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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镯记-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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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找你问也问不出什么来,而我又何必把你也当作一个棋子?
我舍不得。
于是她又放软了身子,斜倚下去,像是召唤一只猫儿一样让王婵月也靠过来坐在卧榻上,“这里暖和,别冻着你,刚从广州那样热的地方回来,小心水土不服着凉感冒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我留内容提要已经越来越不正经了。然而,然而,

作者下周要出去浪四天,15号到18号,其中一头一尾都在路上飞奔,中间的日子在新奥尔良玩,那是绝对不会更新的。看看周末能不能多更两章。





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王婵月才不冷,她觉得自己火力旺的很。可惜这只是她一如既往自以为是的幻觉,她自己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容易这样“刚愎”,于是也就乖乖的坐了过去,果真像只温顺的猫儿一样听话。靠傅仪恒太近,有的时候让她感觉很亲密很享受,但是这种亲密享受里又包含着猫科动物那种由无法泯灭的野性而带来的紧张—她理应在原野上奔驰和捕猎,是独立骄傲的像傅仪恒一样的优雅美丽的豹子,可是她现在却在这只豹子的地盘上依偎着她,
她们分明没有任何联系能够维持这样的亲密关系。
“过年在家里都干什么了?”傅仪恒斜倚着靠枕,还真有点逛窑子的老爷的架势,一边轻抚着王婵月衣服上精细的纹路一边问,“你别说,在家我都有好好学习。家里那些过年才上门的亲戚听说我是学医的。。。”傅仪恒只是朦胧的听她说在家里当赤脚医生、好像学生被提问功课一样的经历,有一搭没一搭的接话,注意力反而依旧集中于王婵月衣服上的花纹。
“你就这么喜欢这衣服吗?”“嗯。。。喜欢。这花纹许久不见了。定是什么人从外国捣腾了回来送你的吧?”“真是什么也瞒不住你这老狐狸。。。”王婵月一边给她解释起衣服来历,脑海里反而想起的是那天的枪声。
傅仪恒到底是什么人?她是傅仪恒,这一点不假,这个名字不假,血缘家族也一概不假。可她永远带着一层迷雾,不肯展示一切藏在若有似无的面具下面的东西。王婵月有的时候也发现得了,她有的话被傅仪恒不着痕迹的岔过去了。她本来碍于两人关系不敢追问—怕惹恼了傅仪恒;后来又碍于自己的偏爱不愿意追问—觉得无伤大雅;直到那一枪,
她觉得不安全。然而丝毫无关自己的安全。
“我听说这花纹是巴黎流行的样式,真的?”“是。人家送你的礼物,难道骗你不成?”“我倒不是疑人家。”“只不过这送礼的也是真会挑,这衣服是合适的很。穿在你身上,好看的没边了。”
王婵月只是一脸无奈笑着坐在那里任由傅仪恒欣赏,无法猜到这花纹又触动了傅仪恒的哪段前尘往事。她也没打算把送礼的人告诉傅仪恒,其实今年过年她在家里就忙着回绝媒人了。这一件还是未经她做主过年前就送来的礼物,她推辞不掉了,毕竟是政府要人的公子。她还没有大学毕业,她不想考虑结婚之类的事,她甚至对结婚有着本能的抵触。她在上海的时候听三哥说,整个上海想找姜家说媒的人能有一百来号,这还是真的敢去、觉得自己梦当户对的那些。但是听说姜希婕根本就不搭理,上门去的人别说见到两位老爷乃至老太爷,见到二少爷的机会都没有。一概不见。
前思后想,王婵月羡慕姜希婕,成天巴望着自己尽快毕业,好独立自主,远离这些乌七八糟的联姻。
