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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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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天管地,难道还管别人的房里住了谁?
“那就随你吧!”
有的选,她当然选住在自己家里了。
这时候的单位住房,虽然也有二室一厅、三室二厅的楼房,但大多数还是一家子挤在单位后边的小平房里,就等着单位分套更好的。
自己一个过来实习的,住好房招妒怨,住平房里吧,热闹是热闹了,可鸡毛蒜皮的是非也多。
经了这么多年,又学了法学专业,以至于自己说话办事越发喜欢直来直往了,所以她还真不爱搞这种弯弯套套的邻里关系。
……
见顾妩自己解决了住房问题,负责招待实习生的王局非但没有高兴,还一脸惋惜,一个劲的劝她:
“哎,怎么能出去住呢?单位里最近正好分了一栋新楼过来,我早就给你准备好了一室一厅,还是二楼靠北朝阳的!”
这么一说,王局越发觉得不能让她出去住:
“不行不行,你还是住单位里吧,那房子听着虽然只有一厅一室,可面积还挺大,又是独门独户的,最适合你们这种新婚的小夫妻住了,搬出去哪能找到这么合心意的房子?”
倒不是他有多热心,主要这会儿离公检法恢复还没几年,法院里还真没有多少专业人才。
而在现在法院里,从书记员到法官,大多都是当时紧急从部队上转业过来的。
组织性纪律性倒是没问题,但对专业知识就知之甚少了。
所以大家只能一边办案子,一边现学现卖,成天的拿着案卷跟新出的法律条文不撒手。
为着能早点掌握了相关技能,大伙儿可没少加班,这辛苦点倒是没什么,可没个正经学过的指导一二,简直事倍功半。
最怕的就是有时候遇到看不懂的,大家只能大眼瞪小眼,囫囵着过,这样下来多耽误事儿。
这好不容易等到初届的法学生毕业了,还来了他们院,大家伙可高兴坏了——第一批大学生里,全国都加上,统共也出了两百个法学生。
而且他们实习的时候还不一定来法院来,因为不止法院,像检察院、公安局、国企……单位,也紧盯着这批法学生呢,就怕一个错眼,人就被抢光了。
更别说京大出来的高材生了,人家就算想去法院实习,大多也是直接冲着高法跟京都中法去的。
他们这样的能来学生,还真是托了开放得早的光了。
而且为了请来这尊大佛过来,院里还特意托人找关系,去上头活动了好久。
原本人来之前他都想好了,这要是能让人彻底留下来,亲儿子他都舍得搭出去,更别说一套单位福利房了。
哎!
眼下她带着这个小白脸子,看来美人计是没啥用了,但人还是要留下来的,哪能就这么让人住出去了!
顾妩:“……”
说好的单位住房不好分呢?看来她错估了后世的京大生,跟现在京大生的待遇。
她隐晦的看了林绪之一眼,见他也一副囧囧走神的样子,只好点了头:“那好吧,不过我一来就住新房是不是不太好?”
按照体制来说,s市中法怎么也要四五十个法官,眼下虽然分了新住房下来,但大家分一分说不定还不够。
这样越过他们直接给了自己,其他人不会有意见吗?
“没事儿,这是大家一起通过的决议。”
要不然他也不敢明着就说这话啊。
……
顾妩以前在医院当实习生的时候,因为一入院就当了主治大夫,还颇受了一番排挤。
所以她还以为这次过来实习,顶多是在档案室帮着整理整理卷宗,正经案子肯定是接触不到了。
可没想到刚一来,一点历练还没有,就被拉到了法官组,紧急跟进了一桩拐卖案。
这案子刚开始是被群众举报到公安局的。
——虽然这时候已经放开了,大家出门也不再要求开具证明信,但群众永远是最好的侦查兵。
所以人贩子伪装的再厉害,还是被附近东溜西逛的老大娘给发现了。
人贩子倒也试图转移过地方,但到没成功,最后还昏迷着被抬进了公安局。
顾妩:“……”
厉害了我的老大娘!
这一举报完,公安局的同志们效率特别,没出半个月就抓到了一个拐卖团伙来。
而顾妩到的时候,法院的同志们正在按着法条量刑呢!
