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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妻难当_凔溟-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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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昭露出一个笑容,整张脸因为这个笑容而越发俊美,看得周围的侍女和夫人们个个红了脸。
    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声:“殿下真乃美男子也!”
    “殿下本来就是四美男之首,本该如此!”
    “若能得此夫君,死而不悔也!”
    “白日做梦!殿下何等身份,别说是做夫君,便是近身伺候他都是一种奢望。”
    “这倒也是,听说连郎君的四个贴身侍婢都没能陪嫁过去,想必郎君也不会让任何女子近殿下的身吧。”
    “胡说!听闻是殿下亲自嘱咐,太子府不收侍女,让小郎君不可带侍女过去伺候的。”
    “真有此事?那殿下将来纳妾了也是如此?”总不能打发个小厮就伺候夫人吧?
    “乌鸦嘴,咱家小郎君刚嫁过去,你怎么就提妾室,真够晦气的!”
    “呸呸……我什么都没说……”
    太子昭一步一步地朝唐越走去,每一步都走的极为用心和沉稳,而周围的人早已臣服在他的气度中。
    若说唐越身上自带大方沉稳的气质的话,那太子昭就是自带贵气的光环,气场强大,无人能挡。
    他走到唐越面前,朝他伸出右手,一言不发地盯着唐越。
    唐越明白他的意思,如果在平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还会觉得不好意思,但今天日子不同,他可以光明正大的和这个人秀恩爱。
    而且从今以后,他们也可以不惧任何人异样的目光,手拉着手在街上散步。
    他上辈子的愿望就是能找一个情投意合的伴侣,活在阳光下,坦然的活在世人的视线中。
    可惜这个愿望到死也只完成了第一步,没想到穿越到两千年的时空,他竟然能实现这个愿望。
    唐越把手搭在太子昭的受伤,对方的掌心布满了老茧,令人充满安全感,他笑着问:“殿下心悦否?”
    太子昭握紧他的手贴在胸口,肯定的回答:“卿可以自己感受。”
    一声声急促而稳健的心跳从掌心下传来,唐越咧开嘴笑了笑,平凡的面孔因为这笑容而显得熠熠生辉。
    
    第133章 祭祖
    
    两匹汗血宝马一红一黑,脖颈上挂着大红花,带着太子殿下与新晋太子妃绕着邺城走了整整一圈。
    一路上的积雪足足没过人的小腿肚,队伍走的极慢,也将那份喜庆传递到整座城的每个角落。
    整只迎亲的队伍都是军队的将领组成,穿着铠甲胸口别着大红花,看着有些不协调。
    不过他们训练有素,每个人的脸上挂着适度的笑容,连马蹄的步伐都整齐一致,哪怕在雪地上也走出了出征时肃穆的气氛。
    路上的行人和周围居住的百姓纷纷从家里出来,沿途瞻仰太子殿下与太子妃的风采,那些得到帮助的人更是三跪九叩,送上最诚挚的祝福。
    百姓们的心思简单,只要上位者体恤他们,能在他们 危难之时伸出援手,便会得到足够的感恩。
    “原来太子殿下真的娶个男子为妻啊!”外地来的流民纷纷发出感慨,这个消息早在邺城传遍了,但没有亲眼所见,实在难以相信。
    “更令人吃惊的是,太子妃的相貌似乎……”用平凡来形容一个人并没有什么不妥,但如果这个人是太子妃,未来的国母就有些奇怪了。
    “嘘,这话可别乱说……太子妃乃神医转世呢,不仅救了殿下的命,还开了药铺救济四方,心地善良。”
    这一点大家心里清楚,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一个医者足以担当一国之母的大任,历史上也从未出现过哪个太子妃是靠着一手医术上位的。
    换句话说:不当太子妃神医照样是神医,当了太子妃以后就未必了。
    毕竟谁也不敢闯进太子府要求太子妃为病人诊治对吧?
