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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仕途-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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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晚膳的时候沈氏母子都没有多说什么,只专心调戏碗里的面食而已。连本来可爱天真的小莲儿,也意识到那股肃穆的气氛,也没了平时的欢快。

    到了晚上,沈欢更是辗转难眠,翻来覆去没有入睡。虽然说嵩阳分院一个月有三天休假之期,足够他回来团聚,不过毕竟是两年来三人初次分开那么长久,一时适应不过来,心里堵闷而已。

    而对于即将走进这个特殊的时代潮流,他既有兴奋,又有对未来的恐惧,更有对离家出外的不舍,心儿七上八下,不得安宁。说实在的,沈欢对于仕途没有多大野心,要不然前世也不会甘于回到中学做个小教书匠;今世如果不是别人冀望太多责任重大,加上有改变生活质量的愿望在作祟,也许不会一心走上考取功名之路。其实若要生活过得好点而已,凭着他后世的意识鬼点子,经商是个不错的选择,可偏偏生在这个“士农工商”的封建社会,若没有功名,成为一个商客贩徒,这辈子也算完了,有钱不假,却成为社会阶层里最低下的一类,还要连累家人也给人看不起。

    再说了,宋仁宗的死,不单单是一个好皇帝没有了而已,还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而另外一个时代就到来。确切地说,这个时代不同于宋前期政治比较清明的气氛,它开启了北宋黑暗时代的到来!想想即将上台的王安石,他的新党与旧党,政治场上阴谋诡计层出不穷,无情厮杀,把好好的大宋江山给闹得鸡飞狗跳,后来的继承者更是投机取巧,穷奢极欲,手段卑劣,把偌大的宋朝江山给败坏,以至于最后亡国。

    一想到这里,沈欢就不寒而栗,如今已是嘉祐八年,明年就是治平一年,而刚刚登基不久的宋英宗,又是个短命鬼,“治平”年号只用了四年就一命呜呼追寻他的祖宗去了;之后上来一个堪称中国古代最坚定的改革派皇帝,也就是他,标志着北宋朝廷另一个时代的到来。

    而对于这个时代大流,他又能做点什么呢?想到五十年后金人攻破开封城,践踏中华大地,大宋也只能保住半壁江山,苟延残喘。接着,就是蒙古铁蹄放马中原,把好好的中华文明圈养成放牧之国,让中华文明从此断层,错过了人类文明进程里的大改革时期,最后沦为任由外国欺负的邦国!

    “崖山之后无中国”!南宋之后,这片中华大地,无论经济、文化、政治,都发生了变质,再也不是“中国”方式的文明了!而这些,都将由这个时代发生转折!

    想到五十年后,自己命大的话可能还侥幸存活于世,这样说来岂不是要做亡国之奴?或者自己的子孙成为“窝囊宋”的陪葬品?不!沈欢出离了愤怒!他要尽自己所能去引导改变这一切。

    那么,该怎么做呢?

    沈欢给自己设计了道路:他文人性格,性好简约,而且又达不到动辄伤人性命的政治性格,如此说来,实在不是主事人的合格人选。他也清楚,以他的性格与能力,若真要站出来主导一切,稍嫌魄力不足,关键时候可能畏手畏足,反而碍事;那么,以他领先这个时代上千年的学识,站在主事人背后做个出谋划策之人还是能胜任的,简直天生就是一个狗头军师的人选了!

    道路确定了:就做那个成功者背后之人吧!现代人不也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肯定有着一个伟大的女人”,那么,这个时代,成功政治家的背后是不是也该有个伟大的军师呢?

    确定了道路,问题又来了:他该选哪个人来站队呢?这个“成功者”到底是谁?

    无疑,大宋朝今后二十年都是王安石与司马光的天下。前者领导的新党一直活跃到北宋灭亡,而后者领导的旧党也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一直成为左右北宋政局的团体!说白了,两人都不是省油的灯。他该挺王安石还是司马光呢?沈欢有点为难了,他不是一个冲动的人,这个人选可事关他一生的命运,马虎不得!

