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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四时田园-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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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今天他刚睁开眼就看到近在咫尺的另一张脸;微微怔了下才想起如今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的人已经是他的伴侣,而他现在被紧紧的搂在怀里;双手都被压制着,被子也稳稳当当的盖在身上。

    幸好周南还熟睡着;叶小安小心地转动着手腕,将自己从被搂得死紧的状况中解救出来。

    这件屋子的采光十分好,日光从半卷着的窗帷透进来;照得整间屋子都十分亮堂。昨夜进来时天已微暗;加上他当时也没有心情细看。这时候一一看过来,才发现屋子十分宽敞,里面的物件摆设也十分精致,完全打破了他在林下村所见之后对这里生活条件的评估。

    要是以现代的计量单位,这间屋子少说也有四五十平方,中间用屏风隔开了。这里的床不是家里自制就是请村里的手艺人做的,大小也是完全按自己的需求。这张长宽足有六尺的床占据了最里头靠墙的位置,旁边则放着他从家里带来的木箱。里间还摆着一张嵌着铜镜的梳妆台,一张朱漆圆桌和四把椅子,桌上还有一套茶碗。墙上没有多余的挂饰,倒是显出几分古朴来。

    屏风以外的东西暂时也难以窥见,叶小安将目光转回身旁的人身上,想起昨晚他一口答应自己的条件,心情有些复杂。原先从村里人的议论中他也知道周南家里的条件不错--至于在他们眼中会减分的商人身份他却是完全不在意的。兴始王朝虽然因为地广人稀朝廷也重农抑商,但商人只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也是可以参加科举的。那他怎么会挑上自己倒是让他有些迷惑。

    要说相貌,他占着的这个身体实在说不上好,瘦瘦弱弱的恐怕还营养不良。五官还算秀气,但他自己看来也只是个没有长歪的少年罢,就连周南自身也比他更有看头。他的目光又落在周南的脸上,一时有些怔忡。直到外面传来一阵细微的响动,他才猛然想起舅舅千嘱咐万嘱咐,就是让他成亲之后千万不能睡懒觉。而看刚刚的天色,恐怕已经是辰时了。

    “醒醒,咱们得起床了,周南……”叶小安一边换好衣服,一边叫周南。

    等两人见过周乐康夫夫又吃上早饭,太阳已经老高了。

    “今天你就跟小南屋前屋后看一看,也好熟悉熟悉。要是困乏了,不用强撑着,自去休息就行。”陈喜弟笑得十分和蔼,他进门没有遇见过刻薄的爹么,叶小安又是他催了周南好几年最后才选了娶回来的,自然也没有故意让他吃苦头的想法。如今家里的日子过得好,他对娶回来的哥儿也没有什么大期望,只要不闹事,最好快些生几个娃儿就好了。

    叶小安心道进门第一天就鼓吹着去休息,竟然不是怕儿么去偷懒?只是再看陈喜弟喜形于色的表情,总觉得品出几分不对劲来。但脑子里还没转出究竟来,周南就与陈喜弟告别,拉着他的手走了。

    两人先将屋子都转了一遍,周南又在旁一一给他说明屋子的分布和用处,向新进门的哥儿展示自家的实力。

    陈喜弟性子还是十分保守传统的人,地里收来的谷子总有一部分留在家中,就怕遇上天灾*收成不好。其余的精米、白面乃至糖盐酒各种调料竟然没有一样缺的,看得叶小安眼冒金光。

    记忆中叶根宝家也是偶尔才吃大米掺着红薯,更不要说他们被赶出去后真正家徒四壁的样子。他一直默认这种情况就像天/朝古代生产力低下导致的贫困,根本想不到这里也有壕!

