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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乾隆三部曲第一部-出书版)-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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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非议。上命军机大臣将卫、欧二折抄寄马尔泰等,“悉心定议,务期妥协无弊。”'18'
七月,马尔泰等条陈粤东开采矿厂事宜,称广州府所属州县报铜矿十二、铅矿二十二、他矿三,韶州府属报铜矿五、铅矿二十七、他矿三,惠州府属报铜矿十六、铅矿十、他矿五,潮州府属报铜矿六、铅矿七、他矿二十九,肇庆等府报铜矿二、铅矿五、他矿十八(包括金矿九),各直隶州报矿三十三,全省共铜铅金银等矿场近二百处,请召商试采。奉旨准行。'19'
九月,新任两广总督那苏图奏报到粤,得旨:“两粤开采一事,颇为目下急务”。'20'十月,那苏图与署广东巡抚广州将军策楞具折奏陈,反驳卫廷璞、欧堪善禁矿之议:粤省在在需用钱文,鼓铸一事,万难缓待。而铜斤之产于东洋者,江浙等省纷纷购买,尚虑亏缺;其产于滇南者,额解京局,及供应本处与川黔等省鼓铸,岂能源源接济?粤东现有矿厂,弃而不取,非计之得也。“臣等身膺重寄,何敢好大喜功,创此无益之举?”
议者或谓矿厂一开,奸良莫辨,事属可虑。然云南、粤西频年开矿,并未滋事。惟在弹压有方,便无意外之虑。或谓聚此数十万工丁,必致米价腾贵,产米地方,远则江楚,近则粤西,皆一帆可达,购邻省之米,养本省之人,有何食贵之虑?
况粤东山多田少,民人苦无耕作之地,与其漂流海外,何如入山佣趁,使俯仰无忧?是开采非特为鼓铸计,兼可为抚养贫民计也。现在报出铜铅各矿,可自广州、肇庆二府起,先行试采,由近至远。'21'
那苏图、策楞的建议,不久为大学士会同户部批准。'22'随后矿业进入了一个大的发展时期,清代矿厂中约百分之五十都建立于乾隆时期,——这一事实,与清代农业以及人口增长方面的情况也是一致的。
矿业的开发,是中国经济自身发展的一个产物,在农业生产有着高度增长之后,要想进一步发展经济,只能向工矿业去谋求出路。尽管我们不应夸大矿业在清代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或以为它一经政府批准,就能奏功(那不是单一因素就能决定的)。
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清政府作出的发展矿业的决定,与当时欧洲许多国家相比,在规模上并不逊色。它与农政、粮政诸方面的努力结合在一起,已成为清代“养民”的一个重大措施。
这一时期,国家兴办的大工程项目还有,修筑海塘工程、治河治水、修建各地城垣、兴建官家园林(如圆明园、承德避暑山庄),以及开通金沙江通川水道等。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丁已,恭上孝敬宪皇后尊谥礼成。诏示天下,其一曰:各省要路桥梁间有损坏,交与地方官查明验看,应修之处,该督抚奏明修理。