    看来仓促间是做不出决定了,那就等见过这两个人之后再拿主意吧,毕竟这个王安石连第一次辞职都还没开始呢,而此时的他与司马光也还是知交好友!时间还不紧,可以慢慢观察,俗话说“货比三家”,良禽择木而栖,眼见为实,后世的史书资料此时实在不足以判断这两个人的优劣。再说了,眼前最紧要的还是科举考试,未能高中取士,估计你就是想去抱大腿人家也不屑吧……自己就要进入开封城了,到时趁机与之一会,再做决定……

    遐思了半夜,沈欢迷迷糊糊睡下了。

    翌日一大早也醒了过来,骨碌爬起,沈欢梳洗一遍之后,发现母亲也早已起来,在灶房燃起了炊烟,离别在即,离愁也染上了心头。

    沈欢来到院子里,开始打起了他擅长的“陈氏太极拳”。他以前最爱看武侠小说,总想练就一番武功成就“大侠梦”,此拳是他大学时加入武术协会练成的,足足花了三年的功夫,才把它练得顺畅圆润。

    他刚到这个时代时身体虚弱得紧,便每天早上起来打上一趟太极拳,两年下来,身子骨算是好了很多。最近小莲儿也迷上了这套慢腾腾的拳术,觉得甚有意思,便央求沈欢教她打上几拳。此女极其有心,却因年纪小,打起拳来有模无样,滑稽可笑,却乐此不疲。

    今日也不例外,早早爬起,等待在一旁,哥哥一在院子里耍拳了,她也跟着“呵喝”叫上几声,配上自己特有的步伐,甚是逗趣。

    待沈欢打完拳,小莲儿粉嫩的脸蛋红通通的,像熟透了的苹果,让人忍不住要咬上一口。瞪着大大的眼珠,一眨一眨地盯着沈欢在看。

    沈欢心疼地把她抱起来,捏捏她可爱的鼻子,道:“小莲儿,哥哥打的拳好不好看呀?”

    小莲儿声音清脆,还有点奶声奶气:“好看!大哥,你每天都陪莲儿练拳好不好?”

    “每天?”沈欢心头有点苦笑,看来小孩子也不容小觑,极其敏感的她也知道自己的大哥即将离开家门了,看着一脸希冀的妹妹,沈欢只能安慰,“小莲儿,等大哥有空就陪你玩好不好?还可以讲好听的故事哦!”

    “我不要,我不要嘛,我要大哥每天都陪莲儿!”小莲儿扭着娇小的身体,不依不挠,娇嫩的声音里都有了点哭腔,“大哥,你是不是要走了?不要莲儿和娘亲了?”

    沈欢只觉得鼻头酸楚,强忍住后才道:“哪里的话,大哥怎么会不要莲儿了呢?大哥只是出去办点事,会回来的,到时再给小莲儿讲好多好多的故事,好不好?”

    小莲儿还是不依,挣扎着下去,甫一离地,即奔向一边,哭喊着道:“娘,我不要大哥走嘛!”

    沈欢心头一震,抬头一看,沈氏却不知何时已站在了灶房门口,静静地看着他们兄妹俩,一脸的不舍与担忧。

    “娘……”沈欢只能深情地喊了一声。

    沈氏点点头道:“欢儿,今天就好好陪我们母女俩说说话吧,娘今天也不去织布了!”

    “知道了,娘!”

