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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哥修仙日记-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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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送些茶叶给王妃阿姨,说是我的谢礼。”
茶叶?就你这样的人还茶叶?
冬梅想起前几天听说的,关于琦姨娘喝茶的传闻,其实也没什么,无非也就是把王爷送给他的,千金难求有价无市的云顶泉茶拿去煮茶叶蛋而已。
腹诽归腹诽,冬梅还是称不敢,恭恭敬敬拿着茶碗浅斟了一口,只喝了一口,就差点吐出来,这是茶吗?这么奇怪的味道。
“怎么样?好喝吗?”琦千蝶笑容满面的看着冬梅,“好喝就多喝点,全都喝光了。”
“是,琦姨娘。”冬梅应了一声,又端起茶碗继续喝。
虽然这茶汤的味道有些奇怪,但是并不算难喝,冬梅还是硬着头皮,将茶全喝了下去。
刚一放下茶碗,冬梅忽然见到一张放大的脸出现在她眼前,接着感觉到脖子上有一个温热湿滑的东西,正在轻轻舔着。
见冬梅望过来,琦千蝶伸出舌头舔了舔冬梅的脸,又意犹未尽的舔舔自己的嘴唇,笑嘻嘻的说道:“喝了我的茶,可就是我的人了喔。”
“啊!琦姨娘!”冬梅急急站起来,向后退了几步,满脸惊恐的说道:“琦姨娘,请自重。”
按理来说,冬梅根本不该有这么大的反应,毕竟她在这后宅之中,也曾经经过几起风浪,甚至亲眼看见过同屋小姐妹惨死的。
但不知为何,眼前笑容满面的琦姨娘,却给她一种十分十分危险的感觉。
☆、第110章 拙劣的宅斗水平
冬梅也不记得自己最后到底是怎么出屋的,又怎么回自己院里,最后又怎么回到自己屋里,一觉到大天明的。她只记得琦姨娘强迫自己喝了一杯茶,那茶的味道怪怪的,毫无茶水的清香苦涩,反而有一种腥味,喝下去的口感到也不差。
真是奇怪了,为什么昨天的事,自己一点也想不了起来呢?
冬梅用力拍了拍头,不再去昨天的事,而是专心致志的处理手里的鸡。
冬梅之所以能得到许氏的重用,除了因为她是家生子之外,还因为她有精于药膳。
与其他人从不亲自动手炮制食材,只负责将婆子们已经处理好了的食材,直接下锅不同,冬梅所做的每一道药膳,都会由她亲自动手炮制食材,就像这道许氏每天都要喝乌鸡补血汤,每一只鸡都是冬梅亲手挑选,然后亲自用她的纤纤玉手,拔去鸡脖子处的毛,右手握着鸡冠和鸡翅膀,让鸡脖子挺出来,左手用菜刀一刀下去,快速的割断气管食道和血管。
往常一样,鸡血迅速从伤口喷了出来,但冬梅却没有像往常一样,用小碗将鸡血接住,反而目光直勾勾的看着鸡脖子上的伤口。
那鲜红温热,散发着腥味的红色液体,让冬梅心中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骚动。
好饿!好渴!好香!
一种突出其来,莫名其妙的饥饿感,驱使着冬梅一口咬在了鸡脖子上。
就在冬梅这里鸡血鸭毛一地时,琦千蝶那头也是一场狗血淋漓的大戏正在上演。
琦千蝶一把抱住奕魔王的大腿,抬起头,抿着嘴,可怜巴巴的看着奕魔王,时不时还嚎两句,“爹~~”
谁是你爹了?还叫这么卖力这么嗲!波浪线都具现化了!
“你不要打仁家家嘛~”
打你?本君手刚一抬起头,你就“嗷嗷”叫的扑过来,一把抱住本君的大腿,又是鼻涕又是眼泪,连哭带嚎堵得本君连句话都说不出了,还动手打人……打尸呢?
“仁家家还是个孩子啊!”
