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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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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每天把我的痛苦经受一分钟,也许就会使你对你可怜的孤独的妻子表示同情了。

安琪尔呀,有人还在说我漂亮啦(他们用的是美貌这个词,我希望说得准确些)。也许我还像他们说的那样漂亮。但是我并不重视我的容貌,我还愿意拥有我的容貌,只是因为这容貌属于你,我亲爱的,只是因为我也许至少还有一样东西值得你拥有。我自己也有这种强烈的感觉,所以当我因为我的脸而遇到麻烦的时候,我就把我的脸包裹起来,只要别人认为我的脸漂亮,我就包着它。啊,安琪尔,我告诉你这些不是因为虚荣——你肯定知道我不是一个虚荣的人——我只是想到你也许要回到我身边来!

要是你真的不能到我这儿来,那你也要让我到你那儿去呀!我已经说过,我担心我被迫做我不想做的事。我是绝不会屈服的,但是我害怕出现什么特殊的事让我屈服了,因为我第一次犯错就是我没有防护的能力。这些我也不想多说了——说起来我就肝肠欲断。要是这次我又掉进某个可怕的陷阱,那么这一次就会仍第一次更加可怕。啊,天呐,我简直不敢想啊!让我立刻到你那儿去吧,或者你立刻到我这儿来!

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即使我不能做你的妻子,而只做你的奴仆,我也感到满足,感到高兴;所以,我只要能在你身边,能看见你,能想着你,我也就甘心了。

因为你不在我这儿,所以光明已经不再吸引我了,田野里出现的白嘴鸦和椋鸟,我也不喜欢看了,这都是因为和我一起看它们的你不在我的身边而使我感到悲伤难过的缘故。我只渴望一件事——到我身边来吧,把我从威胁中拯救出来吧!——你的忠实的肝肠寸断的。

 苔丝

……………………

 第四十九章

……………………

苔丝这封言词恳切的信,已经按时寄到了环境清幽的牧师公馆,摆在了早饭桌上。牧师公馆地处西边的峡谷;那儿的空气柔和,土地肥沃,和燧石山农场比起来,那儿只要稍加耕种,庄稼就能够长出来;对于那儿的人,苔丝也似乎觉得不同(其实完全是一样的)。安琪尔远涉重洋,带着沉重的心情到异国它乡开拓事业,因此经常给父亲写信,把自己不断变化的地址告诉他,所以他嘱咐苔丝把写给他的信寄给他的父亲转寄,完全是为了保险起见。

“喂,”老克莱尔先生看过信封,回头对妻子说,“安琪尔写信说他要回家一趟,如果他在下个月底动身离开里约,我想这封信也许会催他快点动身,因为我相信这封信一定是他妻子寄来的。”他一想起安琪尔的妻子,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于是他在这封信上重新写了地址,立即寄给了安琪尔。

“亲爱的儿子呀,希望你能平安地回家来!”克莱尔太太低声说。“我这一辈子都感到他被亏待了。尽管他不信教,但是你也应该把他送到剑桥去,和你对待他的两个哥哥那样,给他同样的机会。他在那儿受到合适的影响,也许他的思想就慢慢改变了,说不定还会当牧师呢。无论进教会,还是不进教会,那样待他才公平一些。”

关于他们的儿子,克莱尔太太就说了这样几句伤心的话,埋怨她的丈夫。她也不是经常说这些抱怨的话;因为她是一个既虔诚又体贴的人,而且她也知道,关于这件事,她的丈夫也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偏见,所以心里难过。她常常听见他在晚上睡不着觉,不停地祈祷,以此来压抑自己的叹息。这位冷酷的福音教徒把他另外两个儿子送去接受了大学教育,不过没有把他不信教的小儿子也同样送去。但是,即使到了现在,他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要是安琪尔接受了大学教育,虽然不是很有可能,但是他有可能用他学到的知识批驳他一生热情宣传的主义,而他的另外两个儿子不同,都和他一样当了牧师。他一方面为两个信教的儿子在脚下垫上垫脚石,另一方面又以同样的方法褒奖不信教的儿子,他认为这和他一贯的信念、他的地位、他的希望是不一致的。尽管如此,他仍然爱着安琪尔①这个名字叫错了的儿子,心里头为没有把他送进大学暗暗难过,就像亚伯拉罕一样,当他把注定要死的儿子以撒带到山上时②,心里也不能不为儿子感到痛苦。他在内心里产生出来的后悔,比他的妻子说出的抱怨要痛苦得多。