她是年轻,不知道姜希婕能自傲不嫁去专注事业的一大主要原因不是别人,正是病床上的姜同悯。天底下这样宠女儿的父亲只怕不好找了,甚至于眼光高于女儿,觉得天底下基本没有能够配得上他宝贝闺女的人,要是哪天他的女儿喜欢上谁了,必定是纡尊降贵,女儿瞎了一只眼;然而就算真是那样,他这个做父亲的只能接受,不论觉得合不合适—他是把女儿当作去世妻子的唯一延续了,他固然也疼爱儿子,但还是把儿子当成儿子的,遵循姜家一贯的家规,是狠心严格教养的。哪像这个女儿,造了反了他都不管,必然还在一侧帮忙造反。
整个春天他都躺在床上养病,被子女二人“教育”了三个多月,眼下血糖水平早已正常,只是腿骨恢复速度很慢。他眼看着宝贝女儿被洋行“剥削”,那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姜希婕由于假请的太长,洋行颇不满意,然而正好在广州也有分行,干脆把她的工作内容移交到广州方面,美其名曰轮岗锻炼。姜希婕也只有认了,毕竟之前走的太高太快,现在该挨整就是要挨整。每天她就奔波于医院和广州的几家商行之间,就这样劳累的架势,也没有丝毫的休息时间—到四月份她爹也好不了,回不了上海,她也到了去香港的时候。
医生私底下跟她们姐弟二人说过,姜委员的恢复情况并不理想,整体的病况也比较严重。可能是在海外考察的那段时间自己不注意,也没人照顾,导致血糖没有及时得到控制,一步一步败坏了身体。医生一脸真诚的说,我不带任何政治立场的说,我希望姜委员退休,回家休养,不要再这样到处忙了,他的身体耗不起了。他现在骨头也脆了,眼睛也不好了,肾病也开始了,还有心脏也开始出问题。整个身体就好像被过高的血糖捅得千疮百孔的破风箱。
姜希婕点了点头,她明白,但她也知道,父亲刚从国外考察回来,正是一切雄心壮志的时候,怎么可能把他直接赶回去,怎么舍得让他就这样大志未筹过下半生。于是她对医生说,假如她父亲病好了却依然要留在广州的话,还请医生您多照顾了。他这个样子,私人医生也没有用,我会叮嘱他监督他定期到您这里来检查的,要是有一星半点的问题,您只管告诉我,我来对付他。
医生默然,良久叹了口气道:“要知道这南粤有半个是胡先生{88}的。如今胡先生怎么可能和南京和平共处呢?姜委员的大志我明白,我很敬佩。但是他这副身子是熬不住了呀!”姜希婕点点头,“我明白。但是我爸爸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待到他真的不想干了,我再来把他接回去吧。”
像小时候对女儿的恶作剧,总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她明白医生的一直在暗示她父亲再这么折腾下去很有可能减寿,可是她也不愿意父亲不得志。你让他去追逐,那样即便失败了也是曾经追逐过。恍然间她觉得父亲几十年了依然有一颗少年的赤子之心。
广州嗖嗖的热了起来,已是四月,姜希婕在收拾东西准备直接去香港。姜希峻无业游民,正好留在广州照顾老父,做姐姐的也不知道怎么说这一对父子的好。好在父亲恢复的勉强,在她出差回来之前应该有希望下地走路。
在出发之前,她给王霁月写了一封信。内容相当简单,说我不日即将到香港出差,为其大概两个月,假如有空,能不能去见见你,或者你来见见我呢?附上了酒店地址,没有刻意表露多余的情感。假如只是发出这静若止水的一击,丝毫情感也无,以一个不卑不亢地姿态,会不会降低被揣测的余地,让她终于有机会试探出王霁月的本心,做一个最后的决定?
是,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也是最后的一步。眼前黑暗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不知是万丈深渊还是壁立千仞。她提着行李箱走出了门。她每天都在心里和可能已经在天堂和爱人重聚的Kitterlin对话,Kitterlin说,快乐的事,要努力的记住,伤心的事,要努力的忘记。这样回忆会变得更美,做出决定也会更容易。爱一个人,应该爱她本来的样子,而不是把她改造成你以为的样子,如她所是。
她说,可是万一她不爱我呢?万一她要离开我呢?
Kitterlin说,那不应该影响你爱她。何况,你们为什么还要站在原地等对方的答案呢?
