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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姑奋斗史:步步成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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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衣服!”宁素拿起桌子上的衣服一看,只见一滴鲜红的血已经滴在了衣服心口的位置,那么刺眼,那么鲜红,这料子如果滴了血,不但不吉利,就是洗了也没法穿了。
玉兰一看吓得不清,立即跪在了地上:“小主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宁素道:“起来,没你什么事。只是可惜了这么好的料子。”
“小主!”阿丑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脸色不好。
“什么事?”宁素忙问。
阿丑到了她身边,低低在耳边说:“最新得到的消息,说,咱们军队有一队失踪了……”
宁素大惊:“那皇上……”
阿丑吞了一口唾沫,道:“皇上就在那队伍里头。”
“轰!”好似晴天霹雳打在了头顶上。
“快,随我去找老九!”说罢,宁素拉着阿丑一块飞也似的往御书房去了。
御书房中,只听见老九和一个人在说话。
“你务必保护好宁嫔娘娘的安全,皇上在离京之前说了,无论他发生什么事,都要保证宁嫔娘娘好好的,千万不能让她出宫,以免发生什么意外。”
“是,微臣知道。”
那人随即退出了书房,他低着头,同宁素匆匆一面而过,宁素的记忆力却很好,似乎认出了那个人好像自己暗卫中的一名首领。
“九王爷!”宁素走了进来,霂子泠诧异的看着她和阿丑。
“北疆到底情况如何?”宁素急问。
“这个……”霂子泠还在犹豫要不要告诉她们知道,阿丑已经开口了:“你别犹犹豫豫了,我都已经告诉小主知道了。现在有没有什么新消息?到底如何了?”
霂子泠皱起了眉头,道:“我们天元朝最精锐的兵马就在北疆,如今没有多的兵力再派去增援,但是我已经下旨,让边关的将军立即多加人手,尽力的寻找皇上的踪迹。现在……还没有消息,我们只能等待。”
果然是这样?!宁素一听,脸色连血色都没有了,那样的地方,多一日就多一分危险。
这可怎么办?
她坐不住了,她不能呆在这里,她要同他在一起,倘若他死,她连他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他明明知道如果他出事她一定会去找他的,他竟然已经叮嘱了老九要将她好好的保护在皇宫之中,但是,她宁素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吗?
不,她一定要出去。
出宫
“小主,这密道是哪里来的?”阿丑惊讶的看着眼前,这宁馨宫的阁楼里竟然有一条神秘的密道,她从来都不知道。悫鹉琻晓
“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快点!”
“可是,小主,皇上临走前叮嘱子泠保护好你的,你这样走了,万一出事了,皇上一定会怪罪的。”
“少啰嗦!”宁素拉着阿丑,一起立即进入了密道当中,她给霂子泠留了一封书函,叮嘱他一定不能把这件事泄漏出去。
穿过密道,躲开了暗卫的监视。
当她们出来的时候,眼前豁然开朗,竟然是到了一片山丘下,眼前是一片平坦的农田。
为了出行方便,宁素和阿丑都换上了男装,带了一些银子和几张大额的银票,一叠小额的银票。
为了防止暗卫追上来,她们一出来就雇了一辆不起眼的小马车,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京城。
这个时候,身在皇宫的霂子泠才得到消息,顿时大吃了一惊。
