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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的逆袭-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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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其宥在他身后疯狂摆头:快说不记得啊!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平平无奇的小人物根本不值得被记住!
  “嗯……”庭蕤故意作出思索的神态,陆其宥提心吊胆,片刻之后,庭蕤终于良心发现似的不再打算逗弄他了,说,“不太记得了,小时候的记忆都变得比较模糊了。”
  陆其宥缓缓松了口气,惹来陆老爷子意味不明的一瞥。陆其宥赶紧让人抬着他哥溜走了,这地方他是不敢多待了。
  陆老爷子说话间有意无意地避开了还躺在矮榻上的陆其森,庭蕤也并没有出言问询,并不急于一时。
  陆其宥离开了两人的视线,回到房间之后可算是解脱了,他十指如飞噼里啪啦给死党发了一大段的消息,看得死党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妈呀你不知道我今天跟那个人迎面撞见了哎!就是我爸嘴里那个别人家的孩子,我小时候的玩伴!还是那个我傻里傻气非要穿碎花裙子嫁给他的小哥哥!苍天啊我现在想起来就恨不得拿块嫩豆腐撞死自己!太他么丢人现眼了!”
  死党不厚道地发过来一连串“哈哈哈”的表情,他跟陆其宥是十二区认识的,两人臭味相投,好起来恨不能穿一条裤子,是关系特别铁的损友。
  陆其宥:“我爸爸还问他记不记得我,他说不记得!他那个表情分明在说你的黑历史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你什么时候来求我不要说出去!这个人心眼太坏!”
  死党:“……脑补帝这个称号送给你。”
  陆其宥:“怎么办?我爸还让我跟他多亲近亲近,他不会是想撮合我们俩吧?”
  陆其宥越想越心惊。
  死党:“……你真的是想太多。你不是说他不喜欢你吗?你们互相对对方没意思的话,你爸也不能强迫你们在一起啊。”
  陆其宥:“此言有理。其实我还是觉得要是我哥没出事儿的话,他俩肯定很般配。你都不知道,小时候我哥对他可好了,比对我这个亲弟弟好太多了!他想要什么我哥都要想方设法给他弄来!他被欺负了我哥比谁都着急上火!跟他一比,他么的我就跟被捡来的似的!”
  陆其宥想起小时候陆其森带庭蕤出去玩,他死皮赖脸地非要跟着,结果一路上庭蕤被他哥抱着,他在后面迈着小短腿费力跟着。
  “哥,我想吃冰激凌!”小陆其宥突然眼尖瞄到了一家路边的冷饮小店,一转脸陆其森都已经抱着庭蕤走出老远去了,把他这个亲弟弟彻彻底底地遗忘了,他不得不大喊一声才能让两人听见。
  “想吃吗?”陆其森问趴在怀里的小孩儿。
  小庭蕤今天穿了白色的T恤和黑色的小背带裤,露出一截白生生嫩藕一样的小胳膊,揪住他胸前的布料,闻言认认真真地思考了起来。
  “妈妈不让我吃太多凉的东西呀。”他有些苦恼。
  “那就是想吃。”陆其森一哂,抱着软嘟嘟的小团子往回走。
  小陆其宥看到他俩过来,忍不住跳脚:“哥,你怎么走那么快也不等等我!”
  “你说过你能跟上。”
  “啊?!”
  进了店,小庭蕤选了酸奶口味,小陆其宥选了草莓口味。
  店主提醒:“不好意思,小店,不提供手机转账。”
  小庭蕤的背带裤没有口袋,小陆其宥也不是个会带钱的主儿,两个小孩儿齐齐把目光投向了最后的希望。陆其森顶着两个小孩儿期待的目光掏口袋,掏了半天,掏出几个硬币放在柜台上。
  “只有这些了。”他摊手。
  店主:“这些钱只够一个的。”
  小陆其宥顿时生出了一股不好的预感,然后下一秒就听见他哥说:“做一个酸奶的。”
  小陆其宥:……我就知道!