    果然商人什么的最狡猾了。

    “中午让么么给你做一顿好吃的,么么早就说了,你长得这么小该好好补补。”他专注的眼神让周南想不看到都难,不过因为看到精细的白面、干净的上等白米而不由自主分泌唾液的馋相反而更符合自小缺衣短食的小白菜形象。

    叶小安点点头,他可是看到了里面还放着许多干货,腊肉、鱼干、菜干应有尽有,果然有余粮的人家就不一样。这么想着,他连周南那句“你长得这么小”都忽略了过去,十分赞成这小身板是该好好补一补了。

    他这种渴望、惊喜、满意的表情让周南也得到极大的满足,心道么么放在这里的这些儿货物算什么?就是天天吃十斤肉也能尽着你。

    不过他觉得他们以后日子还长着,总能用行动让叶小安认识到他的实力的,因此矜持的并没有说出来。

    最后去看的地方是书房,平日里这间书房几乎都是周北一个人在使用,他们过来时他已经恭恭敬敬的站在门外。在叶小安这个新哥夫面前,他完全没有平日里跳脱的模样,显露出常年浸淫诗书的文雅气质。

    不过当时在镇上叶小安已经见过他一回,知道他嘴巴厉害并不是只会摇头晃脑的书呆子,因此虽然对自己的身份略有不适还是友好的打了招呼,又给他一个荷包,里面装着六粒银豆子。

    银豆子其实也是用周家送去的礼金兑换的,只不过讨个彩头罢。周北却表现得十分受宠若惊,笑眯了眼道谢,才将他们两人请了进去。

    “我也是习过字的,要是你想学,我可以教你。”出了书房,周南见叶小安还不住回头张望,忍不住道。

    “真的?”叶小安觉得这是个意外之喜,原主是大字也不识半个的,虽然还是豆腐一样的方块字,但他仔细看过两回也无法跟以前学过的字联想起来。考取功名什么的他是不作想了,但走到镇上看到密密麻麻的字迹竟然一个都看不懂还是让人抓狂。

    他现在是实实在在的文盲了,还是认点字才有安全感。

    “当然。当年我的字写得可比北子好多了,要不是有我这个榜样,他怎么能耐得住去练?”被他看一眼,周南的自尊心又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是不喜欢古板的教字先生,不过哥儿要学他就不妨受累些,听起来也是夫夫私房乐趣呢!

    他们尚未走远,周北听见了也只是轻轻一笑。当时大哥来到他们家就是个提笔能写的,也确实是因为这个让爹么下定决心送他们去学堂。不过正式跟先生学写字以后他才知道,大哥写字的那水平,不提也罢。

    叶小安身上自然没有陈喜弟暗示的那般酸软难耐,周南领着他看完屋子以后两人便十分自然地出了门。

    宝平村的环境与林下村相比显然还是有所不同,叶小安走了一刻钟就知道,且不说那山高林密能提供不少东西,就是田地也要肥沃不少。

    林下村整个村子几乎在山脚下,田地多数也是开垦出来的,很少见到一片整齐的田地,有些甚至延续着山势上下落差极大,倒是有点像以前见过的梯田了。而现在放眼望去,却是一片沃土。

    “你们这里很好。” 要是一样的耕作力度,宝平村的地肯定收成更好。尤其是老天不给脸时,林下村那样的地形无论是引水还是排水都不方便,旱涝都不讨好。叶小安想说不过半个时辰的路程,这样的条件差距也太让人难以平衡了。不过话到嘴边,终究还是换了个说法。

    “塘桥镇还没有分辖的时候宝平村就存在了,祖祖辈辈也不知道延续了多久。林下村却是前朝战乱的时候迁移过来的,虽然也过了几百年,但终究是当时才开垦的土地。”周南轻易看懂他心中的想法,低声道。

    他去过林下村好几次,自然也知道那里的状况。他们这里的水田和旱地几乎都是分开的,旱地稍微贫瘠些,大多数人家都用来种红薯、豆类等耐干旱的作物。至于水田,那边有蓄水的池塘,又有河流,除非是干旱特别严重的年份,一般都不会缺水。但在林下村,水田旁边引不了水的地方就成了旱田,有些种水稻的地还能见到碎石。

