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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联-美队]妙医洛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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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复联+美队)妙医洛兰
作者:水之吟
文案
不管怎么说,上辈子作为五毒圣女挂得太不值了,转世后依然保留上辈子的能力真是天生注定不凡路。超级英雄又怎么样,她才不在乎呢,林兰对自己的专长向来很自信,身为医者,她有与众不同的治疗技巧。什么,你给我提高科技,Excuse me,我是古代人好不好,去他的高科技!
内容标签:英美剧超级英雄 灵魂转换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兰┃ 配角:史蒂夫罗杰斯,托尼斯塔克,克林特巴顿,娜塔莎罗曼洛夫;布鲁斯班纳 ┃ 其它:神盾局,冬兵,佩吉卡特,詹姆斯邦德
☆、楔子
玛莉亚。洛兰(Maria。lorain)其实是个在美国很普通的名字,特别是在战争年代,很多美国女人都叫玛莉亚。然而,当这样的名字冠上她的夫姓之后,就显得非常特别了。
玛莉亚。斯塔克(Maria。Stark)。
她是军火天才的妻子,她的丈夫霍华德。斯塔克在那个战火纷飞的时代,为国家乃至世界做出过巨大贡献,所以这样的人,理所当然是无法享受丈夫的温纯的。霍华德没有时间陪伴自己的妻子,没有精力照顾只有几周岁的儿子,老来得子的喜悦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
他将年幼的托尼。斯塔克送到寄宿学校,之后便几乎不再过问儿子的任何,好像终于可以全身心投入到科学中。
玛莉亚深爱霍华德,所以从不埋怨守活寡的煎熬,她知道她的丈夫在做什么,理解而支持。她不止一次告诉小托尼,霍华德是这世界上最爱他的人,也是最伟大的人,他该为此骄傲。
而霍华德真正将儿子送走的原因,也不仅仅是为了安静工作。
玛莉亚。洛兰是个幸运却又苦命的人,当时谁也不知道,车祸现场中的那具女尸其实不是玛莉亚。这件事只有斯塔克家族的管家——埃德温。贾维斯(Edwin Jarvis)发现了这一点,但他一直保守这个秘密。
当然,死的那个确实是霍华德本人。
而真正的玛莉亚隐姓埋名,暗地里调查丈夫的死亡真相。
霍华德甚至愿意穷其一生寻找失踪的美国队长,却独独辜负了自己的家庭,那时的小托尼根本无法理解他父亲的所作所为。
…
…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当然,只是对美利坚人来说很特别。
圣诞节,神圣而美好的节日。
“洛兰,孩子很好,是个女孩儿,非常漂亮。”一名东方面孔的中年人,怀中抱着襁褓中的女婴,在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内心并没有语气中那样平静。
因为,这是个死婴。
没有哭声,没有叫喊。
什么也没有。
“林……为什么我没有听到哭声?”
被叫做林的男人,是神盾局的特工,命运的安排,让他与玛莉亚。洛兰相遇相知。
“洛兰,我们给她取个名字吧。”林特工没有正面回答,怀中的死婴是他的女儿,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却也不能让自己的妻子在临终前含恨。
玛莉亚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布满皱纹的手颤抖的想举起来,却是徒劳:“她为什么不哭,为什么不哭?”
林特工的年纪其实比玛莉亚斯塔克大很多,只是因为基因被改造过,所以看起来还不到四十岁,怀里的女婴正在逐渐冷却,闭着眼睛的红彤彤的小肉球像睡着了一样,而躺在病床上的老妇人,也即将走到人生尽头。
林狠狠的拍了一把婴儿的屁股,试图唤醒这个沉睡的精灵,倏然,一道肉眼难以扑捉的琥珀光芒笼罩在婴儿的周围。
“哇”的一声,婴儿发出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声音。
“亲爱的,你听,听到了吗,她在哭,在哭!”林特工兴奋的抱着孩子对玛莉亚说道,“声音好大,哈哈,你听!”