  小庭蕤拿着冰激凌慢慢舔,等到还剩下蛋筒的时候皱起了脸,不想吃了。
  小陆其宥:给我呀,我不嫌弃!
  然后他就眼睁睁地看见他哥戳了戳小庭蕤的额头,说了句“娇气”,拿过蛋筒塞进嘴里,咔嚓咔嚓,三两口就吃了,吃了……
  小陆其宥:……
  再见!我他么再也不找虐了!
  然而下一次还是忍不住屁颠屁颠地跟上去,陆其宥也不知道自己小时候为什么那么执着,执着得都有些发蠢了。
  往事不堪回首啊!
  那一边。
  陆其宥走了之后,陆老爷子直截了当地跟他说了自己的用意,庭蕤没想到陆老爷子居然会如此煞费苦心,考虑再三之后还是拒绝了:“陆爷爷,我觉得现在并不是一个最好的时机。”
  他能感受到面前的老人话语之中的真诚,知道他是全然在为自己打算,可是他还有自己的考量:“您是蛇族执牛耳者,可能对如今翼族的情况并不是那么了解。这十年间,兽人对小型翼族的隐性歧视比之前还深,想要扭转他们的观念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如今看在您的面子上,他们可能会吹捧我,赞美我,可是心里却会对我嗤之以鼻,并不是真正尊重我。”
  庭蕤并没有把他血统混淆的事情告诉陆老爷子,在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他还是要秉持着谨慎的态度。
  陆老爷子不比他虚长那么几百岁,立刻就从他的话里抓住背后微妙的含义,他皱起眉头,有些不确定地问:“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意思是……想要振兴翼族,尤其是提高小型鸟类的地位?”
  庭蕤笑而不语,他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若怀有这个野心不是庭蕤,陆老爷子肯定当面斥责他异想天开、不知天高地厚,然而面对着庭蕤,他确实说不出什么重话来,犹豫再三,还是婉转劝告:“年轻人有理想是好事,但是……”
  “但是还是要实际点对吧?”庭蕤接上他的未尽之语。
  陆老爷子无言点头:“你既然知道,那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
  庭蕤没有立刻回答。他想起了在异世,他曾对他有知遇之恩的公爵说自己以后会坐上那把尊贵的位子,给博塔大陆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时,公爵也是用这样眼神看他的。
  然而有些事情,你做不到,不代表别人也做不到。你不去尝试,永远也不知道你能走多远。
  “事在人为。”庭蕤轻声说道,没有多做解释。在没有实际的行动之前,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
  陆老爷子一阵无力,这股执拗劲儿,简直跟他外公一模一样。一旦下定了决心,谁也劝说不动,自有一股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
  “唉……”他长长地叹了口气,“你既然叫我一声爷爷,我也是把你当亲孙子看待的,有什么需要爷爷我帮忙的,可千万不要见外。”
  陆老爷子深知庭蕤选择的这条路有多么艰难,世人的观念绝不是能轻易扭转的,何况还有狮族,他们是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翼族崛起而毫不作为的。仅凭庭蕤一人,想要撼动那已经根深蒂固的阶级划分,可以说是难如登天。
  “谢谢陆爷爷。”庭蕤知道这一句承诺来得多么珍贵不易。
  陆老爷子摆了摆手:“一家人客气什么,你先说说你有什么打算,老头子我给你参详参详。”
  庭蕤问:“陆爷爷听说过文域吗?”