    纵是再怎么依依不舍,时间无情,还是瞬间逝去。一天的时间说长也不长,沈欢一整天都陪在母亲与妹妹身边,听母亲关切的吩咐与妹妹不依的眷恋,之后是夜晚来了,休息睡觉,一天就过去了。

    再到第二天起来,准备一番,告别了母亲与妹妹,沈节君就过来催人上路了……

 第三章 院长

    沈欢是在中午时分抵达开封城的。此时日已高挂,阳光普照,亮丽明媚,虽还有几分暑热之气,却也抵不过沈欢心中的激动之情。

    一早便与沈节君出发,走了几里路,沈节君年纪大了,身子骨老大不如从前,有点吃不消。沈欢建议花钱雇车,沈节君同意,这里已是开封城东厢,市集颇多,人流汹涌,也就应运而生了人力运输车辆,两人需要坐车,花了十多文钱,不难雇了一架牛力拉车。

    上了车就方便多了,沈欢来到这个时代两年,此次尚属第一次出远门,一路好奇,左顾右盼,只觉美不胜收。待渐渐近了开封城,更是觉得不虚此行,商贩走徒来往在开封之内外,络绎不绝,川流不息。还有旁边的大河,繁盛忙碌,大船小舟穿梭其间,百舸争流,好一派盛世繁荣之景象!

    车子一路前行,待过了朱家桥瓦子,开封城已然在望,望春门也就在眼前了。这时沈欢不愿待在车上错过美景了,与沈节君商议一番,同意下车走路。

    果然不愧此世的天下第一大城!城墙高达三丈,厚一丈多,全由红黄之色的大砖砌成,巍峨壮丽,真可谓固若金汤!一想到“固若金汤”一词,沈欢突然摇了摇头,苦笑不已,想必现在世人也是这样看的吧,以为凭此城墙防守之下不逊十万精兵。奈何恰恰在一甲子之后,正是由金国的十万精兵攻破此城,把两代皇帝都给俘虏了过去!

    摆脱了这个还算遥远的遐思,沈欢与沈节君一道通过了望春门,来到了潘楼街的地盘。城内景象,饶是沈欢见惯了后世几百万上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还是吃了一惊。开封城号称“富丽甲天下”,真无愧矣!

    城内人流不息,来往频繁,有一身奢华的商人,有威严肃穆的达官贵人,也有青衣清贫的文人士子,还有一身朴素挑着胆子的农夫,各个阶层应有尽有,可谓三教九流齐聚于此。他们各自忙碌着,商人叫卖经商,官人行路匆匆,文人手捧经书摇头晃脑,农夫也忙着交易。还有旁边鳞次栉比各类商号大楼,更是让人观之眼花缭乱。

    沈欢目瞪口呆了,继而醒悟过来,口角含笑,果然不愧承平百年的大宋首都,没有让人失望呀!

    “欢儿,怎么样,长见识了吧?”沈节君没有催促侄子快点上路,含笑捋须看着他发呆的模样,微微摇了摇头,想到自己初到开封的模样,更是了解沈欢的心境,想当初,他的表情比如今的侄子好不到哪里去!

    沈欢点头道:“出乎侄儿的意料!”本来在后世史书上看到描绘的宋代都市文字,以为应该要比那时的大都市差上几分,如今看来,倒也相差无几,盖后世都市占地颇广,楼房也高,人在其中,视线受阻,总少了几分味道。现在看砖墙木楼,巍峨有生气,姿态逼人,与人流处在一起,感受自是不同。这可比后世观看《清明上河图》还要热闹几分呀!

    沈节君点头道:“欢儿,走吧,反正你以后在这里学习,看的时间还很多。嵩阳分院就在任店街那边,近得很,先到地点再说。”

    沈欢点头称是,跟着沈节君继续前行。其实他现今的心绪已经甚是激烈了,根本平静不下来,见到了开封城里的繁荣与奢华,再对比家里的窘状,他心里难受异常,更是坚定了要在这里出人头地的心思,他需要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好让在家受苦的娘亲与小妹跟着过上好日子!

    他暗暗下了决心,沈节君口中的贡试资格,一定要争取到手,这是发达的捷径。能不能翻身做主人,就看能不能得到它了。这是今后的努力方向,直到结果出来为止。想到这里,他对那即将见面的夫子更是期待了!

