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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谴行动:以色列针对"慕尼黑惨案"的复仇-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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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阿弗纳问道,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们愿意接收你。他们让你去那里上学。下个月就去。”
“如果你想的话,”父亲看着母亲说。“我的意思是你想去上学的话。”
“噢,你怎么能这样说?”阿弗纳还没来得及说话,母亲就说。“他当然想去,那是集体农场啊。对男孩子来说,集体农场是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一个地方。再说,我也照顾不过来两个孩子。”
“怎么样?”父亲问道。
阿弗纳感到非常震惊。他不相信父母亲是当真的。倒不是集体农场,而是他们要把他送走这个想法。尽管他喜欢待在法兰克福,但他也不愿意一个人待在那里。但是现在,必须回到与世隔绝的雷霍沃特似乎还不是太糟,可是现在他们又要把他送走。为什么?难道他的母亲这么恨他?
此时此刻,他不愿意把自己对她的愤恨表现出来,从而让她感到满足。
“当然,”他看着地板说。“我不介意。”
“那好,”母亲满意地说。“那,就这么定了。”
这是阿弗纳和他母亲之间一辈子都无法弥合的伤口。阿弗纳在震惊之余很快意识到他母亲把他送走并不是害他,而是相信集体农场对他有好处。他的第六感觉记录下了她的热情和真诚。他感觉到了她送他去集体农场这个主意背后的热忱。但她怎么能犯这样的错误?
也许应该由阿弗纳来证明他的母亲错了。如果他对此持顺从态度——不,不仅仅是顺从,而是真的全心全意地投入进去,比其他所有的男孩子——那些真正的集体农场的农民更努力,工作时间更长的话就好了!这就是答案。他们看到他这样工作,就会给他的母亲写信,跟她说他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孩。然后她就会来道歉,让他回雷霍沃特。
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在乘坐热烘烘、脏乎乎的公共汽车去格德拉的半路上,这个办法就差不多没用了。那个寸草不生的小镇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地。要到集体农场还要坐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汽车沿着小山、棉花地和橘子园里未经铺砌的蜿蜒曲折的道路,朝着闪烁的地平线驶去,地平线上点缀着满是灰尘的尤加利树。空气中似乎看得见九十度的热度,牧场中的牛看起来骨瘦如柴,这些动物是奶牛吗?可他在学校里的图画书上看到的奶牛是一种肥肥的友好的动物。在德国整整齐齐、郁郁葱葱的乡下也是这样。
更为糟糕的是,在某种程度上集体农场不错。阿弗纳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人们友好地握手,餐厅很大,食物推车里装满了鸡蛋和新鲜蔬菜,男孩子和女孩子混住在一起,洁白无瑕的宿舍里一间房睡三四个孩子,这些都没什么不好。一切都很好,对喜欢这里的人和以这里为家的人来说,这里会给他们更大的力量。然而阿弗纳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看这里就像集体农场的那些农民看他母亲在法兰克福给他买的那双鹿皮鞋一样。其他所有的男孩子都穿工靴。他母亲应该知道这一点。