乾隆元年三月乙未,闻浙江绍兴府属山阴、会稽、萧山、余姚、上虞五县,有沿江沿海堤岸工程,向系附近里民,按照田亩,派费修筑,谕令地方大员,委员确估。于存公项内动支银两兴修,报部核销。永著为例。
八月乙酉,又谕:“南北河工,与浙江海塘,关系国计民生,最为紧要”,自即位以来即动正项钱粮办理。
五月丁未,命修建州县六房公宇。
己未,命修京城房舍。
六月辛未,命定江南水利岁修。
丁丑,命修山西省南北大路。添设墩台、营房、烟墩、牌坊等。
十月乙丑,命动支运库子盐羡余银两,修广东广、肇二属沿江一带基围石堤。
乾隆二年四月癸亥,议云南开通川江水道,即金沙江工程,'23'谕令:无论通粤通川,及本省河海,凡系水利及凡有关于民食者,皆当及时兴修,不时疏浚。总期有备无患,要须因地制宜。事可谋成,断不应惜费。
乾隆二年,始命建造各处不敷仓廒。'24'
乾隆二年,奉谕旨令各省督抚,将城郭工程,预为估报,遇有水旱,即可以工代赈。'25'
乾隆三年九月,谕:黔省舟车之路,虽限于地势,然万一可以尽人力者,须当留心补治。
乾隆七年四月辛丑,命各地方完备救火器具。
七月丙寅,修整京城临街房屋。
七月,议修湖广堤工。
乾隆八年五月,兴工疏浚洱海海口。
九月,浙省海宁县鱼鳞塘工告成。海塘自雍正十一年起,至乾隆八年止,各案工程,共享银二百三十余万两。
十月,开始以工代赈,兴修直隶等地城垣。
乾隆九年五月御史柴潮生奏请修直隶水利,至乾隆十二年四月,各工先后告竣,共享项至七十余万。
九年二月庚戌,谕军机大臣等:各省城垣,自应加谨防范,以资保障,毋得仍前玩视。六月庚戌,直隶总督高斌奏请修理天津府属之静海、青县、南皮、盐山、庆云,河间府属之东光、交河、吴桥、宁津、故城十处城垣,以工代赈。
辛酉,贵州总督张广泗议奏,署贵州按察使宋厚条奏建城一事:黔省各处城垣,建自明季,迄今塌废几尽。新辟苗疆,多无城垣可恃,议建亦不可缓,共确估需银二十四万六千余两。
十月,直隶总督高斌奏、勘估昌平州、居庸关、居庸上关、八达岭南口、沙河、巩华城、三河、蓟州、玉田、丰润、卢龙、抚宁十二处城工。应行修理。至十三年闰七月,直隶已修城垣四十六处。
乾隆十年四月丁巳,四川巡抚纪山奏称:川省城垣,于乾隆三年,经调任抚臣硕色分别缓急工程,估需工料银一百二十余万。部覆俟有水旱不齐之年,以工代赈。今查边城十二州县卫,均应先修。按报部册核算约费二十余万两。川省实无可动之项,各州县亦无额设公费,不得不因地制宜,酌开急公之例。
庚申,贵州总督张广泗奏请开浚赤水河,顺流直达四川重庆。开通后,每年可省每年运京铜铅脚价银一万三四千两,下部议行。翌年春,工程完竣,用银三万八千余两,以两年所省运铅脚价即可完补。
是月,山东巡抚喀尔吉善议奏:东省城垣共一百十二州县卫所。应行修理者,共约需工料银一百数十万两。需用浩繁,请酌动司库存公银,按年陆续兴修。如地非冲要,留俟水旱不齐之年,以工代赈。
九月,署两江总督协办河务尹继善等议奏:安省各属城垣,应修葺者,计三十九座。臣等酌情形之缓急,估银数之多寡,挨次兴工。
十一月,云南总督兼管巡抚事张允随覆奏:查修通省城垣,总计完固者五十六座,已兴工改建者一座,现饬粘补者九座,题明以工代赈者十座。惟顺宁、剑川二府州城垣,年远残缺过多,必须重建。
十二月辛亥,今因三年之内,普免天下钱粮。谕令密寄信与各省督抚,查察彼地情形。如城垣等工,若有必不可缓者,则奏请兴修。其稍可缓者,则待至二三年后,亦不为迟。
