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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穿古种田]大地主-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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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时笑了笑,无奈道:“受伤了难道不应该去找大夫?找我做什么?你还是起来吧。”
赵续绝望地摇摇头,“大夫……救不了。”
“那我就更不可能救得了。”唐时圆溜的眸子定定地看着她,赵续从那里面看出了漠然。
“我知道你能救,唐时,我知道的,你救了我哥,我们什么条件都能答应你!”赵续双目笃定。
唐时不知道她为何会如此坚信自己能够救赵缙,不过,他也懒得知道。
“卖身为奴也愿意?”他的目光里故意透露出丝丝邪恶的意味。
赵续沉默一秒,而后坚定回道:“只要你能救我哥,我愿意卖身为奴。”
唐时摇摇头,“我不是说你,而是赵缙。”
赵续愣住了,救了哥哥,却要哥哥卖身?如果是哥哥自己选择,他会如何选择?想到这里,她不禁惨然一笑,白着一张脸,起身朝唐时躬身行了一礼,“对不住,打扰了。”
她说完便转身朝着院外走去,每一步都重若千钧。
心如死灰,不过如此。
唐时理解她这种感觉,但理解又如何?他没有那个义务去拯救每一个人,没有该不该,只有他唐时愿不愿。
待赵续的身影离开了他的视线,屋里好奇得不得了的三个孩子立刻跑了出来。
“小叔,是隔壁赵叔叔受伤了?他会不会死?”唐颂小脸上有些担忧。
唐时摇摇头,“小叔也不知道。”
“那刚才赵姐姐为什么要跪在地上?还哭得那么伤心?”
这孩子,明明是兄妹两个,却一个叫叔叔,一个叫姐姐。
“好了,别人家的事情小叔怎么会知道得那么清楚呢?”唐时将棍子重新塞入他们手中,“来,我们继续学字。”
唐颂只好不再问了,蹲了下来,一双大眼睛里泛着强烈的求知欲。
唐时也蹲了下来,用细棍在地上写了一个字,正欲讲解,脑袋里面突然就传来一点刺痛。
他本来没怎么在意,开口道:“这个字读作……”话还没说完,他手里握着的细棍突然就掉在了地上。
第38章 卖身
赵续失魂落魄地回了赵家,洪钟一直在照看赵缙,见到了她;连忙上前问道:“小姐,如何了?”
他身上也受了些许伤,小指还被砍掉了一个;但俱不致命。
赵续凄楚苦笑,摇了摇头;径自走到满身是血、昏迷在床的赵缙面前,猛地跪了下来,眼泪就不要钱地滚落了下来。
她用尽了办法都救不了哥哥,她真没用!
洪钟一个高大威猛的汉子这时候也不禁绝望地流下眼泪;跪在了赵续身后。
“小姐,不如我再去求他吧!”
赵续闻言摇了摇头;嘶哑着声音说道:“没用的。”便不再说了。
眼睁睁地看着亲人死亡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赵续曾经是经历过的;但当时;她的身边还有哥哥的保护,在悲痛之余还能感受到慰藉,可如今,她孑然一身,要眼睁睁地看着她仅剩的亲人去世,这种感受,无以名状。
赵缙身上的伤非常重,而且是多处受伤,能撑到现在已经是命大了,赵续不知道他还能支持多久。
赵续猛然站起身来,“哥,我不想看着你死,你醒来若是要怪我便怪吧,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她说着,坚定地立即转身再次向门外走去。
“小姐,你去哪儿?”洪钟诧异问她。
赵续抹抹眼泪,原本明艳非常的脸像是枯萎了一般,“我再去求唐时。”
就在这时,门突然就被人从外面粗暴地推开了,两人心惊望去,就见唐时紧紧蹙着眉头,像是在强行忍耐什么似的,他看到两个人,瞪着一双大眼睛,恶狠狠说道:“我可以救他,但你们要给我准备纸笔,现在就去!耽搁了时间,那是你们的事!”
