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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妖殊途:抢个半鬼做情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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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一股刺鼻的酒味吹到宁山鼻中,其间还夹杂着浓烈的香水和脂粉味道,宁山立马有着一种晕车晕机的错觉,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女人在宁山抬起头看她的时候,扭着腰走到一张高脚桌前,还不忘回头对宁山抛了个飞吻,惹得宁山立马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后背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咽了咽口水,宁山赶紧转移视线,生怕一不小心自己就会吐出来。
此时与宁山关系比较要好的经理张伟朝着吧台走来。
宁山一直都知道,张伟喜欢大胸妹子,正巧,刚才约得那个女人属于大胸中的极品,看了看张伟,在看看那个女人,宁山嘿嘿干笑了起来。
本来是满身的艺术风范,却因为那渗人的笑容,顿时让站在宁山对面的几个女人起了鸡皮疙瘩,感觉开了空调的酒吧仍然冷飕飕的。
——
薛翌琛站在后台的一间暗阁里,暗阁装修的非常古典雅致,里面的灯光泛红,照耀的整间暗阁。
暗阁上好的隔音效果将酒馆里面的那些嘈杂声音完全阻断开来,显得静悄悄一片。
修长的手指钳着一根细长的烟,性感的薄唇吐露着诱人的烟圈,眉宇紧蹙,脸上挂着寒冰一样的表情,暗红色的灯光将他颀长的身材衬托的犹如死神,妖异,却又充满了危险气息。
“男人抽烟抽的这么诱人,你也不怕被别人那啥。”一道及其清脆的声音从暗阁里间传出来,紧接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从黑暗中走出来。
她身上穿着一件到膝的深红色旗袍,腿侧开着浅浅的叉,一双白皙修长的长腿下穿着一双红色的尖嘴高跟鞋,头发全数挽了起来并且有些凌乱,露出白嫩的脖颈。
巴掌大的小脸上施着浅浅的妆容,两腮红润有光泽,一双丹凤眼很是迷人,约莫三十来岁,正直风韵犹存。
随着女人的出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跟随她身后,走了出来。
男人大概四十来岁,身材高挑,女人站在他身前,到显得有些小鸟依人了。
一套墨蓝色的西装将他健硕的身材衬托的非常完美,西装里面的白衬衫领口散散的,上面还挂着几个凌乱的唇印,看起来留下唇印的人当时非常心急。
男人脸上带着一种得到之后的满足,眼角处有着浅浅的皱纹,俊朗的脸上却是不苟言笑,严肃的很。
看了看两人,不用说,也知道他们之前都做了些什么。
“要是有那么多时间陪男人,不如多花些时间管管你的酒馆。”一根烟到底,看准不远处茶几上的深口烟灰缸,轻轻一弹,烟稳稳的落到了烟灰缸里面。