“这两个女人真是……”霂子泠简直无语了,一个是他的未婚妻,一个是皇兄的妻子,这样的乱世,她们两个女人居然结伴跑到北疆去了。
他郁闷极了,但是皇妃偷走的消息不能传出去,倘若传出去一定会引起更大的波澜,甚至会为宁素和阿丑带来生命危险。
他立即下令宁馨宫的宫女们保守秘密,就说宁嫔去皇觉寺为皇帝祈福去了,自己则暗地里令暗卫从京城往北疆的大小路上寻找。
宁素和阿丑出宫以后,速度很快。她们白天坐马车,晚上住旅店,并没有多露面,三天的时候,她们便到了距离天元朝北疆大约三百里,叫做格里镇的地方。马车夫将她们放在格里镇就不肯往前走了,因为以格里镇为界,再往前面距离犬戎太近,非常的危险。
然而,宁素和阿丑要想到达天元军队镇守的天剑关,就必须通过这兵荒马乱的三百里地。
“公子,咱们先好好的歇一晚,明天再做计较吧。”阿丑对宁素说,出门在外,她们都穿着男装,所以阿丑叫宁素做公子。
宁素点了点头,下了马车,她身着一袭浅青色的长衫,长而乌黑的头发用玉冠高高束着,看上去英俊风流,玉树临风。
格里镇地方偏远,风俗接近蛮夷,哪里看到这样精致的人物,她们走在路上,惹得路人频频回头,好像有无数只眼睛在盯着她们看。
她们刻意不理会那一双双奇怪的眼睛,捡了一个看起来还干净的客栈进去要了一张桌子,点了几个小菜。
掌柜是一个尖脸猴腮的瘦子,眯着眼睛看着她们两个老半天,让人很不舒服。
“啧,这桌子还真是……”讨人厌的绿头苍蝇围着她们团团打转。
阿丑皱了皱眉头,她们都是皇宫中出来的,一路从京城过来都捡干净地方住,哪里见过如此腌臜的环境?只是这格里镇上,一路走来,唯独这家还算是好的。
阿丑用袖子挥舞了一通,把苍蝇赶跑,又拿了一个帕子将桌子好好的擦了擦,看那帕子上,已经沾满了油污和腻子,哪里还能用,只好随手扔了。
掌柜亲自送来了茶,眼睛瞟向那帕子,嘿嘿一笑:“上好的苏绣帕子呢,两位不要,小的可收走了。”
宁素皱了皱眉头。
阿丑急忙伸手又收回了帕子,道:“谁说不要?快点上菜过来,咱们饿都快饿死了!”
掌柜撇了撇嘴,哼了一声,离开了。
他走了以后,阿丑才低声说:“这是咱们女人用的帕子,就是不要了,也不能让那种腌臜的老男人收藏了去,哼!”
这也是宁素的意思,一想起那猥琐的男人拿着自己用过的东西,就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里不像个好地方。”宁素低声道,眼睛灵活的扫了一圈。这店子里有两个伙计,一个掌柜,一个个斜眼看人,看的人浑身发毛。
“方才那掌柜来的时候看了咱们的包袱好几眼,”阿丑说,“怕是个黑店,换地吗?”
宁素摇摇头:“换了也不见得比这里好,先住着再说,咱们就住一晚,明早就走。”
阿丑点了点头。
很快,菜上来了,那模样一如这店子一样腌臜,宁素低头闻了闻那气味,没有异味,点了点头。两个人勉强吃了几口,便进了客房里。
两人累极了,顾不得许多,稍微洗簌就上chuang睡觉了。
半夜,阿丑饿醒了,却听到门外窸窸窣窣的声音。
她立即跳了起来,悄悄穿了衣服。
她叫醒了宁素,宁素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看到阿丑立即惊醒了,阿丑指了指门外,她细听,也听到了声音。
阿丑轻轻的踮着脚,走到了门后面,听到那声音正是开门的声音。
阿丑拉了宁素过来,两个人同时躲在了门后。
不一会儿,那门就被从外面打开了,看来是个惯犯。
一个黑影溜了进来,阿丑从门缝里看出去,门外还有一个把风的。
那个黑影手里提着一把剑,在黑暗中时不时闪过一两道光泽。
宁素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里,不过好在阿丑就在她的跟前,所以她还不怎么怕。
只见那黑影借着微光,用力朝被子上一戳,却感觉戳了一个空,他立即身上将被子一撂,才知道床shang是空的,立即骂道:“妈蛋!居然给跑了!”
“骂谁呢?”阿丑猛的把门一关,把把风的人关在外面。
黑影子大吃了一惊,马上举剑砍来,阿丑从袖中取出一样东西,“嗖”的一下子扎在了那人的肩头。
“嗷!”那人大叫一声,“快进来救我!这里有高手!”