玛莉亚含着笑意,轻轻地点了点头。
心电监护仪传出“哔——”的长音,预示着生命的陨落。
林特工坐在玛莉亚的床边,紧握着她的手:“洛兰,我早就想好了,要是男孩儿的话,叫林洛,女孩儿的话,就叫林兰,你的中文名字加上我的中文名字,觉得怎么样,很棒吧?”
病房之外传来阵阵枪响,林特工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阴暗。
“洛兰,我会把我们的女儿留在中国。”林特工从白色的医护长袍内默默掏出一把左轮手/枪,躬下身亲吻了玛莉亚额头,“亲爱的,圣诞节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霍华德斯塔克的妻子名字在《钢铁侠2》里出现过,不过没出现过全名,目前查找的资料里我也没有找到她的全名;所以请允许杜撰一下吧~
☆、十七年后
十七年后——
“美女,你迟到的时间还可以再长点吗?”
“当然可以。”
对于自己不想做的事,林兰也有市面上正流行着的某种病症——拖延症,她不想来机场,更不想坐上飞机去到一个陌生国度。迟到的人拖着三个行李箱,林兰在三十二寸的大箱子后面根本就看不到路,朱娜茜的责备从她进入机场大门开始,就没停止过。
“你看你,惜点福好不好,别人想拿offer的还拿不到”朱娜茜跟着林兰,看她推着笨重的推车并没有搭把手的打算。
林兰歪着嘴角,干笑了两声:“这种东西如果能转让,我第一个让给你。娜茜姐,你能不能帮我一起推啊,就在旁边看不合适吧。”
朱娜茜甩了甩手,指甲盖儿上的两钻闪闪发光:“不行,我才做了指甲。”
林兰撇着嘴鄙夷道:“学医的做什么指甲,开学不就还得咔嚓了?”
“你懂什么,这叫时尚。”
朱娜茜与林兰是同一所医科大学的同学,也是一个寝室的室友,她比林兰大三岁。
朱娜茜是个不择不扣的富二代,为人豪爽口无遮拦,对林兰这样的天才儿童绝对可以算得上真爱粉了。为了考取这所医科大学,她复读了两年才好不容易进去,然这个专业的每一科都让她难以招架。而林兰十五岁就被保送到了这里,两年后高分毕业,期间还发表过数篇学术论文,同时拿到留美资格的offer。
总之,她非常羡慕林兰,因为她已经毕业了,而自己,却还要再熬三年,如果不能顺利拿到学士学位,她还要继续熬下去。
四年,五年,谁知道呢。
“拉倒吧你。”林兰把行李搬到托运传送带上,递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又勾搭上谁家汉子了。”
“错错错,是他勾搭的我。”
在两人同寝这三年,若不是有林兰的帮助,恐怕朱娜茜的挂科率会直接导致她留级。而今挚友要远游,哪怕她再想睡个懒觉,也一定会来送行。但因为林兰的迟到,她在这里干等了整整一个小时。
“等等,娜茜姐。”林兰看着重量显示器上不断跳动的数字,“你身上有现金吗?”
“怎么,想借钱?”
她指着重量显示器,非常的无奈:“超重了。”
朱娜茜先是一愣,然后捂着肚子笑了很久,因为她早就警告过林兰,超重的代价是很高的,特别是廉价的国际航空。她曾嘱咐再三叫林兰不要带这么多有的没的,但这事还是发生了。
“我给你说,有钱人都不会带现金的,身上只有信用卡。”
“那怎么办啊?”
朱娜茜摆了摆手,双手环胸:“没用的玩意儿都扔了呗,又不是买不到,还有,你这箱子自带重量了吧?”
