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同人)不做炮灰人-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个小时过去了,林琳手中的这本书也看完了。伸了伸懒腰。林琳在考虑是不是要继续看两本书的时候,发现王珍珍解的这道题明显思路出了错误。
    “在这里画上一条线,让两边成为两个等边三角型。然后你再求解试试。”拿着桌上的铅笔,林琳随手在这里画了条线。这题昨天的时候,她之前的练习册上就有。今天不过是现学现卖。
    不等王珍珍说话,嘉嘉便走了进来。“你们歇一歇,吃点水果。这是我刚才回来的时候顺路去买的。”原来嘉嘉早就办完事回来了,但看到两个孩子在屋里看习学习就没有打扰。她在客厅里,正好从开着的门缝里听到林琳的说话声。这才端着水果进来的。
    “妈妈,你回来了。”
    “阿姨,你回来了。”
    珍珍和林琳同时起身,都是眼睛闪亮亮地看着欧阳嘉嘉。
    “早就回来了,你们看书认真,都没注意到。快过来吃水果。”这个季节的西瓜和桃子,都非常的甜,远远的,都能闻到一股果子香。
    看到两个孩子都放下了书,走了过来。嘉嘉又说道:“林琳的学籍,已经办好了。找的是我的老同学。竟没费半点事。”
    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朝里有人好办事的。要是让林琳自已去弄,一定是这个证明,那个文件的。可到了嘉嘉这边,直接给开了条子,让准备联考。
    别看林琳什么文件也拿不出来。但香港还是有很多的有钱人的,他们的孩子,一般都有请家庭教师来家里教,有的也不一定会上学。等到了年纪,要么出国留学,要么就是上教务处批个条子参加联考。
    欧阳嘉嘉的同学不过是钻了这么一个空子,抬抬手,就帮林琳把学籍的事情办好了。
    拿到联考的准考证,林琳高兴极了。终于是办下来了。差一点,她都着如果贿。赂不成,她就去干点走。私的事情呢。
    在嘉嘉家一呆就是一下午,林琳是蹭了午饭,又蹭了一顿晚饭。这才在嘉嘉的‘明天早上过来吃早饭’的叮嘱中,回了楼下的家中。
    回到家里,林琳第一时间就将准考证放到了空间,这东西要是弄丢了,可没地方补去。
    然后才想着今天知道的消息。她怎么就来了这里呢。这可是个没有一点自保能力,没有金手指就只能让人当下酒菜的地方呀。
    回到空间,在电脑里找了一遍这部电视剧。当看到第五六集时,才后知后觉的知道,她是谁了。她是那个pipi,住在平妈家对面的那个夜总会的舞女。
    下意识的摸摸脖子,林琳一咬牙,便将黄药师给她的那颗可以增加几十年内力的丹药吃了进去。
    现在是关键时候了,这个时候不吃,还得什么时候。而且,她是周芷若的时候,还在黄药师留给郭芙的物品中,找到了几颗同样功效的丹药。所以,此时吃一颗,也不会让她太心疼。其实若不是吃两颗没有作用的话,她可能是不止吃一颗了。
    吃了丹药,便开始运起内力,消化丹药的药效。又是一夜过去,这丹药的药效才算是全部吸收了。
    而从这一天开始,林琳的一日三餐也几乎是在欧阳嘉嘉那里解决的。然后白天还要跟着王珍珍一起复习功课,时间算是非常的有规律。
    不过,每隔个两三天,林琳都会去附近的超市买一些水果回来。她也老大不小了,人情世故,又哪能真的不懂。
    嘉嘉和珍珍看到了,一边夸林琳客气,一边又觉得林琳特别的懂事。但不管怎么说,两人倒是都心疼起林琳来了。
    这个年纪便会如此,怎能不让人心疼。
    这一天,林琳从楼下上来,刚一开门,便看见了一个俏丽的女孩坐在餐桌旁。

  ☆、第18章

第十八章
    那女孩在林琳进来后,便转身站了起来。一双有些冷淡,和犀利的眼睛直直地朝林琳看过来。
    “你是林琳?”女孩微微扬起的小下巴,让人感觉很傲娇。
    “我是,你是马小玲?”这可是僵约的女主角呢。这部电视剧,林琳最喜欢的女人了,漂亮,果敢,带着无人能其左右的英爽。
