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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穿越原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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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什么雪落的无情,雪山族的抛弃,都已经不重要了。他可是有着比这些都重要的事情要做,要是一直纠结于这些事情的话,自己估计一辈子都没法被城主赐姓了吧,自己得竞争对手可多着呢!
  阿坚重新振作了精神,坐着自己的软轿敢去参加例会去了。
  果然,自己被过去的事情迷了眼,列会居然是最后一个到的。在众人疑惑的眼神中,阿坚镇定的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就坐,不想让别人从他脸上看出任何的端倪来。
  林柊自然看到出来此刻的阿坚心里有事,但是他也看的出来,阿坚并不想被任何人看出来,作为一个好领导当然不会拆穿他。
  林柊清了清嗓子:“既然人都到齐了,大伙儿也就安静下来正式开始汇报工作吧。”




☆、第68章


  这三年的时间,林柊一直致力于全力发展部落。在他的带领下,不仅部落的人口急速增加,各项基础设施也逐步完善,最最重要的是林柊的领导班子,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如今也都能独当一面了。
  而这个例会就是用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交流的,同时也是林柊掌握部落现状的重要途径。
  这个例会的流程已经走过无数次了,最近又没有什么特别的事项发生,大伙儿汇报完自己的工作后,相互讨论两句后也就很快结束了。
  和往常一样,因为要整理思路,林柊依然是最后一个离开会议室的。
  可是正当他一脸疲惫的走出会议室大门,盘算着先回去躺一会儿的时候,却看见飞鹰带着一脸的贼笑站在门口。
  “这是干嘛呢?“
  “呵呵!城主大人,您猜猜,今天有什么好事发生了?”被林柊一问,这家伙立马就来劲了,凑近林柊故作神秘的反问。
  飞鹰这小子跟了自己这么多年,也算的上是自己的心腹了。既然是心腹,不仅是他了解林柊的心思,林柊也同样了解他。一看到他这种贼贼的表情,再算一算时间,林柊哪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臭小子,真是学不乖啊!”
  看着着飞鹰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林柊也难得玩心大起,他摇了摇头:“不够,真的不够!”
  “什么不够?”
  “打的不够啊!”
  果然此话一出,飞鹰脸上的笑容马上就凝固了。
  如此效果,林柊自然非常满意,摇头晃脑的继续说了下去:“我的城主夫人,别的不行,拳脚功夫那可是一等一的好。这点,你上次一定深有体会吧?”
  “体会!非常体会。”飞鹰紧捂着自己的双臀,太记忆深刻了,真是太狠了。
  “可是啊,本城主觉得城主夫人他下手太轻了。准备等他回来后,让他重新打过。飞鹰护卫,你觉得怎么样?”
  “城主大人!”飞鹰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要啊!上次你们登记成亲的时候,我不过是凑热闹叫了句‘城主夫人’,半条小命就没了。”
  飞鹰在这里哭天抢地的大吼大叫,可是至少有一半是发自真心的。
  去年,自己得知城主和自己的好兄弟卓夕,已经偷偷扯了证的时候,一时得意忘形,叫了一句‘城主夫人’。
  结果卓夕那小子脸皮太薄,居然直接恼羞成怒,把自己给胖揍了一顿。虽然没被打出个好歹来,但是那小子是真的狠啊,绝对是看准了打的,专找疼的地方下手。
  飞鹰的尖叫声实在是太过凄凉,以至于都走远了的众人纷纷回过头来观察了半天。在再三确定了他们的城主没有任何危险后,才再次赶路。
  不少人还在心里嘀咕,今天的飞鹰是怎么回事?没事鬼吼鬼叫什么,害他们白白担心了一场。难道这平时小毛病不断的小子,下定决心要向阿豹看齐了。就使劲折腾吧,正在做免费兼职的阿豹肯定不介意多个同伴的。
  殊不知,飞鹰同志简直就是原始社会的‘活雷锋’啊,牺牲自己,娱乐城主啊,同时也帮助大家。你们想啊,最大领导人的心情好了,不就不会找大家的麻烦了吗?
  好好乐呵了一阵的林柊,决定给来点实际行动来为爱人接风洗尘。
  “飞鹰!”
