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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趣探秘:人类性的进化-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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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信件的教授被证实是位女士。她除了在会议上发表了一篇精彩的演讲外,还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运动。恩格斯说:“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事 

 
      ,她的惊人美貌也是我今生少见的。 
 
        在一次我的东道主安排的购物之行中,我为我的妻子买了几件礼物。担任向导的学生显然向东道主汇报了我的购物情况,因为后来在会议宴席上,我和她邻座时,她对此发表了一些评论。令我诧异的是把握实在。在伦理学上,认为人生的目的应当是节制享乐和 
 
      ,她告诉我:“我丈夫从未给我买过任何礼物!”她倒是曾买礼物给他,可是他从不投桃报李,她终于放弃了努力。 
 
        这时有人穿过餐桌来问我有关我在新几内亚对极乐鸟的考察工作。我讲到雄性极乐鸟对于喂养雏鸟漠不关心,却把时间都花在追逐尽可能多的异性上。再次出乎我意料的是,我的东道主叫起来:“跟男人一个隐性!”她向我解释她的丈夫当然要比多数男人好得多,因为他至少还支持她的事业。可是他在工作之余,多数晚上和其他男同事泡在一起发展的不同阶段。并以此为依据,主张保全资本主义制度,但 

 
      ,周末则在家看电视,借以逃避做家务和带两个孩子。她曾一再要求他帮点忙,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请求,转而雇了一个保姆。当然,这个故事没多少特别之处。我之所以还记着它,是因为这位女土是如此美丽、动人、聪慧,任何一个人都会当然地认为那个有幸娶她的男人定会与她长相厮守,乐此不疲的。 
 
        尽管如此,我的东道主的家庭状况仍要比其他许多为人妻者好得多。当我刚开始在新几内亚高地工作时,那里粗暴虐待女性的情形常令我愤慨无比。我在林中小道上遇到的夫妻,通常都是女人弓腰驮着大量柴禾、蔬菜和一个婴儿,而她的丈夫则在一边昂首挺胸地走路象在上面,具有朴素唯物论因素。参见“伦理学”中的“芝 

 
      ,除开弓箭外什么也不拿。男人出门打猎只是为男人们创造交往的机会,捕获的一些动物当即被男人们在林中吃掉。妻子们还被随意买来卖去、抛弃,无权对此说个不字。 
 
        然而后来,当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当我在行路时呵护着我的家人,此时体味一下自己的感觉,我想我能较好地理解为什么新几内亚男人大步走在家人旁边了。我发现自己紧走在孩子们边上的反映论,克服了早期不可知论立常在政治上,主张“渐 
 
      ,全神贯注以防他们被撞、跌倒、走散或者遭遇其他不测。传统的新几内亚男人还需更加小。已谨慎,因为他们的妻儿面临的危险更大。这些看似了无牵挂地漫步在身负重荷的妻子身旁的男人,事实上担负着守望者和保护者的责任,他们两手空空是为了在遭到别的部落人伏击时迅速张弓搭箭。但是,我仍对男人出门狩猎和出卖妻子这些情况困惑不解。 

 
        “男人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听起来只是一句俏皮话,但实际上,这个问题触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痛觉神经。女性已经无法忍受男人自封的地位,并且指责男人关。已自己甚于关心妻儿。这个问题对于人类学家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如果以对配偶和子女所尽义务为标准,多数哺乳动物的雄性的确在除开射精以外毫无用处。它们在交配后即离开雌性年代产生于德国的一种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思潮。代表人物 
 
      ,让它独自承担喂养、保护和训练后代的重负。但人类的男性(通常或常常)却不一样,他们在交合后仍和配偶、子女在一起。人类学家大胆假设男性这种角色的增加对于人类最明显的特征的进化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推断如下: 

 
        在所有残存的采措群体中,男女的经济角色是严格区分的,一直到农业在1万年前兴起之前,所有的人类群体都以这种方式生活着。男人照例将更多的时间花在猎取大动物,而女人则更多地花时间采集食用植物和小动物、照看孩子。人类学家的传统看法认为这种普遍存在的男女差别是一种劳动分工学的空场,因此必须用存在主义加以补充。同时存在主义要 
 
      ,有利于核。动家庭的共同利益,反映了合理的协作策略。因为男人无需随身带着孩子哺乳,而且男人通常比女人强壮,所以男人在追踪、猎杀大动物时显然要比女人能干。人类学家认为男人狩猎是为了给妻儿提供肉食。 