  一楼大厅。
  罗婷婷苦苦搜寻了一番,终于在人群的重重包裹之下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
  肖擎苍这人长相其实是非常扎眼的,五官俊美,长身玉立,在一众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的簇拥下越发显得鹤立鸡群。罗婷婷总共只见过他两面,一面是在哥哥手机相册里的合照上,一面是在他们的婚礼上。
  虽然只有两面,罗婷婷却对他印象深刻,不是因为他俊美无俦的外表,而是因为那双深渊一般的眼睛。
  或许是出于女生的第六感,罗婷婷总是觉得这人十分危险。婚礼之前,她极力劝阻哥哥嫁给这人,却被哥哥当成是对他依恋太深的不舍,没有放在心上。
  实际上,罗婷婷有一个深埋于心的念头一直想要诉诸于口,她觉得,肖擎苍其实并不爱自己的哥哥。
  但是每次看到哥哥因为肖擎苍而兴高采烈的样子,将要脱口而出的话都被她咽回了肚子里。万一是她感觉错了呢?万一肖擎苍对哥哥是真心的呢?如果这样,她说出来不就是破坏了两人的感情了吗?她打心底里不愿看到哥哥悲伤的表情。
  可是她现在又开始后悔,哥哥嫁进肖家之后从来没有说过他过得如何,哥哥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的性子,若是真好,他怎么会不说?
  再加上跟哥哥失去联系的事情,罗婷婷直觉就是肖擎苍从中作梗,或许是他逼迫哥哥,不许让他跟自己联系……
  肖擎苍所在的那个小圈子里,一群人言笑晏晏,恭维之语不绝于耳,而恭维的对象,自然就是被围在中央的那个浅笑的男人了。
  “肖先生,前一段时间拜读了您的大作,真是让我佩服不已。”中年男人深谙拍马屁之道,脸上的笑容维持得恰到好处,既不过分谄媚又透着满满的崇敬,“堪称字字珠玑、沉思翰藻、辞致雅赡啊!”
  “我的女儿对您也是万分崇拜,一直想要跟您认识一下呢!”
  他身边挽着他胳膊,华服盛妆的妙龄少女羞涩一笑,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一般,目光殷切地看向她心目中的良人。
  肖擎苍微微一笑:“能得到令千金的喜爱是我的荣幸。”
  中年人一开了这头,其他人也争先恐后、不甘示弱地介绍起自己的女儿、儿子、外甥女、侄子,场面一时间非常热闹。
  肖擎苍默默看着,好似非常享受这受人追捧的感觉,少女走到他身边来,轻声问他:“你怎么会想到要写那样一本书呢?居然把从潜渊之盟到现在那么久的历史都串联了起来,真是太厉害了。”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明天要去摘樱桃啦~先祝小天使们端午节快乐!
  陆老爷子:我把庭蕤当做亲孙子看待。
  陆其森:这样不好。
  陆其宥小小声:差辈儿了。


第30章 第三十颗樱桃
  少女的眼睛亮晶晶的; 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肖擎苍俯下身来; 凑近她的耳边,声音低沉:“其实是因为我的妻子对此非常感兴趣; 我是受了他的启发。”
  少女刚刚还因他的亲近而羞红了脸颊; 下一刻就捕捉到了他话语中的关键词; 不禁小小地惊呼了一声:“你妻子?”
  她忍不住看向那些为了争夺他的注意力而互相攻诘,无暇他顾的少爷小姐们。
  “嗯。”肖擎苍轻轻点了点头。
  肖宅。
  青年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好像睡得并不安稳; 呼吸有些急促; 小扇子一般的眼睫翕动着,却半天都没有睁开来。
  床头柜上放着一台打开的笔记本电脑,散发着莹莹的光芒。屏幕上一个水蓝色的界面,一排墨色的字体:
  他为原野中茕茕的行尸,归处必是无名的荒地孤冢。——江城。
  “梆、梆、梆。”门被有规律地敲了三下,然后打开,一个身上系着白围裙的女人走了进来。
  “太太; 你醒了吗?”她问。
  青年醒了。
  他初初睁开眼睛还有些茫然,好像还陷在那一场让他紧张万分的梦境中; 不过片刻间就恢复了清明。
  “我醒了。”他说。
  李嫂于是将补药跟炖盅一齐端了上来:“太太; 请先喝药。”
  青年喝完了药,好似不经意地问她:“先生去哪了?”