乾隆十一年二月甲子,甘肃巡抚黄廷桂疏称:甘肃通省应建仓廒一千四百余间,已准部咨汇题,共估需工料银七万八千八百一十余两有奇。食为民天,势难俟经费有余,再行动修。查前奏准兴修之甘州、河州、狄道州城工,目前尚可暂停。请即以修城估项,移作建仓廒之用。
乾隆十六年,淘挖都江堰,'26'……等等,各项工程,一时不易中止。
与此相关的,还有许多“现代化”措施被提上日程:
乾隆元年四月丁丑,命归化城设立养济院。谕:各省郡县州邑,皆有养济院,以收养贫民,此即古帝王哀矜茕独之意。
五月庚戌,谕总理事务王大臣:闻吴下风俗,笃信师巫。病不求医,惟勤祷赛。中产以下,每致破家。地方官亦当曲加训诲,告以淫祀无福,严禁师巫,勿令蛊惑,亦保民之一端也。
乾隆四年十一月,署广西巡抚安图奏:粤俗尚鬼,岁时伏腊,家家赛愿。病不求医,亦惟谄祷。聚集亲朋,酣饮而散。现饬有司劝化,以除锢习。得旨:此虽探本之论,然须行之以渐,不可欲速也。
乾隆十三年十二月,署江苏巡抚雅尔哈善奏,吴俗尚鬼,素多淫祀。苏郡上方山,向有五圣邪神为崇,久经前抚臣汤斌题明毁禁,近复立有神像。又常熟地方兴行斗会,俗人道扮,拜斗书符,有干律令。臣俱严加饬禁,查拏究处。
乾隆元年五月,江西巡抚俞兆岳条奏:民间斗斛之制宜画一,禁演扮淫戏以厚风俗。得旨:王者之道,同律度量衡。盖以此民间日用最切之事,而风俗人心之所关也,宜令画一之奏是。但不可有欲速之心。
六月甲戌,从大学士兼管工部尚书迈柱之请,颁工部现用营造官尺式于直省,凡工程俱用部颁。
乾隆三年十二月丙申,谕令各省督抚转饬布政司,遵照征收钱粮之天平法马,制定画一之戥。
乾隆初年,完善了已有的粮价呈报制度。'27'
乾隆元年六月,河南巡抚富德奏:救荒之策,止凭社仓册籍,尚未尽善。请令各该地方官,每于冬间春初点查保甲时,即将逐户男妇大小名口,填注册内。则贫富已按籍而了如指掌,设遇赈济,自无脱漏。而胥役之浮冒侵渔,均无所容其伎俩。得旨:此事已遍密谕各省督抚。可照汝此议,先行于豫省。一二年后,俟有成效,则朕再降谕旨。
清初以来政府只有人丁编审,没有人口统计。只是到乾隆初年,为了赈济的方便,才考虑要新立册籍,以弥补编制赈济册这一临事统计的不足。'28'终于在乾隆五年决定统计全部男妇大小人口,谕:政治之施设,实本于此。其自今以后每岁仲冬该督抚将各府州县户口减增、仓谷存用,一一详悉具折奏闻;则小民平日所以生养及水旱凶饥,可以通计熟筹而预为之备。'29'于是从乾隆六年以后逐年统计,直至清末,为后人留下了一套珍贵的人口统计资料。
乾隆八年五月辛巳,谕:埋胔掩骼,亦王政之一端。所以推广仁心,不遗枯朽也。著令各省地方官查明,一并归入义冢掩埋。
九月丁亥,大学士鄂尔泰等议覆,尚书讷亲奏请勅下各督抚令州县徧历境内,将某事当兴举,某事当整饬,及行之有无效验处,造册详报。该上司即据此为考成。应如所请,凡该地方一切学校、农桑、河渠、水利诸政,及赌博、健讼、盗窃、打降、崇尚邪教诸事,一一得之耳闻目见,相机办理。督抚岁终汇入成效事件案内核实奏闻。
乾隆九年四月,苏城旧有义学,皆系借设寺院,又无一定经费。现据绅士捐银四千余两,建设七处。
乾隆十六年闰五月己巳,谕军机大臣等:我朝统一寰宇,凡属内外苗夷,莫不轮诚向化。令将所属苗、猺、黎、獞以及外夷番,仿其形貌衣饰,绘图送军机处,以昭王会之盛。
按照“国家视角”的观点,这一类的努力还包括绘制地图等,亦可把它置入新的民族国家建设(借用西方史语言)的层面,'30'而与加强政府有所区分。
国家如此大规模的兴举各种新的项目,也引起了对财政支出不足的忧虑。
