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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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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我还是觉得空气里有些不同寻常的味道。不,不是味道,是感觉,空气中弥散着死亡的恐惧,无论过去多长时间都挥散不开的死亡的气息。
我对自己的敏感报之一笑,这本来就是坟墓,坟墓是死人呆的地方,当然会有死亡的味道,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大不了完事后陪小五多磕几个头,虎毒不食子,老人家生前再凶;想来也不至于跟自家孩子为难。
小五把灯点好,回到我身边。他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在盯着我看。“闭着眼都感觉到你在看我了。”有看你,我在看你身后……”他的语调比平时生硬了许多。
“我身后有什么?我可以看吗?”我兴奋的笑道。我身后有什么,武功秘籍还是神兵利刃?最次也得是个宝山吧。否则怎会把他惊骇到这种程度呢?是不看的好。”他慌慌张张的捂住我的眼睛,似乎生怕我偷看。家的秘密说出去?没关系,不方便看我就不看。”猜疑这种事很麻烦,我最怕麻烦。“要不你找东西把我眼睛蒙上?”是那个意思。”他连忙松开手,“你想看就看吧。”他把手放在我肩头,小声说道,“你看清楚了也好,如果我不能和你一起走,你就顺着来时的脚印自己出去,记住,千万不要慌,不要乱动。如果我……,你就和莫大哥替我把玉牌带回家去。”气话,要是连你都出不去,我一个人怎么可能出得去呢,所以你有什么遗言也不用向我交代。”
不远处传来火焰的声、热和光感。开吧。”
眼前忽地亮了,惨白一片,久别光明的双眼一阵刺痛,流下泪来。我挡住眼睛,擦净泪水,过了好一阵终于能看清小五的脸。
他的脸色很不好,我想我一定更难看。我以为自己会尖叫不止,但原来恐惧到极点时根本顾不上出声。样?”他紧张的扶着我。只是有点想吐……”我话还没说完,腿就先软了下去。
同志们可以先猜猜看到的什么,也就是女主一开始误会的土特产。其实前面已经提到过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呢?如果没猜到,不说明你笨,而是我写的不好。
第五十四章 恨她就带她去探险吧
第五十四章 恨她就带她去探险吧 我真后悔张开眼睛,如果一直看不到兴许还好些。现在胃里堵得很,阵阵向上翻涌,想吐又吐不出,只能按着胸口干呕。地上一把把枯骨,已够惊骇了,但最渗人的却是大厅中央的一口大油锅。小五刚刚把火折子扔了进去,这会锅里正烧得旺,一把焦黑的枯骨在熊熊烈火中早不成样子。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罗大佑的这首《恋曲1990》,还真应景啊……只不过这容颜转变的稍微大发了点。
周围的墙上除了铜灯还有几颗硕大的明珠,灯火虽未通明,但有明珠反光,倒也足够看清那些黑洞洞的,曾经的眼睛现在的窟窿。一双双黑洞,好奇的打量着这两个,不,我这一个没出息的新人,好像是说,“哪来的呆鸟,吐什么吐,没件见过英姿飒爽的前辈吗?嘿,说不定你待会也得躺下来陪哥哥们呢!”尸癖,也不喜欢骨感美的男人,就失陪了吧。”我小声嘟囔道。么?”想跟他们躺在一起。”我指了指周围的尸骨,“你看凡是有衣服留着的,都是男人,估计没衣服的老前辈也不会有几个是女的。”啊,都是男人,”小五点头道,“本来这种地方。也不会有什么女人。”能和他们在一起,男女之防不管生死都得防,”我很严肃的做远目状。余不欺暗室,但此处诸公就未必了。万一他们半夜骚扰我怎么办?”有我呢。”小五笑眯眯的坐到我身边,“谁敢欺负你,我就让他和你后面那位前辈作伴。”
