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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主难当[女穿男]-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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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京玉道:“您可不能由着这小子……”
  董卿道:“既然是他想要,就让他去争取。如果能收获辛福,自然是最好不过。如果事情不成,到时候不用我们劝,他自然就明白了……”
  风京玉妥协了:“好吧。”
  ……
  秦远和宋墨在一条船上,但他并没有像平时那样粘在宋墨身边,而是和南宫待在一块。
  在秦远期待的眼神下,南宫艰难地开口了:“先不管你师父是个怎样的人,他始终都是个男人。”他从没这么为难过,那感觉就像自己所说的每个字都不能轻易脱口而出,因为那个孩子在期待着他的话、并会为此付诸于行动。
  南宫深呼吸一口气,道:“据为父所知,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你必须有出色的、能吸引人的外貌。”说到这里,他开始打量起秦远。他发现秦远眉眼与自己很像,头发和嘴唇和秦越玉很像,相貌气质和身材骨架样样都好,无可挑剔。
  秦远用一种极为肯定的口吻说:“父亲,看你和娘的样子,我应该长的不差。”
  南宫道:“嗯,不过穿着打扮略显幼稚。俗话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你……”
  秦远道:“师父喜欢什么类型的人呢?”
  南宫道:“这个为父岂能知道?得你自己去问。”
  秦远传念问道:“师父,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宋墨此时正在打坐修炼,闻言,思考片刻,反问:“你问这个做甚?”
  秦远传念:“我希望师父喜欢我,所以我想了解师父喜欢什么样的人。师父喜欢什么样的人,我将来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所以师父,你就告诉我吧!”
  宋墨回复道:“为师喜欢独立、有思想的人。其实你不必迁就为师的喜好,若是想成为什么人,就朝那个方向努力,为师绝对只有支持,绝不阻拦。只是…你若不思进取、作恶多端,为师必当亲自清理门户!”
  秦远心想:“如果……我想成为你的妻子呢?”但这样的话他没勇气问出口。
  秦远说:“师父喜欢独立、有思想的人。”
  南宫道:“既然如此,你行事得有独特的风格,才能独树一帜、引人注意。穿衣也需如此。”他想了想,道,“你师父常年穿黑色,是喜欢黑色的缘故?”
  于是,秦远又传念:“师父,你喜欢什么颜色?”
  宋墨回复:“黑色、银色。黑色寂静、银色清冷,这两种颜色都很漂亮。”
  秦远道:“师父确实喜欢黑色,因为黑色寂静。同时,他也喜欢银色,因为银色清冷。以后,我要多穿戴银色物件!”
  南宫道:“这么说,你要像那颜色一样,成为一个清冷的人?”
  秦远茫然的“啊?”了一声。
  南宫道:“你师父身穿黑衣,为人寂静。你若身穿银色,却形似神离、徒有其表,那还不如随性穿搭。”
  秦远问:“什么样的人能被称作‘清冷’?”
  南宫道:“真正清冷的人,为父还从未见过。因为他们要么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要么就是不谙世事的‘孩子’,再者不过伪装坚强的‘女人’。正真清冷的人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要清澈不虚伪,冷傲有风骨,绝不是不谙世事或外冷内热这般。”
  南宫叹了口气,“什么样的人才能有一颗清冷的心呢?恐怕得是大道至臻之人了。”
  秦远听得似懂非懂。
  “俗话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他的胃。昔年,为父为了博取美人关注,曾苦下功夫,练就了一手好厨艺,今日就传授与你。”
  “好。”
  “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还得有才艺。琴棋书画,必得有一样拿的出手。”
  “我会弹琵琶、作曲。”
  “……”
  南宫心想:“像我儿子这样好的人,宋墨怎能不动心?”
