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獒-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看看天色不早,羊群也都喂饱了,多吉大叔说:回去。
看着大黑对小狼崽那种慈爱的神情,这次,我没敢去抱小狼崽,我怕大黑会咬我一口。
多吉大叔拿过小狼崽,我接过来,大黑这才站起身,跑到羊群的前面,开始领路,她依然是那样雄纠纠,气昂昂,只是回头的频率却多了一些,她不停地回头看我手中捧着的狼崽。
快到村口的时候,遇到了扎西木大叔,他再一次盛情邀请我去他们家吃晚饭,而且还邀请了多吉大叔和格桑一起去,因为他的儿子从大城市里回来了,听说,还带了个漂亮的女朋友回来。
多吉大叔不好推却,只得点头答应,扎西木大叔十分高兴,忽然,他发现了我手里捧着的小狼崽,很吃惊,试探性地问:这是啥?灰不溜湫的,像是个狼崽。
其实,扎西木大叔早就瞧出来了,这就是个狼崽,而不是像,他一直就在盯着我的手看,包括说话的时候,眼睛都没离开过我的手,这让人觉得有点虚伪。
多吉大叔回答:母狼死了,就剩下这只狼崽,看着挺可怜的。
啥?你要养狼?你们家羊多啦?疯子!扎西木大叔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对于狼,扎西木大叔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仇恨。
几年前的一个风雪天,扎西木大叔赶着自家的羊群到另一个背风的草场里去放羊的时候,遭到了一个小狼群的袭击,命是拣回来了,但是羊群却被冲得七零八散,死伤过半。
那些狼不是抓一头吃一头,而是把羊咬死了以后,再去咬别的羊,它们要多贮存一些食物,那些羊的尸体埋在雪地里,就像是存放在一个天然的冷库里,狼们饿的时候,想吃了就去刨一头。
后来,扎西木大叔回去找羊的时候,除去被咬死的和跑丢的,只找回了三分之一还不到,他哭得死去活来,再后来就养了只獒。
没疯!多吉大叔只说了两个字,他不想解释多余的话,把烟袋锅子随手在旁边的一株老树杆上磕了磕,烟灰扑出来,模糊了扎西木大叔的视线。
扎西木大叔有些不高兴,嘴里嘀咕着什么,转身走了,快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换上了一张热情洋溢的笑脸,再次招呼我:晚上一定要来啊!
回到家,多吉大叔望着小狼崽犯愁,怎么养呢?
家里有羊,当然不能由着狼崽四处转,拴起来?
狼是自由欲极强的动物,你拴着它,迟早会出大事,你就算给它吃的,它也不会对你感恩,狼和獒不同。
大黑那么喜欢它,就让它跟大黑过。格桑说,然后就抱起那条枪跑到院子里,练他的瞄准去了。
多吉大叔又往烟袋锅子里蓄烟叶,他的咳嗽可能就和这常年累月的抽烟有关。
我劝他少抽一点,他笑了一下,说:唉,格桑他娘死的早,我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在大都市里做生意,一年也难得回来一趟,你说这大草原上,啥也没有,除了羊就是草,我这个老头子,不抽点烟,还能干什么呢?
