舒适的生活。”李富生静静的说道:“但他没有,他游走四方,依然穿草鞋布衣,吃粗茶淡饭。只因为,那个镇压秘密,让天下苍生得以苟活的愿望,已经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他只在意这个,其余的,都渐渐淡忘了。”
这个人兑现了当初离家时对母亲和妹妹的承诺,但他自己仍然过着清苦的生活。他以自己的手段和名望,争取到了一些国君的支持,有了国家统治者的支持,他终于可以大展宏图,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愿望。
他在出山之前,已经认真的研究过,制定了一个详细的计划。他虽然还没有彻底洞悉秘密,但他猜测推断,认为是有一个东西在地下作怪,才会导致白胡子老头儿所说的终结。所以他自然而然的认为,要镇压秘密,就必须镇压这个东西。白胡子老头儿教他的东西很多,他运用自己所学,勾勒出一个无比巨大冠绝古今的大阵,要用这个阵去镇压秘密。
“你说的?”我迟疑的问道:“是长城?”
“没错,是长城。”李富生点点头。
此时此刻,我看着面前的李富生,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但故事还没有讲完,我忍着没说,继续听他讲述下去。
这个人可能一直是一个隐约的理想主义者,他的构思很完美,好像也很实用。但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当时的中国,处在一个混乱的诸侯割据时期,越过了边境,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那么多的国家,那么多的人,不可能每一个人都能理解他的苦心,支持他的行动。所以,前前后后忙碌了很久很久,他所设计出的大阵,也只在诸国境内断断续续的修筑起了一部分。
这绝对是不够的,他继续努力,在此期间,他的母亲去世了,两个妹妹也去世了。为了把愿望继续下去,他忘掉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他找到了那个许久之前就发现过的洞,在这个洞里,有一个让生命另类延续下去的秘密。
听到这儿,我知道了,这个秘密,可能就是进入黑洞之后轮回不死的秘密。
“这个让生命另类延续下去的秘密,具体是怎么样的?”
“我解释不太清楚,因为很多事情,我也不知道。”李富生思考了一下,道:“你知道那个洞的秘密吧,所以才会跑到黑洞去等着?”
“知道一些。”我也不再隐瞒了,对于黑洞中会出现另一个自己的事情,李富生绝对比我了解的更多,所以我实话实说,把自己所知的跟他谈了谈。
“你知道两个自己之间只能活一个?”李富生手指在桌上敲了敲,道:“如果你知道这个的话,事情就容易解释了。两个完全一样的人中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确实只能活下来一个,但也有例外。”
“什么例外?”
“比如说,你进入了黑洞,遇见了另外一个自己,你跟着他一起朝前走,一直走到黑洞尽头的时候,他将会杀掉你,也可能是你杀掉他。但这并不是唯一的结果,其实,你们都可以活下去,前提是,必须有一个留在黑洞的尽头,直到另一个自己死掉的时候,他才能出来。”李富生慢慢道:“你能够想象出来吗?如果是你,你甘心留在黑洞深处,而让另一个复制品代替你去外界吗?”
