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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特工-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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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他们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这一切令他们作呕,无法忍受。还有一部分革命者比较爱慕虚荣,他们想表现得更加高贵,脑子里有很多邪恶的想法,因此他们往往和诗人、骗子、预言家和纵火犯走得很近。
维罗克想了足有一分钟。不过,他还是没有想明白。也许是因为他能力不够吧。无论如何,他现在的时间非常紧张。一想到弗拉基米尔,他就觉得必须抓紧时间行动。维罗克现在也算是和弗啦基米尔相识了。通过对弗拉基米尔的观察,他能够准确地判断弗拉基米尔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危险”。维罗克突然很嫉妒他的那群朋友:他们倒好,不认识弗拉基米尔,想怎么懶散就怎么懒散,还有女人可以依靠,而自己反而要照顿一个女人。
想到自己的老婆,维罗克突然意识到已经是上床睡觉的时间了。那现在就去睡吧,还犹豫什么呢?他叹了一口气。对维罗克这样年龄和性情的人来说,睡觉应该是一种享受。可他今天没有这种感觉,因为他害怕失眠,总觉得失眠会故意和自己作对。他抬手关上了头上的煤气灯。
维罗克打开客厅通向商店的门,一束光照进商店里。他想査看一下今天挣了多少钱。钱柜里只有几枚硬币。虽然商店已经开了一段时间,但他从未想过钱柜里的钱币到底有什么意义。今天晚上,他第一次考虑了一下生意状况。结论是生意不好。其实,他本来也没有打算投入太多的精力。他之所以选择开这种商店是因为他觉得做这种生意赚钱快,而且警察一般都会比较注意这种商店。维罗克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反而和一群没头脑的警察混得挺熟。这让他密探的身份更加安全,也更有利于他快速获取信息,采取行动。不过,现在看起来,以这种商店的收入作为谋生手段显然是不够的。
维罗克把钱箱子从抽屉里抽山来,转身离开商店。这时,他看到史蒂夫还待在楼下。
他这时候在楼下做什么呢?维罗克想着,他这古怀的行为是怎么回事?维罗克疑惑地看着史蒂夫,不过他没有上前询问。维罗克平时很少和史蒂夫交流,除了早晨随便打个招呼,早饭后聊几句,让史蒂夫帮他拿鞋。其实,维罗克也从未明确要求或命令史蒂夫给他拿鞋,只是每一次要穿鞋的时候,史蒂夫都能领会维罗克的意思,所以说这可能还算不上是交流。维罗克惊异地发现,自己并不知道该和史蒂夫说些什么。维罗克站在客厅里,静静地看着厨房里的史蒂夫。他不知道自己说的话会引来史蒂夫的反应。他突然意识到,他不仅要照顾妻子,还要照顾妻子的弟弟。他之前从未考虑过这一点,仿佛之前从未意识到史蒂夫的存在一样。
事实上,维罗克不知道该怎样和史蒂夫沟通。他看着史蒂夫在厨房里边用手比划边自言自语。史蒂夫围着厨房的桌子走来走去,就像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一样。如果问他怎么还没睡啊,显然没什么意义。维罗克决定不再想史蒂夫的奇怪举止,他抱着钱箱,拖着疲倦的步子,走过客厅。维罗克上楼时觉得十分困乏,与其说是身体累,不如说是精神累。他希望自己没有生什么病才好。他停下脚步,整理一下思绪。可刚刚清晰的思绪又被一阵阵鼾声打断了。鼾声是从他岳母房间里传出来的。是啊,他还有个岳母要照,顾。维罗克一边想着一边走进了卧室。
温妮已经睡着了,床头柜上的灯还亮着。灯罩让反射出来的灯光柔和了许多,灯光洒在白白的枕头上。维罗克在温妮耳边轻轻地喊了她几遍。温妮睁开眼,看见维罗克站在床边。
“温妮!温妮!”