    太子府门前的积雪已经连夜清理干净了,露出干净整洁的青石板道路,队伍还未到,鞭炮声便连绵不断地响起来,灰白色的烟雾弥散开来,带着硝烟的味道充斥在众人鼻腔中。
    随着迎亲队伍的靠近,太子府也彻底沸腾起来,这座只有男性存在的府邸做事向来果断利落,一举一动都井然有序。
    张淳原本也想去接亲,不过被以“不会骑马”的理由给拒绝了,看到打头回来的唐越和太子昭,飞舞着胳膊吹着口哨喊道:“新郎新……额,新郎官们来了,快奏乐!”
    张淳混了多年的临时演员,多多少少沾染了些艺术细胞,竟然让他弄出来了婚礼进行曲的谱子。
    这曲子在没有听过的人耳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他最初用杯子敲击出乐曲给王鼎钧听的时候,对方也只给了一个中肯的评价:还行,勉强能入耳!
    张淳不信邪,跑去找唐越,再三游说他在成亲时候用这首曲子,美其名曰:就当是回忆故乡了。
    唐越没有立即点头,他知道这个时代王族的婚礼流程是有定制的,该穿什么样的礼服,要佩戴什么样的首饰,该行什么样的礼,一切都有旧例。
    而他也不想因为这点小事打破祖制,最终还是太子昭点了头,张淳才混了个乐队总指挥的差事干,并且干的相当卖力。
    太子昭跳下马背,大红色的衣摆随风飘起再轻轻落下,掀起一道优雅的弧度。
    他把手伸向唐越,目光坚定的看着他,“太子妃,请!”
    唐越的脸颊也不知是被红裳映红了还是被热血染红了,他搭着太子昭的受跳下来,稳稳的落地,然后与他手牵着手一同走进他未来的家。
    “殿下,这不合规矩……”充当司仪的是太子昭年幼时的太傅许长琴,年过花甲,穿着枣红色的衣裳,一头白发梳得一丝不苟。
    “殿下,您与太子妃当各执手牵的一头,寓意千里姻缘一线牵,荣辱与共,合为一体。”许太傅谆谆教导道。
    太子昭将手牵塞进两人交握的手中,“这样既可。”然后牵着唐越走进太子府。
    老太傅满脸无奈,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差别,便由着他去了。
    唐越走进大厅后,看到了主位上坐着一位身披凤冠的妇人,正式他之前见过的王后娘娘,太子昭的生母。
    不过在王后的身旁却没有大王的身影,打从他来到这个世界,还没见过这南晋的一国之主呢。
    唐越没有表示疑惑,想想也是,一国之君岂能随随便便出宫。
    本来有人提议这场婚礼该在王宫举行的,不过也不知谁提了一句,太子妃为男子,若在后宫行走不太方便,于是才将地点选在太子府。
    许太傅站在一旁,按照程序一步一步地指引着唐越的动作,好在之前有人教导过他这些,按部就班做下来就好。
    只要不出错,也不用太出彩,他本人长着一张平凡脸,也做不出女子般的娇柔和优雅来。
    “……二拜高堂……”唐越结结实实地给王后行了跪拜礼,抬起头来时瞥见了胡氏眼角的泪光,心下有些恍然。
    如果他的父母在此,不知是欣慰多谢些还是忧伤多些,只可惜,他们永远都看不到这一天了。
    唐越默默在心里祈祷,愿父母有生之年能过饿到健康无忧,能少为自己一国太子的婚礼并不单单只是拜堂与洞房这么简单,完成三拜之礼后,还需要到祖庙祭祖。
    若是在贵族人家,一般只有长子长孙的婚礼上要祭祖,其余兄弟只要在婚礼过后一个月之内开祠堂将媳妇的名字上族谱即可。
    唐越凌晨三年就被从床上挖起来,折腾到中午才完成拜堂,紧接着又马不停蹄地去祖庙,又饿又渴,好在早上吃了点东西,否则还没折腾完,自己就先倒下了。
    躺在舒适的马车里,唐越解开一层层礼服,让自己透透气。
    马车里除了他还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太子府的柯,还有一个是他从栎阳侯府带来的禾。
    他身边总需要几个近身伺候的小厮,这孩子是山推荐给他的,唐越考察了一段时间觉得还行便带了过来。
    而柯作为太子昭的贴身近侍,现在多数时候也是在伺候唐越,有他在,太子昭也会心安些。”太子妃,请用些点心。“柯从马车的暗格里拿出几个装在布袋子里的食物,一一在唐越面前摆开。
    唐越立即坐起来,吃了两块蒸糕才问:“这也是殿下吩咐的?”