我不好再往下说,我相信,多吉大叔一定也知道抽烟的危害性,但是他不抽又不行,就像收养这只小狼崽,明知道狼崽是个祸害,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把它救了回来。
看着大黑躺在地毡上,狼崽已经慢慢熟悉了她的气味,开始在她的肚皮下面拱来拱去,找奶吃。
多吉大叔说:先养几天吧,等狼崽大些了,差不多能自立了,就放回到远一点的地方,让它自生自灭吧,狼大了,咱们不管不算绝情,可一个没睁眼的小东西,咱们要是见死不救,也就太没良心了。
我深同多吉大叔的话,找了个小碗,主动跑到羊圈里,找到那只待产的母羊,挤了些奶,然后端给小狼崽喝。
大黑没有奶,干巴巴的奶头被小狼崽吸得通红,大黑也感觉到被吸得很不舒服,看到小狼崽跑到羊奶碗边去舔碗边,大黑抬头看了我一眼。
可能是我对小狼崽这种关爱的举动博得了大黑的好感,大黑不再用那种冷漠的眼神看我了。
她第二次再看我的时候,目光中充满了另一种深深的东西,像深井一般,深不见底,我感觉,那种眼神像极了人类在思索什么时的目光。
多吉大叔端来了大黑的食物,一盆新鲜的羊肉和碎骨,我从日喀则带来的那篓鸡蛋中拿出两个,打碎,倒进羊肉里,抖匀。
大黑这次没有拒绝我的讨好,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虽然对我还是那样没有任何反应,但至少不再冲我龇牙齿了,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始,我更知道,这完全是小狼崽的功劳,为了博取大黑的好感,我对小狼崽也就更加格外的关心起来。
晚上,去扎西木大叔家吃饭,屋子里很热闹,几乎全村的人都来了,再一次让我感受到了藏族同胞们的那份团结和热情。
屋子里的人挤得满满的,我见到了扎西木大叔的儿子。
他刚从北京回来,听说是读北大,全国的名牌大学之一,在扎西木大叔眼里,儿子读名牌大学,人自然也就跟着变成名牌了,他拉着自己的儿子在人堆里四处转,到处炫耀。
扎西木大叔的儿子名叫宗哲,在藏语里是一种佛教的术语,就是“精进”的意思。
多吉大叔一早就告诉我,扎西木大叔家以前也很穷,生下宗哲后,本打算把宗哲送去当阿卡(藏族朋友对僧人的一种敬称),后来还是留了下来,如今儿子上了名牌大学,扎西木大叔更不愿提起以前的事了,所以就嘱咐我,别问这些事情。
宗哲在人群中看到了我,可能是我的一身绿军装离开了大草原的掩护,就变得十分刺眼,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主动和我打招呼。
第十一章、大城市来的人
我的长相第一个出卖了我,宗哲张口和我说的就是汉语,他问我:从哪里来?当兵的?为什么要来这个穷乡僻壤?
从宗哲的口气中,我听出他似乎对自己的家乡并不十分热爱。
我回答他:刚从部队下来,听一个战友说,这里很美,我也一直很向往大草原,所以就来了。
宗哲笑了一下,说:美什么?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吗?没有公交,没有大厦,没有网吧,也没有酒楼,人生下来,又不是就该受苦的,你怎么不呆在大城市里,却跑来这里自找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和他说我是为了看一只狗,所以千里迢迢赶到这里?
宗哲一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因为我一早就发现,宗哲对自己家的那只獒一点都不待见,理也懒得理一下,而那只獒却不识趣地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转。
我只好回答他:从小家就在大城市,我也是北京人啊,看惯了灯红酒绿,人的骨子里就冒出点犯贱的思想来了!
宗哲笑了一下,他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许,他可能是以为我在说他犯贱,脸上有些讪讪的,说:哦,这样啊,那很好嘛!
宗哲的女朋友对这个环境还有些陌生,虽然宗哲在来之前就教了她一些简单的藏语,但她仍然像我一样,无法和藏族同胞们交流,看见宗哲在和我交谈,就从人群中走了过来。
不可否认,宗哲的女朋友很漂亮,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优雅的美丽,像是从
¤╭⌒╮ ╭⌒╮欢迎光临
╱◥██◣ ╭╭ ⌒
︱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出来的女子,明知道我是个汉人,可她却竟然用藏语向我打招呼:你好!
我很吃惊,解释说:我是北京人。
她然后才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不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在宗哲面前向他的家人们示好,以示自己对藏语的热爱?
虽然宗哲的女朋友十分懂礼貌,而且神情举止都极为优雅,我还是不大和她讲话,从一个军人的本质来说,我觉得她虚伪,甚至还不如宗哲,至少宗哲还可以毫不避讳地对自己的家乡说:不!
