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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谋生亦谋爱-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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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问张良,这些家伙说啥呢?  张良说,陛下不知道吗?这些人在谋反呢!刘邦听不懂了:天下这才安定,他们谋什么反啊?张良说,陛下起自布衣,靠着大家才得到天下,您当上皇帝后,封的都是您的亲信老友,杀的则是平生有怨仇的人,现在军吏们计算功劳,认为即使把天下的土地都划做封国也不够封赏的了,他们对能否得到封赏非常怀疑,又担心因以前的过失而被猜疑乃至遭到诛杀,就聚集到一块打算造反了。  刘邦听张良说得好像有点道理,担忧起来,问,那怎么办呢?张良说,皇上平素最讨厌,而且大伙都知道的人是谁啊?  刘邦咬牙切齿地说,当然是雍齿这鸟人!他曾多次“窘辱”我,我早就想杀掉他,但因为他的功劳很大,所以不忍心下手。  张良说,那就赶快先封雍齿吧,这样一来,大家就确信自己都能得到封赏了。  刘邦依了他的话,大设宴席,把雍齿封为什方侯。酒宴结束后,大臣们个个欢天喜地,说,连雍齿都封侯了,我们还怕什么?  在这里我们先不谈刘邦或者说张良的领导艺术,我更想八卦的是,为什么刘邦这么恨雍齿,而且恨得全世界都知道?  史书上关于雍齿的资料不多,只知道他原是刘邦的老乡,不过那时刘邦是个吃快餐盒饭的小亭长,而雍齿则是当地豪强,拽得人五人六的。后来刘邦斩白蛇起义,雍齿也追随他而来,但对刘邦这个人并不是很服气,也难怪,他俩没准就是一条街上长大的,雍齿太知道他的老底了。  但是没办法,雍齿想追随那样一种革命风潮,偏偏革命选择了刘邦,这叫形势比人强,雍齿再心不甘情不愿,也只得暂时在老邻居刘邦手下做个小弟。  在我们的印象中,故人仿佛是天然的同盟,同学啦,老乡啦,可以形成一个看不见的关系网,其实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比如说,同学分到一个部门,过几年,一个原地踏步,另一个提拔了,还是那一位的顶头上司,心气不平和的,就不服这个气了,看着对方在台上指手画脚,心里想的却是,嘁,当年你还抄我的试卷呢!

 

雍齿:他是刘邦的老邻居(2)