    柯点头,“殿下心细,知道太子妃此时必然饥肠辘辘,才让奴事先在马车里藏了食物。”
    按礼制,这一天唐越都必须饿着肚子,直到被送入洞房,人都走后才能吃饭。
    唐越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礼仪,感觉就是专门用来折磨人的,他一个大男人都有些受不住,何况是那些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
    不过,也有人说这是对新入门的新妇的考验,每个女人都有这么一遭,就跟生孩子似的,忍忍就过了。
    机灵些的就偷偷在喜服里塞点食物,保证不饿死就行了。
    “太子妃多吃些吧,祭祖没那么快的。”柯大发善心地提醒唐越。
    唐越只要就着茶多吃了点东西,等会儿免不了又要跪又要拜,没有体力可不行。
    马车晃晃悠悠得走了一个时辰之久,原本被清理干净的道路因为下雪而又铺上一层银霜,木质的车轮在雪地中走不快,估计也只比步行快一点点。
    下车前,柯将几块糕点包在手绢里,塞进唐越喜服的口袋中,然后替他整理好衣物,又重新给他梳了头发,带好发冠,手法娴熟,动作流畅,不愧是宫里出来的人。
    禾在一旁插不进手,急得挠头发:“柯,你真厉害!”
    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等你多做些时日就会了。”伺候人这种事,也讲究一个熟能生巧。
    到了祖庙下车,唐越被眼前的宏伟建筑惊呆了。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南晋朝祖庙,高耸入云般的建筑矗立在山顶上,从山脚下到山顶是望不到顶的台阶。
    他吞了口口水,忍不住问:“这是要……走上去?”
    一只温热的受握住他的手,唐越侧头,对上太子昭关切的眼神,从对方的眼神中,唐越已经知道了答案。
    唐越立即有种要晕过去的感觉,为什么没有人事先告诉过他,上祖庙还要爬一整座山?
    他们确定自己这凡人之躯不会爬到一半就断气了?以前的那些太子妃难道也都是这样过来的?
    唐越表示怀疑,那些个较弱的大小姐们能一口气爬上山还要保证妆不花,礼服不乱?骗人的吧?
    “殿下,太子妃,请上山!”许太傅在一旁催促道。
    唐越转头去看她,“太傅大人也要一起上去?”
    许太傅笑着摇头,“太庙之地,我等是没有资格上去的,只有王族子弟才可登山!”
    唐越叹了口气,认命地往前走。
    
    第134章 礼不可废
    
    “九百九十九阶的台阶又被誉为天阶,只有王族只能才能踏上天阶。”
    唐越喘着气转头往下看,他们已经走了一半有余,整条通天台阶上只有他和太子昭,寒风吹来,仿佛要将他二人带入九霄之上。
    他想,历代帝王都喜欢搞这种噱头,大概也是为了这种俯瞰苍生的快感,为了显示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
    太子昭握紧他的手,牵引着他往上走,越往上越冷,不过唐越此时也感觉不到了,层层叠叠的衣裳下还冒出了汗。
    “只有王族之人才可登上台阶,那祖庙中难道没有奴仆吗?打扫的人总有吧?”
    “祖庙中有侍奉祖先的族人,一般是犯了错被贬至此或者自愿尽孝的族人,他们长伴青灯,终年不下山的。”
    唐越觉得这和坐牢没什么区别,这地方看似宏伟辉煌,可到处是冷冰冰的阁楼和更加冷冰冰的牌位,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和出家有什么两样?