    “难怪,原来是这样。”

    叶小安有些明白过来,一个村子里有外来户,同一个镇下面的地方自然也有先来后到。既然说是前朝战乱时候迁移过来的,恐怕那时候没有哪一个村子愿意接纳这么多人口,只能找个地方开垦求生,慢慢又自成村落。

    “来,我们去前面看看吧。”村里的水田都在另一边,以那条河为界,那一片土地上并没有房屋。旱地却是在这里人家的房前屋后,包括北边离山更近的那一带。除了水田,他还买下了十多亩旱地,这时候正要带叶小安去看一看。

    路不宽敞,两人走着走着就紧挨在一起。地里的人都忙着耕作,少有人注意到路上并肩而行的人。周南神情十分轻松,偶尔看到在田梗上休息的人还会主动问好。

    作者有话要说: 1 谢谢落子无悔的三颗地雷,》3《  考研在十二月底哦,加油!等你出来这篇文就完了^O^/

    2 穿越的金手指还没出来……其实可以说没有什么大的金手指,本来小攻就很厉害了,不过好像有点写崩了o》_


第32章 回门

    叶小安尤在适应着在周家热闹的生活;对于叶又平来说;热闹过后却是冷寂。

    屋门上贴着红纸,饭桌上尚有昨日的剩菜。其实在更早之前他的世界就是安静的;但当他回头再也看不到旁人的身影;心底还是难以自抑的蔓出一股荒凉。

    拒绝了舅舅等人的好意,他一个人收拾着席后的狼藉。碗筷都是从徐家借来的,他洗干净后就还了回去。周家下礼时送来的东西还有许多,他一并放入弟弟的屋子;为此还专门打了一把大铁锁。

    做完这些已经是亥时;浑/圆的月亮撒落一室清辉。叶又平抱着放银子的罐子数了又数;因为建房子时杨家安接济了五两银子;所以他之前的十两银子还剩了八两。

    有两间新屋;五亩地和八两银子,即使说不上太好的人家,肯定还是有人愿意将哥儿嫁过来。他如今上下都没有拖累,进门就能当家做主,不知道多少进门受管教的哥儿都羡慕这个。想起田方跟他说存三五两银子做礼金给他说门亲事,他又默默地把罐子塞到床底下。

    成亲三日回门,这个习惯倒是与叶小安以前所知的差不多。虽然这样“回娘家”的架势让他有点不自在,但想到这两天四哥在家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节外生枝,他还是早早起来了。而等他们准备妥当,陈喜弟已经将东西都准备好放在牛车上了。

    周南私底下的性格倒跟叶小安最初的判断不太一样,并不让人觉得沉闷,这一路沿途都在给他讲解。清晨路上没有其它牛车,因此走得也十分顺利,小半个时辰就到了林下村。

    周南毕竟还是个生面孔,听得外面不时有私语声,叶小安干脆也坐到前面去。

    “安哥儿,这么早回来了?”牛车的前梁并不稳重,走起来时更是摇晃得让人难以适应。叶小安好不容易适应了节奏,刚定下心神就听到有人喊他。

    “甲钦叔早。”周南体贴的将牛车慢了下来,叶小安笑着跟徐甲钦打了招呼。

    “不早了,你隔着个村子都过来了!”徐甲钦背着锄头正要往地里去,闻言摆摆手道。现下正要抓紧分秧到田里去,他以为自己够早的了,没想到人家回门的也到村子里了。

    叶小安只得含笑不语。

    这一路上自然见了不少人,但多数都只是熟面孔,没什么需要还礼的地方。牛车便在一些人的目送下缓缓往叶家去了。

    叶又平记得今天是弟弟回来的日子,一早就在家里等着。现在对他来说地里的活儿还算松快,种稻的田是开春做了准备的,只要从田家那里拔了秧苗插上就行。旱地的作物可以略迟些种下,因此竟然也不像往年一样忙得直不起腰。