林兰叹了一口气:“这里面全是工具书,每一本都很重要,你让我扔不如让我去死。”
“那就去死吧。”
“娜—茜—姐—”林兰拽着她的手臂摇了摇,一字一句的拖着长音,“救—救—我—”
最后,朱娜茜给机场的负责人打了电话,说明情况之后,只补了几百块,这事便这么了了。林兰其实也有羡慕富人的时候,比如就在刚才,只需一个电话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不过,超重本身也是自己的责任,倒是怪不了谁。
林兰必须得过安检了,而她的好朋友突然依依不舍起来。
“娜茜姐,不像你的风格呀,怎么还哭上了,搞得我好像要去赴死一样。”
“你知道你除了胸大还有哪儿大吗?”朱娜茜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字一句的说,“神经,就你这神经小大条,出远门跟送死没区别。”
“你大爷的,会不会说吉利话了?”
“我要现在不埋汰你,以后就没机会了,过来,让姐抱一个。”朱娜茜是真心舍不得她,但却没办法与她同去,她还有好几门专业课面临补考与重修,朱娜茜在学校的表现足以让她的家里人有勒令禁止其吃喝玩乐的理由。
“姐介绍个美国帅哥给你认识。”朱娜茜从包里拿出手机,翻出了一张照片,是一张合影,准确来说,是朱娜茜和一位白人男子的合照。
这名男子戴着一副半透明的棕色墨镜,嘴巴周围是修饰得整齐的一圈络腮胡,他扬着右手,比着胜利的V形手势,似笑非笑的样子看起来很酷。
“他谁呀,你二舅?”
“我还巴不得他是我二舅呢。”朱娜茜对着手机的显示屏亲了一口,“我男神,托尼。斯塔克(Tony Stark)。”
林兰啧啧两声,不以为然:“你对男神的要求有点低。”
“你是真不知道假不知道?”朱娜茜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他是钢铁侠,托尼。斯塔克!”
她的声音引来了周围过往路人的侧目,林兰却偏着头想了一会儿:“钢铁侠是什么东西,《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吗?”
朱娜茜翻了个大白眼,指着手机里的照片说:“他可牛B了,人帅多金才华横溢,是个超级英雄,拯救过世界呢。”她看了一眼林兰茫然的表情,无奈地说道,“美女,你能不能关心一下国际新闻?”
林兰无辜的望着她:“我连本国新闻都不看,你还指望我看国际版?”
斯塔克工业与朱娜茜爸爸的公司近半年来有着密切合作,自钢铁侠出现以来,朱娜茜就一直仰慕托尼的迷人风采,所以求着朱爸带她去了美国。也算她运气好,在一次酒会上,她有幸见到了根本不可能轻易出现在这种场合的钢铁侠。而通过关系引荐,朱娜茜非常幸运的与托尼合影留恋,还要了签名,虽然只有匆匆一面,足以让她彻夜难眠数回了。
林兰看她如痴如醉的样子,打了个冷颤,拿过手机,林兰仔细端详这位中年男人,不禁问道:“我说,你男神今年贵庚啊,有五十吗,可以当你爹了吧。”从照片上看,叫托尼的男人并不年轻,而且,这样长相的男人也不是她欣赏的类型,所以,林兰不觉得他究竟魅力何在。
朱娜茜道:“他还没到五十岁呢,是个钻石单身汉,身边美女如云,后宫佳丽三千。”
“我以为你喜欢小鲜肉,没想到你喜欢的是老腊肉。行了,废话别这么多,说吧,要我做什么?”
“他超有型好不好,而且真人比照片上看起来年轻多了。”朱娜茜摆了摆手,把手机放回了包里,“算了算了,跟你这种情商低到尘埃里的人是没法愉快聊天的。总之,你记住这张脸和这个名字,到了美国之后你最大的任务就是,有他的任何消息就收,然后带回来。”
林兰摊了摊手:“比如?”
“报纸啦,杂志啦,新闻采访的录像啦,反正只要有他都给我收集就行了,无论好坏都要。”
“等会儿,采访录像怎么带,买吗?”