  “到。”虽然有被揍的危险,但是看到城主心情大好,身为下属的飞鹰还是不自觉的跟着兴奋起来。
  “去仓库,把能拿的蔬菜都能拿来一些来,再回府通知厨房今晚准备火锅。”把自己特制的令牌扔给飞鹰作为凭证,要是没这个东西,就算是飞鹰也没办法在部落的仓库里取出一点东西来。
  “火锅!?”收好城主的令牌后,飞鹰的双眼就开始发光了。
  ‘火锅’可是飞鹰的最爱,没有之一。自从两年前有幸一尝后,他就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它,并且至今不渝。
  可惜,这玩意需要的食材实在太多,有的还属于稀罕物,价格不菲。特别是那花生油,实在是太精贵了。他的薪水虽然在部落也算是高薪阶层了,也是不能经常吃的,他还得存钱取媳妇呢,总不能只顾自己一张嘴吧。
  所以能够蹭着吃,是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但是他完全没有想到,人家小两口正是小别胜新婚的时候,他这个时候跑去当电灯泡,这不是上赶着拉仇恨值吗?
  请相信你如果真这么干了,城主夫人下次真的不会再对你手下留情了。
  打发飞鹰去准备食材,林柊自己则是赶去城门口,安静的等着自己的爱人归来了,自己到底是有多久没见到夕了啊!
  独自等待爱人归来的时间是最难熬的,为了使时间过得快一点,林柊努力开动大脑,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三年来,外出交易的事情自己完全交给了夕。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夕,每次都是自己亲自带队。
  所以,这3年来自己和夕也是聚少离多。当然他们的牺牲也值得的,通过交易,换回来很多的物种和劳动力,才有了部落如今的繁荣。
  但是,最近一年来,交易的收获已经越来越少了。想来也是,如今的部落劳动力已经足够,对奴隶的需求也随之降低,再加上这一片的稀罕物也早已经全部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集市’对部落的重要性逐渐减弱了,也是时候把夕给解放出来了。
  在林柊对未来的规划中,时间流逝的很快,不一会儿便有熟悉的声音传来。
  “大家快跟上,马上就进城了。”
  “小心,不要让东西掉下来了。那个瓜,是城主最喜欢的,可不能摔碎了。”
  眼看这就要到城门口了,可不能在这个时候出状况,细心的卓夕一遍一遍的叮嘱着。
  “将军,您快看。”本来疲惫不堪的二虎,居然像打了鸡血一样的跳了起来,害的夕差点把手里的西瓜给扔地上去了。
  “干什么呢?如此沉不住气,叫属下这么看着,你也不嫌丢人。”好不容易保住了西瓜的卓夕,对着自己的得力下属吼道。如此毛躁,叫他以后怎么放心把任务单独交给他。部落越来越多,事事亲为的话,自己也有点吃不消了。
  “不是,是……,我是说……”被领导呵斥,再加上激动,二虎连话都说不明白了。
  “什么一会是,一会不是的,你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被他这么一弄,夕就更加不耐了。
  “二虎将军的意思是说,城主亲自来接您了!”还是傍边的人实在看不下去,出手拉了二虎一把。
  好人啊,我二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什么?”夕马上向城门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了正在城门口吹冷风的林柊,这家伙搞什么呢,不知道老人家是不能站在城门口吹风的吗?要是着凉了,要怎么办?
  不过,大夏天不是更应该担心他中暑的问题吗?卓夕,你果然是关心则乱!
  “胡说,城主那是来接大家的。”死鸭子嘴硬的狡辩着。
  虽然顶头上司这样说,二虎不是阿豹,大声反驳什么的,他的确不敢。但是这完全不妨碍他不甘心的小声嘀咕;“明明就是来接你的嘛!”
  夕当然不会没听见,可是他也无力反驳,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林柊不是专门来接他的。
  我说,你好歹也是个城主,统领的族人都已经过万了,你好歹也要时不时做做面子功夫,笼络下人心啊。谁让你没事出来讨他欢心了,笨!