虽然不明白救人和纸笔之间有什么联系,但洪钟还是充满希冀、迅速去取了纸笔过来,赵续还愣在原地怔怔地看着他,像是不敢置信一般。
唐时头痛得厉害,他拿过纸笔,语气极其无礼,“还不快滚!别妨碍老子救人!”
洪钟连忙很有眼色地将赵续拽了出去,还替他关上了屋门。
唐时简直要气炸了,他就不该捡那劳什子红玉!看吧,如今报应来了!天下果然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得到什么就得给予什么,他因为吸取了红玉里面的能量,现在竟然跟红玉的主人命运相关了?!这叫他如何不憋屈!
他铺开纸,强忍着头疼,龙飞凤舞地写出了两张内容完全一致的卖身契,接着分别签上自己的名字,再拿到床边,拿起赵缙冰凉的右手,就地取材,在他衣服上粘上快要发黑的鲜血,“啪啪”两下,分别在两张纸上盖上了大血手印。
这下可赖不了账了!他将两张纸往自己怀里一塞,紧接着就查看了赵缙的伤势。
一刀砍在背上,一刀刺入胸腔,一刀捅破腹部,腿上、手臂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伤痕,他发现,赵缙的身上除了这些新鲜的伤口,还有许多以前受过的、不久前受过的、还未完全长好的,身上的皮肉除了脸,恐怕都没啥好的吧?这人过得怎么比他末世来的还要惨?他不是天生神力么?怎么就混成这样?
想必上次赵缙被自己撞到树上,身上的伤还没好全吧?他却眉毛都没动一下,这人是失去了痛感神经了么?
唐时心中虽唏嘘,但当务之急还是要救人,否则脑子里的那枚晶核可不干了。
运转晶核,将异能俱灌注到手中,继而贴向赵缙的心脏处。
在末世,他是植物系异能,他能够操控攻击力极其强大的植物,身边人都以为他的异能只能用来杀丧尸,从来不知道他还能救人。
是的,他能够用异能救人。只是,每救一次,就需要消耗非常大的异能和精神力,他不愿意当救世主,更不愿意被人当成救人的机器,所以他隐瞒了这个事实。
但,赵续又是如何知道自己能够救人的呢?而且她似乎也并不因为这件事情感到惊讶,还有,赵缙对自己的态度也一直有些奇怪。按理说,像他这样整天在刀口上舔血的人是不会管普通人家是不是没地种了这种小事,可他却来唐家示好了,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能力,唐时还真的想不出来唐家有什么可以令赵缙看重的。
奇怪的是,赵缙最终似乎放弃了那个念头。
罢了,现在想这些也没用,等他救好了赵缙,索性开诚布公地跟他谈一谈,他有卖身契在手,不怕赵缙赖账。
救治赵缙足足花了一个时辰,他也不是将赵缙完全恢复了,只是将他的皮肉下的重伤修复好了,保住了性命,至于表面的伤势,他还是让赵缙自己养着吧。
因为消耗很大,唐时白着一张小脸打开了屋门,看到院中焦急等待的两人,说道:“命保住了,好好养着吧。”
赵续和洪钟先是给唐时行了一个大礼,接着激动地问他:“我们可不可以进去看看?”
唐时点点头,“伤口还需要清理,你们给他抹点药,恢复得快一些。”
两人对唐时的话如听圣旨,洪钟站起身来,又是深深一鞠躬,“唐小先生,以前是我们唐突了,在这里给您赔罪,日后唐小先生但凡有任何吩咐,我洪钟定会……”
唐时无力地摆摆手,“别跟我说这些虚的,吩咐是吧?最近家里的吃食都没什么油水……”
洪钟一锤胸口,“放心吧,唐小先生,这件事包在我老洪身上!”
