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北宋仕途-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失了切磋的本意?这是我们各位院长不愿看到的,因此我们协商只考四项而已,这么多年来,还真出现不少你所说的情况,平手!贤侄呀,难道你忘了老夫与你说过的‘夫子之道’了吗?”
沈欢明白过来了,“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一个“恕”字,道尽了为人品性。他不禁为这些有德古人赞叹了,虽然也有迂腐的地方,不过有时也很纯粹,不是吗?
司马峰又道:“这四项,有三项是从六艺中化来的,是乐、数、书,即音乐、算术、书法,这‘书’与六艺中的却是不同了,考时由一位院长指定一篇文章,由学生各自书写,书体不论,写完又让请来的仲裁各自评比,获得更多认同者为胜。其他也是这样评比的。至于最后一项,不在六艺之中,是后面加入进去的,为诗文。”
“诗文?”沈欢奇了,“这不是两项吗?”
“自古诗文不分家。当时立此的想法是若单为诗词,各人立点不同,难以评比,若加以为文一篇,则容易几分了。”
沈欢大是兴奋,这后面一项,就像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单以诗文论,年轻一辈中,有谁可以与他这个满脑子后世千古名篇诗作的人相抗衡!心里有点窃喜了,恨不得大声向司马峰呼喊“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司马峰又是沉吟片刻才道:“这乐与书,都不是你擅长,与你无关,而且老夫心目中也有人选了。至于‘数’……”
“夫子,这‘数’一项,学生有个合适的人选推荐。”沈欢用了正式的称呼。
“哦?”
“就是那周季,他是经商世家,精于数据,前日学生见他管理帐本,极其擅长,若能以他出战,总比其他要好一点吧?”沈欢在撒谎了,其实那天他看到的场景是周季面对一大堆帐本在愁眉苦脸,不过他与周季交好,也想为他争取个机会,再说了,若周季钻研了他写就的《数学总则》,能熟练运用其中计算公式,试问,这个时代的人出的数学题目,还能难得到他?有了这个自信,他推荐起来也理直气壮。
司马峰捋了一下须子,才道:“商家出身之人,确实比其他学子精于数据,之前几届确实也是他们胜出居多,好吧,待老夫考究一番,若他真能胜任,由他出战也不无不可。至于这诗文一项,老夫的本意是……”
沈欢紧张得大气也不敢出,屏着呼吸,继续听司马峰说道:“本来老夫中意的是那个范一农,他诗文一道,确实也有出彩之处。不过……”
沈欢见司马峰又停顿下来,恼得人差点要跳起来,总是掉人胃口,这算什么嘛,真想问问此老是不是学了后世电视剧每集结尾处总是要留个悬念的手法。
司马峰又盯着沈欢的目光,沉声问道:“贤侄,你的想法是?”
沈欢这次学乖了,客气地道:“小侄就怕有负伯父所望。”
司马峰叹道:“若是由写出《水调歌头》的人来对付这诗文,老夫想别人也不会有异议。诗词之战,就是你写出来的比《水调歌头》差上两三分,胜算也还是颇大的。至于文章,老夫观你行文,严谨有据,倒是颇像吾家司马君实,不过这些风格,若由人来评,不是很讨好。”
沈欢听得司马峰拿他的文章来与司马光相提并论,吓了一跳,仔细一想,司马光其实著作颇丰,除了一部煌煌巨著《资治通鉴》外,还有不少文集,都甚为可观。可为什么明朝人评“唐宋八大家”时没有他的份呢?究其原因,因为风格问题。司马光行文,严谨厚实,条理分明,谋略也高,但与其起几人的风格比起来,就不是很讨人喜欢了。欧阳修就不用说了,得韩愈真传,文章高古;苏轼更不必说,博古通今,博取众长,自成一家;还有苏洵,下笔千万言,气势磅礴;王安石也有一套,尖刻凌厉,读之有豁然之感……这些人,风格鲜明,读之畅快,当然令人喜欢。
沈欢又有点为司马光可惜了,好在他是史派学者,一部《资治通鉴》就令他不朽了。再一想到自己真作起来的文章,后世议论文讲究的就是有理有据,使之能自圆其说,一比较,还真有司马光的几分功力呢。
不过此时沈欢也算是清楚了,司马峰有让他出战“诗文”一项的意思,不由问道:“伯父,这出战人选,可是由你定夺?”