  虽然在心里骂着林柊笨蛋,其实对于林柊今天的举动,夕还是打从内心的感到高兴的。
  所以,联手安排好货物的入库工作后,小两口就兴高采烈的回家去了。
  夕拍拍手里的西瓜:“虽说咱部落也有种,但是论味道,还是他们的比较好吃。”
  “那是,这天气吃西瓜正好,还是夕知道心疼人。对了,我叫人准备了你最爱吃的火锅。配着西瓜吃正好。”
  在没有空调的大夏天吃火锅,你们的口味可真重。
  不过,林柊和卓夕才不管这个,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吃的。在这里,他们就是王,他们说这么吃最好吃,有谁又能说个不字呢。
  现如今,林柊和夕居住的地方也不再是当初的那间小套房了。他们现在的房子虽说比不上那些金碧辉煌的宫殿,可好歹也是个三进三出的小院落了。林柊可不是圣人,部落越来越繁荣,自己当然也得给自己谋点福利。
  同时,既然部落的劳动力已足够,交换回来的奴隶自然也开始为贵族阶级服务了。所以,作为部落最上层的林柊和卓夕,终于过上了有人伺候的奴隶主生活。
  一切都有人服侍的他们,在换好衣服后。西瓜和火锅都已经准备好了,家里的奴隶也识趣的退了下去。
  可是,无论林柊怎么暗示明示,飞鹰就像一根柱子一样定在自家的饭厅里不动了。
  “我看,你小子是皮又痒痒了吧!”卓夕终于忍不住,打算用暴力对付自己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了。
  没想到得是,这次飞鹰并没有惨叫着逃跑,而是十分光棍的往地上一躺:“你先打吧!”
  “不过,您打完了得让我吃个够才行!”
  “……”这是什么情况,用行动来告诉他什么叫‘记吃不记打’吗?
  林柊深深的为自己派他去准备食材的的举动感到后悔,他这不是送羊入狼窝吗?他的二人世界,他的烛光晚餐,因为多了一颗无比闪亮的电灯泡,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而此刻的飞鹰则非常有感触,看来只要豁出去这张脸不要了,城主两口子也拿自己没辙,看来不要脸的人,才是最厉害的那个。至于,城主两口子会不会秋后算账?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吃了再说!
  所以,他很自觉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进厨房拿了碗筷,很热情的招呼到:“都愣着干嘛,快来吃啊。”
  ……,那个!他们想说的是,这是是他们家?而且他们真的没有邀请你啊!      





☆、第69章


  面对飞鹰同志的‘临死不屈’,还比自己还热情的招呼自己吃饭,林柊和卓夕还以为自己回错了家,跑他家做客来着,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对于出现现在的情形,林柊自然是郁闷无比。有了飞鹰这个大灯泡的加入,成亲后脸皮越发薄的夕,肯定是不会愿意和自己在人前亲热了。好不容易熬到爱人回家,却还不能碰。
  他精心策划的一切都成了镜中花,水中月。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林柊狠的牙痒痒。恨不得直接化身苍蝇怕,拍死这只会飞的苍蝇。亏他还认为这家伙是自己的心腹呢,现在看来心堵还差不错。
  虽说浪漫的晚餐环境已经泡汤了,但是美味的晚餐对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来说,吸引力依然是巨大的。
  特别是卓夕,在外奔波了这么长的时间,吃住都不方便。在自家部落的生活环境远高于一般部落的情况下,外面的日子就甭提有多难熬了。如此丰盛的晚餐,早就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午夜梦回中。
  和飞鹰一样,卓夕的同样钟情于火锅。要不然,林柊也不会在大夏天准备火锅来为他接风了。
  所以,尽管怀揣着一颗恨不得踢飞同桌食客的心,这顿饭卓夕依然吃的很开心,不时还和飞鹰上演夺食的戏码。
  相较于这两个狼吞虎咽的人,林柊则显得绅士许多。
  “等等!说过多少次了,这肉片得用烫的,像你这样直接全部下锅,很容易煮老的。”林柊慌忙拦下卓夕正准备下锅的盘子:“算了,你先吃别的,这个我来帮你弄!”
  “给,尝尝,是不是嫩的多。”体贴的把烫熟的肉片夹入爱人的碗里,看着他品尝完后给自己的赞赏的眼神,林柊的心里就很吃了蜜一样。
  “来,来,喝点水!小心别噎着了!”粗鲁的吃相也一样迷人,能够天天这样看着他也是幸福的。
  被伺候的正舒服的卓夕自然无比享受,伺候人的林柊也同样心里舒坦,可是另外一个人却觉得心里堵的慌。
  真是太刺眼了有没有,蹭吃的也是有尊严的,你们这闪瞎眼的温馨场面,是诚心恶心他这个孤家寡人吧。
  飞鹰发现自己努力蹭来的美味,忽然变得没有刚才那么好吃了。这几年日子好过了,解决了肚子问题后,大家也有时间谈情说爱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也都成双成对了,只有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当然自己之所有孤身一人,绝对不是因为没人要。
  开玩笑!凭自己现如今的地位。不怕人笑话,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都能成亲的。可是,自己不是傻嘛!部落里那么多愿意嫁给自己的,自己看不上。
  而自己喜欢的人,却如同那天上的明月一般,高贵而遥远。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只敢偷偷喜欢,就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有的时候,自己真想来一下狠的,不去想结果,先表白了再说。可是,每次都走到人家门口了,胆怯的自己最终都逃跑了。
  自己这个胆小鬼,真是活该啊!