她说,可是这样的事,不被世道所容,我又何如去争取她与我一起?我知道我应该试一试,可。。。
Kitterlin说,那就去试一试。大不了失败了,你也不会后悔。否则你想想,等到她真的嫁人的那天,你眼睁睁看着她成为别人的妻子,自己却不曾努力过,到头来恨自己,为此觉得后悔无比,甚至于狂热的嫉妒,你能忍受吗?
Kitterlin说,你已经见过了我,难道还想再做下一个我?
Kitterlin说,你既然害怕未知,就主动的消灭未知。
她住在半岛酒店,这简直超规格待遇—不知道怡和哪根筋不对了,让他们住在半岛。但她无意去思考是不是又是自己的缘故,初到这王霁月生活了两年,让她也思念两年的城市,感觉每个街角都是王霁月的身影。那些茶室冰室,肉档菜铺,琳琅满目层层叠叠的招牌,叽叽喳喳听惯了却也很好听的粤语,好像下一秒王霁月就会在某个不知名的街角出现,穿着她一向喜欢的月白旗袍或者连衣裙,对,只是旗袍和连衣裙,
在香港你不用怕冷,在香港你不用担心有人认识你说你闲话,在香港,没有我。
没有我陪着你的这两年,你是怎么过的?我,我度日如年。来到一个新的城市,却像在收割旧的记忆。
她知道王霁月的专业,学校,稍加打听也能知道宿舍所在,只差是几层几楼几号房。到香港的第二天,见过顶头大班,略有时间,她居然去写了一张卡片,买了一束百合花,请人送到宿舍去。
终究我还是忍不住。站在窗边,看着维港,天气晴好,你在干吗呢?我离你很近,很近,好久没有这样近了。
我很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88}国民党元老胡汉民。曾被蒋中正软禁,释放后回到故乡广东,成一方领袖。

你看,要出去浪之前我是多么的敬业。。。





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然而她像个傻子,每天很忙,只忙到晚上,晚上虽然不很安全,但去学校有什么好怕的 路也不远,她却没有出门。她只是每天等在酒店,也嘱托了前台和礼宾,要是有女子来找她,立刻领去咖啡厅坐下,打个电话给她,她马上回来。
小费给的,简直让人怀疑她的钱都留下来到这儿花了。
可是一连等了两周,没人,没信,也没有送花—送花倒是有点像白日梦。她仔细的算了又算,无论如何王霁月也收到信了啊,她寄的还是加急。难道她还是跟个缩头乌龟一样躲着不回应?
混蛋!早餐桌上,她起的最早,一个人吃,趁着无人把半空咖啡杯往下狠狠一砸。想想自打遇到她王霁月,长这么大前十几年没受的委屈真是都找补回来了。定是我上辈子欠了你巨债未还,我是那桥上合该走过的女子,你就是那桥下无辜淹死的死心眼尾生。这下转世投胎,该我还你的债,可你这死心眼是一点没改!哼!