我身后那位前辈,大约刚死了几十年。。。还有头发,骨骼也没散架,面壁而立,衣服虽然破旧,但仍看得出昔日光彩,头上的发簪亦是稀罕物,真是名副其实的“潇洒死了”。行,这位前辈恐怕是这最可爱地人了,非要找人作伴也该找我。”我强忍吐意。仔细打量起墙边的骷髅,“你看他那身精细的打扮,家底肯定少不了。再看他那头乌木般地秀发,生前定是位风流侠(邪也行)少。我就喜欢这种男人。”我故作轻松的笑道。“他是我地了,你要找相好尽管挑。除了他都行。”
近墨者黑,绝对的,我就是和墨待久了才被染黑。曾经,我是一只纯白而沉默的羔羊,终日蜷缩在草原角落,等待毛毛哥哥那似魔似幻如在风中凌乱的狼吻……是哪种男人?”小五摇头晃脑的问道,“家底颇丰还是风流侠少?”我跟谁风流去?”我鄙夷地瞪了他一眼,“瞧你问的,纯粹是废话。对了,你说的风流不是迎风流浪之意吧?你要有这种理想,可以考虑把家产给我,我会帮你好好败光。”真是死到临头都不知悔改呀。”小五摇摇头。有什么可悔改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没钱到哪风流去?真要饿到易子而食,我看谁还风流。”
小五愣了一下,甜甜一笑,“真是爱钱不爱命,凭这点,你就跟这位风流侠少很般配。”他走到侠少身后,“知道他怎么死的吗?”
我摇摇头。这家伙紧紧贴着墙面,看不出搞什么名堂。小五用短剑小心翼翼划开那人的衣服,然后轻轻一扯,漫天彩蝶纷飞。这位帅哥生前一定没想过自己会被人看得如此通透,只可惜他没有脸红的机会了。卡的是什么?”我顾不上害怕,好奇地走上前去。吧?”小五把我拉到另一颗明珠下,“想不想把它摘下来?很值钱的。”
他怎么知道我在打明珠的主意?这么好地东西,要插在我头上得多耀眼啊,我的光彩再加上它地光彩,从此中华大地将永远极昼。黑夜给了我们黑色地眼睛,我们却只用它看到光明。“这合适吗?”我做垂涎状搓手,“你家先祖的东西,我一个外人拿去,是不是不太好?”不管我内心觉得多合适多好,嘴上该客气还得客气。意而已,喜欢就拿去,有什么不好地。”
大富之家就是有气魄,我喜欢,甭管多贵重的东西,一句小玩意全打发了。明珠挺高的,我紧贴着墙壁,踮起脚拼命向上摸,可依然差了一大截。我试了好几次,直到腿肚子抽筋,才想到咱不是一个人。我把小五拉过来,“你帮我拿吧,我够不到。”
小五笑着摇摇头,“我可不想像那位兄台似的,到死都得站着。一旦拧动明珠,就会触发机关,这回你明白他为什么死在那了吧?”他指着墙上一处尖出的雕饰,“你仔细看看,和卡在那人肋骨上的一模一样。”他把手放在自己心脏下面轻轻一点,“机关触发后,那个东西就会从这刺进来,后面有倒钩直勾骨肉,所以根本取不下来,人只有等着慢慢疼死……”你明知道有机关还叫我拿,怕我死的不快?!”我又怕又气,狠狠捶了小五一拳,早知今日,当初就该给他活埋了,何苦养虎为患。我真傻,我本以为开拓发展思路,能迎来自己事业的上升期,何曾想到头来竟要落个本色演出鬼片的下场。你个没良心的,呜呜呜,鸟尽弓藏啊,呜呜呜,兔死狗烹啊,呜呜呜……”你开个玩笑,你怎么当真了呢?”小五见我嚎啕不止,也慌乱起来,“别哭了,算我求你还不行?”我不理他,继续哭,直到他一跺脚,愤愤说道,“留点力气等死的时候再哭也不迟!”思?”我抹抹眼泪。哭了?”他白我一眼,转头望向四周,“据先人记载,最凶险的机关全集中在刚刚的通道,这里除了墙上的明珠不能动外,并无其它异常。”表没有,否则人也不会死得到处都是。”我身子一颤,出了一身冷汗,“也就是说连你也不知道机关在
小五点点头。
我拉住他的衣襟,狠命摇晃,“那你的意思是,咱们有可能也要和他们一样烂在这?!苍天不仁,我还年轻,我还有好多未实现的远大理想……”我吞了口口水,找个干净地方一屁股坐了下去。“跟我说说,那通道里都有什么,我先做个心理准备。”事到如今怕也没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什么特别,”小五坐到我身边,用左手在我颈后轻轻一砍,“只不过身边的石俑,可能会悄悄溜过来给你一撕心裂肺的尖叫冲天而起,死命搂住小五的脖子,可怜他一世英明就这样差点被勒死。不要怪我下手重,谁叫他在鬼地方讲鬼故事吓人,不知道我们这种被称为美少女的生物通常都很胆小吗?