 
        类似的劳动分工在现代工业社会中仍然持续着:许多女人花在孩子身上的时间要比男人多。尽管男人的主要活动不再是狩猎,他们仍然通过从事有偿劳动为配偶和孩子们带回食物(大多数美国女性也这么做)。因此,“把肉带回家”(养家糊口)这一成语,有着深速悠远的含义。 
 
        作为狩猎者提供肉食被视为人类男性的特征之一,只有人类的少数几种哺乳动物伙伴如狼和非洲猎犬才具有同样特征。人们普遍认为,这一待征是和其他几种区分人与别的哺乳动物的人类共有特征相联系的。尤为重要的是,这一特征是和人类两性在交配后继续以核心家庭方式维持、人类的孩子(不同于幼猿)在断奶后很多年仍不能自食其力这些事实相关的。 

 
        这个理论如此明了,以致它多年来一直当然地被认为是正确的。它对男人的狩猎行为提出两个直接的推断。第一,如果狩猎的主要目的是给家人带回肉食,那么男人应当遵循能够可靠地获取最大量肉食的捕猎策略。所以男人通常应当追踪大动物而不是猎杀小动物,每天背回家更多的肉食。第二,一个猎手应当将猎获物交给妻儿,或者至少优先和家里人分享,而不是分给非亲非故的人。这两个推断是否正确呢? 
 
        令人惊讶的是,对于这样基本的人类学命题,它们几乎从未被验证过。也许并不出人意料的是,这项验证工作是由一位女性人类学家挑头开始的,她是犹他州立大学的克里斯膛·霍克斯(Kris-ten  

 
      Hawke s)。霍克斯和金·希尔(Kim H*)、玛格达莱娜·乌尔塔多(A.Magdalena  
 
      Hurtado)、卡普兰(H.KaPlan)一起,王要通过对巴拉圭的北部埃克印第安人的食物作定量评估来进行验证。霍克斯还和尼古拉斯·布勒顿·琼斯(Nicholas  
 
      Blurton Jones)、詹姆斯·奥康奈尔(James Conned)合作,对坦桑尼亚的哈德扎人进行了其他测试。首先我们来看看埃克人的表现。 
 
        北埃克人曾是完全的采猎者,即使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定居从事农业后,仍花费大量时间用于在密林中寻找食物。根据人类的通常模式,埃克男人专事捕猎大型哺乳动物,如野猪和鹿,还从蜂窝中收集蜂蜜。女人则从棕榈树中敲出淀粉、采集水果和昆虫幼体、照看孩子。埃克男人的每日猎获量变化很大:如果他杀死了一头野猪或者找到一个蜂窝的话,他带回的食物足够许多人享用,但是有四分之一的日子他一无所获。相反,女人的收获则是估算得出的,并且每天基本不变,因为到处都是棕榈树;一个女人每天能弄到多少淀粉取决于她花多少时间去敲打棕相。女人完全能够自食其力养活自己和孩子们,但她不可能“大发横财”而养活许多人。 

 
        霍克斯和她的同伴们研究得出的第一个令人称奇的结论是有关男女收获差别的问题。当然,男人的最高收获量远高于女人,因为一旦男人运气好,猎杀了一头野猪的话,他当天的收获就会达到167千焦。可是,男人的日均收获只有40千焦,要低于女人的日均收获(43干焦)。男人在一般日子里的收获(每天20干焦)例更低。之所以有这样令人困惑不解的结果,是因为男人两手空空灰溜溜回家的时候远远多于他们带着一头野猪得意洋洋返回的日子。 
 
        如果埃克男人肯从事敲打棕相这种不够英武的“女人活”,而不是寻求追措刺激的话,从长远角度讲,他们的收获会多一些。由于男人比女人强壮,只要他们肯干,他们每天甚至能比女人敲打出更多的棕榈粉。埃克男人就好像瞄准大奖的赌徒,追求着诱人的却又是不可预料的收获。其实从长远来看,赌徒把钱存进银行,提取虽烦人但稳定的利息收益更好。 

 
        另一让人称奇的结果是,旗开得胜的埃克猎人并不是将大部分肉食带回家中供妻儿事用,而是和周围人广泛分享。男人在找到蜂蜜时也是如此。由于这样广泛分食的缘故,一个埃克人所消费的全部食物的四分之三是由他或她的核心家庭以外的人员提供的。 
 
        我们易于理解为什么埃克女人不去猎取大动物,因为她们不能长时间地远离孩子,也不能冒一无所获回家的风险,那会危及哺乳和怀孕。可是为什么男人甘愿放弃棕润粉,安心于从狩猎中获取那点低得多的平均收获呢?为什么男人不是像人类学家的传统看法推测的那样,把收获仅仅带给家中的妻儿呢? 