  “因为师父只关心沧澜宗的发展、修炼悟道的事。况且在他眼里,我始终只是个孩子。虽然他没说,但我知道他打算在我达到红莲境界后就放我离开。”
  原来南宫不知不觉间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南宫听到秦远的回答,不由明白了秦远喜欢宋墨的原因。当然,就他本人而言,并不喜欢宋墨那类人。他喜欢温柔款款的类型。

作者有话要说:
好希望有人评论,告诉我在看文,然后看了有什么想法之类。你可以指正我的不足之处,如果却是说的不错,我会酌情改善的。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来回的信
  船在海上行驶了几天功夫就着了陆。下船后,众人都有死里逃生之感。董卿在船上曾许诺给他们洞主、山主位置,是以他们下去后心情愉快非常。
  宋墨来到秦远房前,敲了敲门。虽然平时他也是这样做的,但是这次不同。这次,他不是敲给秦远听的,而是秦远屋里的南宫。
  南宫道:“谁?”
  宋墨道:“沧澜宗宗主,宋墨。”
  门一下子被打开了,屋子里不见秦远,只有南宫一人。南宫坐在位子上,说:“来的正好。”他没有多话,立即切入正题,“阿远暂且由你来照顾。”
  宋墨有些意外,南宫既然已经认出了秦远是他儿子,怎么还会交给自己带?南宫瞧出宋墨眼里的意外,解释说:“阿远那孩子跟你待在一块儿的时间长,有了感情,不忍分离。”
  南宫瞥了眼门后,“阿远,出来吧。”
  门被关上,门后的秦远一脸紧张地望着宋墨,大眼珠子直勾勾地望着宋墨,像极了一只害怕被抛弃的猫。
  宋墨说:“既然你想跟我走,那就走吧,船已经着陆了。”
  闻言,秦远收回视线,低头笑了下,“嗯。”
  看着秦远跟着宋墨离开,南宫叹了口气:“希望阿远能得偿所愿,最好…还是迷途知返。他那个师父不是什么良人。”
  南宫的话并非存心贬低,而是心中真实所想。他希望秦远像他一样,虽然时常油嘴滑舌、沾花惹草,却一辈子也不对任何人动真情。只因“情”之一字,古往今来,不知要了多少人的性命!他可不希望秦远为了宋墨做出什么傻事。
  ……
  下船后,有一女子道:“这不是沧澜宗宗主么。”
  宋墨不认识这女子。他道:“我们认识?”
  那女子捂口笑道:“呵呵。”
  宋墨仔细一看,才认出眼前这个媚态十足的女子竟是之前那个被泰岚、李想等人戏谑为“男人”的绣花宗宗主贾章菲。他不由惊讶。
  贾章菲说:“宗主的相貌可真是叫人艳羡,虽然身为男子,却有如此好看的脸蛋,真是十个菲菲加起来也及不上万分之一。”她抬手想抚摸宋墨的脸,却被宋墨避过了,“请自重。”
  “宗主何必如此见外?”
  “……”
  “好吧,后会有期。相信要不了多久,我们会再次见面的,我的小、宗、主。”贾章菲变好看后性情大变,仿佛穿上了一件带刺的漂亮花衣,却始终不满意自己这件衣服的贪婪女人。
  在这个令人不愉快的小插曲过去后,宋墨等人骑着铁蹄回到了沧澜宗。
  方白跟董卿离开了,萧寒也需要赶回御剑门报到,于是回到沧澜宗的仅有宋墨、秦远、沫萝三人而已。他们久别沧澜宗,再次回到这里,都不免感到一种淡淡的怀念和陌生。
  沧澜宗依旧内陷于山谷内,风景清丽秀美,常年弥漫着薄薄的水汽,笼罩着白纱般的雾气。是以,一身黄灿灿的方小贵很显眼。他站在台阶前,貌似早得到消息,在这儿候着了。
  “宗主,你们回来了。”方小贵笑呵呵的说,“听说阿白在官方谋了个职位,将要为神君效力呢。对了,他人呢?”