气归气,她的工作眼看越发繁忙,干脆起了个大早去花店用不甚灵光的粤语和店老板说定,留下一笔钱,让人每周三都送花到学校去,包括今天。我还就非要强化我的存在感,逼你想着我逼你来见我。
我从来不愿意逼迫你,因为舍不得。以前没有,未来没有,就让我现在任性一次。
于是中午,王霁月回到寝室的时候,管事嬷嬷又在对她招手。“送畀你嘅。”她点头谢谢嬷嬷,又是一大束百合花。包的好看,新鲜无比,要说上周送来那束和上上周那束,都还在屋里,残留着一部分还在开放。这下可好,再送一些,她那屋里只怕就要被百合花包围了。
她收到信的时候吓了一跳,以为姜希婕是知道了她跑去探病又功亏一篑的跑了,追到香港来。往下看才知道她是公务出差到香港,如果自己愿意希望能到酒店一会。在洋行一番历练,你给我写信都有了公务的架势,这妥帖的社交辞令,这潇洒而清楚美感很足的字显得温文尔雅,叫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无可无不可。你还是把选择交给了我。
然而王霁月忙着毕业的事,她这个性子,到了香港之后越发习惯拖延,竟然把这件事放到了后面,先忙着一切学业处理和工作安排—她准备回上海工作,但不准备回母校,正在托杨锡珍找一个别的平民学校。沪港两地电报往返比较麻烦,她每天还得处理毕业的文件,一二来去将这事耽搁下来,即便她分分秒秒都在想。
你喜欢香港吗?你去了这家店吗?你的同事带你吃小吃了吗?半岛住着感觉怎么样?你会不会现在也在这个区,这条街,这幢楼上,看着我坐的这辆电车叮叮当当开过去?你离我很近,很近对不对?可是我的心没有跳的那样快,一定是还没上次那样近。
你为什么那么瘦,等我见到你,我一定要好好说你一通。
是,等我,见到你。。。
现在只有她一个人住,毕业生们工作的工作结婚的结婚,留在宿舍的人少了很多。人少声静,安静的近乎压抑,好像安静的空气直接撞在耳膜上,让她进来持续失眠。于是她拿着花回到屋里,稍加整理,剪枝,新旧替换,放好,睡。
似乎只有这稍微有些吵闹、不时有些人声的午后,让她觉得心安,让她觉得可以好好睡一觉。似乎已经变成了不能一个人睡的人。想起曾经,躺在姜希婕身边,躺在她怀里,原来那个时候已经确认完成,相信那个人是安全可靠,应该携手一生的人。
她刚回到香港的时候,抽空去教堂找神父告解{89}。她对神父说,我伤害了我不应该伤害的人,可是我觉得我无法弥补我的过错,不能弥补我给她造成的伤害,可我把她当作我的至宝,我不想失去她,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神父的语调一如既往的平静,说,你既然已经知道那是至宝,就应该去保护你的至宝。因为感到愧疚而逃离,感到无能为力而放弃努力,是一种懦夫行为,是对自己说谎。既然能够来到此地忏悔,就应该知道,任何的罪,都可以弥补。任何的过错,都可以挽回。不论与谁相处,都要谨记天父说:“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
她不信教,但她希望寻求帮助。她也知道,假如告诉神父她作为一个女子,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子,可能会变成淫邪的罪人。但她若一生只爱她一个,至死不渝,到时候无论面临审判还是得上天堂,她都不后悔,也不放开对方的手。不知道这样的忠诚,够不够让天父原谅她们可能不被容许的爱,怜悯她们这对“罪人”?
阳光陡然被云层遮去,她睡着了。
一周之后同样的中午,王霁月依旧睡着,依旧毫无行动。她当然也料不到这个时候姜希婕在一家很平民的茶餐厅里吃完了午饭,和本港同事在一起喝冰咖啡。又累又困,连着加班数日又起太早,她罔顾同事警告,完全不在意自己最近消化不良的事实,冰咖啡大口大口地喝,谁叫今日下午终于可以休息,却闲极无事,难道又回酒店去等王霁月,守株待兔?街头人来人往,和同事交流大部分时间都只能说英语,一打一打的文件汇票保管表格,有的时候她怀疑自己这么忙到底是为什么。以前空无的消想着独立自强,后来想着为了好好的爱护王霁月,后来王霁月松了手跑到这里,她病态工作,反而像是拥有了追求独立自强的基础,却已经没有最初的原因。
眼看天色暗了下来,好像要下雨一样。姜希婕发着呆,冰块化了不少,咖啡本来就加奶加糖,这下越发淡了。想起Kitterlin说喜欢黑咖啡,想起Kitterlin最后的那几天曾跟她说,爱情里面,有什么好计较?
为什么要计较?谁爱谁多一点谁爱谁少一点真的那么重要吗?相比这浪费心力的计较,你真的可以承受失去的结果?