  而另一个呢,也未必能心平气和,意气风发夸夸其谈的时候,一眼瞥见下面那翘起的二郎腿加上一张似笑非笑的脸,记起自己的“微时”,顿时找不到感觉了。所以我们家乡有句话叫“新光棍怕见老邻居”,“棍”读轻声,和新华字典里的解释不同,不是光棍汉的意思,而是风光体面,也就是新发迹者怕见那知根知底的人,两者的关系很有些尴尬的。  这个问题,萧何处理得很好。他当年是何等地瞧不起刘邦啊,吕老爹请刘邦进门时,他是那么不以为然,说,这就是一个吹牛皮不上税的家伙,干不了什么大事。后来革命烽火熊熊燃起,领袖之一的他,在形势尚未分明之际不愿意做那个出头鸟,才给大大咧咧的刘邦拣了个头把交椅,他要是摆摆老资格,说说当年事,实在太有理由了。  但萧何是个聪明人,一旦决定让刘邦当老大,就马上谨守起小弟的分寸。他知道,他和刘邦之间,有个整体利益,他必须认低服小,处处保护刘邦的颜面与利益,才能赢得自己的终极利益,至于那些陈芝麻烂谷子,都是些没用的废话!  雍齿似乎不懂这个道理,成日家阴阳怪气的不说,关键时候还让刘邦后院起火。那一年刘邦出门打仗,让雍齿驻守丰城,他前脚刚走,魏国军队后脚就到了,魏军的头头周市带话给雍齿,你跟着刘邦混个什么劲啊,你要是投降我们,还让你守着丰城。雍齿一想也是,虽说魏王也不咋地,但总是个陌生人,不像刘邦,原本街坊邻居的,我还高他一头,现在倒在他手下听喝,不如投降了事!  那年月军阀大混战,大家分分合合是常事,一会儿你投降我,一会儿我投降你,各有各的利益盘算,也都能互相理解,但雍齿这么做,让刘邦难以理解。他投降的原因并不是不得不这样,而是瞧不起自个儿,且以故人的身份瞧不起自个儿,怎么能不让他胸闷到暗伤?  尽管后来雍齿又投降过来了,按照刘邦的说法,还立了大功,但是刘邦一看这个人就不舒服,恨不得杀之而后快。他不是一个擅长掩饰情绪的人,他手下的那帮人又都是那么贼,如此一来,一传十,十传百,人人都知道,雍齿是刘邦最讨厌的人了。  我很难想象此时雍齿的心情,是忐忑不安等着达摩克利特之剑掉下来呢,还是继续满不吝爱谁谁呢?他立的功劳能大到刘邦没办法的地方,必然也有两把刷子,不能把这个人想简单了。  不管他揣着怎样的心情过日子,反正封侯一定是没想到的。刘邦把韩信、彭越他们都给干掉了,居然容下了一个他,还咬牙切齿地封了个侯。  这正是刘邦的成功秘笈之一,窃以为比所谓擅长用人论来得更为重要。单听刘邦说话,那是非常的性情中人,基本上想哪儿说哪儿,不用经过大脑,但看他做事,却是另外一套风格。他把大我和小我分得很清楚,大我是一国之君,小我则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男人,他的小我看似张扬,内里却随时准备为大我让路。  对于韩信、彭越他们,他应该是有感情的,听到韩信的死讯,他且喜且怜之,但就算他对他们的感情再深十倍,他照样哪怕是曲线地把他们做掉,因为他们触犯的,是他的大我,使他隐隐感到不安全,这是利益之争;雍齿冒犯的,则是刘邦的小我,一个普通人被人尊敬看重的需求,这是意气之争。  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当然会把利益放在意气之上,他嘴里说得夸张,却并不真的当成自己的底线,所谓的刻骨仇恨高高举起,然后轻轻放下。雍齿被封侯之后,刘邦没再找过他茬子,他一口气活到汉惠帝三年,此时刘邦已经去世三年。  在追随刘邦的诸将里,这样的善终不算太多。一个人因被憎恶而不是被喜欢,意外地获益,让人想破头,也参不透命运的禅机。

 

共谋:我看嵇康与山涛

  
 