  陷入自怨自艾的飞鹰,决定化悲愤为食量,把食物都吃光,饿死这两个在单身的人面前秀恩爱的。明明是他自己死皮赖脸的赖在人家家里不肯走,现在居然怪别人在他面前秀恩爱。所以说,有的人真的不值得可怜,苦恋女神而不可得,也只能让人长叹一声——活该!
  身为好兄弟的卓夕自然很快就发现了他心中的苦闷,可惜他喜欢的人实在是太高端。卓夕除了佩服这位好兄弟的勇气以外,完全帮不上半点忙。
  同时,为了感谢这个好兄弟不辞辛苦的,在自己出差归来的第一时间的陪伴。一向脸皮薄得卓夕,居然破天荒的在人前配合林柊真的秀起恩爱来。
  “你也尝尝!”
  虽然自己嘴里的这块肉,明显烫过了火候,但是这个时候林柊吃的可不是味道,而是感觉。爱人亲手喂过来的东西,当然是无比美味,林柊一脸享受的表情,闪的飞鹰更加的胃疼了。
  你一口我一口,两个人相互喂食的不亦乐乎。终于,实在不堪忍受的飞鹰放下了手中的碗筷:“我吃饱了,先告退了!”
  “哈哈,看来这个办法不错。看这小子下次还敢不敢。”成功驱散敌人的卓夕兴奋的直拍桌子。
  可是没过多会儿,卓夕就良心发现了:“你说,咱们是不是过分了点?”
  “过分个啥!我们那里的说法,打扰人谈恋爱是要被雷劈的。”
  “可是,这小子也怪可怜的。单恋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个结果。”虽然刚刚成功作弄了飞鹰,但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年的兄弟了,也不忍心看他这么孤单下去。
  “要不,你找个时间探探方菱的口风。有没有希望好歹给个准信,总不能看飞鹰一直这么苦等下去吧。”
  “我去探方菱的口风,那我都成什么了?”让他个城主去干这种事,实在是有点掉价。
  “怎么不行!”抽走某人手里的碗筷:“人家飞鹰好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恼吧,你帮他问问看又能怎么样?”
  看着爱人一副逼良为娼的架势,林柊也只能选择屈服于强权之下。
  “成!找个时间我提一下。不过,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追求方菱的人可不会少,飞鹰那小子希望可不大。”想想一下两人在一起的情景,林柊并不看好:“再说了,飞鹰虽然也算不错的了。但是要配方菱的话,还是差了一点!夫妻嘛,男人还是应该要强一点!”抢过碗筷,为其他男人抢老公饭碗什么的,实在是太彪悍了一点,他得找个机会振振夫纲了。
  得!别看这家伙受了20多年的现代教育,男人应该比女人强这点,还是刻在了骨子里。一句话,特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那是什么乱七八糟了想法。谁规定了男人就该比女人强啊,再说了。放眼咱部落,有几个人能强过方大人去!”给了曾经的对手如此高的评价后,卓夕还是有点不甘心,补充到:“唯一的一个都你抢走了,你这不是诚心让方菱嫁不出去吗?”
  卡妙来,比起林柊这个从‘看似男女平等社会’过来的现代人,一切以实力说话的原始人,反而看的更明白一点,上天并没有规定女人就一定不如男人。
  所以,卓夕并没有‘男人一定要强过女人’的观念。飞鹰不敢表白,也只是担心方菱太过优秀,看不上自己而已,并没有认为方菱的优秀有什么不对。原始社会,也自然不会有‘剩女’这一说,有也是‘圣女’。
  从这点上来看,在原始社会当个女强人比现代来的幸福,至少不会有**丝说三道四。
  被卓夕这么直白的一说,林柊才发现自己一直在部落里提倡男女平等。虽然自己启用了女性为官,还给她们树立了方菱这个好榜样。其实自己和大多数的现代男人一样,还是觉得自己比女人强,有着天生的优越感。
  看来,自己在这点上还不如原始人呢,果然,白纸才是最好的作画材料。
  “你说的对,说不定这两个还正合适呢。改明儿,我这个城主就去兼职当红娘去。”
  “红娘?”