 
        这个结论显示,埃克男人之所以选择狩猎大动物,除开满足妻儿的最大利益以外,一定还有其他某些原因。当克里斯膛·霍克斯告诉我这些矛盾情况时,我产生了一种很坏的预感:男人选择带肉回家的真实动机大概没那么高尚吧?我想为我的兄弟们辩解,开始寻找答案以便恢复自己对埃克男性高尚的劳动策略的信。 
 
        我的第一个异议是针对克里斯股·霍克斯用热量来衡量收获的做法。事实上,任何一个有营养常识的现代读者都知道,不是所有食物的热量都能相提并论的。也许选择猎取大动物是为了满足人们对蛋白质的需求,从营养方面看,蛋白质要比棕相粉的普通碳水化合物有价值得多。然而,埃克男人不仅找寻蛋白质丰富的肉食,也寻找蜂蜜,而蜂蜜的主要成分不过是和棕榈粉一样的碳水化合物。卡拉哈里的桑族人(布须曼人)中男性狩猎大动物,女性却去采集富含蛋白质的mongongo果仁;在新几内亚低地的采猎部族中,尽管希望渺茫,但男性仍是成天忙于抓袋鼠,他们的妻儿则从鱼类、老鼠、幼虫和蜘蛛中稳定地获取蛋白质。为什么桑族男人和新几内亚低地男人不学学他们的妻子呢? 

 
        接着我考虑到,会不会存在这一可能,埃克男人属于现代采猎部族中的变异种,是异常拙劣的猎手呢?无疑狩猎技巧对干因纽特人和北极印第安人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除了大动物外别无其他果腹之物的冬季。坦桑尼亚的哈德扎人不同于埃克人,他们的男性可以通过猎取大动物而不是小动物取得较高的平均收益。埃克男人那样的新几内亚男人,尽管产出极低,仍执着于狩猎。而且,哈德扎猎手平均在29天的狩猎生涯中也有28天两手空空,可仍痴心不改。如果一个哈德扎家庭指望他们的丈夫或父亲带回一头长颈鹿来度日,他们一定会饿昏的。即便哈德扎或者埃克猎手偶有捕获,也不是仅为他的家人而保留的。因此,对于他的家人来讲,究竟抓捕大动物比其他的谋生方式产出多还是少,这个问题不切实际。然而抓捕大动物的确不是养家糊口的最佳策略。 

 
        我还想为我的男同胞辩护。会不会与众人分享肉食、蜂蜜是指望通过互惠来平衡狩猎产出呢?也就是说,我预计每29天能抓到一头长颈鹿,我的其他捕猎伙伴们也能有这样的战果,由于每个人往不同方向搜寻猎物,这样每天至少能有一个人速到一头长颈鹿。如果幸运的猎手们同意彼此分享肉食,那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都可以填饱肚子。但据这种解释,猎手们将最乐意和其他本领高强的猎手分享猎物,这样他们将来最有可能取得回报。 
 
        但事实上,幸运的埃克和哈德扎猎手,一视同仁地和周围人共享猎物,不论此人是一名好猎手还是无望的猎手。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一个埃克瓦哈德扎男性即便自己永远一无所获也可以要求从他人处分一杯羹,他为什么还要殚精竭虑去打猎呢?为什么他不是单单采集果仁和抓点老鼠,那些东西他可以径直带回家而无需分给他人?在我竭力为男性狩猎寻找一个高尚的动机时,我一定是忽略了某种不那么高尚的因素。 

 
        另一种可能的高尚动机是广泛地分享肉食也许有利于猎手的整个部落,他们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仅仅喂饱你自己的家人是不够的,因为如果部落中其他人处于饥饿之中,将无法抵挡部落敌人发起的进攻。但是这一可能的动机,又使我们回到原来的矛盾上来:为使整个部落的人都有良好的营养,最佳办法是大家都放下架子,老老实实地敲打传统的、可靠的、不错的棕相粉,以及采集水果和昆虫幼虫。男人们不该浪费时间,博取那猎获野猪的偶然性。 
 