  每次读《与山巨源绝交书》,都仿佛看到嵇康在那儿癫狂放荡才气纵横地说自己是如何如何不适合做官,因此山涛的推荐简直是陷害,他要与其绝交了。这篇文章的有趣之处不在于嵇康究竟是怎样痛骂山涛的,而是说他自己懒到半月不洗一次头,不到紧要关头,都不起来方便,以及“性复多虱,把搔无已”,“刚肠嫉恶,轻肆直言”,更有“非汤武而薄周孔”之语,在那会儿这可是一句石破天惊的话。那回王朔颠覆金庸,大伙还大惊小怪,跟这一比算什么。  总而言之,在这篇文章中,嵇康表现得十分另类,以至于有人搞不清他跟山涛之间到底是怎样一笔糊涂账,却对嵇康的狂傲不羁难以忘怀。一封绝交书,变成了一个人的独舞,嵇康将他最出彩的地方用这样一种形式表达了出来,似乎远离了他的初衷。  然而我猜,这正是他的初衷。我还猜测他并非真想与山涛绝交,因为他被害之前,曾对儿子说,山涛在,汝不孤矣。更有意思的是,多少年后,山涛又像当年推荐嵇康一样,把他的儿子嵇绍推荐给了当权者,而嵇康之子也就高高兴兴上了任,并没顾及是否会有违父志。所以我们有理由想象,嵇康并不反感山涛,也不仇视仕途,他所要张扬的仅仅是对自由的渴求。  身体的自由,灵魂的自由,嵇康洋洋洒洒千余字讲的就是这个。他的疏懒,他的张狂,无非是不想为外物所牵绊,他要发表的是一篇自由宣言。与山涛绝交是一个由头,不借助这个由头,这篇自由宣言就会显得平铺直叙,无人关注,因为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看争战与冲突,嵇康利用了这惟恐天下不乱的人性,成就了一篇才情怒张、惊世骇俗的不朽之作。  用现在的眼光看,嵇康是个很会找卖点的人,从他一次次成功地炒作自己就可窥一斑。时人钟会慕名前去瞻仰,嵇康只是抡着锤子打铁,看上去对这个崇拜者豪不在意。但就在钟会无趣欲归时,他开口了: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冷冷的话语掩饰不住一个被瞻仰者的自得;即将被杀时,他犹能在刑场上轻抚一曲《广陵散》,看上去无所谓极了,但你看他的诗,一首一首全在讲死亡,他平时还炼丹服药,一求长生不老。由此可见,嵇康是个非常擅长“作秀”的人。这里的作秀倒并非贬义,而是说尽管嵇康在现实中也有庸常的一面,但当他要表达一个理想状态时,马上就会变得奇异精彩、充满创造性与感染力,真有“目送飞鸿、手挥五弦”之境界。这是一种艺术家的素质,嵇康玩的是行为艺术。我并不知道行为艺术该如何定义,只是这样理解:一个人的行为具有某种隐喻色彩,恰如一种艺术。  那么可不可以说山涛是个牺牲品呢?嵇康的行为艺术使他狼狈千年。倒也不尽然,嵇康的绝交书出来之后,山涛毫无反应,这个缄默的男人在多少年之后还重蹈覆辙,并不怕再次招来无妄之灾。  或许他始终理解自己的朋友,甚至嵇康追求的自由境界也是他的理想,只是他不似前者活得那么纯粹。然而他愿意以自己的声誉铺就理想之路,他的无声依然使嵇康不再孤独。  让我们想象这样一种相知,在形式上,他们是众所周知的陌路,在实质上,他们构成一种共谋。他们的交流不是用语言,而是用心,他们默契着,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将手握到了一起。

 

鱼玄机的堕落史


  
 