看到悲欢离合生生死死,有的时候她觉得看见繁花盛开的时候,她会看到后来的一地荒芜;看到一地荒芜的时候,她会看到原先的繁花盛开。有的人觉得终归要失去就承受不起失去的痛苦,也有的人觉得既然终归要失去,现在就要抓紧。
她抓起提包就走,不管同事的呼喊,只是依稀听见对方用蹩脚的港式英语跟她喊,好像要下雨了你要不要拿伞啊。下雨才不要紧,她想,下刀子都无所谓。就是此刻要下炮弹,将我炸成碎片,我也会借助弹坑一路跑到她身边,把她追回来。
从茶餐厅到学校的路其实不很远,耗时最长就是上山的那条路。她没开车也没叫任何工具,完全徒步跑上去,近来疲惫便虚弱些,跑了没一会儿就开始喘。就这喘不上气的档口,她还有闲心思去腹诽同事乌鸦嘴—真下雨了!豆大雨点噼里啪啦打下来,跑不动也得跑。
幸亏她打听过地址,跟着路牌一通狂奔还顺利找到了王霁月的宿舍楼。可惜跑得太急,来不及躲雨,跑到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是浑身湿透。她往楼上看去,她知道王霁月是最喜欢把花瓶放在窗台上的,找找哪里有百合花,哪里就应该是她的寝室。
甚至来不及想万一找不到,万一王霁月把花全部扔了怎么办。罔顾满脸雨水却抬头找去。
王霁月被雨点打在玻璃上的声音吵醒,心想气候异常,这一阵莫名的大雨是怎么回事。而后又觉得自己的心跳有点异常,快得异常,简直咚咚直响。她本来还在慢悠悠的换掉睡衣,找一件稍微厚一点的连衣裙换上,忽然脑海里炸开一个念头,如白光乍现,闪的整个世界一片白茫茫,什么也看不见。
她猛然站到窗边,正好看见姜希婕人站在大雨里正往楼上看过来,正好看见了自己。
她自己是什么表情,她不知道,后来问姜希婕,姜希婕说她也忘了,因为当时完全被喜悦所侵袭,甚至不能分辨她的表情。她唯独记得,姜希婕看见自己的时候,眼睛里顿时有了光彩,雨水横流的脸上露出纯洁的笑容。
王霁月的寝室在三楼最尽头,她疯也似地抓过雨伞冲下楼去。脑海一片空白的冲进雨里,支起伞跑到痴痴立在原地的姜希婕身边。两人默然无言,姜希婕傻不愣登的笑着,笑着笑着好像还在抽咽,脸上都是水也分不清是雨还是泪,眼睛倒是红的。王霁月看她这副样子,心酸涌起,扼住喉头,紧紧的抱住湿透而清瘦的躯体。
姜希婕从未觉得自己这么累过,也从未如此放松过,从未如此开心过。任由王霁月搂着,也紧紧抱着王霁月,正想把脑袋埋在她颈口,却被王霁月挣脱,然后王霁月像匹野马一样拉着她就上楼。
王霁月是反应过来这不是个拥抱亲密的地方,怕她再这样下去要生病,赶紧拉着她回到寝室去再说。那只手指修长骨节纤细的手握在手里的感觉已经久违了,手那么凉,又那么软,想要回握却虚浮无力。
快步走回寝室,嘭的关上门。王霁月想拿过毛巾帮姜希婕擦擦头发,姜希婕穿了高根鞋,比她高了小半个头。她仰着脸为了擦了几下,
这张脸,还是这副样子,却也不再是这副样子。她依旧很美,甚至更美了,成熟了,妩媚了,美的更放肆了,也更憔悴了,更疲惫了,甚至感觉她又瘦了。
她把毛巾扔到一边,两人再次紧紧抱在一起。
“。。。对不起。。。”
“。。。我很想你。。。我来就是想告诉你,我的心意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这辈子都不会改变。。。你愿意的话,让我从头追求你一次。。。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89}以下内容如果与真实情况或当时真实情况或天主教教义有违背导致冒犯,还请各位教友见谅并指出!

