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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精灵圈养史-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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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精灵圈养史
作者:卿侬侬
文案
常言道: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蕾琳·霍华德在历经千千万万炼金后,发生了偏颇。
于是乎霍德华小姐,成了某大密林精灵王手上的宝钻……
带了许久戒指,密林精灵王总觉得自己现在手上带着的这枚,无比充满了别扭。
内容标签: 西方名著 英美剧 因缘邂逅
搜索关键字:主角:蕾琳·霍华德、瑟兰迪尔 ┃ 配角: ┃ 其它:魔戒、霍比特人
chapter1
当蕾琳·霍华德再次看着四周黑漆漆一片时,她觉得自己一生都得是静静。
她光知道炼金可以做出金子,还可以创造一些新的物件,但万万没想到还能把自己给炼了。蕾琳·霍华德觉得自己点亮了新的手艺,但是谁能告诉她变成物件后,没有手没有脚怎么能用得了坩埚、搅拌棒以及点火,这连滚都做不到!
比起蕾琳·霍华德祖上那些荣耀的历史,因炼金研制出了混泥土,再比如炼出了不具有生锈特征的精钢,还有与钻石十分相似的锆石,据说先祖靠着这个假冒伪劣发了家等等。不得不说,蕾琳·霍华德在这里为后继人以及同领域人做了成功典范,成功填补了炼金术在此的空缺,如人到东西转化,但是要知道炼金师的性格大都比较孤僻,数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故此也没有人见证把这一幕写进本册子,更没有那位有精力编写史诗《炼金世纪》,在中注例说明炼金能把人给炼成物件。把蕾琳·霍德华小姐引入实例,标注如下:伟大先人蕾琳·霍华德(生于英国北约克郡,1880年——189?年),典型事例成功将自己炼成一颗宝石,烨烨生辉而埋在地下。评语其生生不息的刻苦专研,为我们伟大炼金事业理论贡献出年轻的生命。
蕾琳·霍华德的祖上可谓是源远流长,据说曾经是先知的后代,神秘而又伟大的职业,引导兴盛荣衰前行的方向。而那位据说是他们祖上的先知人士因为兴趣爱好的别致,放弃了先知这一能像星辰征服大海的远大行业。转而爱上炼金术成为炼金术师,致以这狂热爱好变成遗传因子,使得他们这一脉全都一心扑在炼金轰轰烈烈不可收拾。
其实蕾琳·霍华德分析,是因为她的先祖觉得先知这一职业风险极其不稳定,毕竟说中是流芳千古,要是说错了那结果就是不言而喻。
关于蕾琳·霍华德名字的后缀,不得不说是一桩逸事。
但蕾琳·霍华德认为,是她祖上撞了大运,要知道他们发展至今,除了醉心炼金就是炼金,致使他们这一支能有血脉能够流传十分难得,把精力全放在炼金上哪有时间谈情,更何况比起姑娘他们更喜欢看坩埚里的激情。但是就这么神奇特性,她的祖上成功的娶得了贵族小姐,更难的是娶得了来自霍华德家族血脉的一位贵族小姐,据说在这位小姐外出游玩,不在森林里迷了路,遇上正在野外采集炼金材料的这颗独子祖,然后他们轰轰烈类,有了这个姓氏。
以上来自蕾琳·霍华德家族衍生史(这样提及倒插门真的没有问题,还一脸荣耀!)。