“咯咯咯,你这是怎么了?那不成吃醋了?”女人听见薛翌琛的话,也不恼,朝着薛翌琛对面的沙发走去。
“明天晚上好好打扮一下,六点准时在你家门口接你。”男人看了薛翌琛一眼,转过身,对女人说着。
薛翌琛看不清男人说话时候的表情,但从他身上散发出的那股沉稳气息,隐隐约约能够感受到,眼前的男人不会太简单。
两人道别之后,经过薛翌琛身边,男人薄唇动了动,似是想要说什么,最终又什么都没有说,拉开暗阁的门,走了出去。
59。第59章 :她的主人是魔鬼()
“以你的能力,应该知道,他是百朝集团的董事长陈立兴。”薛翌琛冰冷的声音从喉咙中发出,使得宁朵打了个冷颤。
宁朵点点头,看见桌上放着的烟盒,洁白修长的手指从桌上的烟盒里拿出一根烟,点燃,将烟放在红艳的双唇上,深吸一口,脸上写满了享受。
薛翌琛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她身边坐下,看见宁朵锁骨处露着的深紫色印记,皱了皱眉,将脸扭到一边。
“陈立兴那样的男人,你很难掌控。”
薛翌琛自小接受卞家的精英式教育,对于A城各个有名有能力的人,早就烂熟于心。
陈立兴十六岁离开陈家,自己创业,仅仅用了十年时间,就一手打下了A市第二大商业集团,并且百朝集团遍布全国,不单单只是中国,就连很难扎根的英国,也有百朝的立足之地,这样的业绩,在商业界乃是百年难遇。
当然,这样的业绩,光凭陈立兴,自然是不可能的,实际上,陈立兴也只不过是顶着别人的光环的狡猾男人罢了。
薛翌琛对宁朵的了解并不浅,对于陈立兴,他了解的也不算少。
“陈立兴是个为了自身利益,可以牺牲一切的男人。”话语中的意思,无非是在告诫宁朵,陈立兴如果遇到了跟利益有冲突的事情,一定会放弃她。
宁朵又何尝不知道,陈立兴那样的男人,她想要掌控,会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
他不单单只是为了利益可以放弃所有,甚至,还是个软硬不吃的男人。
“只要能坐到陈太太的位置,成为百朝集团董事长的太太,就不难。”弹了弹手中的烟,灰白色的烟灰从烟上抖落下来,掉进烟灰缸里面。
是的,只要能够坐上百朝集团董事长夫人的位置,凭借着宁朵的本事,再加上薛翌琛的帮助,当然能够慢慢的掌控住陈立兴。
“有多少把握?”薛翌琛靠着大红色的沙发,抬起手,揉了揉眉心,脸上写满了疲惫。
“即便是没有把握,我也得做不是么?”看似询问的语气,却充满了无奈。
宁朵非常的清楚,即便是对陈立兴没有丝毫的把握能够掌控他,她也必须做到有把握,因为,她的主人,可是比陈立兴更加难以对付呢。
深深的看了薛翌琛一眼,宁朵起身,把手放在薛翌琛太阳穴上,为他轻轻地揉动起来。
“希望你能成功。”薛翌琛挑了挑眉,不冷不热的说道。
“谢谢。”听不出薛翌琛话语中到底是嘲讽还是鼓励期待,宁朵只得说了声谢谢。
对于宁朵的谢谢,薛翌琛也听不出里面有一丝的谢意,但也不在意。
把手伸进上衣,从口袋中掏出一张黑色镶着金边的卡片放在桌上。
“这是英国DRV银行的贵宾卡,密码你的生日,与陈立兴那样的男人在一起,最好手里有点料。”
宁朵倒也不客气,拿起薛翌琛放在桌上的卡,便塞进衣服里面。
看见薛翌琛站起身准备走,宁朵赶紧出声,问道:“你这个月除了工资,觉得多少奖金合适?”
“无所谓,只要不超过三千就行。”耸了耸肩,薛翌琛拉开暗阁的门,走了出去。
挺拔的身影逐渐消失在眼前,宁朵不由的抱怨了一句:‘真是个魔鬼呢’!