    “四哥!”叶小安从牛车上跳下来就看到背对着门的身影,高声喊着走了进去。

    叶又平似乎也有所预感的在这时抬起头来,见他冲到自己面前便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头。

    这里的回门第一个月要走三趟,分别在成亲第三、第六、第十二日和满月之时。第一次回门是不能久待的,最终不过相处一个多时辰,在饭点之前离开了。

    “怎么回来看了还不高兴?”回途的路上见叶小安低头沉思,周南忍不住问。虽然家里只有四哥一个人,但是他并不认为叶小安情绪低落是因为其他几个哥哥没有出现。

    “没有不高兴,只是在想四哥的事。”他们带来的东西四哥虽然收下了,但是只怕转眼又会搬到他屋里存着。好像他天性就是如此,习惯了过苦日子,别说花银子,就连好东西也不舍得用。这么想起来,当初他拿着银子买东西可真算“挥霍”,太过鲁莽了。

    “那也别苦着脸。”老牛识途,周南干脆放开了任它慢慢走,伸手抚开叶小安紧皱在一起的脸。四哥性子确实太忠厚,应该是最像叶家爹么的了。他娶回来的是个胆大的,至于其他几个兄长更是彻底长歪了。

    叶小安还不习惯这样亲密得疑似调/戏的动作,下意识往后躲了躲,他的手就落在了胸/前。

    周南眯了眯眼,第一夜他觉得自己太鲁莽吓着了他,可是接下来两天的相处,他已经发现问题也许不完全出在自己身上?别说做那啥事,就是靠近些都会被躲过去。而且他的躲避显然不是单纯的害羞,而是一种……逃避?

    这一下原本还算平常的触碰,在他的眼神下硬是让叶小安心中生出几分尴尬来,忙将搁在自己身上的大手拿开。周南没有为难他,略顿了顿就顺着他的力道移开,然后反手握住他的手,轻轻摩娑着。

    叶小安是干惯了粗活的,小小的手心都是厚茧,手背去年冬天长过冻疮的地方还有坑洼不平的痕迹,反而是周南自己的手比他的细腻不少。

    “你想帮四哥?”周南越摸心里越不痛快,转而认真的问。

    “前些年,四哥几乎是过得最苦的那个。今年我原本准备好好给他帮忙的,谁知道现在……”叶小安说得懊恼,他原先倒是计划得好,只要这一季挣下口粮还能考察这里的田地适合种什么作物。到时候因地制宜,做些什么营生也有个打算。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还全然没有施展开就成亲了。

    “这里种什么都难有好收成,我倒是想建议他到我们村子里去,现在太平盛世换个户籍地也没什么难处,平日里你也可以照应一二。”这样的提议想来难以被接受的,除非性命攸关,否则离开故土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周南的想法向来大胆,不然当年也不会坦然的在周家住下。

    “怎么可能。”叶小安果然叹了口气,换个地方还要买田地建房屋,四哥也绝对不会占周家便宜的。何况流言猛于虎的滋味他深有体会,即使是凭着自己的本事在宝平村落脚,因为他的关系也难免会被说三道四,冠上抛家弃祖的恶名。

    “那就买上几十亩地,也能稍微改善……”

    叶小安侧头看了他一眼,周南连忙改口道:“其实你不必太过担忧,四哥虽然日常与人沟通有些不方便,但是聪明又勤快,一定能将自己照顾好的。”

    他们都知道要是光明正大的接济他肯定不会被接受的——之前送的四匹布有两匹的颜色就是特意给他挑的,最后却全做成了叶小安的衣服。

    叶小安默默想了会儿,只要没有人节外生枝,四哥的日子毫无疑问是会越过越好的。他也远比自己想象中聪明,否则怎么能在李金原的眼皮底下存了银子?