作为依旧延续这一爱好因子的蕾琳·霍华德在其祖父父亲渲染下爆发了,以艰苦的意志顽强的拼搏,成功的让其祖父对其说:“你身上流淌的血液,让我看见了我们霍华德一族的意志的传承,所以你首要任务时找到人生的另一半将我们一族的血液传承下去。”
对此蕾琳·霍华德并不在意,不就是按照留下的典籍实验,把炼金砂变成黄砂,把纯银变成了精钢,把玛瑙炼成了玻璃,最后万万没想到把自己炼成了一颗白宝石,当然变成宝石样子是别人把她挖出来后从别人口里知道的,即使蕾琳真的拥有先知血统,但是再怎么高浓度历经这么久的传承也得被稀释成纸片了。
蕾琳霍华德觉得她该听从她祖父的教诲,应该先结婚,要知道会变成这样。她发誓一定会先好好谈一场恋爱,坐实继承人后再作死。要知道他们一族到现在就只有她一个人了,由于从事这一行或多或少都沾染上一些不知名的症状,蕾琳·霍华德觉得自己愧对先祖,没能将自己发扬光大,最后导致自己之后,后继无人。
蕾琳·霍华德在地下不知道埋了多久以后,她觉得自己当时搬家不应该买在那么偏远的小山沟,要知道当她把一袋子金砂交给那位场主那发光发亮眼神以及不可信,要知道谁买房子不是越换越地方好,没事到山沟沟看风景谁信啊,但是看着满满一袋子黄金,场主十分硬气还把自己珍藏多年牛鞭酒送给了蕾琳·霍华德。
场主十分得意对蕾琳·霍华德说,年轻人多补补,这药酒绝无二家,蕾琳·霍华德十分动然,然后拒绝。
当初之所以选址在这里,无非就是动静再大也没人知道,而如今看来简直呵呵呵。
蕾琳·霍华德不知在这里呆了多久,黑黢黢一片没一点声音。她觉得在这么下去她都可以发芽了,以前发呆的时候可以捏手指,而如今连手指都没有的蕾琳,简直是糟心。
为避免这种糟糕的情绪继续蔓延,蕾琳采取睡觉措施。
但是当蕾琳好不容易数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绵羊,成功睡着后,被石块剑特有的摩擦撞击声弄醒了。如果不是没手没脚的样子,她不介意给上对方两三脚,如果不是祖父要求要继承霍华德家族的贵族风范,她很乐意给对方来上一两句问候及唾沫星子或者蕾琳秘制药剂。
在她内心正上演把对方放进她专用坩埚翻滚、戳、烤时,她滚了下去,没错是滚下去,比托马斯全旋还多,简直是360 度的多次方。
当蕾琳晕的七荤八素的时候,看到了对方一张无限放大的脸,没错较于现在身形娇小蕾琳,确实是相当于庞然大物。当日后蕾琳因为某些原因穿行于大密林时,关于最开始庞然大物的定义绝对是错的。
“伊森,看是罕见的白宝石,色泽和纯度都相当的高。”举着蕾琳在阳光下看的大胡子先生,热情的呼唤着他的同伴。
“艾奥,据说孤山有好东西这个传说,确实是真的,不枉我们辛辛苦苦从长湖镇翻过来。”被称为伊森的男子十分兴奋,“也许我们再挖几次,说不定有更大的宝石。”
然后幸运女神并没有继续关照他们,他们以出土蕾琳为中心,扩了好几个同心圆,发现除了土就还是土。看着夕阳斜下,高个子的男人叫:“我们该回镇上去了,不然那些遇上那些东西,要知道他们可不会送我们下山。”
蕾琳就被装进了麻布口袋,袋子的品味极为独特,作为一个拥有听觉视觉无嗅觉就是觉得一下子信息含量颇大,她现在的样子是白宝石,听他们说而且是颗极好的宝石,她祖父如果听闻定是极为高兴地,只不过是把自己个炼了……
不等等,作为在大不列颠生活有一定知识含量,当初为了搬家研究了整个帝国版图的蕾琳没有听过什么时候出了个孤山,还有个叫长湖的湖泊,她知道有北湖有温德米尔湖、内斯湖等,是哪位贵族没事做新挖的湖泊!