60。第60章 :被劫持()
阮千九离开不久,冥夏回到了公交车站,坐在站台处,抱着双臂,看着跟前的行李箱,眼眸黯淡无光。
不远处的角落里,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潜伏良久,见四周没有什么人,于是大胆地向她靠近。
一道刺眼的亮光闪过,当冥夏发现自己身边有危险气息的时候,一把冰冷的匕首已经抵在了喉咙处。
“嘿嘿嘿,美人儿,乖乖的别喊哦,不然这把匕首会刺穿你白嫩嫩的脖颈,到时候就不美了。”
“一个人在这呐?”另一个人说着,还不忘用脚踢了踢冥夏身侧的行李箱:“这是要去哪儿呢?要是没地方去,我们哥俩收留你,保准能让你天天天爽哟。”
站在跟前的消瘦男人用他那尖锐的嗓音说着,眼睛里面充满了猥琐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冥夏,那眼神就好像是要看穿她衣服下面光如泥鳅的身子一样。
冥夏非常清楚,面对那些妖魔鬼怪,她能够百战不输,但是面对正常的人,她和那些娇弱的女子无异,根本不能轻易对抗,除非。现在能忽然出现一只鬼魂。
“哟,美人的手怎么这么冷啊,看来现在非常需要我们给你暖暖。”瘦子说着,直接拉住了冥夏的手胡乱摸索起来,碍于脖颈上低着刀子,冥夏也不敢太过挣扎。
身边的两个男子似是对这场劫持酝酿了许久,也或者说他们二人做惯了这种事情,一个站在冥夏前面,挡住她脖颈处的那把匕首不被路人和摄像头发现,一个站在她身后,用匕首驾着她。
在抓着冥夏手臂的同时,将匕首绕到了她身下,抵着她的腰身,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抱在一起取暖等公交车一样。
“走吧美人,哥哥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冥夏没有说话,小心翼翼的站起身,跟随着那个用匕首指着她的男子的示意,往前走去。
另外一名男子为了挡着拿匕首的那名男子,走在两人身后,这倒是让冥夏有了一种趁机逃跑的心思。
她知道,那把匕首根本无法伤到她,顶多是划破她的肌肤,但是她怕,跑不过身边的这两个人,到时候,事情会变得更加棘手。
好在,两名男子带着她,正往一处幽深的黑暗中走去,看着越来越近的黑暗,冥夏嘴角微微上扬,只要身处及其黝黑的地方,她便自有自己的方法,能够对付两人。
昏暗的路灯下,此时一个人都没有,偶尔经过的车辆,闪着刺眼的车灯呼啸而过。
这样的三个人,在那些开车的人眼中,无非就是一对情侣和一个电灯泡在逛街罢了,不过车子开得缓慢的人,看见他们都会惊叹一声,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
一辆红色的法拉利飞驰在寂静的车道上,卞昇加快了车速,想要宣泄内心的愤怒,却在冲出十字路口的时候,一只小狗从道路边跑出来,他赶紧刹车,哪想那只小狗受到了惊吓,站在车前半天不走,任由他按喇叭,它就是不动。
卞昇也没有继续,更没有下车,手从方向盘上拿下来,就这么看着车前的那只小狗,就那么看着它,它也抬着头,看着他。
小狗浑身脏兮兮的,似是一条流浪狗,由于跑车的车灯太亮,照在流浪狗身上,将它身上的毛照射出了一种橘黄色,它那双眼睛,黑不溜秋的,闪着晶莹的光芒,乍一看,竟觉得那双眼睛能够读懂人心。
卞昇一直愤怒的心,逐渐变得平静下来。
61。第61章 :仿若相识了许久()
良久,卞昇忽然笑了,想他堂堂皇朝集团大公子,居然开着跑车和一只流浪狗怒视对方,还奇葩的觉得那只狗能看穿他,要是传进别人耳朵里,非得让人笑掉大牙不可。
自嘲的笑笑,那只小狗也识趣儿得很,看见卞昇笑了,它转身就走,临走前还不忘甩甩尾巴,把屁股对着卞昇,好像在宣告自己的胜利一样。
无奈的看着小狗跑出车道,正准备启动油门继续疯狂,眼角却瞟见了不远处的三个有些鬼鬼祟祟的身影。