  鱼玄机十三岁时认识了温庭筠,那时他们一个是著名老作家,一个是崭露头角的文学女青年,彼此又非常欣赏,从常识的角度来看,太应该成就一桩风流佳话。偏偏就没有。自然因为温庭筠不够主动,有人说是这老头担心俩人年龄差距过大,他又有“丑钟馗”的名头,但我觉得都像借口。猪八戒同志说了,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嫌男人丑,再说还有一顶文坛泰斗的桂冠压住斑白两鬓,怎么着也不该在一个十三岁的、前途一片茫然的小姑娘面前自卑啊!  我怀疑是老温眼光毒,早早看出这小姑娘是个惹不起的主。并非她心如蛇蝎、穷凶极恶,她的难对付,在于她是一个真正的才女。  世上对于才女总有一种浪漫的想像,认为才女是温婉的、清高的、进退自如的,这可能与“才女”二字的形状有关,看起来那么简约而灵动,可是如果你在现实生活中有幸碰到一个才女,就会知道,她们其实没有那么可爱。她们的敏感、热情、自恋、嚣张,写诗作文时是优势,可是过起日子来,既让别人不舒服,也让自己不舒服。现代文学史上有大把的例子,不过为了避免这篇文章过长,我们还是只说鱼玄机吧。  十六岁那年,鱼玄机嫁给了状元李亿为妾。对于这个父亲早逝的小户人家的女孩,也算一条不错的出路,可惜过门三个月,便不能见容于李亿的老婆裴氏,被扫地出门。古往今来的文人大多是鱼玄机一伙的,都对裴氏气不忿,说她虐待云云,但我估计鱼玄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如果裴氏真的是一个容不下小妾的醋坛子,鱼玄机也进不了门,也许她进了门之后,裴氏才知道小狐狸精的厉害,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撵出去了事。  李亿把鱼玄机安排到一个道观里,唐朝的道观是各色男女暗度陈仓的好场合,想象那个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的男人,在天亮之前匆忙地穿衣束冠,然后悄悄合上门扉,假寐的女人该有多么委屈。她摸着自己的脸,柔滑如缎,却无法与一个黄脸婆背后的显赫身家相抗衡,那个男人不是不爱她,却更爱自身安定的生活。  失望就是这样一点点积攒起来的吧?但到底还有爱,就有不舍。几年后李亿去扬州做官,带了老婆裴氏,鱼玄机这才彻底失望也彻底清醒,当心降到冰点,她写下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的千古名句。  心灵的觉醒带来身体的觉醒,鱼玄机从此艳帜高张,迎来送往,不再苛求爱与被爱。她的成就感也许更多地来自于征服,李亿的离去与其说伤了她的心,不如说伤了她的自尊,这个要强的女人用更为凌厉的方式复仇。  既然男人都花心,不如找个年轻漂亮的,她看不上前来猎艳的贵公子,却相中他们带来的漂亮乐师,那个叫陈韪的乐师自然不会不谙风情,俩人一时打得火热。  下面就要接上张爱玲那篇《沉香屑:第二炉香》了,美人风华渐老,俏丽的小丫鬟就把她的男人收编到自己名下。张爱玲肯定是受了鱼玄机传奇的启发,有天鱼玄机外出归来,发现了弟子绿翘与陈乐师的隐情。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滩头上,绿翘此举的意义不只是接管了她的男人,更重要的是,以新一代狐狸精的脱颖而出宣布了她鱼玄机的过气。虽然鱼玄机才二十四岁,但是,面对更为青春的面孔,已不复有绝对优势。何况,面对她的斥责,绿翘反唇相讥,大有翅膀硬了之架势,这些,转化成了严重的危机感,刺激得鱼玄机失去理智。  她打死了绿翘,埋在院子里,有客人发现浮土上苍蝇聚集不去,大感蹊跷,报了官,一桩刑事案件就此浮出水面。这结局太有戏剧性,以至于使人只注意到传奇本身,历来影视剧都着力于表现其中的艳情,却忽略了这文中所有的女人们,当她们感受到男性社会给予的压力时,总是把伤害给予自己的同类。

 

张爱玲情事(上):误解小辞典(1)


  
 