如果一个人发现自己是个局外人,但又不得不待在这个他觉得没有归属感的地方,那么这个人有三种态度:把自己封闭起来;设法报复;夸大自己的孤独感,表现出一副不法之徒的模样。阿弗纳常常在一天之内同时具备这三种态度。
把自己封闭起来是最容易的。但并不是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别人仍然能看见他。更多的是内心的麻木和迷惑。在这里,最丰富的想象往往根植于现实薄薄的表层土壤中。早晨六点,这位“约翰·韦恩”跟其他人一样,听到那台老式英国炮舰从旗杆里高声鸣响的时候就起床。他很快洗完澡,把38口径的柯特自动手枪插进枪套,然后去那个巨大的餐厅喝一点水果汁。在早餐前的两节课上,他总是把和蔼的目光透过窗户,投向远处田野里工作的人们。他们是安全的。为了防止约旦人从东边进攻,这位“韦恩”中校有一个应付意外的计划。他命令坦克从牛棚后面的地下室进攻,而不是像约旦人预料的那样从前面进攻,他们要从侧翼挺进棉花地。一按按钮,灌木丛就会分开,一条临时的钢网通道就会显露出来。沿着这条通道,一排长出了战斗轰炸机翅膀的巨型坦克,就会威严地轰轰隆隆地开到光天化日之下。
两点钟,这位英雄以及人民的保护者、中东最快的枪手走进罐装厂剪鸡指甲。四点钟他就成了阿弗纳土匪。这个土匪是个非常坏的孩子,毫不掩饰自己对压迫者的法律和制度的态度。他和他的土匪帮——伊齐希、约坎那和也门人土娃——竭尽破坏之能事。看看莫舍那个乡巴佬怎样把新灯泡放进院子里头顶上的插槽里吧。他怎么够得着呢?这些俄国移民非常聪明。看他怎么搞吧。他不管梯子是不是太矮,而是猛地拉住四轮马车上的那匹老阉马,然后把梯子放在马背上。要是马……不,那个老阉货绝不会动的。你把一根金属丝加热,粘在它的尾巴上,它可能会动一下!
令人称奇的是,四年中阿弗纳和那帮人没有杀一个人,甚至没有让一个人受重伤。当阿弗纳“错误地”将一个活跃的蜂巢带进教室,展示如何养蜂时,也没有伤人。他们把从集体农场借来的公牛牵进餐厅时也没有,甚至把莫舍在冷冻房里锁了半天也没有伤到他。更令人称奇的是,他们没有被抓住过。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只要土匪阿弗纳一把自己想象成第三个人,惩罚就来了:阿弗纳是集体农场的模范农民,是个好同志。他把名字写在餐厅的告示板上,自告奋勇地在星期六干活——比如,帮邻近的集体农场收割庄稼——但别人总是当着其他男孩子的面拒绝。算了吧,麂皮鞋先生,你能在那里干什么呢,用大镰刀砍自己的手指?我们要考虑考虑自己的声誉。如果你那么喜欢干活,那就多剪点鸡指甲吧。
也许这位“约翰·韦恩”打败过约旦人,但土匪阿弗纳却从来没有被抓住过,原因就是作为集体农场农民的阿弗纳从来没有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对象。他只是不是个高级农民。实际上他既不软弱也不迟钝,即使这些孩子——在偏远的灌溉渠边长大的孩子,他既羡慕又鄙视的孩子——比他更为结实,动作更为敏捷。那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比他们聪明。他会说几种语言,德语和英语。他见过世面,跟美国人有过亲密接触,而且足迹遍及半个地球。对那些不喜欢他的集体农场的农民来说,坐着驴车到布内瑞恩去一趟就算一次了不起的远行了。
阿弗纳应该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以前他总是能轻而易举地给其他男孩子留下深刻印象,甚至在德国也是这样,给女孩子的印象也很深——但是,不知怎么地,在集体农场却不是这样。他随身带着那台晶体管收音机。起初,孩子们还凑在一起听一听。但是办公室里的人立即给阿弗纳的母亲写了一封信,让她来一趟。因为这里是集体农场,其他孩子没有的东西他也不能有。一周之后她来了,把外公给他的收音机拿走了。
