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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我的灵异先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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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了楼去。

    霍凯无奈且抱歉的回头看了我一眼,转身也准备下楼。

    我这才反应过来,他们应该是很好的朋友吧?如今怎么能闹成这个样子?

    霍凯是关心沈景云的,沈景云也未尝不知,可偏偏两个人却选择这么极端的方式争执……

    看沈景云的表情,这中间一定是有什么不能言说的往事吧?可今天的沈景云这么难过,再和霍凯闹翻的话?

    我也不懂我为何要关心沈景云那种冷漠的人,只是飞一般的窜到楼下,挡在就要出门的霍凯面前。

    顾不上喘息,我拦住霍凯要去开门的手,说道:“下雨了,干脆等雨停了走?”

    霍凯不为所动,我又上前拦了一步,一只手也拉住了霍凯:“我和沈景云还没吃晚饭,你留下陪我们吃晚饭吧?”

    觉得有些不对劲,我挤出一个傻笑,改口道:“恩,我和沈景云吃晚饭,你吃夜宵?”

第七十八章 暴雨后的宁静() 
我不光在笑,而且还笑得分外真诚,虽然总有一种傻里傻气的感觉。

    谁能拒绝一个如此笑脸相迎的人?我笃定的就是这一点。

    出乎意料的,霍凯倒不像我想象中会强硬的拒绝,只是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道:“也好,我肚子有些饿。”

    说罢,就转过身朝着屋里走去,一边还若无其事的用手揉着肚子,碎碎念叨:“好吧,看在晓霜的面子上,我就留下吃点儿夜宵,毕竟你也认可我是潮男。可是话要说清楚,我可不是因为什么沈景云,他要留我,我还不乐意!谁愿意看到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霍凯不忿的低声说着,声音不大,可他分贝很足,声线浑厚,人们常说的中气十足,说的就是霍凯这种。

    只是一个身材如此魁梧,肌肉发达,外加光头的男人,一路的碎碎念让我觉得有几分搞笑,是在拼命让我不要误会他留下是因为担心沈景云吗?

    我忍不住轻轻笑了一声,霍凯却颇为不满的看了我一眼,生硬的说道:“你笑什么?难道你以为我是说谎?我从不说谎,就我们俩吃,让老沈一边呆着去。”

    一副完全不在乎,还说不会搭理沈景云的别扭样子。

    也许他们这类人都是如此吧?关心一个人,却在嘴上别扭的很,不肯承认自己的关心,只是生硬的表达。

    我不禁为沈景云有霍凯这样的朋友开心,嘴角也不知不觉挂上了一丝微笑。

    来到客厅,沈景云正闭着眼睛斜靠在沙发上养神,看得出来,他此刻疲惫异常。

    “活该!”霍凯的脸色很不好看,抓着手机,就坐到了沈景云的旁边,装作专心玩手机的样子。

    看着这么口是心非的霍凯,我忽然发现,这个外表粗矿的男人也有着一颗柔软的内心。

    无奈的笑了笑,这两人没吵起来,不再是针锋相对的状态,这就是好的了。

    松一口气,我匆匆的来到厨房,刚才拦住霍凯已经耽误了时间,这么晚了,我的肚子已经是要命的饿!也无奈时间太晚,外加还有两个大活人等着吃饭,我只是匆忙的从冰箱里拿出了一些食材,放在一边解冻,自己又匆匆上楼去了。

    这次,我没有顾忌沈景云说的三楼不许去,径直来到了天台,天台上已经是一片惨不忍睹的混乱,香灰纸人散落一地,大雨滂沱过后,地上简直不忍直视。

    我心中抓狂,可还是安慰自己,谁让我住进沈景云家的?他到底不是也保护了我吗?我不禁骂了自己一句没骨气,然后就开始动作麻利的收拾起来这片天台。

    先是把法坛扶了起来,拿来一块儿帕子擦干净,然后把这玩意儿往里面的位置挪了挪,又弯腰收拾了地上那一堆七零八碎。

    我看见那些纸人和纸马,都被雨水打湿了,有的还沾着脚印子,我记得霍凯说这些纸人纸马是炼过的,可是如今被淋湿,不知道还有没有用?这么想着,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挑挑拣拣的拿起来一些放在法坛上,用铜碗压着了。