  “就是说媒!”
  “说归说,可不带勉强人的。”虽然因为某种奇妙的情愫,卓夕一直对方菱不太感冒。但是他依然不希望林柊拿城主的身份,在这件事给方菱造成什么压力。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么?再说了,我是勉强方菱呢,还是勉强飞鹰呢。飞鹰那是一百个愿意,至于方大美人。我勉强的了吗?”
  “也是,你还怕她撂挑子不敢呢!”在内政方面,方菱的确是不可替代的。这女人太耀眼,怪不得飞鹰这小子只敢偷偷的喜欢呢。
  “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
  “我那是实话实说。再说了,我用得着拍你马屁吗?我还有得升吗?”怂怂肩,升无可升,工作都没激情了。
  “也是,你都‘城主夫人’了。职位都到顶了,还真是升无可升了。”忽然林柊坏笑到: “不过,城主夫人。你是不是该尽一下你的义务了。”
  “不要!我才回来,累的慌。”说着作势要逃。
  “没关系,你只要躺着享受就好,为夫保证不让你费一丝力气。”为了表示自己的英勇,林柊突然把卓夕拦腰抱起向床上走去。
  “混蛋,你快放我下来。”
  不过,你确定你是真心在挣扎吗?以你们两个人的武力差,你要真不想让他抱,还能有他什么事?就算不能打他,刚才也早可以跑没影了。
  所以,熟知自己爱人秉性的林柊并没有停留,大步来到了目的地,把人往床上一抛了,就直奔主题了。
  “混蛋,你轻一点啊。”
  “你确定要亲一点。”这一下更深了。
  “啊!混蛋……”
  一时间,满屋j□j无边。
  可惜自己一向都没有早朝的习惯。要不真想效仿一下当年唐明皇‘**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不过,要是他身下的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的话,他估计连例会都会开不了了。他身下的可不是身娇体弱的杨贵妃,而是英勇威猛的卓将军。
  作者有话要说:和谐,所以只有肉渣!




☆、第70章


  果然第二天,劳累过度的林柊和卓夕起的很晚。回想起昨晚的荒唐念头,林柊忽然很庆幸自己的部落并没有上早朝的习惯,要不就他这样的,估计得被骂成‘昏君’了,直接就遗臭万年了吧。
  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的林柊,一边穿衣服一边得意的想,古往今来,还是自己的工作最好。一来是给自己当老板,没有人给打他考勤,二来比起历代苦命的皇帝,他也没有言官和御史来找麻烦,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自己做主。
  哈哈,哪天开工,哪天休息,几点上班,全都自己说了算。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娶谁当老婆,对方是男是女,也不用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忽然间觉得,他们那些古代的皇帝们,比起自己来实在是太可怜了点。不过,好像自己比他们更古代一点吧!呵呵!
  “想什么呢?笑的可真恶心。”
  刚出完长差回来,就被拉着进行如此激烈的运动,要不是卓夕体力超人,还真有点吃不消。这会儿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就看见罪魁祸首带着一脸诡笑站在自己床头,尽管卓夕自认胆子不小,还是止不住心里有点发毛的了。
  这个坏家伙,不会又想了什么新花样来折腾他了吧。
  听到爱人的问话,林柊本着一向厚脸皮的原则,马上凑上去:“还能想什么呢?当然是回味昨晚的美味了?”
  “大清早的!想什么呢?去死。”恼羞成怒的卓夕一把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混蛋,红扑扑的脸明显很心虚,被这个混蛋这么一提,刚才也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上面去了,实在是太丢人了。
  “哈哈!骗你的啦。快起来,吃完早饭,咱俩商量点正事。”被推倒在地的林柊,看来是很习惯这种相处模式了,经常被推翻在地的某人很淡定的爬起来,去找奴隶要几年‘早餐’的,或者说是‘午餐’可合适一点。
  “还早饭呢?午饭还差不多。”卓夕被这家伙给彻底逗笑了,不过,一想到自己居然睡掉了整整半天的时间,勤劳的卓夕还是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想当年,这个时候他猎物都收获几只了。一定是日子太好过了,自己也变得越来越懒了,果然没有生存压力,人就会变懒惰。
  托腮,自己到底是有多久没有担心过饿肚子的问题了呢?