乾隆五年闰六月乙巳,河南道监察御史陈其凝奏,近见各省题修之工甚多,如西宁之建筑,河海之堤防,此出于万不可缓;其余言挑浚,言修建,若不问缓急,任其开销,势必有亏国帑,请勅谕各省督抚,凡地方官详请工程,必细加勘实,万难稍缓,方准题达。
户部左侍郎梁诗正亦奏,伏见每岁春秋二拨解部银,多则七八百万,少则四五百万。而京中各项支销,合计须一千一二百万,入不敷出。倘有蠲缺停缓,即不足供一岁用度,须酌为裁减。各省官员毋任其增设,工程宜权其缓急。'31'
六月丙午,监察御史吴炜提出不同意见:近见度支之臣,有以国用不足为忧者,恐开言利之端。外则直省督抚,于民生利病、地方兴举,必有壅蔽之患。内则部臣,于应行动用帑项奏销之案,必有阻剥刻核之虞。祈始终以宽大为怀,祗期民用之足,无以国用为忧。得旨:但恐外省大吏观望为怀,其弊诚有如吴炜所奏者。朕甚嘉纳之。
因此并未停止各地工程的兴建。乾隆七年三月庚辰,御史丛洞请停修理热河一带行宫,以节帑金而昭圣德。上谕:我朝土木之工甚少,偶有兴作,亦皆不烦编户之差徭,不动司农之经费,断不至于劳民伤财。丛洞身为言官,有见即行陈奏,意亦可嘉。
五月庚辰,谕军机大臣:周学健条奏江南水利一案,朕已降旨依议。朕思从前许容任苏州巡抚时,曾言每年若费银二三百万两,自然水患可免。若果于地方实在有益,即多费帑金,朕亦不惜。
但于政策也有部分修改,八月辛亥,因广东广州、肇庆围基,向来原系民修,相安无事。后经鄂弥达奏请改为官修,百姓遂以为无与己事,一切委之于官。岁岁多有冲决,百姓愈长刁顽。为筹久远,终非长策,谕令其详审情形,若可仍改民修,即将所见具折陈奏。
乾隆八年二月,前任两江总督宗室德沛奏:淮、扬两属下河田地村落,俱有圩岸,向系民修。民间贫富不一,不能全复其旧,必须官为督率。实有民力不敷者,请依筑官河官堤例,官给一半工价,一体兴作。仍要官府承担一定责任。
乾隆年间,与明清以来的大多数时期不同,清廷一面义无返顾地扩展了政府职能,有力地干预和支持了经济发展事务,所费辄以亿万计,'32'那些庞大的规划几乎无一不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另一方面,政府挺身而出直接干预社会经济事务,也曾对财政造成了一定影响,但不管其主观愿望如何,急切间亦不可能全身而退。
对于十八世纪发生于中国的这一些事件,我们称之为“共时现象”也罢,称之为世界史里的大事——“现代化”也罢,无论西洋传教士,还是朝鲜李朝史料,都未曾提到。这是为什么呢?一时恐怕很难回答。
* * *
'1' 《高宗实录》卷130,乾隆五年十一月壬申。
'2' 《高宗实录》卷147,乾隆六年七月丁亥。
'3' 《高宗实录》卷172,乾隆七年六月;乾隆二年训州县知事亲行经理,巡历乡村,从贵州的例子可以看出,在这一指示之下,一个省级的官员可能亲自巡视了多少地方。
'4' 所谓“小民至愚”、“乡愚无知”,分见雍正二年二月癸丑谕,《世宗实录》卷16;乾隆二年七月癸卯谕,《高宗实录》卷47。
'5' 见道光《遵义府志》卷16。
'6' 陈宏谋:“劝种桑树檄”、“倡种桑树檄”,《皇朝经世文编》卷37,见彭泽益书,页203。
'7' 参见高王凌《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页104…108。
'8' 嘉庆《达州志》卷49,引《论语·尧曰》;《论语》全句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亦可为政府劝农作一注解。