一开始,温妮并没有马上起身,仍然安静地躺着。她看到维罗克怀里抱着的钱箱。维罗克告诉她史蒂夫还在楼下逛來逛去。温妮一下子坐了起来。她穿着一件素净的棉布睡衣,连脖颈和手腕都裹得严严实实。她一边用脚在地板上来回探索着找拖鞋,一边抬头看着自己的丈夫。
“我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了,”维罗克抱怨道,“让他一个人在下面点灯熬油地乱晃又不行。”
温妮什么也没说,穿上拖鞋就快速走出了卧室,随手关上了卧室的门。
维罗克把钱箱放在桌上,开始换睡衣。他脱下大衣,随手热到了远处的椅子上,接下来是上衣和马甲。他没有穿鞋,只穿着抹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从温妮衣柜的穿衣镜里可以看到,维罗克的身影晃来晃去,从房间这一头走到另一头,来来回回,双手还不停地搓着脖颈。一会儿,他脱下来背带,然后用力地拉开百叶窗,额头抵着冷冷的窗棂。一层薄薄的玻璃将他和外面又潮湿又泥泞的漆黑世界隔开。外面都是砖瓦水泥,无法让人觉得温暧和舒适。
维罗克一想到外面陌生的世界就感到十分疲惫。没有什么工作比密探更让人有挫败感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在你饥寒交迫之际,你的马儿却突然倒地不起,把你一人摔在没有人烟的地方。维罗克想到了这个比喻,一是因为他在当兵的时候曾经骑过马,二是因为他现在就有那种即将坠落的感觉。维罗克觉得前途一片黯淡,就像他正依靠着的漆黑的窗棂一样。突然,维罗克眼前又浮现出弗拉基米尔那张光滑有狡黠的脸,那张红晕而且熠熠生辉的脸。那张脸就像被印在了这漆黑的夜幕之上。
弗拉基米尔那张发亮的脸让维罗克觉得十分恐怖,他下意识地逃开了窗户边,赶紧把百叶窗拉上。维罗克十分担心,不知道弗拉基米尔的脸什么时候又会突然出现。这时,温妮进来了,什么也没兑就钻进了被窝。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样,这让维罗克顿时觉得十分孤独,温妮很奇怪维罗克为什么还没有睡下。
“我觉得不太舒服。”维罗克轻声嘟哝道,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觉得头晕吗?”
“是,感觉不是太好。”
温妮还是十分镇静,她十分懂得应该如何照顾自己的家人。温妮安慰了一下维罗克,说他没有什么大碍,只要好好休息就好。但是,维罗克仍然站在卧室中冋,摇了摇低垂的头。
“你一直站在那里会感冒的。”温妮说道。
维罗克终于脱完了衣服,躺在了床上。他听着周围的动静,数着窗外的脚步声。窗外是一条又窄又静的小道,不时有人迈着缓慢的脚步经过窗下。在这静谱的夜晚,维罗克从卧室可以清晰地听到楼梯处的钟表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温妮仰面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她i兑:“今天赚得很少。”
维罗克也仰面躺着。他清了清嗓子,好像要宣布什么重大消息似的,结果他只是问道:“楼下的煤气灯都关了吗?”