  “您忘了?先生去参加陆老爷子的寿宴了。”李嫂收拾好药碗,将炖盅打开,盛出一碗热气腾腾的银耳莲子羹来; “他走之前您还在睡觉,他上来看了看您,还嘱咐我们让您好好休息呢。”
  青年的表情被蒸腾的雾气遮掩住大半,只听见他说:“我想起来了。最近记性越来越不好了。李嫂,我的手机已经修好了吗?”
  “修好了。”李嫂指了指床头的一个盒子,此时电脑的屏幕已经黑了下去,她并没有看它一眼,“今天下午就送来了。”
  一部手机修了七八天了,早就该修好了。不过居然能把手机掉在浴缸里,太太也真够马虎大意的。
  这种腹诽她也只能藏在心里,并不敢直接说出来。
  青年虽然脾气温和,但是毕竟是她的主人家,她还是应该恪守本分。
  青年喝完之后李嫂收拾完碗筷下了楼,出门的时候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看到青年正用意味不明的目光注视着枕边的书稿。
  李嫂摇了摇头,她实在是不懂先生跟太太这些文化人的喜好的,那本书稿在太太的枕边已经放了好几天了,她有一天偷偷瞄了一眼封面,上面雕花镂金的五个大字——《帝国编年史》。
  一看到如此恢宏的题目,李嫂脑海里立刻联想到了晦涩难懂的天书,对太太肃然起敬的同时也决定对这本书敬而远之。
  不过先生跟太太不愧是夫妻,李嫂有几次也听见先生对这本书发表他的见解,两人探讨起来的时候专业术语总是一个个往外蹦,她是一句也听不懂的。有时候争论得急了,好脾气的太太也会提高了音量,对先生发脾气。先生从来也不还嘴,只是默默受着,等太太火发完了,两人又能和和满满地凑到一起了。
  每当这种时候,李嫂就会觉得他们真的是天生的一对了。
  不过这样般配的先生和太太,当初要在一起,也是经历了许多磨难的。
  太太与先生地位悬殊,先生的家人对太太百般看不顺眼,甚至还放狠话说先生如果娶他就要滚出肖家,不要丢了他们布伦贝尔狮的脸面。
  先生却没被他们吓住,婚后果真带着太太搬了出去,直到最近老先生才松口让他们搬回来。至于原因,李嫂只是听说好像先生在外面做出了一番成绩,这成绩也有太太的一份功劳,老先生这才收起了对太太的偏见,勉强接纳了他。
  李嫂把碗筷放在厨房,感叹一句真是各人有各人的难处。
  二楼。
  罗逸翻开了那本《帝国编年史》,越过导言,翻到第一篇,正是潜渊之盟。
  “新纪元年,潜渊之处,翼族与狮族首领歃血为盟,相约为兄弟。”
  他的手指缓缓抚过这一排墨色的字体,嗤笑一声。
  这是初稿的内容,这样写自然不能过审。至于最后定稿出版,则被改成了一句简单的“翼族与狮族订约出战”。
  然而某些东西并不是轻易就能抹消,它被深深地刻入血脉之中,随着生命的传承一代代传递下去。
  ——那是泼天血仇,永远无法忘却的怨恨。
  大概只有血脉断绝,枯骨衰朽,它才能迎来真正断绝的那一天。
  罗逸抚上小腹,闭上眼睛,他也并不知道那一天,究竟何时到来。
  陆宅。
  小东西正坐在餐桌上东张西望。
  庭蕤把它忘记了之后它生了一阵闷气,然后就化悲愤为食欲,仗着别人看不见它,狠狠大吃特吃了一通,小肚子撑得溜圆,走路都有些困难。
  然而吃完了它又开始生气,它想:车车到底去哪了?我消失了这么久他居然不来找我,这个没良心的肯定是把我忘到脑后去了!哼!等会儿他如果不好好哄哄我我是不会原谅他的!