“行了,我先回家了。”唐时慢悠悠地回了家,接着倒炕就睡,他实在是累极了。
一觉睡到太阳西斜,他刚醒来,就嗅到了空气中飘散着的美味香气,是从灶屋传来的。
他赶紧下了炕,到了灶屋里,问正在炒菜的刘氏,“阿娘,今晚怎么烧了这么多好菜?”他看了一眼摆好的盘子里,有猪肉,有鱼肉,有鸡肉,竟然还有一只老鳖!这么丰盛!
刘氏边娴熟地炒着菜,边笑着说道:“也不知是咋回事儿,今儿个下午那个洪家小子一下子送来好多肉,问他他说自己一个人吃不完,你阿爹不好意思,叫老大老二送回去了,可他又给送过来了,你阿爹只好收下了。”
嗯,还挺上道儿,唐时点点头。
“他小叔啊,不仅这样呢,”底下烧柴的方氏笑得脸上的细纹似乎都绽开了,“他还说春忙的时候来帮忙呢,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个好!唐时笑了起来。
“小叔,你醒啦?”唐颂和唐风还有唐雅都凑了过来,想必都是被肉味儿吸引过来了。
这些肉在前世都是稀松平常,甚至前世的人更加偏爱蔬菜养生,对肉类反而可有可无,可是在贫苦的古代农村,一年到头尝到肉味的次数都屈指可数。这可真把唐家人给馋狠了。
晚饭在大家的万分期待下做好了,一家人都坐在桌旁,双眼放光地看着盘子,就等着唐庆一声令下。
唐庆被他们这种氛围给感染了,低低说了一句,“吃吧。”瞬间,桌子上就只剩下了咀嚼的声音。
三个小孩年纪小,胃口本来就不大,不到一会儿便吃撑了,只能望着桌上的佳肴欲哭无泪。
然后,唐家其他人都吃撑了,只剩下唐时一个人还在奋战。
刘氏生怕他撑到了胃,不禁劝道:“石头啊,想吃明儿个还有,可别吃太撑了。”
唐时将嘴中的骨头吐了出来,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让爹娘担心,就擦了擦嘴巴,“我听阿娘的。”
他乖巧的模样令刘氏欣慰不已,她面带笑容地招呼高氏、方氏收拾碗筷,唐庆惬意地抽着烟,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唐时带着三个小孩在院子里绕圈散步,进行消食。
“小叔,你今天去赵叔叔家做啥?”唐颂好奇问道,“赵叔叔会死么?”
唐时摸摸他的脑袋,“他命大着呢,哪那么容易死?”
唐颂懵懂地点点头,“小叔,你今天还没教我们写字呢。”
“今天就算啦,明天吧。”唐时顿了顿,叹了一声,“好了,家里要来人了。”
“啊?”唐颂刚准备问唐时,就听见门外有人敲门了。
“这么晚还有人来啊?”唐颂不解,准备去开门,却被唐时拦住了,“走,我们去喊爷爷。”
四人进了屋子,唐时道:“阿爹,门外有人敲门。”
唐庆一愣,放下烟袋,从炕上下来,招呼唐年去开门。
乡下人没啥戒心,很少隔着门问身份,唐年开了院门,门外站着的两人看着唐家的屋子,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
唐年冷下脸,“你们怎么来了?”
唐连嗤了一声,“阿年,见到叔叔也不打声招呼?怎么这么没礼貌?”
唐年倒想直接把门关上,可唐庆在屋子里问了一声:“老大,谁来了?”
唐连不等唐年回答,高声道:“大哥,阿年不给我们进屋呢。”
唐庆知道是谁了,在心中赞了唐年一句,他自己都想去把门关上了。
“大哥,我们这是有多久没见了?这屋子还是老样子啊,”唐连带着唐振直接进了屋子,面上带着虚假的笑容,说道。
“大伯,大伯娘。”唐振很是礼貌地喊了他们一声。他长得不错,有些奶油小生的感觉,嘴角一直挂着浅浅的笑容,看起来斯文有礼,的确能给人以好感。
唐时瞅了瞅他,心想:一直保持着这种微笑,真的不累么?