当她在不停死磕地图时,她被人从袋子倒在了桌子上,看着面对着自己的几十只眼睛,蕾琳十分庆幸自己只是宝石,不用担心衣物,如果要向对方一样将布条子裹着自己,蕾琳觉得要给自己配剂药压压惊。这群人简直比她见过最返璞归真的……那布片子在胸口打个死结就可以是衣服,还有那落了都可以搓泥浆的胡子,可以看见天空的屋顶等等蕾琳不想再继续说下去……
“伊森,看来你们这次弄得东西十分不错啊。”抬手等于没穿的大叔,对布条装的伊森给于慷锵有力的赞许。
“我想到什么办法解决与精灵之间的生意,这颗白宝石就是转机,要知道那位精灵王对于白金色的物品十分喜爱。”被蕾琳认为长时间没洗过脸胡子脸发话。
“这块宝石……”
然后一屋子人就围绕白宝石蕾琳展开讨论,作为旁听的蕾琳觉得自己听到了一个大了不得的消息。
好吧精灵这一个词语蕾琳在以前的旧书中看过,传说是一种十分神奇的生物,因为神秘而不可测。但是后来出现的词语越发开阔她的想象力,矮人、兽人、半兽人和变形怪等等,如果没错她可以理解为字面上意思,还是真的就是字面意思!
她面前这群人是“人”么,虽然蕾琳看的书很多很杂,但是理论与实际往往隔着鸿沟,比如她现在,她当时只是想是试一试能不能炼出东方金属,万万没想到能把自己给一道炼出来。
蕾琳虽说在炼金方面拥有狂热的血液,但是天赋这种东西仍具有一定作用,正如给你打开一扇门就会关上一扇门。蕾琳即使不抛弃不放弃,但是在这条道路她就从未走进过,反而因为炼金蕾琳干出的衍生职业反而像模像样。
她的制药在他们那一片小有名气,慕名而来求药剂还有来自一群特别世界的人——巫师(据说同一片天空下,但于某些原因分开住于不同地区),由于这些特殊人群,蕾琳就看到了十分特别的书和事,于是药剂方面造诣不浅,而炼金方面止步不前。
由于药剂的过于出名,求药人数过多,主要常常为了某些药剂大打出手,蕾琳为此搬家多次,这就是为什么蕾琳住到了山沟沟的真相。
自从蕾琳变成一颗宝石后,所见所闻都让蕾琳深深觉得自己活得不是在一个世界,说不定还会碰上秘书典籍中描述的巨龙。
蕾琳霍华德小姐不得不说,即使先知的血液被稀薄的如同纸片,仍十分准确的预言中自己在将来不仅看见了,还听见了对方开口说了话喷了火……
chapter2
蕾琳现在在去孤山的路上,就在一个小时前,住在长湖的居民也就是采掘那一群人,而那些为了巩固长期贸易关系,他们愉快地决定了蕾琳的去处。
打成宝戒献给精灵王,虽然采掘出蕾琳的那群人十分不愿意但是小不忍,就没有源源不断的金币贸易。以上是长湖居民抱着一腔热血打着人情牌给精灵,但到现在为止也从来没有给长湖居民优惠……还是那么苛刻,那么严格。为了挣那么些金币,那些令人发指的条件他们也只有咽了,毕竟除去那些,精灵给的报酬还是挺不错的,至少给钱一期不落。
但是作为一般情况下工艺兵器他们做做还行,要真正做细致他们还真没有这个工艺,于是他们把主意打到与他们相邻矮人孤山,比起从不打人情精灵,矮人买情面给人类要热情得多,说不定还能得些附赠品。
不过前提是不能将这主意原意以及目的给泄露出去,不然那枚戒指的完美度就呵呵。
要知道精灵那群人挑剔简直是令人崩溃。
光是精灵对于酒的选择是多么的挑剔,少那么一点都不行,要知道在他们看来都差不多的葡萄酒送到精灵那里,气都没歇一口,结果因为色泽不够饱满全数被退!