门外那人一听,立即踹门进来,刚进门,没料到宁素拿着一根大棒,一棒敲打在那人的脑门上,摇摇晃晃倒了过去。
阿丑点了蜡烛,那黑影不就是那个瘦瘦的掌柜吗?
掌柜看到阿丑这么凶狠,正打算逃走,却被她一脚踹倒在地上,脚踩在他的脸上,骂道:“我看你是眼睛瞎了!居然敢来打秋风,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姑奶奶饶命!姑奶奶饶命!”那掌柜求饶。
宁素吃了一惊,问:“你知道我们是女子?”
那掌柜眨巴眨巴小眼睛,道:“两位姑奶奶,咱们这格里镇是出了名的恶棍镇,镇上的人哪个不是犯了事过来的,要么是流放的,要么是逃命的,若是连你们两个都看不出,江湖真是白混了!”
“恶棍镇?!”
宁素和阿丑面面相觑,顿时意识到不妙。
这个时候,突然听到外面一阵明亮,人声突然高了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宁素急忙推开窗户看,只见东边的天空一片火红,那边传来阵阵呼喊。
“啊!”掌柜惊叫起来,“快跑啊!真正的恶棍来了!不跑,咱们都要遭殃了!那些都是明火执仗、打家劫舍的强盗啊,虽然咱们是恶棍,也搞不赢的!”说完,他忍着肩膀上的剧痛,从地上爬起来,一溜烟的逃了。
“快,把包袱带上!”宁素急忙道,这恶人都跑得这样快,可见来者不善,她们也赶紧开溜的好。
出了房间,他们才发现整个客栈已经空空如也,不管是客人还是伙计,除了个倒霉晕倒的,都逃的不见踪影。
她们钻到客栈的正门口,伸出脑外往外一望,嚯!老天!只见一群骑马的强盗提着大刀明火执仗的到处杀人放火,但凡看到逃跑的,骑马上前来就是一刀。
阿丑拉着宁素急忙道:“赶紧的,咱们从后门走。”
两人正说着,只见一个人跑到她们跟前,跟着一个骑马的强盗俯身一刀,立即鲜血飞溅,那人的脑袋咕噜噜的滚到了两个人跟前。
大胡子强盗看到她们两个人,立即跳下了马奔了过来。
“快跑!”
阿丑一个枫叶小镖飞过去,却被那强盗仰身躲过。
“妈蛋啊,居然是个高手!”阿丑吃了一惊,心里暗骂,赶紧拉着宁素跑了。
强盗才到跟前,门扇“砰”的一声关上,碰了他一鼻子的灰。
“尼玛!给老子开门, 你们两个娘们一样的家伙,快给老子滚出来!”
大胡子强盗在后面砸门,阿丑和宁素一头是汗,赶紧去找后门。
后门正好对着一片野地,两个人立即开了门出去。
这时候,大胡子强盗砸开了门追了过来,却看到她们逃走的时候掉了东西在地上,原来是一方丝绢手帕,却是女子的,里头还包着两对珍珠耳环。
大胡子强盗眼眸一转,娘娘腔?丝帕?耳环?
他这样一想,恍然大悟,其他的强盗跟了上来。
他大吼一声:“好消息!前面跑的那两个是娘们!兄弟们,快去抓了来,绑回去做压寨夫人!”
那强盗一听群情激动,这北疆最缺的就是女人,立即一窝蜂的从后门奔了出去,举着大刀,飞快的去追前面两位未来的压寨夫人了。
宁素和阿丑一看身后,不由得暗暗叫苦,那一大群骑着马的强盗,她们两个靠脚跑的女子,是时乖命骞,倒了八辈子霉,才会遭遇如今的境况吧?!