  宋墨说:“他跟神君一齐离开了,并未跟我们回来。”接着问了句,“你怎么知道我们回来的消息?”他知道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的信息社会,消息流通迅速。虽然修士法力绝伦,却不可能真的像神仙一样未卜先知,所以这消息必定是什么人提前告诉了方小贵,他才会在这儿等着。
  方小贵说:“是阿白告诉属下的。”见方白没回来,他似乎有些失落,不过在宋墨面前还是掩饰的很好。他说,“属下为宗主摆了一桌洗尘宴,请宗主移步过去享用。”
  宋墨本想拒绝,但见是方小贵一片诚心,还是过去了。他吃了洗尘宴,洗了个澡,这才有活着的那种踏实的感觉。
  随后,宋墨去见了方小贵,说:“方白不在,宗中事务照常交由我来打理。”因为好久不碰这些,他已经有些生疏了。在两三天的适应期后,他才重新熟悉起沧澜宗的规章制度。
  沧澜宗在方白的种种改革下,变得更好管理。
  秦远每天都给宋墨亲自做饭,他的厨艺很好,是以宋墨的胃口被养叼了。他看着身体略显发福的宋墨,心花怒放,一种满满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沫萝再次见到宋墨的时候大吃一惊,说:“小宋子,你怎么长胖了这么多?我都快认不出你了。”
  宋墨道:“吃得多,不运动,就胖了。怎么,你来找我应该不是说这个的吧,有什么事?”
  沫萝想到自己来找宋墨的原因,不由面露羞怯,道:“我…我想和萧寒结婚,成为道侣。这场婚宴,我要你帮我办。”
  宋墨经沫萝提点才想起自己应该劝皱眉娶妻。
  沫萝见宋墨没反应,推了推他,说:“你答不答应,不答应的话,我找别人了!”
  宋墨答应了,说:“地点选在沧澜宗,估计要一年时间才能办好。”
  沫萝欢欢喜喜道:“好,就这么说定了。”接着,她嬉皮笑脸地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威胁道,“如果敢让我不满意的话,我就把你‘嗑’——了!”
  宋墨点头,打发走了沫萝,就提笔给皱眉写劝他找个妻子,为宋家传宗接代之类的信。没想到,第二天皱眉的信还没寄来,一张红色信件连同自己之前寄出的信出现在卧室里那张方形木桌上。看着桌上两封交叠在一起的信件,他感到事情不妙。
  宋墨拆开红色信封,一条红蛇窜了出来。他面不改色地捏住蛇七寸之地,将蛇打了个死结,放在一边。红蛇的出现让宋墨顿时明白了写信之人是谁,他看了看信尾,没有注名。
  信里的内容不多,只有短短几句话:“宋墨,你怎么敢劝我师父娶妻?现在,这封信原封不动的还给你。如果你再敢给我师父寄这样的信,老娘就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我一向说到做到!”
  宋墨见此,叹了口气。他用墨水在信上写道:“我知道你有这个本事。我本事不如你,所以为求自保,我会将你写信恐吓我的事告诉皱眉。”他将打结的红蛇放进信里,寄了出去。
  至于血女拦信、写信威胁自己的事,宋墨并没有真的告诉皱眉。他之所以这么回复血女,只是想“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吓唬她一下而已。