    又拿来扫把,三下两下就麻利的把地扫了干净。

    做完这些事,我的腰已经有点酸了,但还是匆匆的跑下楼,开始准备晚饭。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保姆,还是特容易被人收买的那种,忍不住又鄙视了自己几句。

    楼下,沈景云和霍凯相安无事的坐着,一个漫不经心,一个神游天地,我懒得理他们,快速地跑到厨房,看看我拿出来的肉好了没有?

    都十一点了,还指望能做什么好吃的?无奈之下,我翻出了沈景云之前让张秘书买来的火锅底料,拿着解冻了的牛肉和海鲜,想到了一个主意,我要做个乱煮。

    态度虽然有些敷衍,可实在熬不过正在肆意叫嚣的肚子,我开始忙碌。

    把那火锅底料倒进热了的锅子炒了几下,炒出了香味,我把牛肉和海鲜放了进去,再放水,简单的煮了起来。

    全都是肉也未免油腻,我又马虎的洗了几颗青菜放入了沸水之中,全当烫菜,没一会儿的功夫,就被我端上了桌。

    我招呼一声,让他们过来吃饭,沈景云面色还有些苍白,但是好歹嘴唇稍微恢复了些血色,淡淡的红,有种凉薄的味道。

    站起身时,沈景云撑了一下沙发扶手,霍凯见状,脸色又是一沉,忍不住腹诽了一句,手却不自觉的扶了一把。

    沈景云也没拒绝,只是神色恹恹的坐在餐桌上,斜了一眼那煮的乱七八糟的一锅,冷淡的看了我一眼:“林晓霜,这就是你的‘好手艺’?乱煮一锅?这就是你的不糟蹋食材?”

    说着,有点儿嫌弃的拿起了筷子,我尴尬的要命,却也不好反驳?

    倒是霍凯这个时候顶了回去:“别理他,有能耐他自己来。来,晓霜,我们吃。”说着,就一筷子开始夹菜埋头吃了起来。

    看样子,三个人都饿了,也顾不上这是不是一锅乱煮,纷纷吃的狼吞虎咽,我一边大口的吃着,一边抬头看了一眼沈景云和霍凯,看见他们两人那“如狼似虎”的吃相,心底竟然有一些暖暖。

    经历了危险过后的冬夜,总是最珍贵的,缭绕着火锅香气的餐桌旁,三个人大口大口吃饭的模样,有一种宁静和淡淡的安心。

    我莫名的有些感动,想起小时候和姥姥姥爷一起围炉吃饭的场景,如今,这样的感觉出现在沈景云和霍凯的面前,我觉得有些奇怪,更觉得别扭。

    却看见,霍凯夹起了一块牛肉,而沈景云的筷子也正好夹住了那块牛肉。

    霍凯愣了一下,却有些犹豫,沈景云只是面无表情的盯着牛肉,趁着霍凯犹豫的时候,不动声色的抢了过来,塞进嘴里。

    一副这牛肉本就是我的理所当然的模样,又夹了一筷子海鲜,呼噜呼噜的大口吞咽,埋着头,吃的十分香甜。

    我有些好笑,内心又无法控制的变的柔软,刚才不是还质问我糟蹋食物,嫌弃的样子吗?怎么却吃的比谁都香甜?还要和霍凯抢牛肉吃?