交谈中才知道,宗哲的女朋友叫宁丽,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竟然和我那个分手的女朋友是同一所大学,她的英语很好,认识许多外国朋友,她笑着说,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些外国朋友来这里参观呢?
参观什么?我惊问,这里什么也没有,就像宗哲所说,这里就是一个穷乡僻壤,再说难听点,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宁丽适时地住了口,岔开话题,笑着说:我让宗哲给我也取了个藏语名字,叫达哇吉,达哇在藏语中就是月亮的意思,宗哲说,我就是他的月亮。
说到这里,宁丽笑得脸上像开满了花儿,爱情的甜蜜洋溢在脸上。
气氛缓和了一些,宗哲说:宁丽也给他取了个汉名,叫成阳,意思就是成为她的太阳。
我感觉到有点恶心,老实说,不排除我那个分手了的女友产生的影响,但更多的是因为,这两个人的品质令我感觉到不大舒服。
没办法,我是名军人,军人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的骨子里,我更喜欢和黑子、簸箕那样的朋友呆在一起。
吃饭的场面很盛大,宁丽小心翼翼地坐在宗哲身边,两个人小声地交谈着什么,看起来像是窃窃私语,有点见不得人的感觉。
我不好形容那个场面,对于那样一个终日沉寂在无声电影中的小村落,宗哲的归来和宁丽的到来,不能不算是一场盛大的宴会,人们都吃得很开心,但多吉大叔却阴郁着脸,我的心也开始有些惶惶。
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酒过三巡,菜罢五味,扎西木大叔在介绍完自己的儿子和未来的那个有才学又美丽的媳妇之后,开始和村民们闲聊。
扎西木大叔说:现在咱们这个村子,那是越来越落后了,瞧瞧人家大城市的人,那过的是怎么样豪华的日子?咱们却在这里脸朝草地背朝天,除了每天放羊,还能干啥?钱赚得不多,罪受得不少,再加上个天灾人祸的,不好受啊!
为了捧扎西木大叔的场,不少村民们随口付和:是啊,咱们这日子过得也够苦的,啥时候咱们也能过上大城市人的生活啊?
扎西木大叔笑呵呵地说:只要咱们有钱了,有很多很多钱了,咱们就能过上和大城市人一样的好日子,咱们现在缺的不就是钱嘛!
到哪儿去找那么多钱呢?靠这养的几头羊?还不够自家吃的,咱们这穷乡僻壤的,路也不通,条件又苦,钱不好赚啊!难道说去偷去抢?人们七嘴八舌地说着。
静一静,静一静!扎西木大叔见人们的情绪已经有些高涨,就拍了拍巴掌,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然后笑眯眯地说:想赚钱很容易嘛!其实,咱们现在就守着一堆堆的钱呐!
扎西木大叔冲自家的獒瞟了一眼,喝道:巴顿,过来!
巴顿这名字明显不是扎西木大叔取的,应该是宗哲,可那只獒一点也没有巴顿的风度和威严,在讨好了自己的主人半天却始终没有得到一句夸奖之后,那只獒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
瞧瞧,这就是钱!扎西木大叔抓着獒项上的毛,说。
你不会是要把自家的獒卖了吧?那能卖多少钱啊?咱们牧民可还要靠着它们来过日子呢!人群中有人不同意了,毕竟世世代代这么久,獒已经和牧民朋友们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
在战场上,抛弃自己的战友是个罪,在草原上,抛弃自己的朋友也是个罪,哪怕那不过是头獒。
扎西木大叔笑呵呵地说:能卖多少钱?吓死你!你们知道不知道,现在好多外国人爬山涉水,千辛万苦来到中国,就为了买一头纯种的獒!为了买一只纯种的獒,他们可以倾家荡产,你们知道一只好的獒能卖多少钱吗?少的几十万,多的几百万,上千万,不是人民币,是美元!