    九百九十九级的台阶说多也不算太多,只是要一口气爬完实在难为人,唐越看着身边面不改色的少年,笑了声:“以前有没有走到一半就倒下的新娘子?”
    太子昭转头看他,也露出一道轻笑,“自然有的,不过通不过这道考验的女子是没有资格成为太子妃或者王后的。”
    唐越摸了下鼻尖上的汗,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样啊,那万一我倒下了?”是不是这桩婚事就不算数了?
    “有孤在,岂会让卿倒下?”太子昭撩起袖子给唐越擦掉额头上的汗,又亲吻了一下他的脸颊,然后在他身前蹲下来。
    “上来,孤背你上去!”
    唐越哈哈一笑,拍了他的后背一记,“别闹,还不到这个地步!”
    作为一个男人,如果真要让人背上山,那丢的可就不是他一个人的脸了。
    他推开太子昭,先一步走上台阶,继续完成这段漫长的考验。
    太子昭也没有坚持,两人走走停停,终于在一个时辰内爬上了山顶,唐越此时已经被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了。
    站在山脚下仰望时,他只觉得这座庙恢弘大气,真正站在它面前,他竟然有种身临仙境的感觉,而自己成了一颗渺小的不能再渺小的尘埃。
    他惊叹了一声:“这是怎么做到的?难道这里的一石一木都是从山脚下运上来的吗?”这得花费多少的人力物力,多少的时间才能完成这项壮举?
    “想什么呢?”太子昭捏了下他的掌心,“这山上多的是树木与巨石,只是花费的人力确实不少,而且耗费了整整两代君王才建成了这座祖庙。”
    “请殿下与太子妃入殿!”一道苍老的声音打断了唐越的感慨,他循声看去,只见大门外站着两排年纪不一的男女。
    他们身穿素色长衫,广袖宽腰,头发如道士一般高高束起,面容表情平静无波,简直苏丹到了极点。
    这些,大概就是常年在祖庙侍奉的王族之人了。
    只是从他们身上,唐越感受不到一点烟火气息,更不像个王族子弟,唐越印象中的王族之人,应该或像太子昭这般,胸怀伟岸,聪慧过人,或像太子贤那般,野心大肚量小爱算计,或者嚣张跋扈目中无人也行,而不该是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淡漠。
    太子昭领着唐越在门外磕了头,然后带着他走进大殿,与宏伟的外观相比,祖庙的内殿弥散着烟雾,正前方两排金子铸就的牌位反着光,令人无法直视。
    又是一套繁琐的程序,念祭词,三拜九叩,听那位老王叔诵读冗长的祝福和告诫,等他们再走出这座殿宇一般的庙,天已经开始黑了。
    “要下雪了。”太子昭替唐越裹上厚厚的狐裘,摸着他冰冷的面颊,“下山吧,累了一天了回去好好休息。”
    唐越回头看了一眼重新关上的大门,“这山上的终年寒冷,他们的身体熬得住吗?”
    唐越毕竟是医生,第一反应是要不要送点御寒的汤药上来,否则不用几年他们肯定要犯上风湿病,到了老就受罪了。
    太子昭低沉地笑笑,“你不用操心这些,待孤登基为王,你成为这一国之后,再来操心这件事吧。”
    唐越脸红,尴尬地咳嗽两声,瞬间明白了太子昭的意思。
    也是,这些人就算是被困在这里也是王族子弟,除了自由肯定过的不差,相对于贫苦的老百姓,这日子已经很悠闲了。
    下山的速度就快多了,唐越他们赶在天黑之前抵达了山脚,风雪渐大,等候他们的人一个个成了雪人。
    “让各位久候了,回府喝杯喜酒吧。”太子昭回去也不骑马了,钻进唐越的马车里,和他偎依着走了这一段路。
    唐越已经累的没力气了,靠在太子昭身上闭目养神,心里还有些纠结,这成亲的最重要一个步骤可是洞房花烛夜啊,怎么过?