那些不喜欢阿弗纳的孩子叫他“野客”。他是个“野客”。这是阿弗纳在集体农场学到的另一个新东西,虽然不管怎么样,他迟早要学会的。小时候在雷霍沃特,阿弗纳以为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以色列人,如此而已。也许像他这样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和像他父母亲那样的在独立之前的以色列人,以及最近才移居过来的连希伯来语都不会说的以色列人之间会有小小的区别。是的,也有一些以色列人是有宗教信仰的,不过在雷霍沃特几乎没有,即使他们几代人都生活在以色列。可他们的举止行为看起来更像在外散居的犹太人,被纳粹杀害的犹太人。他们身穿土耳其式长衫,头戴宽边帽,耳朵上挂着耳锁。但是“野客”——属于某个亚族,不是纯粹的以色列人——阿弗纳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
然而,在集体农场,阿弗纳学会了把以色列人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他们各自不同的选择。农场里的其他男孩子,绝大部分人是加里西亚人。在阿弗纳看来,这些人变成了粗俗、鲁莽、无知的东欧犹太人。而他呢,虽然是一个“野客”,却是一个有教养、开化、具有西欧血统的地道的犹太人。
那两个词——至少按照阿弗纳的理解是这样——描述了因地理位置不同形成的品质,也描述了因精神状况不同形成的品质。加里西亚位于古老的奥匈帝国最东部的波兰省,繁衍了排外、腐败、自作聪明、狡诈、低贱的犹太人。不可否认的是,加里西亚人也聪明、足智多谋、坚决果敢。这一点,阿弗纳不否认。他们也有很强的幽默感。就个人而言,他们勇猛无畏,对以色列也全身心投入。但是,他们总是诡计多端,对好的东西一无所知。他们欺骗,撒谎,现实,缺乏信念。他们像胶水那样黏着对方。他们常常使用的词汇是“照顾好自己”或者“面团布丁要均分”之类。当然,这些人并不是全都来自加里西亚。但是,如果他们有这些特性,他们就是加里西亚人。
“野客”主要来自德国或其他西方国家。阿弗纳的父母就是这样。但无论他们来自哪里,他们都有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他们被其他犹太人同化了。他们没有居住在犹太人居住区。他们几乎没有被猎取的动物那种求生的本能,那种加里西亚犹太人为了生存养成的惟利是图的天性。“野客”彬彬有礼、守时有序、干净整洁。他们家有藏书,他们听古典音乐。更重要的是——由于有些加里西亚人也读书,也听音乐——“野客”对欧洲文明的看法与他们截然不同。他们希望以色列成为犹太人的斯堪的纳维亚,有许多交响乐团演奏贝多芬的曲子,有许多艺术馆展示伦勃朗的艺术作品。
“野客”对公民道德也有不同的看法。在紧缺时代,他们希望什么东西都定额供应,然后井然有序地排队去获得。他们随时准备接受命令,或者发布命令,而不是让别人来组织安排,投机取巧。他们也许有点自负,但守时有序。在“野客”居住的伟大的那海瑞亚市,他们建造的一排排楼房,整洁有序,毫不杂乱。在很多方面,他们比德国人更像德国人。
阿弗纳知道加里西亚人的宗族意识并不是针对他个人的。他们只顾自己——这个非常实际的词汇“自己”意指东欧的犹太人,主要指波兰人,也许还有俄国人。他们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圈子。最好的工作,最好的机会都被他们得到了。集体农场的领导权在他们手里——似乎永远在他们手里。在应该送谁的孩子上医学院这样的问题上,当然分数和年龄都没关系。在这样的问题面前当然非常民主:集体农场开大会投票决定,但是,最后得到这个机会的人肯定是加里西亚人。