其实鬼鬼祟祟,只能从那两个穿着黑色衣裳的男子身上看出来,他们东张西望的,脸上写满了不安,又有些兴奋,两人身前走着一个身穿白色运动装的女人,看不出她脸上有什么表情,但只是一眼,卞昇就被吸引住了。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白皙,干净,身上散发着一种不染纤尘的气息,能够轻而易举的吸引住别人的眼球。
不过看见她和身后的那名男子走的那么近,卞昇就皱起了眉头。
刚好收起目光,准备驱车继续前行,谁知之前闯进车道的那条小狗忽然跑到那三人身边,叫唤个不停。
两个男子似乎没有想到会半路杀出一条狗,顿时露出凶神恶煞的模样,压着冥夏的男子,为避免被咬到赶紧往后退。
之前在车子附近还不觉得怎么样,现下和人站在一起,卞昇才发现,那只狗其实很高大,足足到他们膝盖位置,只要咬一口,恐怕都会受很重的伤。
就在男子后退之际,卞昇忽然在那个白色运动装的女人纤细的腰肢处,看见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那把匕首闪着耀眼的红光,似乎已经割破了那个女子的肌肤,沾到了血液。
眼中划过一丝狠戾,驱车停到路边,卞昇拉开车门,走了出去。
“尹颜?你怎么在这里?”快要走到三人身边的时候,卞昇冷冷的声音从喉咙里面发出。
冥夏没有想到眼前怎么会忽然多出一个人来,皱了皱眉,无意中撇到男子的脸,胸口忽然一瞬窒息。
眼前的男子脸颊光洁白皙,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乌黑深邃的眼眸,透着迷人的光泽,眉毛浓密,鼻子高挺,绝美的唇形,身材高大威武,却完全不显得粗犷,修长的双腿几步便走到了三人跟前,浑身上下无一不在张扬着他身上的高贵与优雅。
眼前的男子,越看越像薛翌琛,却又越看越不是那么的相似。
他们的五官及其相似,神色却又不同,若说眼前的男子是黑夜圣灵之下的一只猎豹,能够在它半睡半醒之间咬断敌人的喉咙,那么薛翌琛,则是夜幕降临之后的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凌人,孑然独立之间,散发着傲视天地的气势。
但眼前的男子和薛翌琛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属于存在于黑夜之中,疯狂,自由翱翔的人。
卞昇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冥夏身后的那两个男子,发现有道炙热的目光洒在自己脸上,回眸,对上冥夏的双眼,只见她炙热的目光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便暗淡了下去,卞昇有一瞬间的错愕。
明明只是第一次相遇,却为何会有一种相识了许久的错觉?
62。第62章 :狗狗报恩了()
“你是谁?找我女朋友什么事?”面对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男子,那个压着冥夏的男人首先开口,语气中有些慌乱,这倒是让卞昇完全确定了三人现在的处境。
“你的女朋友?”卞昇似笑非笑的问道,目光再次落到冥夏脸上。
“我还以为她是我女朋友呢,莫非只是长得很像么?”修长洁白的手指抚摸着光滑的下巴,冥夏不知道眼前的男子想要做什么,但相比较于身后的两人,她知道自己现在到底该选择站在那一边。
“我。我就是尹颜。”冥夏试着跟随卞昇的话语走下去,这倒是让卞昇有些诧异,不过片刻,他就恢复了平静。
两人的交谈更加使得身后的人惶恐不安,手中的匕首也用力过猛,直接刺穿了冥夏后背的肌肤。
一股刺痛感蔓延开来,冥夏倒吸了一口冷气。
感受到手心有一丝丝冰凉的液体滑落,压着冥夏的男人脸色瞬间煞白。
他们兄弟二人无非只是街头的小混混,平日里欺善怕恶,诱拐良家妇女,真正见血的事情,并没有做过。
压着冥夏的男人对着身旁的男子眨了眨眼睛,神色有些慌乱。
看着两人交流的动作,冥夏皱紧的眉头落到卞昇眼中,心底一紧,卞昇竟然觉得眼前的女子,真的和他有关一样。
“汪汪汪!”