第十二章 卖獒
说到这里,扎西木大叔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就像是从一只贪婪的狗嘴巴里流出来的哈喇子,我感觉到恶心,有点想吐。
人群像油锅里滴进了一滴水,噼里啪啦地炸开了。
我看见宗哲和宁丽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甜美的笑容,有了钱,他们就可以全家搬到大城市过好日子了,也可以办一个最完美的婚礼,还可以买房,买车,买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
我知道这个主意绝不是扎西木大叔想出来的,他一定是受到了某两个人的唆使,或者说是某一个聪明的人。
我不说,朋友们也猜得到是谁,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藏族同胞的纯朴和憨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要出卖自己生死不离的朋友——獒,来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
只有大城市的人才会,只有大城市来的人才会具有这种发家致富的“眼光”!
一说起要卖獒,而且可以赚大钱,人们就全部把目光投到了多吉大叔的身上,因为多吉大叔的獒是全村最纯种的獒,那是獒王,别人来买獒,自然第一个要买多吉大叔家的,然后再是别人。
多吉大叔不肯卖,有可能,全村的獒都会卖不掉。
多吉,也译作多杰,在藏语中是“金刚”的意思,也许大家都看过《金刚》这部影片,现在的多吉大叔就像是那座金刚一样,牢不可摧地坐在众人面前,脸上坚硬的像一块铁,吧嗒吧嗒地抽自己的烟。
扎西木大叔沉不住气了,焦急地问:多吉,你到是说句话呀!
想让我卖大黑,除非你把我全家人都害死!多吉大叔阴沉着脸,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好像身上沾染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扎西木大叔不高兴了,反问:咋说是我呢?卖獒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全村人都想卖呐!有了钱,咱们就可以搬到大城市里去住了,再也不用在这里受苦,也不用担心羊群会被狼吃了网,多好!
谁想卖谁卖,我不卖!多吉大叔二话不说,走出了扎西木大叔的家。
在他从我面前走过去的那一刻,我感觉到他突然变得十分高大,让我可望而不可及,他远比一座金刚还要高大许多,我几乎看不到他的脸,他的下巴,他是那样的威武,令我敬佩。
我问下朋友们,当有人愿意出几十万,或者几百万,甚至有可能上千万美元买你们家的一条狗,你会卖吗?
我敢说:绝大部分人都会卖,至少我会!
我不虚伪,我是想卖,因为,我和大黑的感情还不深,我那个时候还没有真正地去理解大黑,直到后来那次雪谷之旅,大黑从狼群中救了我的命,我才深刻地感觉到,自己已经和她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那个时候,就算有人出几十亿美元的天价,我也要断然地说 “不”!
钱,算什么东西?钱可以买到所以东西,唯独情谊买不到,情谊二字贵比千金,那绝不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
看到多吉大叔离去,我和格桑也站起身来,从宗哲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听到宁丽小声地在嘀咕:这老头怎么这么顽固?不就是一条狗嘛!
我嫌恶地回头看了她一眼,我要记住这个女人势利的面孔,顺便奉劝大家,就算以后找女朋友,也绝对不能找这样的。
回到多吉大叔家,多吉大叔正在看羊圈里的羊,见我和格桑也回来了,就说:这几头母羊生了以后,又有一批母羊要怀崽啦!等过了冬,正好春天里下崽,呵呵。
陋壁扎西木大叔家仍然还很热闹,鼎沸的人声不断传来,人们在讨论自家的獒能卖多少钱,互相攀比着,仿佛此时此刻他们就已经把獒都卖出去了,而怀里搂的是满满的票子,堆成山的票子!
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只知道他老毛病又犯了,心里堵得慌,开始大声地咳嗽。
我向格桑使了个眼色,格桑跑到屋里呆了两秒钟,大声地喊起来:阿爸,快来看大黑!
闹了今天这搭子事,多吉大叔更加心疼大黑,他不知又出了什么事,烟叶子也不蓄了,把烟袋锅子一丢,就往屋里跑,边跑边问:咋啦?出了什么事?