①安琪尔(Angel),意为天使,但安琪尔不信教,不愿当牧师,所以人与名不符。

②见《圣经·创世纪》第二十二章。上帝要考验亚伯拉罕,要他把儿子带到山上献祭,于是亚伯拉罕把儿子带到上帝指定的山上,绑在祭坛上,拿刀杀儿子,这时上帝的使者才制止了他。

对于安琪尔和苔丝这场不幸的婚姻,老两口责备的也是自己。要是安琪尔不是注定了要做一个农场主,他就没有机会同一个乡下姑娘结缘了。他们并不十分清楚儿子和媳妇是什么原因分开的,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间分开的。他们最初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憎恶感,但是儿子在后来写给他们的信中,偶尔也提到要回家接他的妻子;从信中的话看来,他们希望他们的分离并不是像当初那样绝望,永远不能和好。儿子还告诉他们,说苔丝住在她的娘家,他们顾虑重重,不知道怎样改变他们的处境,所以就决定不过问这件事。

就在这个时候,苔丝希望读到她的信的那个人,正骑在一头骡子的背上,望着一望无垠的广阔原野,从南美大陆的内地往海岸走去。他在这块陌生土地上的经历是悲惨的。他到达那儿后不久,就大病了一场,至今还没有完全痊愈,因此他差不多慢慢地把在这儿经营农业的希望放弃了,尽管他留下来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还没有把自己思想的改变告诉他的父母。

在克莱尔之后,还有大批的农业工人听了可以在这儿过安逸独立生活的宣传,弄昏了头脑,成群结队地来到这里,在这儿受苦受难,面黄肌瘦,甚至丢了性命。他看见从英国农场来的母亲,怀里抱着婴儿,一路艰难地跋涉,当孩子不幸染上热病死了,做母亲的就停下来,用空着的双手在松软的地上挖一个坑,然后再用同样的天然工具把婴儿埋进坑里,滴一两滴眼泪,又继续朝前跋涉。

安琪尔本来没有打算到巴西来,而是想到英国北部或东部的农场去。他是带着一种绝望的心情到这个地方来的,因为当时英国农民中出现的一场巴西运动,恰好和他要逃避自己过去生活的愿望不谋而合。

他在国外的这段生活,使他在思想上成熟了十二年。现在吸引他的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不是人生的美丽,而是人生的悲苦。既然他早就不相信旧的神秘主义体系,现在他也就开始不相信过去的道德评价了。他认为过去的道德评价需要重新修正。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在于一心要做的事。

那么,对苔丝应该怎样看呢?

一旦用上面的眼光看待她,他就对自己匆忙下的判断后悔,心里开始感到难受起来。他是永远把她抛弃了呢,还是暂时把她抛弃了呢?他再也说不出永远抛弃她的话来了,既然说不出这种话来,那就是说现在他在精神上接受她了。

他越来越喜欢对苔丝的回忆,那个时候正是苔丝住在陵石山农场的时候,但在那时候,苔丝还没有觉得应该大胆把她的境况和感情告诉他,打动他。那时候他感到非常困惑,在困惑之中,他没有仔细研究她为什么不给他写信的动机,而她的温顺和沉默也被他错误地理解了。要是他能够理解的话,她的沉默中又有多少话要说啊!——她之所以沉默,是她要严格遵守他现在已经忘记了的吩咐,虽然她天生了一副无所畏惧的性格,但是却没有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承认了他的宣判在各个方面都是正确的,因此只好一声不响地低头认错。