第39章 温暖
刘氏坐在炕上,冷眼相看,“黄鼠狼给鸡拜年。”
唐振脸上的笑容差点挂不住,幸好他及时维持住了;心想:一个粗鄙老妪,不必与她一般见识!
“这么晚过来;有啥事儿?”唐庆一脸赶人的表情,他问着又对唐时几个年纪小的说道;“你们先回屋睡觉去。”
唐时带着唐风、唐颂回了卧房,唐雅一个人睡;与他们半途分了。
“小叔;他们是谁呀?”唐颂躺在炕上,睁着毫无睡意的大眼睛,问旁边的唐时。
唐时闭着双眼,双手交叉枕在脑袋下;惬意地躺在那里,“一个是你的叔爷爷;一个是你的堂叔。”
“哦;那我怎么没见过他们?”唐颂依然好奇宝宝模样。
唐时抽出脑袋下的手臂,放松地放在被子上,“我都没怎么见过,你当然也没见过了。快睡觉。”
唐颂乖乖地不再问了,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前一秒还不怎么困,这一秒就开始眼皮打架了,他闭上眼睛,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唐风一直闭着眼睛没有动静,唐时也没管他,一直用精神力关注着堂屋里的动静。
唐庆沉默地抽了一口烟,抬眼看着他这个弟弟,然后问:“你方才说啥来着?”
唐连嘴角抽了抽,“我说大哥,你这年纪大了耳朵也不好使了,我方才是说,能不能让小侄子跟县老爷说说,给振儿一个廪生的名额?”
他今天来祭祖,这才听说了,老唐家的女婿就因为得罪了他那跟县老爷交好的小侄子,廪生的名额被剥夺了,如今还瘫倒在床,不得不说,他这个小侄子还有几分能耐。
“这跟石头有啥关系?县学的决定石头能做得了主?你找错人了。”唐庆摆摆手,意思很明显是要赶人了。
“大哥,我们唐家现在可就振儿考上了秀才,这要是当上廪生,可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你脸上也有光不是!”
厚颜无耻!
一旁的唐年和唐季俱握紧拳头,怒瞪着两人。先不论石头有没有那个能耐,即便是有,那也凭啥便宜了唐振!石头现在也在读书了,到了八月份学堂招收新生,阿风和小颂也能去上学了,难不成只有他唐振能读书?!
“你们走吧。”唐庆是一个字儿也不愿与他多说。
唐连和唐振见他们如此,脸色也都冷了下来。
“大哥,你这种脾气,到死也只能窝在这小山沟里!”
唐连环视了屋里穿着极为朴素的唐家人,冷哼了一声,“振儿,我们走!”他也没有必要热脸贴冷屁股了!
要是唐家人知道他的心里话,恐怕都要无言以对了,这就是求人办事的态度?摆着一副傲慢的模样,还真当自己是大爷了!
唐时指挥着两颗草籽黏附在两人衣角,两人毫无所觉,愤愤甩袖离开了唐家。
唐时就睡了过去,睡到半夜,他就被身边的动静闹醒了。
身旁两个小孩来来回回已经跑了好几趟茅厕,就连家里的大人都是这样。唐时一个人躺在炕上想,他完全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长时间吃清淡的食物,倘若突然间食用了大量荤腥,像唐家人这种肠胃一定受不了。
不过,看两小孩并不因此而抱怨,想必他们也是痛并快乐着,能幸福地吃到那么多好吃的,拉个肚子算什么?
唐家人闹腾了大半夜,终于安静了下来,唐时没睡多长时间就起床准备去县城了。
揣着几个馍馍,他离开了唐家,走的时候唐家人非说要护送他去县城,唐时很严肃地回驳了。
他刚行至村口的时候却看到了洪钟高大的身影,洪钟看到他,立刻一脸笑容,朝他行了一礼,“唐小先生要去县城?”