没事,格桑憨憨地笑着,说:阿爸,你瞧,小狼崽好像长大点了。
多吉大叔瞧了两眼,点点头,说:只要够吃,狼崽长得很快,等大一点了,就送回大草原上去。
格桑又问:大黑肯吗?
多吉大叔说:不肯,那咋办?把狼留在村上祸害咱们的羊群?
我插了句口,我说:大叔放心,大黑会答应的,她是只聪明的獒,她明白这些道理。
多吉大叔点点头,摸了摸大黑的脑袋,反正格桑是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闭着眼睛的大黑在听到这句话后,猛然抬头看了我一眼,用一种很深沉的目光。
在那一刻,我的心突然有一种悸动,我突然感觉到,大黑可以听得懂我的话,但又觉得不可能,她是藏民养的獒啊,又怎么可能听得懂汉语?
隔壁的喧闹声渐渐散去,村民们在陆续经过多吉大叔家门前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伸头进来望一眼。
我听到有人在嘀咕什么,我问多吉大叔:他们在说什么?
多吉大叔没吭声,吧嗒吧嗒地抽烟,过了好一会,才说:他们说,多吉家是村里的祸害。
为什么?我吃惊地问:就因为大叔你不肯卖獒?
多吉大叔点点头,说:他们说村里太穷了,多吉家有钱不赚,还养了头狼,是疯子,唉!
说到这里,多吉大叔叹了口气,默默地望着小狼崽。
可能是我们的聊天惊醒了睡梦中的小狼崽,它又开始四处爬动,找妈妈了,我想,小狼崽可能是饿了,幼小的生命为了快速地长大,以防更凶猛的野兽来吃它,生长十分迅速,所以每天吃得也就会很多。
第十三章、想打架吗
我搞了点羊奶来喂小狼崽,可怜的小家伙的确是饿了,它慌不择路地在奶碗里乱扒,两只小爪子紧紧地扣着奶碗,当我的手触碰到它的头时,它张着没有牙齿的肉乎乎的嘴,盲无目标地示威,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这就是狼的本性,从小就是,但没办法,大黑喜欢它,竟然还用舌头舔着小狼崽的肚皮,帮助它排便。
我知道狼是养不熟的,为了大黑,只好忍耐。
突然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传来,我探头望去,是宁丽和宗哲。
两个人笑眯眯地走了进来,一进屋,宁丽就夸张地惊叫起来:哟,好漂亮的獒呀!我喜欢!我喜欢!
不错,从宁丽的表情看得出来,她的确很喜欢大黑,因为用大黑可以换回成堆的钞票,我看见宁丽的两个瞳孔里现出了一对“¥”图案。
人们都说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也许狗是吧,但獒不是,獒不会以贫富来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巴结某人或不应该巴结某人,獒只会忠于它们的主人,现在就可以证明了!
宁丽穿着光鲜的外表和娇美的相貌并不能博取大黑的好感,也许,獒的第六感远远比人还要灵敏得多。
大黑站了起来,龇开满嘴的每一根利齿,鼻子皱成了一团疙瘩,喉咙里低吼着,做出一种准备扑击的姿势,全身的每一根毛都像电打了一样直立起来。
我到多吉大叔家这两天,从来没见过大黑这样愤怒过,此时她的表现,就像早上在草坡上遇到了那只袭击她主人的熊一样,愤怒而且凶恶,像一个恶魔或是一个嗜血的杀手。
我吓了一跳,不敢上前拉,远远地闪开,格桑也吓着了,拉了拉多吉大叔的衣袖,颤声说:阿爸!
多吉大叔没有要上前阻拦大黑的意思,他知道他不下命令,大黑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大黑只不过是不喜欢这两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而已。
宁丽尖声惊叫起来,宗哲也被吓倒了,全村的獒都怕大黑,别说宗哲只是个人,就算长得相貌英俊又怎么样,大黑可不喜欢小白脸,我劝他们:走吧,大黑在发飙!
宗哲生气地喊:多吉,看好你家的狗!