在他们看来不就是一个样子,然后精灵交接顾问领着领队倒了杯酒放在阳光下和以前送的,指着液体的影子进行对比,他们也是给对方快哭了,也就比头发丝暗了那么一点……
挣精灵钱不是那么好挣的,但是架不住人家每次给的确实是那么一大笔,于是他们仍是锲而不舍给精灵送酒,即便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的挑剔。
作为正大光明听对方描述这群令人发指生物,即将作为双方长达数几十年的商业友谊礼物——白宝石蕾琳,被授予重要使命随着长湖居民前往孤山,准确来说是被带着去的。
在路上蕾琳没能有幸看见中土特有物种,所以对于这个世界的物种想得顶多就像那个巫师所说的。再恐怖不就是蜘蛛大一点么,蛇粗一点么,老鼠大一点,穿衣风格糟心点么……
日后了解中土的风土人情,开阔世界观的蕾琳霍德华小姐觉得自己当年果真很傻很天真。
她怎么就只认为只会比一般的大一点点,那简直是吃了生长巨药!
当初她看见那树长得就该知道,这个世界的生物生长在水平与她原本呆的那个世界根本就不是一个样!就说那个蜘蛛,那是蜘蛛么,那长得比她人都大,张开的口比她的脸都大,腿长都长过她的身高!
而现正随着登山小队七上八下的宝石小姐蕾琳,默默给自己的未来默哀,一路听着各种小道消息的蕾琳,知道了矮人是一群热心却暴躁以及他们令人捉急的智商,以及显著的身高的特征,以及光辉的发展史。
当蕾琳真正正的呆在矮人核心地带,觉得当时长湖人民少说了一个矮人特征,他们吹捧的的种种光荣,要是她能有口早就吐了!就是完全不打草稿!
比方说当年他们成功地与龙干了架,但事实上是他们一家子被龙给灭了两三三,全族的话不计其数……
再比方说,据说当年他们祖父宫殿无比豪华奢侈,当年的城堡宫殿修建的无比坚固,黄金铺的地面堆放无数盔甲、珠宝、雕刻品以及艺术品。
河谷镇的市场成为了大陆北方的一大奇观,他们在北方拥有无比繁荣的市场!
但是看着他们现在住的,是房子不是砖瓦结构是木质结构,几根大梁加起,充分与自然融为一体的的土坯房!一到下雨就是泥巴混合物,不要问她怎么知道,她就被放在那张传说做出无数精品的料理桌,请允许她这么称呼。
蕾琳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称呼来命名这个桌子,满是疮痍,那些令蕾琳崩溃的液体时不时砸到到桌面,再看着周围钳子锉刀刻刀环绕着她,蕾琳就是这中心被料理。
尤其是那群矮人看着她露出如饥似渴,恨不得剥了她的表情,好吧想着她自己都没这么细致看过,反而全给别人从头到脚都给摸个遍,光是到这里前前后后被看彻底的次数,霍德华小姐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要知道当时矮人拿着锉子要给蕾琳来上几下的那种架势,蕾琳恨不得立马晕过去,但是越紧张越是昏不过去。
然后据说是矮人领头的索什么说,宝石整体成型十分完美,不需要再进行雕琢。在一番商讨后用所剩不多的秘银给这颗白宝石做了戒托,毕竟长湖居民对于矮人安家生活给予巨大帮助,两分各取所需,度过了最为艰难的日子,作为双方友谊的纪念,矮人们超常水平发挥,做出了一枚这枚代表巅峰工艺的戒指。
于是这枚成品送到长湖镇长手中时,镇长征用了镇上最为华丽的绒布做礼盒。
欢欢喜喜给精灵送去了。
精灵这一个词蕾琳呆在矮人那里听了一个月,打一锤子嘴里就嘟囔一句精灵的坏话。“这戒指的颜色怎么看怎么不爽,总是让我想到那群娘娘腔!”短胡子矮人操着锤子狠狠的砸在案板上。
“就是,尤其是那个金头发的,带着一群娘娘腔。”长胡子矮人一嘴唾沫星子喷飞,“头发长了不起,还一身金闪闪,你看我的胡子比他那个好看多了吧。”
“这才是男人的味道!”灰胡子的矮人接道。
这群矮人的相貌蕾琳真是分不出,全是胡子毛发遮住了脸,除了那个领头毛发稀疏依稀能看出个轮廓,就以矮人的审美来说十分的悬。
而且蕾琳当初呆在那里十分好奇,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看见过一个女性,就是女性的矮人,到认为这个地方可能没有女性同胞。
后来她才发现不能够以自己过往的常识来进行分别辨认,因为他们的女性同胞也是长胡子的。而且长的胡子和男性矮人没有区别都是络腮胡,这就是为什么蕾琳在这里十几天愣是没有看出女性的原因。
所以蕾琳对于自己日后的戒指造型不抱有期待,要知道他们人都是这个样子,所能做出来那会是什么样子。蕾琳想到不日后长湖镇人要来取走她,不要抱太大期望,也许还不如长湖镇他们自己动手捣拾两下都比这个好!