“是,我都关了。”温妮回答道,维罗克听见钟表滴答了三声。
温妮接着说:“史蒂夫这可怜的孩子今天晚上异常地兴奋。”
维罗克并不在意史蒂夫是不是兴奋,他只是觉得今晚睡意全无。一想到关灯之后他要面对黑暗和沉静,他就感到十分恐惧。他不想让温妮现在就关了卧室的灯,于是他说他告诉史蒂夫去睡觉,但史蒂夫不听他的话。温妮急忙向维罗克解释,她说史蒂夫的行为完全是由于过于兴奋所致,绝不是放肆无礼。温妮不停地说,一直在解释,正中维罗克的下怀。温妮向维罗克保证说,在和史蒂夫一般大的孩子当中,全伦敦再也找不出比史蒂夫更加温顺更加听话的了。只要不被过分的话刺激到,史蒂夫是一个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的孩子。温妮转向维罗克躺的这一边,用手肘撑起身子,急切地向维罗克表达着她的愿望。她希望维罗克能够相信史蒂夫,相信她的弟弟是这个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温妮对弟弟的保护欲十分强烈,自姐弟俩还都是孩子时就是如此。温妮说得情绪激动,脸色微微泛红,长长的睫毛下,大大的眼睛十分明亮。这时的温妮看起来年轻了许多,就像过去的温妮一样年轻,甚至比在贝尔格莱维亚区的时候更加动人。维罗克的内心一直充满焦虑,所以他根本没有听进去温妮说了些什么,仿佛温妮是隔了一堵厚厚的墙跟他说话。吸引他注意的是妻子此刻的神态。
他仔细打量着面前这个女人,内心的情绪波涛汹涌,精神更加痛苦。温妮说完了,维罗克挪动了一下身体,他说:“过去这几天,我感觉都不是太好。”
维罗克本来是想以这句为引子,然后告诉温妮最近发生的一些事,和她说些知心话。可温妮躺下之后接着聊她的弟弟。
“那孩子今天听你们的谈话听得太多了。我要是知道你的那群朋友今晚会来,我一定会在睡觉前先让史蒂夫回房睡觉。他听到了你们说的什么吃人肉喝人血之类的话,他现在都快疯了。你们干吗说那样的话啊?”
温妮的口气有些生气,又有些嘲讽。
维罗克这次反应得倒挺快。
“是云德说的,你去问他吧。”维罗克生硬地说。
温妮形容云德为“讨人厌的糟老头”,她说她更喜欢迈克里斯。温妮没有给奥斯邦什么评价。奧斯邦在的时候,温妮总是表现得冷冰冰的。温妮继续聊着她的弟弟。那么多年了,史蒂夫一直都是温妮的牵挂,温妮为他担惊受怕,操碎了心。
“他不适合听你们那些话。他什么都当真,不知道你们是开玩笑的,所以那些话让他情绪非常激动。”
维罗克听着,没有做任何回答。
“我刚才下楼,他就那么抬头望着我,好像不认识我似的。他的心跳得特别快,他根本无法平静下来。我把妈妈喊醒了,让她陪着史蒂夫,直到史蒂夫睡着。可这不都是史蒂夫的错。你就让他一个人好好地待着,他绝对不会惹出任何麻烦的。”
维罗克还是一言未发。
“我倒是希望他从来都没有上过学就好了,这样他也不会识字。”温妮继续说道,“可现在,他经常从窗台上拿报纸读,每次看报纸都特别投入,脸憋得通红。窗台上的报纸都攒了一个多月没扔了,占了不少地方。奥斯邦每个月还都会拿来一摞你们组织的宣传册,一本半便士,我看那一摞都不值半个便士。没人愿意读你们的宣传册,根本就卖不出去。那天,史蒂夫从窗台上拿到了一本,有篇讲的是一个德国军官把新兵的一只耳朵给割掉了,结果那个德国军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这下可好了,那一下午我都没能让史蒂夫安静下来。那种事本来就够让人愤怒的了,你们还把它打印出來做什么?还好我们都不是德国人的奴隶。那件事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维罗克没有回答。
“我从史蒂夫手上还夺回来一把切肉刀,”温妮的声音已经露出一些倦意,“他一下午又叫又跳,还不断地抽泣。他承受不了任何残忍的东西。要是让史蒂夫看见那个德国军官,他绝对会用手里的刀子捅那个军官的。真的!不过那个德国军官就不该有什么好下场。”温妮住声了,眼皮越来越沉。“亲爱的,你现在感觉好些了吗?”温妮仿佛说梦话一样,“我现在把灯关上好吗?”