    直到他们离去,叶又平脸上还挂着开怀的笑。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哥儿有了归宿,好像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挂念的事了。

    “四弟,安哥儿这么快就回去了?”他将桌上的东西收起来放入叶小安的屋子,再出来时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何春南正靠在桌边满面笑容的看着他,眼睛死死盯着篮子里的东西。

    那些都是难以保存的肉类和水果,这是家家孩儿回门都会带上的,图的不过是个好兆头。只是周家出手更大方些,东西塞了满满一篮子。

    叶小安成亲当天村里很多沾些亲的人家都来了——叶家在这里也住了不短时间,总有些人情的。这种来往,便是当初你家小子满月或者成亲送了礼金,下次这家人办事对方也一定会将礼还回来。叶家爹么虽然不在了,但是以往的人情还在。何况送个礼吃顿酒席,一般来说也不吃亏。

    但叶根宝、叶根才、叶又成兄弟三个却是一个也没有出现。无论落在谁的眼中,这便是他们的态度,与断绝关系无异。

    叶又平脑子不糊涂,脾气也不大,但难得的几次激起他脾气的事都与叶小安有关。他潜意识里觉得只能独身过一辈子了,这个最小的弟弟几乎是当自己的孩子养大的。便是这样,那日送完亲之后他才更觉得心寒——这几个兄长,终归无法再当成亲人了。

    何春南心里既欢喜又不满,桌上的东西固然是好的,可是刚才他眼尖的看到屋里还堆放着箱子,说明里面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大头。哑巴出来之后竟然将门都锁上了,也不知道是在防着谁。

    “四弟,我说安哥儿回来,不该连哥哥的礼都不备下吧?就算他是个不懂事的,周家也不可能这么做。”何春南满是自得,一大早他就注意着路上的动静,这会儿是看着牛车走了才过来的。何况叶小安回门连田家都送了礼,怎么会忘了他们的?肯定是留在这里等哑巴过会儿送过去。

    何春南跟他说话向来是懒得比划的,叶又平看不明白便也不理会他,将篮子提起往灶房走去。

    “你竟然想把回门礼独吞了不成!”篮子里的猪肉明明有三条,何春南一眼就觉得应该是给他们三家分的,当即上前拉住篮子的另一边。

    “阿平,安哥儿怎么走得这么快?我刚跟人家换了个小母鸡回来……”拉扯间,田方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收了回门礼,看礼物轻重都会回送一只小母鸡或者一篮子鸡蛋,那是给哥儿带回去生子的时候补身子用的。不过他刚回到家,就接到消息说叶小安已经回去了。

    他话未说完,就看到了何春南,马上笑道:“哟,你也送东西来了?难得你们家还有一个惦记着安哥儿的,总算也堵了旁人的嘴,可别说安哥儿回门是冷冷清清的。”

    何春南是空着手来的,听他看似无意的说了两句,脸刷的热了起来,心中又羞又怒。

第33章 主意

    周家的田地是都租种了出去;佃户每年上交一定的粮食就可以。何况如今周家最大的收入来源也不是租金;而是周南每次从安南城回来后“上缴”的家用。

    “安哥儿啊,小南这些年虽然挣了不少钱;但扣除置地和日常开销之后也花得差不多了。现在你们既然成了亲,剩下的这笔钱就交给你了。”晚饭过后爷儿三个在外面侃大山;陈喜弟就悄悄将叶小安拉进了屋里。

    叶小安瞅了一眼被塞入手中的东西,那是一百两的银票,右下角还有某某银庄的字样并盖着鲜红的章。以这里的购买力来算;一百两着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我们刚刚成亲,哪里用得上这么多银子?何况这是小南孝敬你们的,么么还是快收好。”虽然与长辈相处的经验不多;叶小安也知道这份银子是万万不能收下来的。