第五十五章 愤青,就是这个味
第五十五章 愤青,就是这个味 在经过一番殊死搏斗后,小五终于连滚带爬的逃出了我的魔掌。原来他并没有完全吓我,他的意思是,如果触发机关,通道两侧持刀的石俑就会咔的一声斩下来,只不过用词有点诡异需要商榷。
这一刀砍下来会怎么样呢?脑袋咕噜咕噜满地滚,还是自天灵盖开始被等分为左右两部份,或者从脖子斜着砍下去直到腋窝?貌似都是不错的选择,其实我比较欣赏拦腰切断,据说这样人不会马上死,能好好欣赏自己血染的风采,多猎奇呀。
真恶心,我怎么会有如此残忍的想法呢?都怪那仇家老变态,没事非折腾出这么个鬼地方污染我雪域高原般纯净的心灵。
“还有别的死法吗?”被大刀砍死太普通了,一点都不小资,还不如让我看穷摇戏晕死好呢,尽管后者真的好残忍好残忍,老导致我精神便秘。
“别的嘛,”小五托着下巴想了想,“一脚踩空会掉进陷阱。”
“摔死?”
“没那么惨,也就是被坑底倒竖的尖刀扎死而已。”
原来被扎死还算优待俘虏呢……他们仇家人真是宅心仁厚,我等小民感激涕零,当牛做马亦无以为报。“还有更不惨的吗?”我就不信挑不出一个适合自己的死法。
“乱箭射死?”
“你是不是还想在墙上刻下,李悦死于此墙下?”想象自己被万箭穿心……肯定很疼,浑身的毛毛都立起来啦!这种死法通常是留给国家栋梁的特殊津贴,我白蚁一只没资格享受。
小五就像个热情的推销员,秉持着“必有一款适合您”的理念。。。继续向我推荐。“中毒怎么样?”
“死地快吗?”
“挺快的,药喷到脸上后,脸会有点痒。痒完就没事了。”
我摸着自己的脸问道,“那脸会肿吗?”人家就算死也要死得漂漂亮亮。肿成猪头就不太好了。
“不会,都烂得见骨了,哪还会肿?”不人道,比法西斯还残忍,真怀疑希特勒跟东条英机是在他们那受训地。我绝望的抱着头。想象自己惨死地情景,我这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只怕还来不及喵一声就骑白马西游去也。说到这我得解释一下骑马的用意,人家都驾鹤我为什么要骑马呢?一方面可以彰显自己品位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因为我恐高。不过最主要的,是因为人家心目中的那个他,就骑白马。
他一路西行,每一个回眸都惹起人间一片喧嚣。被欲火焚伤地众生在爱恨中纠结沉沦,“让我吃了他吧,只有让他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才能毫无保留的爱他!”他就是大唐第一艳僧…………唐三藏(即广大耽美狼眼中的唐总受)。
闲话少叙,咱们书归正传。话说我和小五坐在地上,继续深入探讨各种死亡方式的可行性。“你知道刚刚挂住你裙子的是什么吗?”小五问道。
“黑了吧唧的我怎么知道?”我不屑的撇撇嘴。“我又不属夜猫子。”
“你猜猜。”他不怀好意的笑道。
“总不会是手吧。”哼,想讲鬼故事吓我。还嫩点!他点点头。做出一副极其认真地表情,“有几个倒霉鬼不小心碰错地方。被夹在了石缝中,其中最靠外面那人,临死前拼命往外挤,结果还是死了,死的时候只有一只手留在外面。”
“啊我奋力飞扑,未遂。有了刚才几近窒息的经验,这次还没等我扑过去,小五已先行闪开,害我这招天外飞仙以面部着地式华丽收场。
我要像谭嗣同那样高呼一声“我自横刀向天笑”,然后从容就戮,留下一番千古美名!才怪呢……