    面对抢走了牛肉的沈景云,霍凯没有动怒,只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埋头。

    相比于之前,现在的气氛算是难得的平静,我很庆幸自己把霍凯留下来了,愉快的从热热的乱煮里挑出了两块儿牛肉,分别夹到了霍凯和沈景云的碗里。

    谁让我心情高兴来着?看着别人这么喜欢吃自己做的东西,也是种肯定。

    却不想,霍凯把我刚刚夹给他的牛肉放到了沈景云的碗里,我的脸色变得尴尬,可霍凯闷声解释了一句:“老沈最爱牛肉!况且他一个月只能吃一两次,每次都像恶狼一样。我无所谓,不会跟他抢这些,毕竟我什么时候都可以吃。”

    “哦。”我点点头,没那么尴尬了,不解为什么沈景云一个月只能吃一到两次?

    “那是忌口的原因,这些东西不能常吃。所以他吃牛肉的时候,都分外挑剔,必须要做的好吃才可以。”霍凯又夹起了锅里一块肉。

    “这一锅虽然是乱煮,可融入了海鲜,就有了一股特别的鲜香,无意中增添了火锅汤的香味儿,海鲜也因此入味儿。至于牛肉,鲜嫩的同时,每一片都充分的吸收了汤汁儿的滋味,再配合以烫菜的清香,称得上是相得益彰。”

    “我不仅爱好时尚,平日里也爱好美食,这一点想必你没有发现吧?是不是就连我的点评,我对食物的了解,也是如此专业?”霍凯细细的咀嚼着,严肃认真的看着我,就像一个在品尝着美味的“专业点评家”。

    “噗”的一声,是沈景云被呛到的声音。

    我诧异的坐着,最终还是不好意思的看了霍凯一眼:“喜欢的话你多吃一点。”

    我怎么会忘了,霍凯是个“潮男”,对于他的点评我不知是否该报以太大希望,只不过我默默记住了一点,沈景云对牛肉的偏爱。

    可我干嘛要记住这个?

    吃过饭,时间接近12点,沈景云倒是什么也没说,朝着楼上走去。

    在上楼之前,他转过身看了我一眼,说道:“我很讨厌屋子乱,把家里收拾一下。另外,这样的乱煮,以后一个星期可以吃一次,其余时间你依然要好好做饭。”

    说完,留下一个凌乱的我站在原地,旁若无人的上楼了。

    至于霍凯,看了一眼沈景云,淡定的没说什么,估计他早已习惯了沈景云那种自我的风格,吃完饭没有休息,倒是直接的跟我说要回去了。

    临走之前,对我说了一声“走了”,那魁梧的身子便钻进了mini,惹得车子一阵儿晃动。

    倒像是对沈景云已经没有了半分脾气的样子,一路扬长而去。

    我对这两个人的风格一向摸不准,只知道针锋相对的时候如同仇人,平时又若无其事的轻松,谁走了,也不需要特意跟对方打招呼。

    带着满脑的胡思乱想,我钻进了厨房收拾起来,晚上的经历到底还是让我疲惫,心里和身体上的疲惫。

    只希望明天能不再这么“刺激”,可我又哪里知道,明天会经历一场怎样的奇遇?

第七十九章 郑重() 
又是一夜无梦,睡眠质量好的出奇,我在阳光穿过窗纱之下的淡淡温暖中满足的醒了。

    揉着乱蓬蓬的头发,在家里随意做了些吃的,就和沈景云出门了。

    工作日,还是照常要上班,我依然坚持让沈景云先放我下车,自己走到公司。

    一人身兼两职,说好听点是充实,事实上我忙的如同无头苍蝇,恨不得自己像哪吒一样再多两个脑袋四只手才够用。

    站在打印机前等待着打印材料,我靠着墙划分着手里的客户信息,只见张秘书端了杯茶悠然的走到我面前,颇为妖娆的往打印机上一靠,咳嗽了一声说道:“林晓霜,我今天特意为沈总做了个护肤呢,你看我皮肤是不是很嫩滑?”说着,他自恋的往自己脸上摸了摸。