    两人一盏茶的工夫后真的就站在了嵩阳分院的门口。它坐落在任店街的尾头,占地不过十亩大,周围除了达官贵人奢华住处外,还有不少商号围绕。

    分院门口宽一丈,两扇朱漆古朴的木门也尽显了威严与尊严,还有上面的书院牌匾,四个大字遒劲有力,方正楷字,自然庄严有生气,有龙腾虎跃之势。

    “好字,好字!”沈欢赞叹不已。

    沈节君接口道:“当然,比你那手王体小楷可要漂亮多了。不是伯父说你,欢儿,你真的要在字上面多花点力气了,须知字如其人,如果字太丑,文采再精彩,也是美中不足。你的字虽然端正,有了点王楷的门道,不过太过惫懒,像没睡醒的人,让人一看连劲都提不起来!”

    沈欢撇撇嘴,想以“字体飘逸”来形容自己的字加以反驳,什么人嘛,不懂欣赏就不懂欣赏,本才子写起字来毫无拘束,飘逸有风,怎能说什么惫懒呢?再说了,有种你们和我比硬笔字呀,要不是自己前世喜欢书法,笔耕了十数年,再上这两年下了苦工夫,不然的话毛笔字写起来估计与你们刚启蒙的小孩有得一拼吧?

    不过……“我的字真有那么差吗?”沈欢偷偷笑了,他还隐藏着一个撒手锏呢,只待合适时机展露出来,一鸣惊人!

    “欢儿!”沈节君倏地用严肃的语气告诫起来,“伯父与你说的朋友就是这里的院长,姓司马,尊讳一个峰字,是昔年伯父的同窗好友,博学多才,更精《论语》,你等一下见着了他,可得尊敬点,不要失了礼数!”

    沈欢正色道:“伯父放心,侄儿不敢让你老人家丢了脸面!”

    沈节君点头道:“欢儿你也不是卤莽之辈,本来也不用罗嗦废话,不过这次机会难得,万不可让这位院长看轻了你!”

    沈欢心里一阵感动,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想来也是沈节君拉下脸面,多次与朋友诉说才换来的吧?这位老人,为了沈氏一家,付出甚多,须用此生来报答了!

    沈节君显然与这里很熟,刚进门就有门童与之打招呼,待探知院长司马峰所在何处,才带着沈欢穿厢越房,直奔后院而去。嵩阳分院颇大,不过也只有几排厢房而已,想来学员住宿之地与讲课之所都包含在内了。其他就是花草树木植种了不少,参天大树拔地而起,遮天蔽日,为这书院带来了几分清凉之气。时已金秋,唯一开着的花卉就是就菊花,金黄朵大铺满了一地,簇拥亭立,观之令人心旷神怡。这是道地的菊花呀,比后世那些五颜六色的杂种可要纯粹得多了!

    后院有一个拱型的半圆之门分阁着,由东而入,西边入眼的是一排雅致的厢房,是给教授经义的夫子居住之用。北边是一片草地,虽已入秋,草已枯了大半,不过还有着一半绿意,接着就是几丛高大挺立的白杨,白皮光滑,直入云霄,细叶琐碎,无风自动,簌簌作响。南边是一个半亩方塘,水绿有浮萍,一角还长着青荷,却不复亭立之姿,枯黄了大半的叶子浮在水面上,令人惋惜。

    北边茂密的白杨之下有一块方型石桌,旁有四个石椅,其中有一人正在煮茶纳凉。此人一袭灰白长袍,文人夫子打扮,面目清奇,与沈节君年纪相许,已知天命;长须垂胸,须子与头发都花白了大半,像沾着了几片飘雪,凛然有生气。他端坐在石凳上,一手执书,一手端茶,嘴上喃喃有语,时不时呷一口茶水,好不恰意!

    “君礼兄,别来无恙呀!”沈节君赶忙向那人打着招呼走去。

    那人闻言一惊,放下手中的物什,看了过来,之后站起来,拱手作揖,道:“原来是思进兄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失敬失敬,快请坐!”