乞丐
到了一个岔路,阿丑看到一个方向树林茂密,另外一个方向道路宽敞,立即将宁素一推:“小主,你往林子方向逃走!我去引开他们!”说罢,阿丑将包袱往宁素身上一挂,便朝大路跑过去了。悫鹉琻晓
“阿丑!”宁素叫了一声。
“从这里往林子十里地的地方等我,如果我回得去,一定去那里找你!”阿丑留下了这句话,便越发的跑远了。
她故意跌倒在地,引得那些强盗来抓她,强盗们果然上当。
宁素看到这情景,禁不住眼里泛出泪花来,但是如果她此刻不走,就浪费了阿丑一番苦心,兴许她先走了阿丑逃脱起来更容易些。
狠了狠心,她一咬牙,朝着林子深处跑去。她身上穿着青绿色的衣服,一进入林子顿时不见了踪影。
阿丑在那边看到宁素逃进了林子,这才放心。
可是倒霉的是,她就这么看了一眼,脚下一慢,竟然被那些强盗给赶上了,没等她来得及逃走,一根绳套从天而降,将她的身子一锁,给套牢了。
“嗷嗷嗷!”强盗们见抓到了人像野兽一般的嚎叫起来。
大胡子强盗骑马到了近前,抬起了阿丑的下巴细细的看了看,撇嘴道:“妈蛋!怎么抓到这个丑的,俺要的是那个美的!”
阿丑听到这句话,深深的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哭泣。
“老大,你不要这个,不如赏给小的吧!”
“操!”大胡子狠狠的给了小卒一个爆栗子,怒骂道:“你老大我都还没娶到老婆,你倒是想抢先?门都没有!这个先押着,给二当家留着。等俺抓到那个美的,一并办酒成家!”
听到这句话,阿丑心里念了个阿弥佗佛,看来自己暂时还是安全的,希望他们别抓到宁素才好,否则她们两个可要从王妃变成强盗婆子了!
宁素逃走后,看到后面没有人追来,可是一想起阿丑,心里就难受极了,不知道她情况怎么样。这个时候,她才恨自己怎么不学点武功,好歹也能派上点用场。
她走的累极,进入了一个村庄。
然而,那看起来是村庄,有房舍、有田地,然而都是荒芜的。
“啊!”她低头看时,尖声叫了起来,自己脚底下踩着的,正是一个白森森的骷髅。
宁素急忙收回了脚,惊恐的看向这个村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臭的味道,她心惊胆战的小心看着地面,生怕一不小心又踩到一个骷髅。
然而,天色渐渐中午了,她从逃出来的时候就是半夜,早饭没吃,现在中饭也没着落。
她的肚子饿的咕咕叫,几乎已经没有力气走路了。
包袱里有银票,但是在这废弃的村庄里,谁会要她的银票?她必须吃一点东西,才有力气去约定的地方同阿丑会和,也许阿丑已经逃脱,在树林十里地的地方等她了。
她往四周望了望,心想,或许这废弃的屋子里有留下点什么,米啊什么的也说不定。
推开一扇门,她探头望了进去,先确认里面没有骷髅、死尸什么的。确实没有,于是她走了进去。
在这屋子的院子里有一个类似厨房的地方。
她非常高兴,因为她在这里发现了一口井、一些厨具,竟然真的有一些米,居然还有几颗红薯,那红薯居然没有烂掉,事实证明,是可以吃的。
她的脑海中浮现出热烘烘的红薯粥,她现在太需要这个东西了。
不用多说,她立即开始行动起来。
可是,当她弯身打水的时候,这才发现,打上来的水呈现出淡淡的绿色。
这水能吃吗?她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个骷髅,有骷髅的地方必定还有其他的尸体。
整个村子都没有人,这里又不像是经历了战火的样子,莫非是……瘟疫?
她的脑海中浮现出这两个字。
那个骷髅的颜色是发黑的!