    尤其是这个女主角,整部戏里就没有穿过一回裤子的时候,短裙长靴,笔直的长腿。让看过这部戏的林琳非常的羡慕。
    也因此,林琳的很多穿衣习惯都受到了她的影响。穿裙子,除了晚礼服,就没有穿过膝盖以下的。
    就是现在每天穿的裙子都在膝盖上十公分左右。脚上也穿了一双白色的到膝盖以下的长靴。
    靴子是用黄药师给她的半成品,自己在加工的。这一点,对于当了几十年的古人的林琳来说,是完全可以胜任的。
    说句不好听的,她做过的衣服,绣过的花,绝对比她家对门的裁缝平要多。毕竟阿平这会才二十出头,刚刚学成手艺。
    “我是。”今天的马小玲也穿的是短裙长靴。看到林琳跟她穿的差不多,心中很有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
    她身上的这套衣服,可是她自己挣钱买的。姑婆那个老骨董,就会给她准备那么老土的衣服。幸好今天姑婆还在外地没有回来,她才敢穿成这样。要是让她看见了,一准又要骂她了。
    “都不用我介绍了吗?”王珍珍在一旁插话道。
    “你天天都要提起好几十遍,小玲这样,小玲那样,小玲还不回来的话,这么早出现在这里的人,除了让你心心念念的马小玲,我还真的猜不出来还有谁了。”这话不假,王珍珍的社交圈很窄,这么多年,除了马小玲以外,她和谁也不联系。
    “啊哦,怪不得我耳朵天天在发烧呢,原来是你在家里天天念叨人家。”逗了王珍珍一句,马小玲又转头对林琳说,“我今天早上一来,这死丫头都跟我说了好几遍,楼下搬来了一个叫林琳的美女。”
    “人家哪有你们说的那样。咦,你们发现了没有。我们三个人的名字偏旁都是王字呢”,珍珍说完这句话,林琳三人相互看了看,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快过去吃早餐,一会儿都要凉了。”开门的嘉嘉,关了门,又去厨房端林琳的早餐。出来看到这三个丫头还站在门附近呵呵笑呢。不禁好笑的嗔道。
    有了马小玲的加入,她们三人仍是安静的复习资料。不过楼上的金姐打电话过来,问嘉嘉她们能不能过来打麻将。
    嘉嘉怕耽误她们复习,张嘴想要拒绝。林琳忙说她们三人去楼下她那里复习就好。天天在这里,嘉嘉连看电视都不敢,就怕打扰到她们。
    林琳这么一说,别人都没有什么意见。毕竟林琳是一个人住。房子大,又安静。让她们过去复习正好。嘉嘉看着她们走出去了,还说中午的时候,记得上楼吃饭。
    林琳忙笑道:“阿姨,你好好玩吧。中午我们三个就在我那里吃了。我们也不能总是看书复习的。脑子也是要歇一歇的。做饭正好当休息了。对了,阿姨,中午我做好饭,给您打电话。您记得下来吃呀。”
    嘉嘉笑着应了。但她觉得既然不用她做饭,估计中午的时候,她玩的正是最起兴的时候呢。那会估计是谁叫都不会离开牌桌去吃饭了。
    三人到了林琳的屋子,马小玲四处看看,便在林琳的引领下去了书房。
    书房里有一张很大的书桌,半圆型的。三个人,一面坐二个,一面坐一个。带过来的复习资料全摊在桌上,还能给每人留一块做练习卷的地方。
    林琳看书是习惯吃东西的。让那两人坐下后,便拿出了冰箱中的水果和饮料。摆在书桌中间,好方便三人拿取。
    在林琳这里,可能是没有家长的原因,珍珍和马小玲都非常的自在。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三人在联考前复习的地方,就定在了林琳这里。
    不过因为大书桌的关系,书房看起来还是有些小了,原本林琳一个人在里面,是正正好好的。现在多了两个人,总有些转不开身。
    于是在决定以后都在她这里复习后,林琳当天晚上就把大书桌移到了客厅里。
    本来这间屋子的客厅就不小,林琳只在客厅摆了一个l型沙发和茶几。厨房门口那里摆了个圆餐桌。现在将沙发和茶几移至原来的书房去。正好可以放大书桌。
    至于现在只放了沙发的书房就被马小玲当成午休的地方了。每天吃完午饭,在林琳的强烈要求下,三人都要睡个午觉的。