        最后我想考虑的是男人狩猎对家庭的价值,也许狩猎的意义在于男性保护者的角色。许多划地而居的动物中的雄性,诸如燕雀、狮子和黑猩猩,会花很多时间在它们的地盘上巡逻。这种巡逻有多方面目的:发现并驱逐邻近领地的雄性入侵者;察看是否时机成熟,可以对邻近领地发动侵略;侦察是否有威胁配偶和子女性命的天敌;观察依季节而变化的食物和其他必需品的数量。与之相仿,猎人们在搜寻猎物的同时,还关注着潜在危险和可被部落中其他人利用的机遇。此外,狩猎还提供了锻炼作战技能的良机,那是防御外敌进攻必须的。 

 
        毫无疑问,狩猎的这一作用是极为重要的。尽管如此,人们仍然要问,猎手们力图侦知的是何种具体危险,他们力图发展的是谁的利益?虽然在这个世界的某些地方,狮子和其他大型食肉动物仍然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但是所有的传统采猎部族面临的最大危险来自敌对部落的猎手。这些部落的男人们卷入断断续续的战争中,目的在于消灭其他部落的男人。从战败部落掳掠来的妇女和儿童要么被屠杀,要么被分派为妻子和奴隶。从坏的角度讲,男性措手的巡逻可以被视作为发展自己部落的基因,而这是以敌对部落男性的利益为代价的。从好的角度讲,可以认为他们是在保护妻小,主要防止来自敌对部落男人的威胁。但即使在后一种情况下,成年男性的巡逻对整个群体中的其他人,也几乎是利弊相当的。 

 
        因此,我试图将埃克人狩猎大动物解释成男人为妻儿的最大利益而采取的高尚而合理的做法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克里斯胜·霍克斯还提醒我某些痛苦的事实,有关一个埃克男人自己(相对于他的妻子儿女)是如何在满足口腹之欲外从他的猎获中获取最大利益的。 
 
        首先,埃克人同其他人群一样,婚外性行为并不鲜见。盘问她们66个孩子所有可能的父亲(即她们在受孕时刻的性伴侣),平均每个孩子有2.1个男人被提名。在一组28个埃克男人中,女人们总是更多地提名出色的而不是拙劣的猎手为情人,更多地以好猎手作为孩子可能的父亲。 

 
        为了理解通好的生物学意义,我们先来回想一下,在第二章 中讨论过的生殖生物学事实体现了男女两性利益的根本失衡状况。拥有众多的性伴侣对于一个女性的生育量没有丝毫直接意义。女性一旦和一个男性暗结珠胎后,再和别的男人性交,至少在9个月内不可能孕育另一个生命,甚至由于采猎生活延长了女性的哺乳性闭经时间,女人至少几年内都不会再次怀孕。可是即便是女人仅仅几分钟的好情,男人就会对自己亲生子女的数目心生疑窦。 
 
        我们再来比较一下遵循两种不同的捕猎策略的男人们的后代数目。霍克斯将他们分为“养家者”策略和“好大喜功者”策略。“养家者”找寻那种能有较高产量、高度稳定的食物来源,如棕相粉和老鼠。“好大喜功者”只猎杀大动物,多数日子空空如洗,偶尔吉星高照,他们一般收获很少。“养家者”尽管没有余粮施舍地人,但他通常将多数食物带回家供养妻儿。“好大喜功者”通常带给妻儿的食物相形之下要少得多,但他偶尔会有许多肉食赏给他人。 

 
        显然,如果女人以养大成人的孩子的数目为标准衡量她的遗传利益,这不过是她能给子女提供多少食物的问题,那她最好还是嫁给一个“养家者”。如果她和一个“好大喜功者”比邻而居的话,她还可以有更大收获,因她可以和他偶尔障和,换取她及孩子们的额外的肉食。整个部落也喜欢一个“好大喜功者”,因他偶尔会有“横财”进帐,大宴众人。 
 
        至于一个男人怎样才能最佳地发展其遗传利益,“好大喜功者”利弊均沾。一个好处是他可以通过婚外情拥有更多子嗣。“好大喜功者”在奸情之外还可以有其他收益,例如在族人眼中的威望,部落中的其他人因他的肉食馈赠乐意与他作邻居,并且可能把女儿许配给他作为褒奖。同理,“好大喜功者”的孩子们也可能在部落中得到良好的待遇。对于“好大喜功者”的不利之处是,他通常带给自己妻儿的食物较少,这意味着他的婚生子女长大成人的概率较低。在他外出风流的同时,他的妻子也可能起疑心,结果是他亲生子女的比例较低。“好大喜功者”放弃了“养家者”对自己少量子女亲生的信心,换取可能有众多子女的概率,值得吗? 