好了,我可以放心出去浪了。。。你们看到的时候,我已经在浪了。。。





第76章 第七十六章
姜希婕的眼睛里有光,这一点她自己从无知觉,只有王霁月知道那束光的存在,热爱那束光的存在,沉迷那束光的存在。只有她在与她对上眼时,看到她眼里的光芒,眼里的银河,眼里的宇宙。
雨水从她脸上留下来,无法渗入早已湿透的衣衫,只能顺着湿润的衣服流下来,甚至于流到王霁月正搂着她腰肢的手上,竟然吸收了她的体温,叫王霁月不觉得凉。
姜希婕直愣愣的看着她,眼神说不上喜悦也谈不上悲伤,莫若说是悲欣交集,一脸渴求。若有个在旁看戏的,必然觉得仗着这副表情,此刻她被王霁月赶出也是可以,被王霁月深情吻住也可以—合着她一向是这么倒霉的。
王霁月也不回避她的眼神,她太久没有被她这样注视了,以至于全然忘了紧张或者感动,只是沉溺。原来真有人的眼神是可以叫人活活溺死的。让我们从头来过,好不好?姜希婕的眼神会说话,可能是因为太甜蜜的话说出来怕反而缺乏信服力似的,她的眼神看进王霁月的心底,好像紧紧握住了王霁月的手对她说,我们从头来过,好不好?当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也从来没有听我表白过,当往昔再不作数,让我重新追求你一次,好不好?这次我们不徘徊,不伤害,不等待,更不后悔。
王霁月松开环在姜希婕腰间的双手,似乎双眼含泪,姜希婕盯着她们就像看见了暴风雨来临之前平静的湖水,她爱这片湖泊,纵有千般危险和艰难她也不愿离开。王霁月一松手,她就害怕王霁月是真的要弃她而去,给她一个否定的答案,而这个拥抱,正像被雨水打湿的身体只是一时发热但终究会变冷一样,只是她王霁月思念自己的一点点动摇和怜悯,最终她的选择还是否决。想到这里,不禁蹙了眉头,垂下眼神,一颗心都要沉进湖底,沉进那个早就准备好的棺材,从此长眠不醒,最终成为湖底一块无人知晓的石头。
“好好的,怎么又是一副要哭的样子?”
然而王霁月捧住她的脸,用拇指拭去她看似要落下的眼泪。“我一个字都没说,你就要哭了,倒像是我真要负了你似的。。。”结果她这一说不要紧,姜希婕还真的哭了出来,眼泪大滴大滴的就往外掉。王霁月一时情急,直接凑上去吻住她的脸,好像只有这样可以阻止眼泪掉下来,好像眼泪掉下来摔碎了就是摔碎了姜希婕的心,她舍不得。
好像很久了,其实不过短短一两分钟的时间,时间走的慢些也好。王霁月虽然吻得姜希婕满脸通红,像个熟得透彻的番茄,架不住一场大雨浇个透心凉的寒意—王霁月的双唇感受到的还是冰凉的皮肤,待她反应过来,才立刻松开手拿过毛巾给姜希婕擦干,擦了一会儿又实在担心,干脆去给她找衣服。翻出一套厚实衣服递给姜希婕,顺手还把她一缕因打湿而垂下的发丝给别回耳后,“你先换衣服,我去给你打一盆热水来好好擦一擦。”说罢就情急出门去。
等她又步履匆匆的回来,看见的是姜希婕正在换衣服的背影。以前姜希婕的背影她不是没见过—即便只见过背影,但在她印象里,姜希婕不是这么瘦的;原先,姜希婕自有一种恰到好处一丝赘肉也无的美,现在,简直叫人觉得肋下的骨头隐约可数,也许手抚上去就能清楚的摸到:太瘦了,简直病态。
姜希婕见她回来,连忙套好衣服。她俩体型相似,这衣服合该显得正合适,可是穿在她身上,反而显出空落来。王霁月把水盆放在一边,“把衣服先脱下来吧,先用热水擦一擦,否则真要感冒着凉了。”
姜希婕点点头,好像很疲惫的样子,想转身背对她,又有些尴尬,王霁月本想自己转过身去别看,可是却走上前去,帮姜希婕把衣服脱下来,看着她的身体,没有欲望更枉谈猥亵,像是审视自己最爱的瓷器;然后绞过热毛巾,仔细小心的替她把身体擦拭一遍。幸好屋里不冷,她想,甚至有点越来越热。
姜希婕觉得尴尬,可又沉迷于久违的温柔,于是坐得想尊摇摇欲坠却又竭力维持平衡的雕像。她盯着王霁月的手在游走,试图想些别的事情来缓解紧张,控制呼吸—比如这手法是何时练就的?怎么这么有专业护士的架势;转而又想到很久以前,王霁月第一次打网球,是她把王霁月背回寝室,这个平素缺乏运动的家伙还在自己背上睡着了:可是看着看着,王霁月也不时抬头看她一眼,两人对视一笑,反倒一起红了脸。姜希婕面上没有显露,心里却把白眼翻开了—这是造了什么孽还是积了什么德,换来这等叫人不知如何是好的待遇!