一百多岁的孩子,放过“孩子”这个称号吧!你个死巨婴!
“仁家家不但是个小孩子,还是个男……呃……女孩子。你一个男人,怎么好意思向一个女孩子,还是一个柔弱的女孩子下手啊?”
没见过比这家伙还要没节操的尸了!一直都强调自己是个正直的男孩子,这回为了不挨揍,别说正直了,连男孩子都不要了?
“仁家家知道,爹爹你一定不忍心的对……”
“本君挺忍心的!”奕魔王觉得自己要再不说话,以后就没有机会说话了——直接被琦千蝶给气死了。
“对!我就知道你肯定不忍……什么?你忍心!”琦千蝶尖叫一声,自己卖了这么久的萌,竟然只换来一句“忍心”,这特么太不给尸面子了,“我这么可爱的小正太,你都忍心下手,你特么还是人么?”
“你说的对,本君本来就不是人。”奕魔王没好气的说道。
“你……你……”琦千蝶张了张嘴,虽然相处不久,但他自觉对奕魔王还是有一点了解的,知道他吃软不吃硬,只要自己卖卖萌,顺着对方的毛摸,奕魔王自恃身份,也不会拿自己怎么样,可没想到……没想到……
“你节操不要了吗?”琦千蝶松开奕魔王的大腿,揉了揉有些发麻的脸,气乎乎的从地上爬起来,再气乎乎的坐到另一张椅子上,瞪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看着奕魔王问道。
“本君本来就不是人啊,这和节操有什么关系?”奕魔王喝了一口茶,眉头紧紧皱了起来,“还是那个配方,熟悉的味道,一如既往的不是人喝的。你说,你都敢泡出不是人喝的茶给本君喝了,本君说一声不是人又怎么样?”
“什么啊?哪有那么难喝啊?”琦千蝶气乎乎的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上好的茉莉花茶,喝起来一点也不苦,甜丝丝的还有一种清香味,甜而不腻,最重要的是冰爽可口,“味道挺不错的啊,上好的冰红茶,放超市至少卖三块,统一康师傅才卖两块五呢。”
看着一股痞子气的琦千蝶,用特别真诚毫无作伪的样子,再想想这几个月对方的确一直是喝着这样的茶水,和那个用一年才出一斤的云顶茶叶煮出的茶叶蛋,奕魔王觉得这应该是琦千蝶的真心话——最主要的重点是,琦千蝶没那么智商也没那个演技能做出这种事。
跟这种二百五生气,实在是气不起来。
“说说吧,这回为什么要随便吃人?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趁我出门就随便吃人吗?”奕魔王决定放弃再和琦千蝶讨论茶的问题,回到最早的议题上来,“你知道不知道,你这样随随便便吃完人,我收拾善后很麻烦的?”
“胡说!我哪有随随便便吃人了?”琦千蝶鼓着包子脸,气乎乎的说道:“第一,我没有随随便便。我选择她是因为她是你老婆的大丫环,敌人身边有个我的人,比较有利于我搬倒敌人;第二,我没有吃人,我就是给她喝了碗茶而已。”
“那碗茶里加了你的尸毒,中了尸毒的人,在不久之后,都会变成浑身巨毒,丧失理智和情绪,彻彻底底只为食欲而生的毒尸。”奕魔王没好气的看着琦千蝶,食指无意识的敲打着桌面,“你到底知道不知道,毒尸种东西,在凡人眼里就是妖孽,从来都代表凶兆。现在正是夺储的关键时刻,我府里却出现了这种不吉祥的妖孽,会影响我夺……”
“谁罗嗦你,我就把谁吃掉。”琦千蝶抽了抽嘴角,在他看来奕魔王纯粹是无聊闲的,别说是他们这种修为的修士,就算是修为再低再低一点的修士,只要他踏入修仙之路,都不会把凡人放在眼里,和凡人玩阴谋耍诡计什么的,那是多无聊才会这么干啊?
凡人皆蝼蚁,你会在意蝼蚁的看法吗?