她豁然站了起来,这水的气味很诡异。
为了性命着想,她打算看看其他的废屋里面都是些什么。
她从兜里拿出了一把匕首,牢牢的将那匕首攥在手里,出了门,她推开了另外一扇门。
“啊!”她惊叫起来,果然,在堂屋里头,有一具腐臭发黑的尸体。
她急忙关了门,忍住想要呕吐的冲动。印象太深刻,那尸体的样子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根据她的医学常识,现在她可以百分百的肯定,这绝对是一个瘟疫流传导致荒废的村子。从那红薯的贮藏程度来看,荒废的时间并不会很长,所以,瘟疫的病毒可能正在她的周围弥漫。
她迅速的回到开始发现厨房的屋子,将里面的红薯和大米带上,迅速的出去了。虽然不能呆在这里,但是红薯粥的理想她还没有放弃。
在离开瘟疫村大约百米之外,她终于找到了一条小溪,宁素欢喜非常,小溪的流水是活水,必定是没问题的。
她将带出来的厨具在溪水里涮洗了许多遍,又拿青草好好的擦了几遍,确定干净了以后,垒了几块石头,把石锅搁在石头上,下面找了些枯草升起了火。
大概十几分钟之后,香喷喷的红薯粥终于熟了,她大喜过望,熄灭了火,端到一边,静静的等着那粥放凉。
她突然想起刚才来的时候路上有棵野枣树,在放凉红薯粥的当儿,她正好可以去将野枣摘来当干粮。
然而,等她摘了枣子回来的时候,顿时惊呆了,因为,粥……已经没有了!
宁素朝四周看看,没有半个人影子。那粥,怎么会不见?
“是谁!快点滚出来!”宁素怒了,她鼓捣了好半天的食物啊!她的肚子还饿的咕咕叫有木有!哪个混蛋杀千刀的!
“快点出来啊!”宁素大叫起来。
这一叫,她被没指望那个混蛋出来,可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罪魁祸首真的出来了,而且……是爬着出来的。
那是一个人吗?
宁素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所看到的,那简直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
浑身破烂脓疮,还散发着熏人的恶臭,酸臭的头发如同稻草一般披散在脸上,是有多久没洗过澡了?
而且,他似乎还生着病,话都不能说,眼睛肿的很厉害,宁素发誓,她真没见过比这人更惨的了。
他方才是躲在一个石堆后面,当他爬出来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力气,爬了几步,就气喘吁吁,他抬头看着宁素,伸手指了指自己,发出:“啊啊……”的声音。仿佛承认,是他偷吃了红薯粥。
看到这样一个人,她如何还气的起来。自己不过是肚子饿,眼前这个人大约快要饿死了吧。
“唉,算了算了,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我就不同你计较了,我这里还有米,再煮一份就是了。”她不是那种欺凌弱小的人,便转身开始煮第二锅粥。
这一次,她总算觉得肚子饱了一点。
收拾了东西,她打算去树林子十里地等阿丑了,红薯还剩一点、米也还剩一点,她打算再去村子里搜罗一些,好防着没饭吃。
正要离开,却听到身后“啊啊啊……”的声音。
回头看去,却是那个乞丐爬着跟她过来。
宁素看他的模样,似乎感染因为感染了村庄里的毒素,才染上了一身脓疮,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恐怕没几日可以活了。
他为什么要跟着自己呢?或许他只是不想孤单的死在这里而已。
他的眼神充满了企盼,那眼睛虽然肿了,却黑的深沉。看到这双眼睛,她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霂无觞的脸。
他在哪里?倘若他也中了这样的毒,她多希望有个人可以救救他。
宁素定定看了这人一眼,眼见着他努力的爬着,越爬越近,然而,她转身就走了。
那人如何赶也赶不上她,眼见着看她消失在小路上。
他沮丧的垂下了头,伏在地上。或许这就是他的命,注定客死异乡。
“喂,你死了吗?”