  宋墨为使皱眉答应自己的请求,特地修改了收信人的称呼和自己的自称。开头他写“兄长亲启”、信尾自称“弟”,让皱眉不好拒绝。然后他再看了一遍信件的内容,没有错别字、语句不通之类,才将信寄出去。
  同一天晚上,血女又寄来一封信。这封信里没有突然窜出的红蛇,信上甚至还别了一朵拔掉刺的鲜红玫瑰。宋墨见此,对血女的态度已经了然,可是在看到信中的内容后,他还是大吃了一惊。
  整封信上只有一行话:你可以劝他娶妻,但是他的妻子只能是我。
  宋墨望着那封信,一时间不知该作何感想。他盯着那行字看了许久,然后仿佛下定决心似的,将血女的信寄给了皱眉。他心想:“也是皱眉倒霉,好端端的竟教出了这么个脾性乖张,又心怀不轨的徒弟。这件事旁人不好插手,还是由他自己解决最为妥当。”
  ……
  沧澜宗的事务少了以后,宋墨每天都抽出一个时辰的时间练刀法、身法,就这样,他的体型又变了回去。本来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胃口应该一天天变好才是,可不知为何,在体型恢复后,他对于食物的欲望反而没之前那么强了。
  秦远见自己做的食物不能讨宋墨欢心了,心里很失落。
  宋墨的心思不细,但是,他将他所有不多的细致心思全用在了他在乎的那些人身上。因此,他敏锐地察觉秦远心情不好。某天,他问秦远为何心情不好,秦远语气低落地说:“现在师父吃的一天比一天少。”
  闻言,宋墨失笑道:“就为这事儿?”他看着秦远撅着嘴、一副老大不高兴的样子,收住了脸上的笑意,却没收住眼底的笑意。他笑望着秦远,“为师又不需要长个子,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多吃,除了长胖,对身体并无什么益处,还不如让你多吃点儿。”他摸摸秦远脑袋上被梳的一丝不苟的头发,在拿开手以后,他看到秦远的脑袋上多出了一撮翘起来的呆毛。
  秦远脸蛋一热,低下了脑袋。
  做饭的方法行不通以后,秦远就改用自己其他技艺博取宋墨的关注。他将自己画的风景画、写的小诗拿给宋墨看,宋墨看到后虽然嘴上不说什么,眼里却总会露出赞许之意,然后将那些字画挂在卧室的墙上。
  清明时节,宋墨去莫语灵位前祭拜,秦远也跟了过去,甚至还用琵琶为莫语弹了一首《安魂曲》。
  宋墨望着多才多艺的秦远,自愧弗如。
  秦远见宋墨望着自己,想岔了。他道:“师父想学琵琶还是《安魂曲》?”
  宋墨虽然觉得让秦远教自己乐器什么的有点不伦不类,但是自己在这方面不如他。有道是能者为师,他也不希望自己身无长物,经过一刻钟的左右挣扎后,他还是决定让秦远教自己。他道,“琵琶。”
  闻言,秦远眼里迸出光来,照的人不敢直视。
  小孩子若是能在某件事上教育大人,他必定会很开心。但是秦远的情况却不仅是如此。然而,面对开心过头的秦远,宋墨没有多想,只觉得是上述原因罢了。
  祭拜完莫语后,回去的路上秦远一直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比那树上咏春的鸟儿还吵。
  回去后,秦远说要为宋墨打造一把墨玉琵琶,宋墨表示:“别破这个财了,你不是有一把么?虽是一把琵笆,两个人还是可以合用的。”却被秦远果断拒绝了,“师父,一把琵琶虽然可以合用,但是两把琵琶却可以合奏呀!”