然后听着八卦的蕾琳,觉得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感到了深深的绝望,好吧也许是她真的见识少了,没有趁着年轻多多历练看看世界,就窝在家里那间小黑屋弄得天昏地暗。
不然怎么听他们说的拆一个个开可以理解,但合在一起她就完全不明白!
比如树人,是树,是人还是妖,还是人妖,还是人妖的树!还是树妖的人,还是一种叫树人的妖!
文化差异巨大根本无法好的交流沟通。
事实上,就算霍德华小姐想与之沟通,但是她现在是颗宝石,没口没手没脚!
有那个心却根本无力,根本就没有办法一起好好的交流好好的沟通!
霍德华小姐的脾气上来了十头牛都拉不住,但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霍德华小姐,觉得自己,唔……就现在这副摸样的霍德华小姐别说是一头牛就是一个弹指就能把她弄得天旋地转,人在屋檐不得不低头。
霍德华小姐觉得现在这番,连屋檐都没有简直是不能再糟心!
事实的残酷性往往是有对比才能更有发现性,在矮人孤山被迫居住的霍德华小姐,觉得自己的十多年所被要求礼仪以及贵族式教育以及其他受到了深深洗礼。
他们饭前不洗手,睡觉打呼噜,吃饭不擦嘴,好吧这些她觉得她可以接受,但是最让蕾琳无法忍受的是他们竟然不洗澡!
从她被送过来这一个月,她就没看见这群人碰过水,好吧除了喝的水除外,他们还不洗脸。蕾琳十分庆幸自己变成宝石没有了嗅觉,不然就这空气中弥漫的味道,应该就像当初她把某液体与某石块组合产生的那种气味浓郁二十倍,哦不一百倍!
每日蕾琳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被架子支着悬空的白宝石蕾琳置于桌子上。
上午看矮人骂一堆娘娘腔抄起锤子叮叮当,他们吃个午饭,下午接着骂着一堆娘娘腔抄着锤子叮叮当当,然后吃个晚饭,偶尔加个班,当然顺带又问候了一群娘娘腔……
生活十分有规律。
然后蕾琳就被这群人放进一个丝绒盒子,打开再关上,于是她就见到了一张不是人的脸。
对方十分坦然的把蕾琳从丝绒盒子拿了出来,十分理所当然套在了拇指上,作为一枚有思想的戒指,深受英格兰淑女教导的霍德华女士,都没有人来问下她愿不愿意!就这样随随便便说送就送!
即使对方长得不是人的脸,看着面前长湖的人一脸谄媚的夸赞这枚是如何如何衬托气质,又如何如何相称色彩,再又如何如何完美。
好吧她就做一枚安安静静的的戒指,如果有那么一天她能够变回去,她一定好好跟他们说说什么真真正正的炼金美学!