    一般都是珍珍回自己家,而小玲和林琳留在这里。
    有了林琳的对比,就连马小玲都觉得珍珍真的好幸福。马小玲从小没有爸妈,一直是跟着姑婆长大的。林琳只剩下一个亲生父亲,不过也不要她了。
    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在马小玲的心里出现。这也让了原来会在珍珍那里休息的马小玲下意识休息在了林琳这里。
    沙发总是不如床舒服的,对于当初青葱岁月时的偶像,林琳还不至于吝啬到连一张床都不舍得给她准备的程度。
    于是不知不觉间,那间用来午休的原书房,先是被加进去了一张床,然后是衣柜,穿衣镜,梳妆台。
    等到这些彻底将沙发和茶几挤出去的时候,小玲已经从午休变成了偶尔小住了。
    一晃多日,三人都顺利的通过了联考。考进了之前便看好的港立高中。而此时马小玲的姑婆也越来越忙。时常十天半个月的不回家。于是小玲算是彻底在林琳这里扎下了根。
    这里衣柜内的衣服,都是小玲喜欢的风格。凡是不回家的日子,小玲都会穿她喜欢的衣服上下学。凡是回家的日子,小玲就只穿校服来回。
    林琳的元青花,被嘉嘉送到了拍卖会上,卖出三百二十万港币的高价。有了这笔钱,林琳至少未来十年都不用为钱发愁了。
    因为住的近了,很多事情都容易露出马脚。当然林琳不认为自己会武功这件事情是什么马脚。只是她一直扮演的易推倒软妹子质资算是彻底白瞎了。
    林琳会武功的事情,和马小玲神神叨叨的神婆内在,两人都不约而同的瞒了珍珍。
    知道林琳会武术后,马小玲便十分大胆的拉着最佳打手林琳,背着她姑婆接了很多小生意。每每挣了钱,便去买那些她喜欢的衣服和背包。
    其实马小玲不知道,她每一次独自接生意,都是她姑婆特意为她选的。而且每一次,她姑婆都会站在不远处看着她。
    直到有一次她姑婆担心她,站的距离有些近了。林琳才发现她。而这也成了林琳和小玲姑妈马丹娜的小秘密。
    高中生活,一直很平静。至少林琳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的好记忆,她是再也不会想曾经的她那样担心大考小考周考月考以及临时抽考了。
    这样的日子,在高二的时候因为马丹娜的去世而结束了。拖着一条腿的何叔在马丹娜去世前,曾答应她在方便的时候教导一下马小玲。至于接马小玲同住的事情却安排在了林琳这里。
    马丹娜一生并无多少积蓄,但做为马家驱魔龙族的后人,给马小玲留下的财产却足够她大学毕业了。
    尤其是马丹娜让马小玲住到林琳这里,将她们的房子租出去收租金这一点,更是保证了马小玲的生活来源。
    要知道马小玲跟林琳是合住,长住的话只要负担一半的费用就可以了。而马丹娜的这大套房子,可是一间小别墅呢。
    弥留之际,马丹娜对林琳说,小玲还太小了。她不放心让她一个人住。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没有人知道。所以才决定让你们两个住在一起,互相照应。
    但怎么样也是给人添了麻烦。她还有一些功力,这些功力是传给小玲后剩下的。她愿用这些早晚都要消失一空的功力帮林琳加持一件法器。
    马丹娜是知道林琳会武术的,至于使什么兵器,却是多种多样的。有时是伸缩剑,有时是长鞭,还有时是根玉萧。所以,马丹娜让林琳自己选择加持哪一件兵器为法器。
    林琳想了想,拿出来玉萧。这是黄药师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意义不同。她是真的将他当成自己的外公的。
    而且玉萧看起来就没有剑和鞭子结实。虽然这把玉萧是黄药师用极寒之地最坚硬的玉芯所制。但她就是会担心它哪一天被弄碎。
    玉萧不过五十公分,今天来见马丹娜前,学校有文艺汇演的采排,所以林琳正好把它拿在手心。
    将玉萧递给马丹娜,看着拼命忍住眼泪的马小玲。林琳第一次对马家的祖训产生了怨念。连哭都要被禁止的女人,人生是多么的可悲。