“你是不是傻,用手机录,或者找专门的地方下载,可别乱下载啊,会被告违法的。”朱娜茜道,“有时候我真觉得你跟古代人似得,网络不上,不玩儿手机,所有高科技你都没兴趣,就喜欢看书。”
林兰不置可否,只是无谓地耸了耸肩:“知道了知道了,你男神,托尼。斯塔克,后宫佳丽三千的铁人。”
“是钢铁侠,英文发音‘Iron Man’,还有,他在美国人气是很高的,你别乱说话。”
“Iron Man?”林兰笑了起来,“那不就是铁人吗。”
“你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喜欢亲收藏,请继续往后看,本篇文文细水长流,越往后越精彩嗷~
☆、身世
林兰坐在靠窗的位置闭目养神,完全没有即将踏入异国的兴奋与激动,更多的是无奈和郁闷。
林兰从十岁开始就在不同的福利院居住,听人说,第一家福利院的义工发现她的时候还不足月。包裹的布里有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还有一笔可观的费用,都是美金。搞笑的是,发现她的人不认识美金,还以为是给死人用的纸钱,差点拿去给烧了。
玛莉亚的确生下的是个死婴,然而,那晚发生了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缕孤魂借着一股能量进入了死婴的身体里,两者很快融为一体,生命就这样得以延续。
本来没心没肺的跟着一帮无亲无故的孩子们一同长大也没什么不好,可偏偏,林兰注定与众不同。
五岁那年,上辈子的记忆像走马灯似得在她脑海里不断播放,她突然想起了许多往事。
是的,一个五岁的孩子,竟然有往事这种东西。
她记起她的上辈子出生于唐朝,居住在湘西一代,是个苗人,准确来说是苗疆最神秘的蛊族。不仅如此,前世的她,还是蛊族的圣女,受族人敬仰。
蛊苗一族擅蛊毒,通歧黄,与动植物有心系相通的秘术。他们拥有富裕的草木牛羊等自然资源,喜欢自给自足不受外界打扰的生活,世外桃源一般的地域没有受过战争的洗礼。人们善良,宽容,所有人像亲人一样生活,可以说无忧无虑。
林兰的前世叫阿芝,被选做圣女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她是族长的幺女,在她之后若没有妹妹,年满十六便要担起责任。
阿芝生性单纯,不经儿女□□,一心学习着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蛊术,那些只有身为圣女才能得到的五仙秘籍和独门内功心法,倒也愉快得很。时间在安宁中缓缓流逝,阿芝的毒功已是村里最厉害的了。
一日,族人从村外带回来一名衣着不同苗服的汉人回来,这人是来自大唐的医者,游离山水之时误入猎人陷阱,幸而被族人救起才保住了命。医者为报答恩情,将他毕生所学倾囊相授,阿芝学艺精湛,很快掌握了汉人的医术。
之后,医者便扎根在了苗疆,再也没有回过大唐。
平静的日子被朝廷的一纸诛杀令打破。
蛊苗之所以繁荣昌盛,全赖一样宝物,那是一颗特别美丽的天外来石。
相传在秦汉时期,蛊苗的祖先在湘西一代发现一块宝地,这里有肥沃的土地和茂盛的植被,奇花异草珍相斗艳。这位先人在宝地觅得一颗拇指大小的石头,石头周身通透,翻着金色光华,有种令人神往的能量。
这本是世世代代蛊苗守护的宝物,却不料被朝廷知晓,误传其有长生不老的功效,三番五次裕想得之。
而那天,朝廷以叛贼之名,将蛊苗赶尽杀绝。
族人没有经历过战争,不知要作何反抗,他们几乎个个拥有在瞬间毒死猛兽的能力,却无人使用。因为他们从祖辈开始就立过誓言,自己所掌握的能力乃天神所赐,只能用来救人不能伤人。
所以,当朝廷的御林军杀到五仙池,也就是阿芝修炼的禁地时,她的哥哥姐姐们,侄女侄儿们,死的死,抓的抓。曾经美丽的天堂竟变成了血泊中的地狱。
活着的人是用来要挟阿芝交出宝石的人质。
她带着御林军进入收藏宝石的山洞,在取出宝石的一瞬间将其吞下了肚腹,能量冲击之下,整个洞穴塌了下来,连同御林军一起结束在了那个时代。
阿芝眼阵阵地看着亲人们惨死而亡,却又什么都不能做,含恨而亡。
享年,三十。
林兰认为自己在阴曹地府没有喝够孟婆汤,所以才在特定的时候回忆起上辈子的事。
随之而来的不仅仅是记忆。