  最初是在三毛的文章里看到张爱玲的名字,她谈到贾平凹给她的震撼,可有一比的只有一个张爱玲。那时侯,坊间还没有张爱玲的书,仅凭着对三毛的信任,我想象,必定是个非常精彩的世界。有一天,在街上看到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张爱玲小说选,叫做《色?戒》的,一股欢喜冲到胸口,翻也没翻,就买了回去。  那个选本很不错,而且,直到现在,《色?戒》都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然后听说三毛写了剧本,演绎张爱玲情事,名叫《滚滚红尘》。这题目很能投合年少者自命的沧桑,而罗大佑的同名歌曲也很好听,凄迷悠远,很像一个妩媚女子望向远方的目光。可惜我看不到那部得了无数奖的电影,连剧本也不曾看过,有人说,三毛的自杀跟剧本没得奖有关系,我有点相信这说法。并不是看轻了三毛,而是,在某些时候,一个小小的问题就能盘根错节,我们突然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死亡的一丁点挑唆也会显得那么诱惑,因为绝望做了它的催化剂,我们自个儿与它一拍即合。  回过头来,还说这剧本。很久之后,我对一些东西不再那么迷恋或者说迷信,可以看到的东西反倒多了起来,其中就有这个剧本。从头到尾读下来,我得说,这部剧本确实没法得奖,三毛把张爱玲塑造成了恋爱中的女子,时而娇憨,时而放恣,便是冷漠,也是突显的,要让人看到、感觉到的那种。那不是张爱玲,那是三毛自己,这两个女子是大相径庭的,单从死法也可以看到,一个是轰轰烈烈地绝望着,拿丝袜自缢,一个是静静地,等待生命终点的必然到来。  也许,三毛没有错,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张爱玲,我怎么能断定自己心中的那个是标准答案?但我愿意说说我心中的这一个。虽然说男女情事,本没有外人置喙的余地,我却认为,有一些注视是以生命观照生命,并期待另一些生命前来共鸣。  1943年末或是1944年初,胡兰成在南京寓所短暂赋闲,躺在藤椅上看苏青新寄来的《天地》。作为汉奸政府的要员,又是颇有声名的才子,想必时常收到这一类增刊,他也是有当无地看看而已。然而他看着看着,坐起来了,因为这一期上刊登了一篇不寻常的小说,《封锁》,作者是个陌生而普通的名字,张爱玲。他看着看着不觉坐直起来,细细看完一遍,复又从头看起。  那的确是一篇很好的小说。普通的女教员,和普通的中年男职员,因为封锁以及一个微妙的原因,得以在公交车上相识,短短的一段光阴,由调情走向爱情,他们决定相爱,各自背叛自己的家庭。然而封锁解除了,两人重新回归到固有状态,“上海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一切景物经眼之后重新死去。这篇小说的好,在于描述了庸常人生:男职员西装革履,却被老婆勒令带包子回家,女教员面如白描牡丹,却即将面临老大失嫁的危险,都是凡俗男女,却不能完全收起渴望传奇的心,一点点不甘,朝着轰轰烈烈的人生的些微试探,成就了这场公交车上的艳遇,然而,当时间的封锁取消,不再是那样绝对的暂时,而重新进入无尽的过去与将来时,他们也任凭红尘淹没,不做挣扎。  胡兰成只说这小说写得好,没做过分析,其实文中的男主角倒和他有几分相似,想要浪漫,却脱不了俗,一点点油滑加无奈,偶尔也会豪气冲天,立即又自怨自艾地颓唐下来。张爱玲准确地刻画了这一类中年男子的情态,胡兰成最初对张爱玲的激赏里其实有一点如遇知音的过电感的,当然这么说他一定不会承认。  如上所说,他是喜欢弄传奇这东西的,稍有机缘,总会怂恿自己的心,做风做雨,做欢喜大快,兴奋得颠三倒四,潜意识里当一场情事的铺垫。  然后便寻了机会,登门拜访。张爱玲先是不见,第二天却打了电话来,反要去拜访他。张爱玲前拒而后访,大约警觉的本性使然,纵然对胡兰成不无好感——他入狱期间,她曾陪苏青一道去周佛海家为胡兰成说情——对这贸然的来访总是不习惯。然而他毕竟是她有限的生活圈子中一个不速的男客,而且据说颇有才名,虽说张爱玲的七窍玲珑心早将一切窥破,但正处于想要恋爱的年纪,却没有合适对象的她,也不免对此人多一些留意。

 

张爱玲情事(上):误解小辞典(2)

  
 