不过其实也没什么可讨论的,毕竟这时候法律严,又赶上七十年代末严打的尾巴,强奸罪都得判死刑,更别说拐卖了。
所以这次牵扯进拐卖案子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部死刑没商量。
这要是别的情况,顾妩说不定还同情一下,帮着争取减减刑啥的。
可人贩子嘛,那当然是死一个少一个了——八十年代的时候,正是拐卖妇女儿童的高峰期,多少家庭都是因为这些垃圾而毁了。
所以对于他们的遭遇,顾妩非但不同情,甚至还有些想放炮。
除了这帮人实在该死,还因为这一帮家伙的落网,直接满足了s省这两年的严打指标。
这样一来,就能让很多罪不至死的犯人留下一条命来。
说起来这时候流氓罪还没废除,所以一旦严打指标下来的时候,往往除了抢劫、强奸犯,就是犯了流氓罪的人上指标了。
这个政策虽然在当时,极大的稳定了社会秩序,但要其他重刑犯就算了。
可犯了“流氓罪”的人,往往只是因为在公共场合不得体。
比如有个青年喝醉酒在路灯旁撒尿,这时候要是被人看见了……没得说,妥妥地流氓罪。
这要是平时里,顶多判个三年五年,可赶上严打时,十几年二十年都有可能。
要是严打指标不够,甚至有可能判死刑。
听着不可思议,但谁让这时候法律严苛,没多少人敢以身试法呢。
作为胆敢当流氓的,当然要当仁不让的顶上去了。
“指标不够流氓凑!”
说的就是这个情况了。
但这要是真流氓还好,要是“假流氓”,还真死得挺冤枉的。
这次人贩子们也算做了好事了,为这帮人留条命,说不定他们也能等到流氓罪废除的那天。
第283章 七十年代奋斗生活53(事业线,慎买)
众人对人贩子们的判刑倒是没有任何异议。
不过让s市中院的法官们争论不休的; 是这案子中的另外一桩关系。
当时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 递交过来的公安机关的审讯记录中; 恰巧提到了一件比较一言难尽的事情。
——人贩子在供述的时候;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脱罪,一直强调说他们拿来卖的孩子是孩子父母自己同意卖的。
得知这一线索的公安机关对这个事情也比较重视; 就特意在分开审讯了被抓回来的人贩子。
这才发现; 被解救出来的孩子,的确有少部分的孩子是经过她们亲生的父母同意; 才交到人贩子的手里的。
而作为报酬,有些父母甚至还收取了“营养费”跟“感谢费”。
浑然不管自己的孩子以后会被卖到哪里做什么,会承受什么苦难。
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且基本都发生在女婴与女童身上。
这就要说说这时候的生育环境了……不管农村还是城市; 重男亲女的观念都还挺严重。
有时候孩子一出生,家里一看是个女娃,心狠点的为了招个带把的①,就直接溺死了事。
稍微手软一点又不想养的,就算着时间往人多的地方一扔,有人带走就算孩子命好,没人管冻死饿死的也不在少数。
再有点良心的,自家出点钱当奶粉钱; 再托个有门路的人; 打听一下谁家缺孩子,等联系到了,再把孩子送到别人家养。
而这情况下; 要是找的中人靠谱,就会给孩子找个好去处,要是遇上个心脏的,转手卖给人贩子也说不准。
而这次公安机关们遇到的情况,除了上一种情况外,还有父母自己不通过中人,直接收了人贩子“补偿费”,然后让人把孩子带走的。
而更让人作呕的一种情况是,家里虽然重男轻女,但终究还是没扔孩子,等饥一顿饱一顿的养到十五六岁时,再以找婆家为由,把女孩子卖给人贩子。
由他们做渠道,把人卖到偏远山区当媳妇。
而作为丈人丈母娘,女孩子的父母甚至还能收到一半的“彩礼钱”,但彩礼收过后,两方基本上就再也不会联系了。
不过这次抓到的人贩子,却是只拐卖儿童的拐卖团伙,并不涉及拐卖妇女的情况。
而为什么说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儿童,是被所以被拐卖儿童中的一小部分呢?