之后不久,她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真气上涌,气息絮乱,内力在她经脉中游走。林兰兴奋之余,趁势按照以前的内功心法开始偷偷修炼,受现代身体不能适应这股力量所致,再加上身边没有可供修炼的环境,至今,林兰的功力只恢复到六层,就再也不能提高了。
对于此事她颇为遗憾,但也并没有太多纠结,毕竟在科技时代,武功实在没有什么可用之处。而且,她还必须时刻保持普通人的样子才不会惹来麻烦。
是的,异于常人的表现,无论身处何地都会引来麻烦。
林兰讨厌麻烦。
对于医学的天赋,林兰是从有前世记忆开始的,但她深知自己只有几岁的身体不能有太超过的行为,所以一直很克制。
十岁那年,她突然被人资助,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的开支都有了巨大保障。然,她以为自己是幸运儿,实际上,却正是此刻坐在经济舱奔赴美帝的人脑袋青痛的最大原因。
林兰从没想过出国,当然,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没钱,是以,林兰的人生规划本来是大学毕业之后到湖南湘西缅怀过去,剩下的人生就游离四方悬壶济世,攒钱开个中医馆,最后能平平安安地过完整个人生。
对她来说,这是完美的计划,只差实施就好。
谁能想到,当她提前完成学业的第二天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的声音明显被变声过,一口生硬的中文冷冷冰冰没有感情的带来了坏消息。
当然,是林兰认为的坏消息。
电话那头的人声称是她的资助者,要求林兰即刻赴美留学,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如果不去,她将承担近三十万美金的违约金。明知道要求不合理,但无权无势的人,只能任其指挥。对方没有给她商量的余地,或是沟通的机会,她不得不草草的收拾行装,去一个她想也没有想过的地方。
大洋彼岸,多么遥远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把林兰的过去设定在唐朝,和全文关系并不大啦,只是那个时代我自己非常喜欢而已~大家也可以猜测那是啥宝石。
☆、史蒂夫和娜塔莎
七小时以上的飞行很容易让人感觉疲惫,林兰没有买直飞纽约的机票,选择从多哈转机,这样比较便宜。同坐的乘客在东倒西歪的睡姿下,听到广播里说一小时后飞机将降落至多哈机场,跟着魔似得一个个都坐直了身板,一脸亢奋。
林兰伸了伸懒腰,看着窗外白雾皑皑一片,开始担心起即将要面对的转机行程,她实在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顺利找到登机口,要是因此误机就麻烦了。
听朱娜茜说,多哈是西亚国家卡塔尔的首都,那里的机场,有点大。
从下飞机到寻找登机口,林兰感受着从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觉得很不习惯。
中国人较为保守,且大家都是东方面孔,林兰又喜欢宅在家里或是实验室,所以没有太多与人接触的机会,自然也吸引不了他人的关注。当然,这不表示她怯生或者不懂为人世故,只是更专心于专业而已。
如今来到异国他乡,东方人,特别是身材好模样美的东方女人,是让人免不了多看两眼的。
何况是一个乌黑长发散布腰际,独自拖着行李的单身女人。
林兰不同于传统的东方女人长相,她鼻梁高挺,眼窝深邃。林兰曾猜想她的父母可能是新疆人,总之肯定不是纯粹的汉族人。
她喜欢中式的衣着,当然,大部分的时间她都穿着白褂,对于服饰没有多少考究。可朱娜茜已不止一次嘲笑过她的衣服老土不够潮,与时代不符。但林兰实在不懂时尚,更不知流行,她自认,这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最美好的样子了。也正因与众不同的穿着与漂亮的脸蛋儿,几乎从她身旁走过的所有外国人,都会忍不住回头看上一会儿。
所以,林兰始终觉得,可能是因为她的穿着才引来了路人侧目。这一身刺绣连衣裙在外国人眼里看来肯定很滑稽,一定是这样。
“Excuse me,请问C12登机口怎么走?”