王霁月的动作其实又快又好,她刚才还托嬷嬷准备了热姜汤,总不能叫嬷嬷看见她在给姜希婕擦身子吧?就算不叫人多想,她也不愿意让别人把这妖孽的美色看了去。擦完,她抓起床上的衣服给姜希婕小心穿上—活像到了她这儿淋了一场雨的姜希婕就变成了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的瘫痪病人。她给姜希婕的上衣是一件稍厚的女式衬衣。“转过来。”她伸手给姜希婕把扣子从上到下扣好,抬眼一看,又觉得领口那里本来最好不扣来制造整体美感的扣子应该扣上—她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宝贝,死活不愿别人把她的美色看了去。本来就妖孽的很,天生衣服架子,散着头发就够风情万种了,少扣一颗扣子还不要人看着看着醉死在她那若隐若现的。。。
王霁月腹诽的专心,没注意姜希婕盯着她看。扣子扣好,她的手停在那里,眼神上移,正好与姜希婕对视,双手也被姜希婕抓住。她看见姜希婕依旧两眼含泪的样子,忧心她又要哭,还没开口说话,却看见姜希婕闭上眼轻轻吻了她的双手。
她不像是亲吻思念已久的恋人,也不像是恩客亲吻喜爱的长三先生,更像是信徒亲吻女神的神迹。她看着她这般卑微的样子,心里愧疚难过,想伸手过去把她搂进自己怀里—手一伸,右手上翠绿的镯子就碰到了姜希婕左手上和田玉的镯子。
叮。
这理应是她们相爱相守的证明。从未曾确定的那一刻开始,直到时光的尽头,再不更改。哪怕会遗失,会碎裂,会成为以泪洗面的诱因,也不能改变它们是相爱的证据。
我爱你,我不会再隐瞒自己的心意,或者欺骗自己的真心,更不愿意再让你一个在荒芜的境地里孤苦伶仃的流浪。就算此去前方没有属于我们的希望,没有祝福我们的未来,我也愿意和你携手终生去追求这些比登天还难的小小幸福。原来我还质疑,那些年的情谊都是什么,我试图为我自己找到一个答案来说服自己,自欺欺人。幸而现在不再怀疑,那就是爱。解决这一切的唯一办法,就是相爱。
我为什么不为我自己而活,而非为别人,而非活成别人口中的我?
“对不起,希婕。对不起。。。”她把姜希婕搂进自己怀里,像是劫后余生一般紧紧的搂着,双手环在姜希婕背后,真的好瘦,那种让人心疼的触感,她怀疑姜希婕这一年多一来瘦了二十几斤。“我不应该。。。”“嘘。。。”
我不想听,姜希婕心里说,我不想听你后悔,更不想听什么幡然醒悟之类的话,我只要你对我好,从此不要离开我,更不要让我离开你,因为无论哪一个,我都做不到。可是她说不出口,便只是含情脉脉看着王霁月,“。。。这种话,现在不许说,以后也不许说,永远都不许说。我们再也不这样做,再也没有这样说的机会。嗯?”
“好。现在不说,以后不说,永远都不说。”
她挺像咬姜希婕一口,不知为何看着她是那么可口多汁,牙痒难耐。如今她王霁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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