维罗克知道,他今晚一定会睡不着的。他没有出声,对黑暗的恐惧让他不愿做出任何回答。维罗克知道这样拖下去不是办法,他十分困难地做出决定。
“好吧,关灯吧。”维罗克沉闷地说。
第四章
教授
这家地下酒吧有三十来张桌子,桌子摆放得很讲究。上面铺着红色的桌布,和褐色的墙裙十分相称。洒吧的大花板很低,呈拱形,中间还挂有一盏青铜色的吊灯,吊灯上垂下来许多玻璃球。这家地下洒吧没有窗户,墙壁上画着中世纪人们外出狩猎、饮洒作乐的场摸。画中穿绿色无袖紧身外套的侍从或挥舞着猎刀,或端着满是泡沫的大啤洒杯。
“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你肯定知道这件蹊跷事的内幕。”说话的正是身材强壮的奥斯邦。他身体向前探,手肘撑着桌子,双脚收在椅子下面,眼神充满好奇。
酒吧的门两边放着两盆棕榈盆栽,旁边是一台立式钢琴。钢琴突然传出一串音符,刚劲有力,震耳欲聋。突然,琴声戛然而止,就像刚才爆发一样出乎意料。一个戴眼镜的人坐在奥斯邦对面,他身材矮小,面前放着满满一大杯啤洒,平静地说:“理论上来讲,我们互不干涉。我不应该过问你知道什么或不知道什么,你也不应该过问我知道什么或不知道什么。”
“当然了,”奥斯邦低声表示赞同。“理论上来讲是这样的。”
奥斯邦两手托着自己红红的腮帮,继续盯着面前的这个人。而对面的人十分镇定地端起啤酒,喝了一口后把杯子放回原处,这个人有一对大大的招风耳,看起来弱不禁风,感觉奥斯邦两个手指头就能把他的耳朵碾碎。他前额凸出,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脸色并不太好,看起来不太健康,嘴边还留着一撮细细的八字须,给人一种营养不良的感觉。別看他体型不好,又瘦又矮,但神态十分自信,两者对比鲜明。他说话都很简明扼要,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确实让人印象深刻。
奥斯邦托着腮问道:“你今天出去逛了吗?”
“没有。我一上午都躺在床上,”那个人回答“怎么了?”
“哦,没什么,”奥斯邦说,眼神还是很迫切,内心也十分焦虑。他想多打探一些消息,可他被对面那个人满不在乎的样子给镇住了。奥斯邦其实很少和面前的这个人有来往,但每次和这个人说,他都会觉得自愧不如。他又试探着问了一个问题:“你是走着来的吗?”
“不,我坐汽车来的。”对面的人回答得很快。他的家在伊斯灵顿的一条破败不堪的街上。那条街很脏,到处都是乱扔的麦秆和废纸,不上学的孩子在街上吵吵嚷嚷。他的房子很小,房间里却放着一个很大的碗橱。他是从两个女裁缝那里租来的房子,房子租来时就有家具。这位模范房客从来都不给房东找麻烦,也不需要房东的照料。只不过,他给自己的碗橱上了一把大锁,而且每当房东给他打扫房时他都要求在场。他出门时总会锁上门,随身带着钥匙。
奥斯邦想象打这个戴着黑框眼镜的人坐在马车上,眼镜下面犀利的眼光打量着这个城市的建筑和街上的行人。他想象着周围的墙壁垮塌,人们四下逃窜的情景。奥斯邦的嘴角邪恶地向上一撇。厚厚的嘴唇露出一丝苦笑。这些无知的人啊,他们不知道这个戴眼镜的男人是做什么的。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一定乱成一团了。奥斯邦低声问道:“你在这儿坐了很久了吧?”
“一个小时多一点。”对方轻描淡写地冋答,然后又喝了一口啤洒。他的动作,包括端起酒杯、饮酒、放下杯子、双臂交叉放在胸前,一举一动都流露着坚定、自信和精确,连高大威猛的奥斯邦都非常佩服。奥斯邦向前探着身子,眼睛瞪得大大的,撅着嘴,一副急切、迟疑不决的样子。
“一个小时,”奥斯邦说,“这样的话,你可能没听到最新的消息。我也是刚才进来前在街上听到的。你没听到吧?”