不管是否准确,这种看法——或者如阿弗纳所说的觉悟——在农场时渐渐形成,而且越来越强烈。入伍以后,他一直持这种看法。在以色列,掌权的都是加里西亚人,其他犹太人——德国人、荷兰人或者美国人——掌权的很少。如果加里西亚人想得出办法的话,东方犹太人几乎沾不上边。
阿弗纳持这种看法并不是说他感到沮丧、生气或者委屈。相反,他要跟他们竞争。他要在加里西亚人自己的游戏中打败他们。他要成为一个无可匹敌、鹤立鸡群、战无不胜的人,最终成为众人之首。也就是说,战胜加里西亚人,战胜集体农场的农民。无论他们有多么聪明、多么伟大、多么坚决、多么厚颜无耻,他都要打败他们。
也许要步父亲的后尘了。
对一个没有希望取胜的人来说,要被以色列接纳,只有一个办法。即使对一个在内心里觉得只有在法兰克福才更像在家里的“野客”来说,也是这样。这个办法就是成为英雄。一个真正的英雄,一个身处险境的哈兹翁,一个力挽狂澜的荷兰小男孩。
直到1964年,也就是阿弗纳在集体农场的最后一年,他才发现父亲是个秘密间谍。实际上没人告诉他。如果有人告诉他,那个词也不是“间谍”。他母亲也许说过,你爸爸在为政府工作。别人说的时候,很可能会不自觉地把声音降下来:噢,你知道他在给谁做事吗,给“穆萨德”。如果翻译过来,这个希伯来词汇的意思是“学院”,可以是生化研究院,也可以是交通安全学院。但是如果单独使用,“穆萨德”这个词只有一个意思,就是“指那个相对较小、严密警戒、受到高度尊重和非常秘密的组织”。它被看作是对以色列的安全绝对生死攸关的一个组织。
阿弗纳有好几个室友的父母干的都不是一般的工作。有两三个人的父母是部队里的高级官员,还有一个是以色列议会的议员,只有一个男孩的父亲在为“穆萨德”“做事”。
一天,阿弗纳正好跟这个男孩一起站在大门口。那个男孩的父亲把车停在他们面前,他是来看他的孩子的。阿弗纳也希望有朝一日他的父亲能来看他。那个人从车上下来,跟他的孩子打招呼,扶着他孩子的肩膀摇了几下,又用拳头在他的背上捶了几下。然后目光落在了阿弗纳身上。
“这是阿弗纳。”他的儿子说。
“很高兴认识你。”那个人说,几乎要把阿弗纳的手捏碎。“你是新来的?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阿弗纳告诉了他。
“那么,”那个人饶有兴趣地看着阿弗纳说,“你是他的儿子,好!见到他,请代我向他问好。”
“你认识我爸爸?”阿弗纳有点吃惊地问。
“你问我我认不认识他?”那个人说完,带着他的儿子穿过了大门。
就这些,别的什么也没说。阿弗纳的脑子里飞快转动起来。一个人说他在为“穆萨16
德“做事而且可能认识他爸爸,这跟说他父亲是间谍相差太远了,但那个人看他的情形,眼神中流露出来的似乎认识他的神情,以及仿佛在说”我们中的一员“的那一瞥都意味深长。再结合”进出口“业务、不停地四处奔波、法兰克福街道拐角处的那些人及其紧张的眼神一想,阿弗纳的第六感觉就让他坚信不疑了。但这仅仅是猜测。
为了再核实一次,阿弗纳只需要等下次和母亲单独相处时,漫不经心地问一句就行了。
“妈妈,爸爸是间谍吗?”
“你发疯了吗?”母亲边说边飞快地向四周看了一眼。
“告诉我吧,妈妈,别这样回答我。你以为我是五岁的小孩吗?集体农场里有人认识父亲。你想让我到处去打听吗?”
阿弗纳很清楚,这可能是最失礼的行为了。
“听着,这不是在电影里,”母亲说。“这里没有间谍,你爸爸是在做进出口业务,有时他也为政府干活,你明白吗?”
“当然,妈妈。”
“明白就好。”母亲呆滞地说。
那么,是真的了,阿弗纳非常激动,他听见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他之所以这么激动,并不仅仅因为他现在可以原谅父亲同意母亲把自己送走。这个原因很重要,但不是全部原因。而是从这一刻起,阿弗纳觉得自己可以跟集体农场那个块头最大的农民平起平坐了,甚至还比他优越了。一个剪鸡指甲的“野客”跟最有权势的加里西亚人平起平坐了!