这点特别滑稽——有些女孩儿因为家人的重男轻女被父母亲手卖掉,但也因为大环境的重男亲女,更多“买家”明确要求“货源”的是男孩。
可男孩子们金贵,往往找不到货源,人贩子们就会铤而走险,向各家的宝贝疙瘩们下手。
所以这时候的儿童买卖中,男孩子才是其中的大头。
而现在法官们争执的是,那些参与拐卖自己女儿的父母,要不要入刑,怎么入刑?
参与争论的法官中,有的认为在现有社会的公序良俗中,大多数人默认父母有权决定自己孩子的来去甚至死活。
所以为了照顾大家的情绪,参与其中的父母一律批评教育,都不入刑。
而有的法官认为只有收钱卖孩子的,才应该入刑,并依据现有刑法②中的遗弃罪判处。
毕竟这其中有些父母压根没有收钱,只是托中人为女孩找个去处。
而且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但书中,明确规定了:不是出于非法获利为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③
只有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才可以遗弃罪论处。
而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本案中有些父母收取的钱财较少,所以只能以遗弃罪论处。
而且法理之外还有人情,这里头大多数父母不止一个孩子,要是以重罪判刑,那他们的其他孩子,以后将没有直属监护人抚养。
有的法官则坚持:符合上述说法的只是少部分父母,而本案中,参与拐卖案的大部分父母,明知道孩子是送到了不具有自己抚养意图的人贩子手里,可他们为了巨额的“补偿费”,还是睁只眼闭只眼,选择卖掉孩子。
这种情况已经符合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客观条件,所以涉案父母中,符合这种情况的都应该入刑,并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刑。
还有的法官认为父母亲自参与拐卖案,并且在拐卖过程中导致多个孩子死伤,这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消极影响。
为了以儆效尤,但凡参与的父母,都应该与其他人贩子一罪论处。
而顾妩参与谈论的时候,第一、四个建议已经被否决,大家在围绕着第二、三两种观点争论不休。
后来经过好几天的讨论,并上递于高法后,大家才决定,参与拐卖亲子的父母:
如果被拐卖儿童没有重伤以及生命危险的。
不追究其中遗弃、但却没有明确买卖的父母的法律责任,只是交由公安机关,由他们进行相关的思想教育;
遗弃并明知对方是人贩子,还收取少数营养费的,以遗弃罪论处;
遗弃并明知对方是人贩子,还收取巨额补偿费的,以遗弃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并以实际情况适当轻刑。
被拐卖途中,被拐卖儿童身心受到重创或者死亡的。
其中遗弃却没有卖孩子的父母,以遗弃罪判刑;
遗弃并明知对方是人贩子,还收取少数营养费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刑,并以实际情况适当轻刑;
遗弃并明知对方是人贩子,还收取巨额补偿费的,与其他人贩子同判,不做特殊处理。
而等到判决书出来的时候,大家一得知原来买卖自己孩子,居然也要以拐卖罪判刑后。
此案子在全国各界造成了情理之中的轰动。
不止老百姓们在茶余饭后争论这些父母究竟该不该抓,该不该判重刑。
连很多媒体人及法律人,也以各自的角度,在各种报纸上争论此案的量刑以及得失。
不过让s省中法的法官们松口气的是,上头对此案的审理结果表达了赞扬。
而具体执行的那一天,好多人都亲自赶到s市,见证这帮人贩子被处决的场景。
而这其中,就有因为巨额补偿款,卖了自家女儿,才导致孩子死亡的父母。
……
这个案子后,顾妩算是彻底的融入了s省中法的法官中。
不过经此一案她认为,自己虽然是京大毕业的法学生,但在实际案例中还有很多的不足。
并且她的大部分眼光跟想法,一直在跟着后世的道德观以及法律走,有时候的确与现有的实际操作格格不入。
其实仔细想一想,世界上并没有最好的的法律,只有最适合的法律。