在前面提到的安模尔骑着骡子穿越巴西腹地的旅行中,另外还有一个人骑着骡子和他同路。安琪尔的这个同伴也是英国人,虽然他是从英国的另一地区来的,但是目的都是一样。他们情绪低落,精神状态都不好,就在一起谈一些家事。诚心换诚心。人们往往有一种奇怪的倾向,愿意向不熟悉的人吐露自己不愿向熟悉的朋友吐露的家庭琐事,所以他们骑着骡子一面走路的时候,安琪尔就把自己婚姻中令人悲伤的问题对他的同伴讲了。

安琪尔这位陌生的同伴,比他到过更多的国家,见过更多的人物;在他宽阔的胸怀着来,这类超越社会常规的事情,对于家庭生活似乎非同小可,其实只不过是一些高低不平的起伏,有如连绵不断的山川峡谷对于整个地球的曲线。他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和安琪尔的截然不同;认为苔丝过去的历史对于她未来的发展无足轻重。他明白地告诉安琪尔,他离开她是错误的。

第二天他们遭遇了一场雷雨,都一起被雨淋得透湿。安琪尔的同伴染上了热病,一病不起,在礼拜末的时候死了。克莱尔等了几个小时,掩埋了他,然后又上了路。

他对于这位心怀坦荡的同伴,除了一个普通的名字而外一无所知,但是他随便评说的几句话,他一死反而变成了至理名言,对克莱尔的影响超过了所有哲学家合乎逻辑的伦理学观点。和他一比,他不禁为自己的心地狭窄感到羞愧。于是他的自相矛盾之处就像潮水一样涌上了他的心头。他以前顽固地褒扬希腊的异教文化,贬抑基督教的信仰;在希腊的异教文明里,一个人因为受到强暴才屈服并不一定就丧失了人格。无疑他憎恨童贞的丧失,他这种憎恨是他和神秘主义的信条一起继承来的,但是如果童贞的丧失是因为欺骗的结果,那他认为这种心理至少就应该加以修正了。他心里悔恨起来。他又想起了伊获·休特说的话,这些话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忘记过。他问伊茨是不是爱他,伊茨回答说爱他。他又问她是不是比苔丝更爱他?她回答说不。苔丝可以为他献出自己的生命,而她却做不到。

他又想起了苔丝在结婚那一天的神情。她的眼睛对他表达出多少深情啊;她多么用心地听他说话啊,仿佛他说的话就是神说的话!在他们坐在壁炉前的那个可怕的夜晚,当她那纯朴的灵魂向他表白自己的过去时,她的脸在炉火的映衬下看起来多么可怜啊,因为她想不到他会翻脸无情,不再爱她、呵护她。

他就这样从一个批评她的人变成了一个为她辩护的人。因为苔丝的缘故,他对自己说了许多愤世嫉俗的话,但是一个人不能总是作为一个愤世嫉俗的人活在世上,所以他就不再那样了。他错误地愤世嫉俗,这是因为他只让普遍原则影响自己,而不管特殊的情形。

不过这种理论未免有些陈旧;早在今天以前,做情人的和做丈夫的已经超越了这种理论。克莱尔对苔丝一直冷酷,这是用不着怀疑的。男人们对他们爱的和爱过的女人常常过于冷酷;女人们对男人也是如此。但是这些冷酷同产生这些冷酷的宇宙冷酷比起来,它们还算得上温柔;这种冷酷就像地位对于性情,手段对于目的,今天对于昨天,未来对于现在。