'9' 《高宗实录》卷216,乾隆九年五月乙酉;《清史稿》,卷306,《柴潮生传》,中华书局,北京,1977,页105:35…105:39。
'10' 《高宗实录》卷211,乾隆九年二月丙寅。崔纪,原任陕西巡抚,乾隆初年曾倡导开井,旋因“务期速效”,强迫民人,遭致批评。
'11' 《高宗实录》卷205,乾隆八年十一月乙巳,《高宗实录》卷239,乾隆九年四月己巳。
'12' 广东围基向来原系民修,后经鄂弥达奏请,改为官修,百姓遂以为无与己事,一切委之于官,因终非长策,复令围民自行修补,《高宗实录》卷173,乾隆七年八月庚戌,《高宗实录》卷183,乾隆八年正月甲申;安徽陂塘,见《高宗实录》卷259,乾隆十一年二月;即令各省城垣工程,也都曾规定不论大小,“统令动项修补”,《高宗实录》卷260,乾隆十一年三月戊辰;其后这些政策多被重新检讨。
'13' 《高宗实录》卷217,乾隆九年五月壬寅。
'14' 《高宗实录》卷225,乾隆九年九月。
'15' 《高宗实录》卷230,乾隆九年十二月丙午;《清史稿》,卷307,《刘于义传》,中华书局,北京,1977,页10551…10552;直到乾隆十一年,刘于义(署直隶河道总督)仍请于天津府,“官为穿井,分给于民”,《高宗实录》卷261,乾隆十一年三月己丑。
'16' 《高宗实录》卷289,乾隆十二年四月丁亥。
'17' 袁枚:《小仓山房文集》卷3、4;《啸亭杂录》卷7,“泗”,作“汜”。
'18' 《高宗实录》卷219,乾隆九年六月己巳、辛未。
'19' 《高宗实录》卷220,乾隆九年七月乙酉。
'20' 《高宗实录》卷225,乾隆九年九月。
'21' 《高宗实录》卷227,乾隆九年十月。
'22' 《高宗实录》卷231,乾隆九年十二月癸亥。
'23' 赵慎畛:《榆巢杂识》:滇省开凿通川河道,自东川府小江口入金沙江,泝流至新开滩,直通四川泸州,千数百里,皆藉人力化险为平,工费约数十万金。自乾隆八年十一月兴工,至十年四月告成。
'24' 建仓似始自乾隆二年七月癸丑,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议覆,直隶按察使多纶奏豫筹积贮事宜。所称需用仓廒,应令该督酌请修建(又见三年五月己巳);七月,两江请添建仓廒;十月及随后几月之内,四川、奉天、广西、浙江、江西、贵州亦请建仓;每间估银二十两(浙江);乾隆六年六月戊午,吏部尚书署两江总督杨超曾疏言:安省常平仓收捐谷石,各府州县共不敷贮谷九十三万三千九百八十石,需添建廒仓二千三百四十二间;八月癸卯,总督仓场侍郎塞尔赫等奏称:京仓廒座,不敷积贮。请于京城内外建廒九十八座,以足新旧千座之数。乾隆十一年二月甲子,巡抚黄廷桂疏称:甘肃通省应建仓廒一千四百余间,共估需工料银七万八千八百一十余两有奇。皆从之。
'25' 《高宗实录》,卷79,乾隆三年十月,两江总督那苏图奏。彼时江苏即动用三十一万两,修建被灾几紧要处所城垣,孙文良、张杰、郑永川《乾隆帝》(页67)称,“两江动用藩库银五十万两大修城垣”,似误。其后,乾隆七年五月,又有宁夏等地修城。
'26'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二辑,596…597页。