先不说盗墓这件事有多无良多缺德,咱就说最实际地吧,谁能把我这盗墓先行者的美名传出去?人家谭公之死,那是推动历史发展,我算什么,拿到东西又不归我?当个稀里糊涂地无名英雄,烂成一堆白骨,连分辨性别都得靠测量耻骨,既没名又没利,反正说来说去我就是吃亏。
可吃亏也没办法啊,难道我还能自己逃了不成?不,我不能丢下教主弟弟独自逃生!“哼,死而死矣!”我裙摆一扬,阔步前行,呼呼带风,我这点冷峻特质要早被发现就能反串小马哥了,哪还轮得到黄晓明出头?小五那番详细讲解太恐怖了,与其孤零零惨死还不如与他搭个伴……
反正也不知道哪有机关,我们干脆就随便溜达,越逛越觉得不对劲。我指着在油锅里浴火焚身地仁兄,问道,“什么机关能让人掉进那里?别告诉我失足落锅,火这么旺,人根本不可能走近。”
小五点点头,“我觉得像是有人把他扔进去的。”
咔,短路了,被叛徒谋害活活煎死,显然已大大超过我推己及人地想象范围。“咱们离他远点吧,”我牵着小五的衣角擦边走,“你是说发生内讧了?”
“很有可能。等一下,”小五突然蹲下扒拉着地上的白骨,“你看这里,是被砍过的痕迹!”
我没敢仔细看,只是站着草草瞟了一眼,“会不会是旧伤?”
“这一刀可是砍在胸口上,”小五鄙夷的说道,“这么重的伤肯定当场就没命了。”
“会不会是你们的人干的?”
小五用不容置疑的语气答道,“绝无可能。”
事情越来越有趣了,我就喜欢内讧,我就喜欢有关人类内心黑暗的故事,我就喜欢剥去伪君子神圣化的外衣。“哈哈哈!”我仰天大笑,如武侠片里的女魔头。小五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他眉头紧皱,似乎以为我被吓得精神错乱了。
“我没事,我活这么多年,头一次这么高兴!”我揪着小五的衣袖狂拽,“你想想,一路上那么多机关,能到这的肯定都是有点本事的吧?结果这么多高手,没被敌人杀死,全死在自己人手里了,多有意思啊!”
“你觉得让人自相残杀很有意思?”小五的脸色有点泛白。
“当然不是,”我自认,内心还没扭曲到专门欣赏人间惨剧的份上。为了不让小五对我的心理健康产生怀疑,我急忙收起幸灾乐祸的笑容,换上愤青嘴脸,“哼,见利争先,利尽交疏,反相贼害,配为人耶?!”我负手挺胸,感觉那叫一个良好,我怎么这么崇拜自己呢?难怪大家都喜欢以侠义自居,原来满口仁义道德这么有感觉。
第五十六章 危险的疯子1
第五十六章 危险的疯子1 在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后,我内心深处遗忘已久的英雄主义大无畏情怀终于死灰复燃。不过我并没有等来教主大人与我进行世纪性的握手,他也没有与我展开两个有志青年间热情洋溢的对话。他只是带着一点怜惜半分无奈的告诉我,长此以往,我将嫁不出去。
嫁不出去怎么了?嫁不出去就娶几个,充掖后宫。反正牛郎店老板娘,也是我的理想职业之一,而且这样还能工作生活两不误……大好大好。
性别歧视,赤裸裸的性别歧视,最起码也得算性别偏见。真想给他进行一下女性主义再教育,不过细想一下,觉得还是不教育的好。万一男女真平等了,我岂不是就不能支使他干力气活了吗?别开玩笑了,我这么娇嫩的小手哪堪重负?天塌下来有强攻顶着,我是弱受,只有瑟瑟发抖的份,小攻们,为了保护我勇敢的冲吧!