他对苔丝的家族历史产生的热情,也就是对专横的德贝维尔家族产生的热情——他以前瞧不起这个家族,认为它气数已尽——现在又让他的感情激动起来。这类事情具有政治上的价值和想象上的价值,他以前为什么不知道这两种价值之间的区别呢?从想象的价值看,她的德贝维尔家世的历史意义十分重大;它在经济上一钱不值,但它对一个富于梦想的人,对于一个感叹盛衰枯荣的人来说,却是最有用的材料。事实上,可怜的苔丝在血统和姓氏方面与众不同的那一点特点,很快就要被人遗忘了,她在血统上同金斯伯尔的大理石碑和铅制棺材之间的联系,就要湮没无闻。时光就是这样残酷地把他的浪漫故事给粉碎了。他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她的面貌,他觉得现在他可以从中看出一种尊严的闪光,而那种尊严也一定是她的祖先有过的;他的幻觉使他产生出一种情绪,这是他从前感到在血管里奔流着的情绪,而现在剩下的只是一种痛苦感觉了。

尽管苔丝的过去并非白璧无瑕,但是像她这样一个女人现有的优点,也能胜过她的同伴们的新鲜美丽。以法莲人拾取的葡萄,不是胜过亚比以谢新摘的葡萄吗?①

①见《圣经·士师记》第八章第二节。

这样说来克莱尔是旧情萌发了,这也为苔丝一往情深的倾诉铺平了道路,就在那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把苔丝写给他的信转寄去了;不过因为他住在遥远的内地,这封信要很长时间才能寄到他的手上。

就在这时候,写信的人心想,安琪尔读了她的信就会回来,不过她的希望有时大,有时小。她的希望变小的原因是她生活中当初导致他们分离的事实没有改变——而且永远也不能改变。当初她在他的身边都没有使他回心转意,现在她不在他身边,那他就更不会回心转意了。尽管如此,她心里头想的还是一个深情的问题,就是他一旦回来了,她怎样做他才最高兴。她唉声叹气起来,后悔自己当初在他弹竖琴的时候没有多注意一下,记住他弹的是什么曲子,也后悔自己没有更加仔细地问问他,记住在那些乡下姑娘唱的民谣里,他最喜欢哪几首。她间接地问过跟着伊茨从泰波塞斯来到燧石山农场的阿比·西丁,碰巧他还记得,他们在奶牛场工作时,他们断断续续地唱的让奶牛出奶的那些歌曲,克莱尔似乎最喜欢《丘比特的花园》、《我有猎苑,我有猎犬》和《天色刚破晓》;好像不太喜欢《裁缝的裤子》和《我长成了一个大美人》①,虽然这两首歌也很不错。

①以上歌曲都是十九世纪英国流行的民歌。

苔丝现在心中的愿望就是把这几首民歌唱好。她一有空就悄悄地练习,特别注意练习《天色刚破晓》那首歌:

起床吧,起床吧,起床吧!

去为你的爱人来一束花,

花园里面种有花,

美丽的鲜花都开啦。

斑鸠小鸟成双成对,

在枝头忙着建筑小巢,

五月里起得这样早,

天色才刚刚破晓。

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只要其他的姑娘们不在她的身边,她就唱这些歌曲,就是铁石心肠的人听了,也会被她感动。每当想到他也许终究不会来听她唱歌,她就泪流满面,歌曲里那些纯朴痴情的词句,余音不断,仿佛在讽刺唱歌人的痛苦的心。

苔丝一直沉浸在幻想的美梦里,似乎已经忘记了岁月的流转;似乎忘记了白天的时间已经越来越长,也似乎忘记了圣母节已经临近,不久紧接而来的就是旧历圣母节,她在这儿的工期也就结束了。

但是在那个结账的日子完全到来之前,发生了一件事情,让苔丝思考起完全不同的问题来。有一天晚上,她在那座小屋里像平常一样和那一家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坐着,这时传来敲门声,问苔丝在不在这儿。苔丝从门口望去,看见门外有一个人影站在落日的余晖里,看她身材的高矮像个妇女,看她身材的肥瘦又像一个孩子,她在暗淡的光线里还没有认出是谁,那个人就开口喊了一声“苔丝”!