  这样说或者会招得“张迷”不满,我自认为无一丝贬义。像张爱玲这等聪明人,外人决不可能将她瞒过,能瞒过自己的,还是自己的心。那时候,她需要爱了,就像花需要开了,她作为女子的千娇百媚需要寻得一个观众,若是不能情逢对手,她就要拿一个现实的人来做包装,用自己的想象将一个可能的人包装成她希望的样子。  这人必须与她有一定的距离。若是太近,那包装就容易捉襟见肘、四下透风;最好和她有着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她的想象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因为她的自矜,使庄重男子不敢轻易靠近,倒是轻浮男子把一切看得稀松平常,勇于挑逗,更有可能进入她的生命。此刻,张爱玲的聪明不再用来判断,只用来粉饰,只要有一个着实的影象,她便能拟想成一个理想。朱碧曾说电视剧《橘子红了》之于原著,不过如《红楼梦》里的茄鲞,拿十来只配过后,已没有了茄子味,只借一点茄子香而已。在张爱玲的感情生活中,胡兰成就是那只其实不怎么的的茄子。  匆匆来访的胡兰成,悻悻离去的一刻,并不知道,他已经被这女子选定。  她打电话给他,说要去拜访他,多年之后,一个超级“张迷”水晶接到张爱玲的电话,兴奋无比的同时,联想起张爱玲的这个电话,总结道,她总是主动。我想,她的主动,大约是缺乏安全感,想要将什么主动抓在手上。并不是对那男子有多么在意,只是当念想成型,她有一个希望在那儿时,不安全感便开始如影随形,因为她知道:“世界上任何事,都是不会称你心意的。”  胡兰成如愿见到了张爱玲,可是真人到了眼前,他居然只有失望。见惯了风月的他,不知道将张爱玲想像成怎样的风流人物,而张爱玲虽然在有足够安全感的情况下,也能表现出她丰富有趣的一面,可在无法确知实情的场合,她习惯了收缩再收缩,一方面是为了自我保护,另一方面也是骄傲,她原本不需要花枝招展地讨好世人、尤其是男人的。  在胡兰成眼中,这女子竟羞缩如中学生,他于是换上居高临下的面目,问起她的生计,又大谈自己的经历。他本是自恋的男子,面对的又是这么一个安静的女孩,虽然不喜欢,但总归不讨厌,足以充当一个合适的听众,让胡兰成过一把演说瘾。  就这么一个说,一个听,不觉过了五个小时。志得意满的胡兰成送张爱玲出门,两人并肩走着,胡兰成突然说:“你怎么高,怎么可以?”这话把“俩人说得非常近了”,很有挑逗的意味。而胡兰成此刻却未必对张爱玲用情,只是习惯使然,便是不喜欢这女子,也希望能博一切女子的爱慕,好做优越的感叹,也许还能成为写作的好题材。当然,他也不会因此就刻意经营,这么一句挑逗,恰如一句闲笔,说好听了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说难听了就是有枣子没枣子都打一竿子。  这本是张爱玲笔下男主角的拿手好戏,她“就要起反感了”,却终究没怎么样。也许是身陷其中,难识庐山真面目,也许怎样的女子,寂寞中,也会渴望一个男子轻薄的冒犯。最初的诧异与警觉只是一闪而过,很快便转成准备爱了的不胜欢喜。  虽说第一次见面并没留下良好印象,胡兰成并不甘心就这么放弃。张爱玲文采与形象的反差令他惊讶,他愿意猜测,她必有他所不知道的精彩有趣的一面。第二天,他就去拜访她。这一拜访不当紧,才知道太将张爱玲低估了,这一回合战场转换,到了张爱玲的地盘上,她将态度放轻松了不算,房间的布置也将她的家世显示了出来。胡兰成原本是草根人物,尽管表面上相当高傲,骨子里未尝没有一份自卑,见了这真正大家闺秀的华贵之气,少不了要归心低首,而张爱玲的房间除了贵族底蕴,还有明亮刺激的现代感觉,这一切都是胡兰成所不熟悉的,仰慕之余,一点点的虚荣,更让他生出攀附的心。  并没有冤枉胡兰成,多少年来,他始终将张爱玲的家世放在口中,还去南京看过张家老宅,抚古追今,更兼沾沾自喜。

 

张爱玲情事(上):误解小辞典(3)


  
 