  回去后,秦远一直专注于做琵琶,好几次都忘了吃饭。这时候,宋墨才想起自己也是会做饭的。他亲自下厨给秦远煮粉丝、面条、米线一类的吃食。因为汤底和配料搭配的好,所以这些东西连续吃上几天也不会使人感到腻味。
  琵琶完工,宋墨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松烟入墨”。一来是因为琵琶上刻画了松树图,纂了一个宋体的“墨”字。二是因为,他挺喜欢“满汉全席”乐队的曲子,最喜欢的是“江山雪”,第二就是“松烟入墨”。
  秦远教宋墨音律,宋墨在这方面算不上天才一流,只是稍有天赋。然而他身为秦远的师父,在学习时却很专注认真、也能不懂就问,倒是放得下身段,很有个做徒弟的样子。
  日子就这样没紧没慢的过着。
  一天,宋墨收到皱眉寄来的信。降紫色信纸,右上角有一个黑色字“飘”,是北部文字。信的开头写的是“吾弟亲启”,信尾自称“哥哥”。信件内容只有一行:见面详谈。
  第二天,皱眉带着血女、无果来了。
  宋墨跟皱眉商量了一下信里的内容,皱眉说他决定跟血女结为道侣,到时候由宋墨来举办婚宴。宋墨就说到时候沫萝也要跟萧寒结婚,要不两对一起?皱眉答应了。
  晚上,血女来找宋墨,表示莫大的感谢。她说要不是宋墨的话,她对皱眉的感情可能一辈子也不会修得正果。宋墨表示这件事和自己关系不大,主要还是皱眉。那夜过后,两人关系融洽了不少。
  不久之后,方白寄回一份信。白纸信封上印着几朵标志性的金银交错的兰花,令人一看就知是他寄来的。信上说林雪儿答应嫁给李想了,到时候两人都是沧澜宗的人,要请宋墨主办婚宴。
  宋墨看完以后,心想:“竟有三对情侣要求由我来主办他们的婚宴,那…要不把他们的婚宴一齐举行?”就在他敲定这个念头时,他遇到了坐在槐树下的无果。
  宋墨没发现无果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看着无果那小小的、格外安静的背影,突然发现自己有点不认识这个人。他从来没见过无果那么脆弱安静的样子,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他却能很明显的感受到一种壮士赴死的决心。
  “无果,你怎么了?”
  宋墨走过去,拍了拍无果的肩膀。他以为无果会一下子跳起来,却没想到无果毫无反应,只是回了句,“贫僧在等人。”
  宋墨坐到无果对面,问:“谁?”
  无果闭眼,捻着佛珠,道:“他已经来了。”
  宋墨一根指着自己,说:“等我?你若有事,直接跟我说不就好了,何必搞得这样复杂?要不是我碰巧路过,你就白等了。”见无果抿嘴,宝象庄严的样子,他放下那根指着自己的手指,双手搭在膝上,“你等我,到底为了什么?”
  无果缓缓掀开眼睑,眼睛盯着佛珠,“为了了结一段尘缘。”
  宋墨有些意外,“怎么……”
  无果道:“圆善大师曾说贫僧极具慧根,很有可能成为真正的佛。然而贫僧并不想成佛……”他眼里冒出晶莹的光,那滴光落下来,溅在佛珠上,宋墨才注意到那原来是眼泪。
  宋墨见此,手足无措道:“你…不是最随心所欲的么,既然不想成佛,那就不成好了。怎么哭了?”他为无果抹去眼角的泪水,“你哭起来的时候真像个小孩子。”
  无果吸了吸鼻子,“贫僧…我、我本来就是个小孩子嘛。”他抬眼看了看宋墨,“你这么说,搞得自己好像很成熟似的。”
  宋墨没有辩驳,他道:“你在这里等我,到底所为何事?”
  无果道:“我早知道你会来这里,才在这里守株待兔。”他看了看那棵槐树,又看了看宋墨。
  宋墨哼了一声:“我可不是会撞死在树上的兔子。”
  无果道:“那你是什么?”
  “我就是我,还能是什么?你别岔开话题!”
  “也对,拿什么跟你比喻都不恰当。”无果摸摸鼻子,“虽然今晚我特地在这里等你,但是我却不想跟你说…说那些话的。要不我们先谈些闲话,等时机到了,我再跟你说?”
  宋墨没有说话。
  “你还记得那只叫花沛的蝎子吗?“
  “她在皱眉出现后就化作一只绿蝎子,依附在你身上。我把她从你身上拿开,带回去受佛理教化了。”
  经无果这一提醒,宋墨才想起花沛确实在皱眉来后消失了,本来他还怀疑这蝎子女回到原住处了,没想到竟是被无果带回沙塔寺,去受佛理教化。
  “宋墨,其实…”
  “什么?”
  “没什么。”
  宋墨无语地翻了个白眼,“什么叫没什么?到底是什么事,让你这么难以启齿?”
  “我动了凡心,我喜欢一个人,我…我想还俗,不想再做和尚了。”
  “嗯…然后呢?”