而在八十年代的种花,有些法律法规虽然有些量刑过重,在后世看起来甚至特别可笑,却这却也是最适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有时候顾妩觉得,就算她现在把后面三十年里制订好的法律通通默写出来,它也并不适用于现在。
所以她只当自己是个啥也不懂的菜鸟,跟着大家一起没日没夜的研究更种法条跟案例,在遇到大部分案件时,只多听多看,却不轻易开口。
……
等半年的实习期快结束的时候,林绪之拍下的那块地已经立项了。
只等着省政府对即将开发的北城西城进行规划后,就即时进行开发。
而顾妩却婉拒了s市中法的挽留,选择回校深造立法学。
倒不是她看不起s市中法,想再回京大攀个高枝。
只是这半年的实习中,顾妩明确的发现:或许这种重刑才适合现在的种花。
但她大概是看多了后世的法律,以至于除了故意杀人、人贩子……情形外,每次有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时,她都会觉得特别无力。
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后,她觉得自己与其再时间耗费在自己并不认同的地方。
还不如潜心研究,以种花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比现在跟后世数次法律法规,以自身能力慢慢推进法制进程。
在尽量罪刑相适应的情况下,为现在的种花找到最适宜自己的法律法规。
不过这目标在现在看起来还过于宏大,要想实现着个目标,她首先得继续努力深造,好好学习立法学的相关知识。
以免仗着自己知道点别人不知道的事,就膨胀自傲,做出纸上谈兵的事来。
二来她还得逐渐加深自己的影响力,免得就算找出了更适合当下的法律,却连立法的边也沾不到。
……
等顾妩跟林绪之再次回京的时候,班上很多人已经物色好了自己的工作单位。
不过林绪之是打定了主意要从商的,所以尽管老师跟同学们屡次规劝,让他一时冲动,就贸然放弃了商品粮户口。
但林绪之嘴上虽然说着考虑一下,实际上却越发频繁的往校外跑。
顾妩的情况却与林绪之不同,既然她都决定了继续深造,就放下了找工作的心,一头扎进了考研的大部队里,成天在图书馆泡着,等闲不出门。
第284章 七十年代奋斗生活54
“说说; 你到底是咋个想的?好好的铁饭碗不端; 非要自己在外边拼; 多辛苦啊。
我跟你妈每次一打电话; 你们老说样样都好,可你看看; 这才一年多的时间; 人都瘦成啥样了。
听大的话,你还是好好工作吧; 这样安稳点,你们小两口也好趁早要个孩子。”
顾庆海说到这里一顿,悄悄往女婿脸上一瞅,见他脸上虽然还是一本正经的听着; 可手里却一点没闲,手指翻飞的替小七做滚铁环的滚棒,明显是已经打定好主意了。
他知道自己这个姑爷主意正,想做的事别人轻易劝不来。
这要是其他事儿,孩子都成人了,想怎么样自己都能只只眼闭只眼。
可工作这事事关重大,真不能由着两个孩子的性子乱来。
“哎,要不这样你看行不行; 你呢; 去就业办,问一个清闲点的工作,先把户口落成商品粮的; 要是你去试过了,还想去外头拼一拼,再去也不迟嘛。”
这几年里,他们这边的公务员,也挺多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
如果女婿实在想经商,这么干多好?至少也能为他的以后上个双保险——这要是经商成功了,再彻底把工作辞了,也没啥损失;要是期间经商失败了,也能回来再接着上班。
免得他明明上了京大这么好的学校,到头来却落个两头空。
其实以他的意见,当然是倾向于让绪之找个稳定点的工作了。
这样小两口也不用聚少离多的,把这么好的感情给磨没了,也能少很多不必要的风险。
阿妩说绪之是在外头当老板的,可这年头,菜市场里头卖鱼的还有人喊他刘总呢。
他一个小孩子跟那么多老狐狸周旋,啥时候被吃干抹净的都不知道呢!
怕就怕他创业不成功,钱没挣到多少,还把好好过日子的心给葬没了。
而且就算自己干挣了大钱,也没有当官的那么安稳、体面啊,还不是人家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吗?
没看报纸上时不时就有投机倒把的被枪毙了的吗?
再说挣那么多钱干啥呢?
绪之这孩子心眼是顶好的,可麻烦就麻烦在他太有本事了。
自己听说阿妩这批的京大学生,分配后工作就没一个不好的。
最瓤①的也能留在地级市拿十四级工资呢!
说来也是自己的错,他这几年光看孩子大笔大笔的往家拿钱了。可他只当大学生挣钱多,又怕女婿误会自己是查探他的收入,就没敢细问。
谁晓得这钱压根就不是大学生本该有的,而是人家经商赚回来的呢!