对面的人摇摇头,不过并没有表现出好奇。奥斯邦只好硬着头皮往下说。他说他从报童那里听到一个让他又震惊又担忧的消息,刚才进门的时候都还没回过神来。“我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奥斯邦低声说,胳膊肘撑着桌子。
“我偶尔会来这儿。”对面的人说,依然表示一副冷酷沉着的样子。
“你是最该知道这个消息的,可你竟然没听说。”奥斯邦继续说道,眼睛忽闪忽闪地发亮。“你最该知道的。”奥斯邦又重复了一遍。他显然在克制着自己,和对方的镇静相比,他显得十分怯懦。可笑的是对方身材矮瘦,而奥斯邦却高大强壮。对方只是端起酒杯,又呷了一口啤酒,什么也没说。
奥斯邦本以为对方会说些什么,或做出什么表情,可惜什么都没有。奥斯邦于是也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只要是有人找你要那个东西,你都会给吗?”奥斯邦把声音压得更低了。
“我的规矩就是来者不拒。只要我还有,就会给要的人。”对方坚决地说。
“这是你的规矩?”奥斯邦问道。
“你觉得这规矩合理吗?”
透过圆圆的镜片,那个人自信地盯着奥斯邦,眼珠一动不动,就像一团蓝色火焰。
“我的规矩永远都是完美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最完美的。谁能阻止我?为什么我不能想给谁就给谁呢?为什么我要多考虑呢?”
奥斯邦倒抽了一口气,不过他没有表现得那么明显。
“你的意思是说,就算是警察来跟你要,你也给?”
那个人冷冷地笑了笑。
“你可以让他们来试i式,你就会明白了。”那个人说,“他们都知道我,我也了解他们每一个人。他们不敢对我怎么样,他们才不敢。”他又薄又青的嘴唇一字一顿地说。
奥斯邦反驳道:“要是他们派其他人来呢?比如说,给你设个局,骗你上当。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就是从你这儿拿到它,他们就掌握了你的罪证,然后就可以正大光明地逮捕你了。”
“什么证据?没有执照贩卖炸药?”他开玩笑道,但仍然面不改色,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他们才不着急拘捕我呢,而且也找不到一个人来逮捕我,就算是最有能力的警察也不行。”
“为什么?”奥斯邦问道。
“因为他们非常清楚,我一定会随身带着它,永远都会带着一些。”那个人轻轻地碰了碰他大衣的上口袋,“我把它装在一个玻璃瓶里。”
“这我倒是听说了,”奥斯邦充满了好奇,“但我不知道……”
“他们非常清楚,”那个人打断了奥斯邦,他倚在椅竹上。可能是他太矮了,椅背都超过了他的头顶。“他们永远不会逮捕我,因为谁都不愿意胃这个险。要想和我这样的人较量,得不要命才行。”
那个人每次说完话,嘴唇都闭得很紧,一副十分坚定的模样。奥斯邦极力压制住自己的不耐烦。
“那他们要是孤注一掷呢,或者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有多危险呢?”奥斯邦反驳道,“他们可能知道你怀里的炸药足够把你自己还有方圆60码的任何事物都炸得粉碎,但他们如果找一个不知道危险性的人来呢?”
“我从来没说过我不会被消灭,”那个人反驳道,“但那就称不上逮捕了。而且,逮捕我没那么容易。”
“呸,”奥斯邦回应道,“你别那么自信。要是六七个聱察突然从你身后冒出来,把你摁在地上,把你的手也死死的摁住,那你还能怎么办?”