    马丹娜拿玉萧拿在手里仔细地看了看,赞道:“好萧,小何,你来看。”
    何步接过来,用手弹了弹萧身,点头。确实是把好萧。便是不加持,一般的场面也不用担心。
    就算是为了配上这把萧的本身,马丹娜也比刚才更正视了几分,让何叔摆好了阵,在马小玲的搀扶下,一步一步走进阵里,慢慢地打着手势,轻轻地诵读着林琳听不懂的咒语。然后在一片耀眼的五□□光中,马丹娜轻喝了一声,“去”。
    玉萧便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一般,在金光中不停的转着圈。等一刻钟后,金光消失,玉萧慢慢地向下落。马丹娜便让林琳将此萧接到了手中。
    在林琳点了一滴精血在玉萧上后,血被玉萧全部的收全了。这一场法器的加持才算是完成了。
    而马丹娜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第19章

第十九章
    马丹娜去世后,马小玲便收拾了东西全面的搬到了林琳这里。两个同样失孤的女孩子,感情也越来越好了。
    再加上王珍珍,每天三个人一起去上学,再一起回来。林琳有时候会陪着马小玲一起做个小生意。有时候会陪着她去何叔那里陪读。但大多数的时候,还是会和珍珍一起回嘉嘉大厦。
    林琳有一手很好的画符手艺,打起一些手势来,也是非常的标准。看到林琳这样,何叔都有了收徒的打算。
    可惜林琳志不在此,学个皮毛就好。谁知道给自己找了个师傅,会不会哪天就要责任加身的。
    凭地什么,在危险的时候,就要让她去送死呀。
    对于林琳的拒绝,何叔也只能表示遗憾了。无论怎么样,牛不喝水,也不能强按头。
    高中联考在珍珍又一次犯了考前综合病下到来了。珍珍选了文学师范类的专业。林琳选了语言大学的外国语专业。只有马小玲,选择离开香港去国外留学。
    香港还没有关于神学的大学和专业,小玲家祖传是搞封。建。迷。信,专业做清洁的。林琳能够理解,虽然珍珍有些不明白,小玲为什么要出国去,但她向来体贴人。只是心情低落的准备了一些礼物让小玲在国外用。
    马小玲走了,林琳才发现屋子一下子就清静了下来。以前马小玲也不怎么爱说话,但屋里多个人,便是都静静的练功,看书,也不觉得寂寞。
    “叮咚”,门铃的声音打断了发呆中的林琳。林琳打开门,发现是隔壁的平妈。
    “平妈,您怎么来了?吃饭了吗?”一边开门往屋里让人,一边笑着对平妈说道。
    “吃了,你之前不是让阿平帮着你做件小旗袍吗?阿平刚做好,我闲着没事,就给你送来了。”平妈略显刻薄的脸,听到林琳的问话,露出了一抹笑容来。
    “这么快,平哥真厉害。”接过上好锦缎做出来的改良旗袍,林琳一直将手中的水果盘放到平妈手中,自己去卧室试衣服。
    林琳其时自己也能做,只是人越呆越懒。自从马小玲搬到她这里住,她上次绣花做衣服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这款改良旗袍,是长袖的。在香港这地界,一年四季穿什么的都有。所以也不会让人觉得你乱穿衣服。
    长袖,小立领,上身是标准的旗袍样式,从腰往下便是散开的,如同苏格兰百褶裙。当然跟着马小玲接触的时间越长,她的裙子更是不会有超过膝盖的了。
    而且苏格兰百褶裙,就很少有超过膝盖的。
    锦缎是带着一点黄色的蝶恋花式样的,穿在林琳身上倒也显出了一分贵气。而平妈眼里,却觉得这衣服做得真是好极了。
    “平妈,好看吗?”林琳笑眯眯地在平妈面前转了一个圈。反正她很喜欢。
    “好看,好看。你长的漂亮,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其实平妈更想说,她们家阿平衣服做的也好。
    “嗯,还是平哥手艺好。本来我都不舍得用这块布料的,所以留了好几年。现在我都十八了,骨架子也不会再长了,这才交给平哥的。对了,平妈,我那里还有两块这么大小的布料,您让平哥还按这个样子,帮我做两套行吗?”