都怪小五这个死丫头嘴严,啥话也不往外透一个,弄得自己啥不对也没能看出来。
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这么大胆——掐指算算,他们往家拿钱,从刚去京都那会儿就已经开始了。
现在一想起家里花的钱都是这么来的,顾庆海还能激出一身冷汗来。
不是他胆小,不过明着说经济已经放开四年有余了,可大家敢明目张胆的做生意,也才是近两年。
就这两娃胆子大,刚放开就敢乱来,当时那种情况,万一被人抓起来毙了可怎么办呢?
不过以前的事过去就算了,毕竟知道了也没用。
可到了分配工作这么大的事情上,他两居然也敢先斩后奏。
——绪之想从商,所以就算他们领了毕业证后,就业办都开了好几天了,可这孩子却连看都没看去过。
要不是自己关心他们两的工作,在电话是多嘴问了几句,现在恐怕还被瞒在谷里呢。
阿五更好,一句话都没往家里捎,就悄默默的考研留校了。
不是他这个当爸的不通透,可就算让她妈说,一个女孩子念书念到大学也尽够了。
接下来她就该谋个好工作,然后两口子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可现在倒好,该一心上进,老实读书的女婿一心闹着出来干个体户,而该从学校混出来就工作的女儿反而埋头苦读上去了。
这都是什么事啊!
要是这两孩子的性格能换一换就好了。
而且别人说起来也不好听啊……现在在外头当老板的,小学毕业的也比比皆是,绪之倒好,一个京大的高材生,不老老实实的捧着金饭碗吃饭,倒跑去跟他们争了。
“知道爸妈今天要到,所以我特地到北街胡同那边订羊肉锅子,卟,说话间就到中午了,我们过去边吃边说。”
林绪之听老丈人出主意,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拿话岔开了,带着两老人出去吃了趟涮羊肉。
等大家都吃饱喝足回家后,拐个弯散个步的功夫,他就不知道从哪弄回来一本报到证,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爸你看,我刚去就业办报道过了……京都国税局的,等过几天再去办个停薪留职,你看好不好?”
顾庆海一听这话,赶紧接过林绪之递过来的报到证,仔细跟自己特意看过的其他人的报到证对了对,见上头字数一样多,眉头瞬间就松了。
不过他转念一想,又狐疑的问:“京都的?”
这不能吧!就算自己再盲目自信,也不敢想他能直接留在京都的。
“原本他们想让我去西山市那边的,不过……那边也不知道咋了,忽然帮着出了点力,我这才能留到京都了。”
顾庆海一听这话就信了七八分,因为在他的眼里,当父母的哪有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就算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
可这也是跟后来的孩子比出来的,但要是遇到随手能帮一把的问题,当亲爹的肯定不会眼看着都不伸手的。
不过女婿这话一说,自己反而不想让他去京都国税局了。
因为他担心父子间本来就血浓于水,有了这一遭后,慢慢的就又联系上了。
要是这时候林绪之他爹忽然发现自己儿子是个好的,又后悔想让他回家可怎么办?
不过要是光这样,自己就算酸一点,也不会尽挡着人家父子和好。
可他怕那边的人看不上阿五,就费劲心思的往他们两中间塞人,活生生的把小两口搅黄了。
不是他想多了,只是这两孩子还年轻得很,正是爱新鲜、不定性的时候,他两结果这几多年,又连个孩子都没有。
这种情况,是最容易让人趁机而入的了。
而且自家阿五又就是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暴烈脾性……这种事儿,都不用其他人挑拨的,只要因为这个闹上一次,他两绝对就得掰。
与顶门女婿被人拐走了,还伤女儿的心相比,那做生意就做生意呗。
两相其害取其轻嘛!
大不了做生意赔了以后,自假出钱养着他——最近他媳妇的服装店卖衣服卖可好了,养活他应该还是养活的起的。
……
林绪之使诈,让顾庆海对他下海经商的事绝口不提。
不过他倒是没事了,顾妩却遭了殃。
顾庆海跟李秀英跟打车轮战似的,每天一起床就开始碎碎念,劝她没念研究生了,而且直接工作:
“倒不是妈贪你的工资,才一个劲的劝你别上研究生。不过你想想,上了大学你分配下来能有14级的工资,可你再费心吧啦的上三年的研究生,分配的工作也差不多,那还上这玩意干嘛呢?”