唐时啃了一口馍馍,大眼睛看着他,点了点头。
洪钟看他手上清淡的馍馍,边跟着他说道:“不如去了县城里,我请唐小先生吃些好的。”
唐时故意问道:“你一砍柴的,能有几个余钱请我吃好吃的?”
洪钟憨憨一笑,“媳妇儿本呗!”
唐时差点噎着,他发现,这些人脸皮都不是一般的厚,撒谎都不打草稿的。
“都是媳妇儿本了,那我怎好意思?”唐时啃完了一个馍馍,又继续啃第二个,一个馍馍大概有他半张脸大,他一口一口很有规律地吃着,小脸鼓鼓的,看起来颇像某种进食的小动物,可爱极了。
可如今的洪钟哪敢觉得这位爷可爱呢?就在这副可爱的外表下,他神秘莫测的能力不容小觑。能够将一个濒死之人救活,这种能耐实在太过令人震撼。小姐与他说的时候,其实他是不太相信的,但如今事实发生在自己面前,他也无法自欺欺人了。
这样的能力,实在太过令人心动。可他洪钟断非忘恩负义之辈,唐时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救了公子的性命,甭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他们都无以为报,又怎么可能会致唐时于不义之地?这件事情,他与小姐都打算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了。
“可千万别不好意思,您这样,我倒是不好意思了。”洪钟伸手挠了挠脑袋。
唐时拿起第三个馍馍,“那这样吧,你既然无所事事,倒不如帮我一个忙?”
洪钟来了精神,“唐小先生尽管吩咐!”
唐时咽完一口,“你也别小先生小先生地叫,叫我名字就成。你可否帮我去打听打听哪里卖花种?”
洪钟问道:“小公子是想要什么样的花种?”
贵人喜名花,这是大齐国的风气,洪钟也是知道的。
“我也不清楚哪些花比较名贵……”
“小公子,这个很简单,有一本《名花集》详细介绍了百种名贵的花朵,我今儿个就去弄一本回来,小公子再进行挑选如何?”
上道,真上道。
唐时笑弯了眼,“多少钱回来与我说就行。”
洪钟自然是死死拒绝,坚决不要唐时的钱,唐时也就顺水推舟,不再坚持。
这种有小弟的日子还真是怀念已久了。
洪钟一直将唐时送到县衙门口,这才去办唐时交待给他的事情。
唐时照例下学后就发现洪钟已经等在了县衙门口,洪钟看到他,立刻朝他露出一个憨憨的笑容。
唐时心里好笑,看来他救了赵缙也不是白救了,这前后的态度变化还挺大。
“你家主子还卧病在床,你就到处跑,好像不太好吧?”他秀气灵动的脸上露出戏谑的笑容。
洪钟自从上次唐时逼退赵缙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面前的这位爷可不好惹,于是也就实话实说。
“公子寅时就醒了,知道是小公子救了他,便让我过来听从小公子的吩咐,公子还说,他想见您一面。”
“别您啊您的,都把我给叫老了。”唐时瞪了他一眼,“行啊,等回去后我正好也有事与他说。”
白纸黑字还按了手印的卖身契,想想就觉得身心舒畅!
两人都是练家子,脚程极快,没花多长时间就到了唐家村。
洪钟将怀中的《名花集》递给唐时,然后来了一句:“小公子,你若是有不认得的字儿尽管来问我!”
好吧,在其他人眼里,他现在确实是个文盲,唐时点点头,“我先回去教三个孩子习字,过会儿再去见赵缙。”
洪钟目送他进了唐家,这才返回赵家。
赵缙面色有些苍白地靠在床上,手里还捧着一个药碗正在喝药。
赵续本来是要喂他的,却被他拒绝了,毕竟内里的伤势基本痊愈了,这些看着恐怖的皮外伤实在不算什么,他完全可以自己来,要不是赵续强烈反对,他可能都已经下地走动了。
他看到洪钟,俊朗的眉目舒展开来,眸中含笑,“他什么时候过来?”