chapter3
作为一枚精灵王钟爱的戒指,蕾琳无非是受到极高的待遇。
虽然蕾琳不是什么只注重看样貌的姑娘,但是在如此高水准的洗礼下,霍德华小姐不得不说精灵王的样貌真特么高水准。就那头成色极高铂金色,这种完美的堪比金属般的折射光泽度,蕾琳只有在炼金代表著作中见过描绘。
作为炼金狂热爱好分子的蕾琳,觊觎这么一头色泽是必然的。并且时不时还与之亲密接触,也还是挺不错的。
但是这种长及脚踝的长度简直是……唔就是那群人说的娘娘腔。
一个大男人头发比她最长的时候还长两倍,还喜欢那些所谓绚丽的珠宝以及华丽的衣服,一个男人有这样的爱好真的好么!每次出门还要骑鹿!没错就是骑鹿!还是那种全身雪白雪白的大麋鹿!放着好好地白马拉车么!好吧,作为一名爱展现他风姿卓越的的精灵王,一国之主的伟大精灵从来都不会把自己给遮住的,即使有车,精灵王绝对是在车上站着!站着!
还要变换按照季节换衣服和配饰,从当初的震惊到现在麻痹,蕾琳觉得自己以前过的日子根本不叫日子,来自精灵王衣帽间的深深刺激。
蕾琳觉得自己要从对方身上找到一个平衡点,不就是后来拥有一片森林的皇家守林人,顶多就是林子大的装得下一个国家,有什么了不起。而且这林子不就是这群林子长得样子奇怪些,颜色偏深一些,还有些特产,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后来随着精灵王去树林巡视,蕾琳收回之前皇家守林人这一称谓,这片森林简直是吃了药啊!
长出来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尽管见多识广的霍德华小姐,还是震惊的嘴巴可以塞下苹果。如果她能化成人形的话,那蜘蛛手脚长度都是她的身高了,那嘴巴肚子什么的……比她当初买的昆虫图鉴还要清晰。
于是乎如果有人能看透霍德华小姐的本质,就可以看见蕾琳此刻是紧紧的扒在精灵王的手指头上,即使她现在不是人样,但仍不能阻挡她对这个世界生物忽略不计。
这片林子有着自己的名字被称为大密林,作为大密林的森林之王,即精灵王,对待他的子民是十分尽责并且尽心的。
作为见证精灵王多次搬家在搬家的蕾琳,觉得自己对方确实很尽心的在搬家。
听说隔壁那片地的精灵,对于这种举措所持有态度,倒没说什么,最多就是寄信一次比一次远。
那位精灵蕾琳倒是见过几次,是一个黑褐色头发的精灵,据说这两位精灵的关系交情十分不错。但是这两位精灵属性却十分不爱走动,据说数十年能见上一面都算得上是十分了得。
明明看起精灵们都是十分热爱热闹,而且动不动就隔三差五办几场聚会,也许是因为搬家越搬越远不好找并且一次比一次路途遥远吧。
作为一枚戒指,蕾琳觉得自己目前的日子算十分不错,每日能出来看看风景,不用担心三餐,抛去走不上四处这一点,蕾琳还是挺满意的。
如果不要隔三差五出去看看大密林特色产物,蕾琳会觉得自己更加开心。
也是得益于自己是枚戒指,蕾琳学习了精灵语,原本蕾琳觉得自己十分具有语言天赋。但是当蕾琳偶尔一次听到精灵王在读史典,第一次了解到语言的魅力,远胜于文字的魅力但是完全听不懂后,蕾琳觉得自己当初的基础几乎全作废。
当自己不再是以往正常作息时间后,时间对于蕾琳来说不再像当初那样,蕾琳是十分欣慰,如果她要是能用这样的时间去研究祖上所传的炼金典籍那必定是极好的,但是现在这番摸样,没手没脚。
不过每天看着这一颜色,霍德华小姐觉得也还是能弥补自己受伤脆弱的心灵。
但是好景不长,据说是北边的战役打响了,作为一国之主的王当然要出场。由于成为了戒指蕾琳自己已经模糊了时间的概念,所以蕾琳说的这个好景不长,已经是她成为戒指过去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为此长湖的镇长都换了好几代,所以蕾琳每次见面都十分感慨,这变化都十分大这一次和上一次感觉都不像同一个人。