林兰突然发现自己果然完全迷路了,幸好四周有很多地勤可供咨询,让她不至于困死在这里。
“前面不远就是。”皮肤黝黑的工作人员非常愉悦地为她指路,“您已经离它很近了,美丽的东方小姐。”
“OK,谢谢你。”林兰朝他微微笑了笑,“你也很帅。”
“噢,真的吗?”对方非常激动的样子,捂着心口惊呼,“你能留下联系方式吗,电话, Facebook,Twitter,随便什么!”
林兰吓了一跳,拉着行李箱准备离开,却还是不忘笑着回道:“很抱歉,不可以。”
“Why?”地勤小哥不甘心地跟了上去,“为什么不可以,你真的很漂亮!”
林兰只好不停的往后退:“不为什么,我要登机了,谢谢你。”语落,她赶紧加快了脚步远离这是非之地。
身后传来对方深情的呼喊:“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姑娘,很荣幸为你服务!”
天呐,外国人的热情真是炽烈!
林兰跟着人群终于顺利走上了飞往美利坚的航班,看着与自己截然不同形貌的白种人,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中有了些许期待和对未来的憧憬,想到刚才那位地勤小哥,也许接下来的日子会很刺激吧。
走到自己座位前停下,林兰准备把随身的行李放到行李架上。
行李箱的一只转轮卡在座椅腿脚下,她抬了两次都没能成功把箱子挪出来。其实这只小箱子根本不重,但无论如何调整转轮的位置,它就是死死的卡在里面,眼看自己的行李挡在过道中间阻塞了客流,不禁有些慌。
“Hello,需要帮忙吗?”
声音从她头顶响起,是非常纯正的美式英语的发音,爽朗且直接。林兰确信这话应该是对着自己说的,她迅速回头,仿佛感受到上帝的怜悯:“是的,我需要帮助。”当她回头的时候,眼前所看到的是一件蓝色的T恤衫,胸口的位置印着一串字母。
这才发现,那个人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距离。
林兰缓缓抬头,这才看到了对方的脸,“谢谢,我的行李箱好像卡住了。”
说话的人嘴角微微向上翘起,表情温柔的对林兰说道:“是的,我看到了,不过不用担心,这很容易解决。”
这位“高哥哥”只轻轻一抬,便将行李箱移了出来。
“很简单。”他猫着身子看了一眼贴在行李架下的座位号,问道,“我是24H,你呢?”