不知道消失的那条流浪狗,怎会又跑出来,它身后,此时竟然还跟着一大群流浪狗,四个人都有些蒙了,看着十多条高挑健硕的狗从不远处跑来,那阵仗,就像是黑社会的老大被杀了爹妈,带领众多小弟报仇一样。
趁着混乱,卞昇目光倏地狠戾,在那两个男人还未回过神,右手的手肘擦着冥夏的脸颊,扫到了那个男人脸上,另一只脚,直接踹到了另一个男人下身最为脆弱的地方。
顿时惊呼四起,卞昇一把拽过冥夏,将她藏于身后。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眨眼功夫,两个男人就倒在地上痛苦呻吟,一个抱着眼睛,一个抱捂着两腿间的地方。
冥夏却是有些好笑的挑眉,看来这个和薛翌琛很像的男人,还真是阴暗呢,同样是男人,他却朝着别人最为脆弱的地方踹去。
“你的手。。真凉。”卞昇说道,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那个男人以后会生不出小孩吧。”
听见冥夏戏却的话语,卞昇嘴角忽然一阵抽搐。
他的确是有些过了,只不过当时没有想那么多,看见那把明晃晃的短刃抵在她腰上,他就慌了,经她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是过头了。
“汪汪汪!”
在两人说话之际,那群狗直接扑了过来,在那两个男人身上撕咬着。
“谢谢你。”虽然知道即便是没有眼前的男子,自己也不一定会吃亏,但是毕竟人家救了她,一声谢谢,总该是有的。
从卞昇手中把手抽出来,冥夏绕道卞昇身边,看着被狗群撕咬的两人。
“这些狗。为什么对他们如此?”卞昇不明所以的看着狗群,抓抓脑袋。
难道只是因为刚才他开车的时候没有撞到那条狗,所以他带着兄弟姐妹来报恩了?
这也太过神奇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也许就那么简单呢。”冥夏似是能够看透卞昇在想些什么一样,淡声说道。
闻言,卞昇侧过脑袋,瞅着身边的女人,见其脸上没有一丝的受惊或是害怕,心底不由得划过一丝异样。
63。第63章 :想要留下她()
从警局出来的时候,看着走在跟前的女子,卞昇有些意外。
从警察的口中,知道她叫冥夏,但是除了名字,她似乎什么都记不得了,问她有没有家里人的电话,她同样是一无所知,甚至她连一张身份证都没有,而且之前明明被人用刀子刺到的伤口,竟然一点事情都没有。
医生诊治的时候,只是告诉卞昇,冥夏后背处有些许的擦伤,并不严重,至于衣服上那一大片血迹,估计是不小心在什么地方沾染到的,可是据那两个劫持冥夏的人招供,他们其中一人,的的确确是伤了她。
碍于事情变得有些棘手,再加上冥夏没有身份证之类能够证明自己的东西,更没有什么认识的人,若不是卞昇打电话给局长,然后花了些钱保释她,恐怕她现在直接被送去了黑户集中营。
“冥夏!”
眼看着她就要走出自己的视线了,卞昇慌了,赶紧追上去。
虽说只是第一次见面,她的事情他并不该管太多,将她从警局保释出来,就已经是最大的恩赐了,不过只要一想到她没地方去,而且还什么都不知道,说不定以后还会遇到更多的流氓,卞昇就觉得有些不妥。
其实卞家也不缺多一个吃饭的人。
冥夏诧异的看着挡在自己跟前的男人,即便是明明知道他不是薛翌琛,却总是会看诧眼。
“那个,我家花圃里面的下人刚好辞职了,反正你现在没有地方去,不然的话。你去我家工作好了。”
“我没有身份证,而且。我要等人。”冥夏清清楚楚的记得,在警局的时候,因为她没有身份证,那些警察差点跑来扣她,还说什么要把她送到黑户营去。
虽然不知道身份证是什么东西,但是冥夏却清楚,没有身份证,她什么都做不了,哪里都去不得,更加清楚那个黑户营,是什么样的存在。
当然了,这些都是在警局的时候,一个好心的小警察告诉她的。
“身份证?这个简单,我会帮你弄。等人的话,你每天中午都有休息时间,那段时间你可以出来等,晚上回去就行。”其实对于自家下人的事情,卞昇是一点都不清楚。