    “那有什么不行的。不是我说,你妈倒是真的很疼你。这么好的布料都给你留下了。”林琳的身世在嘉嘉大厦不是秘密。
    嘉嘉大厦的客户,人都好。最开始的时候,林琳是想拿这个博分同情,让嘉嘉帮着办学籍什么的。但相处下来,她是真的喜欢上这座大厦里的人了。
    平妈青年守寡,独自一人将儿子养大。要让儿子学了裁缝这个职业,说真的,林琳是佩服平妈的。虽然裁缝这份职业没有什么大出息,但有了手艺,总不会愁吃穿的。
    金姐到是比平妈会做人,可是儿子呢,还不是天天装神棍。一点正事都不干。以前马小玲经常来嘉嘉大厦,但几乎都没有碰见过金姐和正中。但自从长住后,倒是渐渐的知道了,这栋楼里竟然还住着这么个神棍。
    在真神棍面前,假的就是假的。马小玲时常围观正中给人开坛作法,时不时地的悄悄地去捣乱一把。弄得正中并没有像原著中在邻居中那么有威望。
    因为住的近,又在有对比的情况下,很是喜欢平妈。所以两家的交往也非常的近。平妈也喜欢林琳,当然不能跟珍珍比。珍珍怎么说也是平妈从小看到大的。但跟后来搬进来的马小玲比。平妈对她也不错了。
    “嗯,这是我外公留给我的,我妈特意给我留到现在。我外公对我真的非常好。”这些可不就是黄药师给她留下的嘛。
    “林琳呀,这是你上次拿过去做衣服的里衬。我也给你拿过来了。”平妈开始还想不明白,相对于千金难得的上好锦缎,林琳竟然更看重这个里衬。
    后来听说,这是林琳的外公亲手织的布,这才算是理解怎么回事了。相对于外公买的锦缎,林琳更看重这个亲手织出来的。平妈听到这个解释,对林琳的孝顺很是感动。
    噢,忘记提了,林琳对外说的是外公家是世代与布匹打交道的。所以她手里有些好布料是人之常情。
    这边林琳接过已经变成边角料的白色里衬。非常珍惜的摸了摸。然后对着平妈笑着说了一句她去将那两块要做衣服的锦缎找出来。便去了卧室。
    这里衬可是那水土不浸,刀枪不入。还有冬暖夏凉作用的冰火蚕丝布呢。这可比被黄药师当成嫁妆买回来的锦缎值钱多了。
    这种布,她除了给自己黑白两色各做了一套长衣长裤外,便不舍得动用分毫了。前些年,因为还要长身体,长个头,林琳就没有拿出来。
    现在也只是把它们当成衣服里衬对待。只希望可以穿的更久一些。
    又按着尺寸裁了两块锦缎和冰火蚕丝布。林琳便出了卧室。她可不想让人看见,这么贵重的布料,她都是成匹成匹的。
    林琳交给平妈的布料,一块是蓝色碎花的,一块是红色金花的,里衬是一黑一白两块,蓝色的用白里衬,红色的便用黑里衬。
    里衬都是将打将够一件衣服的,而锦缎林琳都多裁了一些,剩下的布料,林琳仍是言明要送给平妈的。
    平妈也是很高兴,之前的那块布料剩下来的,阿平还说哪天去给她配一配,等到今年生日的时候就给自己做外挂子穿。现在这两块布剩下来的,让阿平裁裁剪剪拼一拼,就不用再自己花钱买了。
    儿子挣钱不容易,她这当妈的,可不能浪费儿子的血汗钱。
    不过半个月的功夫,那两件衣服也做好了。林琳试了试,也非常的满意。将做衣服的手工费付清后,便回家了。
    回家后,林琳将衣服又试了一遍。发现除了红色的那件外罩软猬甲有些暗以外,其他的倒还真的不错。
    人家马小玲有件祖传的龙战袍,她有一件软猬甲。想来配备也不低了。