    见他并非假意推辞,陈喜弟脸上果然表现出满意的样子;点了点头又按住他要将钱塞回来的手,道:“刚成亲正是要开始为自己打算,以后若有了孩子可不得准备些东西?这一百两银子就当是我和你爹的心意,以后小南赚了钱也不用如数上交,家里的田地也够吃了。”

    其实除了购买田地,这些年周南给的银子也有上千两了。要不是他们兄弟俩都没有其他想法,愿意在村子里住着,他们早就可以搬到镇上甚至城里去。陈喜弟拿出这笔钱也只是表个态,若是叶小安真正想自己当家,这会儿就该欢欢喜喜的收下了。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既然组成了小家确实是该提醒他们要自己独当一面应付外面的关系了。所以陈喜弟态度十分坚决,这一百两银子叶小安最终还是没能还回去。

    “么么既然给了你,你就收着吧。”叶小安原本指望周南还回去,没想到他只看了一眼轻描淡写的说。

    “那给你保管吧,你家里不缺食穿,我也没什么要买的。”叶小安生怕自己管不住手脚就花完了,忙将银票拿到周南面前。

    “我们家。”周南咬字清晰的纠正他的话,又道:“我能赚钱,你收着就好。以后咱们的钱就按么么的意思,交了家里的花用之后都给你保管。”

    我也能赚钱养家!叶小安默默地想,但想到直到现在自己一个铜板也没有赚过,硬是把这句话压了下来,只是略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

    日子便是这般平淡如水般的滑过。叶小安最初就有吃苦的觉悟,最后却没有派上用场。等他渐渐适应了一大家子的生活,春季最忙碌的时候也已经过去。

    一个月内又回了两趟家里,叶又平也表示没什么需要帮忙的,每次都急急将他们推了回来。何春南想上门打秋风的事他自然也听说了,不过他每次回去周南都陪着,他们也不会光明正大的到跟前来。四哥既然都是采取不闻不问不理会他们的态度,他当然是支持的。

    “今儿我就给你做个阳春白雪,也好教你尝尝我的手艺。”春耕结束,镇上的学堂也重新上课了。这日周乐康和陈喜弟一并送周北去镇上,家里便只剩下他们两个。锅里还有早上蒸的腊肉片和咸鱼干,不过就在叶小安挽着袖子要下灶房时,周南拦住他发了话。

    “看什么,不相信你家夫郎有这个能耐?”长辈不在家,周南说话又轻忽起来。叶小安忍不住想,真正到了安南城做生意他该是个什么样子?陈喜弟要是见到过,肯定也不会一口一个我家小南很乖巧很省心的样子。小小的灶房里挤着两个人,周南从没被他用这样专注的眼神看过,又忍不住道。

    “能上山又能下地,会写字也会下厨,我只是在想还有什么事能难倒你?”叶小安忙否认了,他技术不过关原本就是硬着头皮上的,现在有人请缨再好不过了。

    阳春白雪这名字起得好,虽然知道取来也不过是个噱头,但还是没料到最后端出来的是小葱肉片炒粉条。而且这里的粉条显然还很粗糙,几乎有他尾指粗细。

    “吃吧,别看这东西颜色不怎么样,味道却不错。这还是我在安南城时从别的地方换来的,不容易买到。”周南在他对面坐下,两人就着剩菜和粉条也足够吃了。

    “这个粉条,不容易买到?”叶小安咽了咽口水,他吃过米粉河粉土豆粉,却从没见过这样带着浅灰色的,看起来就像沾了灰尘没洗干净。也许是这几天在这里吃得好了,竟然觉得有点倒胃口。

    “也不一定,它能存放挺长时间的,你要是爱吃下次咱们去多买些回来。”周南是见过有些地方的人将这种粉条当做主食的,而且卖到安南城之后也颇受欢迎,因此误认为他也十分喜欢。当初他就曾打听过,知道这种粉条很可能是用一种植物根茎为原料做成的,但这两样形状口感完全不一样的东西是怎么联系起来的却完全想不透。对方没有详细说,大概也是不想泄露这个秘密的。城里人过日子还是与普通村民不同,一日两三顿的干饭吃腻了,偶尔也想换换口味。这种东西既能饱腹,味道也不差,能干炒能做汤尤其是孩子们特别愿意吃。