基于种种现实考虑,我决定抛弃原有思路改走悲情小言路线。我蹲下身,温柔抚摸着某两位前辈伤痕累累的娇躯,“总攻意气尽,痴情受何聊生!放心的去吧,虽然你们生前不能在一起,但死后能得相守也是大幸。”我抹抹眼睛,拖着哭腔,“你们过有他的日子终于比没有他的日子长了……”(注:这句台词原本为,“我过没有梅尔的日子已经和有梅尔的日子一样长了……”出自《纽约纽约》,曾有N多腐友流泪推荐,说若不看此书人生有憾。我只看过一点,的确够虐心,没舍得多看。怕自己扛不住割腕。)
多么感人的群受殉葬啊,百凤盘龙,仇仇。保重吧,逢年过节我会给你烧些虎鞭丸下去。
我挺胸抬头。准备迎接小五的飙泪狂扑,没想到这家伙铁石心肠,完全不知感动为何物,与我的柔情似水有着天渊之别,更可恶地还是那上翘的嘴角。貌似在对我挑衅,“就这水准,比爷装可怜扮清纯的时候差远了。”
虽然我平常状态不怎么好,可事实上人家本性非常言情地,就连养只鸡都起名为“罗密欧”。。奇#書*網收集整理。忆当年,我斜倚门框,痴痴念道,“啊罗密欧,为什么你的名字要叫罗密欧?”小鸡昂首。深情回应,“唧唧唧!”(翻译出来就是:“你起地你问我,傻吧?还是成心跟爷套近乎?”)
在旺盛表演欲与强烈叛逆心理的共同作用下。我向小五飞过幽怨的一瞥,随后捡起一把大刀架到脖子上。做远目状。无限凄凉的说道,“没有人能够阻止我爱你。生不能,死更不能。仇,等我!若得相见,今生足矣。”感情来了,如黄河改道长江决口般势不可挡,我将刀一横,做姬别霸王状。剧终、拉幕、演员谢幕,之后该观众雷鸣般的掌声了。咦,虽说大部分观众力不从心无掌可鼓,但至少还有一个喘气地呢,怎么这一个也没点表示?
演员向观众要掌声,就和作者向读者讨长评讨推荐一样,都有些羞羞的,羞并憧憬着。
“你觉得我怎么样?”我抬眼在他脸上迅速扫过一遍,又赶紧低头,随后便怯怯的搓着衣角。我怎么能这么娇羞可人,罪过罪过。还是那句老话,我要是男的早爱上我自己了,就算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也绝不含糊。为什么我要是我呢?为什么我最爱的人偏偏是那个我最不该爱的人呢?为什么我要爱上我自己呢?啊,真是比禁忌还禁忌,比禁断更禁断,注定相爱却又不能彼此拥有的悲剧!我果然是个有罪的女人……
“好。”他的回答简单有力,掷地有声,看来对我地确有爱,是个懂得欣赏美的行家。我刚想赞他两句,不想人家在深呼吸一口后,补充道,“好呆。”
一颗对演艺事业充满渴望,对潜规则与被潜规则充满期待的少女之心,破碎了,被风一吹无影无踪,就跟存储错误发生丢失地文档一样,再寻不到它存在过的痕迹。
对这个缺乏艺术领悟能力地社会彻底绝望了!他居然说我呆,呜呜呜知道狗血到一定程度就能成为经典了吗?不是我不够经典,都怪他不够狗血。
我本想再争辩几句,可他竟完全不给我插嘴地机会。“千万不要乱说话,”小五神秘而严肃的小声说道,“他生前性情古怪,做事阴狠,如果死后真成了鬼恐怕……”
我没等小五说完,赶紧把他嘴捂住,“嘘……”我侧耳倾听,未发现异状,忙躲到他身后,“仇老前辈,请看在您不知道第多少代子孙地面上放过奴婢吧,少爷还小,需要人鞍前马后的伺候。奴婢刚才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您老千万不要当真!”都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我真是太俊杰了。
仇家老头不会来见我吧?每每想到这里我都觉得浑身一阵发冷。我像背后灵一样紧贴着小五,不时还来个猛回头做侦查,倒也没见到可疑鬼影。我想忘了这件事,可非凡的想象力并不准备放过我,一场暴虐大戏正在脑内剧场开锣上演。身为女主的我,被一面目模糊的鬼畜老头用铁链锁在墙上动弹不得,他用古今中外各种闻过的没闻过的酷刑死命折磨我,我却怎么也死不了,只能自由的嚎叫。更渗人的是,那老头一边虐还一边念叨,“见到老夫,姑娘没失望吧?”