“那是因为你没有玩阴谋诡计的智商。”奕魔王斜靠在椅子上,以手指撑住腮,冷笑着看着琦千蝶说道:“人家不长脑子,至少还长长个头。你连个头都不长,还想长脑子?这么蠢,真是一只尸中败类。”
奕魔王本以为琦千蝶会愤怒反驳一句“你认识几只尸?你见过长个头又长脑子的尸”之类的话,没想到琦千蝶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反驳自己,而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才表情平常的开口说道:“量词用错了,应该是‘位’或是‘名’,实际语文成绩不好,也要用‘个’,用‘只’来形容毒尸太没文化了。”
“住嘴!你这只鱼唇的大毒尸!”奕魔王重重在桌上拍了一掌,“啪”的一声,震得桌上的茶碗都跳了一跳。
为什么这家伙总能让自己暴跳如雷呢?生活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你……你……”琦千蝶看着面色铁青的奕魔王,眨了眨眼睛,扁了扁嘴,长衣袖下的手,用力掐了掐腿上的嫩肉,眼圈立刻一红,原来清澈明亮的大眼睛,立刻笼上了一层雾茫茫的水汽,“你骂我!你怎么可以骂我?”
骂你怎么了?我还想打你呢!
奕魔王用力揉了揉太阳穴,默默在心里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手一抖,就把琦千蝶拍了,毕竟自己留着琦千蝶还有用,他活着至少可以……可以……
摔一地的茶!他活着有什么用啊?连泡茶都不会!就只会卖萌!一个仗着自己长得漂亮,又会撒娇,就为所欲为的家伙。
奕魔王在心里抱怨着,他一点也没想起 ,以往在他面前出现的人魔妖之中,比琦千蝶更大胆任性者有、比琦千蝶更聪慧美丽者也有、比琦千蝶更爱卖萌撒娇者更加有,甚至样样都比他强的都有,可为什么他就是对琦千蝶容忍度特别高呢?
今天这情况要是换个人,哪怕长得再如花似玉,再会撒娇卖萌,也早被奕魔王一掌拍死了。
“你闭嘴好嘛!要吃人出去吃,离平凉京远点去吃,不要在家里吃。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连兔子都不如。”奕魔王没好气的说道。
“什么啊?我早就说过了,我吃人可不是那么随随便便的。”琦千蝶气乎乎的说道:“我之所以挑冬梅,那是因为她是你便宜老婆的心腹。我挑她只是因为我想借冬梅的手,干掉你的便宜老婆而已。”琦千蝶用有点小兴奋的声音说道:“冬梅现在可是个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尸化咬人,你说她要是把你的便宜老婆咬了多好?退一万步说,她就算没有把你便宜老婆咬了,但是你便宜老婆手下出了这种妖孽,名声呢?还要不要了?这绝对是丑闻啊。她闹出丑闻,你就可以顺手收拾了她,然后我这个宠妃就可以借机上位了,你说好不好?”
☆、第111章 琦千蝶离家出走
“你说的是上位是什么?专属于主母才有的后宅管家大权?”琦千蝶对于后宅斗争一窍不通,但奕魔王却不一样,虽然因为母后太牛逼,搞得父王的后宫……不好意思,父王没有后宫,就是因为王没有后宫,才显得母后格外牛逼啊。
有这么牛逼的妈,奕魔王哪能不被耳提面命的传授后宅阴谋呢?不要求会,但至少你得懂,否则哪一天就被一个女人耍得团团转了。
后宅管家大权无非是指人事权、行政权、财政权、外交权这四大权力而已。如果只是普通人家还无所谓,如果是豪门大户那可就不同了,当家主母随便漏一点,都够普通人一生享用不尽了,更不用说是王妃,也许还能成为皇后国母。
奕魔王上下打量着琦千蝶,好奇的说道:“我真没看出来,你还那么有野心啊?”