司马峰不明所以,道:“老夫身为院长,是有这个权力,不过往年还是让讲授夫子先自行推荐,通过比较,由老夫来做最后拍板。”
沈欢闻言大是感动,哪里还不明白司马峰有徇私照顾自己的情分在其中,心里有了决定,坚定地说道:“伯父,小侄承蒙你的照顾,却也不能令你难为。说实在的,小侄是想得到这个比才名额,不过却是名正言顺的。不如这样,先在我们分院小比一场,由小侄证明了在诗文这方面的功力后再行选定,伯父,可好?”
“小比一场,你可有把握?”司马峰凝重地问。
沈欢沉声道:“若实力不济,他人不服,还由小侄出战比才会,也徒令伯父威望受损而已,如此小侄不敢为!”
“好,好!”司马峰更是快慰,此子年小有骨气,又体贴人心,有徒若此,还有何求,“就依你之意,待老夫选定时间,通令全院,到时再做这个人选比才。”
其实沈欢没有这般伟大气概的,不然也不会入嵩阳分院觊觎那个相当于保送生的推荐名额了,这次这样大方,除了三五分真的不希望司马峰为难外,更多的是自信——确切地说,是对脑子里不少诗文名篇有着莫大的信心,毕竟能让他记下的,一般都是千古名作。大比之前有个小比,也不过是给他捞取更大名声的提供更多的机会而已,焉知不是他刻意为之?这通忽悠,他还真该窃喜了呢。
把小比确定下来后,司马峰觉得该交代的事也交代完了,之后吩咐几句勤奋苦学之外,就让沈欢出去了。而沈欢,也开始恢复了书院的生活。接下来几天,除了要应对别人的奉承有点苦恼外,还算平静的。不过他此时说什么也不肯作些诗词出来,倒让人以为他已经江郎才尽或者上次只是灵感突来而已。他们不了解看似年轻的沈欢有着多么大的心机。
接下来,周富贵许诺给他的两百贯钱,也由周季交到了沈欢的手中。来到这个时代,沈欢第一次拥有这么一大笔款子,甚是激动,要知道,沈家贫穷,沈母织布,每次也不过换来几十文钱周济家用而已。钱是用来买房子的,沈欢不敢乱用,一心开始寻找合适的房子来。
这方面周季是地头蛇,组成了找房二人组,经过询问周大老板这个老狐狸后,终于在潘楼街的东北角落里找到了一个急待出售的小四合院子。占地不大,七八分而已,设备还算齐全,围了一圈,中是正堂,两边是厢房灶房,中间是个小院子,原主人植了几株花草,居然还颇有雅致。据说,这里的原主人是一个小官,如今回老家了,要把房子卖出去。
沈欢看这里地势还比较好,虽然在角落里,不过出了小弄,即是潘楼大街,径直往东,离皇城也不远了。出售之人见来人颇为意动,就狮子大开口,坐地起价,要钱一百五十贯。沈欢吓了一跳,身上只有两百贯,而且买房之后,还需购置其他物事,怎么说也要三四十贯,若全部花完,在还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在开封,一个五口之家,一年下来,花费总也需要四五十贯才能撑得下来。
好在周季深得老父真传,杀价有方,直接回了一半的价,给钱八十贯。主人当然不肯,周季再上升到九十,之后是一百,还是没有成交,最后一咬牙,给了一百一十贯。主人犹豫了,最后看周季作势要走,只好一口成交。
沈欢见房子还算雅幽,有文人情调,计算了一番,除去买房与家具的钱财,还剩余财可以支撑一年,而他相信一年后自己也能有其他收入了,便也同意买下。立好契约,房子就到手了。之后再与周季买好其他简单器具,这面就算整顿好了。而这时候,沈欢入嵩阳分院一月之期也到了,可以休假三天。
“也该把母亲与小莲儿她们接到开封来了!”沈欢心中充满了期待。
第十二章 深情
听到沈欢要回家接母亲与妹妹,周季二话不说,也嚷着要去,沈欢奇怪,他正色说道:“你我相交,即为朋友,你母即我长辈,你要回去接她过来,我身在开封,路程不遥远,岂有不亲迎的道理!”