“不,我有办法。首先,我晚上很少出来,”那个人淡定地说,“事实上,我从没有在外面待得太晚。我走路的时候,右手都是放在裤子口袋里的,因为我口袋里有个橡胶球。只要我一挤压这个橡胶球,我随身带着的玻璃瓶里的炸药就会被引爆。原理就和靠气压开关照相机快门一样。你看,就靠这样一根管子……”
那个人动作迅速地掀开自己的衣服,给奥斯邦看了一眼那个橡胶管。那个橡胶管看起来就像一只细细的棕色虫子一样,从马甲的袖口山来,直接穿进外衣内侧的口袋里。那个人的外套是一种怪怪的棕色,外套上有一些线头和污迹,而且褶皱不堪,纽扣也破破烂烂。“引爆管的触发是半机械半化学的。”他盛气凌人地解释说。
“它是瞬间触发的,是吗?”奥斯邦打了个寒战。
“当然不是,”那个人说,他嘴角一撇,显然不愿意告诉奥斯邦,“从挤压橡胶球到爆炸需要20秒。”
“哦!”奥斯邦十分震惊,“20秒!只有20秒啊!这也太恐怖了!你怎么能承受得了这种压力?要是我的话我都要疯了。”
“疯了又怎样啊。这个装罝只能我来用。但我觉得它还有一个薄弱环节。这个装置的不足之处是我不能控制它爆炸的方式。我现在正在设计一种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和冲击的引爆管,就算是遇到最突然的意外也能完美发挥作用。这种引爆管必须很灵活很精确,近乎智能才行。”
“20秒,”奥斯邦还没有回过神来,“天啊,20秒过后机会爆炸。”
那个人微微斜了下头,镜片下的双眼似乎在打量这家酒吧。这家酒吧在十分有名的塞利纳斯饭店的楼下。
“一旦爆炸,这家酒吧里的人一个也逃不了。”那个人刚才打量酒吧的大小就是为了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包括现在正在上楼的这对夫妇。”
门口的钢琴换成了一曲狂躁的玛祖卡舞曲,弹奏者给人的感觉非常粗俗无礼,就像是在炫耀一般。音符随性跳跃,忽高忽低,一会儿又戛然而止。有那么一阵,奥斯邦想象着他现在所处的位置被炸出了一个大黑洞,冒着滚滚黑烟,四处都是散落的石块,还有缺胳膊少腿的尸体。这种破坏和死亡的图景让奥斯邦又打了一个寒战。那个人看出了奥斯邦的恐惧,他依然平静地说:“说到底,勇气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像我这般有勇气。”
“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奥斯邦瓮声瓮气地说。
“个性的力量。”那个人平缓地说。一个身材如此矮小的人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奥斯邦不禁咬了一下自己的下嘴唇。“个性的力量。”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拥有最致命的武器,但这并不能代表我有最好的防御。因此,更重要的是,我需要外面的那些人相信我会使用这些武器。这样的话我就是战无不胜的,我就无敌了。”
“除了你之外,也有一些很有勇气的人啊。”奥斯邦低声说道。
“可能会有。但是,我们不是一个等级的。比如说,我就对你说的那群人满不在乎。所以,他们仍然次于我。这是肯定的。因为他们的勇气是建立在传统的道德规范上的,他们依靠社会秩序。而我的勇气不受任何牵绊。他们受到各种习惯的束缚。他们依靠的是生,所以他们总是思前顾后,畏首畏尾,这也是他们致命的弱点。而我依靠的是死亡,所以我毫无顾忌,也没有任何致命的弱点。我远远超过他们,这是很明显的。”
“你这番解释真是太玄妙了。”奥斯邦崇拜地看着对面那个人,“不久前我也听云德说过类似的话。”
“云德?”那个人露出鄙视的神情,“就是那个国际红色委员会的代表吧?他这一辈子就会装模作样。你们总共有三个,不是吗?你也其中一位,我也就不在你面前多加评论了。你们所说的其实一文不值。你们是革命宣传的代表,你们却不能像一个受人尊敬的记者或者小商贩一样独立思考,而且你们根本没有勇气。”
听到这番话,奥斯邦没能掩饰住自己的气愤。
“那你想让我们怎么做?”奧斯邦压低声音抗议道,“你自己追求的又是什么?”