    上学,放学。吃饭睡觉。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眼间四年时间便过去了。她今年也二十二岁了。
    想到之前看的电视剧中所说的,二十四岁的pipi被平妈掐死在客厅里的事情。林琳知道这部僵约马上就要开幕了。
    马小玲已经回国了,正准备看地方,开清洁公司呢。
    见此,林琳却阻止了马小玲搬出去。她租的这间屋子,虽然小了一些,但客厅完全可以当做办公室来用。而且就算是真的有些小,嘉嘉大厦不是还有空着的房间吗?和大家住在一起,不是更好吗?
    马小玲担心住在一起,珍珍会知道她要开的清洁公司是干什么的,有些犹豫。
    但之前跟林琳在一起也是住习惯了的。而且两个人住在一起还可以省一半的房租。最重要的是,林琳会做饭。她就不用天天吃外卖了。
    想了想,马小玲和林琳便找到了嘉嘉,问寻了一下,楼里有没有再大一点的房间了。她们来的正巧,正好四楼有一家要搬走。
    嘉嘉大厦的房子,每个楼层只有两套房。那家的房子就是阿平家楼上的那间,那间房比林琳的这间多了一个大阳台。但价钱却是一样的。
    马小玲和林琳合计了一下,发现阳台是封闭的,位置大小可以放下林琳的大书桌。在阳台外面挂一层纱帘,既挡了点阳光,还不会太晒人。
    在阳台和客厅的中间处,也挂一层窗帘。要那种既透光,又看不清阳台情况的布料最好。相信阿平经常跟布料打交道。应该能够帮的上忙。
    就这样,花了两天的时间,马小玲和林琳就搬到了四楼去。这离珍珍又近了一层,往来是从来都不用坐电梯了。
    家俱什么的都是现成了。原来摆在林琳客厅里的沙发和茶几,都还是原样的摆到了现在的客厅里。算了一下,客厅里还需要再摆一张马小玲的办公桌。对于这个,就是再吝啬的马小玲也要用心挑一款合心意的了。
    之后便是□□照,印名片,在一九。九。七年来临前,马小玲的清洁公司灵灵堂正式开业了。
    而林琳的高级翻译资格证也考了下来。

  ☆、第20章

第二十章
    九。七年的香港,电脑,网络已经很普及了。林琳一台电脑,马小玲一台电脑,一个背对着门,一对背对着阳台。中间相隔不过一米多,但却谁也不耽误谁。
    马小玲有客户来的时候,就把两人中间的的窗帘挂上。没人来的时候,就敞开。相较于会有客户上门和经常出门工作的马小玲,林琳的生活可谓是宅到家了。
    虽然拿到了翻译资格,但她却从来没有出去参加过工作,只是在家里接一些需要翻译的稿件回来做。
    有的时候,一天下来,就只是穿着睡衣,居家服的在家里。让马小玲看不过眼的拉出去,义务陪她搞清洁。
    人的胆子都是练出来的,从最开始的谈鬼色变,到面对长相奇葩的各路鬼怪,林琳都能淡定的吃完口里的东西,时间也不过是区区数日。
    这还是当初上高中的时候,跟马小玲锻炼出来的呢。现在多年过去了,神经更是粗的犹如下水管道了。
    时间不快不慢地走到了九。八年,年初的时候,林琳只要每次遇到阿平都会跟他说,香港空气和环境都不好,非常的不适合哮喘病人生活。听说大陆的云南就非常的适合平妈这种病。
    阿平是个孝子,听了林琳的话,便去了解情况了。等得到云南真的适合平妈居住的时候,也不管平妈乐意不乐意。直接收拾行李去那里暂住了。