由于战火的纷争,周围的几族互相结盟对抗来自北方的暗势力,精灵王也响应盟军的号召,加入该队伍响应号召。
作为精灵王最喜爱的戒指,霍德华小姐她上战场了。
这一份深深的厚爱,让蕾琳饱受摧残,当初蕾琳见到了脸大如盆的蜘蛛就该知道,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按照她以前的常识进行衡量和判断。
比如现在蕾琳看着精灵王拿着宝剑在与龙进行决斗,就是以前童话书说的骑士与恶龙斗争,拯救公主。但蕾琳看眼前这个,她觉得胜利的奖品不会是公主,而且这龙的体型与以往童话中说的差别,也许童话书说的还是有些依据,只不过流传的都是浓缩版本。
不过书中都没有描绘,龙的样子,只是说有些能够喷火,有些能够飞,但是面前这个又能飞又能喷火还无比巨大的龙还会说人话的这种,蕾琳表示书中绝对没有提及过。而面前这条龙它全部做到了,并且对方把握的语调比她还好,蕾琳觉得自己无话可说。
即使不明武力的蕾琳也看出来,精灵王在这个巨龙的攻势下渐渐处于劣势,而且听这条龙说道一些私密的事情。
曾经的战事,使得精灵王损失了大量同族,而他的父亲战死在那一场战役,被刺激的精灵王虽然看起来攻势凛冽了几分,但并没有有给对方造成几分实质性的伤害。而且对方拥有一层厚厚的鳞片覆盖,曾经砍兽人蜘蛛石头怪跟收菜的剑,在这条龙身上只是像她以前划玻璃那样,没什么印子但是声音着重。
作为精灵王喜爱的戒指,蕾琳觉得自己虽然没有上升到对方是必不可少,但是作为相知相伴多年的互相依靠,蕾琳觉得自己有必要能够做什么。
但事实上,蕾琳如果能做上些什么,这些年也就不会这样了。但是蕾琳想做什么,但这个样子着实什么都做不出来,所能做的也就是颗宝石最基本的,闪瞎到对方的眼睛……唔……对方的眼睛好像比自己大上很多倍啊。
蕾琳还是要尽可能晃到对方的大眼睛,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而对方是能上天还能蹿地喷火的龙,而且这还是一条十分聒噪的龙,精灵王吃不消是必然。但是对方却能够支撑如此之久,让蕾琳不得不佩服,但是十分想发挥自己作用的蕾琳仍是没有让对方能够注意到自己够闪够引人瞩目。
西方黑暗文学中描述过,龙这种生物十分阴险狡诈,所以前前后后挑战龙的骑士无数,最后能成功的只有一个,营救公主拯救公主。蕾琳觉得精灵王这么顶好的样貌,也许可以作为一位娇滴滴公主,等待勇敢的骑士砍掉巨龙,逃出魔窟。
事实是,公主和巨龙打的不可开交。
不停喘着粗气的精灵王,仍然举着他的宝剑,面对面前的巨龙。刚刚那条巨龙又喷了一次火,精灵王的铠甲早就已经残破不堪,而被龙火灼烧过得土地皲裂,焦黑不堪,蕾琳不敢想象如果精灵王没有躲过刚刚那一击,会怎样。
按理说刚刚那一击后,不该马上就能进行下一击,但对方还是使出了那一招,刚刚消耗过多的精灵王此时完全无法避开。
当面临真真正正这一刻来临时,霍德华小姐所想到的是自己既然能够应付坩埚,所以面前这个应当还是可以的。于是精灵王以为自己会葬身一片火海,结果是万万没想到,喷火的龙也没想到,于是下一口它噎住了。
作为一枚神奇的戒指,蕾琳十分有权利的保持她的沉默,作为不信邪的巨龙,再次与精灵王交手了。
而作为如此的霍德华小姐万万没想到自己与精灵王的见面,充满了惊心动魄,而作为好不容易把巨龙斩杀于剑下的精灵王,表示自己怪不得每次戴戒指是如此别扭。
合着这枚戒指是个姑娘,而且一带就是一百年。这位姑娘直接扑到了精灵王的身上,把筋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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