沈欢感动无言,只能同意。 //这次身有钱财,加上急于回家,当即二话不说,从开封就叫了辆比较昂贵的马车,清早就出发了,此所谓财大气粗是也。二十多里的路程,有了马车,又在官道,一个时辰不到就赶回了城东厢的沈家屯。此时尽是小道,不能再打车了。
沈欢一跳下车,看着那些树,那些农田,无一不是熟悉的环境,心情也跟着复杂起来,虽不至于像唐代贺老大“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那般夸张,却也有些许的“近乡情怯”,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隔了一个月的时间。再也忍受不了那份苦愁,看着百丈开外的自家,不顾身后的周季,一阵冲锋,往家里赶去。
周季吃了一惊,赶上去喊了几句,沈欢还是没有停下来,不禁释然,也跟着冲上前去,奈何他的身材虽不至于说的大腹便便,可那个浑圆的身子也不是肌肉,跑了十多丈,只能眺望沈欢的身影,只能慢下来,苦笑一声,寻路而去。
沈欢看离家没有十丈远了,终于慢下了步子,还未从愁苦中醒转过来,就听得前面一声呼喊:“大哥,大哥!”抬头一看,原来妹妹小莲儿在院子里玩耍,发现了他的踪迹,不由喊着奔了过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转头向屋子里喊了起来,“娘,娘,大哥回来了,是大哥!”说完才挑开院子篱笆,往沈欢奔来,一边跑还一边喊着,语音有点呜咽。
沈欢大跨步上前,一把抱起小莲儿,天气凉了。她穿着小棉袄,粉嘟嘟可爱极了,眼珠子也红了,紧紧盯着沈欢,抱紧他的脖子,呜咽着叫道:“大哥,你终于回来!”
沈欢感觉眼睛湿润,笑着道:“小莲儿,是大哥回来了,想大哥了没?”
“想!”小莲儿娇声道,“天天想,白天想,晚上也想。人家问娘亲你什么时候回来,她总是说过些日子。昨天晚上莲儿还梦见你了呢!”
沈欢大是感动,不由开玩笑道:“是想大哥还是想大哥的故事?”
小莲儿不依了:“都想,故事也想,大哥也想。大哥,你回来了还走吗?人家不要你走嘛,你留下来好不好?”
“好,以后就在一起了。”沈欢想起搬迁一事来,若顺利搬到开封城,一家人,以后就真的再也不分开了。
“真的?”小莲儿有点怀疑地问,大大的眼眶子上挂着两颗浑圆的泪珠,摇摇欲坠,惹人疼爱极了。
“当然!”沈欢肯定地回答。
“好耶!”小莲儿毕竟年幼,想不了多少事,一心相信,天真可爱之态尽显无疑。
这时候沈欢已经抱着小莲儿进了家门,抬头一看,母亲的身影映入了眼帘,她正倚门而立,满含深情地注视着眼前的儿女,嘴唇有点颤抖,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娘,我回来了!”沈欢来到沈氏跟前,激动不已。
沈氏反应过来,连忙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欢儿,可曾进食了?若是没有,娘这就弄去!”