    当初唐越答应太子昭嫁给他的时候约法三章过,这洞房肯定是不能洞的,不过时过境迁,此一时彼一时,他现在无论身还是心都接受了太子昭这个人。
    唯一有点介意的就是太子昭的年纪了,这个年过了才十五岁的少年在唐越眼中毫无疑问还是个孩子,哪怕他各个方面都已经成熟的不能再成熟了。
    “到了,在想什么?”太子昭特殊的音量惊醒了唐越,他睁开眼睛,对上太子昭炯炯有神的双眼,嘴角下意识地勾勒起来。
    “在想今夜怎么过。”唐越直言不讳地说。
    太子昭眼神一变,直勾勾地盯着唐越的眼睛然后视线从上往下,逐渐抵达唐越的下腹。
    一下唐越下腹一紧,下意识地加紧双腿,然后从太子昭身上挪开,整理了凌乱的头发,再把发冠带上。
    太子昭嘴角抿了一下,微微往上翘,眼底散发出喜悦且揶揄的神色,“若是你不愿意,孤可以等。”
    这可真是对唐越莫大的宽容了,唐越想不感动都难,“今日殿下也累了,不如……嘿嘿,咱们就早点歇息吧?而且殿下晚上肯定要喝酒,喝醉了直接睡觉多好!”
    太子昭伸长腿,一只手抵在额头,难得露出痞子一般的笑容,“孤的地盘,谁敢灌醉孤?”
    马车已经停了,唐越不想和他继续讨论这个话题,便先一步跳下马车,把等在马车外的人群唬了一跳。
    许太傅不赞同地提醒他:“太子妃殿下,君在前臣在后,您怎可先行?”
    这些规矩唐越是知道的,与比自己等级高的人走在一起时,必须落后至少半步,以示恭敬,如果是在君主面前,那是万万不能用屁股对着他的。
    唐越平时都入乡随俗,在外人面前也很讲规矩,只有在自己人面前才会无视这些条条框框。
    他暗暗捏了把汗,正打算说两句好话糊弄过去,就听到太子昭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孤准的,太傅无需计较。”
    意思是:连他这个正主都不介意了,你们啰嗦个什么劲?
    许太傅反驳;“殿下,礼不可废!”
    “太傅一定要在孤的大喜之日讨论礼仪问题吗?”太子昭沉下脸,一脸的不痛快。
    这许太傅是他年幼时的先生,教他习文断字,不过就是迂腐古板了些,大王派他来主持婚礼恐怕也是为了不出差错。
    太子昭原本更加中意由衡国公主来主持婚礼,一来是衡国公对唐越赞赏有加,二来也能给唐越涨涨面子。
    许太傅官高是不错,可是和唐越没有私交,自然什么事都一板一眼的来。
    许太傅为难德看了下四周,然后弯腰做了个揖,换了个话题说:“时辰不早了,殿下和太子妃快入府吧,宾客已久候多时。”
    见他先让不了,唐越反倒不好意思起来,回了他一个礼,“是越累糊涂了,多谢许太傅提醒。”
    许太傅没想到唐越还会主动认错,老怀安慰,暗道:“难怪这唐家小郎君能入太子殿下的眼,光是这份豁达的心性就难能可贵啊。”
    唐越本身就不是个会嚣张的人,给他再多的资本他也是如此,这是一个人内在的本质,也可以说是一个人的教养。
    也难怪有人说,栎阳侯家的小郎君看着实在不想乡野出身,那份气质和谈吐,不是高门大户如何能教养出来?