    “思进”是沈节君的表字,此人如此称呼,算是尊称。沈节君连忙摇头说不敢,坐下寒暄一阵把沈欢招呼过去,与那人道:“君礼兄,这是我家侄儿沈欢,今日特意带上拜访。欢儿,过来,这就是我与你说的司马院长,快行礼!”

    沈欢赶忙作了个长揖:“见过夫子!”

    司马峰摆摆手笑道:“你不称我院长,反叫夫子,可见心思玲珑,哈哈!”

    沈欢默然,他确实也存了不小的心思,“院长”是职称,身份高人一等,“夫子”是对教书人士的统称,呼之有敬意。本来沈节君与他说明来意时他还有点不以为意,待见过开封繁华之景象,心已是不能平静,只愿能在此获得一席之地,好早日供养母亲。可人家司马峰虽说与沈节君相熟,却也没有收下你的义务,心里不禁有点担心,现在先以“夫子”称之,算是对他所从事工作的敬重,也有落下口实的动机,把“夫子”真正落实下去!

    司马峰转头对沈节君道:“思进兄,这就是你对小弟说的沈家麒麟儿?”

    沈欢闻言吃了一惊,愣愣地看着沈节君,盖因“麒麟儿”一般是对有出息的年轻男子的赞语,没想到沈节君竟然把这荣幸丢到他头上,真是与有荣焉。

    沈节君呵呵笑道:“唯愿君礼兄能让他在座下聆听些须教诲。”

    司马峰沉吟片刻,才叹道:“既然思进兄开口,小弟只有从命,待会小弟就叫人安排贤侄住下,从明日起就在书院听课吧!”

    沈节君感激地道:“多谢君礼兄宽厚。欢儿,还不谢过夫子!”

    沈欢赶紧作揖道谢,末了疑惑地道:“夫子尊字君礼,不知与谏院大夫司马大人怎么称呼?”他口中的司马大人就是著名于后世的司马光,此人鼎鼎大名,对于后世而来的沈欢来说,总是有着一股仰慕敬意。司马光字“君实”,与司马峰表字只是一字之差,因此他不由得开口问了起来。

    司马峰捋了捋须子,笑道:“同族兄弟,老夫年长,虽为兄,与君实却多有不及呀!”

    沈欢吃了一惊道:“原来夫子也是司马家贤人子弟,刚才学生真是失礼了!”

    司马峰闻言不禁黯然,苦笑不已:“老夫如今不过一教书匠,何来贤人之说!比之君实族弟,却是差得远了!惭愧惭愧!”

    对于对方的不如意,沈欢算是理解的,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谁不想功名入仕,做翰林进宰辅,光耀门楣,荣及子孙。可读书人多如牛毛,才学之士更是不缺,因为各种原因,屡试不第者比比皆是,不如意之人数不胜数。而司马光幼有才名,更是年少取士,如今才过不惑之年,已为四品谏院大夫,要知作为副宰相的参知政事也不过二品而已呀!难怪司马峰要惭愧黯然了。

    沈欢又安慰道:“夫子又何必落索。师者,传业授道解惑也。夫子如今统管偌大书院,教书育人,为我大宋培养社稷栋梁,使之人才辈出,不也是有利于世的功业么!比之朝廷分忧之臣,不过是分工不同罢了,若说起来,也是可敬的!”

    司马峰哈哈笑道:“思进兄,你这侄子,也是个妙人呀!”

    “呃……”沈欢恨不得额头布满黑线以作抗议,什么叫妙人,貌似这个称谓有点变态呀。虽然说刚才一大通话有拍马屁的嫌疑,总也不能这样寒碜人家!毕竟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嘛!

    沈节君指责侄子几句,转而对司马峰道:“君礼兄,那欢儿的学业就交给你了,还请多多照顾!我们沈家的希望,都在他身上了!”

    “这个小弟晓得!”司马峰点头说道,“思进兄也给了贤侄的不少功课作业于小弟,除了字体稍嫌功力不够外,其他颇为可观,特别是所发之论,严谨有序,层次分明,道理也明晓,是个可造之材!”