“完美的引爆管。”对方蛮横地回答,“瞧你那副表情。我就说了吧,你们连接受这种决定性话语的勇气都没有。”
“我没有扮怪相。”奥斯邦粗鲁地回答,他显然被惹怒了。
“你们这些革命主义者,”那个人慢悠悠地说,“就是社会习俗的奴隶,那些维护社会习俗的警察也是奴隶。你们想改变社会习俗,可是你们的思想和行动都受到习俗的制约,所以你们永远也不可能做到决绝。”他停顿了一下,表情依然平静,接着说,“你们其实并不高于你们所抗争的对象,比如警察。那天我在托特纳姆法院路遇见了西特总督察。他一直看着我,不过我一眼也没看他。我为什么要多看他一眼?他想的东西太多——他的上司、他的名声、法院、工资、报纸头条等等,他想的东西多得很。但我满脑子里只想我的引爆管。他对我来说一文不值,一点意义都没有,我甚至想不出来比他更没有意义的东西了,或许云德比他更差劲。他俩彼此彼此。恐怖主义者和警察都是一丘之貉,一个是要闹革命,一个是要维护法制,两个人在同一场游戏里玩着猫捉老鼠。其实两者都是一类人。他们按自己的游戏出招,你们宣传者也是。但我不参与你们的游戏。我每天工作14个小时,甚至要忍受饥饿。我的实验也需要一定的开销,所以有的时候我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你可能会问,那我怎么还有钱买啤酒喝。我已经喝了两杯,一会儿我还要再喝一杯。这是属于我的假期,我也要放松一下。为什么我不能犒赏自己一下呢?我有毅力,这么多年一直一个人孤独地工作。”
奥斯邦的脸庞微微泛红。
“你一直都在研究引爆管?”奥斯邦的语调有些讥讽的味道。
“是的,”那个人回答道,“这才是真正的宣传者。你们委员会和代表里都找不出我这样的人。我才是一名真正的宣传者。”
“我们就别再讨论这个了”,奥斯邦说道,好像他已经超脱,不再纠结于这些个人的问题,“恐怕我要破坏你的假期了。今天有个人在格林尼治公园引爆了自己身上的炸弹。”
“你怎么知道的?”
“报童从两点开始就在大街上吆喝这个消息。我进来前买了份报纸,正好在这儿撞见了你。报纸现在就在我口袋里呢。”
奥斯邦拿出一张宽大的粉红色纸张,眼睛在上面不停地到处搜索着。
“啊,在这儿。《格林尼治公园爆炸案》。可惜报纸没提供多少信息。只知道是在雾蒙蒙的上午,时间是十一点半,连罗姆尼路和帕克广场都有震感。那个人是在树下引爆的炸弹,炸开了一个大洞,到处都是炸碎的草根和断枝。那个人也被炸得四分五裂。事实就是这些,其他的都是报社自己的猜测。他们觉得那个人本来是想炸天文台的。不过,也不是太可信。”
奥斯邦又盯着报纸看了一会,然后把报纸递给对面的人。他简单地扫了几眼,什么也没说。
奥斯邦最先开口说话,还是充满愤恨。
“你看到了吗?只有一个人。还被炸得四分石裂。是个坏消息了吧。你想过有人会采取这种行动吗?我是一点也不想知道啊,想都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这个国家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这简直是犯罪嘛!”
那个人黑黑的眉毛向上一挑,一脸嘲弄:“,犯罪?那也算犯罪?什么是犯罪?你是怎么解释这个词的?”
“那该怎么说呢,我要用现在的话来说吧,”奥斯邦不耐烦地说,“我的意思是,你的行当会影响我们在这个国家的行动。这对你来说还不算犯罪吗?我相信你最近一定给过别人炸药。”
奥斯邦瞪着他。他没有畏惧,轻轻地点了点头。
“你真的卖给别人了!”奥斯邦低声急促地说,“你怎么可以那么随便地卖给别人炸药呢?别人要,你就给啊?”
“正是如此。现在该死的社会秩序不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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