洪钟心里明白,公子的这个笑容是真心的,不像之前那种面具般的笑容。他不是说之前不好,而是心疼公子。自从那件事情发生后,公子便再也没有真正开心过了。
公子以前不是这样的,他生于贵族世家,从小却在军营里与众多普通士兵一起训练,同甘共苦,与兄弟们有极深的袍泽之情。他性情温和却也不失威严,身世贵重但从未看不起他们。他的身手在军营里是最为拔尖的,所以每次遇到困难的事情,公子总会身先士卒,给他们更大的活命机会,兄弟们中被公子救过的不知凡几。
只是,还是有人抵挡不住诱惑,背叛了公子,背叛了整个赵家。一息间,家破人亡,公子躲过无数次追捕,带着小姐流落到了这里。这里已经不是对方的地界了,公子和小姐这才得以稍稍安定下来。
所幸,还是有人可以帮到公子的,只是这种帮助却需要公子用命去搏。
“大哥问你话呢,你发什么愣?”赵续见洪钟沉默许久,不禁问道。
“唐小公子说,等他教完了孩子们就过来。”洪钟回过神来,连忙回道。
“嗯,”赵缙放下手中的药碗,微笑继续问他,“他今日让你做什么了?”
洪钟就将上午的事情跟他讲了下,他点了点头,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望着自己的右手,露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笑容。
“老洪啊,”他说道,“其实,做个花农也不错。”
洪钟听他这么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就在这时,院门被人推开了,洪钟和赵续连忙迎了上去。
赵缙静静地看着屋外出现的少年,西斜的阳光从他身后照射过来,他看起来矮小、瘦弱,可阳光却将他的身影投射得很长很长,他看着唐时踏着金色光辉逐渐向他走过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大概是,暖入人心吧。
就像是昨日那只看似细弱的手,却用极其温暖的力量,将他拉回了光明。
第40章 温柔
唐时大剌剌地进了屋子; 见赵缙气色不错; 便朝他点了点头; “你有事找我?”
赵缙对他笑得温柔,而后对赵续与洪钟道:“阿续; 老洪; 你们先出去; 我与石头弟弟有些话要说。”
赵续和洪钟依言出了屋子,关上屋门。
唐时不等赵缙说话就毫不客气地坐在了桌旁的凳子上; 脸上故意露出倨傲的神色; 弧线漂亮的下巴向赵缙的方向点了点; “我也有话跟你说。”
赵缙含笑望着他骄傲的小脸; 又不禁想起了记忆中的那只幼虎,无害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凶悍暴戾的性子,不过他却觉得正是因为这样的性子,虎才是虎,而非绵软漂亮的猫。
猫是养来当宠物玩的; 可是虎却能够成为并肩而立的伙伴。
“你说。”赵缙似乎一点儿也不意外。
唐时从怀里掏啊掏,掏出了两张已经有些发皱的白纸; 抽出一张递给赵缙; “你看看。”
赵缙其实当时还是有一些意识的,只是他的意识操纵不了重伤的身体罢了,他知道唐时的动作,却不知道唐时的用意,现在他瞅到白纸最上方凌乱潦草的“卖身契”三个大字; 他才明白过来。
不过他在意的不是这份“被迫”签订的卖身契,他在意的是——
“你当真是从未接触过笔墨?”
唐时就像一个谜团,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对他有了更深的了解,却发现那也只不过是皮毛罢了,了解得更深,惊喜也就更大。
“我这十三年的确没有摸过笔。”唐时老神在在地回答,然后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睨着他,“卖身契你也看了,以后你就要听我的话,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赵缙心中失笑,“那我要是不会做呢?”
“我救你也不是白救的,”唐时想到那天头痛欲裂的感受,整个人都不好了,“不会做就学!”