    我目不暇接的对着资料,瞟了他一眼嗯嗯啊啊的答应着,慢半拍的我才又猛然一抬头张秘书的额头上还贴着两片儿薄薄的黄瓜。

    我不忍心开口提醒他这个无情的事实,他依然喋喋不休的不容我打断的说道:“我进沈总办公室放资料的时候,沈总还多看了我一眼呢,像是知道我今天特意为他做了个护肤一般。”说到这里,他不禁瞥了我一眼,那眼神儿妖娆的让我心颤,“你说,这大概就是我和沈总美好爱情的开始吧?”

    “恩,很美好。”我由衷的评价了一句。

    张秘书似乎对我的反应很满意,眯起眼睛微微一笑,不忘提醒外加敲打我:“晓霜啊,女人还是需要保养的,瞧你的皮肤,干的像什么样?不怕沈总看见难受吗?回头我推荐一些护肤品清单给你。”说完,又对我露出了一个别有深意的笑容,骄傲的转过身,扭动着腰肢走了。

    我呆立在原地,不禁有些同情起张秘书他不知道的是,那两片儿顽强的黄瓜,在他的额头上呆了整整一上午。

    充实的一天,是不容我多想任何事情的,直到下班时分,大家都陆续走了,我也放松了下来,靠在椅背,懒洋洋的叹了口气。

    徐莉莉的线索目前来看,已经彻底断了,沈景云至少今天不会再没事找事了吧?

    我瞪着正在关机的电脑屏幕,想起沈景云跟我说的那个十天,有点儿闹心!

    可是闹心又有什么办法?日子还是要一天一天过下去的,我从来都是如此的鼓励自己,然后站起身来,长舒了一口气,开始收拾办公桌,准备下班。

    我正深深地在心底肯定着这个想法时,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神游,接着一叠资料“啪”的一声被扔在我的桌上。

    我抬头,沈景云正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一字一句的说道:“收拾东西,十分钟以后下来,我在十字路口。”

    说完,也不等我有任何反应,转身就只留下了一个背影给我。

    沈景云又要干嘛?我心中的感觉不是很好,就不能平静一天吗?

    虽然心里在腹诽,可我到底不敢违背沈景云的意思,三下两下收拾好,就连忙赶下了楼。

    我站在十字路口,看着来回的车辆,当沈景云的车停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心虚的瞥了周围几眼,没有同事也没有熟人,才放心的上了车。

    车上,我和沈景云都默契的没有说话,直到沈景云把车开到一座商贸大楼之前,我看着这座修建的格外有风格的大楼,目瞪口呆的看着沈景云:“来这种奢侈品商场查线索?”

    沈景云回头,几乎是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我:“买衣服!”

    我却还回不过神,一脸茫然的望着他,惹得沈景云只好把我拉下了车,带着我进入了这座大楼。

    被沈景云一路带到一家意大利有名的奢侈品店面前,我犹豫的停住了脚步,不肯再进去。

    这个牌子最闻名于它的成衣定制,可以说是最为顶级的定制奢侈品牌,看看自己一身在批发市场和大妈们抢来的衣服,再看看橱窗内高档且耀眼的服装,那种强烈的对比之下,我自卑的不想进入。

    这家商场,我并不是第一次来,曾经陪南风来过,却是记得那一次,南风只是随意的买了一些彩妆,粉底液之类,就花掉了几千块钱。

    这种程度的消费我是负担不起的,更不用说会奢望,那是我连一丝幻想都没有的地方。

    可沈景云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转身看我停住了脚步,眉毛微扬,竟然不顾我的想法,一把就把我拉进了那间店面。