    沈欢再次脸红了,今天已经连接两次有人打击他的字体了,恨不得大呼要与他们比硬笔字……不过貌似现在也没有钢笔圆珠笔之类的工具,就是铅笔,也还不知道在哪个家伙的脑袋里沉睡着——哦,这个主意不错,等有时间,把这些东西发明出来,怎么也能博个青史留名吧!

    至于司马峰所说为文,两年时间,加上以前的底子,倒也学会了作文文法。除了达不到汪洋恣肆下笔万言的地步,其他还是颇为顺畅的,特别是所做议论,毕竟后世也学了十几年的应试作文,知道论点、论据、论证这三个议论文的要点,若说条理方面,在这个时代,也是颇为可观的。

    司马峰看着沈欢说道:“这个书院比登封的嵩阳书院要小得多,规模不及,只有区区八十多个学子而已。分为两班,一甲一乙。以年龄与学识划分,甲班一般年已十六以上,学识上也有十年之功;乙班多为十六以下学子,学不过十年居多。贤侄今年十五?那么……”

    沈欢一听有甲乙班之分,这不就是后世重点班与普通班的前身么,自己不过十五岁,可能要去什么乙班,这不是与自己的希望相背驰么,赶忙说道:“夫子,学生是正月生的,再过几个月就十六岁了,还请夫子划入甲班,好早日参加科举!”

    “哦?”司马峰似笑非笑,“你希望早日科举?”

    “是的。学生家里贫寒,家母操劳一生,学生希望能早登龙门,好供养母亲,还望夫子成全!”

    司马峰叹道:“百善孝为先,你有此心,也是为人子女之道。可是,学业一事,不能好高务远,须脚踏实地方好!”

    沈节君也劝道:“欢儿,你该进哪班,君礼兄自有主张,不可勉强。”

    “这个……”沈欢也是为难,他是看中了那个贡试推荐资格才来的,若进了什么乙班,岂不是黯然无声,以什么来吸引别人注意,拿什么来获取名声,凭什么取得那个名额呢?毕竟甲班还有数十位才士学子呀,要给也是先考虑他们吧!

    司马峰叹道:“好吧,既然你坚持,那老夫就考究你一番,看是否有实力进那甲班。”

    “夫子请问。”

    司马峰道:“听你伯父言,你在读《论语》?”

    “回夫子,学生读《论语》已十年了。”

    “何如?”

    沈欢顿了片刻,看向一旁的沈节君,见他一脸含笑,却是不言语,想来也是想看一下侄子的学识如何。沈欢为难了,他前世也就通读了《论语》而已,如今花了两年钻研,虽然有所得,但若说精通,却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沈欢酝酿了一下语言才道:“熟读,粗晓义理,只能说略通而已。”

    司马峰哈哈笑道:“熟读?我大宋学子,又有几个不熟诵《论语》,又有几个不是粗晓义理的?”

    沈欢挠了挠头,这话说得不夸张,大宋朝廷以文治国,尊崇儒家,《论语》除了是儒家圣人的经典外,重要地位的由来还与它在本朝的一段佳话有关。

    沈欢清楚地记得宋朝典籍《鹤林玉露》卷七里就说道:“宋初宰相赵普,人言所读仅只《论语》而已。太宗因此问他。他说:‘臣平生所知,诚不出此,昔以其半辅太祖定天下,今欲以其半辅陛下致太平。’”又有元人高文秀的《遇上皇》说:“每决大事,启文观书,乃《论语》也。”

    这也是后人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由来。赵谱是谁?那是大宋的开国宰相!他以半部《论语》平天下,又以半部治天下!此事一出,天下对功名抱着心思的士子,怎么可能不钻研《论语》呢?上百年过去了,而宋朝的文治更是发达,这书的尊崇地位也就可想而知了。

    沈欢又为难了,可司马峰的考究好像还没有完呢!