“哎呀——是丽莎·露吗?”苔丝用吃惊的语气问。她在一年多前离开家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孩子,现在猛然长成了这么高的个子,连丽莎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因为长高了,以前她穿在身上嫌长的袍子,现在已经显得短了,一双腿也露在袍子的外面;她的手和胳膊也似乎感到拘谨,这说明她还没有处世的经验。

“是我,我跑了一整天了,苔丝!”丽莎用不带感情的郑重口气说,“我到处找你;我都给累坏了。”

“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妈妈病得很重,医生说她快要死了,爸爸的身体也很不好,还说他这样的高贵人家像奴隶一样地去干活太不像话;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好。”

苔丝听后愣了半天,才想起来让丽莎·露进门坐下。丽莎·露坐下以后,吃了一点儿点心,苔丝这时也打定了主意。看来她是非立即回家不可了。她的合同要到旧历圣母节也就是四月六日才能到期,但也没有几天了,所以她决定立刻大胆动身回家。

要是当晚就动身,她们可以提前十二个小时回到家里,但是她的妹妹太累了,不等到明天走不了这样远的路。所以苔丝就跑到玛丽安和伊茨住的地方,把发生的事情告诉她们,并请她们在农场主的面前好好地替她解释。她又回来给丽莎做了晚饭,然后再把她安顿在自己的床上睡了,才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尽量地把自己的东西都装进一个柳条篮子里,告诉丽莎明天早上走,自己动身上路了。

……………………

 第五十章

……………………

在钟声敲响十点的时候,苔丝就在春分时节寒冷的黑夜里上路了,她要在清冷的星光中走完十五英里的路程。在人迹稀少的地方,黑夜对于一声不响的夜行人来说不是危险,而是一种保护;苔丝知道这一点,所以就专门拣她在白天害怕的最近的路走;不过在那个时候,路上没有拦路打劫的,加上她一心挂念着母亲的病,所以也就不怕鬼怪了。她就这样一英里接着一英里地走,上了山又下山,终于走到了野牛坟;大约半夜时分,她站在野牛坟的高地上向下面一片昏冥的深渊望去,只见山谷里一片黑暗,在山谷的另一边,就是她出生的地方。她在高地上已经走了大约五英里的路,然后再在低地上走十或十一英里的路,她就走完这次回家的全部路程了。在她下山的时候,那条蜿蜒而下的山路刚好在暗淡的星光下可以看清。她走了不久,就走到了同山上完全不同的土壤上了,那种不同可以用脚踩出来,用鼻子闻出来。这就是黑荒原谷的粘质土壤地带,在谷内这一部分,收税的卡子路一直没有延伸进来。在这些难以耕种的土地上,迷信的流行倒是经久不衰。这儿曾经是一片森林,在这种夜色朦胧的时刻,似乎遥远的和最近的融合在一起,表现出某些旧日的特点,所有的树林和高高的树篱,也显得威严可怖。这儿是追猎公鹿的地方,也是通过针刺和投水而验明女巫的地方,当你从这儿走过的时候,还有一些绿色的精灵嘲笑你,吓唬你;——人们现在仍然相信,这几遍地都是妖怪和精灵。

苔丝从纳特伯利的乡村酒店经过时,酒店的招牌嘎吱嘎吱地响着,回应着她走路的脚步声,村子里没有人,除了她谁也不会听见。在苔丝的想象里,她看见茅屋里的人,肌腱松弛了,肌肉放松了,躺在黑暗的屋顶下,盖着小紫花格子的被子,正在蓄积体力,等到第二天早晨汉姆布莱顿的山顶刚染上朝霞,他们就要起来从事新的一天的劳动了。