'27' 参见王业键:“清代的粮价呈报制度”(《故宫季刊》第13卷第1期);王道瑞:“清代粮价奏报制度的确立及其作用”(《历史档案》1988:4),将之确定为乾隆三年之事;清代以前,为掌握粮情,政府主要依靠一种一年两度的灾情报告制度。然而这种制度主要是针对灾害的发生而设,范围比较狭窄,也显得比较消极。报灾期限过后变化的不予考虑,被灾分数的估定不准及难以反映出实际赈济需量,是这一制度难以克服的弱点。此外还有一定的随机呈报制度为其补充。清朝自康熙中叶建立了一套系统的粮价陈报制度,规定各省督、抚每月要分别将该地气候情况和粮食价格报告朝廷,使其能随时掌握各地供需的变化,以相机采取措施。但还属于不规则报告,直到乾隆初年,才和其他的许多制度一样,完善为每月奏报的经常报告制度。
'28' 乾隆元年五月壬寅,六月河南,《高宗实录》卷18,21。
'29' 乾隆五年五月戊辰,《高宗实录》卷130。
'30' 《清史稿》曰:“国家有疆域,谓之版图,版言乎有其民,图言乎有其地。”据孙喆《康雍乾时期舆图绘制与疆域形成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7、62页):十七世纪以前,世界各国均没有明确的“领土”和“边界”概念。从那时起到十八世纪中叶,西方国家掀起划定边界、向近代国家迈进的热潮,英、法、俄、西班牙等国相继绘制了地图。“当十八世纪间,即欧洲各国大地测量亦尚未经始,或未完成。而中国全图乃已告竣”(翁文灏),成为最早最完整的亚洲大陆全图(李孝聪)。其间,来华外国人所起的作用不容小觑。据费赖之《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页538~541):巴多明(法国人,Dominique parrenin)曾进言康熙皇帝测绘中国全图,帝纳其言,乃于1708年命具有学技能识之欧洲传教师任其事;凡从事测绘中国全图之传教师,要以雷孝思(法,JeanBaptiste Regis)历地最广,任务最勤;始而周历塞外平原,其后足迹远至南疆,往来于云南野人山中;开始测绘长城一带地图,1709年事毕还京;帝甚嘉许,欲于全国各省悉加测绘;1710年偕杜德美(法,1668~1720,pierreJartoux)、费隐(奥,Xavier…Ehrenbert Fridelli)测绘东三省、直隶、黑龙江外地图;1711年测绘山东地图;杜德美、费隐等测绘长城以外喀尔喀一带地图,西抵哈密,1712还京;其他传教师测绘了山西、陕西、河南、江南、浙江、福建诸省及台湾、江西、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地图,至1717年初还京,遂集各分图为一总图,杜德美主持其事,1718年图成进呈;据雷慕沙《亚洲新杂纂》云:“此种广大测地事业前此在欧洲从未有人尝试,而能在八年之间告成”;另,1725年朝令雷孝思偕费隐测绘陕西里海间地图;乾隆二十年代,西师平准平回以后,乃测绘了西北新疆的地图。
'31' 乾隆六年五月癸未。
'32' 参见《啸亭杂录》卷1《普免天下租税漕粮》。
四、回复三代
10。历史意见,回向三代
对清代历史,学界已有过若干“现代”、“后现代”的解释。不过,在钱穆先生看来,后代人单凭自己所处环境和需求来批评历史,只能说是一种“时代意见”,而非“历史意见”。'1'因此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他们对自己思想行为的解释,无论如何,都是必要的。清人当时对自己的行为是怎样考虑的呢?