一个清澈的声音在耳边想起,他蓦然抬起了头,那个眼神清若明泉的女子出现在他的眼前,他这样的人,鼻子是最灵敏的,姑娘有姑娘的气息,他是绝对不会弄错的。
“我现在有事情要离开,不过也不能眼看着你死在这里。在这样的地方没被狼吃掉真是你命大,不过也许狼都嫌你太臭了。”
宁素从村子里推了一辆板车过来,上面还放着一些米和红薯。她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要呕吐的冲动,弯身废力的把这个人搬上了板车。
“你可真够重的。”宁素喘了一口气。
“先把你推到那里,我再给你看看你的病况吧。”
他听到她的话语,眼中闪过一丝惊喜,莫非,她竟会医术?对于一个垂死的人来说,大夫就是真正的救星。
宁素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车推到了树林子附近,她左顾右盼,哪里有阿丑的影子。她只好把板车停下来,先给这人看看病。
她将手搭在了他的手腕上,眼中掠过一丝诧异,叹道:“太惊人了吧!”
澜衣
对于此人的生命力,宁素叹为观止,他得了这瘟疫至少有半个月,满身烂疮,居然还能熬到现在?
据她推测,这个人在得瘟疫之前肯定还受过伤,那伤一定不轻。悫鹉琻晓
她由衷的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此人的生命力可以同小强有的一拼了。
宁素本就是医者,看到病患不治疗,无论如何都过不去。
她从怀里取出了宫中带出来的九凤玉露丸,这是用十九种名贵药材配置而成,专门解毒的宫廷秘药。
“张开嘴,吃了它。”宁素对那乞丐说。
乞丐疑惑的看了宁素一眼,那晶莹剔透的丸子,看起来不像毒药。
“放心吧,这是解毒圣药,无论是对付各种毒疮还是瘟疫,都是有效果的。”
看到她没有恶意的脸,乞丐点了点头,张开了嘴,咽下了这颗药丸,药丸入口极清凉,一股浓重的中药味道,带着淡淡的香气,吞到胃里顿时觉得异常的舒服。
宁素觉得这个人真太脏了,如果不洗洗干净,他身上的疮口一百年都好不了,正好,在她的包袱里有一件男装,虽然身量可能对他小了点,大概能穿吧。
但是看着这腌臜的乞丐,让她给他洗澡,又实在是觉得很为难。
于是,宁素把板车推到了一个小潭旁边,那潭不过没过膝盖,清澈见底,下面都是椭圆形的鹅卵石,偶尔几个小鱼悄悄游过。
“你洗洗吧!”宁素道。
乞丐有些疑惑,但是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不洗的话,你身上的烂疮是好不了的,你先自己洗,这是换洗的衣服搁在这里,我现在去林子里找一些草药!”
宁素把乞丐从板车上弄下来,他就在潭水旁边,虽然腿脚似乎有些不方便,用手洗洗还是可以的。
宁素从包袱里拿出了一件蓝色的衫子搁在水潭边的草地上,跟乞丐打了声招呼就进了林子。
乞丐看着她离去的身影,犹疑了几秒,用双手撑着身子滚进了水潭里,正是夏日,清澈的潭水浸湿了他的衣衫,浸泡着他的身子,异常的舒服。
他抬头看向天空,第一次,他觉得天空竟是蓝的那么的可爱。
他望向宁素离开的方向,她一时半会还回不来,于是脱了身上的衣服,在潭边扯了一把青草擦拭身体。
他将自己深深的埋进潭水里,流水冲洗着他的头发,满头污垢渐渐消失,剩的一头乌黑的长发。
宁素在树林里转了一圈,虽然让她有点失望,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她找到了几株专门治跌打损伤的七叶草,还有一大把清热解毒的蒲公英,以及其他的一些中草药,顺便摘了几个野果子。
“嗨!你洗完了吗?”
宁素走了过来,已看见一个人撑着身子坐在潭水边,头发湿漉漉的垂着,那么长的衫子跟裤子竟然只到了他的膝盖。
宁素吃了一惊,这背影竟同方才的那个乞丐判若两人,那挺直的背影显示此人有着与生俱来的高傲。
“喂,是你吗?”