但,阿弗纳绝对不能跟任何人讲。
如果他父亲来看他的话,他可能会跟父亲讲。可是在入伍之前,待在集体农场的四年中,阿弗纳只见过他两次,两次都是他放假回到雷霍沃特的时候。当时父亲也在那里。每次都是一两天,然后他就不得不飞到国外做生意。那时阿弗纳还不愿意跟他单独待在一起,母亲周围总是有人,弟弟那时只有六岁,也让他讨厌不已,总是到处跑。
但如果父亲来集体农场的话,他们就可以待在一起了,阿弗纳也许就可以跟他谈一谈了。遗憾的是,父亲从没来过。
1969年,他随时都可以见到父亲了,但父亲的身体垮了。阿弗纳现在已经二十二岁,是后备军中的一名上尉,在这之前,他在一个精锐部队中服役过四年。现在没关系了,他可以见到他了。
但还有关系。
在雷霍沃特坐了一趟公共汽车,热得难受,他渴望再洗一个澡。阿弗纳猛地推开门,父亲正好在那里,躺在花园里的一把躺椅上睡着了。他旁边有一个装着橙汁的玻璃杯,杯沿有一两只苍蝇。天气酷热难耐。父亲又长胖了一些,睡着以后呼吸很重。
“喂,爸爸。”
“嗯?”他的父亲一只、又一只地睁开眼睛。这是他过去养成的习惯,阿弗纳从来没见过第二个人这样。
“你感觉怎么样?”
“嗯。”
“你周末要用‘雪铁龙’吗?我可以用一下吗?”
“不用。你用吧,用吧。”他父亲咳嗽起来,然后清了清嗓子,把身子坐直。“几点了?”
阿弗纳看了看手表。“差不多三点了。”他说。
“威尔玛在这里吗?”父亲说。
“我不知道。我刚到这里,没看见她。”
威尔玛是父亲后来的妻子,是他跟母亲离婚后在国外娶的。阿弗纳想,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定是他生意的一部分,“进出口”业务的一部分。他们从来没谈过这个。一个比较权威的说法是,父亲娶了她之后她就给他干活了,但反过来也一样容易理解:她给他干活了所以他才娶了她。无论是哪种情况,他们把他抓了起来,投进了监狱。
他最后被释放出来的时候,大概是一年半以前吧,也就是“六日战争”之后不久,父亲带着她回到了以色列。阿弗纳相当喜欢和钦佩她。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却不是犹太人。
“你妈妈怎么样?”父亲说。
“她很好。”
阿弗纳把那个棕色信封拿出来,递给父亲。不管他说什么,阿弗纳都主意已定。
父亲戴上眼镜,读着那封信。信只有四行,他一定至少读了两遍。因为他足足有一分钟没有说话,甚至连沉重的呼吸声都停止了。花园里惟一的声音是那几只围在橙汁周围的苍蝇的嗡嗡声。
父亲把信折起来,还给他。
“你连信都不要回。”他对阿弗纳说。
听见父亲用这样的语调说话,阿弗纳感到非常吃惊。“为什么?”他说。“我不能置之不理。”
“别傻了。”父亲说。“你逼我给他们打电话吗?我宁死也不让你去。”
阿弗纳几乎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他料到父亲会说这句话。那就这样吧。
“如果你给他们打电话,”他对父亲说。“我今后永远也不跟你说话了。让我来处理吧。”
“你要说不。”
“我当然会说不。”阿弗纳说。“我只想给你看看。就这样。”
“这不是开玩笑。”他父亲说。“你也许认为这是一个玩笑,但它不是,看着我。”
阿弗纳看着他父亲。“好了,爸爸。”他把手臂放在老人的肩膀上。“别担心,他们也许会对你这样。但我告诉你,他们绝不会对我这样。”
阿弗纳永远记得那次谈话,每个细节都记得。当时的酷热、躺椅、父亲脸上的表情以及向橙汁俯冲而来的苍蝇。他也记得后来开着“雪铁龙”去接肖莎娜,然后接吻、手牵手去看电影的情景,但他什么也没跟她说。他还记得第二天星期一早上十点整,他去弗雷希曼和笛宗高夫街拐角处的咖啡馆的情景。