多吉大叔没理他们,自顾自地卷着烟叶,像是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
大黑还在吼叫,把扎西木大叔也引来了,扎西木大叔一进院子,就不高兴地喊:走走走,都回家去,他不肯卖就算啦,劝也没用,死脑筋的老家伙,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竟然还养狼!
宁丽被大黑吼了一顿,此时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嘤嘤地哭起来。
宗哲搂着她的肩,心疼地说:走,咱们回家去,他不卖,咱们卖,过几天,你就和那些鬼佬们联系联系……
憨厚的多吉大叔包容了扎西木一家的刻薄,他没有辩解什么,只是默默地往烟袋锅子里塞烟叶,就连格桑都看不下去了,愤怒地喊:你们家才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卖獒?你们是在卖咱们牧民的命!
宗哲冲上来要揍格桑,我哪里能容忍自己的弟弟被人欺负,虽然说藏族人是很野蛮,但我不相信一个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也会这样。
宗哲冲上来揪住了格桑的衣领子,挥拳就要去砸格桑的脸,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扭住了宗哲的手腕子,别忘了我曾经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我不想解释给宗哲听,我只想用拳头来证明。
扎西木大叔一开始并没有劝宗哲住手,现在见自己儿子吃了亏,才嚷嚷起来:打什么打?还大城市来的呢!宗哲,我们回去,人家不懂礼数,你还不懂啦?
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宁丽也一脸的不满,拉着宗哲,一家人拉拉扯扯地回去了。
后来,我问多吉大叔,扎西木大叔刚才站在院子门口吼什么?
多吉大叔翻译给我听,我肺都要气炸了,后来的日子里,再见到扎西木大叔一家的时候,他们不和我说话,我绝不会第一个和他们打招呼。
第二天,仍然要去放羊,多吉大叔可能是昨天憋了一肚子闷气,烟抽得多,又咳了一晚,一直在想心事,晚上小狼崽又闹腾,白天身子就不大舒服,像病了一样。
我决定学习藏民的饮食风俗,亲自帮多吉大叔做一顿饭,在格桑的指导下,我做了馅饼和酥油茶,味道还可以,反正自己还比较满意,毕竟是第一次动手做饭。
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搞野外生存,那个时候只想到将来饿了可以吃虫子,吃猎物的生肉,从来也没想到有一天会自己动手做饭。
我和格桑吃了一点,带足了白天的干粮,多吉大叔还在睡,我们给他留了饭,准备去放羊了。
大黑好像不大肯出去,格桑说,她一直搂着小狼崽。
把小狼崽一起带去吧,大叔病了,留它在家里,闹腾,我说。趁给小狼崽喂奶的时候,我把那小家伙抓着脖子提了起来,塞到格桑的挂包里。
大黑跟过来,一个劲地嗅那只挂包,她有些不乐意,又想龇牙齿了。
格桑不喜欢小狼崽,就把挂包递给我,说:哥,你背着吧,你不是喜欢大黑吗?背着这个包,大黑就会跟着你转啦。
这倒是个好主意,的确,当我把挂包往脖子上一挂,大黑就开始把目标转到了我身上。
她是开始关注起我来了,但我不希望是用这种方法,因为大黑一直在龇牙,为了保护她的小狼崽,她的警惕性十二分地提高了起来,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我们赶到牧场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就因为早上的那顿饭,耽搁了不少时间。