“我可能做不到。”我一想到留在那种阴暗不见天日而且完全死寂的黑洞中时,就感觉全身上下乱起鸡皮疙瘩,那种生活别说半生了,就算半个月我都熬不下来。
“有人做的到。”李富生道:“故事的主人公做到了,他不想在自己生命结束之前还达不到愿望,那个愿望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了,他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愿望。当他坚定到绝对无法摧毁的信念足以让分裂出来的复制品也受到感染时,一个轮回不死的传说就产生了。”
那需要绝对的大毅力,那种毅力不是别的人凭想象就可以体会的到的。我听着李富生的讲述,心里大致的就分析出来,借助黑洞的神秘力量,故事的主人公进入了黑洞,他和他的复制品达成了一致,他甘愿留在黑洞中,让复制品以自己的身份继续去做那件没做完的事。
这个世界绝对不可能有第三个一模一样的人出现,这个人不知道以什么样的状态留在黑洞里,等到外界的复制品死去的时候,他可以得到一种莫名的感应,然后,他会到黑洞内一个比较固定的区域去,复制品会重新出现。等到复制品出现后,他们之间又会达成一个协议,商议谁留在黑洞内,谁去外界。
我感觉有点不是滋味,事实上,复制品拥有和原主同样的记忆,思维,他们可以感受到酸甜苦辣,可以体味到生死离别,他们有感情,有意识。真实的这个人,可能已经在漫长的岁月中死掉了,但无数个复制品一一的出现,这确实是一种很另类的生命延续的方式,不管多少个复制品出现,他们毫无例外的都有记忆,都有不可动摇的信念。记忆和思维在延续,其实就等于生命在延续。
“有的感觉,旁人一辈子都无法体会。”李富生转头,望向了窗外,城市的天空没有那么湛蓝,目光被灰尘和云朵挡住了,他默默的看了很久,道:“故事里的主人公每一次重生之后,都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所熟悉的人因为耗尽了生命而死去,他孤零零的,就像独自漂泊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他活了一百年,五百年,一千年,只为了一个目标。”
我想了想,那确实是一种很悲哀,很无助的感觉。
故事仍在继续,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个混乱的时代终于走到了终点,一个名叫嬴政的人结束了战乱,统一了版图。外界的变化对于主人公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他不在意究竟是谁在统治这个国家,他只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当然,他的母亲,他的妹妹,早已经死去很久了,但是他并没有忘记自己最早时的承诺,承诺是自己给自己的,却仍然算数。
他依然在奔走,版图的统一对他的计划来说其实是个好事,他终于可以尽力把那个震烁古今的巨型大阵有序的串联在一起。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女人。
“很普通的一个女人,她的父亲是个工匠。”李富生微微的眯上了眼睛,道:“那个女人不喜欢说话,她想说的一切,都在自己的眼睛里,看得懂的人,一眼就看懂了,看不懂的人,一辈子都看不懂。主人公无意中遇见了这个女人,他封闭了很久很久的心门,仿佛被一阵无形的波动轻轻推开了,很多年了,在保持同样记忆和思维还有信念的那些复制品中,从来都没有家的概念,同样也没有女人的概念。但这个女人,打动了他。”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公主的,她或许不是世界上最美的,但在主人公的眼里,那个普通工匠的女儿,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
为此,他耽误了一年的时间,就在村子里住下了,以他的实力,随随便便就可以花一大笔钱把整个村子的地全部买下来作为聘礼,那样的话,女人的父亲绝对不会拒绝。但主人公没有这样做,他在工匠家附近搭了座草棚住了下来。每天清晨,他会在村头的一条小溪旁散步,然后等着工匠的女儿过来打水。
他没有说明自己的身份,也没有拿出大笔的钱财,他靠自己的真诚打动了这个普通的女人,娶到了她。律法严苛的秦代,人人都缺乏一种安全感,就算自己不做什么过分的事,但亲戚邻居之间如果有人犯罪,无辜者也会遭到连坐。主人公在娶到女人的第一天,就郑重的对妻子承诺,他会好好的保护她,不会让她受一点点委屈。
那一刻,他的妻子好像幸福的将要融化在他怀里一般。
“这个人从来没有过任何后悔,即便为了一件在世人看起来荒诞无稽的事情奔波了几辈子,失去了太多太多的时候,他也没有后悔过。”李富生的表情没有变,还是原来的镇定,但他的语气却低沉了下来,带着一种形容不出的悲凉:“但,他后悔遇见了这个女人,这是他后悔到了极点的事。”
第二百一十五章 一个故事(四)()
“他为什么会因为这个女人而后悔?”我问道,好像在很多很多的故事里面,一个旷世英雄的成败,都和女人有关,李富生讲述的这个故事也不例外。我在猜测,这个女人做了什么?是她城府很深,隐瞒着丈夫,最后在背后捅了他一刀?还是在关键的时刻出卖了丈夫?