  虽然这样想着,小东西还是忍不住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身影。
  找了半天,庭蕤的影子没有看到,却看到了另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
  那个穿米色长裙的女孩子,不是跟车车一起来的吗?
  小东西捧着肚子,艰难地跟了上去。
  罗婷婷此时已经走到了肖擎苍的跟前,看到他跟一个少女举止亲密,喁喁私语,这画面怎样看怎么碍眼。
  “肖擎苍!”她强忍着怒气叫他,“你这样对得起我哥吗?”
  肖擎苍难得听见有人连名带姓地叫他,不禁愣了一瞬。
  他其实并没有认出罗婷婷来。
  罗婷婷的长相并不肖似罗逸,两人的气质也天差地别,肖擎苍又只在婚礼上见过她一面,自然不会对她印象多么深刻。
  不过听到那句质问,他倒是反应过来了,问她:“你怎么在这里?”
  凭罗婷婷的身份,这里确实不是她应该出现的地方。
  “我要是不来,怎么能知道你背着我哥勾三搭四?!肖擎苍,你到底把我哥当什么了?!”罗婷婷由衷地替她哥感到心酸,那样简陋的婚礼先不说,她气的是肖擎苍从来没有给她哥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她刚才一路走过来,听到的都是夸赞肖擎苍青年才俊的话语,他们都以为他是单身,话里话外都是想要给他介绍对象的意思,这样把她哥置于何地!
  看到肖擎苍,更是往烈火上浇了一层滚油,这人居然毫不在意地任由别人误会,可见对她哥也并不上心!
  “这位小姐,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那个跟肖擎苍相谈甚欢的少女皱起眉头,辩解道,“肖先生是在跟我讲他与他夫人恋爱过程中的一些趣事,并不是如你想像一般。”
  罗婷婷想像的是什么,她没有直说。
  她在知道肖擎苍已有家室之后就已经歇了那份追求的心思,天下的好男人多的是,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只是她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人能俘获这个男人的心,于是试探性地一问,没想到他居然兴致勃勃地跟她讲了起来,更没想到因此引起了那位夫人的亲属的不满。
  “肖先生对他夫人还是很在意的,希望你不要误会了他。”
  陆其森醒来的时候,感觉后脑一跳一跳地疼痛,伸手一摸,一个鼓包红肿发烫,彰显着火辣辣的存在感。
  他从床上坐起来,看到自家不成器的弟弟惯例地对着手机流口水,宛如智障。
  “陆其宥。”他连名带姓地叫他。
  “哎!”陆其宥答应了一声,转头看他,“哥你醒啦?”
  “我的头是怎么回事儿?”陆其森倒是知道他每个月总会有那么不正常的几天,只是却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一醒来脑袋上就顶了个包的。
  “额……”陆其宥眼神游移,在大哥颇具威严的注视下推脱道,“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我找到你的时候你就这样了……”
  其实他倒是有个怀疑对象,就是在他心里那个心眼蔫坏的庭蕤。可他却不能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只能旁敲侧击道:“哥,你还记得小时候常跟我们在一起的那个庭家的小孩儿吗?”
  话题转移如此之快,陆其森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不记得,那是多早的事情了?”
  啧、啧、啧。
  陆其宥在心里暗暗摇头。
  他还以为他哥跟庭蕤见了一面之后就能想起来了呢,居然还是不行。
  看来他俩也是没戏。
  没过多久,如此笃定的陆其宥就被啪啪打脸了。


第31章 第三十一颗樱桃
  展骁忍不住把目光一直投向那个在人群中谈笑风生的身影上; 心里的滋味说酸不酸; 说甜也更谈不上,他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他爸妈对他说的那些话:
  “你看看人家封航; 年纪虽然比你还小; 但是可比你有上进心。”
  呵; 不就比他小三天么,这也值得拿出来比较?