  “还俗后,我想废了自己的修为……”
  “你疯了!你已经是金莲修士了,下一步就是彩莲境界。你可知道这世上,有多少修士这辈子都达不到你的境界?你怎么可以说废就废?要是从头来过……”宋墨打断了无果的话,却又被无果打断了。
  “或许我真是疯了,但我乐意这样。”无果说,“金莲修为又怎样呢?不过就是比其他修士有更长的寿命、更强的力量。这世上,比金莲修士还要强的修士,也可能转眼化尘做土,我这点修为根本就微不足道。况且,我修炼的功法限制了我的身体,让我一直保持这副样子。你说,我这副体型……”他扯了扯自己身上那件宽大的僧袍,一副对自己横竖不满意的样子。
  宋墨见规劝无用,叹了口气,道:“好吧,既然你执意如此,我也就不再劝你了。你说,你喜欢的人是谁,保不准我还能给你做个媒人。”
  “是你。”
  无果咬字清晰、坚定。
  一开始,宋墨还觉得是自己耳朵出毛病,听错了。可是看着无果望着自己的眼神,他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听错。他的脸色和眼神渐渐冷了下来,一手支头扶额,一手捂着脸。他闭眼,抿唇,沉默。
  夜幕下,月光下,槐树下,空气寂静,一种诡异的气氛在慢慢发酵、扩散。
  月亮渐渐东移,太阳出来了。
  同一片天空中,日月共存,遥遥相对。
  宋墨放下支着脑袋的手,松开捂脸的手,睁开眼望着无果。
  无果脸色憔悴,脸上的表情难以描述。
  宋墨说:“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一直在回避了。这件事,确实难以启齿。”
  “这就是你的回答?”
  阳光斜撒在无果身上,为其镶上一道金边,空气中飘扬的灰尘在阳光下,也像是金子的粉末。
  “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只不过,我们对彼此的感情不是同一种。所以,你和我最多只能是朋友。最好的情况,就是老死不相往来。你懂吗?”
  月光聚拢在宋墨身上,他的口吻果决,他的神情冷漠。
  两人像处在同一片天空的日月那样,在石桌前对望。
  很近的距离,却因两人之间那层无形的隔阂,变得很远。
  “我明白了。”无果咬唇,眉头颤动,手指极快的拨动佛珠,“我们还可以做朋友。”他手上的动作一停,眼睛直直望着宋墨。
  宋墨什么也没说,只是随着那隐没于东方的月亮一起离开了。阳光明媚,槐树下,只有一个孤单单的小和尚站着。阳光打在小和尚光溜溜的脑门上,照的他脑门泛光,却照不亮他暗淡的瞳孔。他就这样看着宋墨离开,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就这样静静地站着,像一尊被遗弃的佛像。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说点什么的,但是又不知道该说啥。就求个评论吧。鼓励我的话,我会更勤快的码字哟!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宋墨的情感经历
  无果得到答案后,不告而别。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宋墨很忙,然而他忙的原因却不是因为沧澜宗的内务,只是因为三对情侣来到了沧澜宗,并表达出对婚宴不同的期待。正是这些不同,让想要三对情侣共同举行一场婚礼,为沧澜宗节省开支的宋墨左右为难。
  秦远看出了宋墨的为难,但他却没有丝毫办法。
  不知方白是怎么得到宋墨的消息,或许是沧澜宗的人告诉他的。他在宋墨为三对情侣婚宴统一的问题犯愁的第三天回来了。
  起初,宋墨还不知道方白回来了,只是走路的时候看到宗内弟子们满脸笑容、兴冲冲的从自己身边跑过,就忍不住问了一下他们为什么这么开心。得到回答后,他才知道他们这么开心只是因为方白回来了。闻言,他不由好奇地问其中那个看起来最开心的人,说:“你好像很喜欢小掌事?”
  那人听到这话,反而不急了。其他人都跑开了,他还站在宋墨面前,笃定地说:“是的!”