“啊?”琦千蝶脸色微微一变,但很快又恢复原样,也不说话,只是一脸深沉的点了点头。
不是不想说,而是不敢说!尼玛谁来告诉他,管个家而已,有野心不野心的有什么关系?好深奥的说。
“按理来说,这种后宅斗争的事,不是应该瞒上不瞒下,全世界都知道,就本君不知道吗?”奕魔王一脸好奇的看着琦千蝶。
小时候在母后那看过不少比如通俗的后宫宅斗指南,也就是所谓的宫斗、宅斗小说,小说里的内容无一不是一群女人为了一个男人的宠爱,如何花样百出搞风搞雨,把不知内情的男人忽悠的团团转的故事。这种故事里的男人,一般是被母后拿来当反面典型教材,教育他们仨兄弟。
不但他们仨兄弟要看,就连父皇也会被母后拉来做阅读理解题,唯一不同的是,父皇用来阅读的内容里,那个男人不但被女人们耍得团团转,最主要还是被各种戴绿帽的形象。
不得不说,女人心眼真小。
“呵呵……你说的那是一般情况,但是咱俩……谁跟谁啊?我们才是一家人,许氏只是外人,我怎么能瞒住你呢?”琦千蝶干笑两声说道。
也就是琦千蝶不知道,他要是知道奕魔王的想法,一定会说一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没事别相信小说”。先不提按小说的模板,自己应该靠着剑三系统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而不是在这里给人当小妾。
无数历史故事都告诉过我们,在男权社会里,一个后宅妇人真正的干尽坏事,如果不是狼狈为……不是,是夫妻同心的话,想要当一个名动天下的奸妃妖后,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个巴掌拍不响,很多人都喜欢说是因为奸臣迷惑了皇帝,才造就了昏君这个产物;但如果皇帝本身不昏庸放纵,又怎会有奸臣误国呢?
“是因为你不想瞒我,还是因为……”奕魔王用手指戳着琦千蝶的太阳穴,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没那么智商,能想出能瞒住我的计?”
“哪有啊?你胡说!”琦千蝶一噘嘴,怎么可以让这家伙这么快就猜出正确答案呢?这也太侮辱本毒尸的智商了吧?本毒尸这么聪明一尸,熟读三十六计,连个坑人的招都想不出来,这真是太侮辱尸了!
听着琦千蝶的话,奕魔王只是含笑不语,琦千蝶没办法,只好用撒娇的口气说道:“反正我不管,我要干掉许氏,我要当王妃。”
虽然不知道当王妃到底能干什么,但是连妲己那个狐狸精都愤发向上要干掉姜王后,自己也要努力才行。
“不行!”奕魔王坚定果断的摇了摇头,“你没那个水平当王妃,你当王妃,这个王府分分钟就得……你干嘛?”奕魔王抓住琦千蝶丢过来的一个茶碗,看着小脸涨得通红的琦千蝶,脸色微怒道:“这点小事你就发脾气?你还想当王妃?你还让我……喂!你干嘛去?”奕魔王冲着正愤气冲冲向外走的琦千蝶,开口叫道。
“离家出走!”琦千蝶也不回头,只是大声叫道:“我要离家出走,然后再也不回……”
琦千蝶还没叫完,奕魔王一脸淡定的插了一句,“晚上吃蟹粉狮子头、糖醋排骨、松鼠桂……”
“我晚上会回来吃饭的!”琦千蝶咽了口口水,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等晚上吃完饭,我再继续离家出走就是了。”
虽然琦千蝶的回答,早在奕魔王的预料之内,但听着这么破廉耻的台词,奕魔王还是忍不住想问一句,“毒尸,你的节操呢?”