会这么说,无非是想要将冥夏留下罢了,卞昇很诧异自己会有这种想要将一个人留下的冲动。
想了想,也许只是因为她面对危险时,那份镇定和处变不惊,让他产生好奇罢了。
本以为冥夏会拒绝的,哪想冥夏却点点头,以至于带着冥夏回家,洗完澡睡在了自己熟悉的大床上,卞昇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
明明只是只是第一次见到冥夏,她看起来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有时候又傻傻的,卞昇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否则的话,怎么会一整夜满脑子都是冥夏呢。
以至于次日一大早,卞昇顶着一双黑黑漆漆的熊猫眼下楼,别墅中的佣人纷纷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少爷,早餐已经准备好。”庄柳身为卞家的管家,从小就照顾卞昇,为人处世也及其的圆滑,见卞昇下楼,她赶紧迎上前说道。
点点头,卞昇迈着修长的双腿,朝着食厅走去。
桌上放着满满的食物,有清淡的小粥肉包油条豆浆,有西式茶点和三明治牛奶等,但这么多的东西放在宽大的桌子上,宽大的桌子边却只有卞昇一个人。
拿了一块平日里比较喜欢的三明治塞进口中,却是如同嚼蜡。
放下手中的东西,卞昇擦了擦手,靠在椅背上。
“怎么了?不合胃口么?”庄柳刚刚将手中的玉米粥端出来放在桌上,就看见卞昇皱着眉头,眼睛有些飘忽,桌上的东西动都没动,不禁有些担忧起来。
桌上的这些,都是庄柳一大早幸幸苦苦准备的。
她是卞家的下人,在卞家呆了十多年,打小就照顾卞昇,可是对于卞昇喜欢的东西,她用了十多年,仍然没有摸透彻。
64。第64章 :捉摸不透的男人()
别看卞昇平日里和和气气温温柔柔的,吃东西也不挑食,可是就因为他什么都吃,什么都说好,这才让庄柳觉得为难。
按道理来说,只要细细观察一个人,就能发现他到底喜欢什么,可是庄柳观察了这么多年,却是越观察越是捉摸不透那个男人。
但让庄柳唯一明白的就是,卞昇露出那种迷惘的表情时,是因为觉得孤单。
卞昇身为卞家唯一的孩子,身边没有什么朋友,从小就乖巧懂事,卞玺墨吩咐什么,他便做什么,卞玺墨说什么他从来都不曾忤逆,从六岁开始,就被卞玺墨安排进了精英部队,接受全国最优良同时也最残酷的继承人教育,卞昇也非常的争气,在那么多的佼佼者中,成为了最出类拔萃的人。
可是人爬的太高,没有了对手,就显得非常孤独,然而卞昇不是个争强好胜的人,对于强者的孤独,他并不能体会多少,唯一能让他觉得孤独的,就是他的身边,没有个能说说话的人。
他每一次赢得了奖状,或者是得到了表扬,更或者是取得了让全世界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记录。退去光环之后,他便只能一个人抱着那些奖状发呆,然后将奖状扔进垃圾桶。
庄柳每次都会偷偷地将那些被扔进垃圾桶的东西,捡起来,放进那间属于卞昇,但卞昇却并没有进去过的小房间中。
也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扔掉和拾起之后,庄柳才终于明白过来,卞昇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曾经她擅自主张的对卞玺墨说过,让他在卞昇得奖的时候,陪陪卞昇,那一次,卞玺墨来了,却是带着一个让卞昇难过的消息来得。
那一次,卞玺墨告诉卞昇,他是卞家未来的继承人,不能有任何的感情,必须像个机器人一样活着,也是在那一次,卞昇彻底断了自己内心的唯一奢望。
也是在那一次之后,庄柳发现卞昇彻底变了个模样,变得更加温柔,可是这份温柔,却让人害怕。
庄柳虽然从卞昇回到卞家之后,就一直照顾他,可是却始终不能成为卞昇需要的人,即便是她对他亲如自己的孩子,即便是卞昇把她看的很重要。
“没事,庄姨你也吃点东西吧,我出去走走。”
“哎,好!”