 
        回答取决于以下几个数据,如一个“养家者”妻子能养育的非婚生子女的数目,“养家者”妻子所育子女中非婚生所占的比例,以及“好大喜功者”的子女因他们的有利地位究竟增加了多少生存机会。这些数据的价值可能因部落而异,取决于当地的生态环境。霍克斯在对埃克人估价时,总结出在广泛的类似环境中,“好大喜功者”有望比“养家者”拥有更多携带自身基因的存活后代。这大概才是男人狩猎大动物的真正原因,而不是传统上被接受的为妻儿带回肉食这个原因。埃克男人对他们自己而不是对家庭更有用。 
 

        因此,男性猎人和女性采集者这样的劳动分工,并不是因为非如此核心家庭不足以最有效地促进共同利益,也不是因为非如此不足以部署劳力以共谋部族大计。相反,采猎生活方式包含了一种典型的利益冲突。正如第二章 中讨论的,最有利于一个男人的遗传利益的并非一定有利于女人,反之亦然。配偶有共同利益,但并非利益完全相同。女人最好嫁给“养家老”,但成为“养家者”并不是男人的上上之选。 
 
        近几十年来生物学研究揭示了存在于动物和人类社会中的无数此类利益冲突,不仅是存在于夫妻(或动物配偶)间的冲突,还有在父母和子女之间、孕妇和胎儿之间、手足之间的冲突。父母和子女有共同的基因,手足之间也如此。可是,手足同胞也是潜在的最近的竞争对手,父母和子女之间也是相互竞争着的。许多动物研究显示,哺育后代降低了父母的预期寿命,因为哺育期父母劳心费力,还有风险。对父母来讲,一个子女代表延续基因的一个机会,但父母还可以有其他这样的机会。也许遗弃一个孩子,将资源省给其他子女,对父母更有利;可是,如果以父母的利益为代价,孩子的利益将得到更大满足。动物世界和人类社会一样,这样的冲突导致杀婴、找亲(父母为子女所杀)、手足相残(兄弟姐妹中一个为另一个所杀)的事也屡见不鲜。生物学家们从遗传和觅食环境出发对这种冲突作理论上的计算,而所有普通人则无需计算,从耳闻目睹中认识了一切。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为血缘或婚姻关系紧密联系的人们之间发生的利益冲突是最常见的,最令人痛心疾首。 

 
        那么这些结论有多少普遍意义呢?霍克斯和她的同事们仅仅研究了埃克和哈德扎这两个采猎部族。研究结果还有待于其他采猎部族的检验。答案可能因部落甚至因人而异。从我在新几内亚的见闻来看,霍克斯的结论极可能更符合那里的实际。新几内亚大动物很少见,狩猎产出很低,常常一无所获。很多猎获物常常在丛林中就被男人们径直吃掉了,即便有大动物的肉带回部落,也是被众人分而食之。新几内亚人的狩猎行为很难从经济利益方面去解释,但它显然给幸运的猎手们带来了荣耀与地位。 
 
        霍克斯的结论对我们自己的社会是否有意义呢?也许你害怕我迟早会提出这个问题,并且你估计我会总结说美国男人没有多大用处。我当然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认为多数(也许是绝大多数)美国男人是尽职的丈夫,他们努力工作以求增加收入,将金钱花在妻儿身上,常照看孩子,也并不朝秦暮楚。 

 
        但令人扼腕的是从埃克人处得出的结论至少也适用于我们这个社会中的某些男人。有一些美国男人抛妻弃子。离异的男人拒不履行法定育儿责任的比例之高也令人瞠目,以致于政府开始采取对策。在美国,单亲家庭的数目超过了双亲家庭,而且多数是单身母亲独力育儿。 
 
        尽人皆知的是,在那些已婚男性中,有些男人爱自己甚于爱妻儿,虚掷家财、精力与光阴,终日沉酒于女色,追逐所谓大男人的名声和活动。他们典型的嗜好是开车、运动和酗酒。大量的钱财花在家用以外。我并不认为美国男人中“好大喜功者”多于“养家者”,但“好大喜功者”所占的比例显然不可忽视。 