“娘,不用!”沈欢连忙阻止,“孩儿用过了。”
这时候落后的周季赶了上来,跟着进门,径直到沈氏面前,行了一礼道:“晚辈周季,见过伯母。”
“这是……”沈氏有点慌乱,拿眼看向自己的儿子。
沈欢赶紧解释两人关系,沈氏也是懂礼之人,不能失了礼数,要沈欢请客人进去,拿来杯子,倒了一杯开水才停下来。期间周季不敢托大,一直地说不用不用。反而是小莲儿,一点也不怕生,睁着大大的眼睛,盯着这个大哥的朋友上下左右打量着。
“好可爱的小朋友!”周季给她看得有点莫名其妙,以为自己哪里出了错,一番整顿后没有发现差错,又见她眼珠明亮,水汪汪有如一潭清泉,也生了喜爱之意,开口逗了起来,小莲儿呵呵娇笑。
沈氏斥了一声,要小莲儿不要对客人无礼,之后又感谢周季在开封对她儿子的照顾之情,待客套完备后,才一脸关切地问:“欢儿,是休假了么,在书院可曾过得好?这次打算住几天?”
沈欢还未回答,小莲儿却天真地道:“大哥说与我们在一起,不走了。”
“胡说!”沈氏哭笑不得,“你大哥学业为重,怎能不走了?”
“大哥说的嘛!”小莲儿委屈得紧,“人家就要与大哥在一起嘛!”
沈欢微笑着道:“娘,走是要走的,不过我们一起走。”
“一起走?”沈氏甚是惊讶。
周季适时插口道:“伯母,沈兄弟前几日在城里买了一套院子,这次回来就是接你们母女过去的。”
沈氏更是吃惊了:“买房子?欢儿,你哪来的钱财?莫不是……”
“娘,不是你想的那样!”沈欢知道母亲要说什么,无非是不是做了什么作奸犯科之事,“娘,这位周兄的父亲在开封有一家大酒楼,前些日子孩儿为他们出了些主意,赚了些钱,因此他们算是送了套院子给孩儿。”
“你不要骗为娘!”沈氏依然不信,“开封房子价值几何,娘虽愚昧,却也知道,什么主意能值那么多钱?”
沈欢无奈地拿眼看周季,要他出来解释。周季当然不敢怠慢,连忙笑着道:“伯母,沈兄弟说的一点没有错,他正是为小侄家出了些主意,确实也值那么多钱,这些都是小侄父亲亲自允诺的。沈兄弟一开始不肯接受,还是我们出于互惠的心思,觉得不能让沈兄弟吃亏,才逼着他要的。这不,他一拿到钱,不想着如何花销享乐,就在开封买了套院子,说要接你们过去,好就近照顾。”
“这个……”沈氏这次倒是相信,知道儿子的孝心,甚是宽慰,看儿子的目光愈加慈祥了,再看看小女儿,环顾一下这个破落的屋子,最后才做出决定,“欢儿,你的孝心为娘知道,不过,为娘不打算搬走。”
“娘,这是为什么?”沈欢急了。
沈氏苦笑道:“欢儿,这沈家屯在此也有上百年了,而你这祖屋,也逾八十年。你说,我们若是搬了出去,谁来打理这祖宗传下来的屋子呢,难道任其破败下去?你长大了,自有自己的事业,这留守祖屋的事,还是为娘来做吧。”
“娘……”沈欢回来前也没有十足把握能说服母亲搬迁,想来种种理由,不过“羁鸟恋旧林”的情怀罢了,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住了十多年,说走就走,难免有不舍之情。他却没想到沈氏的理由却是留守祖屋,他后世思维,见惯动辄搬家的场景,却忘了古人“安土重迁”的恋土之情。
周季按了一下沈欢的肩膀,示意他不要着急,指指自己,亲自出马。先是轻咳一声,调整神经,露出一个自认为很有魅力的笑容,之后才说道:“伯母,您为儿子的情操,令小侄感动莫名。可是,你想过没有,沈兄弟为什么要在开封城买房接你们过去呢?没有什么,就因为他的孝心。伯母,你的儿子很孝顺,你应该很清楚吧?”