卞家身为A城最为有钱有权的人家,住处自然不会差。
英式贵族的别墅住宅,宽敞豪华的游泳池,一望无际的花园铺马场棒球场。。但凡是贵族消遣娱乐的东西,在这所硕大的别墅中,几乎都能够见到。
相对于那些娱乐设施,那栋居住的别墅,倒是显得低调了不少。
朝着别墅不远处的花圃走去,眼睛被花圃里面那些红的黄的,蓝的白的黑的。各种各样的花朵诱惑,鼻子里面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香气。
卞家的花圃一向被打理的很好,各种各样稀有的花被安置在不同的地方,然而让卞昇最喜欢的,就是这块不大不小的隔间花圃,花圃四周隔着木制的栅栏,栅栏里面是个特种各样的杂花。
因为花圃在整个花场的最外面,上面搭着一块透明的玻璃顶棚,所以阳光很容易洒进花圃里面。
卞昇穿着一套银白色的休闲装,站在花花绿绿的花圃里面,个子高挑的缘故,让花圃里面的花朵都显得异常娇小。
65。第65章 :莫离()
冥夏走到卞昇身后时,他正闭着眼睛感受四周的花香,等察觉身后又异样,回头,就看见了那张巴掌大的白净小脸。
今日冥夏换了一身黑色的花匠服装,西服款式,脖颈处系着一个条文的小蝴蝶结,脚上踩着一双小巧的黑色皮鞋,颀长的长发被挽在脑后,乌黑透亮,露出了晶莹白皙的脸颊,一双凤眼滴溜溜的转悠着。
从头到尾,她都是一身的黑色,与一身银白色的卞昇,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我第一次觉得,卞家下人的衣服,这么好看。”卞昇戏却的说着,发现冥夏有些不自在,于是放弃了继续打趣的念头,接过她手中的喷壶,朝着花圃角落的一些淡紫色花朵走去,同时也忘了,这片普通的花圃,他向来不愿意让人踏入。
“冥夏,你最喜欢什么花?”冥夏跟在卞昇身后,看着卞昇温柔的给每一株花浇水,那模样,最好像是对待自己的恋人,极尽所能的想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对她展现。
走到角落的时候,卞昇的动作更加温柔了起来。
测过身,看着让卞昇长时间驻足的花朵,冥夏眯起了双眼。
那株花小巧玲珑、珠圆玉润的淡紫色花齐,衬以一身翡翠般碧绿光润的叶片,素洁清纯,朴实无华。
花朵并不娇艳,却是让人一靠近就觉得芳香无比。
香气甜郁、幽远,既清雅又浓烈、沁人心脾,令人心醉神迷。
“这是茉莉花吧,传说古时候的妇女,最喜欢用细铁将茉莉花穿着花球或者是花串,佩挂在衣襟上,或着系在发簪上,用来证明那句‘情味于人最浓处,梦回犹觉鬓边香。而且用茉莉花熏制的花茶,泡汤明净,滋味醇厚,饮之香入肺腑,饮后回味无穷。”
还未被送进祭祀洞穴里面之前,冥夏就偏爱各式各样的花,更是喜欢研究那些独特的花卉,现下见到卞昇这园中的各式花,不禁勾起了上千年前的那些回忆。
记得那个时候,她也是犹如卞昇这样,小心翼翼的爱护着花圃里面的每一株花草,也是她对花草的爱护,让那个男人越过了千千万万的女人,注意到她的存在,然后,他们相爱,却又因为花草,最终分开。
所谓喜也花草,悲也花草,成也花草,败也花草。
纵使自己的命运有多么的不堪,但让冥夏唯一觉得遗憾的,便是几千年之后,她竟然不记得那人的长相了,甚至连姓名,也不记得了,就好比除了自己的名字,她忘记了太多太多。
“没错,茉莉花茶,可是被称之为中国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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