“慢慢听吧,你会明白的。”
婚后的生活让故事的主人公很快乐,在新婚不久,他甚至觉得,这样平淡的生活其实非常美好。不过那种感觉只是晃了一下就彻底消失了,他还有自己的愿望,那么多年扎根在心中的理想,不可能因为什么外界的原因而破灭,尽管他很爱自己的妻子,但还是决定去做自己该做的事。
他带着妻子离开了村子,前往当时的都城咸阳。现在没有那么多分裂的诸侯了,他想做那么大的事,只有找最高统治者,也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
此时的他,已经不是第一世那个名满天下的大方士了,虽然当年他亲自教授的弟子将他的道统传承了下去,一直到现在为止,各地还有许多他的徒子徒孙,但他没办法找这些人表明自己的身份,没人会信他。
不过在前往咸阳的路上,他信心百倍,他觉得凭自己的手段和见识,必然也会和从前一样,成为皇帝的座上宾。
然而这一次事态出乎了他的预料,秦始皇是何等样人?诸侯混战时的那些国君,充其量只是周天子册封的诸侯,但秦始皇却是皇帝,而且秦始皇即位之后,被灭的诸国王室仍在四处活动,策划暗杀等等行动,所以,一个无名之辈想要见到秦始皇,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事态出乎意料,但他并没有灰心,他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活的都长,他习惯了等待,也习惯了寂寞独孤。他带着妻子在咸阳居住下来,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这一等就是四年,期间,他心爱的妻子连着给他生了三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这让等待的日子不会那么枯燥。
其实,他并不急躁,他要做的事本来就不是三年五年就能完成的。但是在等待时机的时候,他发觉到了自己的一点点变化,那些变化可能很不明显,只有他可以察觉的到。他感觉妻子和孩子在自己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随着这种心理日益膨胀,他平生第一次产生了恐惧。
他害怕,妻子和孩子,总有一天会死去的,他不愿意看到这个世界上最让他牵挂和眷恋的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想了很多办法,他是方士,精研丹术,但没有可以令人不死的丹药和神术。他也曾经冒出过念头,想带着妻子和孩子到黑洞去,不过那只是想法而已,他知道不行,没有最刚毅的性格和坚忍不拔的信念,不可能用他的方式延续记忆和生命。
这件事让他万分苦恼,最终,他无奈的想着,如果无法让妻子和孩子永远的活下去,那就要在这一世好好的照顾她们。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咸阳滞留的时候,他做过一些事。他做事很有分寸,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展露令常人不可思议的术法,那样会引人注意,但同时也会让最高统治者产生恐慌和深深的戒备。所以他循序渐进,合理的安排计划,渐渐有了一些名气。他听说秦始皇其实很笃信方士,就专门结交在咸阳的同行。
“他不是个善于交际的人,但为了目的,不能不隐藏自己的真实性格。”
他经常拜访咸阳著名的方士,赠送大量的奇珍和财物,一来二去,咸阳的方士都觉得这是个识时务的好人,所以,当秦始皇再一次暗中招揽方士的时候,他被推荐了上去。
虽然已经能够见到秦始皇,但他并没有急着跟对方透露这件事,事情太匪夷所思,如果就这样急着回报,可能会适得其反。所以他又耐住性子,直到完全取得秦始皇的信任之后,才慢慢的把事情以委婉的方式传达给皇帝。
对于一个开国帝王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还有自己一手缔造的帝国更重要,秦始皇是非常人,再加上主人公言语和举动都很恰当,最终,他竟然说服了始皇,让始皇相信了这个秘密的存在。
“所以……”我插话道:“秦始皇下令修筑了长城?”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好了,可能后面的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
主人公想办法让秦始皇相信了这件事之后,大规模的修筑计划已经搬上了台面。他并不贪图名利,所以不担任任何实际的职务,只是一个类似于工程顾问的身份。但事情的发展再一次脱出他的设计和掌控,通过工程的一步步开展,他发现,秦始皇并非按照他的意愿,修长城把终极秘密永远镇压起来,反而,秦始皇想把这个秘密挖掘出来。
“我大概明白。”我道:“挖掘秘密,然后掌控。”
“是的。”李富生点头道:“人,无论是什么人,**是永远没有止境的,当你只有一块钱的时候,你心里想着如果能有十块钱就满足了,但当你真有了十块钱时,你会想为什么自己不能有一百块呢?秦始皇开疆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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