“当然!”沈氏闻言不无骄傲地道。
“我大哥是全天下最好的人,最孝顺的儿子!”沈欢怀里的小莲儿也高昂着头,奶声奶气地说。
倒是当事人沈欢,有点脸红了,给这三人一说,好像二十四孝里不给他立传还真对不起他似的。其实他觉得没什么,为人子女,孝顺长辈,不过本分而已,若连孝心都没有,与禽兽何异!不过是周季说得太煽情,令人激动而已。
周季又笑道:“既然伯母深知沈兄弟的孝顺,你怎能不成全他这份孝心呢?要知道,沈兄弟京城求学,本应发奋图强废寝忘食,但是一想到乡下的母亲与妹妹,两地分割,你叫他怎么安心读书呢?若不安心,岂不是又误了他的学业么?伯母,请你看在他孝心的份上,以及令他安心求学的考虑上,同意搬迁吧。再说了,此地离京城不过二十多里路,来回半天,以后伯母想念,雇辆车就可以轻松回来。这又有什么呢?”
周季侃侃而言,几句反问,倒是把沈氏说得难住了,人也犹豫起来,不复刚才的坚决。沈欢大喜,甚是佩服周季的口才,这家伙,简直是苏秦张仪复生,不愧是商人出身,他适时地加了一把火:“小莲儿,想不想跟大哥到京城去住?”
“想,莲儿要与大哥在一起!”小莲儿脆声回答,“大哥,娘也一起去吗?人家也不要和娘分开嘛!”
沈欢恨不得亲她几口,这丫头,真是伶俐,一口大哥一口娘亲,叫得人心也软了。
沈氏沉吟片刻才道:“好吧,欢儿,你去问问你四伯的意见,他毕竟是沈家长辈,若他也同意,为娘跟你进京便是,总不能耽误了你的学业!”
“知道了,娘!”沈欢大喜过望,他知道,这此搬迁之事,算是敲定了。把道理与沈节君说清,晓以孝心,以他为人,哪有不同意的道理!
沈节君见到沈欢的时候即在当天中午,一见侄儿,喜上心来。《水调歌头》的名声也传到了他的耳中,开始除了震惊外,就是不信沈欢能写出这么一首不朽词作来,还以为是误传,待好友司马峰也来信延誉后,才信以为真。自家侄儿出了名头,一直对其寄以厚望的他,怎能不高兴!
一见沈欢,沈节君立即紧张地把他拉到跟前问道:“欢儿,那《水调歌头》可真是你填的?”
沈欢一愣:“当然!”
“不是别人代笔的?”
“伯父何出此言?”
“观之不似少年之感慨。”
沈欢闻言放下心来,还以为对方看出什么不对劲了呢,原来只是依文情推测,倒不以为意了,心想除非苏老大能反穿时空,不然这首词只能永远打上沈某的标签了,笑道:“伯父,文词,不过技艺耳,可以无病呻吟,也可以强自说愁,更可以言不由衷。”
沈节君松了一口气:“是你的就好,这样伯父就宽心了,还真怕你是由他人捉刀成就的,如是这样,被人揭穿,你这辈子就算完了!”
沈欢当然感激对方的关怀之情。聊了一阵之后,沈欢也不好一开口就告之要搬家,先说在开封帮一个大商人出了个主意,由他赠送,得了两百贯钱。
沈节君一听又紧张起来,厉色道:“你去做了那个商贾之人?你昏脑子了吗,若成商贾之人,最为人所轻,这辈子科考都不要指望了!”
沈欢连忙解释道:“没有做商贾之人,只是帮他想出了个法子而已。”于是便把那个记帐表与记帐法之事说了出来,至于那个《数学总则》,现在倒没有道出的必要。
沈节君闻言也是怀疑:“这些东西虽然颇为奇特,但总不至于值两百贯钱吧?”