“对啊,要是绪之工作了,那你上三年也没啥,可他下海经商了,你再读研究生,万一……你们家还不得饿死吗?”
顾妩:“……”
合着双保险你们还不放心,想让我出来工作,给他上个三保险对吧?
这到底谁是你们的亲闺女?
不过你们多虑了,以林绪之现在经手的资金,只要他破产了,别说拿她的工资填了,就是再填一百个她进去,也是杯水车薪啊!
看亲女儿一脸囧囧有神,李秀英又劝:“就算绪之以后肯定能挣大钱,可你也不想想,发了家的老板都爱搞啥?”
不就是包小蜜吗?
安定那边有个卖假包挣了钱的,还敢偷偷往外头养个小的呢,更别说女婿这种没钱就有小姑娘盯着的了。
男人这玩意,说靠不住那是一点也靠不住的。
“这情况你还不早点工作,再趁年轻生个孩子吗?”
夫妻两的感情再好,也有腻歪的一天,这时候就要有个孩子调剂调剂了。
听着不好听,有用孩子留人的嫌疑。
不过婚姻可不就是这样吗?男女刚开始或许真的是冲着对方去的,一门心思的想对人家好。
可再好的夫妻处着处着,迟早也有痒痒的一天。这时候有个孩子转一下注意力,也免得一方走了歪路。
等爱情真转化成亲情的那天,看着或许没有以前那种缠缠绵绵的了,可真要分开的时候,你却发现,都已经彻底离不开对方了。
就像她跟老顾,一辈子过得好吧!
但这里头绝对有三个女儿的功劳……换句话说,不管生男生女,当了爸的男人跟没有当过爸的男人压根就是两种生物。
要是没有她们几个当润滑剂,他们或许还会这么好,但用的时间绝对要长的多。
顾妩一听他们不近催工作。居然还催起生孩子了,不由扶额,起身往外逃:“您可放心吧,他要是敢有那个花花心思,我就阉了他,再给你找个更好的女婿。”
李秀英本来要说的话被她噎在了喉咙里:这要是其他人的闺女,怕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可以自家小五的医术,说阉那就是真阉。
忽然觉得女婿蛮可怜的怎么破?
第285章 七十年代奋斗生活55
顾庆海夫妻两开始还挺不放心; 就特意在京都留了几天; 想着看能不能再劝劝她。
可接下来的几天里; 老两口被这小夫妻的相处方式惊呆了。
为啥呢?
因为在他们眼里; 自己闺女除了武力值高了点,脾气坏了点; 其他方面那是没得说。
在家的时候; 那更是个顶个的勤快,一大早起来就做饭、扫地、抹桌子; 把家里前前后后都拾掇的干干净净的。
可这几天一看,他们忽然发现,闺女现在在家,每天除了做个饭; 其余时间就往书房里一钻,其他活计啥也不干。
反而是据说已经做了“大老板”的女婿,一回家跟个小跟班似的,跑前跑后的忙得不可开交。
开始时老两口还能骗骗自己,说女婿这是因为他们来了特意表现呢。
可等到他们看到晚上睡觉前,他无比娴熟的把泡脚水端到阿五脚边,亲手给她洗脚的时候,老两口就彻底坐不住了。
第二天林绪之刚一出门; 顾庆海赶紧给李秀英使了个眼色。
李秀英见状; 端了杯热水就找顾妩说话去了:“小五啊,这女婿对你好,当然是好事儿; 可你也不能不知足,仗着人家尊重你,你就可劲的欺负人吧!”
哪有成天让出去上班的丈夫伺候自己洗脚、洗衣服的,这看着多不像话?
绪之起早贪黑的出去上班多累,她可好,回来也不晓得体谅着点,也不怕真把人给熬坏了。
顾妩正在查资料写论文呢,被亲妈这话一说,一脸懵逼的抬头:“啊?”
看女儿这么不开窍,李秀英恨铁不成钢的戳了戳她的脑门:
“妈问你为啥万事不干,只知道使唤绪之,你还嫌他这一天天的不够累啊!”
顾妩:“……”
糟糕,露馅了。
自从修仙后,她跟林绪之就习惯了用法诀干家务,又快又干净。
后来他们穿的几个地方,就算不能明目张胆的用法术,可那也是有人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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