赵缙看着他不满的神情,好脾气地点点头,接着将那张“卖身契”折好,很是郑重地放入自己的胸口处,一脸肃穆,“好,我的命是石头弟弟救的,以后石头弟弟说什么就是什么。”
唐时虽然对他的态度很是满意,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可看赵缙带些“隐忍”的神情,他又觉得这才是正常的。
“我的事儿说完了,你要说什么?”
赵缙想到方才看到的卖身契的内容,于是认真问他:“那是不是我以后娶妻也要请示石头弟弟?”
唐时噎了一下,“这种事情你自己决定就好,需要请示我的是跟我有关的事情,你娶妻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赵缙了然点头,接着沉默了。
“没问题了?”唐时问了一声。
赵缙俊朗的眉目绽开,唐时觉得这样的他比第一次见面更加赏心悦目。
第一次见到赵缙,他的视线刚离开丧尸王,赵缙又恰好是他心水的类型,他对赵缙便心怀好感,但这种好感,也仅仅是对美好事物的欣赏。一旦这种欣赏因为某些东西而丧失了,这副皮囊对他的吸引力也就没有那么大了。
那现在为何会觉得赵缙更好看了呢?也许是因为赵缙是自己人了,所以他才觉得赵缙顺眼了点。嗯,一定是这样。
“还有一个问题。”赵缙回答道。
唐时双手托腮望他,用眼神示意他说。赵缙毫不客气说道:“既然我已经卖身给你了,那你要不要负责我这一家老小的膳食呢?”
他说话的时候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唐时,唐时突然就想到了赵家难以下咽的伙食,瞬间对他抱以同情,他觉得吃就是人生第一重要之事!
“你当我们家是慈善堂?”唐时虽同情,但他们自己家都吃不好,还怎么养其他人?
赵缙笑了笑,“那如果以田地作为交换呢?”
唐时顿时坐直了身体,狐疑道:“你什么意思?”
赵缙只看着他笑,他知道唐时能想到的。
唐时瞅了他几秒,而后又放松了身体,无所谓道:“你都卖身给我了,你的不就是我的?”
赵缙叹了一口气,“谁说那就是我的了?”
唐时想了想,那些地的确不在赵缙名下,但肯定也和赵缙脱不了干系,他想了想,“那这样,食材你们自己准备。”
赵缙知道他的意思,肯定是要将唐家人的一起准备了,这倒是小意思。
“听老洪说,你要买花种?”
唐时顿时提起了精神,“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要不要合作?”赵缙见他要掏出卖身契,便继续道,“你方才说,我的就是你的,那我的妹妹也就是你的妹妹,难不成我以后娶妻了……”
“停!”唐时阻了他,“你别偷换概念。说吧,你想咋样?”
赵缙靠在床上,柔软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使他侧向唐时的半边脸愈加温柔起来,俊挺的眉目流露出丝丝笑意,“地我出,花你种,如何?”
要说唐时对什么最没抵抗力,那就是对他温柔的人。唐时出身富贵,从小性子有些骄矜,父母对他严格得不行,跟他说话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板着一张脸,唐时久而久之就希望能有人在他难过伤心的时候用柔软的语气安抚自己,而不是像他父母那样只会觉得他不懂事。所以唐时是最受不了别人对他温柔,只要对方一这样,他再大的火气也会被抚平。
赵缙见唐时望着他沉默无言,还以为他不满意,便道:“要不这样,花可以一起种。”
唐时回过神来,不知为何,心中突然泛起了倦怠,突然就不愿意多说,他站了起来,迎上赵缙诧异的目光,“这件事情以后再说吧,我先回去了。”
唐时走了之后,赵续和洪钟好奇地进了赵缙的屋子,“哥,你们聊什么了?唐时回去的时候好像有点不开心。我说哥,你这就不对了,又欺负唐时?”
赵缙无奈笑道:“我没欺负他,阿续,你到底是谁的妹妹?”
赵续“哼”了一声,“你是我哥,唐时是我弟,以后我维护他!”
赵缙摇摇头,他这个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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