尽管我在心里循环播放,“呔!尔莫再逼我!”妄图以这种虚张声势的方法来为自己壮胆,却不见效果,任何轻微的动静都有可能把我脆弱的小心肝吓得粉碎。于是在火焰燃烧的劈啪声和不小心踩到人体的咯吱声外,不时又多了某雌性小兽(小兽乎?小受乎?)的清啸作为点缀。
诸公死状颇惨,生前必定经过一番苦战,我怀疑殉情没必要整的这么热闹,除非总攻大人就好这口。小五蹲下身,仔细查看过后众人遗骸,静静抬起头,用标准的忧郁哲人式目光看着我,“为什么人总要互相残杀?难道这就是人性?”
“他们爱着同一个男人,谁都认为自己才是最爱他的,由于争执不下就火并了。”我双手一摊,做为爱惋惜状。
哲人用他会说话的明眸,对我糊弄事的回答温柔的表达了抗议。抗议有效,谁叫我最吃软的。“你真让我说,那我就说了,但你不许再说我嫁不出去!”那是人家心中的痛,戳不得啊戳不得。“人性本恶。”我就说了这四个字,我想这就足够了。
所谓人性,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日后泯灭而产生的悲壮存在,就像我们从出生开始就不可避免的走向死亡。江湖一入深似海,良心从此是路人。我曾经以为江湖是最单纯的地方,是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把花钱的美丽大世界,后来我发现人性诡谲无处不在,江湖与官场并没有本质区别。曾经我幻想行走江湖,等自己真的走上了,原来不是人行走江湖,而是被江湖践踏,践踏自己最初的理想。
我最初的理想就是后宫,很有内涵吧?!
和莫言分开这么久,没我保护他会不会被人蹂躏呢?苍天啊,这真是个严峻的问题,我们虽然没结婚但我们有真感情,他要是被人睡了我该怎么办?抖
“你在想什么?”小五一句话把我从混乱的思维中拯救出来。
“没什么。”我摇摇头,死也不能把自己内心属于小女子的部分暴露出来。
“人性本恶?你也这么觉得吗?”小五蹙眉敛容,“他生前也总爱说这样的话,所有人都把他当成危险的疯子,没想到百年之后竟还能有你这样的知音。”
“你这话是夸我还是骂我?”
“我只是讲述事实。”
啥叫事实呢?难道我在别人眼中也是疯子?疯就疯吧,就算疯我也比别人疯的漂亮,没办法,人家天生丽质嘛,凭这点也胜仇家老头几分。
好事多磨的一章,3号就写完了,结果出现存储错误全没了。事实证明,2008年,流年不利!