“真巧,我们在一排。”林兰指了指自己的座位。
两人落座之后并没有坐在一起,他们中间隔了一个位置,相视而笑过后就不再多做闲聊。林兰没有仔细欣赏她身旁这位高大的白种男人是方是圆。对方也没有像那位地勤一样对她这样的东方来客兴趣浓厚,而是一直看着走廊来去的人群,似乎在寻觅什么。
林兰拿起前排椅背兜里的一本杂志随意的翻阅着,想着还要再坐七个小时的飞机,不免生无可恋的叹了一口气。
一页采访专栏吸引了她的注意,被采访的人有一张占满整个A4页面的半身像,画面清晰干净,背景是低调的深棕色。
这人正是美国的亿万富豪——托尼。斯塔克。
杂志上的他西装革履,神采奕奕,看上去非常稳重和气派。
林兰拿出手机,将图片上的人拍了下来。
看起来还是很有形嘛。
她心里这样琢磨着。
扫了一眼专栏的内容,是商业版,林兰想这托尼。斯塔克原来是个商人,朱娜茜从小生活在商界的家庭,对这种成功人士自然情有独钟,倒也就不奇怪了。
史蒂夫。罗杰斯(Steve Rogers)本来和娜塔莎。罗曼洛夫(Natasha Romanoff)约好在多哈机场碰头,但直到他登机也不见搭档倩影,正当他在人群中寻找的时候,余光瞥见身边的东方女孩儿用手机对着杂志上的彩页拍照,心情有些微妙。
“你也喜欢斯塔克,我是说,托尼?”毕竟是自己的“战友”,见到有外国人对好朋友感兴趣,他也觉得很有趣。
林兰先是愣了几秒,然后才抬起头来回道:“哦,是的,他,他很不错。”
朱娜茜不是说过吗,外国人百分之八十都钟情托尼。斯塔克,无论男女老少,当然,女人和孩子更多一些。既然对方用了“也”这种语法,想必肯定是粉丝之一了,自己回答喜欢,总是适合的答案。
杂志上的样子的确不赖,不是吗。
“他很酷。”史蒂夫了点头,认同了林兰的说法,“不过,美国队长也很好。”
林兰想了想,问:“美国队长是谁?”
“Oh……”他皱着眉头,红润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缝,双手在半空无意义的比划,似乎有些尴尬,“真遗憾,看来你是托尼的忠实粉丝。”
林兰耸了耸肩,她自然不能理解对方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是托尼的忠实粉丝,就因为不认识美国队长吗?
她才不在乎谁是谁呢。
“史蒂夫,你竟然买的经济舱。”突然出现的人,在史蒂夫的肩头上拍了一拍,“老板给的佣金不够头等舱的票吗?”
这是个让人一眼看去相当惊艳的西方美女,红色的齐耳短发,微卷的发梢撑托着精致细腻的五官,纤细的腰部让她的胸脯看上去更加圆润高挺,她身上所有的元素都可以让任何人难以忽视她的存在。
“娜莉,你迟到了。”
他们两人接受了神盾局给的任务,目的地相同,目的却不一样。这会儿在同样的航班前出现,他们装扮成刚闹过别扭,才和好没多久的情侣,准备返回美国。
而娜莉是她用于掩饰身份的名字。
林兰看着娜塔莎,不禁给她的形象点了个赞。
第一次见到活的外国美女啊!
娜塔莎将胳膊撑在椅背的边缘,微微俯身,胸口的事业线若隐若现,她带着几分愠怒的口吻道:“你知道我不喜欢坐中间。”
“什么?”史蒂夫不解,“你在说什么?”
“我说……”娜塔莎捏了一把史蒂夫的脸,在他耳边说,“我喜欢靠走廊的位置,你知道的。”
史蒂夫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或者被诱惑到的样子,但还是不情不愿地挪到了中间的座位。
林兰忍俊不禁,偷偷地笑了一声。
这个叫史蒂夫的白人帅哥起码有一米八五以上,虽然他穿的衣服很宽松,但依然难掩其发达的胸肌和挺扩的身材。让这样魁梧的汉子挤在两个女人中间,实在是太憋屈了。
史蒂夫当然也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他不明白为什么“黑寡妇”要这样对待他这个老搭档:“Hey,我说,你在生什么气?”
“你应该订头等舱。”娜塔莎回说。
史蒂夫蹙眉:“没人告诉我这件事。”
她将头偏了过去:“我现在不想跟你说话。”
“你……”史蒂夫无法揣测“黑寡妇”的心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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