  “就是就是,你看看你,还有几个月就要参加大考了; 一点人生规划都没有; 整天吊儿郎当,游手好闲的。”
  呵,你们就这么笃定我考不上大学?
  “你也不去照照镜子,看你那乱七八糟的发型,那是抹的什么东西?一股怪味!”
  “还有你身上的纹身,趁早去洗了!封航可从来不在身上弄这些玩意,你可真是不学好!”
  ……
  真是够了。
  有这么一个人; 从小到大,他永远比你优秀; 一举一动比你更和你父母心意; 父母把他当做评判你行为的标杆,一旦你与他有任何不同,错的永远是你而不是他。
  展骁从小到大一直被笼罩在一个叫做“封航”的阴影之下。小时候被嫌性子太跳脱,没有封航乖巧; 总会惹事。长大了就被攀比成绩,自然又是输家。现在封航做出了一番事业,展骁理所当然地又被嫌弃不思进取。
  展骁觉得自己能安安分分长到这么大,没有心理扭曲真是上天保佑。
  不过总是被父母用来跟他比较,展骁心里不是不平衡的。
  具体表现就是,他变得比他父母更加关注封航的一举一动。就像这次,封航搞出来的那个文学网站,叫什么“文域”的,他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从一开始就暗搓搓地关注着它的发展,看它从无人问津到小有名气,他居然比封航这个创始人还要激动欣喜。说句夸张的话,就算是展骁自己做一个项目,那心情也不过如此了。
  关注的久了,展骁慢慢发现了一件事:这封航,可能所图不小啊。
  这一点,庭蕤的想法与他不谋而合。
  他发现一开始大家并没有重视文域的作用。
  确实,如今的社会大环境就是如此,兽人确实不重视文学艺术的发展。实用,是刻在兽人骨子里的信条。
  所以很少有人会专门从事这一职业,庭蕤知道熊源妈妈很喜欢看电视剧,有时候播出的剧情还是好几年前的那一套,换个名字,重新剪辑一番就当新电视剧来播,熊源妈妈都能看得津津有味,上瘾得不行。
  如她一般的观众也大有所在,否则那电视剧超高的收视率是怎么来的?
  文艺虽然不受重视,但若是真有人在这一方面做出什么成就,那也是非常受追捧的。
  那天从罗婷婷的口中得知了肖擎苍的存在,庭蕤就着手将他调查了一番,也因此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肖擎苍写的那本《帝国编年史》,之所以给他带来那么多褒奖,一是确实有新意,之前没有人能想到要专门写一本记录历史的书籍;二是政治正确,庭蕤买来一本,粗略一翻,发现里面体现的一些东西确实很合上位者的心意,看来肖家今年想要借此更进一步不是什么难事;三么,则就是因为他狮族的身份了。
  毫不夸张地说,每一个狮族兽人生下来就是不必担忧前途问题的。要从政,从商,还是从军,路子都大把随他们挑,很少有人会另辟蹊径去走文艺路线。或者说,这种想法大概在他们脑海中连一秒钟都不会存在。
  出版商以作者为狮族为噱头大肆宣传,凭着这个名头吸引了一大群不明觉厉的消费者。
  出版商本来是灵机一动之下的尝试,没想到内容如此晦涩无趣的书籍居然因此拥有了不错的销量,简直出乎他的意料。
  庭蕤也因此打开了一个新思路。
  他发现这一领域确实是一座亟待开采的金矿。“文域”的创始人可能也正是想到了这一点。人们下意识地忽视与潜意识的需求并不冲突。如今的畅销的实体书作家也不过小猫两三只,而且都是成名已久的老作家,新人已经很久没有在这个领域冒头。
  庭蕤之前不止一次地听人抱怨过,说这些作家出的书越来越没有心意,情节总是老一套,实在没有意思。
  但是抱怨归抱怨,新书一上市,人们还是会奋斗在抢购的第一线。
  没办法,卖方市场,你不买就完全没得看。
  所以说一旦在这领域有了名气,吃老本也是可以吃一辈子的。
  有的作家可以好几年只写一本书,一写完就赚得盆满钵满,这就好像所谓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而文域的出现,则是让庭蕤看到了转机。
  若是让人专门写一本书去出版,大多数人并不会有这个概念,他们也未必愿意。但是他们却出于自娱自乐的目的,愿意把自己写的东西放在网上给众多网友去看。这一新兴的文学形式要比传统的实体文学更加活泼,更具新意,潜力无限。