    我就算不情不愿,但如何能在这种商场和沈景云拉扯?只能强作镇定的站在了他的身旁。

    店员小姐已经春风满面的迎接了上来,询问我们的需要,沈景云只是把我推到了她的面前,要求按照我的气质,搭配合适的衣服。

    我心里气急,哪里需要买这里的衣服?可是已经被店员小姐轻柔的拉到了一旁,开始细心地帮我选起了衣服。

    不得不说,这里的店员眼光都很独到,没有几分钟的时间,就选出了两件儿礼服一般的裙装,和一件披于身上的大衣。

    另外,还拿出一双精致的女鞋,搭配一身的服装。

    我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美的衣服,单单用手滑过,那种触感就让人沉迷,更不必说每一处细节的精致。试衣间内,有些发呆的看着换上了裙装的自己,我的心砰砰直跳,甚至都不想脱下。

    可是看了一眼价格,五位数的数字让我羞愧的无地自容,我脱下了衣服,生怕弄坏了一般的捧在手里,交给了店员:“对不起,颜色不太适合我,我不要了。”

    沈景云却在这个时候拦住了我,走到店员小姐的面前,微微一笑,谦和的笑容恰到好处的说道:“麻烦你,把这几件衣服都包起来吧。”

    面对沈景云如此具有“杀伤力”的笑容,店员小姐愣了一秒,然后很不好意思的带着他来到柜台前,沈景云连一丝犹豫都没有的刷卡买下。

    直到临走以前,那店员都对沈景云“念念不忘”,沈景云只是淡然而真诚的表达了感谢,就带着我走出了商场。

    我心里踹踹不安,像只跟屁虫一样的跟在沈景云身后,怯怯的问道:“沈景云,太贵了我可还不起的…”

    “没让你还。”一出门,沈景云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又散发出了冷淡疏离的气息,还不忘回头补充一句:“这次也不会从你工资里扣。”

    我的心脏跳的很快,是送给我的?说不兴奋是假,我屁颠屁颠的跟着沈景云上了车。

    可是,沈景云的行事风格我越来越不懂了,突然把我拉到这种奢侈品专卖店来买衣服,还是送的,他什么时候这么好心了?

    难道,这是在奖励我昨晚那一锅乱煮吗?想到这里,我的嘴角不自觉的上扬,车窗外,夕阳正好。

    **************************************************

    在我的胡乱猜测之下,沈景云已经带我回了家,并且要求我化妆打扮,要快。

    我奇怪的忘了一眼沈景云,倒也没有拒绝,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对于化妆,我在夜场工作了很久,还是很有经验,不出一会儿,一个完整的妆容就已经画好。

    只是我握着裙子的手,莫名有些紧张,从来没有在沈景云面前穿成这个样子,我竟然有点儿不好意思下楼,他会笑我吗?

    却不想,当我带着这样的心事,来到沈景云面前,他已经有些不耐烦,却在抬头看见我的那一瞬间,我看见沈景云呆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赞赏,对我说道:“你这样穿很好看。”

    我以为沈景云是在和我开玩笑,他是那种会夸奖我的人吗?

    却看到沈景云眼中又闪过一丝悲伤,低声说了一句:“有些像……”

    “像什么?”我有些奇怪的追问了一句。

    “咳……”沈景云咳嗽了一声,已经移开了目光,站起身来,轻描淡写的说道:“走吧,我要带你去吃饭,到时候你别吃相太难看,给我丢脸。”

    “我吃相怎么难看了?”我虽然不满,可在听到他说要带我吃饭的时候,打算原谅他的这句话。

    而沈景云却全然没有理会我,朝着门外走去。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沈景云也换去了刚才的衣服。

    这个发现让我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不同于往常,沈景云今天穿的非常正式,是一套白色的中山装。

    简单的款式,随着走路自然摆动的衣角,柔软的布料,有一种干净到骨子里的味道,不得不说,沈景云那种云淡风轻的气质真的很适合。

    我一时看的有些发呆,偏偏他又转过头,微微皱眉的说了一句:“还站在那里做什么?”几缕稍长的头发落于额前,更增添了几分出尘的气质。

    我的心忽然乱了一下,却不明白那是什么样的情绪,连忙跟上了沈景云。

    而面对于要去吃饭的地方,我的心里也一时间充满了好奇和期待,那是什么样的地方,会让沈景云如此郑重?