沈欢不打算多解释了,笑道:“伯父,他们是商人,总不至于吃亏的。值不值得,由他们说了算。再说了,小侄无财无势,他们也没有什么好图的!”
沈节君仔细一想,没看出什么不对劲来,也就撇过了,最后还是劝道:“总之你切记,没有功名前,万万不可行商贾之事,不然就永无出头之日了。”
沈欢点头答应,他也知道古代商人地位低下,在没有功名之前,他也不敢给贴上商人的标签。若是有了功名,嘿嘿……官*商*勾*结的事,从古至今,还少得了吗?
说明了钱的来源,终于把搬迁来意给说了出来,一再强调此举是为了尽孝。
沈节君沉默半晌后叹道:“欢儿,你过完年就十六了,再过一两年,也可以及冠,既然人已长大,能拿主意了,这事就按你想的办吧。你家屋子,老夫会让你伯母与你堂弟他们不时过去打扫。你记住,这里是你的根,他日若是有什么不顺,回来就是!”
“多谢伯父!”沈欢觉得今天眼睛湿润了很多次。最后与之商量好今天收拾家里物什,明天一早启程,早日搬迁,也好早日安心。临离沈节君家时,沈欢要给他二十贯钱,感谢他之前资助的深情。沈节君当然不肯收,说他私塾有收入,日子过得了。沈欢没办法,最后减半,留了十贯,沈节君才勉强收下。
确定搬家,赶紧收拾家具之类的东西。沈家清贫,东西倒不多,除了各自的衣物,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外,就剩那个书房里的书了。沈欢对此颇为在意,弄了好几箱,才把那几百上千本书籍给装妥当。之后最大的东西就是沈氏使了十几年的织纫机了,说什么都要带走。沈欢看其破旧,修了好几次,加上不肯让母亲再操累,不同意搬弄。但最后沈氏一脸怀念地说这是她的嫁妆,是沈父下了聘礼后才补办的,意义重大,这才使沈欢同意了。
饶是如此,第二天启程的时候,周季从市集上雇了三辆牛力拉车,装得满满的,才算弄妥了这些。
动身的时候,沈节君一家过来送行。沈节君径自吩咐沈欢要照顾好母亲与妹妹,另外读书不要落下,他日进士及第,光耀门楣。这次回程,周季与车夫乘一辆牛车,而沈欢三人则坐一辆,同衣服一车。
车刚动,沈氏一直拉起窗帘,恋恋不舍地看着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沈欢只能在一旁劝着,直到出了好几里路,才安定下来。坐了半天,小莲儿才从压着的行李包下搬出一袋东西来,放到沈欢面前,脆声道:“大哥,给你!”
沈欢定睛一看,与沈氏都是吃了一惊,发现却是串串铜钱,仔细一数,足有十贯之多,正是他留给沈节君的那十贯钱,问小莲儿的声音大了许多:“小莲儿,这东西你哪来的,说!”