在凌晨三点钟的时候,她终于走完了蜿蜒曲折的篱路的最后一段弯路,进入马洛特村;她走过乡村会社游行时她第一次见到安琪尔·克莱尔的地方;那一次他没有和她跳舞,苔丝至今仍然还有一种失望的感觉。在她的母亲住的那座房屋的方向,她看见有一缕亮光。亮光是从卧室的窗户里透出来的,亮光的前面有一根树枝不住地摇动,弄得亮光似乎在向她眨眼一样。等到她能够看清房屋轮廓的时候——屋顶是用她的钱新盖的——她立刻想起了旧日的所有情景。这座屋子是她的身体和生命的一部分;天窗上的斜坡,山墙上的石灰,烟囱顶上的破砖,都和她有着某种共同的特点。在她看来,这一切东西都带有一种模糊不清的特点,意味着她的母亲病倒了。

她轻轻地打开门,没有惊动任何人;楼下的房间是空的,陪伴她母亲的邻居走到楼梯口小声告诉她说,德北菲尔德太太现在虽然睡着了,但是还不见好转。苔丝给自己做了早饭吃了,接着就在她母亲房间里看护她的母亲。

她在早晨见到了孩子们,他们一个个都像是被人拉长了的样子;虽然她离开家只有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但是他们的成长却是叫人吃惊的。她现在必须一心一意照顾他们了,因此自己的忧愁也就顾不上了。

她父亲的身体还是同过去一样,害着那种叫不上名字的病,像往常一样坐在椅子里。不过苔丝回来后的这一天,他却特别有精神。他说他想出来一个过生活的办法了,苔丝问他是什么办法。

“我想,我们给英国这一带所有的考古学家都寄一封信去,”他说,“请他们寄钱来维持我的生活。我敢肯定他们会把我的要求当成一件富有浪漫精神、艺术趣味和恰当不过的事来做。他们花了大量的钱去保护古代遗迹,去发掘人的骨头之类的东西;如果他们知道了我这个活古董,他们一定会更加觉得有意思的。最好是有一个人去一个个告诉他们,说现在就有一个活古董生活在他们中间,他们却没有重视他!这件事是特林汉姆牧师发现的,如果他还活着,我敢担保他一定会去办这件事的。”

苔丝急于处理目前一些紧急事情,顾不上和她的父亲去争论他的伟大计划,她虽然接济过家里几次,但家里的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当她把家里的事情弄妥当了,这才开始注意外面的事情。那时已经到了栽种和播种的季节,村子里的人许多园子和租种的公地都已经耕种过了,可是德北菲尔德家的园子和租种的公地还荒着。她一了解,不觉大吃一惊,原来他们家把做种的土豆全吃光了,——这真是一个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的错误了。她尽快地弄到一些她能够弄到的别的作物种子,过了几天,她父亲身体也好多了。苔丝又哄又劝,她父亲才出来照看园子:而她自己则去耕种她家租种的离村子有二百码远的一块公地。

她被束缚在病房里已经有了一些时日,加上她母亲的病已经有了好转,所以她也愿意出去种地。剧烈的运动可以使人的思想放松。她家租种的那块地在高处那块干燥开阔的圈地中间,那片圈地里大约有四五十块租种地,种地的白天做完了雇工的活儿,晚上就到租种地里忙碌。挖地通常在六点钟开始,要一直干到天黑或者月亮上来的时候。在那个时候,许多租种地里开始烧毁一堆堆野草和垃圾,天气干燥,正适合把它们烧掉。

有一天,天气晴朗,苔丝和丽莎·露一起在自己的租种地里干活,那天邻居们也在那块圈地里,他们一直干到傍晚,干到落日的最后一道余晖洒在那些把圈地分成一块块租种地的白色界桩上。太阳落了,黄昏来了,大家点燃租种地里的茅草和卷心菜的菜根,地里冒出来一阵阵火光,浓烟被风一吹,租种地的轮廓时明时暗。火光亮起来的时候,大团大团的浓烟被风吹得贴地滚动,在火光的映照下变成了半透明的发光体,把干活的人相互遮挡起来;这时候,白天是墙晚上是光的“云柱”①的意思,就可以领会了。