雍正十三年九月,即位一月的乾隆皇帝便表述了自己的追求目标——继述祖志,实现“三代之治必可复,尧舜之道必可行”的理想。'2'上谕:从来帝王抚育区夏之道,惟在教养两端。……我皇考圣训所谓三代之治必可复,尧舜之道必可行者,庶能继述万一。此朕中心乾惕之诚,并表示,此非“邀誉近名”,以博臣民感颂,——“朕心务收实效,岂肯徒托空言”?'3'
所谓“皇考圣训”,乃指雍正五年六月壬寅,世宗谕内阁:
朕愿与大小诸臣交相儆勉,详思礼义廉耻之大者。身体力行,则人心风俗,烝烝日上,而唐虞三代之治,庶几其可复见也。'4'
这也可以说是皇考皇祖以来三代的理想。如康熙三十七年十月,圣祖谕:
朕嚮意于三代。'5'
但那时还只是虚说,而并没有付诸实施,不像乾隆初年,就打算实做了。而且,不仅是想超迈皇祖、皇父,更是打算直追三代,做中国历史上最好的皇帝。
乾隆元年四月丙寅,策试天下贡士赵青藜等,制曰:
朕欲爱、养、足民,以为教化之本。使士皆可用,户皆可封,以臻于唐虞之盛治。……多士学有所得,则扬对先资,实在今日,其直言之,勿泛勿隐。朕将亲采择焉。'6'
乾隆二年五月戊子,策试天下贡士何其睿等,制曰:
朕惟自古致治之隆,唐虞为盛。而虞书……言民事莫重于农,敦本计也。……多士其各摅所见,详著于篇,朕将亲览焉。
乾隆三年二月丙午,首举经筵大典。直讲官班第、孙嘉淦进讲《尚书》“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时”。讲毕,上曰:
自昔圣帝明王,以尧舜为极则。尧之命羲和也,曰敬授民时。舜之咨十二牧也,曰食哉惟时。其重民天而厚民生之心,若合符节。
这些都可以算作意图“回向三代”的例证之一。征诸乾隆初政的许多做法,岂不正是要把“复古”作为一个重大的追求目标?'7'
中国文化传统原本奉前人为榜样,而不以未来为标的。在儒家思想里,一向有一个极大的题目,就是如何“回向三代”,回归古代“内外合一”、“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8'乾隆初年的有关努力,正是对儒家正统学说的一个重大实践。它意义深刻,既“传统”,又带有一定的“现代性”。在我看来。也远比所谓“统一”或“盛世”来得重要;它与其说是为了证实清人统治的“合法性”,不如说是在积极地确立清代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中的地位。而且,化“空言”为“实事”,其意义怎样说来都不过分。
但“回向三代”,却并非那么容易。在历史上,至少曾有过两次重大的尝试,一次是在汉代,'9'一次在宋代,都未能成功。'10'仅就主观原因来说,前一次可谓“貌合神离”,后一次却是“君相分立”。乾隆朝则过于突出皇帝个人,不但君相合一,甚至君代臣职。皇帝的素质暨儒学素养是超越前人了,甚至不在一般朝臣和名儒之下,但也造成了所谓“君孤”的现象。
乾隆四年八月壬辰,刑部尚书尹继善面奉谕旨,曰:今当“上法”三代;但经一番阅历,才知其难。只有寄望“与诸臣交相儆戒”,人君当上法尧舜,远接汤武,不当以三代以下自画。意谓希圣希天,有为者亦若是耳。由今观之,不但尧舜汤武,夐乎难追。即(汉)文帝(唐)太宗,亦且有志未逮。可见天下事,责人甚易,而自处则难。局外旁观甚易,而以身阅历则又难也。'11'
而施政之中,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乾隆五年正月壬戌,御史朱续晫条奏三折,以为效法汉之文帝、唐之太宗,不若效法唐虞三代,上谕:
若浮慕虚名,有意规仿,则效法汉唐,尚属虚假,而况于唐虞三代乎。
表示不愿改变初衷。'12'
七月庚寅,复谕:初意于“养民”有所成效之后,即兴“教化”;它不是发展经济与地方建设,办几件事就可以令人满足的,朕之初意,俟养民之政渐次就绪,闾阎略有盈宁之象,则兴行教化,易俗移风,庶几可登上理。岂封疆大臣,能办地方一二事,遂足以满朕之望乎?
朕日以皋夔稷契望天下之督抚,天下之督抚。亦当以皋夔稷契自待。不可识见短浅,过自匪薄,徒沽名誉,徒邀嘉奖,为言官之所轻也。'13'
乾隆六年七月辛未,上谕:本朝政治清明,并无历代之弊(如女宠、宦官、权臣、强藩等),昔人谓持盈守成,艰于创业。非有德者不安,非有法者不久。夫振纲纪,修制度,可谓有法矣。然此特致治之具,而未可为根本之图。……(我国家)内无诐谒之女宠,干政之宦官,朝无擅权之贵戚大臣,外无拥兵之强藩巨镇。凡历代以来,所为腹心之蠹,跋扈之奸,不但无其人、无其事,抑且无畿微之萌蘗。
出现这种情况,乃是因为康熙以来,连续出现几个“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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