莫舍·约哈南个头不高,大约五十岁,身穿一件白色的T恤。他正在看报。他一看见阿弗纳就高高兴兴地示意他坐。他们使劲握了握手,阿弗纳要了两勺柠檬香草冰淇淋。
莫舍·约哈南直奔主题。“听着,”他说。“我能告诉你什么呢?我甚至都不知道你是否合适——我们得查一查。如果你合适,你的国家就需要你。”
第二章 安德雷斯
如果阿弗纳的姑妈的朋友能在以色列航空公司随便给他找个活干的话,他绝不会按响二楼五号公寓的门铃。五号公寓在波罗晓夫大街上的一栋无任何特征的大楼里。他会对莫舍·约哈南说:“算了吧,我回家了。无论是干什么,听起来跟部队太相像了。”
开门的那个女孩即使没穿制服,看起来也像部队的。她干净利落、本分踏实、不苟言笑的作风太像了。她递给阿弗纳一沓纸,让他在一张木桌上填好。房间里除了一两把木椅之外,没有其他的家具。
她在一扇无任何标记的门后消失了,阿弗纳目不转睛地盯着问卷上打印出来的长长的问题。第三十六个问题是:“你在苏联有活着的亲戚吗?”现在站起来离开当然还不晚。并不是这一长串问题,尽管有些问题太私密了,跟他喜欢自由的本能不一致,让他感到不愉快——有些问题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而是因为麻烦。特别是将来可能存在的麻烦。什么表格,什么勤务簿,什么命令和作息时间表,还有什么指挥部,在未接到进一步通知之前,取消一切假期。还有什么六点之前回来报到。难道过去四年里还没受够吗?
阿弗纳不喜欢军队绝不是因为一些平常的原因。比如说,他并不介意背着五十磅的装备在夜里行军,横跨几乎整个以色列。如果跟他一起角逐突击队员徽章的候选人有一半晕倒了必须叫医院派车来拖的话,那就更好了。因为阿弗纳没有晕倒过,即使他的个头不是最大的,身体也不是最壮的。他能一直站着,而且潜水是第一,虽然他到了部队才开始学游泳。他最终成了突击队员。一百人中选拔十五个,他是其中之一。在以色列军队中,他戴着第二枚最杰出人物徽章,仅次于战斗机飞行员。
他也不讨厌“六日战争”期间在真正的战场上背着磁性水雷悄无声息地潜入水下。他当然害怕。只有傻瓜才不害怕,而傻瓜是不能担任突击队员的。
阿弗纳不喜欢的是凑合着洗澡,这样你永远也洗不干净。不管怎么凑合他都不喜欢。还有吃的东西——每个星期六承蒙犹太传教士惠允的食物,冰冷的,他不喜欢吃。他不喜欢官僚作风。天底下的一切规章制度都与安全或作战效能无关。假期没有任何理由就取消了——取消的理由,至少阿弗纳看不出来。任务的分派并不是基于这个部队最擅长什么,而是基于利益、奖赏或惩罚。
他讨厌搭过路车回家,他想在十二个小时里跑一个来回。浪费宝贵的时间站在高速公路边等别人捎上你,也许这就是士兵的命运,甚至是英雄的命运,世界上哪都一样。阿弗纳不想争论,只想不要成为其中一员,至少不要永远是其中一员。他可以随时为国捐躯,但搭便车,决不。
阿弗纳填表时之所以犹豫不决还有一个原因。尽管他在花园里对父亲说过——“他们也许会对你这样。但我告诉你,他们绝不会对我这样。”——只不过是口头上的东西而已,虚张声势的成分较多,心里并不是真的这么认为。阿弗纳不知道“他们”会对他做什么。实际上他也不知道他们对他父亲做过什么。
他父亲一辈子沉默寡言,他和他后来的妻子回到以色列以后,从来未对阿弗纳做过任何解释。就像他跟阿弗纳开玩笑时说的那样,虽然又娶了一个妻子,但他并没犯重婚罪,因为过去娶他母亲的那个人跟在国外娶威尔玛的那个人并非同一个人。其中一位的存在是不合法的。是的,他是因为给以色列当间谍坐过牢。至少,指控是这样。事实真相?呃,你以为呢?