  他于是给张爱玲写信,非常文艺腔地表达爱慕之意。如同最初的调情,本是张爱玲最看不上眼的,可是信中提到张爱玲“谦虚”,却让张爱玲如遇知音。  因为张爱玲在他面前始终只是沉静的听众,女学生般的沉静温驯,他看不透这安静后面的器局,只当是小女子的谦虚。原本是误解,是对张爱玲的低估,但是想要爱的张爱玲用她的想象力重新包装,用她的心灵的力度与广度重新诠释,自认为有一种对现世、对人生的虔诚。  两个误解加在一起,碰撞出了爱情火花,这情形老让我想起《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中的“误解小辞典”。萨宾娜与弗兰茨,他们对每一个词的理解都不同,“如果把萨宾娜与弗兰茨的谈话记录下来,就能编一部厚厚的有关他们误解词汇录了。”比如说音乐,他理解的音乐和她理解的就完全不同,他还常常和她谈起自己的母亲,以为对于母亲的这种忠诚会将她打动,殊不知她更迷恋的是背叛。还有音乐、还有光明与黑暗,以及对墓地与纽约的美,他们从来也没有与对方合拍,可这一点也不妨碍两人最初的相爱。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情形。张爱玲有一句名言,说我们自己也做不了自己的主,的确,连爱情有时都会被非心灵的东西操纵,青春期的好奇心,突如其来的情欲——姑且不论相貌金钱权势,也许很多年之后你可以总结,那不是爱情,那是什么什么,可是,在被感情击中的一刻,那种灭顶之感正与被定义了的真正的爱情相同,而且,谁能告诉我,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我们,我是说大多数人,就是把生命投入到这掺和了各种成分的“爱情”中了。  张爱玲就这样爱上了胡兰成。让我们想象,如果她遇到的不是这个媚俗的小男人,而是另一个男子,她会不会爱上他?我想是会的,只要这个人不乏味,敢于进犯,有她所陌生的东西,比如像《飘》里面的白瑞德,或是《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干脆就从她的作品里找个人吧,就是《白玫瑰与红玫瑰》里的佟振保,我认为,只要他们热烈地追求她,这个有无数理论而缺乏经验的女子都会与他们相爱。  我们的确是做不了自己的主的。

 

张爱玲情事(下): 她其实也愿意试(1)


  
 
  许多年之后,胡兰成深情写道,这世界上,但凡有一件事一句话是关于张爱玲,皆成其为好。这样的仰慕,又是来自旧日恋人,换成其他女人,即使不感动,起码会感慨。但张爱玲大概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她写信给夏志清,说,胡兰成书中讲我的地方夹缠得厉害,他也不至于老成这样。后来来过很多信,我要是回信势必出恶声。  这话已无关爱恨,只有三个字,“鄙视他”。胡兰成这一套没人比她更清楚,貌似情深的背后,总有他的用心。这颠三倒四的夸赞,一如文学少年在人前褒扬名著,并非是何等了解与喜欢,只是,夸赞了它,正可显示自己的水准。何况张爱玲与他更有一段情事,夸奖她也就等于夸奖自己,这也是自抬身价的路数之一,虽然胡兰成已多次撰文将自己大夸特夸,但想来还是不过瘾。  不知道有多少张迷替张爱玲不值,无端端地做了胡兰成一个托儿。张爱玲自己也反感书商利用她的名字推销胡兰成的书,但事到如今,已无法回首,那一段“欲死欲仙”的情事,也许成了张爱玲留给自己的一个笑话,向来是冷眼看风月的,怎么就阴沟翻船,栽到这个喜欢弄风月的老男人手里了呢?  1945年,张爱玲在《小天地》上发表散文《气短情长及其他》,是一段段的杂感,第四段写到,冬天她第一次穿皮袄,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看到这一段时就觉得诧异,寻常文字下面,分明是孜孜的欢喜,小女人式的自怜与爱娇,张爱玲何曾如此温存起来,后来看胡兰成说,因为张爱玲版税高,能自立,他只给过张爱玲一点钱,她去做了一件皮袄,很高兴。想来是这一点高兴,忍不住要说,又不好明说,变成了这一段半掩半露的文字。  敏感的人天生孤寒。原本对父亲有一种温存的情绪,却被年少时的殴打与羁押破坏了大半,母亲是西洋美妇人,总用一种淑女的挑剔来对待她,张爱玲习惯了与世界保持距离,却又对人世的温暖心存向往。与胡兰成的这段婚姻,等于帮助她和世界建立了又一种联系,她愿意与他耳鬓厮磨,同出同入,在人前看他,吃他的饭,穿他的衣,装成人间寻常妇人。所以一件皮袄,就能让她心花怒放。不久,又在与苏青的对谈中说,爱一个人爱到跟他要零花钱的地步,那真是最严格的检验。言下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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