  还没等宋墨问为什么,那人就已经噼里啪啦的说出一大堆话,他语速太快,以至于宋墨连插上一句话都困难,只好静静听他说完。他说,“小掌事人很好,你知道嘛,我这辈子从未见过比他还好的人!他长的很好看,却不像某些稍有姿色就自鸣得意的人一样以貌取人。每次见到他,他总是笑着的样子,极少会板着脸,很亲切、友善。虽然如此,他却不是个软弱可欺的家伙,他有着不容侵犯的底线,会对那些触犯他底线的家伙毫不留情的处理掉!”
  那个人边走边说,“他眼睛怪异,视力不好,但是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却毫不不避讳,还时常拿这件事自我调侃,只为博我们一笑。他会记得他所有人的名字,哪怕他只跟那个人见过一面、说过一句话!他知道并体谅我们这些普通人的难处,然后不着痕迹地施以援手,维护我们的自尊。如果我们犯了错,他总是先批评自己。他从不妄加评判他人,他公正、谦虚、自信…有着世上一切美好的品质。如果我是女人,一定要嫁给他!”说到这里,他立即改口,“不,我就算成为了女人,还是配不上他!这世上,根本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有他这么好的人,所以这世上,根本没有人能配的上他!”
  宋墨没想到方白竟会有这么疯狂的迷弟,然而让他更没想到的是,像这位“疯狂迷弟”的人在沧澜宗不是仅有一个两个,而是大部分都是如此!
  宋墨跟着那位迷弟去见了方白。那时候方白被一群人包裹着,但他在拥挤的人群中却依旧很明显,就好像鹤立鸡群那样,让人不想注意都难。
  话别一段时间再见,方白比以往瘦了许多,白皙的皮肤下包着的经脉骨骼清晰可见。然而,他五官深邃、轮廓柔和,一双异色的眼睛在看人的时候有种让人心悸的力量,是以过瘦的体态并无损他什么,只是为其平添了几分嶙峋的风骨。他被围在人群中,也不说话,只静静听着旁人的话。那些人的话虽然内容不一样,但意思都差不多,都是些“心疼”、“钦佩”、“祝福”。
  宋墨望着“众星捧月”的方白,忽然明白了什么是“龙凤体”。可他依旧不认为那位迷弟的话正确,因为人无完人,一个人再怎么优秀,也不可能毫无缺憾。如果没有,那也只是暂时未被发觉而已。
  方白见到了宋墨,开口和其他人说看到他们很开心,但是自己回来还有事情要亲自去办,就叫他们回去了。那些人为了不打扰方白,相继离开了。众人离开后,他对宋墨鞠了一躬,说:“宗主,久别了。”
  宋墨原本想问方白回来是为了办什么事,可看到方白修长的脖颈和起了老茧的双手时,他的话在口里一转就变成了:“你瘦了,在那儿过的不好么?”
  方白起身,无所谓地笑笑,说:“多谢宗主关心。我在那并没有过的不好。”他眼睛一眯,“听说宗主正为婚宴的事忧心?”
  宋墨也不隐瞒,如实说道:“沫萝说要接连举办三场豪华盛大的婚宴,每次至少要宴请五百桌人。每场婚宴都必须红红火火、热热闹闹,每晚还必须要有金雀鸟助阵,鸣奏仙乐。血女表示形式上可以从简,不用那么麻烦,但屋子和人的服饰却不能从简。屋子里要有巨大的浴池、华丽的屏风、金光摇曳的红烛、拖地一丈的软帐。衣服呢,必须嵌满硕大的红珍珠,在光照下闪花他人的眼睛,身上的首饰必须凑齐一百零八件,每一件上都必须有红珍珠和紫水晶。林雪儿表示……”
  两人在说话间,不知不觉走到了方白以前居住的白鹭园。那地方风景依旧,让方白产生了一瞬的恍忽:“我还住在这儿。”他笑了笑,将这个念头收回。
  进屋,方白为宋墨沏了一壶茶,是翠绿鲜爽的雀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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