阿弗纳的父亲和母亲之间的关系,表面上仍然是友好的。他父亲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回到雷霍沃特的那栋旧房子里来,跟母亲在厨房里说好几个小时的话。阿弗纳有一次对他母亲说:“你这些天看见他的时候比你们过去住在一起的时候都多。”她只是耸耸肩。
“你以为你的感觉是最重要的吗?”她回答道。“我告诉你,不是。”
阿弗纳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于他母亲来说,她之所以认了这桩破裂的婚姻,而且无怨无悔,是因为这也是一种爱国。当其他人都在为以色列牺牲生命的时候,她为什么不能牺牲自己的婚姻?她永远不会说哪怕是一句父亲的坏话,甚至威尔玛的坏话,尽管她总是避免谈及她。偶尔谈及时,威尔玛干脆变成了一个“你可怜的父亲不得不忍受”的东西,就像他被捕和坐牢一样。对于这种态度,阿弗纳表示理解。但在他心里,却控制不住地对她有些轻蔑。在某种程度上,他宁愿她大喊大叫一通。
父亲的态度迥然不同。他不掩饰自己的痛苦,虽然他没明确提及痛苦的原因,“结束的时候就结束了,”他说。“他们需要你的时候,什么都好。你是一个重要人物。当一切结束的时候,他们就唾弃你。”
他接着说:“如果你够幸运的话,你还可’以待在附近,让他们向你吐唾沫。”
阿弗纳也许会问:“你是什么意思,他们?谁?”
但是父亲不答,沉默了一会之后重复道:“他们对待你就像对待一只橘子,把你榨干之后就扔掉。”
虽然父亲没补充任何细节,但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再清楚不过了。这位老人——实际上并不老,才五十五岁而已——回到以色列之后就垮掉了。使他垮掉的不仅仅是对他的讯问和监禁。“从一个角度看,坐两三年牢是一件坏事,”一次他对阿弗纳这样说。“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却不值一提。我非常轻松地就过来了。”使他垮掉的也不仅仅是他多病的身体,虽然他总是在看医生。也不是担心没钱,虽然他非常拮据。他没有工作,只有一小笔养老金。回到以色列以后,他也试着做过一两笔生意,但都亏了。
真正的问题是深层次的。
“他们让你把红宝石捡起来,”一天他对阿弗纳说。“让你拿在手里玩一玩。他们说如果你干这个干那个,所有这些红宝石都是你的。于是,你干了这个又干那个。”
“接着门上响起了敲门声,来收缴你的红宝石了。他们说,对不起,什么红宝石?你说说看,你叫什么名字?”
“什么意思?”阿弗纳记得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但他的父亲只是摇头。
阿弗纳相信父亲说的都是实情,但也许只对他来说是实情,对别人不一定是实情。如果对所有的人永远都是实情的话,那留给这位荷兰小男孩的会是什么呢?一个还没有买卖头脑、不知化学和数学为何物的男孩?他必须永远待在这个魔圈之外吗?一辈子剪鸡指甲吗?永远也看不到法兰克福了?每周和肖莎娜搭一次便车去阿什杜德海边?等他姑妈给他在以色列航空公司找个工作?在农场待过那么多年,在部队里有着那么好的记录,难道还要继续做一个“野客”?仅仅因为父亲的问题没有解决,就什么也不干了,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国家?也许不是“他们”的错,或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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