第八十章 三号会所() 
一场小雨之后的郊外,空气十分清新。

    微凉的气息里混杂着一些泥土的芳香,让人心情放松。

    沈景云在开车,我却心情愉悦的望着窗外。

    能不开心吗?和沈景云这种有钱人“同居”的日子,本以为会吃到很多特别的好吃的,却发现他原来是个对吃很不讲究的人,随便什么似乎都可以拿来填饱肚子。

    今天打扮的如此郑重,去的地方一定很高档吧?

    想起那些新鲜精美的食物,我向往已久的大餐,我不禁咽了咽口水,嘴角也上扬了几分。

    “我们去吃什么啊?”我问道。

    “你猜?”沈景云漫不经心的回答了我一句足以让我吐血的话,快速地行驶出了郊区。

    在我眼里沈景云某些时候就是个奇葩,我依然不死心的问道:“是要去s城的哪家星级餐厅?”

    “……”沈景云没有回答,车子一个漂亮的转弯,通向了一条陌生的大道。

    我靠在椅背,丝毫没有因为沈景云的闭口不答影响心情,只是坚定的认为,今晚一定会有一顿好吃的饭。

    而在这时,沈景云终于不再保持沉默,说了一句:“到了你自然就知道了。”

    我只是扬起嘴角,看着窗外,夕阳已是昏黄。

    不同于我所想,应该是个市中心的餐厅,车子却是一路从沈景云所在的郊区,开往s市另外一个郊区。

    那是个郊区小镇,远离了城市的喧嚣,这里变得宁静而秀美。

    光线昏黄,古色古香的小镇之上,有一股隐隐的属于草木和田野的清香,由于车速不慢,我能看到一丛一丛小时候才得以见到的花种一闪而过。

    行驶的道路边也不时窜过一两只野兔。

    夕阳将尽,空气中浮动的也不仅仅是如此的清香。

    摇下了车窗,那种属于炒菜特有的香气扑面而来,有一种童年的味道。我微微阖上了眼睛,感受这温暖的气息。

    那是一家家的农家乐,沈景云是要带我去那里吃饭吗?

    却不想,沈景云的车头一转,竟是快速地穿过了这一片农家乐,驶向了另一条幽深的小路,向着远处的深山开去。

    这里的路开始不太平整。

    炊烟散去,我们的车子离人烟越来越远,刚开始还能看到稀稀落落的人家,如今却是半分人味儿都没有了。

    只有远处的树林,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

    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沈景云不会是要带我去墓地之类的地方吧?

    这个男人如此的不爱解释,我都不知道他的每一个行动是否有深意?

    在开了不知多久以后,车子开过一片杂草丛生之地,路势陡然变得开阔。

    夜色中,车子在不断前行,我看到远处的大山连绵起伏,尽头的山脚处下,隐约有一排规模很大的庄园。

    我怎么都不会想到,在这样一处近乎渺无人烟,靠近山脉的地方,还能有这样一座巨大的庄园?

    比起先前的农家乐都要大上许多,即使离得还远,却能看到那庄园的高处,灯火长明,我透过那些灯火,隐约看到这座庄园的建造颇为古风。

    如果不是庄园之前的一大片空地上,停靠着十几辆车子,我都怀疑我是不是穿越了。

    沈景云就在这些车的旁边停下了。

    此时我才注意,这里停靠的十几辆车,全部都是顶级豪车,沈景云的车子在其中还显得颇为寒酸。

    即使在这里,周围依然安静,也不知道是什么冬季也不落叶的树,在这庄园的外围,把大门遮盖的隐隐约约。

    唯有从枝桠里透出了一丝丝暖黄色的灯光。

    我难以想象这样的地方会是一个吃饭的场所。

    山区里的夜晚,格外的冷。

    沈景云在前,我在后,默默地来到了庄园的大门之前。

    相比起从远处可以看到的庄园,这门口倒是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两盏灯笼正悬挂于大门之上,映照的下面的大门散发着幽幽的红光。