    叶小安尝了一口,虽然色香味已经差了两样,但是口感滑腻,味道却还不错。

    不过这种粉条,他却是会做的。当初去旅游看完山水,就被当地人忙忙碌碌洗紫薯做粉条的劲儿吸引了,挺认真的观摩了一把。不过人家做出来的颜色漂亮多了,晒干之后用小白线绑成小卷,都是透明里带着浅紫色的。他最后还一口气买了好几箱,可惜还没有尝尝味道就来了这里,最后肯定也没人记得了。

    呼噜噜的吃了两碗,叶小安忽然问:“你们村子里没有人种红薯吗?”

    “红薯?”周南侧头想了会儿,才记起那些青翠且长得极快的藤苗,还有收获时像地蛋一样从地下挖出来的根茎。塘桥镇甚少有人种这种东西,他以往在别处赶路时倒是在田边见过不少。要是追究起来,大约是他十岁左右时村里也有人尝试种过,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都抛弃了,现在恐怕一家也找不出来。当初就是当成稀罕物传到村里来的,现在依然比较少见,只是大家都看不上了。

    想到这里,他便将自己知道的粗略说了一下,又道:“我听人说这东西虽然极容易成活,产量也不错,但是不顶肚子,因此大部分人是宁愿种地蛋的。”

    叶小安闻言心下了然,红薯其实还算饱肚,但是光吃这个容易胀气。而且因为它促进消化,要是穷人家光吃两顿肯定饿得快。现在虽说还有人过穷日子,但是只要有一份田地总能挣到口粮的,对于红薯这种东西自然也不太看得上。地蛋与红薯都是旱地里种的,为了方便管理当然只选其一。

    “这种粉条真的卖得好?”这段时间叶小安可算是无所事事的,白天里陈喜弟并不使唤他做饭,按他的说法是老周吃不惯别人的手艺。晚上则是在斗智斗勇,不过近来已经是步步沦陷的境地了。他脑子里一直转着要赚钱的念头,不过想出来的点子总是很快被自己否认了。

    现在他是一头热,周家人都各有自己的事情,也不能指望别人帮忙。而做小本生意,要打破原来的格局跟旁人分一杯羹并不容易,除非你能找到新鲜、与众不同的东西。

    他也是想得疯魔了,刚才一听周南说卖得好,心里就转开了念头。大概因为他们去的地方是个相对封闭的民/族自治区,那些人制作粉条的方法也十分原始,除了吃些苦,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当然,我认识一个外地来的朋友,他每年跑安南城都要倒腾不少东西过来。听他提起过这种粉条的成本很低,都是他去村子里跟人收购来的。以前安南城大部分杂货铺都是跟他拿的货,这两年供应不过来,才有人学他这样倒腾。”说起来商人做的无非也就是低买高卖的事,只要利润空间够大,甭管卖的是什么东西。也不怪他们低价收回来,指不定在当地就只值那个价钱。一个村子只要有这么一门生意也能养活不少人,就像严家兄弟做青砖,也有不少买家是倒手卖出去的。

    “镇上呢?买不到吗?”叶小安望着碗里的粉条,这样的成色远远及不上他见过的那些。要是试上两次,他有九成的把握能做出来。如果有市场,以后让四哥把旱地都种上红薯,把这个做粉条的办法教给他小赚一笔肯定没问题。

    “比较少见,么么曾经去找过,多数都已经被压碎了,肯定也是从别的地方流过来的。”不说远的,从安南城到塘桥镇就要走不少路,肯定不比自己带回家的。不过他这么详细的问下来,周南也猜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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