  而庭蕤的打算是借此培养起一群以小型翼族为主的新兴作家。
  原因有二:
  一是现在的出版行业或多或少都受当权者的控制,老作家也都是他们精心挑选、培养出来的笔杆子,写的东西都要先给他们审核一遍,不说要美化他们,起码也不能抹黑。新手难以出头也有这一部分的原因在。
  二是如今非翼族的兽人很少能窥见小型翼族的艰难处境,又或者窥见了也并不放在心上。翼族对此也是采取漠视的态度,他们无处发声,又或者发了声也不被重视。庭蕤必须把他们的境况完全摊开来给世人看。
  这只是他计划的第一步,至于如何提高翼族的地位,除此之外,他还另有打算。
  当务之急,他还是想要先跟“文域”的创始人谈一谈。据他所知,这个人也出现在了这次宴会上。
  庭蕤跟陆老爷子说了他的想法之后,陆老爷子半天没有说出话来,好久才喟叹一声:“你们现在的年轻人,真是……”
  他一方面颇有一种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沧桑,一方面又因为庭蕤出色,老友后继有人感到欣慰,心情十分复杂。
  正这样感叹着,陆老爷子突然听见了那万分熟悉的低沉嗓音,站在门口,叫了他一声:“父亲。”
 


第32章 第三十二颗樱桃
  陆老爷子回头; 大儿子这次居然清醒得这么快; 确实出乎他的意料。
  一看,还是那张紧绷着的面瘫脸; 好似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面无表情。
  “这位是?”他发出了询问; 目光移向了庭蕤。
  事实上; 陆其森进来之后的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那里的俊秀少年。世上有一种人生来就带有魔力一般,能轻而易举地吸引人们的目光,夺得他们的关注。
  陆其森其实已经站在门口很久了,看着那个少年不知在与他父亲谈论着什么; 举手投足之间神采飞扬; 自信凛然。
  说一句毫不夸张的话,那侃侃而谈的少年真的好像一个巨大的发光体,陆其森没有察觉自己的目光从一开始就紧紧钉在他的身上,拔都拔不下来。直到那个少年若有所觉,也扭过头来看他,陆其森才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询问陆老爷子。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 他与他目光相接之时,那少年居然露出了似诧异; 似不解的眼神。
  庭蕤确实很是诧异不解。
  如果事先不是知道陆老爷子只有两个儿子; 庭蕤肯定会怀疑这一位是那时被抬走的那个男人的孪生兄弟,明明是一模一样的眉眼,周身的气质却完全不同。
  眼前的这人周身气势凛冽清正,眼神清明; 脊背挺直,站立的姿势好像一棵枝干挺拔的白杨,说话做事不疾不徐,条理分明。而那个男人却好像软绵绵没骨头似的总要倚靠着什么,站的歪歪扭扭,全靠本能行事,遇到合心意的“猎物”就不管不顾地纠缠上来,整个人透着一股野性的攻击力。
  要是非说这两人其实是同一人,大概没人会信。
  庭蕤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人莫非患有精神分裂?只是不知道哪个是主人格,哪个是第二人格。
  庭蕤探究的目光陆其森自然也能察觉到,他直截了当地问:“你认识我?”
  陆老爷子站在他俩中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心里也挺为难。
  自家小子跟庭蕤虽然年纪相差不小,但是一起长大,勉勉强强也能算的上是竹马竹马了。如今面对面来个相见不相识,当初那么亲密无间的关系,现在却在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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