那人回头看她,她这个时候才发现,他凝眸的时候眸子是深黑色,但是当睁大眼时,时而晃过一种淡淡的浅褐色。
看起来他不过二十多岁,身形高大,五官俊美,皮肤白皙,眉毛很浓,当他皱起眉毛瞪着一个人的时候,眼睛里仿佛放出野兽一般的凶光。
然而,那凶光只是在转头的一瞬间便消失了,他看到宁素过来,眼光立即变得柔和了。
“你是那个乞丐?”宁素依然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没有发声,却点了点头。
好吧,虽然宁素觉得这实在是太诡异,还是在心里默默的接受了。
他身上的疮口不容忽视,方才因为沐浴,洗干净的疮口开始流血。
“你坐好,我采了一些药草过来,对你有帮助。”
宁素将一些药材用石头剁烂,把那草药递给他,她想了想,道:“我又不能老是叫你‘喂’,不如我给你起个名字叫蓝衣好了。”
他默默的汗了,心里暗自腹诽这个女人可真够懒的,难道是因为他穿着蓝色的衣服就叫他蓝衣吗?他用手在地上划了一个汉字,那是一个澜字,却是波澜壮阔的澜。
“哦!”宁素恍然大悟,“原来你不喜欢那个蓝字,那叫你这个澜的澜衣好了。”
他心里暗暗的泪了,他单字一个“澜”好吗?不过算了,她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宁素把剁烂的草药递给了澜衣,道:“你将这吃了吧。”
澜衣看那烂烂的一坨生草药,禁不住皱了皱眉头,他又不是山羊,如何吃的下去?
“快吃,再不吃药效就不好了。”
在宁素的勒令下,澜衣只得一口一口,艰难的将那些难吃的生药草咽了下去。
这草药是清热解毒的,他的生命力如此顽强,证明他身体的底子极好,年纪又轻,吃了这些药草恢复应该会更快。
宁素手脚麻利的将外敷的草药敷在了他的腿上,顺便用银针拔去了他患部的毒素。
忙完了这一切,宁素吁了一口气,内服外敷,她能做的都做了,接下来只能靠他自己的愈合能力了。
她在树林子周遭看了一遍,还是没有阿丑的消息,她细细查看那草地上,除了野兽的脚印,完全没有人的痕迹,因此可以排除阿丑到这里来找过她的可能性,宁素想到了最坏的可能,不由得愁肠百结。
“阿丑,你到底到哪里去了?要是你被强盗抓去该如何是好?”
这个时候,她的衣服角被人扯了一下,她回头,见是澜衣。
他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着:“什么事?在等谁?”
她回答:“我在等我一个朋友,可是我担心她是被强盗抓走了,我又不会武功,不知道该如何去救她。”
澜衣眼眸垂下,继续在地上写道:“我帮你。”
宁素嗤了一声:“你?还是算了吧。”他自身难保,哪有力量帮她?打死她都不信!
宁素嗤笑时,却没发现一抹恼色掠过了澜衣的脸上。
她决定再等一天,如果明天阿丑再不过来,她就沿着原来的路去找她,一定要想办法将她从强盗的手里救出来。
狼嗥
这一晚,吃的依然是红薯粥,以及几个野果子下饭。悫鹉琻晓
澜衣因为吃了东西,现在已经有些力气,可是坐起来了,再加上吃了宁素的宫廷秘药,感觉身体的虚弱状况的确好转了一些。
这晚,宁素找到了一个破庙,她依然用板车推着澜衣到了破庙一起住宿。
破庙蚊子极多,宁素拿个件旧衣服,将自己全身上下包裹严实,依然觉得浑身上下奇痒无比。
“给……”澜衣偶尔喉咙里迸出一两个字来,或许是因为饮了活泉水和草药的缘故,咽喉的肿痛略有好转。
澜衣伸手递过来一根草,宁素疑惑的接了过来,这是一种普通的草,闻着却有一股清凉的气息。
她顿时想起,她曾经看过在犬戎的边境有一种可以驱蚊的灵草,据说犬戎人都用这草来驱虫。
这个人竟然知道这种犬戎的驱蚊草?她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只见他垂着眼眸不知道在想什么。
但是转念一想,既然在犬戎的边境,知道犬戎的习俗也不无可能,或许是自己太多疑了。
宁素将那草捏成了草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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