①云柱(pillar of a cloud),见《圣经·出埃及记》第十三章第十七至二十一节。

夜色越来越浓,有些男人和女人就放下地里的活儿回家了,不过大多数人还是留在地里,想把手里的活儿干完,苔丝虽然叫她的妹妹回去了,但是她自己还留在地里。她当时拿着叉子在烧着野草的租种地里干活,那把叉子有四个发亮的齿,碰到土里的石头和硬土块,就发出叮当的响声。有时候她全身都笼罩在火堆燃起的烟雾里,有时候身上一点儿烟雾也没有,只有火堆燃起的黄铜色火光照着她。今天她的穿着也有点儿奇怪,是一副惹人眼目的样子;她穿的一件袍子已经洗得发白,袍子的外面罩一件黑色的短上装,给人总的感觉她既像是一个参加婚礼的人,也像是一个送葬的人。在她背后稍远一点儿的妇女,在昏暗中看得见她们身上穿的白色裙子和灰白的脸,只有她们偶尔被火光照亮的时候,才能看见她们的全身。

在西边,光秃秃的棘树的枝条像铁丝一样,结成树篱,形成一块块田地的边界,在低矮的灰白天色里十分显眼。木星高悬在空中,好像一朵盛开的黄水仙,它是那样明亮,差不多能够照出影子来。天上还有几颗叫不出名字的小星星。远处有一只狗在叫,偶尔也听见车轮在干燥的路面上嘎吱嘎吱地碾过。

因为天色还不晚,工人们手中的叉子挣③直响;那时的空气虽然清冷刺骨,但是已经有了春天的细语,鼓舞了种地的人。在那个地方,在那个时刻,在哗剥直响的火堆里,在忽明忽暗的离奇的神秘里,有一种东四使大家和苔丝都喜欢待在地里。在冬天的霜冻里,夜色就像魔鬼,在夏天的温暖里,夜色就像情人,而在这种三月的天气里,夜色却像镇静剂一样。

当时谁也没有去看自己周围的伙伴。大家的眼睛都盯着地面,看着刚翻开的被火光照亮的地面。因此,苔丝一边翻着泥块,一边痴情地唱着短小的歌曲,不过现在她对克莱尔会来听她唱歌已经不抱希望了,过了好久,她才注意到有一个人在她的附近干活——她看见那个人穿着粗布长衫,和她一样在租种地里翻地,她以为那个人是她父亲请来帮她干活的。当那个人挖得离她更近了些,她看他看得更清楚了。有时候烟雾把他们隔开,烟雾一飘走,他们又能互相看见了,不过烟雾又把他们和其他的人隔开了。

苔丝没有和她一起干活的这个人说话,他也没有和她说话。她也没有多想一想,只记得白天他不在地里,知道他不是马洛特村里的人;近几年来她时常离家,有时长期离家,所以她不认识那个人也不足为怪。他挖地挖得离她越来越近了,近得她可以清楚地看见他及子上的铁饭像她叉子上的铁齿一样闪光。当她把一把枯草扔到火堆上的时候,她看见他在对面也在做同样的事。火光一亮,她看见了德贝维尔的那张脸。

她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儿见到他,他的样子也非常古怪,身上穿着只有最古板的农民才穿的打褶粗布长衫,他这种极其好笑的样子使她心里感到阵阵发悚。德贝维尔发出一声低低的长笑。

“如果我想开玩笑,我就要说,这多么像伊甸乐园啊!”他歪着头看着她,想入非非地说。

“你说什么呀?”苔丝有气无力地问。

“一个爱说笑话的人,一定要说我们两个人的情景就像在伊甸乐园里一样了。你是夏娃,我就是另外那个人,装扮成一个下等动物来诱惑你。我相信神学的时候,很熟悉弥尔顿描写的那个场面。有一段这样说——

“女王,路已铺好,并不太长,

就在一排桃金娘的那边……

……要是你接受

我的指引,我马上就带你去。”

“那么带路吧,”夏娃回答。①

①见弥尔顿《失乐园》第九章六二六至六三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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