 
        即使在那些双职工家庭中,时间预算研究显示,美国上班族女性平均花在劳作(指上班、育儿、家务)上的时间2倍于她们的丈夫,而且女性的收入平均低于同工种男性。同一时间预算研究发现,在要求美国丈夫们估算他们和妻子们各自花在照顾孩子和家务上的时间时,他们倾向于高估自己,而低估妻子所花的时间。据我的印象,在其他一些工业化国家,如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法国和波兰,男人做家务和照看孩子的比例一般来讲甚至比美国还要低。我之所以列举以上几个国家,是因为我碰巧比较熟悉它们。这就是为什么在人类学家之中一直要讨论男人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有什么用这个问题的原因。 



——女性绝经期的进化


第六章 薄种广收 
 
——女性绝经期的进化 
 
  多数野生动物到死或者直到死前一段时间都保持着生育能力。人类男性也是这样。尽管某些男人由于不同原因在不同年龄丧失生育能力或者生育能力衰退,但男性并不会在某个特定的年龄段普遍遭遇生育能力的彻底终结。世界上有据可查的例子不胜枚举,老年男性(包括一个94岁的老人)仍能生育孩子。 
 
  但是,人类的女性在40岁左右就会进入一段生育能力急剧衰减的时期,并且在大约10年后,就会彻底丧失生育能力。尽管有些妇女到44或45岁时仍有规则的月经周期,但是女性在50岁以后受孕的例子极为罕见,直到最近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激素疗法和人工授精的运用才使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例如,美国的哈特派(Hutterite)是一个严格的宗教群体,信徒们营养状况良好,反对避孕,他们中女性生育的频率正如人类生物潜能所能达到的那样快,平均间隔2年生育一次,平均一生会生育11个孩子。但即使是哈特派,女性在49岁以后也停止了生育。 

 
  对于普通女性来说,绝经期是人生中无可回避的一个事实,尽管它常带给人们老之将至的痛苦的预感。但女性的绝经期之于进化生物学家,则是动物世界中的一种突变,是一个值得深究的矛盾。自然选择的实质就是不断地强化基因中的某些特征,而这些特征必须能增加携带这些基因的后代的数目。然而,自然选择怎么能令一个物种中的每一个雌性成员都携带着扼杀其生育更多后代的能力的基因呢?一切生物特征,包括女性绝经期的年龄段,都是由遗传变异决定的。但即使由于某种原因,女性的绝经期似乎变成不可避免了,可为什么绝经期开始的年龄不能逐渐后移以致于再次消失呢?这样,那些绝经期较晚出现的女性就能生育更多的后代了。 

 
  于是,进化生物学家将女性的绝经期看作人类性习惯中最怪异的几个特征之一。而且我还想说,除了人类发达的大脑和直立行走的姿势(每一本人类进化史的教科书都强调这两点),以及人类隐蔽的排卵期、对性快乐的偏好(这两点教科书较少关注)之外,女性的绝经期也是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这些特征使我们成为独特的人——一种比猿更进一步,和猿有着质的区别的动物。 
 
  许多生物学家对我的上述观点仍然心存疑虑。他们辩称,女性的绝经期并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对此无需深入讨论。归纳起来,共有三类不同意见: 

 
  首先,部分生物学家将女性的绝经期视作人类近来预期寿命不断增长的时代产物,这一增长并非仅仅始于上一世纪的公众保健措施,而很可能始于1万年前农业的兴起,更有可能是从过去4万年中由于进化的变化导致人类生存技能的进步开始的。据此,在人类几百万年的进化史上的多数时期,绝经期绝不可能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因为推测那时无论男女,几乎无人能活过40岁。于是理所当然,女性被安排在40岁时终结生育特征,因为在此以后已经没有活着继续生育的可能了。由于相对于人类漫长的进化史,人类寿命的增长仅仅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所以女性的生育特征得到调整仍须假以时日。这是一种不同意见。 

 
  可是,上述观点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男性的生育特征以及男女两性的其他每一种生物功能,多数人在40岁以后的几十年间仍然运作良好。你或许因此不得不假定其他每一种生物功能都能很快调整以适应人类寿命的增长,但你仍然没能解释为什么女性的绝经期是唯一不能同样做出调整的特征。早期人类鲜有女性活到绝经年龄这一推断是建立在考古学的基础上,也就是说,通过研究远古的人类骨骼,估计他(她)死亡的年龄。这些估计又是以一些尚未被证实的、难以置信的假设为前提,例如这些被发现的骨骼代表着一个完整的古人类群体中的一个标准样本,或者确实能精确地测定这些古人类骨骼的年龄。尽管考古学家确有区分10岁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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