就在奕魔王沉思琦千蝶的节操到底是变成毒尸时没有了,还是丢在娘胎里,忘记生出来时,琦千蝶已经变幻形态离开了平凉京。
做为一个毒尸,虽然有很多美味可口的人类大餐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但出于生存的目的琦千蝶必须要食用鲜活的血肉之躯——就算他自己不吃,拿来喂毒玫瑰也是极好的。
奕魔王不容许琦千蝶在平凉京乱杀人,以免引发人类的恐惧,破坏他的计划,所以琦千蝶左思右想之下,只好将行动目标定得离平凉京远远的。
这个灵界,是凡人与修真士共存的灵界。
相对于凡人来说,修真士的味道除了更加甜美可口之外,还特别扛饿,一个能顶凡人五十人个,所以琦千蝶这次的目标是修真者。
看着不远处天空中,那艘正在慢慢行驶着的飞天船,琦千蝶嘴角勾起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自己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呢?刚出了平凉京,刚发现自己人生地不熟,就算有那个吃人的实力,也找不到吃饭的地方,正琢磨着要不要丢铜板决定方向时,就有这么一条大肥鱼自动遛上了钩。
琦千蝶在空中隐藏气息,慢慢向飞天船靠去,只见这艘飞天船大约二十来丈长,船体雪白如玉,船身上有一座极尽奢华的三层小楼。整个飞天船在阳光下,散发着晶莹的光芒,光芒的能量来源,正是船底上那个巨大的金色法阵。
“又是一个土豪!”琦千蝶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飞天船,仇富的心理越来越严重。
琦千蝶已经用神识探查过了,这艘飞天船里没有高级修士,修为最高的也不过是两个金丹高手,“尼玛两个金丹就这么有钱了?我一个元婴……穷得……穷得被人包养。”琦千蝶伤心的捂住脸。
对食物的质量要求高,偏偏自己还穷得响丁当,要不是满大街都是自己能吃的食物,没准自己就成了史上第一个饿死的修士。
“就算不把他们全都吃光,至少也要把这船打劫了。”琦千蝶嘀咕了一声,默默的给自己换了一张脸,仗着自己修为高,悄悄的溜上了船,跟在一名下人身后偷偷进了船舱。
“哎呀!有点饿了!我是先吃饭呢还是先吃饭呢?”琦千蝶揉了揉肚子,看了看身穿白衣白裙,虽然看不清楚容貌,修为至少筑基的下人,又看了看她手里端得那盘一看就很好吃的菜,两条好看的眉毛,为难的皱了起来,“好纠结啊!干脆……一起吃掉吧!”
琦千蝶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点了个赞,接着大摇大摆走上去,从后面在下人肩膀上,轻轻拍了拍。
下人回过头,只见对方竟是一名容貌十分俏美可人的少女,瓜子脸,柳叶眉,星目发出异样的光彩,一见之下竟让人意乱情深难以自拔。
琦千蝶虽然已然不是人,但爱美之心,尸亦有之,在初见的震撼之下,琦千蝶竟然也着了对方的道,没有能够按照原定计划,在第一时间控制住对方,反而表情微微一怔,一时之间竟然看傻了眼。
不好!这是?幻术?这是合欢宗的幻觉,学习之后双目会带有幻力,能让异性在一见之下,便投情醉迷难以自拔。
虽然因为长相问题而成为了弃子,但琦千蝶到底是合欢宗出身,心中一凛,也就那么一瞬间,他已经从幻术中挣扎出来,准备执行原定计划,向少女下手。
“姑娘长得可真美啊!奴婢在美人楼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看到姑娘这般的美人。”少女及时出声,将她的生命从死亡线上又拉了回来,“姑娘是这次新来的美人吗?”
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琦千蝶只得冲着少女,露出一个甜美娇俏的笑容,双目温柔且羞涩的看着少女。
少女,你猜啊!