危险的疯子2
危险的疯子2 疯子之所以被当成疯子,并不一定因为他真是疯子,可能他只是比别人想的更多,而他想的刚好又是别人所不愿接受的。孔孟是君子的学说,真君子学了更加真君子,伪君子学了装得更像真君子。荀子的“性恶论”我躺在地上举双手双脚赞成,只是觉得在教化大家去恶从善之余,最好能再教教我们这些改造好的良民如何分辨伪君子和真君子。
至于为什么仇老头被称为疯子,却没人说荀子是疯子呢?大概还是因为名人效应吧,谁叫人家荀老是名人,要不说出名要趁早呢。
我在心里把老仇一下划到了知识分子行列。啥叫知识分子?有傲骨、有独立思考、有批判社会的精神那才叫知识分子呢,瞧瞧人家老仇,这就是死翘翘的例子!小五说我是老仇的知音,那我是不是也能算的上个准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好啊,说出来都比文艺青年响亮。
“你笑什么?”小五用打量特务的眼神审视着我。
“我有笑吗?”我揉揉脸,装出格外严肃的表情,“开玩笑,在这种地方鬼才笑得出来呢,你一定是精神过于紧张出现幻觉了。”要是让他知道我随时随地不忘YY他人YY自己,没事就用“众人皆愚我独智”和“众人皆俗我独雅”等无耻思想来达到自娱自乐的龌龊目的,后果不堪设想。
他没有多说什么,继续拉着我小心翼翼顺着墙边走。“好像有字。”他突然撒开我的手,兴冲冲跑向前去,我想拉住他已来不急。幸好并没发生什么,否则就真成几个破字引发的血案了。“快来看!”他激动的向我招手。
我叹口气。循着他走过的地方跟了上去。在晦暗残光照射下,看到墙角处刻着几个不显眼地字,笔法潇洒矫健、苍劲有力。
“一人入内受清城。。1*6*K小说网更新最快。他人速去勿回顾。”这句话下面的落款是:“仇于世自囚于室”。
小五抚摸着字的棱角,喃喃低语。“没错,果然是用清城刻上去地,清城果然被他带进来了。”与他的欣喜不同,我一点也没觉得找到所谓神兵是件大好事,倒是那散落四处地枯骨令我不由得悲从中来。
仇于世。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就为看人贪婪无情的丑态,就为证明人性本恶?虽然我也这么认为,但我打心眼里希望自己是错的……就像小五一开始说的,能穿过外面重重机关来到这里都不是等闲之辈。江湖,原来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片世外桃源,除了快意恩仇,更多地还是人性的卑鄙。蒲松龄先生写过,“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小时候不懂事,看到这里我也是一笑而过,觉得狼很傻。人真聪明。现在仔细想想才觉得别有一番深意,禽兽之变诈和人之变诈比起来是多么简单无害。人若变诈起来真是太可怕了。
人总希望自己爬得高一些再高一些。图点名谋点利,这些名利真的值得拿命去换吗?躺在这的诸位已经用实际行动告诉我答案了。我想。这样的结果他们应该是考虑过的,就算仇于世不要他们的命,身边的盟友也可能随时变成敌人要自己的命。大家拼了命来到这,谁会甘心把眼看就要到手地神兵拱手让人呢?这一点仇于世很清楚,所以更要留下那几个字,他早算准不会有人情愿离开……
那杀光所有人走进去就能拿到清城吗?我不信,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会用更痛苦的方法折磨这个有勇无义小人。
小五四处寻找着打开石壁的方法,我帮不上忙,只好在旁边立着为他提供精神上支持。没办法,咱只能精神上支持,免得帮不上忙还净帮倒忙。
“仇于世这个名字是真地吗?”我觉得这个名字挺奇怪的,和他们家那种浓郁地文艺色彩有点不太一样,似乎稍稍有些王八之气,哦不对,是王霸之气。
“这个名字是后改地。”小五转过头,对我嫣然一笑,“他原名太平。”
我一听差点喷了,要不是怕人家在天有灵,我早躺地上打滚了。太平,这名字好啊,不知他娘是不是叫媚娘,他爹是不是叫李治。开个玩笑而已,太平和太真一样都是道号不是名字,而且人家仇公是男人。行了,大家笑笑就得了,不许再揪着不放,没看见人家都气不过改名了吗?“嗯,太平这个名字好啊,吉利、祥瑞!”我发自肺腑的称赞道,“不过我觉得还是仇于世更好,有气魄。”
“好?”小五瞪大眼睛望着我,“你没明白他改名字地意思吧?”小五抓过我的手,在手心写到: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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