 第四章 新论

    司马峰脸色平静地对沈欢说道:“某五岁始读论语,今已有五十年矣,然圣人之言,博大精深,钻之弥深,诚惶诚恐,尚不敢说一‘通’字,孔子又有言: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小儿今不过十五,焉敢说粗通了?”

    沈欢大吃一惊,眼珠子都要瞪了出来:大师呀,真是名副其实的大师,竟然能在论语上花了五十年的工夫,这可比后世那些半桶水得了皮毛就称某某某国学大师的人要货真价实得多了!佩服,景仰,高山仰止呀!既而又惭愧起来,自己这点货色,与眼前这位一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学生受教了!”沈欢行了一礼。

    司马峰颔首不已:“那你是否还要进那个甲班呀?”

    “这个……”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沈欢又不知道谦让了。

    司马峰叹道:“既然还不死心,那老夫问你,‘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何解?”

    “啊?”沈欢愣了愣,这是《论语》里第一开篇的话,最简单不过,这位老夫子竟然拿来考究自己,是不是有啥陷阱呀?抬头看看司马峰,只见他一脸笑意,探不出什么歹图来。

    沈欢小心翼翼地道:“朋者,志同道合也。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而来,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吗?夫子,可对?”

    司马峰先是点头,接着摇头:“中规中矩,还未得圣人之旨。”

    “难道还有别的解释不成?”沈欢疑惑不已,他的解释是普遍之译法,通行天下的何晏的《论语集释》也是这样教导大家的,如果却让人反对,怎能不郁闷。就是一旁的沈节君,也是一脸不解地看着司马峰,还有着思考的神色。

    司马峰笑道:“难道只有志同道合才能当作快乐的朋友?远的不说,就说朝堂之上,政见不同者比比皆是,但对方都不是小人,难道他们来了,该扫帚相对,或者给他们闭门羹吃?”

    沈欢闻言一愣,觉得也有道理,如果双方本来是朋友还好说,可以以自己的那个解释去应和,但如果关系颇浅,又不是志同道合,该怎么办呢?

    实在是想不出来,沈欢只好再向司马峰行了一礼,道:“学生不知,请夫子指教。”

    司马峰不答反问:“圣人之道为何?”

    沈欢只能再次小心地答道:“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是曾子在《论语·里仁》篇里概括孔子总体思想的话,是取得孔圣人同意的,说这是他“吾道一以贯之”。

    “不错!”司马峰点头道,“正是忠恕而已。为事忠,待人恕,正是圣人之道呀!明白这点,就不难解释那个‘朋’字了:难道不是志同道合之人,就不能宽待他了,就不该高兴了?因此圣人又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此理!”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竟然还有这种解释!先不说一个人能不能做到这般无私,单是这份高尚的思想,即令人佩服了!沈欢真的无话可说了,人家浸淫圣人之道数十年,自己才几年的功夫,若求思想之深度,简直是天方夜谭!

    “妙,妙!”一旁的沈节君倏地拍掌大笑,“实在是太妙了!君礼兄,小弟今日得闻如此圣人之道,真是不虚此行。没想到君礼兄治论语已到这个境界,真是可喜可贺!欢儿,今后老实点,跟着夫子好好学习这个圣人之学,对你今后会大有裨益!”

    司马峰笑道:“思进兄太过客气了!”

    倒是沈欢,有点哭笑不得的意思,本来以为能应付过关混进甲班,如今看来,希望越来越渺茫了,连一个老头子都对付不了,实在是有辱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呀!别人穿越那可都是仗着后世学识把古人欺负得抬不起头的!自己堂堂大学毕业生,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熟读诗书,难道今天要铩羽不成?

    眼珠一翻,沈欢计上心来,恭敬地向司马峰问道:“夫子,司马太史公说孔门有七十二贤人,夫子可从论语里看出这七十二人中有几个少年人,几个成年人?”

    司马峰郁闷了:“这个书里未曾说过。”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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