    
    第135章 妻贤夫贵
    
    一排排烛火跳跃着,将新房的每个角落都照得通亮。
    唐越坐在喜床上,一手端着一盘烤肉,一手使命地往嘴里塞,一旁的张淳端着茶杯时不时给他送一口。
    “这吃相,跟饿了好几天的饿狼似的,让别人看到你优雅高贵的名声就全毁了。”张淳从他盘子里偷了一块烤肉吃着。
    “在饥饿面前要名声做什么?”唐越今天又累又饿,好不容易回来了,又没有外人在场,当然要先解决温饱问题。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你好歹也要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啊。”张淳指了指双眼发直的两名观众。
    唐越被噎了一下,忙就着张淳的手灌了半杯茶下去,顺了口气说:“你们先出去吧,殿下回来了再进来伺候。”
    管家见他身边没几个人使唤,便从府里挑了两个少年过来充当小斯,不过唐越身边用不了太多人,有一个端茶送水的就够了。
    那二人低着头应了声,往后退了出来。
    门还没关上就有两个人闯了进来,随着一阵冷风刮进来,还带来了一股酒味。
    张淳舔了下嘴唇,“好怀念家乡的各种酒,这的酒和水有什么区别?”
    唐越朝门口看去,是赵三郎和平顺,便笑着问:“你们不在外头喝酒吃菜,跑进来做什么?”
    “自然是来看新娘子的,稍后还得闹洞房呢。”赵三郎嬉皮笑脸地走过来,在唐越下巴摸了一把,贱兮兮地说:“新娘子貌美如花,真乃美人也!”
    张淳不厚道地笑了,就这种长相如果也能算作美人,那他们一屋子全是美人了。
    唐越塞了一片烤肉进他嘴里,“连太子妃也敢调戏,拖出去斩了!”
    “哎呦,殿下手下留情!”赵三郎一手捂着嘴一手按着胸,一副摇摇欲坠的姿态。
    唐越懒得理他,问平顺:“前头的宴席散了?”
    “未曾,我二人敬了酒就偷偷跑来看你了,免得你一个人在新房里无聊。”
    “好兄弟啊!”张淳感慨道,随即给这两位大能倒了杯茶。
    他将来想在邺城混得好还得仰仗这些名门出身的公子哥呢,而且难得人品这么好,不巴结着怎么行。
    平顺性格虽然扭转了许多,不过天性中的敏感和懦弱还在,对张淳这种主动示好的人特别容易接受,相反,赵三郎对张淳的偏见一直都在,眼角瞥了他一眼,连茶杯都没接。
    张淳脸皮厚的堪比城墙,根本不觉得尴尬,手一收,茶杯盖一掀,自己给喝了,“这茶不错,估计得是贡品吧。”
    是不是贡品大家不知道,不过气氛却没冷下来,赵三郎鼻孔朝天哼了声,也没继续冷着张淳。
    知道红烛快燃尽,外头才有响动,赵三郎几人互看对视一眼,知道该走了。
    唐越顿时紧张了起来,这一天的流程下来,他到现在即将独自面对太子昭时才有了紧张感。
    赵三郎嘿嘿笑了一声,附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句话,然后飞一般的跑了。
    外头有行礼问安的声音,唐越忙将手里的盘子放在桌上,把手擦干净,规规矩矩地坐在床边。
    好在被子下面没有撒上桂圆红枣花生之类的,否则真叫人无法面对。
    房门被推开,一身大红喜服的太子昭走了进来,脚步依然沉稳,目光如炬。三步两步就走了床边。
    唐越不是女人,自然做不出娇羞的神态,抬头问她:“喝多了没?”