“姑娘如此绝色,若是来过美人楼,奴婢不可能没听过,想来姑娘必定是头一次来美人楼。”少女喋喋不休的说着,而琦千蝶只是站在一旁淡淡微笑,时不时还用鼓励的目光看着少女。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琦千蝶一句话没说,只是羞答答的看了一眼对方,对方立马就脑补出了一连串剧情,并且自动为这串剧情修复BUG打好了补丁。
☆、第112章 美人楼与飞天船
“我看着那个少女,她模样可人,很是惹人怜爱。白皮肤、瓜子脸、柳叶眉,如星子般动人的眼睛里,写满了对我的崇拜和依恋,我知道她已经深深的迷上了我,从此离不开我,只能紧密在以我大腿为中心……”
咳咳咳!当我写上面这一段时,我还没写完呢,编辑就用他那可划破天空的拳,一拳将我揍到了天上,边揍边叫道:“尼玛你有点脑子好吗?你这是第一人称!第一人称你知道吗?第一人称,你怎么会知道对方心里的想法?你以为你是上帝……不对,你以为你是对方肚子里的蛆吗?连对方爱上你,你都知道了?还一见钟情,而且那个时候你还是女装?你知道玛丽苏吗?你知道不知道,玛丽苏这种生物,一旦出现在小说里,就一定会被人喷死吗?”
对于编辑大人的这种侮辱,我只想说——一个拳可划破天空,脚可以踢裂大地的女汉子,是不会懂得美少年的直觉这种东西的。
BY以上内容节选自《极道魔尊琦千蝶自传》一文。
琦千蝶笑嘻嘻的看着眼前的少女,放缓声音温柔的说道:“那个美人楼很厉害吗?”
“当然厉害啦,美人楼的分楼遍布九州,九州的九九八十一州,都有美人楼的分楼……”少女喋喋不休的说着她所知道的一切,就如同一个怀春女孩,正在向她的情人诉说自己有多么爱对方一般。
面上泛着一层淡淡的潮红,眼睛里尽是痴迷和沉醉,任何一个人看见少女此时的模样,都不会怀疑她心中的爱意。
“啊!合欢宗的瞳术真是十分好用啊。”琦千蝶看着少女俏美羞涩的模样,在心里感叹道:“就算不了把妹子,光是看妹子这副含羞带臊的怀春少女模样也值得了……要不怎么说,恋爱中的女人最漂亮呢。”
是的,眼前的少女之所以会变成这副模样,完全是因为琦千蝶用了合欢宗瞳术的原因——在一分钟之内,把一个正直的女人,掰弯成百合少女,让对方深深的迷恋上自己这种本事,琦千蝶表示自己暂时……如果长相一直娘炮下去,估计以后也不会有这个本事。
琦千蝶虽然只是合欢宗的弃子,但从小也是家学渊源,勤奋苦练过的,尤其是这些媚术迷情术,大多靠得是人的外貌加上言行举止,再加上一些心理暗示,修为灵力虽然也需要,但却只是用来锦上添花的东西。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要长得像凤姐、王某强似的,言行举止还粗俗不堪,那么除了少数重口味爱好者之外,哪怕你是化神级修士,也没办法拯救那糟糕的硬件条件。
但是当你一切硬件条件都达标,自己修为又达到一定境界时,两者相加的结果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而是一乘……咳咳,一乘一的结果好像小加一加一。
总之一句话吧,琦千蝶长得漂亮,自幼学习媚术——虽然他所学习的,只是合欢宗内的粗浅功法,但配上他元婴级的修为,迷倒个筑基期修士那是分分钟的事。
更何况了,本来琦千蝶没准备用瞳术迷惑对方的,只是初见对方时,对方正在对自己使用瞳术,然后在本能之下,琦千蝶长年受训的身体自动运转瞳术。结果这一运转之下,不但瞬间让琦千蝶从对方的瞳术中清醒过来,还趁着对方被自己瞳术反噬之时,一举攻破了对方的心防,让对方沉迷于自己所给予的幻梦之中。
“姑娘忘记了吗?我们这艘飞天船,是派去伺候逍遥城那些大人的。”少女一脸痴迷的看着琦千蝶,用如同梦呓般的声音说道:“姑娘这么美,一定会让逍遥城那些人,知道我们美人楼的厉害的。”
长得漂亮和厉害有什么关系啊?
琦千蝶默默的在心里吐了个糟,通过和这姑娘的对话,琦千蝶已经彻底搞清楚了,所谓的美人楼是什么的地方,不就是一个修真界里的“天上人间”吗?说的那么牛逼轰轰是闹哪样啊?