    阿平想着只要确定那边对母亲身体好,他是完全不介意去那里安家的。他有手艺,到哪不能挣到他们娘俩的饭钱。
    平妈不乐意,可是这一次阿平是铁了心的,要领着平妈去云南。最后阿平甚至是跪在地上哭着对平妈说,“妈,我就您一个亲人了。您在哪,家就在哪。要是云南真的对你的身体有好处。我们就去哪里安家,儿子有手艺,到哪都能养活您。您的哮喘那么重,香港真的不适合您居住。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真的舍得让儿子一个人吗?妈,您别丢下我。您不是说还要帮我带孩子的吗?。。。。。。”
    平妈被儿子说的心肠都软了。更何况最近她的身体却实是不怎么好了,她也是真的不放心阿平一个人在这世上。她可怜的阿平,那么老实,她真怕她走了,再有人欺负他。而且阿平还没有成家呢。她哪放的下心。
    平妈在儿子的搀扶下,大踏步的离开了既将被僵尸占据的香港。而因为平妈的离开,林琳也放下始终担心会被人掐死的心。
    平妈走了,小倩也不会死了,阿平也不会变成饿修罗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可以说,一直是林琳希望看到的。
    一日晚间,林琳上楼去吃嘉嘉做的燕窝。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只要吃到嘉嘉煮的燕窝。林林就担心是剧情开始的节奏。
    相对于林琳的担心,珍珍算是倒了血霉了。也不知道今年是怎么了,只要吃燕窝,她第二天就要坏肚子。
    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到最后,嘉嘉买的这些燕窝都便宜了林琳和小玲。
    就在林琳时第二碗燕窝的时候,她终于听到了她等了好久的电话。马小玲在电话的那一边问珍珍有没有空去日本。
    林琳慢慢地放下了碗,看了一眼珍珍。她知道,这一回珍珍算是要受点苦头了。
    珍珍挂上电话,笑眯眯地看着林琳,“小玲马上就要回来了,你要不要再吃一碗?”
    “不用了,我吃饱了。刚才小玲电话里都说了什么?”
    说起这个,珍珍就兴奋了,开心地对林琳和嘉嘉说道:“小玲的一个客户,请小玲去日本做清洁。包往返机票和食宿。小玲问我,有没有时间。若是有的话,咱们三个一起去日本。就当是旅行了。”听说日本人很爱卫生的,怎么还要请小玲去打扫卫生?
    至于马小玲为什么不问林琳,不说珍珍了,估计就算平时不怎么往来的人都知道若是没有事情,林琳可以十天半个月不出门的。而且还有好些新搬来的住户,都没有见过林琳一面呢。
    众人也知道她做的是翻译的工作,但这种死宅在家里多日不出门的事情,大家都特别无语。不过好在,众人还知道,每天早晨,林琳都会去楼顶天台健身。
    “哦,去日本呀。这会日本好像还挺冷的。”林琳下意识地回了这么一句后,便发现珍珍和嘉嘉看自己那不争气的眼光。
    摸摸鼻子,林琳站了起来。将自己刚才的碗拿到厨房去洗刷。嘉嘉还在吃着,珍珍嘛,呵呵,她就只有看着的份了。
    不过林琳在转身之际,手中忽使暗劲,直接一个劲气打进了珍珍的身体里。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