    两把黄铜色的铜环,似乎是被人常年擦拭,即使有锈迹,却还是散发着黄铜特有的光泽。

    至于那上面纹着什么纹路,我就没见过了,只能说,这大门很是古朴。

    在这时,我那山寨手机的高音喇叭忽然响起,在这安静的地方,显得格外突兀。

    这个时候打来电话的?除了南风,估计也没谁了。

    我对着沈景云不好意思的笑笑,才接听了电话。

    电话刚一接通,就听到南风有些懒洋洋的声音:“晓霜,好久没给你打电话了,你怎么样?最近生活的还好吧,那个沈大少没亏待你吧?我现在在小岛上度假,每天晒太阳,看帅哥看的我都腻了。”

    由于安静,南风的声音完完全全的传了出来,我有些尴尬,稍许避开了沈景云说了一句:“我都还好,也没被亏待,沈景云他今天带我出来吃饭了。”

    “什么高级地方啊?看你乐的。”南风好奇的轻笑着。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只能大概把这里的庄园与南风描述了一番,说到后面,南风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惊呼了一声:“三号会所!沈景云居然带你去了三号会所。”

    “什么三号会所?”我疑惑的问道。

    “你难道不知道传说中的三号会所?如果你真的没有描述错误,你就在那里,知道在那里吃一顿饭的消费吗?关键也不在钱,在于那里的会员制度,成为会员就要缴纳不菲的金钱,但这还不够,因为还需要一定的社会身份。”南风的语速越来越快。

    “而且这个会所不单单是吃饭,还提供一些特殊服务,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情,总归是有钱人们比较需要的服务。关于这一点,我也只是听说,并没有真的来过。”

    特殊服务?我止不住满脑子的胡思乱想。

    而沈景云不耐的目光已经看向了我。

    南风的声音太大,我握着电话有些尴尬,不得不低声说了一句:“现在我们就在这座大门门口,南风,等下电话再说。”我匆忙的对南风交代道。

    “ok。”南风可能听出了一些我不方便说话的意思,没有再过多的追问,恢复了轻松,有些慵懒的挂断了电话。

    我如释重负的收起了电话,我不会瞒骗南风什么,但她说到这里的“特殊服务”,我总不能当着沈景云的面“八卦”这个吧?

    想到这里,我鄙视的看了沈景云一眼,有钱人的“特殊服务”还能是什么?自然就被我想到了某些比较“龌龊”的事情。

    什么大保健之类的。

    对于我这样的目光,沈景云只是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和我计较,下一秒,伸手就握住了一串儿什么东西。

    随着他的动作,我注意到原来这大门之上,灯笼之间,还存在着一串儿特别的风铃,淡淡的紫色,飘渺的美。

    只是它悬挂的很高,大半的部分藏匿于黑暗,我之前都不曾发现。

    随着沈景云的动作,这串儿风铃发出了灵动的响声,轻轻落落,如雨珠落下。

    轻灵的声音便传出去很远,远到让人感觉不真实的朦胧。

    我有些惊诧,这串儿风铃给我一种特别的感觉。

    与此同时,沈景云像是想到了什么,皱起了眉头,转身对我说了一句:“进去之后把你的电话关机收好了。”

    我不情不愿的点点头,默默地把电话关机,毕竟沈景云说的没错,来这里如果山寨手机响了,那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

    我和沈景云静静的站在门口,一时之间再没人说话。门内的主人似乎是个慢性子,好半天还不来开门。

    我看了一眼沈景云,他的侧脸平静,眼神也淡然。

    可我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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