难怪这楼里的姑娘,连个端茶倒水的下女,都时刻在练习瞳术了,这是时刻准备着在路上遇见大款,然后忽悠一个回去的节奏啊。
不过修真界就是修真界,开个天上人间也如此高端洋气上档次。
和如今凡界的失足妇女之所以会在天上人间打工,基本上是因为被逼失足不同,美人楼里的姑娘和二十一世纪的失足女差不多,基本上都是主动失足——当然,你要非说是被灵石逼的,琦千蝶也没有办法。
“后世海天盛宴上,一个外围女几天下来能挣几十万,相当很多普通人一生的薪水。没想到修真界一点也不逊色啊,这价格表……真是连死人看了,也怦然心动啊。”琦千蝶看着少女交给自己的一些价格表,摸着心口,开口感叹道。
明明心脏早就不会跳动,但是看到这么这么多的零之后,心情还是忍不住荡漾了。
难怪那么多女人会改形换面,偷偷跑到美人楼来打工,这赚钱的速度,绝对比打劫来得快多了。
“对了,你说的逍遥城是什么地方?”琦千蝶放下价目表,转头看向少女,虽然一听名字就知道,肯定不是正派场合。
“逍遥城是云遥灵界化神级高手,逍遥子大人所掌控的城市,同时也是九州之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少女一边说着,一边施展法术,以手为笔在墙上画出一面地图。
原来少女所说的逍遥城,因为地理条件特别好,正处于九州的中心,再加上周围物产丰富,不但各种奇花异草、珍奇异兽非常多,甚至还有几个大型秘境的入口,正好在逍遥城附近。
如果九州里的城市,也按天朝城市的标准分为N线城市的话,逍遥城就算不是皇级的帝都,也妥妥的是王级的魔都。虽然和文化大城、历史底蕴扯不上关系,但也是商业经济大城,常年居住者一群爱刷怪的修士不算。
每到秘境开放的日子,不但那些幻想着刷秘境,捡到顶级装备,从此以后当上高级修士,迎娶白富美,一步登天,最后飞升的家伙会去,那些做生意的更加会去,那时的逍遥城才真是人山人海,热闹繁华的紧。
这次美人楼去逍遥城,就是因为逍遥城附近一个百年才会打开一次,每次打开时间为一个月的秘境,将会在十天之后开启。
不过不同的是,其他人去逍遥城,是为了打怪捡装备的,美人楼去逍遥城,是为了做生意发大财的。
这就跟剑三游戏一样,每次游戏开新版本,或者每周一团队副本CD更新之后,世界频道上除了喊团本特别积极的人之外,卖小药、卖附魔、卖宴席的生活玩家也格外的多。
“这简直就是……修真世界版的……海天盛宴啊。”琦千蝶倒了一杯茶,接着割破手指,挤出一滴水融进茶水里,再将茶碗端起来,端到少女面前,声音温柔的说道:“以血为誓,见证我们的初遇,希望以后的每一天,你都会想起我们今天的初遇。”
若是在清醒状态下,少女必然不会喝下这杯来路不明的茶,可她现在不但被自己的瞳术反噬,还中了琦千蝶的幻术,甚至琦千蝶怕她清醒过来,还紧闭门窗,在房间里放出大量甜香芬芳的玫瑰花,玩鲜花送美人这一手。
在中了幻觉,脑子又缺氧的情况下,少女眼中的琦千蝶,已然不是美人楼新近来的姑娘,而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心上人。
心上人要和自己以血为誓,傻女孩自然会乖乖的喝下心上人的血水。
“所以说,女人啊……一旦谈恋爱啊,智商就变成负数了。”琦千蝶看着喝下茶水后,眼神开始越发迷茫的少女,伸出手又在手指上割了一刀,先滴了几滴血,在少女一开始端得那盘菜上,确定血和菜完全融合之后,将菜端起来交给少女说道:“再不去送菜,菜可就要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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