  林柊拿着食物回来,就看到卓夕趴在床上,拖着香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那模样要多可爱,有多可爱。当然这只是林柊个人的想法,要是让其他人看见,会觉得有种强烈的违和感。
  卓夕高大,英俊,身手好,办事能力强,在部落里威望很好。似乎这种略显孩子气的行为,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身上。其实,这要是在现代,以他的年龄来说不过也就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而已。
  “得了,懒东西,快起来吃东西。”把食物放在桌子上后,直接上手在爱人的香臀上‘啪’的一声,恩,手感不错。
  被林柊偷袭得手,卓夕懊恼的用最快的速度弹跳起来,他引以为傲的矫健身手啊,今天早上一定是他的灾难日。不过,这味道好香,什么面子问题都不重要了,先喂饱自己在说。再说了,自家关上门发生的事,再丢人别人也不会知道,他还是英勇神武的大将军。
  其实,在你成为‘城主夫人’那一刻,你的英勇神武就打折了。
  “这味道不错,比我在外面吃的好吃多了。”在外面备受折磨的味蕾,可得好好补补。果然,日子好过了,自己的毛病也跟着多起来了,以前哪会在意东西好不好吃啊,有的吃就无比满足了。
  不过,管他的呢,这个毛病他也不打算改了。怕什么呢,只要有自己身边的这家伙在,部落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的。以前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已经离他们远去了。那么保留这个坏毛病又何妨呢。
  “慢点,没人给你抢。”食物都这么充足了,为什么夕还是改不了‘狼吞虎咽’的坏毛病呢,这可对胃不好。
  不过说到坏毛病,林柊也有,而且同样是屡教不改的,那就是他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食不言,寝不语’。相反,他还很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谈事情,为这个他被母亲教训了很多次,可惜一直没能纠正过来。当然,现在这个毛病已经没有会纠正他了,他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了。
  “我说夕啊,最近的两次集市,咱们都没换回什么有用的东西来,这‘集市’对咱们的重要度已经不如以前了,你看下次能不能就别亲自去了。”
  “我也是这么个意思。”放慢了咀嚼的速度,腾出一部分的精力用来组织语言:“我个人比较属意把这个任务交给二虎。”再往嘴里塞上一大口,快速咀嚼两下接着说:“你也知道,这事吧,地位低了的我怕压不住。但是,我的副手也就这么两个人。那个阿豹,要是随便放出去。”冲林柊做了个你明白的表情,卓夕对林柊给自己安排这么个下属,一直都挺有意见的。
  “呵呵!那家伙,你就当个打手用就行了,单独出任务,我看还是算了。”从卓夕的言语中,林柊听出了抱怨,同样拿部落的刺头没有办法的林柊,只能开始转移话题。
  “来尝尝,这块肉烤的特别的好,再配上这炖得刚刚好的肉汤,实在是太美味了,来来,多吃一点。”
  看到这家伙明显转移话题的举动,卓夕也不再纠缠于这个话题了:“所以,最近两次都有带着二虎一起去,先让他熟悉下路途和集市交易规则什么的。”卓夕停下来思考了一下,这可不是一般的两口子拉家常,这可是关乎部落发展的大事,自己可得考虑清楚。
  ”可是,我总觉得还是有一些小问题存在。要不,再缓一缓,让我再带他两回。”
  “其实吧,我觉得,谁都有第一次。要是咱们不懂得放手让他们自己去干的话,他们永远都是雏鹰,没法展翅飞翔的。”对于卓夕的担心,林柊当然理解,但是对于他的做法,林柊却不完全赞同。
  “你的意思是,让他试试?”要是犯错了,怎么办?
  “为什么不呢?不锻炼锻炼他们,难道是想把自己给累死不成。你瞧,现在的部落,我亲自做的事情没有多少,不是一切都好好的嘛?”随手递给卓夕一块烤肉:“我知道你担心他出错,但是又猎虎兄弟帮衬着,他又能范多大的错。你当人人都有阿豹的本事不成。”
  回想一下部落现在的状况,还真是那么一回事。看来,自己的确比不上林柊。
  “行,都听你的。”自己事事亲为,不仅把自己累的半死,估计属下还得埋怨自己不给他们机会吧。真是费力不讨好,看来自己以后得多向身边的这位学习一下怎么偷懒了。
  解决了心中大事的卓夕,心情大好,食物就更旺盛了,等他把一桌子的食物都扫荡的差不多了的时候,他终于发现林柊好像都没怎么吃。
  “怎么了?不和胃口?”他觉得很好吃啊,家里奴隶的厨艺在整个部落也算的上是顶级的。对于自家抢占部落资源这点,卓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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