    太子昭摇头,往唐越身边一坐,和他紧紧挨着。
    这么近的距离,唐越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不过不浓烈,反而有些淡淡的酒香。
    “等很久了吧?”太子昭的手爬上唐越的肩膀,摸上他的脖颈,再逐渐往上挪。
    泛着冰冷凉意的手指与肌肤接触,唐越抖了一下,感觉脖子上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他忙将对方的手指扫开,走到桌子边倒了杯水,“不算久,有他们陪着我,时间过得也快……来,喝杯水。”
    太子昭抬起头,嘴唇微张,“喂我喝。”
    唐越挑了下眉头,也没拒绝,一杯水喝完,还不等唐越把杯子放好,太子昭便一把将人拉到床上,翻身压了上去。
    杯子掉落在铺着毛毯的地上发出一声闷响,密集激烈的吻随之落下,唐越轻轻推了他一把,结实的身体一动不动,便也就不抗拒了。
    吻到两人都情不自禁地将手伸到对方的喜服内,太子昭才想来他们的合卺酒还没喝。
    松开对唐越的禁锢,他舔了舔嘴唇,不太情愿地下床倒了两杯酒。
    唐越面颊发红,慢慢做起来,把被扯开的衣领拉紧些,一手接过太子昭递来的酒杯。
    这个酒杯很特别,并不是平常用的那种,而是一种瓢瓜剖开的形状,据说这才是卺的真正意义,传承到现代,虽然还有喝交杯酒的习惯,却早没了这种酒杯。
    “喝了这杯酒便可以睡了。”太子昭鼻音沉闷的说,随后便要将酒一口喝干。
    唐越心脏扑通跳了一下,伸出手拉住他,笑着说:“合卺酒不是这么喝的。”
    太子昭 ,一双美眸盯着他,唐越把他拉上床,胳膊穿入他的胳膊中,“要喝交杯酒才好。”
    太子昭眼神逐渐变热,“孤以为……交杯酒应该这么喝……”说着将酒倒进嘴里,捧着唐越的下巴把酒液灌了进去。
    “唔……”唐越还没来得及品尝酒的味道便一口吞了下去,差点呛倒,等他回过神来,对方已经直勾勾地盯着他说:“轮到你了。”
    “……”唐越眨了下眼睛,暗道:也不知道哪里学来的流氓招数,实在与他正经的表情不符啊。
    喝完合卺酒,两人并排躺在喜床上,大红色的床单被褥,大红色绣金线的床帐,入目的颜色都是喜庆的红,在烛光的映照下格外温暖和暧昧。
    太子昭握住唐越的手,转头看他:“孤有礼物送给你。”
    唐越诧异地回头,随即露出一道灿烂的微笑,“正巧,我也有礼物送给你。”
    太子昭明亮的眸子越发深邃起来,凑过去亲了好久口才把人松开。
    唐越下床,从带来的箱子里拿了两卷竹简出来,放在床上一一摊开,“这其中一卷是我整理出来的医术,都是治疗简单病症的,有些药方是从其他医书上抄来的,用的药材都很普遍,我想,殿下可以将这些简单的药方发布出去,也能给普通百姓减轻些负担。”
    太子昭摸着那全新的竹简,上头的字是用刻刀刻上去的,虽说唐越带来了毛笔,可是他自己更习惯用刻刀。
    “孤能娶到你,真实莫大的荣幸。”
    唐越瞥了他一眼,“这句话您可以等接下来再说不迟。”唐越送上的第二份礼物是造纸。
    纸张绝对是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唐越过了一段时间没纸的日子,简直各种不方便。
    “何为……造纸?”对于一个没有纸张概念的人来说,纸这个词是陌生的。
    唐越细细地给他解释了纸张的用处,无论生活工作还是学习上,这都是不可或缺的东西。
    随着他的解释,太子昭的眼神越来越亮,最后激动地抱住唐越:“孤……孤很开心!”
    “咳,你也别高兴的太早,虽然我知道纸张的好处,但怎么制作出来只有一个初步的概念,到底能不能成还得看您手下的匠人有没有这个能力。”
    纸张的原料很多人都知道,竹子、树皮、麻丝都可以,只是过程就不是那么大众化了。
    唐越当年有个很好的朋友来自农村,家里有自制黄纸,烧香拜佛以及祭祖时用的那种,他觉得神奇就问了他不少信息,加上自己的理科知识,东拼西凑写了一道他认为可行的程序。
    不过具体行不行得通,还得实验过才知道。
    太子昭激动的久久不能平静,唐越也不打击他的热情,等他平静下来才问:“殿下的礼物是什么?”
    太子昭这才回过神来,略微尴尬地笑了下,这是唐越第一次从他脸上看到这种表情,稀罕地恨不得拿相机拍下来,可惜转瞬即逝。
    他下床把唐越拉起来,“随孤来。”
    没走几步,太子昭又停了下来,回头问唐越:“卿刚才上所说的纸张真的存在吗?”总感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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