小莲儿被吓了一跳,嘴巴一撇,委屈地道:“是四伯给的,人家不要,他说我不乖,硬塞给人家后还吩咐说离家远了才能给你!大哥,人家不是诚心要的。那,这是四伯给你的信。”
沈欢从小莲儿手中接过信,急忙展开,信中还是大量交代他孝心侍奉母亲与照顾小妹之言,最后才说及这十贯钱:“欢儿,京城物资丰富,价格高贵,此钱你留为备用,他日有急,也不至于囊中羞涩。吾为私塾老师,自有收入,虽不富却也足以家用矣。小心保重,勿念。”
沈欢拿着信纸,整个人都颤抖起来,想哭又哭不出来,只喃喃地说道:“四伯……”
第十三章 拜访
把母亲与妹妹接到开封之后,沈欢终于把那悬着的心儿放了下去。/ /对于眼前的一切,还算满意,除了收入尚没有着落需节俭过日外,其他都还正常。把她们安顿好后,沈欢也有了时间与精力来打理这个新居。
东厢房给了沈氏与小莲儿,对于这些明亮且阔大的房屋,她们也很是满意;至于东厢,则是沈欢的卧房;另外正堂,则是客厅,以后有谁来访,直接引入这里便是,再进就是书房了,有两进,颇为宽大,之前带来的书籍,只够摆放一角而已。
对于这个新居,沈欢很是重视,也花了很多精力,特别是书房,他文人情怀,最爱种竹,这里足够宽敞,不肯放过,便托了周季移植了一窝新竹过来,种在书房窗外,瓦屋纸窗之下,有竹影婆娑,风和日丽,却也是一种难得的享乐;若是下雨,卧听雨打竹林,飒飒风响,若心情平静,更是一种难得的境界。
沈欢真是满意极了,前世虽也想拥有一片静谧的小天地,奈何生活所累,日夜操劳,大学毕业之后就难有静下心来读书的乐趣了。今世日子简单,只有一心读书考取功名的单调而已。另外,沈欢发觉书房里有些字幅倒也是一件很雅致的趣事,便把后世那些有关读书的楹联回忆了一遍,有选择地书写,挂在书房显眼之处。
每天一早起来,与小莲儿继续打着他们的太极,之后到嵩阳书院,下学后回来与母女两人玩乐,日子倒也过得其乐融融。如此一晃就是一个月,转眼间,他们搬迁开封也有了一月之久。时季也转到了九月底,序属三秋,开封的深秋更凉了许多。而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添多了一层。
一月假期又到了,沈欢本打算趁着这些时日与母亲妹妹好好游玩一番开封。却不知在解学的第一天早上就迎来了客人。客人是由周季引领过来的,大老远就喊了起来,怎能不惊动沈欢。他出去迎接,一看之下,竟是多日不见的王旁与王旋兄妹,不禁心里一愣,这些时日,有搬迁之累与新居之陌,加上每日苦学,倒也没有时间去与一些文人朋友聚会了。
“原来是王兄!”沈欢大有“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情怀,哈哈大笑,迎了上去,“两位大驾光临,真是使蓬荜生辉!来,请里面坐!”
王旁依然向先前一样彬彬有礼,客套着客气,没有失了礼数,倒是那个小妞王旋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了,怒瞪着他;沈欢又郁闷了,貌似一月没见,没有得罪她的道理呀!
几人在正堂坐下后,周季就发话了:“沈兄弟,你这个月都没有参加我们的聚会,倒与这些朋友生疏许多了,昨晚王兄问起你的行踪,得我告之,这不,今日就要来拜访呢!”
王旁微笑着道:“如今沈兄声名大振,又静学一月,想来又有所获吧?小弟对于沈兄诗词上的造诣,那是万分佩服的,有闲还请沈兄多多赐教,若有新作出来,还给先睹为快。”
“诗词小道尔,不能为终日沉湎。”沈欢微笑着道,“近日苦累,也没有什么新作问世,倒是令王兄失望了。”他当然也想做个诗词批发者,把那些名扬千古的诗词都一口气弄出来获取名声,但他又怕以后“江郎才尽”,他除了记忆力有点好能记住些经文外,对于诗词,作出来的就有点贻笑大方了,若是一早用尽记忆里的诗词,到了不得不做的时候,岂不是令人怀疑?所以,他觉得还是藏拙的好,时不时应景回忆一两首名篇即是,细水长流才是硬道理。
“哦!”王氏兄妹闻言都有点失望,看来他们此行倒是对这些诗词抱着偌大希望而来的。确实也是,一首《水调歌头》,在这个文治盛行的时代,更能够令这些文人吃惊吧。
周季这个大喇叭又插口了:“王兄弟,倒也不必失望,虽然没见着新诗词,但是你若到沈兄弟书屋一观,想必也有所获,直叹不虚此行的了。”
“哦?果真如此?”王旁眼睛发出令人诧异的亮光,扭头问着沈欢。
沈欢有点哭笑不得地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