这几天,我和格桑在多吉大叔的帮助下,都互相在教对方语言,格桑很聪明,我当然也不笨,为了加强记忆,我一边学,一边在本子上记录下来,格桑也学习我的方法,大家进步都很快。
两个人想交流的时候,就会拿出本子来,一边对照,一边想一边说,平静的放牧生活也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尤其是格桑给我讲草原上的动物和故事的时候,我感觉生活其实真的是七彩的。
当我在军营的时候,我发现了美丽的橄榄绿,当我在大草原的时候,我发现的又是另一种别样美丽的绿,像海一样,深深地包容了我这个外来者。
第十四章、狼群
小狼崽又饿了,开始叽叽哇哇地叫,在包里乱爬,努力地想往外钻,我把它拿出来的时候,它突然尿了,尿在我的手上,臊臊的,很难闻。
我有些气愤,小东西真难侍候,我想,如果将来养孩子也这么难侍候,我宁愿不养,或者花钱请个奶妈。
我一边皱眉,一边艰难地用结巴的藏语说给格桑听,格桑听了,仰躺在草地上,放开肚皮地笑,我就把小狼崽的尿往他袖子上揩。
格桑急忙一个翻身,他想躲,可草坡是斜的,这一翻身,就咕噜咕噜地一直往羊群中滚了下去,我开始笑起他来。
羊们看见草坡上滚下个人来,一下子都散开了,大黑也不嫌累,总是一会坡上一会坡下地跑,她把羊群重新聚拢来,一抬头,看见我提着小狼崽的脖子,就飞快地向我冲来。
出来的时候忘记了带瓶奶,狼崽饿了,咬住我的一根手指头,死命地吸,它的力气好大,我冲草坡下喊,格桑,牵头母羊上来,喂奶。
大黑第一个冲上来,给小狼崽舔尿,她闻到我的手上有尿味,就伸舌头舔了一下,热热的,带着一股獒的体温,真应该感谢小狼崽,让我和大黑有了一次如此亲密接触的机会。
大黑的舌头软绵绵的,好像有些砂砂的感觉,可能她平时吃那些生肉,就要靠这砂砂的舌头来抓住猎物。
我趁热打铁,趁大黑全神贯注地舔小狼崽的时候,我摸了摸她的头,大黑竟然没有冲我龇牙,我的心里一阵狂喜,又得寸进尺地抚摸了几下。
大黑终于不耐烦了,她甩开我的手,又往草坡下跑去,看那群羊,不辞辛苦。
格桑把快生产的母羊牵上来,小狼崽终于吃上了奶,我用手托着小狼崽的屁股,小狼崽一边吃,一边用两只前爪使劲地抓母羊的奶头,它怕别人抢,于是就想把这个奶头据为己有。
狼是残忍的,也是自私的,无情的,不然又怎么会有“白眼狼”这个说法?
我坚信,这头小狼崽要不了几天就会显露出它的本性来,或者再大一点的时候,它和大黑就会很难相处下去了,至少和圈里的羊们是过不去。
忘了交待一下,这头小狼崽是公性,将来就算他长大了,也不可能像大黑那样具有母性的慈爱,他会忘本,忘记他是怎么从灾难中存活下来,然后,他可能会袭击自家的羊群,或者再跟大黑发生冲突。
我不能猜想,那时的大黑会怎样的悲伤,一个自己养大的孩子,到头来却要和自己站在两条对立线上。
我正在胡思乱想,母羊可能是被小狼崽抓痛了,开始甩头扭屁股,终于挣脱了格桑的手,跑下了山坡。
小狼崽意犹未尽,还在不住地咂着嘴巴,我发现小狼崽的两只眼睛都露开了一条缝,那条缝在慢慢地扩大,他可以看见东西了。
大黑又飞快地跑上来,再次确认小狼崽是否安全,我把小狼崽递到大黑的面前,说:瞧瞧吧,你的小命就是大黑救下来的,好好地看,记住了,将来别忘了本!
小狼崽不可能听懂,他只知道睁着模糊的眼睛,把脑袋四处乱转,狼的本性迫使它要迅速了解周围的生存环境,狼就是这样,哪怕你把他养在家里,有吃有喝,他也不会相信,那个家是绝对安全的。
看见小狼崽睁开了眼,大黑也很兴奋,但她没有表现出迫不及待的样子,也没有要把小狼崽从我手里夺下去的意思,她似乎也隐隐地感觉到,这个小东西不属于獒的家族,她有一种兴奋感,同时也显露出一点失望。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